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工作计划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分行消费者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促进分行高质量发展,根据《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_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中国银_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恒丰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20_版)》要求,结合分行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恒丰银行长沙分行。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消费者是指购买或使用分行产品和接受分行服务的自然人。
第四条本细则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是指分行通过适当的程序和措施,推动实现消费者在与分行发生业务往来的各个阶段始终得到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对待。
第五条各分支机构应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岗位,配备一名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员工担任。
第六条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服务至上、坚持社会责任,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具体工作中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合规原则。依据我国法律、法规,构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体制机制,履行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
(二)公平公正原则。承担公正对待消费者的责任,履行与消费者公平交易的义务。
(三)诚信公开原则。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坚持诚信服务,践行向消费者公开信息的义务。
第七条消费者有权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并对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进行监督,提出批评和建议,对侵害自身合法权益的行为和相关人员进行投诉、举报和诉讼。
第二章组织管理与职能分工
第八条分行高级管理层负责制定、审查、统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方案和任务,指导分行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体系,监督落实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项基本制度规定,及时了解相关工作状况,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决策执行和考核评价机制。培育公平诚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文化和理念,树立员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第九条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行“牵头组织、分级负责”的管理体系。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职能管理部门(以下简称职能部门)设在法律合规部,其他相关部门系此项工作的协助部门(以下简称协助部门),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第十条分行法律合规部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分行各部门、各分支机构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并向分行高级管理层直接报告。具体职责包括:
(一)组织落实高级管理层关于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各项要求;
(二)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各部门及分支机构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三)根据分行需要拟定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细则,并根据监管规定、业务发展及市场变化及时更新;
(四)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估审查工作,督导产品服务管理部门在设计开发、定价管理、协议制定等环节落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相关规定;
(五)对消费者投诉工作进行统筹管理、指导和考核;
(六)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检查,配合监管机构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自评估;
(七)组织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主动预防和化解潜在矛盾,提高消费者素养;
(八)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内部教育和培训;
(九)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内部考核;
(十)对年度工作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向高级管理层汇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第十一条面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管理部门承担以下工作职责:
(一)在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开发、营销推介及售后管理的各个业务环节中,落实有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监管规定和要求,并监测分析涉及本条线的产品或服务方面存在的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的缺陷、瑕疵或风险隐患,建立有效的反馈机制,确保涉及本条线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与纠纷得到妥善、及时处理;
(二)在对本条线关于产品和服务的现场或非现场检查中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列为检查内容,开展业务培训和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三)根据监管规定、行内制度、业务发展和市场变化,及时修订产品服务相关制度,更新相关业务流程、操作标准,规范本条线员工行为,纠正、弥补存在的问题或不足;
(四)及时向职能部门报告外部检查信息(包括检查启动、检查情况和检查结果等信息),有针对性地制定检查配合、接待方案,积极提供材料,认真解释,加强沟通,落实处罚决定和整改措施;
(五)根据相关制度规定保护个人金融信息,实施信息披露;(六)根据相关制度规定管理、受理或处理消费者投诉事项。(七)负责将本条线自主开发的产品、法律性文本和规章制度、营销方案等送职能部门进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事前审查;(八)协助做好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其他工作并配合职能部门做好其他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人力资源部负责协助消保职能部门落实岗位设置,加强人员配置,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考核结果在人力资源管理体系中的应用,在入职培训中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计划财务部负责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合理经费,应在综合绩效考评体系中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的占比权重。负责牵头分行服务价格管理工作,按照监管部门及总行要求及时公示最新服务价格,并对收费价目表的公示及执行情况进行追踪。负责推动落实对外包服务供应商的监督评价工作,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要求纳入外包服务供应商的准入、退出条件中。
第十四条办公室负责涉及本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宣传及舆情管理工作,受理客服工单转办投诉,在信访工作中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防范和制止经营场所可能发生的第三方不法侵害。
第十五条运营管理部负责做好计算机处理系统维护工作。
第十六条普惠客户部牵头落实普惠金融工作。
第十七条零售金融部为分行个人金融信息保护牵头部门,负责牵头个人金融信息保护工作。负责本条线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管理工作,组织安排员工开展相关业务培训工作,强化员工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
第十八条授信管理部负责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风险管理体系,落实个人征信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职能部门、协助部门应对存在合作关系的中介机构和第三方机构进行监督评价,将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要求纳入中介机构和第三方机构的准入、清退条件,并在合作协议中子以明确,防范外部风险向分行传导。
第三章工作规范
第二十条分行应在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开发、营销推介及售后管理等各个业务环节有效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实施全流程管控。
(一)事前协调机制:在产品和服务的设计开发过程中,特别是在定价管理、协议制定、审批准入环节,应当融入消费权益保护理念和要求;
(二)事中管控机制:在产品和服务推介销售过程中,应当履行产品和服务营销宣传中需遵循的基本程序和标准,加强对营销宣传行为的监测与管控;
(三)事后监督机制:应当做好产品和服务的售后管理,及时调整存在问题或者隐患的产品和服务规则。对下架或退市的产品和服务要持续做好存量客户权益维护和服务工作。
第二十一条分行建立消费者权益保护评估审查机制。对产品和服务在设计开发、定价管理、协议制定等环节就可能影响消费者的政策、制度、业务规则、收费定价、协议条款、宣传文本等进行评估审查。
第二十二条分行对产品和服务的风险及专业复杂程度实施评估和分级动态管理,坚持改进和完善消费者风险偏好、风险认知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将合适的产品和服务提供给适当的消费者。
第二十三条分行在提供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应当合理安排柜面窗口,缩减等候时间,不得无故拒绝消费者合理的服务需求。
第二十四条分行在提供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应当尊重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公平、公正制定格式合同和协议文本。不得出现误导、欺诈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条款。
第二十五条分行在提供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应当保障消费者受尊重权,照顾残疾人等特殊消费者的实际需要,不得因消费者性别、年龄、种族、民族或国籍的不同进行歧视性差别对待。
第二十六条分行在提供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应保障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
第二十七条分行在提供产品和服务过程中,应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规范营销宣传行为。
(一)应当在_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许可的金融业务范围内开展营销宣传;
(二)不得以欺诈或引人误解的方式对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进行营销宣传,不得以损害公平竞争的方式开展金融营销宣传活动,不得利用政府公信力进行金融营销宣传;
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工作计划2
一、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四个平台”建设,确保12315诉求渠道畅通,提高消费诉求解决效能
进一步提高12315工作效能,使12315真正成为工商部门与广大消费者信息互动的平台、畅通民意的平台、听取意见的平台、解决问题的平台。严格按照受理、分流、办理、反馈、督办、回复、回访、归档等程序要求,认真处理好消费者诉求。根据市局要求,分局今年将建立12315快速反映小分队,对消费者请求工商执法人员现场处置的申诉,力争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地进行有效处置。要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分流、调解消费者申诉和举报,切实提高申诉协调解决率、举报办结率。要主动做好重大申诉举报案件的回访工作,切实做到消费者诉求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强化12315数据的综合分析利用,动态分析申诉举报热点和消费市场秩序状况,形成12315数据分析报告。要针对新型消费领域和消费方式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分析消费需求的新特点和消费维权工作新变化,不断提升12315数据分析的科学性、预见性,切实发挥12315数据在加强市场监管、开展消费警示、政府决策参考、经济结构调整、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一)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强化地方政府领导作用。要积极主动地搞好组织协调,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把“一会两站”建设纳入地方政府社会行政事务管理内容,纳入新农村信息化建设总体工程,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搭建消费维权新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府领导、工商牵头、部门协作、群众参与、社会联动”的“一会两站”工作机制,使消费纠纷化解在基层,和解在企业,解决在源头。(二)继续扩大“一会两站”覆盖面,努力推动城乡消费维权服务均等化。各所要按照分局的要求,与区消费者协会密切协作,进一步加大“一会两站”规范化建设力度,以提升实效为重点,逐步推进。各所今年重点抓好中心站、示范站规范工作,坚持具备“八个基本条件”,实现“四个统一”,健全“六项制度”,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三)扎实推进12315“五进”工作,努力提高消费纠纷和解效能。各所要按照要求,在扩大覆盖面、规范运行和注重实效上下功夫,特别是各大超市、各类集中交易市场、旅游景点、通讯服务行业等,确保年内12315“五进”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进一步提升12315“五进”的覆盖率。要加强12315“五进”工作的规范化建设,督促和指导经营者加强自律,切实提高消费纠纷和解率。(四)加强行政指导和维权互动,切实提升“一会两站”工作水平。各所要加强对“一会两站”和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的行政指导,及时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定期培训站点工作人员,进一步提升“一会两站”和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工作水平。各所在6月份之前对“一会两站”和12315消费维权站的工作人员开展一次培训。
三、大力推进消费维权监管执法效能建设,积极保障和改善民生
(一)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集中开展重要商品市场专项整治,要针对社会反映强烈、消费者诉求集中以及监管执法中发现的不合格商品,强化商品质量定向跟踪监测。根据市局工作布置,今年商品质量监测不少4次,每个品种不少于5组,抽检的具体时间、品种由市局统一安排。各所要认真落实市、分局的要求,针对涉及消费者健康安全的重点商品和集贸市场、商场、超市等重点经营场所,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和不合格商品等违法行为。要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日常监督检查,督促经营者认真落实汽车配件、建材等重要商品进货索证索票制度,自觉履行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管理的法定职责,确保商品质量安全。(二)强化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依法规范经营行为。各所要进一步畅通消费者诉求渠道,及时解答消费者咨询,依法受理和处理有关服务领域的申诉举报。要积极配合有关职能机构,针对服务领域消费纠纷的特点,综合运用工商部门监管执法职能,依法严厉查处垄断、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利用虚假宣传、虚假违法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违法行为,严格规范服务合同格式条款,依法查处合同欺诈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服务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依法保障服务领域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努力营造有利于服务业健康发展的市场环境和消费环境。(三)强化案件查处工作,严厉打击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各所要加大对消费侵权违法案件查处力度,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的针对性和准确性。深入分析和准确把握违法行为的特点和变化,研究制定切实有效的行动方案,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四.大力推进消费教育引导体系建设,积极服务推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一)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消费观。面向消费者、经营者和社会各界广泛开展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引导消费者树立科学文明消费理念,增强消费信心,提升消费者科学消费能力。引导经营者积极发展新型消费业态,大力推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积极服务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二)积极创新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的形式和内容。要充分发挥12315贴近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进一步创新消费教育的形式和内容,不断提高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实效。要深入开展有特色的群众性消费教育引导活动,普及消费知识,传授消费技能,引导新型消费方式。要针对消费者关注的热点问题,宣传消费维权法律法规,消费维权信息,传授识假辨假知识,教育引导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要针对消费者诉求集中的问题,教育引导经营者和服务者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改进经营模式,完善售后服务体系,为消费者提供合格商品和优质服务,积极营造健康安全消费的社会环境。(三)积极构建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要按照努力构建有利于促进扩大消费需求长效机制的目标要求,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建立健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消费教育和咨询服务体系。要充分发挥政府有关部门、社会组织、新闻媒体的优势,建立共同协作、优势互补的工作机制,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局面。要认真研究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的科学内涵,充分发挥消费者和经营者在促进消费结构优化升级中的特殊作用,使消费教育和消费引导的成果转化为推进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有效动力。
五、大力推进消保工作制度建设,建立消保维权长效机制
(一)推进企业诚信机制建设。以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为依托,以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服务领域消费维权为重点,促进企业加强诚信自律。(二)完善三项协作机制。一是进一步完善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作制度,加强联合维权执法;二是进一步完善与相关行业协会的联系、合作和情况通报制度,形成消费维权合力;三是进一步完善与新闻媒体的互动制度,力争在日报开办12315专栏,营造消费维权的良好氛围。(三)开展服务领域社会评议。根据市局安排,从5月份开始,拟对供水、供电、电讯、有线电视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行业进行评议,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帮助企业改进服务质量。(四)建立健全学习培训制度。建立12315学习培训制度,健全奖惩激励机制,加强对12315消费维权服务站人员的职业道德、业务技能、政策法规的培训。开展岗位练兵,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消保维权干部队伍,开创消保维权工作新局面。
第二篇
工作20_年全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工商局及区食安委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整体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保障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工作目标,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抓好食品市场治理整顿、食品安全宣传教育等重点工作,努力完成流通环节食品经营主体合法、质量合格、行为合规、保障安全的监管任务,守住全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和区域性风险的底线,进一步提升全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规范化、制度化和法治化水平。
一、严格主体准入,依法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行为。
(一)各所要结合年检验照工作,按照“谁许可、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辖区食品经营主体资格进行全面清理。发现存在食品主体准入方面的问题要及时依法处理,彻底解决无证无照、乳制品和婴幼儿配方乳粉未单独核准、证照核定经营范围与实际经营情况不符、证照内容不一致、证照过期、未亮证亮照经营等问题。
(二)严格落实总局下发的《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关于对食品经营主体予以特别标注的通知》要求,坚持“先证后照”,强化现场核查责任,依法规范证照核发行为。对不符合经营条件的不得予以许可,努力实现年底前应发证照经营者持证照经营率达100%的目标。加强后续监管,对经营场所环境、经营设备或者设施等的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要责令食品经营者立即停业整改,对不能持续满足准入条件的,要依法撤销许可和变更、注销登记。
二、强化日常监管,确保食品监管责任落到实处。
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工作计划3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市场健康运行,维护金融稳定,xx银行xx分行积极采取多项措施,深入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确保取得工作实效。主要工作开展总结如下:
一、建立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按照上级行和监管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制定了《中国xx银行xx分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明确分行渠道管理部作为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牵头部门,设立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配备熟悉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的工作人员,负责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投诉管理等工作。
二、提高金融产品信息透明度。
三、加强客户信息安全保护。
详细规定个人信息采集的规范和要求,销售金融产品只采集必要信息,切实保护客户隐私。除法律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不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提供个人金融信息。提供的个人客户信息只以合作范围为限,不提供超出合作范围的信息,确保提供信息要素最小化。
四、完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
五、积极开展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在营业场所设立独立的公益性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区,配备必要、充足的金融知识宣传资料,并为消费者取阅提供必要的便利条件;积极配合并参加监管部门发起的315“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普及金融知识,守住‘钱袋子’”、“普及金融知识万里行”、“金融知识进万家”等各项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普及金融知识,提高对现代金融的认知水平,帮助其树立正确的金融消费观和依法维权意识。
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工作计划4
在20xx年的工作中,xxx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将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继续履行自身职责,总结经验,查找不足,以努力营造市场安全消费环境为目标,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努力维护市场消费安全。
创新制度,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红盾执法震撼”行动的成果,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索证索票制度,探索食品安全信用分类监管的新模式,按照A、B、C、D不同类企业抓好重点业户、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有效巡查。
1、要对包装食品、散装食品、裸装食品、冷冻食品、现场制作食品和农产品、水产品、畜产品实施分类监管。加强对米、面、油、酱油、食醋等35类实行生产许可管理的食品的市场检查,严格查验其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以及“QS”质量安全标志,并对消费安全危害大的食品探索按风险度进行管理,强化对婴幼儿奶粉、白酒和儿童食品等高风险食品的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2、加强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监管。继续在全辖区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店的认定工作。按照市局的要求,20xx年要在分局每个社区、行政村有一户示范店的基础上扩大认定范围。
3、抓亮点工程。按照市局的总体安排,分局将抓城乡结合部做为抓亮点的重点,主要是要抓好端窝打点、打击非法仓储行为。
4、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制度,有计划对一线监督人员及食品经营者进行业务知识、法律、法规知识的.培训,确保“5个100%和一个彻底解决”目标的实现。分局将在20xx年进行两次关于食品安全方面的培训,培训计划根据工作需要另行安排。
二、积极开展专项执法活动。
1、开展元旦、春节、、五一、六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日的专项执法检查。针对节日食品市场的特点,借鉴几年来开展食品市场监管的经验和做法,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加大力度,有针对性地加强节日食品市场监管工作,认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要以农村、城乡结合部、城市社区为重点区域,重点加大对小食品店、小商贩、小摊点、小集市的检查力度,重点查处无照经营和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活动,狠抓大要案件的查办工作。
2、开展儿童食品市场、农村食品市场、夏季饮品、奶制品市场的专项整治活动。要采取各种措施,严厉打击下面的行为
(1)无证照经营食品行为;
(2)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行为;
(3)违禁使用化学品加工食品、在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行为;
(4)经销病死禽畜肉制品及过期霉变、有毒有害食品和不合格食品行为;
(5)非法印制食品假包装、假标示、假商标等违法行为。
3、开展房地产、装饰材料专项整治。
4、深入开展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促进消费维权协调发展。
(1)流通服务业。重点为餐饮、住宿、及洗浴行业;
(2)电信服务业。
5、认真落实省局抽查通报。针对省局下发的抽查通报,迅速及时的反馈到所里,并定期督促,坚决将抽查通报中所列不合格商品清理出辖区市场。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办案。
在本科室积极办理消费者保护案件的基础上,指导工商所办理此类案件。每个工商所至少要办理一起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案件,5000元以上案件应及时向综合执法科汇报,3万元以上案件及时向市局消保分局汇报。食品案件,提倡多办简易处罚,以经营者能够承受的小额处罚,触动其重视食品安全,守法经营。
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工作计划5
201x年,xx市工商局将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工商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新《消法》赋予工商部门的监管执法职责,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在抓好消费纠纷调处工作的基础上,把消保工作重心转移到监管执法上来,加大对商品和服务经营活动的监管力度,拓展维权领域,集中开展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工作,强化商品质量监督工作,完善12315诉转案工作机制,努力维护公平竞争、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
一、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领导
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引,坚持消费者权益保护是重要使命的理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全面落实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各县(市、区)工商局要明确承担消保职责的机构,理顺与上级消保机构的关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12315投诉台与承担消保职责的科(股)分工协作抓,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要认真研究消费维权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着力解决好消费维权工作面临的热点难点问题。要加强分类指导,注重督查检查,认真总结和推广各地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更好地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发展,开创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新局面。
二、贯彻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三、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执法工作
围绕总局、省局《进一步强化监管加强重点领域消费维权工作方案》,做好家用电子电器、服装鞋帽、装饰装修材料、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领域的消费维权工作,集中力量,重拳出击,全力抓好落实,力求抓出成效。要加大对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的投入,制定抽检计划,定期对人们生活关注的热点商品进行抽检,及时公布检测结果;要强化检验结果的利用,及时依法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商品,对问题突出的商品和服务,集中执法力量开展专项整治。要以社会关注热点、消费者投诉焦点为导向,综合运用工商行政管理职能加强监管执法,有针对性地选择2至3个消费者申诉、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的服务行业,针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提高查处服务领域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的工作力度,逐步规范服务行业的经营秩序。
四、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执法水平
依法履行新《消法》赋予的监管执法职责,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执法水平。要以贯彻实施新《消法》为契机,针对群众普遍反映、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拓展执法领域。本篇文章来自资料管理下载。要大力推行12315诉转案工作,及时总结诉转案工作开展以来的成效与存在问题,深入挖掘12315数据信息,从中梳理案源线索。通过大力惩治消费侵权行为,切实提升消费者保护工作水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经济秩序。
五、大力推进12315执法体系建设 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群众观点,进一步推进以行政执法、行业自律、社会监督为一体的12315消费者权益保护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切实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继续拓宽消费者诉求渠道,做好投诉受理和纠纷调处工作;继续深入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工作,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继续推进12315五进和直通车建设,促进行业企业自律,促进纠纷和解,推动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执法力度,大力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
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工作计划6
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范文(2篇)
银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范文(2篇)
银行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计划××银行履职范围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五、处理流程
实行首问负责制。保护中心统一受理的投诉事项,由保护中心分办至各业务部门具体办理。各业务部门受理的咨询、投诉或举报,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办理并做好记录和统计,于每月末将受理和处理情况向保护中心报告。各业务部门受理的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咨询、投诉或举报,应做好记录,并及时向保护中心报告,由保护中心进行分办。
承办部门应指定专人跟踪处理投诉、举报事宜。对当场可以处理完毕的,应即时予以处理、反馈;对需要调查、研究后作出处理的,应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灵活妥善运用处臵手段,积极协调、开展检查或者督促涉事金融机构采取适当措施。
受理机构应自受理
之日起5 个工作日内处理完毕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金融消费者。对比较复杂的事项,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可延长至10 个工作日,另有规定的除外。
对于电话咨询、投诉或举报的,保护中心以电话答复、反馈处理结果;对于来人或者来信的,保护中心应根据需要进行 电话反馈或者作出书面反馈。
六、投诉处置手段
指导和咨询。对于金融消费者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 融服务中可能遭遇的金融侵权问题提供指导、解答和帮助。
道义劝告。对于纯粹由于金融机构违反公平、诚信原则侵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可以向金融机构充分明晰利害关系,要求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调解和协商。就金融消费者的投诉事项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和协商,促使双方达成一致性协议。
执法检查或调查。对金融机构涉嫌违反金融管理规定的行为直接开展执法检查或调查,对查证属实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考核评价。加强对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金融服务的管理与考核,定期对其执行××银行政策、公平对待金融消费者情况进行评价,相应调整监管措施,督促其依法合规经营。
在不违反现行法制规定原则下可采用的其他适当措施。七、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长效工作机制
对统计结果认真进行分析、研究,不断完善工作方式,改进和创新工作措施,提高工作实效。各金融机构受理的保护事项应做到重大案件随到随报,由保护中心做好金融消费者投诉的统计、分析工作。
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统计内容包括:消费者类型、投诉举报领域、具体内容、受理单位、其他维权途径、处理过程及结果、消费者评价等。
将银行业金融机构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作为对其进行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并视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评价结果。
在综合分析投诉受理及处理统计结果的基础上,每半年进行信息汇总和上报。对各银行业机构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情况进行评
价,优秀单位将予以通报表彰;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将视情节采取适当措施予以处臵。
附送:
银行爱岗敬业比赛演讲稿
银行爱岗敬业比赛演讲稿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过 你一生要遇到的四个人,这其实是讲,人生在寻找爱的过程中,每个人都会找到四个人。春暖花开,而且农家乐、乡村游的兴起给与了城市居民些许心灵上的慰藉,这难道不是小资们追求的一种时尚和潮流吗?这怎么说是土气呢?那个同学听后释然大笑。
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工作计划7
银行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方
为探索建立我国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充分发挥人民银行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重要作用,加强对履职领域的金融管理与服务,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大
理州中心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试点方案》和《中国人民银行大理州中心支行关于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XX县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立足人民银行法定职能,结合县域实际,积极探索金融维权工作的方式方法,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
益,提高金融服务水平,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二、维权对象
在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购买金融产品、接受金融服务的自然人。
三、基本原则
依法行政,全面履职
依法行使法律赋予的各项行政职权,采取道义劝告、协商调解、考核评价等非强制手段,引导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合规经营,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金融业
安全稳健运行。
以人为本,高效便民
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畅通投诉渠道,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金融维权工作便捷高效。加强对金融消费者宣传普及金融知识,引导金融消费者增强自
我保护意识和维权能力。
加强监管,维护稳定
严格履行人民银行法定职责,依法及时查处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金融侵权案件线索追根溯源,深入剖析原因,查找监管漏洞,完善监管体系,提高履
职效能,维护金融安全稳定。
开拓创新,务求实效
针对辖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消费者投诉的问题,积极创新工作方法,有效解决银行业金融机构与金融消费者之间的侵权争端,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
权益,努力实现金融普惠。
四、组织领导及办事机构
由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涉及面广、影响面大、政策性
强,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杨春贤
副组长:王 永
常志华
成 员:田 波
杨国昌
马永琼
徐秀娥
王 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综合管理股,由田波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杨国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维权领域及部门职责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对照人民银行执法检查目录的相关规定,维权领域及责任部门如下:
(一)征信领域:信息异议、非法采集信息、信用报告非法或不当查询或使用、超期处理等。责任部门:综合管理股;负责征信领域投诉的送转及处理。
银行卡领域:违规办理银行卡业务、信息披露不全面或不充分、收费标准不透明或不合理、资金安全缺乏保障、收单业务不规范等。责任部门:基础业务股;负责银行
卡领域投诉的送转及处理。
票券领域:违规签发票据、违规压票退票、截留挪用客户资金、无故拒绝付款、不按规定办理挂失止付,国债交易价格欺诈、挪用债券、拒绝兑付、违规收取费用、不
按规定为存款人开立、变更、撤销账户等。责任部门:基础业务股;负责票券领域投诉的送转及处理。
人民币流通领域:违规收付人民币、假币收缴与鉴定、残损币兑换、法定货币伪造变造等。责任部门:基础业务股;负责人民币流通领域投诉的送转及处理。
反^v^领域:违规泄漏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信息等。责任部门:基础业务股;负责反^v^领域投诉的送转及处理。
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履职范围内实施的侵犯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其它行为。责任部门:根据侵权行为性质确定。
以上维权领域的责任部门,要严格公正执法,稳步推进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六、工作机制
投诉举报机制
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工作计划8
(一)活动主题:
共建安全,共创和谐
(二)活动目的:
响应国家质检总局号召,深化20xx年国际消费权益日影响力,切实为广大消费者做好咨询维权工作及各项宣传工作,为企业创造面向广大消费者宣传契机,搭建良好品牌信誉质量宣传推广平台
(三)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5日
(四)活动性质:
政府性质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
(五)活动地点:
北京王府井大型商业区
(六)活动形式:
“”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开幕仪式:现场设置主席台、拱门、条幅、宣传手册发放台以烘托气氛,国家质检总局、北京市政府、北京市技术监督局、东城区技术监督局、中国质检报刊社等领导到场,主持“‘’大型现场咨询宣传活动”开幕仪式,并在开幕仪式后在企业展区巡回视察。同时,现场将由中央电视台、中国质量报等国家和地方级相关媒体到场报导。
质检系统、企业图片展示区:现场开辟图片展示专区,设置在步行街两侧,由中国质检报刊社《中国质量报》拟定相关主题,参展企业根据自身需求设计。为参展企业提供展示质量信誉风采的良好展示形式。
企业展示专区:活动现场设置标准活动展位,参展企业可根据自身需求布展。
消费咨询维权专区:国家及北京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参加活动,并为消费者作现场咨询检验。
(七)组织形式:
主办单位:中国质检报刊社、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承办单位:待定
支持单位:东城区人民政府、东城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参加活动企业及媒体
(八)活动流程:
am9:00—10:00活动展示区开放、企业区开放、活动预热
am10:00—10:3020xx年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宣传咨询活动开幕仪式
am10:30—pm12:00领导现场视察、宣传咨询活动及企业展览展示
(九)企业参加方式:
(1)参展企业条件:名牌及大中型质量优秀产品企业
(2)企业宣传方式:
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工作计划9
xxxx有限公司
20_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20_年,我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公司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按照年初的安排部署,结合20_年6月1日实施的《_食品安全法》,尽力整顿规范生产流程和监管流程,竭力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并配合有关部门相关工作,切实努力地为消费者生产合格商品。
一、制定一系列方针政策指导商品的质量监管。
今年我公司按照公司生产和管理流程,制定了一系列方针政策与制度来加强与指导商品的质量监管:如《关于正兴酒业成品酒质量控制和质量验收制度》、《包装物的不合格品处理流程》《生产现场不合格品处理流程》等,从源头上把握公司的质量监管,用流程来指导并处理生产与监管中发现的问题,维护消费者的权益。
二、强化员工管理制度,明确奖惩。
制定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并对公司员工进行相关的培训,明确奖惩原则,并根据相关要求进行定期考核。特别是与消费者息息相关的生产部门(生技部)、监管部门(质管部)更是加强了对员工的培训与管理,做到了“制度上墙,质量上心”。
同时我公司根据《_食品安全法》,定期组织公司全体员工食品基本知识及相关应知应会知识的培训,对公司新进员工进行岗位相关知识的培训。
三、与有关部门配合,加强对商品质量的监管。
为保证我公司经营产品的质量,根据ISO9001:20_国际质量体系及其他监管文件的要求,对企业品种进行严格的审核,建立企业产品品种的档案。同时对供应商的资质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完成对有业务往来客户证照的统计和催收工作,保证了公司购进产品的合法性。
同时我公司配合上级部门的监督抽查工作,对公司产品进行自查自纠,使其符合管理要求。定期对半成品、成品进行抽检工作,坚决杜绝不合格品流出生产线。
xxxx有限公司 20_年11月15日
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工作计划10
XX支行20_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
20_年,XX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和总分行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人民银行XX县支行和“优化金融生态、服务百姓民生”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机制建设,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县域的深入开展。
一、深入调研,明晰维权思路
通过组织金融机构座谈、走访县消费者协会、走访企业民众、走进镇村农户、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就目前个人金融市场发展、金融消费纠纷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广泛调研,准确把握全县金融消费整体水平,以及金融消费者的消费理念、维权意愿和维权方法。计划在2月下旬,组织人员到江阴、宜兴等试点地区,学习其先进做法和成熟经验。在全面了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现状、金融消费争议热点、金融消费保护需求的基础上,明确“以金融消费者满意为目标,突出制度建设、突出宣传普及、突出创优环境”的总体工作思路。
二、密切配合,畅通维权渠道
提请XXX为组长,XXX为副组长,负责领导和管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全县各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员制度,加强动态反馈,实行信息共享。聘请政府相关人员、新闻记者、消协成员、消费者代表担任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特约监督员,并颁发特约监督员聘书,由其对金融机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及时传递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不断增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合力。通过建立与县消费者协会的协作机制,实现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及金融消费纠纷处理上的工作联动和信息共享;通过建立与县文明办的协作机制,共同推进金融业行风评议工作;通过建立金融机构同业协作机制,共同推进金融机构行业自律,增强金融机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内生动力;通过建立与县人民法院的协作机制,积极参与金融消费纠纷案件的诉前调解,共同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调研,收集金融消费纠纷典型案件,及时通报辖区金融机构,发挥警示作用。
三、有序推进,落实维权责任
准备在3月初,组织召开全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推进大会,传达学习中支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点评推进会精神和人民银行XX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域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分析当前全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现状,明确各金融机构的责任,布置下一阶段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任务。同时,在会上组织各金融机构签订《XX县金融机构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公约》,要求金融机构牢固树立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观念和合规经营理念,加强自律、健全机制、优化流程、服务民生,以实际行动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四、完善机制,保证维权效果
一是完善投诉受理机制。成立XX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公布投诉电话和维权受理机构、责任部门、受理范围和处理时限,构建、完善“受理-分办-跟踪督查-办结-反馈”工作流程。金融消费者在县内金融机构购买、使用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时,认为自身权益遭到侵害的,可以向金融机构投诉,也可以向XX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投诉。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办公室将按照“有问必答、有诉必接、有案必查、调处高效、文明服务”的承诺主题,加强组织领导与沟通协调,实施金融消费投诉首问负责制和限时办结制,确保申诉受理、分办处理、跟踪督办、反馈结果等各环节高效运转,切实维护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二是完善纠纷处理机制。上线运行南京分行开发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投诉处理、进度监测、结果反馈、统计分析等流程全面、实时电子化运转。依法合理运用指导咨询、道义劝告、调解协商、执法检查等手段处置金融机构的侵权行为,适时开展金融消费侵权行为集中整治活动。规范金融机构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处理程序,明确金融机构的责任,实现与人民银行投诉处理机制的“无缝”对接。注重案例搜集分析工作,保持对多发性、常见性案例的敏感度,建立健全投诉案例档案,详细记录案件的发生原因和处理过程,注重分析案例的表现特征和案例背后体现的问题,积极探索化解矛盾、解决纠纷的有效方法。三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纳入“两综合、两管理”的范围,作为对金融机构执行人民银行政策情况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根据金融机构工作开展情况,按照《XX县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细则》规定的评价方法,对金融机构履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分析评价,定期在同业内通报,对认真履行义务、保护积极的金融机构给予表彰,对侵权较多或保护不力的金融机构要向社会通报、披露。对评价等级低或被投诉情况较严重的金融机构,将其列入下一分析评价期重点监督对象,并视情节选取部分金融机构进行专项检查或综合检查。
五、立体宣传,提升维权意识
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工作计划11
为探索建立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发挥人民银行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作用,加强对履职领域的金融管理与服务,根据《××银行××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暂行办法》和《××银行××分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内部工作规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银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总、分行规范性文件为指引,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发挥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利用央行履职优势,结合辖区实际,整合内部资源,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手段,为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全面有力的保护,促进商业银行良性竞争,实现消费者、金融机构、地方经济金融环境的和谐共赢。
二、工作原则
(一)依法行政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准确界定保护的范围,即在人民银行职权范围内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通过受理投诉,为人民银行履行监管职责提供线索,推动人民银行主动开展。
(二)便民高效原则。坚持便民利民,构建形式多样、易于操作、管用有效的权利救济渠道,降低救济成本,最大限度的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注重实效原则。坚持低调务实,通过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探索建立金融消费者保护的`长效机制,明确内部工作机制,制定一整套完善的工作处理流程。
三、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一)成立××银行××市中心支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任组长,各党委委员任副组长,办公室、货币信贷管理科、调查统计科、会计财务科、货币金银科、国库科、外汇管理科、营业室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中心支行办公室。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研究审定中心支行有关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制度、规划和工作方案,统筹协调各业务职能部门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履职行为,研究确定对属于中心支行职责范围内的金融机构重大侵害消费者权利行为的处理意见等。
中心支行内部相关科室的职责分工如下:
1.办公室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综合、协调、调研、服务等项职能。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的日常运行和管理,集中受理金融消费者投诉、分解下达工作项目并负责督办查办、对外联络和司法协助等工作;
2.货币信贷管理科、调查统计科、会计财务科、货币金银科、国库科、外汇管理科、营业室等部门各确定1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各自职权范围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包括日常监管、处理投诉和依法对实施侵害行为的金融机构实施行政检查和处罚、统计分析金融消费者权益被侵害的种类、原因等。
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工作计划12
20_年利辛湖商村镇银行城南支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总结
一.组织架构方面
我行在总行层面成立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支行行长担任组长,确保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领导得力,支行行长助理及会计主管为成员,确保消保工作覆盖全行各个条线。同时,总行成立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职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办公室,明确了消保办专人负责实施和推进消保工作。二.制度建设方面
我行《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从组织架构、运行机制、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投诉受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人员素质要求、报告制度、监督考评、宣传教育、应急预案、风险识别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明确。另外,我行重新修订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条例》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细则》,明确了城南支地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战略、政策、目标等的制定和监督、评价,从制度层面保障了消保工作落地实施。
我行还将消保这一内容纳入我行未来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方面的工作。三.工作流程方面
我行消保办全程参与新产品的开发与设计,在相关流程中,消保办对可能有损客户权益的产品设计,及时提出建议,并要求修改不妥开发方案,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源头保障。从流程上,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客户可通过我行维权热线、县政府服务热线、人行金融消费者投诉咨询热线、消保办等渠道投诉。我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别按照业务类型进行划分,确保了我行对突发事件的分类处置应对能力。四.责任分工方面
明确消保办是全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牵头实施部门,负责全行消保工作的有序推进,事前参与产品研发,并具体负责事后监督评价、投诉事件协调处理;总行合规管理部负责消保工作法律支持与保障;授信管理部负责信贷业务,比如贷款合同法律条款不侵害消费者权益;与客户对接等工作,总行各部各司其责,负责本业务条线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施。全行各分支行均明确消保工作由分支行行长牵头,并设立了消保联络员负责本分支行辖内消保工作开展。五.约束机制方面
目前,我行一是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管理办法》中制定相关约束条款,明确了各层级消保责任和监督考评流程以及处罚措施;二是审计部门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纳入年度审计范畴,将按年度对消保工作制度及建设情况进行审查和评分,以促进消保工作规范进行和不断提升。六.工作成效方面
20_年城南支行受理投诉案件0起。为了综合提高全行员工的消保意识,我行要求各部门组织员工培训、学习,以增强员工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提升服务质量。同时,我行还结合新媒体优势,通过我行LED字幕、微博微信等公众平台发布消保信息;另外还通过街道设点宣传等多种方式对金融消费权益保护这一主题内容进行持续宣传。还定期组织员工到公共场所免费发放,以提高全民消保意识。
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工作计划13
一、活动的主题、目的和意义
为了纪念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更好地贯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宣传20xx年全国消协组织“诚信?维权”年主题,促进市场经济良性发展,保护知名企业健康成长,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营造一个公平、公正、诚信经营的消费环境,根据中国消费者协会工作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开展本次活动。
二、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四川省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
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承办单位:四川质量报社生活周刊
三、活动时间及地点
活动时间:3月15日(全天)。
活动地点:市体育中心北半场。
四、活动的策划、步骤及方法
(一)活动的策划:
1.由主办单位确定本次活动方案;
2.活动前期拟于3月12—14日,在媒体上(华西都市报、天府早报等)发布为期三天的公益广告,突出今年年主题“诚信?维权”,为现场活动造势;
3.在活动前期,组织有关媒体对省消委会主要领导进行专访,突出宣传年主题、今年的消费维权重点和今年省消委会的主要工作;
4.协助省工商局消保处在3月13日召开315纪念活动新闻通报会。在会上通报省消委会的“20xx年消费投诉十大热点”和315纪念活动情况。
(二)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1.主办单位向相关企业发出组织活动的通知;
2.由主办单位负责审查参加活动企业的产品广告,宣传资料内容,杜绝假冒伪劣产品进场;
3.由承办单位负责活动的组织和筹备工作;
4.活动开幕仪式拟邀请省人民政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消委等有关领导参加并讲话;
5.现场设消费者咨询、消费者投诉、房产家装、it、食品、家电建材、日用百货、汽车等专区,散发相关宣传资料和进行商品销售;在现场开展消费知识宣传,并设置消费警示、消费小知识、消费指导等宣传牌;
6.由省消费向参加活动的企业颁发“20xx年消费维权定点联系企业”证书、铜牌;
7.在现场散发刊有参展企业的特刊及年主题宣传资料;
8.为活跃现场气氛,将在开幕式后进行文艺表演(节目内容待定);
9.在现场设立医疗救护(防疫)站、消费咨询台等;
10.组织治安、消防、防疫、医疗等部门入场开展相关工作。
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工作计划14
消费者权益保护
(一)主要法律依据
1、《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受理消费者申诉暂行办法》
3、《反不正当竞争法》
4、《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
5、《广告法》、《广告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
6、《商标法》
7、《产品质量法》
8、《食品卫生法》等
(二)消费者申诉的受理、解决
1、条件:
(1)有明确的被诉方
(2)有具体的申诉请求、事实和理由
(3)属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范围
2、书面材料
(1)消费者的姓名、住址、电话号码、邮政编码
(2)被申诉人的名称、地址
(3)申诉的要求、理由及相关的事实根据
(4)申诉的日期
3、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4、受理申诉,可以立案,填写申诉立案报告表,同时附上有关材料。
5、受理申诉案件后,应当在5日内将申诉书副本发送被申诉人,被申诉人收到申诉书副本后,应当在5日内提交答辩书和有关证据。
6、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应制作调解书,写明申诉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办案人员签名,加盖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
7、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在收到消费者申诉书之日起60日内终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终止调解。
(三)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查处
对经营者的违法行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可以依照《_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四)受理部门
工商分局公平交易科
企业权益保护协会工作计划15
20_年度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计划
第一、金融消费概述
一、什么是金融消费? 二、金融消费的主要形式
1、传统意义的金融消费 2、特别性金融消费 3、金融衍生产品消费 三、什么是金融消费者?
1、传统金融服务中的消费者 2、非传统金融服务中的消费者 四、金融商品的特殊性
1、金融商品的无形性。2、金融商品的专业壁垒性。3、金融商品的风险性 4、金融产品与服务的合约性。五、传统金融消费保护的形式及其缺点 六、金融消费的特殊性
1、信息不对称(1)风险收益(2)风险的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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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案例分析:
A、金融理财产品的案例;B、保险产品的案例; C、金融衍生品的案例。2、金融消费者处于弱势地位(1)单个的自然人对垄断大企业;(2)格式条款多由金融机构一方制定;
(3)能否享受金融服务的决定权掌控在金融机构手中;(4)在纠纷处理上,消费者明显处于弱势。3、金融创新失控
(1)金融衍生产品的无节制创新和泛滥(2)金融衍生产品十分复杂
A、对冲基金; B、次贷产品
C、金融衍生产品的研究者甚至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
七、保护金融消费者的原因 八、国外对金融消费者保护的研究
1、Carlin、Gervais(20_)对金融零售市场中的消费者保护的研究。
2、Budnitz(1995)对纠纷的仲裁机制的研究。
3、Nieto(2000)认为对消费者和投资者保护是金融监管的一项重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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