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监测户会议记录范文(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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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6-29 16:16:0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摆脱贫困是一个中文词,意思是摆脱贫困。20_年11月23日,国务院扶贫办确定的832个贫困县将脱贫,国家扶贫目标和任务已经完成。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脱贫监测户会议记录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脱贫监测户会议记录篇1

  按照省、州要求,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坚决打贏脱贫攻坚战,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精神,强化返贫预警监测,探索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效,结合我县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对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全面完成“大排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常态化开展扶贫对象“回头看”“回头帮”,确保全县所有建档立卡贫困户20_年持续稳定达到脱贫退出标准,有效防止出现新的绝对贫困,确保全面小康路上“不漏一户、不掉一人”,夺取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下坚实基础。

  二、监测对象

  (一)脱贫监测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返贫风险的建档立卡已脱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的已脱贫户。

  (二)边缘户:年人均收入低于5000元且有致贫风险的非建档立卡农户。

  三、监测内容

  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对监测对象的住房、教育、医疗、安全饮水、收入、就业、生活状态等变化情况进行监测。

  四、监测方式

  根据《州防止致贫返贫监测帮扶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形成合力,建立从上到下、自下而上的双向监测、靶向预警的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并在省脱贫攻坚大数据平台(以下简称为“大数据平台”)上完善相关信息数据。监测对象不申请,评定工作不宣传,结果不公示。

  五、监测步骤

  第一步:排。20_年“两摸底”摸排的脱贫监测户和边缘户不纳入排查范围。县攻坚办组织“两不愁三保障”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研究制定相关行业部门初步监测对象的标准。各行业部门和乡(镇)根据标准,将“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不够稳定的,以及平时掌握的上访、信访、群众反映较多的家庭困难户作为拟监测对象。县攻坚办汇总后对拟监测对象开展信息比对工作,将比对后审定名单分发到各行业部门和各乡(镇)。

  第二步:访。县级攻坚办统筹组织力量对照初步监测名单开展进村入户走访,重点核实“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情况,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在进村入户过程中,对发现其他家庭生活实际困难的农户,应纳入初步监测对象并入户核实。

  第三步:评。根据走访核实的情况,乡(镇)组织村“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开展评议,共同研判致贫、返贫风险,将拟监测对象的名单报县级攻坚办审定。

  第四步:录。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根据审定的名单,入户采集新增边缘户信息,由乡(镇)组织人员在国家系统中录入新增边缘户,标注新增脱贫监测户。对监测过程发现的新增监测对象,及时按程序在国家系统补录。待省扶贫开发局将国家系统中已标注的脱贫监测户和录入的边缘户导入大数据平台,平台自动汇总后形成全县防止返贫监测台账。

  第五步:测。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重点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实现情况,20_年每月对监测对象进行一次动态监测。对“两不愁三保障”出现缺项的,由村“两委”或驻村工作队及时在大数据平台上标注预警,乡(镇)初审后上传至县攻坚办,县攻坚办审核后确定为预警监测对象,并根据其实际困难反馈至相关行业部门。

  第六步:补。各行业部门要根据预警监测对象实际困难情况,会同乡(镇)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应限时完成补短帮扶。对预警的脱贫监测户,对照20_年脱贫退出的标准,对标补短,全面达标;对预警的边缘户,要及时落实帮扶救助。

  第七步:销。完成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后,各行业部门在大数据平台中提出销号申请;县攻坚办组织核实后,在大数据平台中批准销号。销号后,各行业部门应将相关情况在本行业信息系统内及时更新。

  六、时间安排

  (一)方案制定。3月中旬,完成县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实施方案的制定,以及监测工作动员部署,全面铺开检测各项工作。

  (二)评定录入。4月上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评定工作。4月中旬前,完成新增监测对象的信息录入工作。

  (三)补短帮扶。6月底前,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全面完成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四)成效巩固。7月至12月,每月开展一次动态监测,对新发现的预警监测对象,及时开展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立行立改。

  七、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要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作为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的重要举措,充分运用大排查成果,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本乡(镇)、本部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实施方案,细化完善帮扶措施,建立健全动态帮扶机制和限时办结制度。

  (二)认真组织实施。县攻坚办要加强工作统筹,认真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和乡(镇)分级分类分层解决问题,及时回访销号,形成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各行业部门要制定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措施并督促指导。各乡(镇)要认真做好监测对象的摸底和动态监测工作,落实预警监测对象的对标补短和帮扶救助。

  (三)强化督查问效。坚持问题导向,对直接影响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工作中需进一步改进的问题,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持续整改。县纪委、县攻坚办要加强监管指导,将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纳入日常督查巡查重要范畴,确保责任落实、工作落实、政策落实。

脱贫监测户会议记录篇2

  为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指导意见》、《自治区党委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中共XX县委员会农村工作(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县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方案〉的通知》(X农领发〔20_〕X号)要求,结合我镇实际,为做好我镇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行常态化监测帮扶工作,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对全镇所有农村人口进行预警监测,实行动态监测管理,持续压实行业与地方帮扶职责,继续精准施策,补齐短板、消除风险,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实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的即时性、精准性、有效性,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为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重点

  (一)监测对象。

  以家庭为单位,监测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这三类人员,重点监测其收入支出状况、“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状况等。重点关注有大病重病和负担较重的慢性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失能老年人口等特殊群体的家庭。

  (二)监测范围。

  20_年以脱贫攻坚期国家扶贫标准的1.5倍(家庭年人均纯收入6000元)为监测指导线。以后每年综合全区物价指数变化、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农村低保标准等因素动态调整,合理确定监测范围,实事求是确定监测对象规模。

  (三)防止规模性返贫。

  要实时监测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火灾以及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全力防范大宗农副产品价格持续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乡村产业项目失败,我镇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搬迁人口就业和社区融入等方面的风险隐患。要树牢底线思维,结合实际,深入分析可能引起规模性返贫的风险因素,科学制定规模性返贫预警指标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一旦出现风险,做到迅速、科学、有序应对。对短时间、区域性发生的聚集性返贫现象要第一时间预警、第一时间上报。

  三、工作步骤

  (一)快速发现预警。

  完善、拓宽监测渠道,健全监测对象快速发现、核查机制,做到早发现、早预警。

  1.农户自主申报。农户存在返贫或致贫风险的,可自行向所在村(社区)委会提出纳入监测对象申请,或是通过国家返贫监测APP.12317服务平台、XX防贫监测信息系统等进行申报。各村(社区)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政策知晓度。

  2.基层干部走访排查。一是组织集中排查。结合年度动态管理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排查,由镇政府组织镇挂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区)“两委”干部等人员完成。二是常态化排查。由镇政府组织镇挂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两委”干部等结合日常走访,开展常态化预警排查,对排查出来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农户,通过XX防贫监测信息系统提交风险预警信息。三是开展专项排查,针对出现的规模性返贫风险情况,对特定区域开展专项排查,及时解决风险隐患。

  3.部门筛查预警。镇政府将教育、民政、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住房城乡建设、卫生健康、水利、应急管理、残联、医保、移民等部门开展数据比对筛查出疑似风险户反馈给村(社区)核查。

  4.其他渠道。左邻右舍等向村(社区)反映困难,媒体曝光、群众信访等。

  (二)确定监测对象。

  每个月对通过各种方式和渠道发现的疑似风险户,各村(社区)应在5个工作日内,采取措施快速响应,按照“农户申请、入户核实、财产检索、行政村评议、镇复核公示、县级审定”程序进行认定,及时将存在返贫致贫风险且符合条件的农户纳入监测对象,做到应纳尽纳。

  1.入户核实。镇挂村干部、驻村工作队、村(社区)“两委”干部每月12日前完成本村(社区)线上核查和线下排查,入户采集信息现场录入XX防贫APP,无风险的则标注“无风险”;有风险的则按程序进行认定,确定疑似风险户名单,由各村(社区)将名单报至镇政府。

  2.财产检索。镇政府在5个工作日内将县级财产检索结果反馈给各村(社区)。对在财产检索中发现农户有不宜纳入的情形,且家庭无特殊情况的,原则上不纳入监测对象;对虽有不宜纳入的情形,但家庭有特殊情况、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经镇级、县级专门审议同意后可以纳入。

  3.村级评议。各村(社区)结合财产检索反馈再次核实,每月20日前村(社区)“两委”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员组织评议代表(可由联系村民小组(屯)的村(社区)“两委”干部、村(社区)监委、村民小组(屯)长、住村民小组(屯)退休干部、老党员、妇女代表等组成,人数为7人以上的单数)对疑似监测对象进行评议,镇政府派至少1名熟悉工作的同志列席评议会。根据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对照监测对象不宜纳入的几种情形,综合考虑农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逐户评议是否纳入,形成村级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镇政府。

  4.镇级复核公示。组织班子成员、挂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村(社区)“两委”干部等人员对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入户调查核实和村级评议情况进行审核,形成复核意见和拟纳入监测对象复核名单。对于符合条件的,将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在镇政府驻地、各村(社区)委会所在地及所在村民小组(屯)公示5天,每月27日前完成公示。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调查核实。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和虽有异议但调查核实符合监测标准的农户,由镇人民政府签署审核意见,形成拟纳入监测对象复核名单上报县乡村振兴局。

  5.县级审定。每月30日前县人民政府审定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确定监测对象名单后,镇政府于下个月3日前组织防贫监测信息员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XX防贫系统中完成录入,并告知农户。

  (三)开展精准帮扶。

  对按程序纳入的监测对象,原则上在10个工作日内采取帮扶措施,做到早干预、早帮扶。

  1.明确帮扶责任人。监测对象纳入后5个工作日内,要按照“一对一”原则安排监测对象的帮扶责任人(镇挂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村(社区)“两委”干部),由帮扶责任人与监测对象共同商量,综合考虑监测对象的返贫致贫风险、帮扶需求、发展能力水平等制定帮扶计划。原则上,帮扶责任人每季度至少走访一次帮扶的监测对象,重点跟踪帮扶措施的落实,帮助协调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根据工作需要采集、完善、更新信息,按季度登记监测对象的收入信息,配合村(社区)委会做好监测对象帮扶措施的民主公开工作。

  2.落实帮扶措施。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使用行业政策、各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从增加收入和减少支出“两线发力”,在尊重群众意愿基础上,按“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对所有监测对象开展精准帮扶。对风险单一的,实施单项措施,防止陷入福利陷阱;对风险复杂多样的,因户施策落实综合性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坚持开发式帮扶方针,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加强人文关怀;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持续扶志扶智,激发内生动力,增强发展能力;对因突发事故导致刚性支出骤增陷入紧急性困难的,或经过政策范围内救助,仍然支出较高、负担较重的,鼓励各地充分运用社会帮扶资金,加大救助力度。

  3.加强跟踪落实。镇政府要组织各部门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监测对象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对未按要求落实的要及时提醒反馈相关部门或帮扶责任人。各村(社区)要结合日常工作,加强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掌握帮扶措施的成效,确保措施“管用能用”,真正发挥效果。

  (四)认定风险消除。

  监测对象纳入一定时期后,根据监测和帮扶情况,按照“村级商讨研究、入户核实、行政村评议、乡镇审核公示、县级审定”等五步程序,分类开展风险消除认定工作,风险消除不设比例限制。

  1.对收入持续稳定、“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标注为“风险消除”,不再按“监测对象”进行监测帮扶,不再安排帮扶责任人。

  2.对风险消除稳定性较弱,特别是收入不稳定、刚性支出不可控的,在促进稳定增收等方面继续给予帮扶,风险稳定消除后再履行相应程序。对于需要发展产业的,应跟踪帮扶1年以上;对依靠就业务工的,应跟踪帮扶半年以上;对“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保障出现问题的,要持续跟踪帮扶至落实政策措施且稳定有保障。

  3.对无劳动能力的,落实社会保障措施后,暂不标注“风险消除”,持续跟踪监测。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主体责任,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总抓,镇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统筹推进,镇乡村振兴办、各村(社区)履行工作专责,牵头推进监测对象动态管理、考核检查等。镇乡村振兴办、中小学校、民政办、财政所、派出所、社保中心、农业农村中心、危改办、卫生院、乡村建设中心、残联等部门,要根据本部门职责加强风险信息预警、数据比对、信息审核和行业帮扶,共同推动政策举措落地落实。

  (二)加强政策支持和社会帮扶。

  对外出务工监测对象适当安排一次性交通补助,安排产业发展、小额信贷贴息、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公益岗位补助等,促进监测对象发展产业和就业增收。充分用好医疗保障、教育保障、养老保障、住房保障等方面行业政策,监测对象住院继续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继续向符合条件的监测对象家庭安排“雨露计划”,支持监测对象“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并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奖助学金政策。继续发挥定点帮扶、东西部协作优势,对监测对象持续开展帮扶,创新探索多种方式筹措社会资金,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加强社会帮扶力量。

  (三)加强信息化管理和队伍建设。

  充分借鉴脱贫攻坚期的经验做法和管理模式,建立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信息系统,加强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信息化管理。脱贫攻坚期内的扶贫信息员转为防贫监测信息员队伍,负责监测对象信息采集更新等工作。

  (四)严格考核评估。

  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内容,是中央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重要指标。自治区将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及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的范围,要加强对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督促指导,加强工作调度,镇乡村振兴战略指挥部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开展暗访,压实工作责任。要定期集中研判规模性返贫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应对措施并抓好落实。

  (五)减轻基层负担。

  镇党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统筹,规范各类“巩固脱贫成果”相关排查、检查工作,与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结合起来,按照统一部署开展排查,避免多头部署、重复排查,防止层层加码。加强部门数据共享,统筹利用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填表报数,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脱贫监测户会议记录篇3

  会议时间:

  会议地点:

  会议记录人:

  会议内容

  11月7日下午,江河村召开贫困户脱贫、贫困村出列工作会议,镇包点干部、村两委、组长、村民代表参加此次会议。会议由江河村书记孟刘海主持。

  会上,江河村副主任刘先胜传达镇度贫困户脱贫、村出列,20_年度五保、低保动态调整,农村合作医疗、家庭医生、森林防火、计划生育、退宅还耕等相关文件。村主任黄显文在大会上作了工作总结以及当前工作的报告。

  镇包点干部余克新强调:一要村两委、组长、村民代表首先要领会上级文件精神,做好正确的动员宣传工作;二要村扶贫档案一定要规范、齐全、完善,制度必须上墙,分工责任必须明确,上级交代的任务必须完成;三要始终绷紧计划生育、森林防火这两根弦,要常抓不懈,一刻不得放松。

  大会最后进行贫困户脱贫票决和贫困村出列、贫困户直接脱贫户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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