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中文:地震,又称地震和地面振动,是由地壳快速释放能量引起的振动,会产生地震波。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最新物业地震应急预案的文章3篇 ,欢迎品鉴!
第1篇: 最新物业地震应急预案
编制目的:为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保障国家财产和全校师生的生命安全,保证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校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工作原则: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学校要对广大师生进行地震安全知识的教育,高度重视安全和可能发生的地震灾害事故,消除存在的各种安全隐患。地震灾害事件发生时,学校领导和老师,共产党员、中青年教师和学生干部要发扬吃苦耐劳,勇于奉献精神,以全力保护学生的安全为宗旨,依据本预案立即开展地震应急工作。在学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协调和指挥下,各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合作,做好地震应急工作。在地震发生后,由于相互推委、工作不到位,而造成不应有的人生或财产损失的,要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本应急预案由学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分发到每一个成员,学校将定期组织演练活动。
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在校委会的领导下,成立学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防震减灾工作。
组长:李享(校长)
副组长:王金福(副校长)
成员:杨映梅(教务主任)
瞿国清(政教主任)
吴晓艳(总务主任)
邹小敏(少辅导员)
(二)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负责领导、协调学校平时防震减灾工作、震时地震应急工作和震后救灾工作。
1、全面负责学校抗震救灾工作,进行自救互救、避震疏散知识和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学校师生应急意识和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2、制定学校地震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3、发布后,负责对学生进行防震、避震、自救互救知识的强化宣传,做好地震应急准备工作;
4、地震发生后,负责学校地震应急工作,指挥各工作组按照预案确定的职责开展抗震救灾;
5、负责向上级汇报震情灾情,必要时争取外援。
二、各工作小组及职责
(一)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长:王金福
副组长:邹小敏
成员:罗国风、余昌悦、曹艳
主要职责:
(1)制定和定期修定学校地震应急预案、应急救援工作程序;
(2)检查督促各小组地震应急措施的落实,地震发生后提出具体的抗震救灾建议和措施;
(3)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报告上级教育主管部门;(4)协调各小组之间的应急救援工作,做好应急资金及所需物资、装备、设备、器材的调度供应;
(5)组织学生开展防震知识的宣传、应急模拟演练,负责抗震救灾工作的宣传报道;
(6)处理领导小组的日常事务,负责上级指挥部人员接待、联络及其他事项[FS:PAGE];
(7)起草学校开展地震应急工作的报告、总结并上报有关部门。
(二)抢险救灾组
组长:张杰
成员:闫光千、李婕、蒋仲强、
主要职责:
(1)抢救被埋压人员、重要财产、档案等;
(2)抢修被破坏的供水、供电等重要设施,尽快恢复学校基础设施功能;
(3)及时运送重伤员和救灾物资;
(4)负责可能发生的火灾预防和扑救。
(三)应急疏散组
组长:瞿国清
成员:各班班主任、代课教师和各年级组组长
主要职责:
(1)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时,具体负责师生就近避震,并组织有序、快速疏散;
(2)制定学校震时疏散方案,确定疏散场地、路线和紧急情况下保护师生安全的必要防护措施;
(3)组织师生开展避震、疏散演练;
(4)妥善安置受伤师生,做好受伤人员统计、上报工作。
(四)医疗救护组
组长:刘国荣
成员:戴纪玉、曹海波、康琴、艳
主要职责:
(1)准备必需的药品、器械和设备;
(2)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立即进行现场救护;
(3)部署救护力量,妥善安置和转送重伤员;
(4)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和水源管理,防止疫情发生和蔓延。
(五)安全保卫组
组长:杨映梅
成员:赵宏伟陈建民冯钧。
主要职责:
(1)制定学校安全保卫措施及方案;
(2)破坏性地震或强有感地震发生后,负责重点部门(部位)的安全保卫保护工作;
(3)维护学校治安,严防各种破坏活动;
(4)迅速检查了解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存储场所受损情况,清除次生灾害隐患。
(六)宣传组
组长:丁小成
成员:曹玉琴陈枫孔敏君靳菊李春梅张会玲
主要职责:
(1)宣传普及地震科普知识,增强师生防震避险、自防自救能力和地震应急应变能力;
(2)适时宣传报道抗震救灾先进事迹,模范人物;
(3)及时向师生宣传党和政府的应急、救灾决策。
三、平时应急准备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职责,责任到人,落实各项应急措施。
2、充分利用各种手段和渠道进行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师生开展防震避震、自救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定期修定学校预案,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学习和熟悉预案、应急工作程序,并适时演练;
4、制定人员疏散方案,确定疏散路线,疏散场地;
5、做好抢险救灾工具、器材、设备的准备,落实数量,明确到人,组织抢险救灾组成员定期进行演练。
6、制定治安管理措施,加强对重点部门、设施、线路的监控及巡视。
四、临震应急反应
接到县政府关于我县境内地震后,全校进入临震应急期,防震减灾领导小组成员和全体教师应迅速到抗震救灾办公室集结,进入临震应急状态,做好地震应急的各项准备工作。
1、召开学校防震减灾领导小组紧急工作会议,通报震情,安排部署应急措施。
2、向上级抗震救灾领导机构报告学校抗震救灾措施。
3、根据上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发布的地震动态,宣布临震应急期的起止时间,根据震情发展趋势决定师生避震疏散时间及场所。
4、检查学校各部门、各应急救灾小组的应急措施和防震减灾准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5、强化地震知识的宣传教育,防止地震误传和谣传,稳定社会秩序。
6、排查学校重点部位和易发生次生灾害的部位,采取紧急措施和特殊保护措施,检查消防设施。
五、震后应急对策
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领导小组即刻转为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学校地震应急预案,统一指挥全校师生开展震后抢险救灾工作。
1、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立即进入各自岗位履行各自职责。
2、各工作组按照职责分工全力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根据灾情,组织全校师生,迅速开展自救互救;
4、建立避难场所,妥善安置受伤师生;
5、及时上报灾情和抢险救灾情况,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
6、必要时请求援助。
六、附则
(一)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二)本预案由学校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2篇: 最新物业地震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保证在我县行政区域内发生地震灾害事件时,地震应急工作协调、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减轻地震灾害损失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通河县行政区域内处置地震灾害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工作原则
我县地震应急工作实行政府领导、统一指挥、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分工协作、形成合力、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
地震灾害事件发生后,县政府立即自动按照预案实施地震应急,处置本行政区域地震灾害事件。地震应急依靠人民群众并建立广泛的社会动员机制,依靠和发挥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在处置地震灾害事件中的骨干作用和突击队作用,依靠科学决策和先进手段。
二、组织地震应急救助的机关
1、有影响的地震发生后,县、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本地的'抗震救灾工作,县地震局搞好指导与配合。
2、一般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启动本预案组织抢险救灾,县地震局派技术人员进行指导,县、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指挥领导。
3、严重破坏性地震发生后,由上级政府直接领导并组织抗震救灾,县政府启动本预案并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三、地震应急指挥机构及主要职责
(一)县抗震救灾指挥部
XXXX
成员:县委办、政府办、宣传部、地震局、建设局、发改局、统计局、民政局、财政局、卫生局、电信局、公安局、交通局、电业局、(本免费公文来自中科软件园www.4oa.com,转载请注明)粮食局、水务局、广播局、科信局、气象局、人武部、中小企业局、农业开发办等各部门负责同志。
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是临震应急和抢险救灾时期全县最高指挥核心,其职责是:
1、宣布进入地震应急状态,实行救灾体制。
2、制定灾区报告,确定救灾规模。
3、指挥、调度非灾区乡(镇)和有关部门的救助行动,与上级抗震救灾指挥部保持联系。
4、决定群众避震疏散时间和范围。
5、组织有关部门协助灾区进行灾情调查和评估。
6、根据灾情情况确定是否对灾区实行特别管制。
7、召开抗震救灾会议部署抗震救灾工作。
8、安排省、市政府派出救灾队伍的有关事宜。
9、成立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领导灾区现场的抢险救灾工作。
(二)抗震救灾现场指挥部
总指挥:胡胜德
副总指挥:政府办主任、所在灾区乡(镇)长、救灾部队首长,地震局局长、卫生局局长。
主要职责: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的领导下,负责灾区现场的抢险救灾和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
(三)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
主任:刘国胜政府办公室主任
副主任:科信局局长、经济计划局局长、广播电视局局长、地震局局长。
成员:县政府有关各部门、单位联络员。
办公室设灾情汇总组、综合联络组、震情监测组、灾情信息组、条件保障组、医疗救助组和宣传组。
主要职责:
1、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震情、灾情,及时向抗震救灾总指挥部报告,负责地震现场救灾指挥部与上级政府保持联系。
2、组织现场震情会商。
3、组织震害损失调查和快速评估,了解、汇总应急工作情况。
4、负责抗震救灾新闻报道,防震减灾宣传。
5、负责抢险救灾期间接待外来救助队伍的救灾地点、路线、安排和后勤保障。
6、后勤保障和应急救灾款项的拨放。
四、地震应急行动
(一)临震应急
市政府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县政府即可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
市政府发布临震预报或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政府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领导和指挥抗震救灾工作,并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1、县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组织有关部门监督、检查预报区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组织协调其他地区做好支援灾区的准备工作。
2、县抗震救灾指挥部所属各工作组,各有关部门干部各负其职,积极主动、无条件、尽职尽责地做好抢险救灾的各项准备工作:
(1)地震部门要做好地震监测预报和宏观异常的核实工作。力争较准确地取得预报地震发生的时间、地点、震级,为各级政府抗震救灾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2)通讯部门和其他具有通讯设施的部门要检查维护好通信实施,保证抢险救灾和震情通信的畅通。
(3)交通部门和有关交通运输工具的其他部门,要检修、维护好运输工具和设施,无条件的服从抗震救灾指挥部门的征调。
(4)卫生部门和各医院要备足抢救药品、器戒和救护车辆,组织急救队伍待命,做好卫生防疫的各种准备工作。
(5)石油、水利、电力和危险品生产、储备等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可能发生次生灾害的地点和设施采取保护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对大型建筑工程设施、水库、电站等生命线工程进行安全检查,按工程抗震要求采取加固措施。
(6)粮食、物资、商业等部门要准备好灾区所需的生活用品、食品及临时防震设施所需的建筑材料,做好各种物资储备、调拨的准备工作。
(7)公安、司法部门要组织好治安消防队伍,备足消防用具和车辆,做好枪支、弹药及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存放和保管工作。加强对劳改在押人员的管理,必要时做好转移工作,加强对存放重要物资的仓库、金库、军事设施等保卫工作。
(8)财政、金融、保险部门要加强对金库的管理,做好震时金融货币的转移准备工作,筹措抗震救灾经费,保证经费及时到位。
(9)民政、城建等部门要协助政府安排好震时人口疏散、路线及避难场所。
(10)人武部、武警中队进入紧急临震状态,集结部队待命。
(二)震后应急
1、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启动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宣布进入震后应急期,并根据灾区县、乡(镇)人民政府和县地震局提供的灾情报告确定救灾规模,县直各有关部门做好应急准备,做好对灾区进行紧急支援。
2、人武部、公安、卫生等部门组织的抢险队伍,要以最快的速度到达灾区,抢救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保护生命线工程和重要设施。
3、灾区政府要以地震为命令,就地就近协调各方面力量进行救灾,以最快的速度逐级上报灾情,在救灾力量不足的情况下,首先抢救遇险人员、生命线工程和易产生次生灾害设施。
4、通信部门要无条件优先为抗震救灾服务,及时抢修破坏的通信设施,保证震情、灾情和灾区其他信息传递。
5、交通等部门要及时抢修被毁坏的道路、桥梁、铁路等交通设施,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物资尽快到位,灾民转移。
6、供水、供电部门要尽快恢复供水、供电系统,保证灾区用水用电。
7、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单位根据指挥部提供的情况,按规定发布震情、灾情等有关信息做好抗震救灾现场的宣传、报道工作。
8、地震部门加强地震监测工作,协调震区与市地震台网监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并在震后两小时内上报地震大致损失情况。
9、财政部门做好地震应急资金以及应急拨款的准备,民政部门做好地震应急救灾款、物的发放工作。
五、其他事项
各乡(镇)、各系统、各部门及驻通单位根据本《预案》要求,制定各自详细的抗震救灾工作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发布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或发生破坏性地震后的应急阶段。
本预案经县政府批准实施,20_年制定的《通河县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同时废止。
第3篇: 最新物业地震应急预案
为保证我辖区地震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地震灾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和《青岛市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㈠临震应急
临震应急是指本辖区在区政府对本辖区地震临震预报,宣布进入临震应急期时作出的反应。
㈡有感地震
有感地震是指震区民众已普遍感觉到,但尚未造成直接灾害的地震。发生在本市及周边地区(含12海里领海)和大型水库等重要场地或设施附近的地震异常,以及容易产生较大社会影响的,本预案也按有感地震对待。
㈢一般破坏性地震
一般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一定数量的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指标低于严重破坏性地震)的地震。在本市及周边地区(含12海里领海)5.0≤M≤6.0级的地震,本预案也按一般破坏性地震对待。
㈣严重破坏性地震
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200至1000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上年度全市国内生产总值1%―5%的地震。在本市及周边地区(含12海里领海)发生6.0<M<7.0级的地震,本预案也按严重破坏性地震对待。
㈤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
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是指造成人员死亡数1000人,直接经济损失超过上年度全市国内生产总值5%以上的地震。在本市及周边地区(含12海里领海)发生M≥7.0级的地震,本预案也按造成特大损失的严重破坏性地震对待。
二、应急机构的组成和职责
㈠办事处成立辖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由办事处主任担任总指挥,分管副主任,武装部部长担任副总指挥,办事处各科(室)社区居委会主任为指挥部成员。主要职责是:
1、统一领导辖区地震应急抗震救灾工作,部署和监督破坏性地震应急预案的实施。
2、向区政府报告灾情和救灾中发生的重大问题,根据灾情、震情、险情及其发展趋势,请求区有关部门实施对口紧急支援;
3、在区抗震救灾指挥部领导下,统一把握震情、灾情宣传报道口径。
4、其他事宜。
㈡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办公室,由办事处党政办主任和城管科科长分别担任办公室正、副主任。
办公室负责贯彻落实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决策和下达的任务,协调各部门地震应急工作。此外,当破坏性地震发生后,办公室担负起辖区地震现场指挥部的职责,负责对灾区抗震救灾工作的现场统一指挥和调度,办公室(地震现场指挥部)下设十个专业组:
1、综合组:由党政办负责,担负与区政府保持联系、协调各专业组工作职责,负责办公室的情况传递、宣传报道和车辆的调配等保障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
2、震情组:由城管科负责,与区地震局和市地震监测中心密切联系,负责震后异常收集,随时向指挥部传递震情变化和地震发展趋势,协助震情调查。
3、财务组:由经发科牵头,组织社建科等有关单位参加。主要任务是及时安排、拨发抢险救灾的补助资金和灾区救济补助资金;向上级申请救灾经费;统一安排解决抗震指挥部及所属办事机构的办公经费,办公地点设在经发科。
4、灾民安置组:由社建科牵头,会同各社区居委会等单位参加。主要任务是安置疏散灾民,接收调剂救济物品,保障灾民的基本生活。办公地点设在社建科。
5、外事工作组:由政工科牵头,组织卫生科等单位参加。主要任务是做好外国人、台胞、华侨及三资企业中涉外人员的安全转移、生活安置和资产保护等工作。办公地点设在政工科。
6、医疗救护组:由卫生科牵头,做好与医疗机构的协调工作,主要任务是负责救治、转移伤员,防止和控制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及时检查、监督灾区的饮用水源和食品的卫生状况。办公地点设在卫生科。
7、治安消防组:由综治办牵头,协调与派出所、区交警大队、区消防中队、区治安保卫组织等单位的工作。主要任务是维护社会治安,消防灭火以及实施特别管制措施等,以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尽快恢复社会秩序。办公地点设在综治办。
8、设施抢修组:由城管科牵头,组织城管中队、环卫公司等有关单位参加。主要任务是对因地震造成破坏的重要工程设施、交通枢纽、水、电、通讯线路等,能抢修的要及时组织抢修,不能抢修或超出职权范围的,要及时与上级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及早进行抢修,以保持生命线工程的畅通。
9、抢险救灾组:由武装部牵头,城管科配合。主要任务是组织辖区内基干民兵队伍,根据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指令,赶赴灾区现场,组织灾区干部群众进行自救和互救,城管科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提供起重车辆及机械等抢险工具。办公地点设在武装部。
10、次生灾害防御组:由城管科牵头,保持与四方区环保局等有关单位的联系。主要任务是对因地震可能引起的次生灾害,如火灾、水灾、爆炸、(气)泄露、放射性污染等进行监视、控制、及预防,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和蔓延。办公地点设在城管科。
三、应急通讯保障
由党政办负责,在地震应急时保障办事处抗震救灾指挥部与区政府及与各专业组之间的通讯畅通。
四、抢险救灾人员的组织和资金、物资的准备
武装部及辖区民兵连是组成抢险救灾人员的基本力量。抢险资金由财政所负责与区财政局协调,抢险物资由卫生科与区卫生局协调,必要时请求驻区部队紧急协助救援,如食品、棉被、卫生包等。
五、应急救助装备的准备
城管科负责协调应急及救助装备,如起重车辆、千斤顶、橇棍、钻、锯、镐、锨救援工具,协调准备应急及救助运输车辆及应急照明等其他应急器材。
六、灾害评估准备
城管科负责灾害评估基础材料的准备,城管科、经发科联合进行灾害评估。
七、应急行动方案
㈠破坏性地震临震预报后的临震应急
1、街道办事处的临震应急行动
⑴成立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
⑵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开始运转,做好应急准备工作;
⑶街道抗震救灾指挥部派出地震现场指挥部,督促、检查应急预案的实施。
2、有关部门的临震应急行动
⑴城管科负责收集传递震情变化,做好震灾快速评估的准备;
⑵武装部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城管科负责应急救助装备的准备;
⑶城管科、经发科对生命线工程和次生灾害源采取紧急抗震加固措施,做好抢险救灾准备;
⑷综治办要加强区内社会治安管理,对党政机关、金融、大型企业(商场)等重要部位加强防卫;
⑸宣教科要广泛宣传防震、避震知识,及时平息地震谣传、误传,保持社会安定;
⑹经发科、社建科、卫生科、城管科等有关部门按既定分工做好救灾准备。
㈡破坏性地震震后应急
1、震后,办事处要立即派出地震现场指挥部,组织辖区力量尽早开展自救工作。
2、震后,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根据本预案的要求立即开展抢险救灾工作。
3、辖区公职人员都要迅速赶赴工作岗位,投入抢险救灾工作。因故不能赶赴单位的要就近、就地参加抢险救灾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