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报告是一个单位或部门在一定的时间段内对执行某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的一种自我检查方式的报告文体。本站今天为大家精心准备了行政工会自查报告,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行政工会自查报告
市依法行政工作领导组:
XX年,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在市政府的领导和部署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市政府《XX年度推进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以推进法治诚信服务型单位建设为抓
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
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制定计划,明确责任。按照市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和下发了《市林业局XX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把今年全局要开展的工作和责任分工进行了精心安排和部署,为全年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基础。
二是健全机构,落实人员。为有效推进林业依法行政工作,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确定专门办事机构,明确人员负责日常的具体事务工作,确保了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有效开展。为了确保工作需要,我局法制科配备了2名兼职工作人员;同时,又确定了具有行政复议资格的兼职人员3人开展行政复议工作,确保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和学习。
一是切实加强领导干部和林业干部职工法律法规学习。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等内容作为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公务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教育的重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基本做到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80学时。各地还充分利用农闲时节、集中宣传活动等有利时机,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林农宣传《森林法》、《野生动物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退耕还林条例》等林业法律法规,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生态保护意识,引导群众自觉爱好森林资源,并积极举报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全社会重视林业的氛围。
二是重点开展专题业本文来源:***务培训。通过参加省林业厅举办的专题培训班和市局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班,加强林业有关法律法规的培训,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提高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素质和水平。全年共培训林业专业技术人员140人。
三、规范健全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是执行科学决策的调研制度。我局高度重视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年初结合工作实际、紧扣发展目标确定了加强林业法治建设、推进林业依法行政、完善林业窗口建设、优化服务发展环境等重点课题,在广泛征求意见后组织相关科室、单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
二是完善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坚持行政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制定的事先广泛征求意见、组织论证听证和领导集体决策制度,进一步完善了重要文件的立项论证、跟踪检查以及征询县区林业局、有关部门等意见的工作机制。凡重大事项、具体行政行为,均由具体行政科室和主管领导集体讨论提出初步意见,提请局长办公会议共同研究,法制机构参与确定。
三是强化重大决策的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作用,重大行政决策过程均由法制机构参与研究把关,比如森林防火预案修订工作,较好的兼顾了工作实际和依法行政的要求。在林业系统内部实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法制机构在具体行政行为审核率达100﹪。
四、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是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义务。我局作为市级林业执法主体部门,一直把依法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定义务作为全市林业法制工作的重点。在日常的林业执法过程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继续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严格林业执法程序。使林业执法的质量有了明显的提高。
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为进一步推进林业部门依法行政,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高林业执法水平,对我市林业系统的执法行为进行进一步规范,同时也将我市的林业执法工作纳入到规范化工作程序当中,按照规范化要求进行管理。切实完善监督机制,对群众举报投诉的、上级交办的林业行政违法案件,严格追究,切实加强监督。从今年自查的情况看,无举报和投诉案件,办案质量和办案纪律执行的比较好。
三是制定和完善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及配套制度。为了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保证全市林业系统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公平、公正的行使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市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实施方案》(六政发XX78号)文件精神,我局结合林业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并出台了《××市林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执行标准》和市林业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相关配套制度。对重大行政处罚实行备案审查,有力的保证了行政处罚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是认真开展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为推进林业部门依法行政,强化林业执法监督,规范林业执法行为,提高林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质量和案卷制作水平。按照省林业厅、市法制办对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的通知要求,及时组织林
业执法人员到舒城、霍山等县区对林业行政处罚案卷进行评查,为提高全市林业执法人员的办案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五是强化执法监督检查。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查阅案卷、暗访等形式,对全市林业部门的林木采伐、木材运输、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等行政许可、行政审批和行政处罚等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执法人员更好地依法公正执法。XX年全局未发生一起执法犯法、越权执法等行政行为,也未发生一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我局一直把加强林业执法队伍自身建设作为常抓不懈的工作,警钟长鸣。从办案质量到执法行为,严格程序,严明纪律,没有出现行政不作为,违法乱作为的现象。
五、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拓宽信息公开的渠道。加强电子政务建设,通过××林业信息网,把政务公开的任务要求、政策规定、措
施办法以及服务承诺、责任追究等在更大的范围,以更加快捷的形式,及时、全面地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使政务公开逐步走向制度化、规范化。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的要求让群众自由选择获取政府信息的形式,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
二是提高信息公开的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是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公开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收费,一律实行公示,并公开举报电话。
三是规范信息公开的制度。建立了信息公开工作的依申请公开制度、考核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取得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四是畅通行政救济渠道,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行政工会自查报告
20_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在市司法局的具体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主动适应新常态,积极展现新作为,以精简行政审批事项、清理规范性文件、推行“三项制度”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一年来,我局在加强制度建设、转变政府职能、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增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观念、提高执法人员依法办事能力等方面做了一定的工作,为全市民政事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深入梳理执法依据,全面履行民政工作职能
(一)定期梳理,清理规范性文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继续开展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工作,我局组织相关处室对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并将清理结果以目录的形式反馈市法制办,100%做到了清理和反馈工作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
(二)全面排查,推进精简行政审批。为贯彻落实《关于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工作的通知》(合司通〔20_〕66号)精神,我局全面梳理行政权力清单,开展“减证便民”减少申请材料专项行动,对纳入政务服务网市直大厅的44个网上运行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实施“八个一律取消”,精简比例调整达50%以上,及时在政府信息公开网和门户网站进行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严格落实取消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清单,及时调整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修订完善相关文件规定,推动信息共享,避免出现管理真空和服务空档。
(三)积极履职,依法办理审批工作。按照行政许可和审批规定,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条例》,截止20_年12月,全市各级民政部门共依法登记备案社会组织4843个,其中,市本级706个,县(市)区3647个,基金会6家,全市共成立社区枢纽型社会组织484家;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审批合肥市建筑物、住宅区名称95个。从全年行政许可和审批情况看,没有发生应当办理而不予以办理、超时办理、附加条件以及刁难申请人引发投诉和上访现象,受到了上级业务部门的一致好评。
二、不断健全规章制度,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严格落实
(一)有序开展民政立法工作。我局高度重视立法工作,成立了以副局长曹晓红为组长、办公室主任李琨为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民政局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在推动民政立法工作中,深入调查研究,把养老服务、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会组织、基层治理、殡葬管理等方面政策创制作为工作重点。20_年,先后制定民政类7个规范性文件。
(二)建立健全依法行政决策制度。我局严格执行《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听取意见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集体决定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决策实施情况评价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合肥市民政局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合肥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等,完善了《合肥市民政局党组会议事规则》、《合肥市民政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涵盖领导决策、执法管理、行政管理到信访、综治、维稳等方面,从制度层面上保障了公正公开公平执法。
(三)认真推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我局严格按照市司法局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要求,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异议和备案审查制度。20_年,我局出台的所有规范性文件,均按时按要求向市司法局报审备案。认真执行《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涉及为市政府代拟的规范性文件、提请市委市政府决策的重大决策事项、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民政事业财政预决算和重大资金的安排等重大决策事项,都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行政机关决定相结合的原则。同时,积极探索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机制,均及时在局门户网站公布解读方案。
三、始终坚持规范程序,切实提升行政决策水平
(一)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20_年,我局继续执行《合肥市民政局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合肥市民政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提前介入流程》,明确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主体、审查范围、审查工作方式以及审查时限等作出要求。同时要求决策承办处室在调研、起草重大行政决策草案过程中,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座谈会、协商会、听证会、民意调查、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等方式,听取有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以及社会组织的意见,并广泛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风险评估要求。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试行)》,并进一步明确决策承办处室就重大行政决策方案可能涉及到的领域进行风险评估,如社会稳定、社会效益、实施成本等,对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进行科学预测、综合研判,并形成风险评估结论,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减缓及化解措施建议,为后续风险处理做好准备。
(三)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的集体讨论程序。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在提请市司法局审议前,局办公室收到承办处室提交的规范性文件草案后,进行合法性审查,合格后提交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并作出决定。同时建立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制及责任倒查机制。明确提出,对于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承办处室或个人违反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人员无论是否调离、提拔或者退休,都必须严格依法追责。
四、突出抓好主体队伍,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一)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学习。结合“七五”普法工作,主动邀请省、市专家来局授课,对全市民政系统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集中进行法治业务培训。通过多种形式,先后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民政专业法规,增强了民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提升了民政队伍的整体素质。同时,坚持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的人员充实到局属单位一线,切实夯实基层执法力量。
(二)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案卷质量规范。制定下发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规范案卷内容、样式、标准等做到一案一卷,内容真实、资料齐全、证据确凿,案卷、材料、通知等文书上严格由本人亲笔签名,禁止使用电脑打字签名或代签名,进一步增强了文书的法律性、严肃性和可靠性。严格依法办案,规定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程序进行调查取证,规范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做到处罚决定前下发书面事先告知书,明确告知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拟处罚的种类、数额,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利等,同时,按照我局《推进行政处罚群众公议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对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必须进行群众公议。同时,在全市民政部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并向市司法局上报案卷自评结果统计表和行政执法案卷卷宗,撰写案卷评查自查报告;按要求组织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根据市司法局关于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提出的要求,对案卷卷宗逐项整理,严格制作案卷,确保案卷规范统一。
(三)突出抓好审核主体队伍学习培训。我局对审核主体队伍建设非常重视,坚持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法律专业背景并与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任务相适应的人员充实到法制审核人员队伍中。鼓励法制审核人员参加各类法制培训及考试,提高法律素质。同时,开展岗位轮换锻炼,将法制审核人员轮岗至业务处室,丰富法制审核队伍的执法实践经验,形成了良好的人员素质提升机制。
五、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民政业务工作依法办理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为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依法保障广大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知情权,加强社会公众对民政工作的监督,我局将制作的政府信息全部录入合肥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使民政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实施的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承诺、具体行政行为和办事机构、监督电话等做到向社会全面公开。另外,我们还通过局门户网站设置了“政策法规”、“民政公开”和“规范性文件”等专栏对社会进行公示,及时更新出台的政策法规;设立投诉电话和投诉信箱,办理市民投诉、倾听市民意见和建议;利用《合肥晚报》“民政专版”宣传、解答民政政策法规,方便市民的查询和各种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办理。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和答复办法,不断提高民政政务公开透明度,确保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增加了审批的透明度,提高了办事效率。
(二)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监督。20_年,我局共受理市人大议案建议20件,市政协提案38件,其中,主办35件,会办23件。针对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任务重、要求高、时间紧的特点,我局积极克服各种困难,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态度上积极主动,行动上切实有效,程序上合理规范,时间上及早安排,真正把议案和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全局工作的重点,保证了办理工作的质量。按时办复率100%,见面或沟通率100%;反馈意见中满意与基本满意率也达到了100%。
六、坚持主动作为,积极化解社会矛盾
(一)建立与审判机关互动机制。为进一步加强我局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机关与检察、公安机关的协作配合机制,使涉嫌犯罪的案件都能够顺利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办理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以及《关于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工作联系的意见》,结合我局实际,建立《合肥市民政局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制度》,对相关问题进行了明确。同时,我局严格执行行政复议和应诉、应议制度。据统计,今年我局无行政复议和诉讼事项。
(二)认真抓好信访工作。我局在信访工作办理中坚持为民政对象服务和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原则,健全和完善各项信访制度,截止12月底,接待来访群众40批次50人次,接收各类群众(网上)来信、上级转办信27件。12345政务直通车共受理有效工单876件,接听热线电话180个,接听畅通率100%,满意率100%,按期反馈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
七、积极开展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能力素质
(一)突出抓好局党组的法制学习。把法制学习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提高局领导班子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的水平。今年以来局党组集中学习相关法律制度8次,通过局长办公会研究依法行政有关问题4次。结合宪法宣传周活动,局党组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特邀合肥学院法律专家进行《宪法》专题讲座,局机关党员领导干部、局属单位负责人共40余人参加了此次学习。
(二)突出抓好行政执法人员的专业法律知识学习。8月,我局主动邀请专家来局做报告,给全市民政系统法治工作人员集中进行法制业务培训,100多人参加了培训;通过自学,学习了《宪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复议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及民政专业法规,巩固了民政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提升了民政队伍的整体素质。为便于领导全市民政系统干部职工全面学习掌握民政业务,更好的把握运用政策,十分注意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据统计,今年我局参加市级及自行组织的法治业务培训共计100人次,其中领导干部30人次,行政执法人员70人次。
八、不断健全法治政府保障机制,大力营造良好民政法制环境
(一)不断健全法治政府保障机制。我局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始终把依法行政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评估,将依法行政工作始终贯穿于民政工作各个环节,有效推动民政工作全面健康发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浏同志每年都在述职报告中报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对依法行政工作中的问题能及时召开会议进行研究,加以解决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将依法行政工作向社会进行公开。
(二)抓好普法宣传工作。我局对普法宣传工作非常重视,为增强民政法制宣传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我们以涉及群众基本生活权益的业务工作为主题,结合“三下乡”、“江淮普法行”、“12.4宪法宣传日”等广场活动,制作专题板面、横幅、宣传册,在法制宣传日、综治宣传月等设置现场咨询台,进行法制宣传。还充分利用清明节、重阳节等重要节日,联合各县区民政局统一开展相应的主题宣传活动,上下联动、深入社区,广泛宣传《宪法》、《老年人权益保护法》、《慈善法》、《基层选举条例》、《殡葬管理条例》等各项民政法律法规。
二、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年来,我局依法行政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和面临着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执法队伍建设优待进一步增强,“三项制度”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等问题。
20_年,我局将不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全体民政干部法律素养,增强依法行政的自觉性和能力水平;切实加强民政重大决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工作;认真梳理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继续做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依法行政建设落实到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和各个环节中去,建立一个办事高效、运作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我市民政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行政工会自查报告
一年来,我乡依法行政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委县委的发展战略,围绕“和谐苗乡”发展思路,坚持深入贯彻国务院《全面实施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范行政行为,为进一步深化法治政府、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着力做了以下工作:
一、加强领导,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党委政府一级工作目标。
年初,我乡党委政府把依法行政工作列入党委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配齐配强了工作队伍,积极保证依法行政工作所需经费。首先,成立了由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副书记具体牵头负责,党委委员具体抓的乡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分工负责,明确职责,落实责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党政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乡依法行政日常工作。二是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将责任目标细化到领导、到办所(中心)、到人,层层负责。三是完善了考评机制,确保依法行政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及时制订下发了《团林乡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意见》,按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健全制度、加强学习,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以规范的制度管理队伍,以充实的学习强化队伍。用一支作风硬、纪律严、业务精的队伍保证了依法行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1、健全规章制度,转变工作作风。按照规范化服务性政府要求,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用制度管人管事,促进依法行政,努力铸造一支政治强、思想好、业务精、作风硬、纪律严、廉洁高效的干部队伍。
2、加大学习力度,建强干部队伍。针对工作实际和工作人员的思想状况,以强化思想教育、提高综合素质为宗旨,坚持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制度,认真组织学习,增强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从依法治国、建设民主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依法行政的重要意义。并利用中心组、民主生活会、专题教育等形式,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科学内涵和精神实质;认真学习总书记总书记在xx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党章;认真学习《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各种法律知识。
三、通过多种工作措施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1、按照《崇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通知》(崇府办发[]64号)文件精神和5月21日我市推进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会议的要求,我乡及时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清理,并按时上报市法制局。
2、加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建设。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制和长效机制,提升预防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依法管理、快速反应;完善体系、提高效能;改善条件、保障运行”的原则,制订了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防洪工作预案、维护社会稳定应急预案、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防治重大动物疫病应急预案、关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烟花爆竹事故应急预案等各类预案,将保证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四、强化便民服务机制,全面建立高效政务服务体系。
开展了以乡机关为主和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行政效能建设工作,全面推进“四项制度”在全乡各村和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的贯彻落实。
1、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
全乡各村、政府机关和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尤其是政府机关、中小学、卫生院要按首问负责制的要求,在单位明显处设立首问责任岗,落实有一定工作经验、熟悉本单位业务和综合素质强的工作人员负责接待对前来办理行政审批事项、衔接工作事务或咨询、反映情况、履行协作职能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办事员,做到热情周到、首问必答,对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己承办的事项,应将办事人员引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因公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做到来人有人管、事情有人办、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答复。严禁以任何理由拒绝接待、推诿延误。
2、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
在机关各办所、便民服务中心以及村和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对承办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日常政务活动必须在规定时限或承诺时限内办结或予以答复。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和行业特点,要逐岗位、逐环节、逐项目确定标准时限,明确办理事项、办理机构、责任岗位、办理流程和监督电话,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告知,接受群众监督。
3、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乡党委依据《四川省行政机关责任追究制度》,健全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度,明确问责范围,规范问责程序,对机关各办所、便民服务中心和承担有公共服务职能的村、企事业单位未按规定建立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和本部门多次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度规定的单位或责任人将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对相关责任人员予以诫免或免职,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的将严肃查处。
4、完善和落实社会评议制度。
开展政府公共服务评价调查和投资软环境测评,建立以县乡两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行风监督员、社会各界代表为主体,以被服务单位评价服务单位为主要内容的社会评价制,查找机关各办所、便民服务中心在履行服务、工作作风、工作绩效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的同时,按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创新工作,将行政效能建设同干部纪律作风建设有机结合,把面向群众转变作风、面向基层转变作风落到了实处,不仅加强了行政效能建设,提高行政效能,而且进一步加强了干部纪律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
三、完善行政决策机制。
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都进行了听证。例如今年3月,经党委政府研究,拟对我乡后沟河荷花段进行综合治理,打造“冷水鱼养殖基地”。我乡邀请了此项目涉及村域的村民代表、党员代表参与听证,增强了工作透明度,调动了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融洽和谐,进而促进了我乡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规范行政执法。
1、积极发挥人民调解制度作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民事纠纷及时进行了处理。上半年,村两级调委会共排查各类民事纠纷71件,调处71件,调处成功69件,调解成功率达97%。
2、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严肃查办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案件。完善信访制度,确保信访渠道畅通,建立健全领导接待日制度。今年全年度共收到各级信访件8件,处理8件;本级上访5批次、16人次,处理5批次、16人次。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
3、完善投诉制度。完善行政投诉中心和行政投诉工作制度,各办公场所必须公布投诉举报途径和电话,使服务对象投诉有门。
4、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送市委、政府备案。
5、严格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认真做好出庭应诉工作。
五、完善社会自治功能
1、建立完善了“以党组织为导向,村级公共事务服务管理组织和集体经济组织‘两轮驱动’,村委会、议事会、监事会共同治理的‘一轮导向、两轮驱动、三会合治’村级治理机构”的自治机制。于7月底全面完成了全乡8个村的村民议事会、村民监事会,村集体经济组织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工作。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民主商议决定基层事务,构建了在党组织的领导下,以村民自治为核心,社会组织广泛参与的村级治理机制。
2、深化“三务公开”。将党务、政务、财务公开内容、形式、时间进行统一规范。并建立群众监督机制,对好的建议、意见予以采纳,同时将信息反馈群众,做好沟通工作,接受群众的监督。
3、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深入开展建设法治政府为主题的宣传教育,促进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社会氛围的形成。
总体来说,我乡依法行政工作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乡党委政府的努力下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机制,加大力度,争取明年再上一个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