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是个人或团体,对某件事情未来要如何的操作,提出的解决问题的办法。下面是本站为大家带来的扶贫车间建设现状分析与建议,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扶贫车间建设现状分析与建议
扶贫车间又被称作社区工厂或者卫星工厂,是指以扶贫为目的,以带动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为宗旨,开设在乡或村的加工车间,旨在解决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人口的就近就业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山东省近年来建设各类扶贫车间 6100 余处,吸纳就业 40 余万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12 余万人。扶贫车间俨然成为助力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金钥匙”。正如***总书记强调的,乡亲们在家门口就业,虽然收入不比进城务工高,但省去了住宿、伙食、交通等费用,还能照顾家庭,一举多得。企业参与兴办扶贫车间,体现了先富带后富,很有意义。
扶贫车间通过广泛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带动贫困人口增收脱贫。就业是最大的民生。农村地区的贫困人口大多是难以外出务工的弱势群体,扶贫车间的建立可以实现贫困人口的就地、就近就业,促进贫困户的增收脱贫,同时也是发展村集体经济的重要举措,对于决胜脱贫攻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尤其是在当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过程中,农村地区劳动力外出务工不便,扶贫车间可以为那些无法外出务工但有劳动能力的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既稳定了就业又推动了当地经济发展。
扶贫车间可以增强贫困人口的脱贫信心和获得感。扶贫车间的建立,使得贫困人口在实现就业的基础上,在劳动过程中不断地提高劳动技能、增加收入,从劳动中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通过劳动获得
收入,生活条件不断改善,贫困人口的人生价值在工作中得到体现,既增强了自尊心又增强了脱贫的信心。扶贫车间的建立促进贫困人口在思想上实现了由“要我脱贫”到“我要脱贫”的转变,使劳动致富、脱贫光荣的思想深入人心。
扶贫车间可以在提高劳动力技能的基础上培养一批脱贫致富带头人,助力全面稳定脱贫。通过建立扶贫车间,可以让一部分人参与到企业经营管理中,通过经营管理的实践历练成为农村地区贫困人口的致富带头人,激发贫困地区发展的内生动力。与此同时,就业者可以通过扶贫车间这一平台,不断提升劳动技能,不断补充到农村脱贫致富带头人队伍当中,为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注入活力,有利于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的发展面貌,为决胜全面小康、决战脱贫攻坚以及乡村振兴奠定坚实的人才基础。
但必须要强调的是,尽管近年来扶贫车间在全国各地普遍“开花”,其发展中仍存在着一系列困难或问题。
扶贫车间兴办火热,但经营水平有待提升。近年来,随着各级政府对扶贫车间政策倾斜力度的加大,一些地方的扶贫车间建设不顾本地实际情况,一拥而上,扶贫车间数量迅速增加。然而,不少扶贫车间的经营者缺乏经营管理的实力和能力,同时由于产品与销售的脱节,交通不变、用工难、成本高等问题频发,致使扶贫车间的利润率较低,缺乏长远的发展动力,进而导致扶贫车间经营困难,造成资源闲置。
扶贫车间产业结构单一,可持续发展能力不强。当前我国的扶贫车间大多数以服装加工、编织、零件加工等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产业结构单一,经营规模较小,扶贫车间员工文化素质良莠不齐,技术水平较低,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较弱,属于低层次产业扶贫。同时,由于扶贫车间经营规模较小,贷款融资能力较弱,受资金约束,投入不足,产业升级受到制约,难以打造产、供、销为一体的产业链,尤其是在产品创新方面,缺乏动力,并且不能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因此,扶贫车间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堪忧。
扶贫车间带贫能力有限,难以充分保障就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当前一些扶贫车间普遍存在吸纳就业人数尤其是贫困劳动力人数较少的问题,带贫率较低。大部分农村地区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因此农村贫困地区优质剩余劳动力总量不足,还有其他一些劳动力由于各种客观或主观原因不想在扶贫车间就业,造成扶贫车间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用工短板。尤其是一些偏技术性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对农村地区劳动力的素质要求较高,因此对农村地区尤其是贫困人口的就业吸纳能力较弱。此外,扶贫车间的资金水平普遍较低,对就业者的工伤保障力度不足,扶贫车间自身能力不支持为每一位就业者购买工伤保险,难以充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扶贫车间相关政策法规有待完善,认证标准体系需进一步健全 。目前大多数相关部门仅对居家式、厂房式以及合作社式的扶贫车间进行认定,并出台配套的认定法规政策。其他类型的就业扶贫车间不能
及时得到相关部门的认定,并且缺乏相关的认定政策文件。在一些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基础较薄弱,企业经济效益较低,从业人员的流动性较大,难以达到相关部门制定的认定标准。此外,有关部门对扶贫车间的政策支持力度不足以吸引一些企业兴办就业扶贫车间,相关行业部门以及各级政府的检查、申报程序繁琐都阻碍了就业扶贫车间的健康发展。
为破解扶贫车间发展瓶颈,促进其持续健康发展,稳定助力脱贫攻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加以扶持。
因地制宜,打造特色产业,促进扶贫车间高质量发展。不同地区建设扶贫车间要立足于当地的资源优势、交通条件、产业基础以及人力资源等方面的实际,发展具有本地特色的产业,同时提倡多元化发展,适当发展“一村一品”。科学合理地设置扶贫车间建设目标,灵活运用当地的扶贫政策,科学设定扶贫车间的建设标准、经营模式以及资产收益目标。在深入调研扶贫车间建设条件的基础上,合理确定扶贫车间的规模以及建设质量。与此同时,统筹做好供水、排水、供电以及交通等方面的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扶贫车间高质量发展。
加强对贫困人 口的技能培训,增强扶贫车间的带贫能力。一方面开展针对贫困人口的劳动技能培训,以扶贫车间的就业需求为导向,协调培训资源,创新培训方式,让有意愿的贫困人口掌握一定的劳动技能,并通过发放培训补贴,增强贫困人口参与劳动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以扶贫车间为平台,通过开设专题培训班,培养一批
集技术、经营管理能力于一身的脱贫致富带头人。通过将针对贫困人口的技能培训纳入“雨露计划”专项资金或者财政预算等方式,提高企业吸纳贫困人口在扶贫车间就业的积极性。通过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企业发放补贴或减税,提高扶贫车间的带贫率。
不断丰富扶贫车间内涵,创新扶贫车间运作模式。东部沿海地区可以通过优化投资环境,围绕政策优势,合理引导外出人才返乡创办扶贫车间,吸纳当地贫困人口就业。通过发展“家庭作坊延伸型”的扶贫车间,合理引导居家式扶贫车间扩大规模,延长产业链,培育产品的自主品牌,不断提升产品质量,使居家式的手工作坊真正发展成为扶贫车间。积极打造电商扶贫车间,依托当地农村电商发展政策,推进线上扶贫车间建设,打造“互联网+物流+扶贫车间”的经营模式,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拓宽扶贫车间产品的销售渠道,稳定提高扶贫车间的收益。
建立健全 相应的政策法规体系,为扶贫车间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各级政府以及相关部门要尽快制定并完善各种模式的扶贫车间认定标准体系,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地调整认定标准。同时建立健全监督和管理体制,鼓励多种社会资源参与扶贫车间的建设以及运营管理。通过在用地、税收、水电价格补贴、技能培训等方面提供优惠政策,对贫困人口、返乡民工、回乡创业的大学生等不同人群制定不同的补助政策,为扶贫车间的建设与发展打造良好环境,增强就业扶贫车间的吸引力。
扶贫车间建设现状分析与建议
扶贫车间是中国特色农村涌现出来的新鲜事物,是实现包括贫困户在内的农民在“家门口”就业,增收脱贫的新模式。东安县通过“企业+车间+贫困户”模式,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因地制宜发展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一系列生产经营活动,实现了挣钱、顾家两不误,受到群众的关注和欢迎,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可忽视的现实问题。
一、建厂火热,运营清冷
一些地方扶贫车间不顾实际情况,不符合市场规则,一拥而上,但由于产销不通,更无利可盈,多数车间停摆,资产闲置,建厂火热运行清冷,花开无果。
二、重“投入”,轻“产业”
扶贫车间建设一定要因地制宜,产品适销对路,分类精准实施,方能确保实效。然而现实中许多扶贫车间没有建立在产业链富民环节上或者产业集群上,没有实际运用功能,不仅无法带动贫困户就业脱贫,还造成财政脱贫的巨大浪费,其结果是雷声大,雨点小。
扶贫车间应以政策扶持为基准。实行市场化立作企业化管理,以盈利为目的发展产业,才能带动一方脱贫,而不是福利工厂。
三、供“氧”不足,造“血”难
一是许多扶贫车间产业单一,技术含量低,员工文化素质参差不齐,吸收贫困劳动力人数少,加上交通不便,招工难,缺乏实力和能力,供“氧”严重不足。
二是规模小,贷款融资困难,投入小,产业发展受到制约,没有形成产、供、销产业链,特别在产品创新上,彰显企业文化方面,缺乏活力
建议及对策
一、准确把握发展机制。
扶贫车间作为农民在家门口就业平台和载体,一定要因地制宜正确理解和把握,充分利用企业资源,以农村合作社为基础,准确把握扶贫车间发展机制,一定要以盈利为目的发展产业。
二、准确使用政策机制
扶贫车间必须要以政策扶贫为基础,实行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大力创新企业产品,才能在政策引导下适宜发展,带动和帮助贫困户脱贫。而不能把它当作福利工厂和某些人等、靠、要的筹码。
三、准确出台工作举措
把发展扶贫车间和精准扶贫用机结合起来,把扶持农村企业发展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农村企业发展起来,车间富了就可以带动农户和农民脱贫致富。
四、准确实施技能培训
扶贫车间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加上贫困劳动力文化素质低,自身先天不足。加大对他们的培训力度,激发潜能,提升素质,既可以方便在家门口就业,又能为外出务工增加脱贫提供保障。
扶贫车间建设现状分析与建议
20_年,河池市进一步完善产业发展与贫困户增收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建设“就业扶贫车间”,扩大贫困劳动力就业渠道,实现就近就地就业实现脱贫致富。就业扶贫车间的建立,既提升贫困群众务工技能,又为企业解决“用工难”问题,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的目标,为助推脱贫攻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一、进展情况
(一)建设情况。截至20_年底,全市已建设就业扶贫车间521个,吸纳就业29860人,其中吸纳贫困人口7742人(其中吸纳贫困人口稳定就业人数4607人,占59.51%;吸纳贫困人口灵活就业人数3135人,占40.49%),吸纳建档立卡就业人数占总吸纳人数的25.93%。建设类型主要有五种类型:一是居家式。居家式就业扶贫车间共有16个,占建设总数的3.07%,吸纳就业人数519人,吸纳贫困人口就业148人。二是厂房式(工厂式)。厂房式(工厂式)就业扶贫车间共有223个,占建设总数的40.80%,吸纳就业人数20_1人,吸纳贫困人口就业2101人。三是种养式。种养式就业扶贫车间共有262个,占建设总数的50.29%,吸纳就业人数8306人,吸纳贫困人口就业4211人。四是贸易流通式。贸易流通式就业扶贫车间共有9个,占建设总数的1.73%,吸纳就业人数333人,吸纳贫困人口就业118人。五是乡村旅游式。乡村旅游式就业扶贫车间共有9个,占总建设总数的1.73%,吸纳就业人数419人,吸纳贫困人口就业131人。
(二)认定情况。截至20_年底,全市共认定164个就业扶贫车间,已认定数占建设总数的31.48%,吸纳就业人数17566人,其中吸纳贫困人口就业人数2454人。在已认定的164个就业扶贫车间中,正常经营的有159个,占96.95%;停产或不能正常经营的有5个,占3.05%。
(三)落实政策情况。截至20_年底,在已认定的164个就业扶贫车间中享受人社部门带动就业补贴的有59个共计88.1万元,占认定总数的35.98%;享受贷款就业扶贫车间16个共计855万元,其中享受贷款贴息的就业扶贫车间有9个共计20.23万元;享受岗前培训补贴119人4.1万元;享受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贴133人10.64万元;享受就业扶贫车间建设补贴5个308.85万元;享受居家生产设备购置补助1个48.2万元。
二、面临的困难
(一)就业扶贫车间认定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桂政办发〔20_〕149号文件中五种就业扶贫车间类型,目前仅有居家式就业扶贫车间、厂房式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办法,由人社部门按照桂人社发〔20_〕82号开展认定。其他类型就业扶贫车间认定办法自治区相关行业部门还未出台,目前无法开展认定。
(二)就业扶贫车间认定条件达标难、吸引力低。一是河池市属经济欠发达地区,经济基础薄弱,企业经济效益不好,就业人员流动性大,按照自治区扶贫车间认定的条件,达到认定标准企业数量有限,目前达到认定标准的就业扶贫车间仅有521家。二是就业扶贫车间扶持政策吸引力不大,补贴金额少,带动就业一段时间后补助标准仅为1000元/人,对企业吸引力不大,且要求就业扶贫车间为贫困人口办理意外伤害保险,要求提供的材料多。三是一些市场经济主体甚至认为申报就业扶贫车间后,相关行业部门和各级政府各种检查、考察增多,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生产经营。
(三)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能力难以保障。一是在五种类型的就业扶贫车间中,工厂式(厂房式)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人口就业的能力最强,占建设总数的40.80%,带动就业人数占带动总人数的67.32%;居家式、贸易流通式、乡村旅游式等3种就业扶贫车间建设数仅占建设总数的6.53%,带动就业人数仅占带动就业总人数的4.26%,带动就业人数发挥作用不是很大。二是河池市建设的521个就业扶贫车间共吸纳就业29860人,其中吸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7742人,平均每个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人数为其中吸纳就业人数约为57人,平均每个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就业的贫困人口仅约为15人,就业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就业能力有限。三是河池市建设的521家就业扶贫车间中,种养式就业扶贫车间有262个,绝大部分的种养式车间以联建联养方式带动贫困人口增收,实际上贫困人口参与就业的时间很少,有些甚至没有在扶贫车间就业。
(四)就业扶贫车间就业人口相关权益难以保障。如就业扶贫车间的工伤保障力度不够,目前就业扶贫车间不能购买工伤保险,仅有商业意外保险,且赔付额度不超过10万元,一旦发生工伤事故,难以保障从业人员的权益。吸纳的就业人数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河池市人民政府已委托保险公司购买其人身意外险,但是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人身意外险无法保障。
三、对策建议
(一)建立健全认定机制、动态调整机制。一是建议自治区建立就业扶贫车间健全认定机制,相关行业部门加强调研,尽快研究完善出台就业扶贫车间的认定标准,以便更好地指导各地开展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工作。二是建议自治区建立完善动态调整机制。对因企业经营不善等原因关门闲置或吸纳贫困人口比例、就业人数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就业扶贫车间,应及时取消认定;对闲置关门企业及时协商退出事宜,保持就业扶贫车间生命力,重新达到标准的恢复认定;动态调整后,建议由县级人社部门督促在5个工作日内对该车间的标识进行更换或拆除。
(二)强化工作督查指导、开通绿色通道。一是建议自治区加强对就业扶贫车间工作的督查指导,强化县级人社、扶贫、组织、招商、财政、农业农村、银行等部门应加强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前、建设中、认定后”的工作指导,帮助乡镇、贫困村做好选址、产业引进、车间管理、入驻企业正常退出等工作,做到科学选址,不搞面子工程;入驻企业公开招租、村集体讨论,防止盲目引进产业企业;加强用工管理,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二是针对企业提出的就业扶贫车间建设达标难、补助低、检查多的问题,进一步科学规范建设标准、根据贫困人口就业时限逐步提高补助金额、减少不必要的检查核验等,为贫困村就业扶贫车间建设、认定、政策补助、吸纳就业人数(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通绿色通道等。全面扎实推进就业扶贫车间建设,切实防止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强化扶贫车间政策落实、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建议自治区建立健全就业扶贫车间相关政策,确保相关政策落实,如强化贫困村就业扶贫车间建设补贴享受带动就业补贴、扶贫贷款贴息、岗前培训补贴、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补贴、居家生产设备购置补贴等。二是建议自治区级以上部门统筹研究制定就业扶贫车间的工伤保险政策,允许用工单位为贫困劳动力购买工伤保险,增强贫困人口就业发生工伤事故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