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名著随笔300字(通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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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名著随笔300字篇1
《安徒生童话》这本书,我翻阅了无数遍,可总是觉得读不够,每次走进它,我的心都会被安徒生融在书中的“美丽的幻想”所浸润、所感动。
安徒生的父亲是一个穷苦的鞋匠,母亲全靠替别人洗衣服来度日子。贫穷的家境无法给安徒生提供上学的机会。尽管如此,安徒生从小就下决心当一名歌剧演员,为了实现自己的梦想,他十四岁离开家乡来到丹麦的首都——哥本哈根。可最终他没能实现当演员的梦想,而是成了一名享誉四海的作家。
安徒生的一生都怀着一个美丽的幻想,他的作品中的主人翁总是勇敢而又善良的。《海的女儿》这篇童话中,海的小女儿对“人”有无比的崇拜,为了成为一个高贵的“人”,她宁愿承受撕心裂肺的痛苦,服下巫婆给的药,将身上的鱼尾变成了两条“人”的腿。其实,海的女儿离真正的“人”仅一步之遥,只要她狠一狠心把刀刺入王子的心脏,就能让美梦成真。可就在最关键的时刻,海的女儿心软了,她不忍心伤害王子。最终,她投进了大海的怀抱,化成了无数闪亮的泡沫。
安徒生热爱他的小读者,对未来一代抱着美好和善良的愿望,希望他们能在一个幸福的世界中生活和成长。在《卖火柴的小女孩》中,他让那个受尽了饥饿和寒冷折磨的小女孩和她的祖母“在光明和快乐中飞走了,越飞越高,飞到既没有寒冷,也没有饥饿,也没有忧愁的地方去了——她们是跟上帝在一起的!”尽管卖火柴的小女孩在除夕夜冻死了,可她的嘴角挂着微笑。安徒生用他创造神奇的笔,轻轻地掩盖了小女孩的痛苦。这正是因为他有一颗善良的心,真诚地怀着对孩子的美好期望。
安徒生在一本书中写过这样一句话:“上帝啊!请您不要让我写出任何一个在您面前交代不了的字来!”可见,安徒生对待自己的文字是多么认真、多么严肃、多么虔诚啊!他的一生写了一百六十多篇童话,也许他自己活着的时候并没有意识到这些童话的意义,但今天,我们可以毫不夸张地说,他留下的这许许多多脍炙人口的童话,成为了孩子们幸福的源泉。
读名著随笔300字篇2
就在最近,我读完了马尔克斯写的《百年孤独》。最开始,我选择这本书时其实是受到了一些早期其他歌曲中出现百年孤独的字眼,所以我才去书店买了回来看。
在我刚开始读《百年孤独》这本书的时候,我就觉得太深奥了,有很多地方都读不懂,而且很多事情很荒谬。这本书中的人名反复出现,相同怪事的重复发生,这是只有在电视剧中才会发生的。从生活实际出发,这些事情根本不可能会有。但是这些竟都写在了这本书中,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成立了一百多年的世家中,男士,叫来叫去就是叫阿卡迪奥或叫做奥雷良诺,一点新意都没有。且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家族的第一代创始人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这些都太奇怪了,甚至使人感到有些害怕。虽然凭借我的阅读水平还不能很好地向大家详细解释什么,但我相信我只要我再细读几遍一定能够读出一些更深的东西,只是我现在实在是没有这个能力。
人物给我印象较深的是霍·布恩蒂亚第二和奥雷良诺第二这对孪生兄弟。首先,他们叫的不一样,不像别的那么复杂,记都记死了。然后就是他们继承了父辈的名字却表现出了完全相反的性格。霍·布恩蒂亚第二像奥雷良诺上校那样深沉而奥雷良诺第二则像霍·布恩蒂亚那样不羁——以至于乌苏娜常常怀疑他们是否是在幼年时交换了名字。这样的怀疑并不离谱,是有一定道理的。但是,名字不一定要和性格一样嘛。这是一个深深的讽刺。然而最后两兄弟死去时又搞错了墓穴仿佛这样才是正确的归属,一切是命中注定的。
虽然每一代的成员都经历着波折,但这个家族仍然一代一代地承传着,并且一直传承了下去。只是最后,当家族中的男子死去时,让这个百年世家终于陷入了衰败。不过好在的是,家族的最后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开窍了,因为他最终发现这一切的一切都只不过是这的家族不可避免的宿命,这是永远也走不出的循环。
即便合上手中的书,那些情节还会在我的脑海中一幕幕地涌现出来。这本书实在让我受益匪浅,难以忘怀。
读名著随笔300字篇3
今天,我看了《昆虫记》这本书。这本书令我非常着迷,原来昆虫世界里有这么多的奥秘。这本书是法国著名昆虫学家法布尔的传世佳作。
第一次读《昆虫记》,不知怎么的它就吸引了我。这是一部描述昆虫们生育、劳作、狩猎与死亡的科普书,平实的文字,清新自然;幽默的叙述,惹人捧腹……法布尔的《昆虫记》,让我没有梦幻感,那些具体而详细的文字,不时让我感觉到放大镜、潮湿、星辰,还有虫子气味的存在,仿佛置身于现场一样。
被我忽视太久了的昆虫的身影,一下子聚拢过来,我屏住呼吸,然后,凭它们穿透了我心灵的幽暗。是法布尔,让我看到了昆虫跟我们人类在生与死,劳动与掠夺等许多问题上都有着惊人的相似。《昆虫记》不是作家创造出来的世界,它不同于小说,它们是最基本的事实!法布尔花费毕生精力详细观察昆虫的生活及为繁衍种族而进行的斗争,然后记录成详细确切的笔记,并最终编写成书。
在这本书里,详细描写了“萤火虫,大孔雀蝶,蝉,绿蚱蜢,天牛,隧蜂,圣甲虫,蝗虫,金步甲,蟋蟀,红蚂蚁,蝎子,西班牙蜣螂,松毛虫,豌豆象,绿蝇,黄蜂”等昆虫的样子以及生活的习性。
这些昆虫中我最感兴趣的是萤火虫。萤火虫是一种人见人爱的小东西,好像为了表达对生活的热爱,竟然在屁股上挂上了一盏小灯笼。在宁静夏夜的郊外,它们会成群结队地飞来飞去,仿佛天上闪烁的星星。在昆虫界中,能够自己发光的虫子是非常少的,因此这种小昆虫受到了人们的喜爱,古希腊人称它们为“朗皮里斯”,意思是:屁股上挂着灯笼者;法国人则称它们为:发光的蠕虫。但是这种昆虫绝不可能是蠕虫,即使从外表上看来也不像蠕虫。
我多么渴望像法布尔那样,到知识的海洋中去遨游,到科学的世界去探索,去揭开自然界中的一个又一个奥秘,为人类造福啊!然而同法布尔相比,我真感到羞愧万分。法布尔能在困苦的环境下研究昆虫,平时我连做数学题都不认真,不刻苦,一遍做不出来,就不想动脑筋,有时还乱发脾气。《昆虫记》让我眼界开阔了,看待问题的角度不一样了。我觉得《昆虫记》是值得一生阅读的好书,我想无论是谁,只要认真地阅读一下《昆虫记》,读出滋味,读出感想,一定可以知道得更多。
读名著随笔300字篇4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敏而好学,不耻下问。”这是《论语》里给我感受最深的两则。前一则,那么,他们中必定有我的老师。后一则告诉我们:聪敏而一则努力地学习,不以向不如自己的人请教为羞耻。这两句话虽是说:几个人在一起出自20_多年前的孔子之口,但在今天对我们的学习仍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人不怕犯错误,只要勇于改正就好。孔子就常坦言自己这方面或那方面不如弟子;言行不当的时候,一经别人指出,他就会立即道歉并改正。他的弟子子贡就曾经感慨过?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焉:过也,人皆见之;更也,人皆仰之。’’
孔子说:“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就是说教师对自己要努力学习,永不满足;对学生要勤奋教导,不知疲倦。《论语》引孔子的话说:“若圣与仁,则吾岂敢!抑为之不厌,诲人不倦,则可谓去尔已矣。”他说,如果说到圣与仁,那我怎么敢当!我只不过是学习和工作从不厌倦,教诲学生总不知疲倦,那是可以这样说的。
在《论语》里对曾经犯过错误的少年,孔子表现出宽宏的胸怀。他说:“人洁以进,于其洁也,不保其往也。”意思是说人家已经去掉了污点而进步,就要赞许他的洁净,对他的过去不应该抓住不放。我想,如果将孔门的七十二贤三千弟子看成是棵棵树苗的话,那孔子就是肥沃的土壤,他们共同营造了一片生命的绿洲,两千多年来,我们华夏大地。这一片绿洲一直点缀装扮着
孔子认为,学习必须有明确的目的,但重点在于“学以致用”。子曰:“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也就是说,熟读《诗经》三百篇,交给他政治任务,却办不成;派他出使到外国,又不能独立作主应对;这样,虽然书读得很多,又有什么用处呢?又说:“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也就是说,品德不去修养,学问不去讲习,听到正义的事不能去做,有错误不能改正,也就是理论和实际不能结合,这才是我们忧虑的。
通过学习《论语》,我懂得了许多做人、处世的道理,更让我明白了关于学习和读书的方法、态度,真是得益非浅!
读名著随笔300字篇5
在狂风暴雨的施虐下的一个山庄下,是一个关于爱、恨的故事,是魔鬼的复仇,是跨越生死的激情,是一段无法宽恕的人生。
《呼啸山庄》作为19世纪的古典文学,本应沾上那个世纪女作家通有的充满温文尔雅的贵族气息,弥漫温馨的庄园气息,带着典雅和小资品味。可当我看完这本书后,才知道这是19世纪的一朵充满无穷魅力的奇葩。
旷野,西风,远处的城镇,折的杂草,崎岖的地形,苍凉的日落,避世的生活,艰辛的奔波,寂寞的岁月,艾米莉勃朗特的一切,没有荣耀,——至少在她生的日子里——梦想夭折,饱尝世事无常,造化弄人。这位才华横溢而早逝的女子绝不会想到,她死后,自己唯一的小说《呼啸山庄》会被后人誉为“最奇特的小说”且成为十九世纪英国文学史上绝色异彩的一粒宝石,直至今日,仍以其奇丽动人的光彩使无数读者为之折服,深深惊叹于它非凡的艺术魅力
《呼啸山庄》是一部完全不同于当时流行的作品,他没有经过城市的熏陶和浸染,是完全用山乡荒原的自然协调绘成的。故事的背景是一片狂风呼啸的山原,故事的人物保留着大自然的风貌和原始的本性:质朴,粗纩,刚强,感情奔放不羁,举止疯狂无度,不过一切地爱,又不计后果的恨,这在温文尔雅的慊慊君子看来,自然显得野蛮而奇特。
他希斯克利夫,不过是山庄主人带回来的身份不明的孩子,可她凯瑟琳·恩萧却是山庄主人宠爱的小女儿。他们亲密无间,他们青梅竹马。本该是一段佳话,但命运总是在最幸福的时候,拿起锤子敲下去,剩下的只有满地的悲凉与心寒。他,失去宠爱后,她,嫁给了别人,他心中那么爱意被满满的仇恨蒙蔽了,禁不住想问: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幸福来的快,去的也那么快?他毫不犹豫的选择了暂时的离开,选择了报复,选择了地狱。三年过去了,他,带着满腔仇恨,带着满身财富回来了,他,狠狠地报复了。
这种疯狂的报仇泄恨,貌似悖于常理,但却淋漓尽致地表达了他非同一般的叛逆精神,这是一种特殊环境、特殊性格所决定的特殊反抗。希斯克利夫的爱情悲剧是社会的悲剧,也是时代的悲剧。《呼啸山庄》的故事是以希斯克利夫达到复仇目的而自杀告终的。他的死是一种殉情,表达了他对凯瑟琳生死不渝的爱,一种生不能同衾、死也求同穴的爱的追求。而他临死前放弃了在下一代身上报复的念头,表明他的天性本来是善良的,只是由于残酷的现实扭曲了他的天性,迫使他变得暴虐无情。这种人性的复苏是一种精神上的升华,闪耀着作者人道主义的理想。
在维多利亚时代,贵族富豪踌躇满志,身份第一,金钱至上,人们的精神受到压制,人性被残酷的扭曲,于是具有强烈的反派意识,和自由思想的艾米莉,便通过作品,对罪恶现象给予揭露,把自己的正义,激情,愤怒溶入作品。最终,希思克利夫的爱毕竟还是战胜了自己的恨,当他的复仇计划一一实现时,他并没有胜利的喜悦,还是在茫茫草原上漫游,最终安然死去,这样一个饱受苦难与屈辱的人物,对爱情至死不渝的渴求和命运不屈不挠的抗争,让人读来一阵苍凉与悲壮。
艾米莉特意营造出诡异的梦魇般的夸张氛围。有些情节似乎带有非现实世界的蹊跷神秘。灵魂,呓语,幻象,噩梦使故事有了传奇色彩,淋漓尽致的展现了最深的迷恋,最痴的执著,最痛苦的挣扎。风雨,暴雪,黑夜,自然的野性与人物激荡的情怀相得映彰,荒凉的旷野深远多变,阴郁悲怆,突显了人物性格,展现来自人性的深沉之爱,让主人公像大自然一样野性无常深邃无边的爱深入人心,强烈的撼动着人的灵魂。
读名著随笔300字篇6
《俗世奇人》中的天津手艺人个个都身怀绝技,令我佩服不已。看!张大力正举着石锁高兴不已,刘道远正为人情淡薄而垂头丧气,冯五爷正为了小偷是谁而苦恼,人物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有:杨巴与刘道元。
津门胜地能人如林,此间出了两位买茶汤的高手,一位胖黑敦厚,名叫杨七,他手艺高,只管闷头制作;一位细白精朗,人称杨八,他口才好,专管外场照应。虽只有两个人,但他们却把买卖做得十分红火。一天,中堂大人来到天津,官员们让杨七杨八做茶汤给李中堂。可李中堂却因为把碎芝麻看成了脏东西而大发雷霆,所有人都不明白,只有杨八明白,并用三言两语化解了尴尬,使中堂大人给了赏银,又让自己在天津成威名大振,杨七却渐渐埋没了。杨八没有广阔胸襟与伙伴分享名誉等身外之物。
有名的文混混儿刘道元想知道他死后其他人是怎样的态度,让两个徒弟帮忙装死。结果,什么稀奇古怪的事情都来了,先是没名没姓的人来看热闹;因为他一张纸状子差点倾家荡产的贺老板‘呸’地把一口大黏痰留在地上;一个大汉牵着一条狼狗说是向刘道元欠他的十条金子;平日里与刘道元称兄道弟的‘一枝花’竟也一面不露。不仅如此,邻居乔二龙竟还带着儿子来‘抄家’。终于过了七天,刘道元要出殡,没想到平时与他讲礼讲面的会友脚行的滕黑子那帮武混混儿竟挡在队伍前,他那兄弟‘一枝花’也站在他们中间,要抢夺金判官笔。刘道元终于接受了这一切,原来这些人表面上与他讲礼,他‘死’后竟是这般模样。
一个是因伶牙俐齿而威名大振却没考虑同伴的人,一个则是想知道别人对自己的真实态度是怎样的,却在知道结果后几近崩溃。虽然遭遇不同,但都是能告诉我们一定的道理。的事情,却全是真人真事。码头上的人,不强活不成,一强就生出各种空前绝后的人物,但都是俗世俗人 ;小说里的人,不奇传不成,一奇就演出各种匪夷所思。
读名著随笔300字篇7
巴尔扎克笔下的这个吝啬鬼的确是个胆大的题材,这个生动的人物形象不仅诠释了人们被金钱主宰了一切,更深刻分析了资产阶级是如何聚敛财富,地位和权力的过程。
小说描写了欧也妮其及身边的一群人的生活故事。首先是欧也妮的父亲葛朗台,他起初只是个普通的箍桶匠,识文断字能写会算,凭借自己聪敏的头脑,贿赂监管拍卖的人,后来又不断钻空子,并利用职权占尽了便宜,趁着大革命挣得一大笔财产。正如巴尔扎克所描写的,葛朗台兼有老虎和巨莽的本领。于是他成了每个人钦佩和膜拜的对象。金钱成了葛朗台的上帝,他活在世上的唯一意义就是赚钱,想尽一切办法,赚取别人的土地,并费尽心思使其合法化。毫无疑问他的思想早已被金钱这一沉重的枷锁束缚住了。在他眼里钱比生命更重要,连妻子女儿都比不上一点小小的黄金。他对他的家人吝啬至极,生活上穷苦简陋,吃的是烂菜烂水果,用的是廉价蜡烛,肉禽也都是靠佃户供给,连糖都舍不得买。他把钱藏得连家人对家里究竟有多少财产都是一无所知。当欧也妮把自己全部的金币给了堂弟后,葛朗台毫不犹豫将她软禁起来,只让她吃清水面包。当妻子也因穷困一病不起时,葛朗台因不愿让女儿继承母亲的遗产,又想方设法讨好女儿,甚至在死前仍不忘紧紧盯着桌上的一堆黄金。他这一生虽积累了万贯家财,最后仍是一无所有。金钱并没能带给他真正的财富和幸福,徒留下愚蠢,和空虚的内心。
而守着父亲巨额财产的欧也妮,无疑受到了众人的追捧,那些唯利是图,贪图富贵,爱慕虚荣,帮葛朗台放高利贷的法官和银行家们对她大献殷勤,热烈追求。他们明争暗斗,却都被葛朗台老头玩弄于股掌之中,被利用去钓大鱼,到最后连克罗旭院长自私的愿望和野心也落空了。这些人完全被贪欲所支配,在金钱的罪恶中深深地迷失了。
欧也妮的堂弟夏尔,是一个典型的受到社会环境影响的产物。纯真的欧也妮使他领略到了人性的美好。欧也妮为了资助夏尔将她全部的金币偷偷送给他,可没有想到,印度之行成了夏尔人生的转折点。受到周围环境的影响,他开始堕落,自私自利在他的心里蔓延,他逐渐变成了一个追逐名利的掠夺者。他一心只想发财,为此不惜采取任何手段,买卖人口,放高利贷,走私漏税,肆无忌惮,胆大妄为。他背信弃义,抛弃与欧也妮的感情,为了公爵家崇高的地位和诱人的钱财,娶公爵女儿为妻,以实现自己的野心,此时的欧也妮自然也就变得微不足道了。金钱已经侵蚀到社会每个地方,不断摧毁着人性与情感。
欧也妮似乎是这混沌世界里唯一的光芒了,她对金钱既不看重也不轻视,从小就勤俭节约、不乱花钱,对身边的任何事都报以最善良、纯真的心。她在不知不觉中受到伤害,却依然执着的生活着,不放弃她那强烈美好的感情,她的心只为高尚、温馨的情感而跳动。她常做善事、生活简朴,在一群利欲熏心的人中似是一朵的青莲,出淤泥而不染。
在人类的感情领域,金钱是无能为力的。它并不能给人们带来什么,太多的渴求只能使人陷入深潭,无法自拔。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要支撑这些潜滋暗长的欲望,也许就会像葛朗台那样成为金钱的奴隶,让真正的快乐无处生根。为根本是多余的奢求疲于奔命,到头来又能获得什么呢?最多只能对错过身边的美好而悔恨不已。过多的欲望成了人们苦恼的原因,它压抑着最基本的人性和良知。
一个人的期望越大,那么他就可能失望的越多。更可悲的是,许多人被金钱、权力和名誉蒙蔽住了双眼,自己到最后都浑然不觉。盲目追求不需要的只会让人忽视了真正的幸福,迷失在人生的路途中。
读名著随笔300字篇8
第一次读这本书是在初中的课本上,只知道这本书大体讲了一个吝啬鬼的故事,当时只是为了升学而看书,对于这些外国名著我是丝毫没有一点兴趣的。但是后来渐渐的接触了一些像葛朗台的“吝啬鬼”,我就想让现实生活中的葛朗台与书上做一下对比,看一下到底是谁比较“抠门儿”。以上纯属题记,请某些同志不要对号入座。
这是一个悲剧的故事,故事展开自家庭内部日常生活中,没有耸人听闻的事件,没有丝毫传奇色彩,正如作者本人所说,这是由一出“没有毒药,没有尖刀,没有流血的平凡悲剧”。但是它惨烈的程度去不亚于古典悲剧。不过,在古典悲剧中主宰人物的是命运;在巴尔扎克的笔下主宰一切的却是金钱。葛朗台的性格特征是贪婪吝啬,但又远不止这一点,重要的是葛朗台这一形象概括了一段历史,描写了法国大革命以后迅速崛起的第一代资产阶级的代表。
葛朗台胸有城府,说话不多,动作更少。他心狠手辣,玩弄世人于股掌之上。在他所住的城市—索漠城,人人都被他钢铁般的利爪干净的抓过。人们看见他,没一个不觉得又钦佩又可怕。所以他自然成为众人膜拜的对象。他把所有的开支都看成浪费,奢侈享受更是最不可容忍的恶习。尽管他家财万贯,但是他一直保持相当“节俭”的作风,喝的总是坏酒,吃的老是烂果子,面包是自家佣人拿侬烤的,肉食蔬菜靠佃户供应:蜡烛是全家合用一支,而且是最便宜的:白糖早就落价了,可永远当奢侈品看待。年收入达三十万法郎以上的家庭,开销不到几法郎,所以家产越滚越大,直到他死竟留下了一千七百万家产。
这个吝啬的老头,不仅对索漠城的人如此吝啬,就连对他唯一的女儿也是如此,以至于在我认为他的女儿是整个故事最大的悲剧,因为专横、吝啬的父亲老葛朗台给了欧也妮一个"黯淡而凄凉的童年",并且葬送了她的青春。这个勇敢的女孩为了爱情,敢于与自己的父亲反抗为了爱情,她毫不犹豫地拿出自己全部积蓄,资助恋人夏尔到海外去谋生;为了爱情,她勇敢地反抗父亲,不为他的淫威所屈服。为了爱情,她苦苦等待多年,终日思念、牵挂远在万里之外的恋人。但是却遭到自己最心爱的人的背叛,最后嫁给了公证人的儿子,没想到的是在自己三十二岁的时候就守起了寡,悲惨的童年加上悲惨的爱情遭遇,想必是一个女人这辈子最大的痛苦了。虽然最终她得到了一大笔遗产,但是他的人生是无比空虚的。
读完这个故事,看到葛朗台的死,欧也妮悲惨的生活,试想他们一家一辈子都没有享受过什么,直到死去,那他们拥有这么多钱又有何用?在葛朗台的心中,”钱和人是一样的,会动的,他会来,会去,会流汗,会生产”。他一辈子都在琢磨的就是这钱是怎么生怎么死的秘密。但是如此的人生拥有着太多的遗憾,钱是身外之物,它是会来,也会去,但是要让它来的有意义,去的有价值。让钱发挥自己的价值才是它存在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