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一
偶像不是不是盲目追随,而是良师益友,
当你迷惘时,偶像是你的指路牌;当你失落时,偶像是你的开心果;当你疲惫时,偶像是你的加油站。偶像是一把双刃剑,它可以毁灭一个人,亦可以成就一个人。正确对待偶像,他将是你无穷的动力,促使你通往成功的彼岸。
我的偶像不止一个人,他们是一个群体,是一个密不可分的大家庭。他们是快乐的代名词,他们有一个家喻户晓的名字——快乐家族。
五个性格迥异却有着共同追求与目标的人,因为快乐走到了一起。他们帮无数不快乐的人找回快乐,更让无数快乐的人更加快乐!这就是他们的使命,是他们唯一的愿望。
一次考试,我考得很糟糕。妈妈知道后,倒也没骂我,反而说了很多鼓励我的话。这让我更加自责,于是把自己关进房间嚎啕大哭起来。吃饭的时候,我的心情还是不好,这时,电视正在播“快乐大本营”。我情不自禁地被那搞笑的环节带了进去,完全忘记了考试考砸了这件事。屏幕里,何老师依然灿烂的笑着,不愧是“捧场王”;娜姐仍旧以幽默的语言保持着场上的欢笑声;嘉爷和吴昕“两兄妹”照旧配合默契;海涛还是牺牲自己为大家带来欢乐。“哈哈,海涛又被欺负了,真是太衰了!”我不禁笑道。我的情绪完全被调动起来,不快乐早就飞到九霄云外了。
那次以后,我便下定决心要成为一个像他们一样的主持人,一个用语言给观众带来快乐的主持人,那该有多了不起。
开学后,我积极参加学校举办的各个活动,锻炼自己的胆识,让自己更加自信。现在,我已是校园广播站的一员了,这里是我增强普通话的一个很好的平台。我相信,“只要功夫深,铁杵磨成针”,努力是有回报的。
我很高兴,我有这么棒的偶像让我向他学习,学习他的随机应变,学习他的欢笑自如,学习他的无私奉献。特别是这一点:他们把自己最美好的青春献给了舞台,献给了观众,献给了许许多多需要快乐的人。
您们就是我的动力,我心中的偶像!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二
在每个人的心底,都会有一个伟大而神奇的偶像吧!它可以是虚构出的无所不能、上天入地的超人;也可以是不存在于今却名扬四方的古代人物;又或是当今哪个最火的明星。总之,一句话——偶像激励着我们的成长和前进。
但是我心中的偶像,她并没有令人赞口不绝的绝技,也没有多么令人自愧不如的特长,她甚至还并不太出名。她,就是辫子姐姐郁雨君。
郁雨君姐姐之所以被称为辫子姐姐,是因为她有两条又黑又长的辫子。松松的挂在肩头。徐徐的微风一吹,就像两只调皮的小黑燕子绕着她打转儿,俏皮可爱;她还有着一口大白牙,笑起来十分灿烂、有感染力,就好似清晨的第一缕朝阳,穿过飘渺轻薄的帘子,直直的照入我心房。
她是一个作家。是的,她只是千千万万个作家中的一个。那么,她为什么能够成为我的偶像呢?答案在她写的书中。难道她写的书语句十分华丽绚烂,让人一眼就深陷其中?还是她的书有什么古老的秘法,能使人一下子变得聪慧?不是,都不是。正好相反,她的书中没有什么令人百思不得其解的深奥句子。而是每一句都承载着童真的欢乐天真。每一个字都是跳跃的音符,谱出每个美好的瞬间,传进我的心里。令我读起来很舒心。
她的书都是以小学、初中学生的角度来写的,生活的每一个细节,每一个部分,她都能抓得那么准确,那么令人惊叹。虽然只是写着班级生活中平淡无奇的小事,却都能引起我深深的共鸣。
每一次翻开她的书,就好似有魔力一般,把所有烦杂不安的情绪都抚平了。我好像和她的书融为一体了,心也静下来了,似一口深潭。这就好似“湖光秋月两相和,潭面无风镜未磨。”的境界了……这样的书,这样的人,这样的思绪,就足够证明了一切。她,郁雨君姐姐,就是我的偶像。
我希望能像她一样,在将来能够通过我写的书去激励着别人。
我希望能像她一样,用最纯真的句子谱写下生活的点点滴滴。
我希望能像她一样,用一本本书告诉人们一个个感人的故事。
我的偶像就是这样,虽然平凡,却也绽放着不一样的光彩;虽然不及太阳耀眼,也不如月亮甜美可人,可她在我心中却是最亮的星星;照耀着我成长,不断激励着我前行!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三
记忆中,低调稳重,和那最美丽的笑容,浅浅的酒窝像泉水叮咚,好听声音一直回荡在心中,草原上的天空是你内心的纯净,七彩绚烂的霓灯,装点了你较好的面容,烟雾缭绕的城笼,无法阻挡你飞向高空,黑黑的眼圈,让醒目们为你担忧,像圣人才有的安宁,像智者才有的平静!他就是“20_年快乐男声”亚军苏醒!一直没有承认过自己是醒目,一直在自己偶像的地盘里关注王栎鑫和bobo,直到有一次,你唱自己的单曲《还不是因为爱》,r&b的转音令我震惊。让我从此开始关注这个去悉尼打过工,被人侮辱,却因此锻炼出你清甜的声音,和不惊的心魄的苏醒。
苏醒,是一个不愿伤害他人,宁愿自己站在面临淘汰边缘的快乐男声!记得那一次,快乐男声魏晨,有权利决定谁晋级与自己pk时,苏醒,你却轻轻地在魏晨耳边说到:“选我,楚生今天病了!”这句话,也许有些人没听见,可在场的“醒目”有些是听见的。也许是上帝大发慈悲,苏醒以120多万的高票数胜利了。
苏醒,总是以特别的方式出现在大家面前,快乐大本营中最特别的走秀,勇往直前中最特别的出场;……苏醒总会把自己可爱的表情流露出来,让更多人了解这个帅气的西安小伙—苏醒。能唱能跳,发挥稳定,海归的身分,并没有特别提升他的身份,可对英文歌以及r&b风格的歌曲,他就会像王栎鑫一样独一无二,无可替代。
万物复苏,你最醒目;苏醒,就是要醒目!
小苏苏—一个爱在人们面前捣蛋,可以让尴尬的气氛活跃起来,和王栎鑫一样,可以给这个炎热的夏天捎来几丝凉气。他经历过7年独自的国外生活,感受的孤独,见识的繁华,听到的声音,经历的风雨,足以让这个已长大的小伙子怎样表现自己,才是最正确,最适当的。
其实这个看似近乎完美的男声,也会有一点点的小毛病。因为苏醒在国外生活的时间较久,很难摆脱西方流行音乐的风格,所以他唱歌的风格和曲调相当的欧美化。值得庆幸的是,“文化是根源,语言是工具”这句话苏醒常挂在嘴边,也许这句话够让苏醒在音乐道路上,不是很盲目。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四
他生就一副多毛的脸庞,浓密的胡须覆盖了两颊,遮住了嘴唇,遮住了皱似树皮的黝黑脸膛,一根根迎风飘动,颇有长者风度。因此,人们仿佛只会看到他的胡须,他的粗陋的外表,却看不到他那颗高尚的灵魂。那么,就让我来告诉你吧,他就是用满面胡须,撼动沙皇地位的列夫?托尔斯泰!
列夫?托尔斯泰这个大文豪,是19世纪末20世纪初俄国最伟大的文学家,他用犀利之笔,对俄国当时的现实进行了无情的批判,被称颂为具有“最清醒的现实主义”的“天才艺术家”。他出身于贵族,但却厌恶上流社会,厌恶贵族的生活。
他平易近人,喜欢与平民做朋友。他以身作则,开创子弟学校,让穷人家的孩子也能够读书。他虽然是一个地主,但却从不虐待农奴,他简直是博爱的化身。
一次,他走在车站的站台上,一位太太从列车上探出头来,对他说:“老头,帮我把包拿一下,它在候车室!”托尔斯泰急忙把包拿了过去。那位太太说:“谢谢啦,给你!”说着便把一枚硬币递给他。另一位妇人看到了,激动地说:“太太,您知道您付钱给了谁吗?伟大的列夫?托尔斯泰啊!”那位太太惊慌失措,说:“上帝啊,您一定要宽恕我,请您不要计较这一枚硬币!”托尔斯泰却笑着说:“怎么会,太太,这一枚硬币是我靠自己的劳动得来的。”
他不但平易近人,而且善于用自己的作品来传达自己的心声,表达他要解放劳动人民的决心,他的全身都散发着人道主义道德精神的光辉。
托尔斯泰的作品《安娜?卡列尼娜》中的男二号列文,贵族青年,排斥上流社会以及那些贵族低俗的品质及其语言,他反倒喜欢无产阶级劳动人民的勤劳、朴实。他解甲归田,回到乡村,将自己的土地无偿分给劳动人民,这仅仅是第一步。他还经常自己去帮助人们劳作。他不再是资产阶级,而是伟大的无产阶级。列文这个形象,就是以托尔斯泰以自己为原型塑造的人物。
托尔斯泰穿着朴素,虽是贵族,但日子过得却一直很拮据。他的一生都在为底层的劳动人民呐喊,为他们的自由和幸福生活战斗。他待人民为至亲,视腐败贵族为仇敌。他的一生所做是传奇,他的作品是史诗,他——列夫?托尔斯泰,就是我心中的偶像!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五
从开学到现在我心中一直都有一个偶像。我的这个偶像他不像生活中的歌星,影星,球星一样有名他也不像司马迁一样有自己的创作,但是他特别有个性。那个成为我的偶像的人就是我的班主任王老师。
同学们,我是你们这三年的班主任,在这三年中你们有什么事都可以找我……班主任的自我介绍说完了,我们的掌声也随之响了起来。这个学期也过去了,我对班主任也有了特别的看法。他为人正直规范,几乎每天都能听见他喊上课。刚开学那会儿,他对我们说他收交作业与其他老师不一样,我们大家都很好奇到底是什么样的收作业方式呢?班主任用严厉的眼神扫描过每一个同学,确定每个同学的大眼睛都看着他的时候才开始说,同学们,你们都应该看到了我们班门口放着两张桌子,我们每天的数学作业都摊开放在上面,七点三十之前课代表给我抱到办公室。
记得刚开学的那会儿,班里来了个插班生,他坐在最后一排,这个插班生比较活跃,尤其是上课。周四那天的下午,最后一节是数学课,因为插班生上课捣乱,班主任就忍不住了一边吼着一边走向插班生的位置。因此那是开学以来班主任第一次发火,当着全班人的面去批评一个插班生,班主任用一些时间把该说的都说了,该吵的都吵了,最后他唱了一首他那个年代的歌,歌声很嘹亮并随着我们的掌声停止了。本来一个很严肃的事情,被班主任搞得那么轻松、自然。放学回家的路上,我还在想,这个班主任真有意思。
每天中午都会有一段自习的时间,别的老师都在办公室里睡觉,看电视剧,听歌……而王老师却每天来我们班里,看着我们写作业。然而同学们并不知道,他一直在默默的付出。
为了让现在的小组更加团结友爱,他带着我们全班去操场上运气球。为了让我们的大课间跑操更有劲他总是陪着我们一起跑,为了让七三班更好他总是在一旁默默的付出……
为了让我们知道为什么学习和怎样学习,他特别的开了一次班会。他总是在班会上讲一些人生大道理,以免我们将来不适应这个社会。当我们松懈的时候,他总是会想各种各样的方法激励我们前进。
这就是我心目的偶像,为了不辜负偶像对我的期望,我会好好学习的,将来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六
没有哪一个人一出生就是万众瞩目的,现在社会的“明星”,都是靠后天自身努力换来的。他们也都是通过坚持不懈、不畏艰难才换来今天的成就。虽然我们都是平凡人,但通过不断努力后,总有一些人变得不平凡。
我的偶像是独臂少年——张家诚。他五岁时,因不幸被高压电电到,失去了右臂,只剩下了左臂。但是他并没有放弃人生,还依然乐观的生活下去。10岁时他热爱上了篮球,但他只有一只左臂难以控球。他每天坚持不懈的练习,俗话说:“水滴石穿!”每天放学时,都会练两小时篮球之后再回家。两年后,他在路人王上用左手打败了一位选手,从此成为了万众瞩目的偶象,现在他已经是一名篮球运动员了。
每次想到张家诚,我都情不自禁思考,我有没有像他那样努力呢?有没有像他那样坚持不懈呢?张家诚是我的榜样,引领着我前行。
那一次父母带我到白云山游玩,我们来到山脚下,只见到一望无际的天空,深远浩渺,我心想:那要走多久才能爬上山顶啊,爬上去一定很累吧。我们进了白云山的山门,跨上第一个台阶,我决心要爬到山顶。
一开始,我像一只老虎一样,浑身好像有使不完的劲儿,三步并着两步跨,但是好景不长,不一会,我已经汗流满面,上气不接下气了。
我往下望过去,有点失望,这才爬了200步。“爸爸,我好累啊,我不想爬了,现在可以下去了吗?”
“不行,爬山可以陶冶你的情操,磨练人的意志。”爸爸很坚定的拒绝了我。说罢,爸爸继续向上攀登。我叹息一声,跟随着爸爸的脚步,继续往山顶“进发”。书包里的水喝光了,连一滴水也没有。旁边的大树,坚定挺拔,它一定经历过许多风吹雨打,才长成一棵参天大树。就在这时,我又想到了张家诚,他在那样艰难的条件下,都能脱颖而出,我作为一个四肢健全的花季少年,又有什么理由放弃呢?想到这里,我热血沸腾,身体里莫名其妙充满了元气,我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一鼓作气,终于爬到山顶。
站在山顶,只见南天一柱,俯瞰整个广州城,街道上车水龙,身边天风浩荡,这一切是多么美丽呀,我才明白阳光总在风雨后,只有经历艰辛的跋涉,才能见到美丽的风景,我能站在山顶,是偶像的精神引领着我前进,有时候,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七
我家门口的枣树,已经做了四年邻居了,但是它的精神依然感染人着我,教我怎样做人,它就像是一个无任何语言,靠实际行动来教书的老师,它也是我最爱的偶像。
春天,一个万物复苏的季节,我的“偶像”已从寒冷的冬天走出来,来到这万丈光芒的地方。看呐,它的头上已经冒出了嫩经的枝芽,这枝芽刚经受春雨的洗礼,变得闪亮闪亮的,身上那灰色的战袍,有着许多条陷进去的条纹,显然这位战士已经饱经风霜了,但它仍然竖立在我的门前,像极了战士那无所畏惧的精神,这值得我学习。
夏天,一个炎热而闷心的季节,我的“偶像”已经长齐了满头绿色的秀发,炎热的阳光让“偶像”投掷出了影子,一片片叶子挤的很密,枣树的影子没有一丝缝隙,树上冒似还长有一些绿色的四瓣花朵,把“偶像”打扮如一位手持玫瑰的妙龄女子,美丽极了。不过最惹人喜爱的还是它那满头秀发,因为它的头发可以帮我们遮阴避署,这又是一种值得人们学习的精神。
秋天,一个凉爽又丰收的季节,所在农民喜欢这个季节,包括我,“偶像”经过前三个月的风雨洗礼,头上已经是黄里带红的枣子,这些果食你不让我,我不让你,个个争着想做那最大最甜的,要让人吃到肚里去,回味无穷。不过枣树的根明显凸出了地面,我知道它正在变老,但它依然昂首挺胸地站在那儿,这又是一种值得人们学习的伟大品质。
冬天,许多动物都已冬眠,只剩下一些有毛的动物打着哆嗦,轻微的边抖边走,真吭!“偶像”的秀发也只剩几片金黄的叶子在苟延残喘了。白需堆立在“偶像”的头上面,一些灰褐色的衣服从白雪中透出来,一副极为恶劣的环境,但是它依然挺立在风雪中,不怕风吹雨打。这也是一种值得我们学习的高尚精神。
枣树,一年四季为人民默默付出,增添色彩,不求一些营养,这种品质是值得人们学习的,它的存在使我明白怎样做人,更重要的是教给我一些解决问题的精神,它是我人生中的一位导师,更是值得我学习精神品质的偶像!希望你能伴我一生成长,教会我更多的人生哲理。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八
她笑起来,就像江南的烟雨,轻轻柔柔地飘散开。
容颜自然不算倾国倾城,她却是我见过最温柔的女子。偏偏就是这样一位女子,有着火一样的魅力,深深地感染着我,给我以希望和光明
她讲课时,总是激情澎湃,像一团火,让人热血沸腾。
粉笔在她手中,好比一件精密的绘图工具,胳膊一挥,一个标准的圆形就出现在我们的眼眸里。
“这个知识点有没有掌握?”一看教室鸦雀无声,她便提高声调,放大分贝:“我在上面讲得起劲,你们在下面把头埋起。我再讲一遍,都看黑板!”她一边又大声地讲起题目,一边熟练地板书。一会儿踱到黑板左边,一会儿又转身指着黑板右边。亢奋处,她突然大步走到教室门口,同学们都愕然地看着她她举起右手,将手中的粉笔擦往黑板旁一摔,敲掉粉笔灰后,“嘿嘿”一笑,又走回讲台继续板书,继续讲课。
她那看似平常无奇的朱唇,能讲出数学的万千巧妙:乘法运算法则、圆形面积计算、方程解答技巧这些无论怎么拼凑看上去都显得苍白无力、单调乏味的数字符号,在她的心里眼里嘴里好像都着了色裱了花,带着独有的朝气和魅力。她吸引着我们的目光,如一把熊熊燃烧的火炬,引领着我们不断前行。
上一秒还笑意盈盈,下一秒就怒发冲冠,活脱脱一出川剧“变脸”。她是那样变化多端,就像那活泼跳跃的烛焰,叫人捉摸不定,却又神秘可人。
有时,她又如文火慢炖般,轻焰暖心底。
那天,窗外乌沉沉。她匆匆跨进教室,一张试卷便飘落在我的课桌上;周围雅雀无声。我抬头,看到的是她有点失望的眼神,然后,是她转身离去的背影。我悄悄低下了头;窗外绿意盎然,好像有什么东西正在抽出芽来。
她曾为班上所有学生的练习和试卷进行逐个分析并提出进步建议,她曾在作业里写下密密麻麻的评语和鼓励,她曾因我们的种种过错批评过很多也做了很多。她说过的没说过的,我们知道的不知道的,都在少年孩子的一个地方慢慢积蓄着,燃烧着。
每个人心里都会燃着一团火,路过的人通常只看到烟。我希望有一个人,有那么一个人能看到这团火,甚至成为她的骄傲。
我想追随她的脚步,成为像她一样的人,像一团火,燃烧自己,照亮别人脚下前行的路。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九
妈妈成为我心中的偶像,原因有很多:不必说她的一手烧菜技艺,让我恋上了家里的美食;也不必说她讲的风趣幽默的故事,让我爱上了阅读;单单是她日常行为中体现的优秀品质,就让我把她奉为我的偶像——我学习的楷模。
妈妈的孝顺是成为我偶像的原因之一。当奶奶还在世的时候,妈妈常买了大包小包的东西,带着我去探望奶奶。每当奶奶看到妈妈时,都会用小脚颤巍巍的跑上来,眼睛也因为兴奋而眯成一条缝,微笑绽放在满是皱纹的脸上,是那么甜蜜,那么欣慰。
妈妈伺候奶奶的一举一动,我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我暗下决心,我也要尽一份孝心。于是每当我去奶奶家时,都会画一两幅幼稚的画给奶奶看,使奶奶不会寂寞,奶奶总是对我说:“这孩子,真孝顺!”
妈妈的守信成为我偶像的原因之二。一次,我看到一本精品作文书,但没带钱不能买。后来,妈妈说是星期天一定给我买,结果,天公不作美,星期天大雨倾盆,老天不停地“哭”,我想妈妈一定不会给我买了。可是妈妈回来时手却拿着我喜欢的那本书。
看到冒雨买来的书,我既高兴又生气地问妈妈:“书又不会长翅膀飞了,您为什么不等雨停了再去买呢?”妈妈说:“书当然不会飞,但信用就飞了。人活一世,最重要的是守信。”这一席话又使我对妈妈有了新认识。
妈妈的坚强成为我偶像的原因之三。上初中后,妈妈开始给我讲述她的故事,她小时候很苦,家里穷,外公、外婆身体不好,她每天放学回家后,先做家务,然后再写作业;年轻时,爸爸在城里工作,妈妈在乡下,耕田、播种、收割,全靠妈妈一人操劳。现在回想起来,真不相信那么艰苦的日子,妈妈居然能挺过来。我要学习妈妈的坚强,敢于面对任何困难。
当然,妈妈成为我偶像的原因还有很多——宽容、忍让、自信、体贴……
妈妈是一位平凡的家庭妇女,没有渊博的知识,也没有与众不同的职业成就,更没有惊天动地的丰功伟绩;但是在日常生活中,她言传身教、言行一致,拥有“孝顺、守信、坚强”等优秀品质的她,却成为了我心中的偶像,成为了我学习的楷模。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十
周末书店。我穿梭于书架间,寻找《且介亭杂文集》。我的目光落在旁边的书架上,便走了过去。
身后有人叫我的名字,回头一看,是同学,她手中正拿着一本郭敬明的小说,看见我手中捧《鲁迅文集》,很是惊讶,又略带不屑“你还看这种冷冰冰的书?”
我楞住了。
环顾四周,大多数的人都在梁实秋、刘墉等人的闲适小说前流连,根本不在意那偌大的一个书架上的鲁迅作品。
难道先生的精神在科学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就不需要在弘杨了?难道他的“民族魂”仅仅是文学意义上的,可以轻轻地一笔带过?
不,不应该这样!他的作品也许不如梁实秋那样的闲适,周作人那般有趣,然而在六七十年前,假如人人都来闲适,都来寻找趣味——谁来斗争?难道就看者中国“国将不国”吗?
鲁迅先生是喜欢刚猛式的,然而荸荠当年的众多人人,他是最敏感地捕捉到了刚猛中那猛如风暴的力量。他从来不去“闲适”,比起那些“闲适”文人,他有着更大的真爱,只因天下人都在品味人生,而他却在洞察人生。
曾经有位同学问我的偶像是谁,我知道,他期待着从我嘴里听到某个“星”的名字——而我,平静的告诉她,是鲁迅先生,当时她一脸惊诧,还有鄙夷之色:我愤怒了,先生空谷足音般的话语又在耳边回响“忘记我!”可是啊,先生,我们不能忘记!麻木的中国人被你用笔唤醒:今天生活安逸的人们,也改重读鲁迅!
读先生的文章仿佛有一种刻刀划过石板,犀利迅疾,石粒四处飞扬,偶来的一阵大风,又把历史洗澡得彻底的感觉。先生笔锋如刀,直劈封建精神文化。先生之言:凡是愚味麻木的国民,病死多少并不必以为不幸的。此言何曾偏激,行尸走肉的生与死又有什么区别呢?
其是先生的杂文,总觉得火气太盛,使人胸闷、心跳、激动。先生不能长寿可能也在于此。他是学医的,自然知道其中的厉害,却仍然废寝忘食地写,大约是抱着“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念头。想到此,我不禁惭愧,这是何等的崇高啊!
真的希望,书店了鲁迅作品架前,人人如潮,先生不在寂寞。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十一
“冲啊!杀啊!”罗马的旁边,出现了数以万计的军队,杀得罗马军队惊慌失措、节节败退,而带领这群军队的将军,是第一次让罗马感到害怕的大将军——“汉尼拔”。
出生于迦太基的汉尼拔,爸爸是个大将军,因为输了一场重要的战役,让国家抬不起头来,人民都过着苦哈哈的生活;所以,汉尼拔从小就被爸爸教导成一位勇猛的战士,也叫年幼的汉尼拔发誓,要将罗马视为永远的敌人。当他九岁时,就和爸爸一起去打天下了。随着年纪的增长,汉尼拔也学到了不少战术,在他二十六岁时,就开始准备大反攻,来个出奇不意,杀得罗马军片甲不留。
当时,能进攻罗马的路线有三条。第一,是从海路进攻,但是罗马的海军个个是菁英,汉尼拔的爸爸就是吃了罗马海军的亏,所以这条路线是完全不可行的选项;第二,是从陆路进攻,但走路第一定会经过夺马的殖民地“马赛”,所以罗马就在马赛部署大量的军队,要给汉尼拔一个迎头痛击,但他却不走这条路线。在罗马军的眼里,他已经走投无路了,但他却选择了不可能的第三条路线,那就是攀越“阿尔卑斯山”。从来没有人成功攀越的“阿尔卑斯山”来进攻,罗马在意大利,四周被险峻的阿尔卑斯山群所包围,但他毫不畏惧,他知道,唯有勇敢冒险出奇兵,才能报仇成功。
当时罗马的元老们,都不相信汉尼拔有那么大的本事,等着看笑话,但汉尼拔锲而不舍的精神,让他穿越了阿尔卑斯山,直攻罗马城;当时罗马人万万没有想到西边会杀出迦太基的军队,连防守都来不及,就吓得落荒而逃,虽然他终究没能攻下罗马,但他勇于挑战的精神,虽败犹荣,而名留青史。
对攀越阿尔卑斯山对现代人来说,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汉尼拔,不只是一个人爬山,还带了一群人和战象、战马,就算现在科技再怎么进步,除非把座山炸掉,不然连现代人一看到阿尔卑斯山,也敬而远之的打退堂鼓,所以历史学家对他那么高的评价,绝非浪得虚名。
现在的人,唯一缺少了汉尼拔的勇气和信心,有了勇气,世界没有所谓的到不了的地方;有了信心,世界没有所谓的不可能。所以,汉尼拔会远近驰名,享誉古今;所以,汉尼拔的挑战精神,是犹太人的骄傲,也是后人所要尊敬和学习的地方。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十二
在这精彩纷呈的世界里,总有一些人是我们的偶像。在别人的眼中,他们可能是聚光灯下举世瞩目的影视宠儿。但有一个人,却在我的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如同那夜空中最耀眼的星星般煜煜闪光,是留在我心底最美的风景线。
她的职业平凡无常,但她那刚直不阿的品质便如同一束阳光般洒进了我的心底,传递着无限的温暖与感动。
秋风萧瑟,落叶纷飞。站台上,乘客们鱼贯而入地上了车。开车的女司机是一个穿着蓝色制服,头发略显发白的中年妇女。公交车在她的驾驶下,稳稳当当地前进着。
随后,两位老人上了车。他们步履蹒跚,两鬓斑白,如同两棵在微风中摇摇欲坠的芨芨草,每一步都小心翼翼地走着,但脸上始终挂着和蔼可亲的笑容。
只见一位老人搀扶着另一位老人,神情温和地说:“这儿有个位儿,快坐,快坐!”“不不不,还是你先坐吧,你的年龄比我大!”另一位老人反将他拉回了座位旁,让他坐下。窗外阵阵凉风吹进车厢,撩乱了两位老人的头发。时间悄悄挪移,但两位老人依旧互相礼让着。司机阿姨朝镜中看了几眼,眉头紧锁,仿佛想说点什么,但却又欲言又止。
车厢内的人们依旧无暇顾及所发生的事,各忙各的。只听她微微叹口气。“在坐的年轻人,两位老人家都互相让座了,你们是不是应该做点什么,大家都互相体谅,给老人让个座吧!”阿姨坚定的话语响彻在车厢内,打断了正在热却交谈的人们,她的话语便如同一条细丝般牵动着大家的心。此刻的车厢内鸦雀无声,大家的心里定是酸涩无比甚至羞愧万分。但与此同时,她的话语也如同一面明镜般照出了大家内心的道德缺失。仿若一缕温暖的阳光洒进了所有人的心底。一股久违的正能量开始在车厢内传播:“老人家,您坐吧!”一位年轻人站了起来,将老人家扶到了自己的座位……此刻,阿姨在我心中早已不是那个普普通通的公交车司机,而是一位直言不讳,传递正能量的卫士,是这个城市最美的风景线,更是我的偶像。
在我的心中,偶像的界定或许已不单单指那些在舞台上光彩夺目的明星,那些在生活中默默无闻,但却散发着优秀品质的人们更是我学习的榜样与偶像。让我们用智慧的双眼去发现这些生活中得偶像吧!一起传递他们身上这难能可贵的品质吧!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十三
伟大的爱国科学家钱学森曾经说过:“科学是没有国界的,但科学家是有祖国的!”曾经,在局势紧张的新中国成立初期,就有这样一位获得博士学位的留美中国科学家,为了祖国的国防事业,放弃荣华富贵,隐姓埋名了一生。他就是邓稼先——我的偶像!(引用+开门见山开头,直接引出下文。)
我的偶像——邓稼先是我国的“两弹”元勋,他身材高大,经常穿着简朴的中山装。一张国字脸,浓眉如炭,鼻梁高挺,嘴角总是洋溢着朴实的微笑。(肖像描写,过渡,给读者印象深刻,很好!)
我之所以认为邓稼先是我当之无愧的偶像,是因为他具有为祖国无私奉献的精神。平旷无垠的罗布泊上大雾袭卷,蓬断草枯,凛若霜晨。呼啸悲鸣的风声四起,天低云暗中,邓稼先身穿厚重的防护服,不顾人们的阻拦和核弹辐射物对健康的侵蚀,孤身寻找空投核弹未爆炸的原因。(环境描写,给读者身临其境之感,渲染气氛,为下文做铺垫,下文要另起一段。)
他迎着大风,身后的脚印早已被狂风吹平。他顺着沙漠里散落的弹片,艰难的摸索着。经过不懈的努力,邓稼先终于找到了未爆炸核弹,双手捧起来看了看,又快速的扔到了一边,小跑着回到车上。他向祖国人民轻描淡写地汇报着说:“平安无事!”他将安全奉献给了人民,而自己却为了摆脱中国因没有核武器,不再任人宰割的命运,奉献出了自己宝贵的健康。由于受钚辐射的他很早就辞别了人世。这是多么大义凛然的英雄行为啊,他是真正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崇拜的偶像!(描写技巧运用娴熟,叙事完整,很好!)
邓稼先是我的偶像!真正的偶像的形成不是靠着外在的颜值,而是对国家的奉献。 邓稼先就是奉献的象征!奉献是为了自己心中的理想目标点燃激情的热血;奉献是为了他人,宁可自己倒在前进的路上的决心;奉献是为了国家不安现状,用自己的血汗铸造的丰碑!(抒情,升华文章主题!)
邓稼先是我的偶像,杨振宁曾感叹说:“邓稼先是中国几千年传统文化所孕育出来的,有最高奉献精神的儿子!”让我们学习邓稼先,温暖别人,点燃梦想,做青春的追梦人!(引用+感召结尾,升华主题!)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十四
谁的笑容灿烂春光,谁的关心细若秋雨?是她,是我永远的偶像任老师。
我背着书包气喘吁吁的来到新教室门口,教室里坐满了同学,我怯怯地喊了声:报告,顿时一张张陌生的面孔齐刷刷地转向我,我的脸被这些目光灼的火辣辣的,难受极了,坐在讲台上的她把头微微转了过来,向我微笑的点点头,示意我进来。我赶紧坐到空出来的座位,心渐渐平静下来,我偷偷打量着他,她的脸上依旧是笑容。上课铃响了,这节课是语文课,我忐忑不安地等着老师的到来。
语文老师会是个怎么样的人?是男老师还是女老师?一连串的疑问一个接一个涌上我的心头。
教室里也乱哄哄的,声音时高时低,咋一看,还真像一道无止境的进行曲。
忽然一个身影站在教室门口,这个身影并不魁梧,并不高大,却让全班都鸦雀无声。
仔细一看,就是那个有着阳光般灿烂的笑容的她。他并没有生气,而是轻轻松松地走到讲台上,依然很轻松地对我们说:你们好,我是你们语文老师任亚男。
任亚男,我小心地把它刻在我的心上,一节课上完,我脑海里依然不断涌现出任老师的笑容,我的耳边依然荡漾的老师的柔声细语,她是个好老师,我在心里说。
正因为如此,我便喜欢上了语文,每次写作文都写的煞有介事,每次考试都尽心竭力,当然,努力就会回报,每当老师表扬我的时候,我的心就像展开了一双美丽的翅膀,在快乐的天空下尽情翱翔。
他的关心像细雨一样,这句话一点也不假,毕业考试前夕,我依然坐在教室里,只是我的头有点晕,我想只是早上没睡好吧,不碍事的。
下课之后,头痛却越发猖獗起来,我把头深深地埋进手臂里,同学看到后就对老师说了,然后我被老师叫到了办公室,我昏昏沉沉的走进去老师让我坐下,递给我一根温度计,让我我把它夹在腋下。
他冷静地对我说:现在流行一种空调病,你得小心。说完便让我拿出体温表看看,老师一看便召集了眉头,39度,高烧,我立马下楼去医务室,吃了些药后头痛才得以缓解,次日早上,他关切的问我:“头还疼吗?”我微笑的回答:不疼了,他舒心的笑了。
这样的偶像,谁不崇拜?这样的偶像,也不会只我一个粉丝吧?从此我的记忆里又多了一个声音,她就是我的偶像,一个拥有灿烂笑容的老师。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十五
几乎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偶像。对于零零后的年轻人,舞台上那耀眼的霓虹下,或帅气或靓丽的脸庞是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前卫的装束成为一些人的偶像,或因叛逆的行为成为一些人的偶像。偶像是那样的有号召力,让身边的这些人义无反顾地追随和崇拜。
而我的偶像,是我的父亲。
记得从很小的时候开始,父亲便不在我的身边,但我的记忆中,从来没有消失过他的影子。父亲在外打工,支撑着我们这一个大家庭,我知道他很苦很累,但却从来没有听到他的任何怨言。每次见到父亲,总会感觉他比上一次见面时又老了几岁,头上又添了一些和他年龄不相称的白发。这是我见过的最“老气”的父亲,四十岁的年龄,五十岁的面容。一想到他的样子,都让我忍不住想落泪。
印象中最深刻的就是上初中时送父亲去车站。车站离家很远,大约有十几里路,每次离家之前,父亲都是拒绝让我送的,因为父亲都是步行前往,不想让我跟着受累。他总是说,你要是去了,还得自己打车回来,还不如省下那钱买支钢笔……可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来越觉得,在那段去车站的路上,需要我陪父亲走一程。
父亲终究拗不过我的软磨硬泡,勉强答应了我一次。
凌晨四点钟,天还是黑的,为了赶车,必须要起床走了。我迷迷糊糊地跟在父亲的后面,看着父亲背着大包小包吃力地走着,想去帮他扛一个,却被他坚决地拒绝了,他故作轻松地说:“我不累。”父亲的话刚说完,我的泪水已经开始在眼眶里打转,是委屈?是内疚?是难过?连自己都说不清楚。
就这样一前一后悄悄地赶路,大约走出五六里,我渐渐跟不上父亲的脚步了。父亲停下来,转过身,问我要不要休息,我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摇了摇头。终于到了一家早餐店,父亲为我买了肉饼和鸡蛋,自己却啃一块从家里带来的干饼。我终于没有忍住,不争气的眼泪落到了手里的肉饼上。
偶像车站上,父亲和我挥手告别,望着他渐渐远去的背影,我做出了一个大胆的决定:把父亲给我打车回家的10元钱揣进了兜里。我要沿着原路步行走回去,我不会迷路的,那条回家的路上,有父亲清晰的脚印。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十六
一张方脸,一字须,充满坚决之色的眼神,还有一双可以医人,可以医心的手。
他,有着“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决心;他,有着救民于水火之中的觉悟;他实现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的最高赞歌!是的,他就是我的偶像,被誉为“民族魂”的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是有觉悟心的。他因为父亲的病中的庸医误人而去学习医术,渴望能成为能帮助人民的一名好医生,但渐渐地,鲁迅先生发现了:中国人民现在需要医治的并不是身体,而是麻木许久的心灵!于是鲁迅先生毅然弃医从文,以笔为武器,与恶势力抗争,开始救民于水火之中的伟大工作!
但是,追寻一条新的道路是困难的,但鲁迅先生没有丝毫怨言,反而愈发向上,把“别人喝咖啡的时间用在了写作身上”,刻苦的精神终于使他成为了一个伟大的文学革命家!
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写出了足以振奋华夏儿女的文字。写下了如利刃般刺穿敌人胸膛的怒吼!仿佛这已经不是笔了,而是一把枪!喷吐着火舌的枪!为了唤醒心灵已经麻木的华夏同胞们,鲁迅先生时常工作到深夜,“坐着翻一翻书就是休息了。”这一切的一切,只为了唤醒华夏儿女的雄狮血性!让中华雄狮再次站起来!鲁迅先生燃烧着自己的生命,是为了让中国觉醒!鲁迅先生没有杀一个人,而是救了成千上万的人!在深夜里,所有人都休息了,但绝对有一盏灯是亮着的,那是鲁迅先生还在工作,还在为中华之崛起而工作!
鲁迅先生是辛苦的,对于敌人更是毫不留情的,而对于真正想读书上进的人,他却是大方无私的。当时穷困的萧红找上了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没有冰冷,没有歧视。而是毫不犹豫的收下了她,得知萧红喜欢写作时,鲁迅先生尽自己可能地帮助萧红写作并予以推广,鲁迅先生是没有错的,他造就了一名优秀的女作家。为了好花,鲁迅先生可以去做一颗会腐朽的草。鲁迅先生是无私的,是关心新人的,这舍己为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啊!弃医从文之觉悟;挤出时间之刻苦;以笔为战之毅力;舍己为人之精神。鲁迅先生啊!您像指路灯,照亮了新中国的方向!您是我们心中永远的偶像!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十七
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书迷。幽默风趣的笑话、优美动人的散文、情节曲折的故事、流传千古的名著……那一个不是我的最爱呢?因此,那些满腹经纶的大作家,都成了我的“小偶像”。我的大偶像又是谁呢?它既不是鲁迅、老舍这样的大文豪,也不是周杰伦这样的新一代明星,他的名字叫“佚名”。
有一次,我向哥哥炫耀我的偶像。他听后,偷偷笑了两声说:“你的‘偶像’真不赖!有品位!”我傻乎乎的说:“那当然了,我的眼光很不错的!”从此以后,“佚名”在我心中的地位又上升了几层。
哦!忘了介绍一下我的偶像了。爱看书的同学们一定知道,许多报纸、杂志上都有它的身影。鲁迅的作品多吧?多。老舍的作品多吧?多。但和佚名比起来都是小巫见大巫啊!再来说说每个人的风格特点,鲁迅在于披露、讽刺旧社会的黑暗,而老舍呢,则是语言幽默、通俗,京味十足。“佚名”是属于全能型的,他的文章有的欢快热烈、有的凄凉悲惨,有的是描写景色的、有的是童话神话、有的是抒情散文、有的是优雅小诗……他是样样精通,篇篇文章都是精品。所以,小偶像在我心目中的地位一天不如一天,而佚名的地位却在疯狂的上涨。
还有一次,一个同学问我:“你偶像是谁啊?”我说:“你先说说看。”他说:“我的偶像是魏晨,你呢?”我心想:一点水平也没有。我回答他:“我的偶像是佚名。”他向我投来了疑惑的目光:“佚名?那个佚名啊?”我也惊讶的说:“你都不知道?就是经常发表文章的那个佚名啊!”他刚想说什么,上课铃响了。
回家后,我想:到现在我都不知道“佚名”是什么意思,大作家的名字总有点含义的吧!于是我查了字典,当查到“佚”的时候,我惊呆了,“佚”只能组一个词,这个词就是“佚名”!我惊讶地看完了“佚名”这个词的意思,居然是指“名字失传”,就是说不知道作者的名字。原来我所崇拜的“佚名”是千千万万人神秘的代号,而不是一个人。
再回想起当时哥哥诡异的笑容,同学疑惑的眼神,还有自己痴迷的样子……我不禁捧腹大笑,这也使我明白一个道理:不能做一个什么都不懂,只会读书的书呆子,否则像我一样,闹出那么多的笑话。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十八
我的偶像是一个平凡的人。
我的偶像其貌不扬。头发虽然乌黑,却很凌乱,大概是没有时间梳理吧。双眼无神,在阳光下,闪烁着岁月的光芒。她很瘦。一双手臂像两枝竹枝似的,给人感觉风一吹,就会折断似的。身上的骨头清晰可见,让人分不清是皮肤贴着骨头,还是骨头贴顶着皮肤。
我的偶像并不像明星那样高高在上,她只是一个普通人。她每天在街道上游走,双手卖力地握着扫帚,在地面上舞动着。公路上车水马龙的景象没有对她造成任何干扰。她一直低着头,专注于眼前的事业。她与周围环境的不和谐,驱使着我一步步,一步步走近她。大概是因为她生得慈祥吧,给人一种亲切感,就像失散多年的老友久别重逢那样。可我走到她旁边了,又不忍开口。是啊,她那么的认真,又有谁忍心打扰她呢?
太阳大起来了,阳光也更刺眼、炙人了。我躲到暗处,默默观察着她的一举一动。时至正午,纵有千般毅力,难忍肚内饥。我走进附近一家小店,只点了个加了酱的葱油饼就急匆匆地跑出来。而她也停下了,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色塑料袋。透过袋子,两个干瘪的馒头清晰可见。再看看我手上的,也许就只多了些酱料,对她来说也会是一种享受吧。她坐在绿化隔离带上,一手一个馒头,享用一天的午餐。只是两个索然无味的馒头,就着茶水,她也吃得津津有味。饭后,她重新拿起倚在墙边的“老伙计”,继续在喧嚣的街道之中穿梭。我呆了,竟忘去追她。只一会儿,就看不见人影了。我怅然若失,慢慢坐上公交车回去了。
也不知,是她对工作的专注,还是她慈祥的面孔,又或是她默默奉献的精神吸引了我。事后,我脑海中时常浮现出她的身影。她虽然身处社会低层却又甘于平凡、乐于奉献,享受她的生活和工作。我想,正是这一系列举动,深深感染了我。
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平凡的扫路工,一个与世无争、平静质朴的人。不知何时,她成了我的人生榜样。是啊!人生短短数十年光阴,又何必汲汲于富贵荣华呢?当一个平凡的人,纯净地活在自己的世界,又有什么不好的呢?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十九
“雄姿英发,羽扇纶巾,谈笑间,樯虏灰飞烟灭。”苏东坡的这句词,赞美的就是我的偶像——周瑜,周公瑾。
很多同学不理解,问我为啥不喜欢活跃在荧屏上的小鲜肉,却喜欢一个历史上的人?更为重要的是,周瑜是个小肚鸡肠的人,嫉妒诸葛亮,没有一点风度,为啥我要做他的粉丝?毋庸置疑,他们一定没读过《三国志》,只看过《三国演义》,受罗贯中的毒害太深。我喜欢周瑜自然有我的原因。
第一:长得帅。在这个颜值控当道的时代,长得好看的明星都被捧到天上去了,周瑜也是那个时代非常有名的帅哥。杜牧诗有云:“东风不与周郎便,铜雀春深锁二乔。”能被称为“郎”的男子,长得肯定帅气,至少也是玉树临风,气宇轩昂。在吴宇森的电影《赤壁》中,扮演周瑜的是梁朝伟,这就看得出,当年周瑜是个多么英俊潇洒的人。不信,还有人这样说过,“吴中皆呼为周郎”。
第二:有才华。周瑜文武双全,并且精通音律。传说他到别人家中赴宴,人家安排歌舞以助酒兴,有女子弹琴时,因为过于关注周瑜,不小心弹错了一个音符,周瑜在喝酒中依然听出了错误,情不自禁地回头看了那个女子一眼,留下了“欲得周郎顾,时时误拂弦”的典故。从这可以看出来,周瑜满腹才华,绝对不输于诸葛亮。
三:有计谋。赤壁之战前,东吴分为两派。一派是周瑜为首的主战派,一派是张昭为首的投降派。曹操号称八十万大军,看上去气势汹汹,无法抵抗。但周瑜分析到:曹操的军队多是北方人,从未有水战的经验,在水战中就是一群“旱鸭子”,很容易被击败。再加上曹军这段时间一直在征战,长途奔袭,舟车劳顿,水土不服,必然没有很强的战斗力,只要东吴上下一心,全力迎战,出奇兵,用奇谋,一定能取得胜利。他接着提出用“苦肉计”“反间计”“火攻”等计策,稳定了军心,并且完美地上演了一出以弱胜强的著名战役。
“遥想公瑾当年,小乔初嫁了”,多年以后,隔着历史的烟云,我们重读东坡先生的《念奴娇》,依然能感受到周瑜的胸有成竹与镇静淡定,也能感觉得到他与小乔恩爱甜蜜的幸福生活。像他这样一个在战场、官场、情场场场春风得意的人,又怎么不能成为我的偶像呢?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二十
前些日子有朋友问我追不追星,我笑了笑说,不追,因为我心中一直都有一个偶像。
黝黑的圆圆的大脸,不算高,即使装扮得再精致也抵挡不了从骨子里散发的朴实,总带着点老农民进城的味道,她就是我的老爸。
小时候,我是不大喜欢他的,从小因为妈妈工作特别忙,都是他带着我在奶奶家和外婆家来回穿梭,一会儿寄养在这家,一会儿寄养在那家,但我跟外婆的感情特别好,所以后来就干脆把我丢在外婆家了。
到两岁半时,他来接我回城里上幼儿园,我哭闹着不愿走,他一生气,一脚把我踢得跪到地上,两个膝盖都擦得血淋淋的,现在想来,或许是因为他太着急,而且没有带小孩的经验,不会连哄带骗,只好下了硬手。
到了幼儿园,我很调皮,爱捣乱,经常伤人。他负责接送,所以几乎每次来接我他都要被老师教训,回到家他也不知该怎么教育我,只会打我,那时候我就想如果是妈妈她会怎么对我?年幼的的我只能躲在角落里默默的哭泣。
上了小学,刚一年级的我就被选为学校升旗仪式的主持人。随着越来越大,又先后担任了学校许多职位,还为学校赢得了许多荣誉。
渐渐的,我不仅能把学校所有的活动搞得有声有色,成绩也稳居前列,更值得一提的是,我考上了全市最好的中学,而妈妈正是在这个学校教书。爸当然很自豪,只是嘴上不说罢了,那天好不容易妈妈在家吃了顿饭,她告诉我:老爸在单位经常跟别人夸我呢。爸爸听了不好意思地挠挠头,憨憨的笑了。
升入初中,我受到的约束突然多了,因为这所学校实行的是军事化管理。我们的教室离妈妈的办公室很近,我们也经常因为能多写点儿作业而不去吃饭,所以老爸就提议让我妈每天去学的时候给我捎饭,于是每天几乎我还没起床的时候老爸就开始起床给我做饭,晚上我加班学习到深夜,他也陪着,等我睡下,他又给我洗衣服。
他总是说我缺心眼,可是他对我的好,我都一一记着呢。
这就是我爸,急性子,爱做饭,偶尔会带我出去玩,虽然有时候对我要求很严,可我知道他是为我好。
有他这样的偶像在身边,即使有再多风雨我又有何所畏惧!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二十一
我的偶像是大家都知道的当红小生易烊千玺。我喜欢他不是因为他长得帅,而是因为他的很多方面值得我学习。他在二零一三年加入tfboys,那时他只有十三岁,和我一样大。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好的成果。我喜欢他是因为:
他考了中央戏剧学院的第一名,平时要拍戏,录歌,还有拍广告,这么忙碌的生活能在高考时取得第一的成绩是非常难的。我们可以想像他该多么的勤奋哪!人们常说:“罗马非一日之功!”他如果不挤时间学习,仅靠临时突击恐怕是不行的。所以我也要像他那样,学习再努力一些,相信老天是眷顾那些勤奋的人的!
他的爱好广泛,喜欢唱歌,跳舞,写字,电子琴,贝斯,架子鼓,葫芦丝,摄影,滑雪,吉他,画画,手风琴等等。因此他多才多艺。一个十几岁的人居然有这么多的才艺,真令人惊讶!我真不知道他是怎么安排时间的。恐怕他几乎没有自由时间吧!记得他曾说过一句话:“那有什么一夜成名,都不过是百炼成钢。”这些才艺都要经过自己的努力练习才能练好炼精。我真佩服他!
他刚出道时,不被别人看好,可是他并不气馁,而是让自己更努力的变成更好的自己。他最喜欢的是街舞,也在《这就是街舞》里成为了队长,并在第一季取得了冠军。但他并没有骄傲,而是更努力的练习街舞,自己喜欢的东西一定要坚持下去。从他的经历中,我懂得了坚持的意义!
他在平时采访时不会抢风头,在别人采访自己时就非常认真地回答问题。他也不会因为自己的问题来影响别人。在拍摄《长安十二时辰》时,自己发了高烧,可是尽管难受,却还是坚持下来,等结束后才去医治,在《这就是街舞》里也是同样。自己在小时候就落下了腰伤,而每次表演完,也都会忍着疼痛向观看者进行九十度鞠躬,以表感谢。从他身上我知道了谦虚是一种美德!
这就是我的偶像,喜欢他并不是因为他的颜值,而是他散发出来的内在美深深吸引了我。今后我也会像他一样努力学习,遇到困难不退缩,低调做人。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二十二
外婆,很平凡,她不像传奇人物那样神通广大,不像当红明星那样熠熠生辉,也不像知名科学家那样独领风骚,但她是我的偶像,平生第一个偶像。
我小时候,父母工作忙,由外婆照料我的生活。记得一个初夏的晚上,大雨倾盆,电闪雷鸣。我又冷又害怕,躲在被子里瑟瑟发抖,外婆将我拥进她温暖的怀抱。巨雷乍响,我吓得哇哇大哭,泪如泉涌。外婆赶紧拍拍我的背,安慰我道:“外婆在,宝宝不要怕。”幼小的我坚信外婆是我的保护神。
渐渐长大后,对外婆的了解多了起来。外婆不是个好命的人,生活在那个吃不饱的年代,嫁给了一个普普通通的男人——我外公。成家以后,她身体一直不好,靠着药物维持生命。病魔使她笔挺的脊梁变得弯曲,使她苗条的身材变得臃肿。可是她乐观开朗,依然爱开玩笑,爱讲故事,爱表演节目。
乐观开朗的外婆,有时候却很念旧。
外婆说起她年轻的模样,总是充满着自豪。有一次,她从抽屉里翻出那张她二十岁时就开始保存的单人照片,乐滋滋地拿给我看。她一边和我一起欣赏,一边得意地说:“我年轻时可漂亮了!”尽管我看到的只是被岁月磨花的薄纸,但我仍夸赞道:“是呀,很漂亮呢!”阳光透过窗户,照在外婆脸上,她的笑容是那样灿烂。
外婆不仅保存她的照片,还保存了其它东西。“敝帚自珍”就是形容她这种人的。她的卧室很乱,床的周围堆满了各色各样用过的东西。一天下午,我帮她整理卧室,将旧东西统统扔了出去。晚上回来一看,那些东西竟各蹲原位。我生气了,责怪她道:“外婆,你干什么呀?下午我清理出去的东西,你怎么又拿回来了?”
外婆反问我:“这些衣服为啥要扔掉?”
“破旧,又不干净。”
“破了还能缝,脏了还能洗,扔掉多可惜!”外婆一边低声辩解,一边视若珍宝地摸了摸那些旧衣服。
“不能把生命都耗在旧东西上,人要往前看。”听谁这么说过,我用它来说服外婆。
后来,我仔细琢磨,得出结论:外婆老了,自然念旧。念旧不是坏事,它说明外婆情感丰富。当我有外婆这么大的时候,可能也会念旧。
外婆就是这么一个人,她永远是我崇拜的偶像。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二十三
我是一个追星女孩,我的偶像是一个长相英俊,努力且优秀的男孩。他是谁呢?请听我道来。
肖氏有一子,名曰战,重庆人士,虚龄二十有八,甚是聪慧。五官分明,如刀刻般俊美;眼眸深邃,似星辰大海,笑如清风明月。这鲜衣怒马少年郎,我对其甚是喜爱,难以忘怀。他的声音堪比天籁,他的舞姿销魂动人。一跳舞就扭腰,一扭腰就害羞,一害羞就笑,一笑就逗得我们也笑。他轻轻抿起嘴巴,吹气的时候是他最甜最可爱的时候,一露齿笑就会看到他两颗兔牙。他穿上西服的时候是他最帅,最a的时候,一扭腰,浑身散发出无穷青春魅力。
我第一次认识他是在快本上,第一眼看到这个风度翩翩的少年,就觉得他很优秀,他的第一部网剧播出时,我还不认识他,之后古装剧的出现,剧中的王爷北堂墨染,腹黑、可爱,可盐可甜。直到今年暑假《陈情令》播出后,看到他在剧中的形象,我彻底沦陷。在那之后我便开始深入了解他,知道他28岁,少年感满满多才多艺,多种技能融合一身的宝藏男孩。他会唱歌,会跳舞,会做饭,会画画,会设计,会织毛衣,会配音……
肖战每一次都会说:"大家好,我依然是肖战!"他曾说:"一定要有自己的梦想和目标,然后朝着这个梦想和目标不断的前进。"他也说:"舞台是我的起点,但绝不是我的终点。"他还说:"我一定会努力成为那个当别人问到你喜欢的人是谁的时候,你们可以骄傲的说是肖战啊!"为了自己的目标和理想不断努力,变得越来越优秀,他是我们的骄傲。
他曾为粉丝写了首歌——《满足》,在他过生日时,他唱了这首歌,说:"有时我在想,满足到底是什么,当我看到你们为我熬夜爆肝,为我应援,然后远道而来,我觉得这就是满足!"他以前会为助理和粉丝打伞,他也会告诉保安不要推她们,彼此保护,绝不是说说而已的,肖烟四起,为战而来!
这就是我的偶像——肖兔子!一个既清新帅气又谦逊努力的男生!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二十四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我也不例外,我的偶像既不是科学家,也不是政治家,更不是领袖,我的偶像是一个明星,他叫易烊千玺。
他今年17岁,上高三,他笑起来嘴角会有一个浅浅的小梨涡。他三岁学舞蹈,五岁出道,十岁加入“飞旋少年”,后来退出“飞旋少年”,与王源、王俊凯两名“ff家族”成员组成“tfboys”,他会拉丁舞、街舞、民族舞、画画、唱歌、打鼓等才艺,他还是学霸呢,他考过全年级第一名,几乎每次都是全年级前十名。
有一次,他签约的公司为了省钱,演出回来时,给他定的飞机晚点,刚好那天他期末考试,结果,他刚到校门口,就听到广播里传出“考试最后十分钟”的提示音,他匆匆进了考场,当他准备答题的时候,离考试结束再剩下最后两分钟,他只用了一分钟浏览试卷,一分钟答题,结果得了50分,而卷面分数里,选择和填空加起来刚刚50分,他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学霸!
最让我崇拜的是他的纯真,他身上有很多伤,本来就高三了,学业挺忙的,可他为了保证演出效果,每天要练习舞蹈五个小时以上,要是换做其他人肯定坚持不下去,但是他可以。
每次记者或fans问他累不累,他总是梨涡浅笑一下说:“习惯了”,在《快乐大本营》上,当何炅问他们:“你们谁是学霸”时,王源和王俊凯不约而同地说:“千玺、千玺是全年级第一,”千玺调整了一下话筒说:“只有一次而已”,多么乖的孩子呀!在《年代秀》上,欧弟让他们去演60年代的田地劳作戏,当时下面的李湘和于莎莎调侃:“谁演那个女的”?小凯选了军人,王源选了农民,只有千玺傻乎乎地站在那里,当了女农民,千玺真的好纯真!
还有一次,当大屏幕上播放他的起床视频时,他先是一呆,他没想到自己真的被录了下来,正如欧弟所说:“千玺是我见过最帅的起床气。他就像《开学第一课》里的一句话:你醒来的时候,问候你好,升起的阳光哼着歌谣,很阳光,很温暖。
这就是我的偶像,一个学霸、一个暖男、一个萌宝、一个独一无二的易烊千玺。
千玺勇敢飞,纸鹤永相随!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二十五
我的偶像,不是什么大红大紫的人物,也没有做过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一个真实的人。
黑色的头发里夹杂着些许白发,额前的头发落光了,露出饱满的额头,戴着一副银镜,穿着一身还算合身的衣服和一双不知去年或是前年买的鞋,这就是我对他的总体印象了。
他喜欢喝点酒,这一点令我讨厌;不过他很孝敬老人,这一点又让我很佩服!
每次节假日,我们都会抽时间一起去奶奶爷爷家。吃饭时饭桌上少不了酒。他和爷爷边喝边拉话,不知不觉一瓶酒就完了。他喝得脸都红透了,用妈妈的话说,他喝的话都说不清了。可他还趁着酒兴想再开一瓶,每一次都被我和妈妈制止了,爷爷也笑了,说不喝了,这才作罢!于是他又陪爷爷拉起话来,从村东头说到村西头,从农村说到县城……爷爷红光满面,这时候的爷爷是最高兴的!
回家的路上,他问我:“你知道我为什么要陪你爷爷喝酒,还喝的那么多吗?!”还没等我回答,就说到:“你爷爷现在年纪大了,要人陪啊,而我们回来次数也不多,人都这样,等你长大了,也要多陪陪我们啊。”说罢,长叹一口气,那一刻,我突然觉得他喝酒很有道理。
他很信任别人,这也让别人很信任他!
每当他知道别人要帮助的时候,他总是毫不犹豫地伸出援助之手。在微信朋友圈时常会看到一些“轻松筹”“水滴筹”之类的,他都会很积极地做出行动——捐!我也曾问过他,如果是骗子呢,他总是会选择笑着说:“哪有这么多的骗子啊!”。
老家那边和外婆家那边,经常会有亲戚为一些事情来我们家找他商议,拿主意。也会经常接到他朋友或是同事打来的电话,似乎总有做不完的事情。我就会问他:“为什么有这么多人找你呢?”他总是两个字回答:信任!
他是一个老师,所以很重视对我的教育。他从不过多干涉我的学习。在我犯错误的时候,他往往会选择语重心长地教育我,比起他的手掌,我更怕他的眼神。虽然我在某些时候会很羡慕其他人,他们能玩手机、看电视,可以有更多的时间玩耍,但是我能理解他的做法!
这就是他,一个平凡而又真实的人,他就是我的爸爸,更是我的偶像,他善良、正直、严肃,是我一生追逐的偶像!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二十六
偶像――多么熟悉的字眼,多么常见的人物,多么令人着迷的明星。“追星族”一批接一批,但我并不在其中,我的偶像可不是明星。
“那个明星帅呆了!”“那个明星酷毙了!”这些话大都出自中学生之口,可我并不特别喜欢他们。的确,他们有华丽的外表,他们有高超的技艺,他们有令人着迷的气质,但在我心里另一个人的分量比他们更重。我的偶像不是遥不可及的明星、伟人,而是天天与我在一起的妈妈。
我的妈妈对与旁人来说只是一个平凡得不能再平凡的母亲,然而正是这样一个平凡的母亲是我心中永远尊敬、不会随岁月而改变的独一偶像。
她,没有华丽的外表,但她有一双勤劳的手、一个充满笑容的脸、一颗真挚的心,谁会比她更美?她,没有高超的技艺,但她会做饭、会为我们缝补衣服、会打扫家务,更会安慰我、鼓励我、帮助我,谁会比她更有能耐?她,没有迷人的气质,但她有在烈日下劳动的背影,她有在严冬不眠为儿女织毛衣的身影,谁会比她更打动人?
我忘不了去年冬天妈妈在灯光下给我织毛衣的情景。我深深地感受到,妈妈织的衣服是最暖的,不仅暖在身上,更暖在我的心头。她那黝黑的手,穿针引线,那一根根的线是她的情思,那一针针地织将满满的爱织入其中。“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回忆那时的情景,我满眼的都是感动,或许她是希望这件毛衣替她陪我来到离家更远的高中吧。那个冬天我一点都不冷,我戴的是妈妈织的手套、围的是妈妈织的围巾、穿的是妈妈织的毛衣毛裤,她的爱将我紧紧地包围。
我的妈妈,一位来自农村的母亲,用中华民族最质朴的方式爱着她的孩子,她是我的偶像,值得我尊敬、敬佩,值得我学习的人。可她却告诉我,不要学她,更不要像她,她希望我好好学习,走出农村、走出大山,走向更美好的明天。是的,她最大的愿望就是希望她的孩子生活得更好,于是她付出的更多,日益消瘦满脸皱纹是岁月留给她的回忆。
“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妈妈的爱是无法用语言来形容的,更不是我们所能回报的。我们能做的便是让她们开心,抓住每一个陪伴妈妈的机会吧,因为她把她的所有都给了我们。我的妈妈就是我的自豪,就是我的偶像!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二十七
我们每个人心目中都有一个偶像,或是当红明星,或是古代名人。而我的偶像呢,是王国维笔下的“北宋以来一人而已”的大才子,;是被当时无数人羡慕的,玉堂金马,轩车广厦,翩翩相府佳公子,也是被古今文坛无限惋惜的飘飘然若不食人间烟火的一位大男子。
他就是——纳兰容若。也许更多人喜欢称呼他的名字,纳兰性德。但是,我觉得容若更符合他细腻、多感、阴柔、善良的性格。
纳兰容若虽是贵府公子,可他偏偏喜欢结识贫寒至交。比如说,顾贞观。他是纳兰容若第一知己,也只有这样的人才配得上纳兰的友谊,大多数富贵的人多少都有点志得意满的做派,但有一类天性温良的人,如果他们生于贫贱,也许会沾染上一些世俗的东西,但如果他们生于富贵,却能保持住一份天真的赤子之心,纳兰容若就实属可贵了。
1685年,纳兰容若就在那一年去世了,顾贞观带着他的小像回到故乡隐居,这一隐居就是30多年。此后朋友们也会有聚会,每到聚会上提到他,甚至有些人还会失声痛哭,这哭声是比文字更加有力的佐证,从这可以看出纳兰容若在朋友心目中是一个怎样的人。
“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被酒莫惊春睡重。赌书消得泼茶香,当时只道是寻常。”
究竟是谁值得纳兰容若这么悼念呢?
纳兰容若20岁的时候娶了卢氏,卢氏是两广总督的女儿,文化修养很不错,和纳兰容若感情非常好。但是三年后卢氏难产,母子俱亡,这一打击对纳兰容若造成了很大的创伤。他忽忽如狂,将妻子的灵柩停放在双林禅院中,不时过去守着棺材陪临,直到一年多之后才在父亲的坚持下给妻子下了葬,他反复回忆反复咀嚼,写下了一首又一首回忆妻子的诗。
“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这里有丧妻之痛,但又不仅仅是这样,纳兰容若更多的悲伤是无名的,是没有具体原有的,忧伤背后是对整个世界的厌倦。
“家家争唱《饮水词》,纳兰心事几人知?”也许只有他的好友顾贞观更懂得他那颗善感的晶莹碧透的琉璃心吧!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二十八
如今,拥有一个偶像仿佛已成了一件很时髦的事情——电视明星、歌手、模特……然而,我的偶像,是一位十分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那便是毛泽东爷爷曾成为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的鲁迅。
鲁迅这个名字,象征着中国文坛上的一个巅峰,他熠熠地闪着耀眼光芒,曾经唤醒了无数麻木、冰冷的中国人的心。最初的我,只是经常地听到鲁迅这个名字,心中感到无比的好奇:是怎么样一个人才能这样的有名,让人们无时地不忘称赞他呢?
到了小学,我们听到老师讲起了有关于鲁迅事情,心中对于这么一个“能够将笔尖化为利器的神人”有了几分的崇拜。直到后来,我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和《阿q正传》等书,脑海中默默浮现出了一幅不管深夜还是白天,都不断的用手中的笔来挽救祖国的人,虽然并不能把意思完全弄懂,但我还是十分敬佩这个将当时社会现状毫无保留得写了出来的“勇者”。鲁迅是十分厉害的,他可以把自己心中对这个时代的诸多不满用小说、杂文表现出来。使得那些被他抽着痛处的人虽然恨得牙痒痒,却也不能对他怎么样——好生厉害!
仅仅从书本中了解到的这位伟人还不足以满足我对他的好奇,于是我便开始对他用别的渠道来进行了解。网上对鲁迅的的评价褒贬不一,然而还是好的偏多。我看到关于评价鲁迅有这么说的:“为反对而反对的反对者”。这显然是贬义评价了,然而我却觉得这句话是十分有趣的,鲁迅他老人家对于这件事情持反对意见了,他便要反对;他想反对了,便要做出实际行动,所以他成了一名反对者。多有意义,多有道理!
他没有那人们心中一个革命者的完美的作风,他有着不好的毛病,但也更加让他变得像一个平易近人的偶像。他喜甜,便自然地将男客人来访时接待用的点心换成了落花生,虽然女客人仍然是用甜点来招待,不过还是可以体现出鲁迅对甜食的珍惜了。
我的偶像是活活生生的印在我的心中的,关于他的事件多到数不清了。爱国、勇敢、坚强,“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他一生的为人准则,也是我们最该学习的。我会追随着鲁迅,守卫着我们的祖国!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二十九
要说起我的偶像,非梅子涵莫属。
梅子涵是一位儿童文学作家。他的作品独具一格,富有特色,让我敬佩。
梅子涵的文笔很亲切。在他的代表作《儿子哥们》中,他刻画出十分传神的细节,主人公曹迪民可笑、天真、傻傻的形象跃然纸上。梅子涵与曹迪民并不是父子关系,只是他们的交往像父子一样,又像哥们一样。所以,他亲切地称曹迪民为先生。梅子涵在文中是这么解释的:“我这么干,其实也不是为了要表示尊重他,一个小学生,即使尊重他,也不一定非要称他先生的,不称他先生同样可以尊重,如果一定要称先生才算是尊重,那么在小学里就到处都是先生了……我主要是感到叫这家伙先生挺有趣的!”
梅子涵的文笔很活泼。他很会观察,对于在日常生活中发生的有意义的、有意思的事情,会快速记录下来。在他的作品中,细节描写非常突出。例如,在《戴小桥全传》里有这么一段:“其实爸爸的头发根本就不是长不长的问题,而是本来就没有多少头发……每一次在马路上走路,只要风一吹,爸爸就肯定要赶紧用手按住头发,看样子,爸爸是很害怕风的。”
最让我崇拜的是梅子涵的啰嗦。说到这儿,你们可能会很惊奇。啰嗦,不是语文老师严厉打击的吗?别急,梅子涵的作品出众就出众在这儿。他的啰嗦总让人觉得“急”,但不会感到“烦”。他会在故事情节前啰哩啰嗦地长篇大论一大通,这里面大有文章。先吊吊读者的胃口,多啰嗦几句,让你越来越想知道这描写的是什么。可你越急,他啰嗦的越长,然后在你快被他的啰嗦弄晕时,他话锋一转,你马上就被故事吸引住了。当你读完后,回过头来一想,这啰嗦还挺有意思的,忍不住再读一遍。原来,啰嗦也会变得如此有魅力。这才是他的高明之处。大家不妨看看,他的作品像不像绕口令:“我之所以认识曹迪民,是因为我认识曹迪民的爸爸,曹迪民的爸爸认识我。我认识他的爸爸,结果我就认识他了,他也就认识我了。就像他的爸爸认识我,结果我的女儿梅思繁就认识他的爸爸了,他的爸爸也认识我的女儿梅思繁了。他爸爸跟我是大学同学。后来毕业了,我们成了大学老师。我们成了同一所大学的老师,我们就成了同一所大学的同事。”
梅子涵的作品这么富有特点,作为爱看书、爱写作的我,怎能不崇拜他呢!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三十
提到偶像这个词,大家可能都不陌生,有人会脱口而出:王一博、肖战、或者是会七十二变的孙悟空,也可能是有钱人马云,但我的偶像他普通又神圣,他就是我的爸爸。
我的爸爸虽然说不上英俊潇洒,但他也非比寻常,他有四个工作。
第一个工作是护林员,这个是我最佩服的一个工作,因为在电视里看到着火了后,护林员都是一马当先第一个冲上去,爸爸经常自豪的说:我是祖国一块砖,哪里需要哪里搬。可是我还从来没有见过爸爸工作的样子,还有他穿着防火服,神采飞扬的样子。
爸爸第二个工作就是养羊儿,羊圈就建在我家的院子里,最神奇的是家里的五个小羊圈都是爸爸一个人建的,到了喂羊的时候爸爸拿着装着羊料的袋子,只要爸爸一出门准会遭到小羊的围攻,有时爸爸会让我喂小羊崽。装好奶后,我便到羊圈门口,刚打开门,小羊羔们便突然冲出来,打了我一个措手不及。小羊着急着围在我身边叫唤,咕噜,咕噜,不一会儿,羊羔就把一大瓶的奶喝完了。看着这么可爱的小羊,我真想睡觉都把它们搂在身旁。
爸爸说我还没出生之前,在他还没认识妈妈之前他就远离家乡去出劳务了。虽然我不懂这个工作的目的,但是听爸爸说,他以前在海上漂流了三年,在很大的船上每天都捉鱼吃,而且是鲨鱼哦!我在电视上看动画片时,总是看到有暴风雨等等不好的天气,当然我问过爸爸,但爸爸总是会吹牛说:“你爸我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或者他只会敷衍的说一句,当然有。在爸爸的照片上,我看过他站在鲨鱼旁边,那个神气的样子,还看见了一个黑人,仔细一看原来是爸爸,哦,我终于知道爸爸的黑因素是从哪里来的了。
爸爸的最后一个工作,当然是陪我玩儿了。我经常和爸爸捉迷藏,在晚上关灯之后,爸爸先找我,我偷偷的躲在柜子后面,当爸爸笑的时候,在黑暗之中只能看见一排牙齿在空中飘着,每当那雪白的牙齿离我近时,我就偷偷的换个位置,因此,爸爸总是捉不住我,爸爸总是问,于是我会神秘的告诉爸爸:“你猜呀!”
这就是我的偶像——爸爸,一个平凡又普通的人。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
他,是站在舞台上的人;他,是唱歌跳舞都接近完美的人;他,是总为别人着想的人;他,是我们触摸不到的人;他,是有演员天赋的人;他,……
他是一个明星,也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他热爱音乐,热爱舞蹈,同样也热爱表演。
他,叫鹿晗……
他精致完美的颜值羡煞了多少人,一看到他那天发呆的小表情就完全迷住了。
纯天然的萌物一枚,很多人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情不自禁的喜欢上了他。
一直以为他的年龄接近忙内,实际上他是个二哥,完全的逆生长。
喜欢踢足球出一身的汗,拼魔方只要50秒就能搞定。很多不了解他的人会说他是花瓶,外表好看什么都不会。可惜那些人不知道他的歌唱哭了多少人,他的声音美好的让人哭泣,他喜欢用手捂着胸口唱歌,他说话时喜欢加“完了以后”这样的点缀。他很义气,很照顾弟弟们,喜欢给人带来温暖。
鹿晗所有的感情,都放在歌里,唱歌的时候,他投入、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听到粉丝们的掌声,他笑了,感受粉丝们爱他的力量,他点头,露出最真诚的笑回敬;感受粉丝们为他的付出,他低头,再抬起头时,在灯光的照亮下,一层雾气蒙住他的眼。他哭了,他被感动了。
一路上,会有太多的流言蜚语,太多的不真实,太多的困难。就像你们说的,weareone!所以,你不是一个人,我们千千万万的粉丝一起的力量!我相信,肯定可以粉碎一切。未来,是属于你的!
的确,喜欢你这样的明星,就好像一个小孩,想要去摘天上的星星一样,遥不可及。但是,爱了,就是爱了,我会不顾一切。鹿晗你给我的一切,无论是感动,还是泪水,还是笑容,我都值得珍惜。
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会对自己说把眼泪擦干,别折腾自己了,姑娘你还有未来,要像鹿晗一样不懈努力,上帝是不会辜负有梦想的人的。
他总是默默的为粉丝买过咖啡、面包、炸鸡,在机场给粉线分过糖果!会在微博上和粉丝互动!他做的一切都是为了粉丝、家人和兄弟,却唯独没想到自己,永远都是傻傻的笑着,傻乎乎的样子真让人心疼。
这样的鹿晗怎么会不让我们所珍惜,时光请善待鹿晗。
如果有一种梦叫鹿晗,那我宁愿永远在梦中……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
她,斯嘉丽,不是现实中的存在,她只是世界名著《飘》中的女主人公,一个虚构的文学人物。她花容月貌又轻浮狡黠,她狂妄强势又不失温柔善良,她热情似火又很专断自私,她勇敢精明但总抓不住幸福……。一个敢为爱执着又不失清醒的乱世佳人。这就是我的偶像!
斯嘉丽有百折不挠的信念。她曾是美国南方庄园主的掌上千金,美丽动人的斯嘉丽,享受着父母的恩宠和翩翩少年的追捧,安逸富足,宴饮歌舞,快乐地生活了16年。但战争夺去了她所有的梦想。斯嘉丽聪慧善良的爸爸妈妈被战乱和疾病夺走了生命。富有的家庭也随着社会的动荡变得一贫如洗。最要命的是,她深爱着的阿希礼拒绝了她的爱情,另娶他人,离他而去;善解人意的好友梅兰妮也被难产夺走了生命,丧妻的阿希礼失去了灵魂,成了一株槁木。战争让她失去了财富、安逸,也让她失去了爱情和友情……,生活,让她失去了赖以支撑的两大精神支柱。
但重重困难并没有使斯嘉丽崩溃。她依然顽强地活着。斯嘉丽一个人支撑着破落的塔拉庄园。用她曾经的洁白细腻的双手将塔拉庄园打理得井井有条。虽然斯嘉丽不再富有,但她却凭着自己顽强的意志,使身边的战乱幸存者暂时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斯嘉丽有特立独行的坚强性格,这才是独特的斯嘉丽。当安定的生活不能满足她的要求,她便违心嫁给了一个自己不爱的商人,并在他死后独立撑起了几个工厂;为追求理想中的生活,她与商场中各种男人周旋,讨价还价;她风风火火独自驾着马车穿梭在城镇街市上;她舞动着皮鞭督促工人工作;她毫不在乎市井婆姨们非议的眼光和恶毒的讽语!……作为一个女子,这种强大的内心简直不可思议。
但最使我最敬佩的个性,是她决不要做依靠男人的小女人。因为在斯嘉丽的心中,依靠男人意味着丧失了平等与自由。精明狂妄的斯嘉丽,不会容忍别人控制自己。她的骨子里透露着四个字:特立独行。
百折不挠的意念,不怕困难的精神,特立独行的性格,这才是令我敬佩的根本原因。
她,斯嘉丽,我的偶像。相信她在新的一天里,一定能找到真正属于自己的幸福。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
想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偶像吧!有的人的偶像是明星,有的人的偶像是歌星,而我的偶像不是一个人,而是一个偶像天团-消防员。
在那一个凄凉的夜晚,一道闪电击中了四川凉山上的枯木,一瞬间浓烟滚滚,火焰顿时席卷了整片山林,火势迅速蔓延,生机勃勃的森林,一瞬间成了人间地狱。
他们奔赴火海,义无反顾地向这场火灾宣战,消防车是他们的战车,水是他们的武器,明知道这是一场希望渺茫的战斗,但为了守护美丽家园,他们依然选择了生命中的最美逆行-冲向火场,永不回头。面对大火,他们举起手中的"武器"奋力向火魔射去,他们带着救援装备,冒着生命的危险在火场中寻找幸存者,带回来的是希望,也是噩耗。
都说水火无情,突如其来的风向改变,引发了一场大面积的爆燃,夺走了30人的年轻生命,当他们被烈火淹没时,依然无悔。
在危险中是什么让消防员们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是金钱吗?不,金钱永远没有生命重要。
是荣誉吗?不,身为消防员这点功劳不算什么。
是责任,是身上的责任让他们不怕困难,勇往直前,这是身为消防员的责任,也是人民英雄的责任!
回溯历史,在火灾中搬运燃烧的煤气罐的是消防员们;在洪水中奋勇救人的是消防员们;在危难之中解救被困者的依然还是消防员们。消防员们冲入险境,从死神的刀下挽救了一个个鲜活的生命。而他们却常常没有逃脱死神的扼杀,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怎么不值赞叹!
在我们之中大部分人将来可能不会成为消防员,其中又有大部分的人,一辈子也不会遇到像森林大火这种生死攸关的情景。所以有些人就会错误的认为,既然自己绝对不可能面对火场,那么学习这种舍己为人的精神就毫无用处,这种想法是多么自私,多么狭然啊!但我认为我们必须要学习这种危难之时挺身而出临危不乱的精神。
因为你会发现在学习中遇到"危险"时,你的不怕困难迎难而上的精神,瞬间会让自己成为"扑火者""消防员"……
在生活中,不少人都盛赞消防员的英勇无畏,别人夸他们"帅",但不仅仅是面貌"帅",更多的是夸他们的心灵"帅"。
消防员是我的偶像,也是我前行的动力。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
也许你的偶像是鲁迅,也许你的偶像是毛泽东主席,也许你的偶像是刘德华,也许……那你先告诉我,我的偶像却是我身边最亲近的人,他睿智、敬业、博爱,他就是我的爸爸——一个妇产科男医生!
妇产科男医生,因自身和服务对象性别的不匹配而被评为史上最尴尬的职业之一。15年前大学刚毕业的爸爸,年纪尚轻,风华正茂,一心向往的是做一名骨科医生,然而,生活却又不是一帆风顺的,他被动地选择了妇产科。妇产科是一个诞生新生命的地方,是一个创造奇迹的地方,在一次次生命攸关的争分夺秒力,爸爸渐渐爱上了这份工作,化被动为主动,也更加理解了女性的不易,也参悟出人生的真谛,在他一次次从死神手里抢回高危孕产妇,一次次迎来小生命降临人间,一次次目睹胜于家庭的悲欢离合,一次次审视妇产科医生的使命,他更加确定了他的职业方向,为全市孕产妇保驾护航,他们孕产期的保护者!
爸爸在我的生活中一次次的缺席,童年的回忆里,只有妈妈和奶奶,而爸爸常常是那个匆匆的旅客:家长会时,爸爸在手术台上;请求爸爸接我放学时,我总是最后一个回家,或者是临时换成了妈妈或奶奶,无数次,我埋怨他、怨恨他、甚至讨厌他!小学快毕业时,他好不容易去学校接我放学,我开心快要飞起来了,一路上踏着欢快的步伐,走向那个我心中的偶像,同学漫不经心的问了一句,肖凯睿,那个人是谁?我骄傲的回答:那是我爸爸啊,你没见过吗?同学:我还以为……因为小学五年没怎么见过你爸爸,同学尴尬的说。是的,这个就是我爸爸,一个鲜少走进我朋友圈的偶像!
记得一个寂静的夜晚,"大忙人"爸爸难得陪着我写作业,我们相互都很珍惜这难得的亲子时光,叮铃铃叮铃铃……不用想也知道,接完电话的他,又要弃我而去了……这种出尔反尔的事情,经常出现,一诺千金的事情不会发生在爸爸和我的家庭里面,他永远是失信的那个人,有时候很不能理解,但又无可奈何,只能听之任之!
虽然,生活中的他,不是个合格的好爸爸、好儿子、好丈夫,但他却是个好医生,我心中的大偶像!
我爱你,偶像!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
少年的肩能担起草长莺飞和清风明月,我愿花掉一整幅青春去寻他,那个耳机里的男孩。
题记
少年就是少年,他沐春风不喜,听夏蝉不烦,看秋风不悲,睹冬雪不叹,看满身富贵懒察觉,看不公不允敢面对,一心追梦,不惧伤痛。只因为,他是少年。
我喜欢他,始于颜值,他眼中闪烁的璀璨星辰照亮我心灵的角落。他瘦得像竹竿,温和的眉下嵌着一双星星眼,眉眼间都是少年专属的干净利落,有着快要溺出来的温柔。花瓣般的嘴唇落在鼻下,精致的五官彰显着他的意气风发。那天,他在台上唱歌,清澈的薄荷音一字一句歌唱曲中事,眼中仿佛有着能够看穿一切的坚定的光。他走进我心房,红了我眼眶,我遇见了一个清风明月般的男孩,我什么都顾不上,只想喜欢他。
我喜欢他,陷于才华,他词曲中创作出的美好憧憬,一字一句,缝绣在我心灵的创口。他是《环球人物》的专栏作家,他文中的那一句“待凛冬逝去,雪融草青,定会有新的相逢,将温暖延续”写进了我的心坎儿。他写作时眉目舒展开,白皙修长的手指轻握着笔,在纸上留下利落的字迹。后来,他将陶渊明的诗唱成歌,他创作的每一句词都令我意难平。他作为零零后艺人,连续三年登上联合国,代表中国青年演讲,又是儿童基金会大使,救助了很多小孩子。这样的他,更给了我努力的动力。
我喜欢他,忠于人品,他对所有人温柔的关心悄悄拨动我的心弦。记者问他的偶像是谁,他抿了抿嘴,眉毛轻皱,略微思考后又笑起来,眉眼弯弯,“林俊杰!”“为什么不是邓紫棋呢?”他敛起笑意,眼底泛着认真的光,“因为她是女生,应该尊称。”他会在节目中把背女生换成背导演,会扶摔倒的粉丝,会给老奶奶指路他永远用最绅士温柔的方式化解尴尬。
一颗心,只能被一个名字入侵。他惊鸿一瞥,乱我心曲,从此,被我放在心上,干干净净,没有淤泥。他是我堕落时的唯一一束光,我也因他在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
我喜欢他,始于颜值,陷于才华,忠于人品。他浅笑,双眸眯成缝,眼中的万千星辰温柔谨慎地点亮我心中的灯。人间骄阳正好,风过林梢,彼时他正年少。他一举一动鼓励着我,同时,也让我成就了更好的自己。
我的偶像初一作文600字篇
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偶像,或是养育自己的父母;或是教育自己的老师;或是在地里辛勤劳作的农民伯伯。而我的偶像是那在舞台上散发万丈光芒的他——易烊千玺。
这个白衣少年多才多艺,书法,架子鼓,街舞……在别人玩的时候,他在舞蹈室内一遍又一遍的练舞;在别人睡觉的时候,他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