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刑事案件起诉状范文(实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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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16 15:12:1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自诉刑事案件起诉状范文1

原告: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告: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出生,住址:__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电话: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风险提示:

诉讼请求必须具体﹑明确,该写的一定要写,因为其事关法院审查的范围。但千万不可不加思考地乱要求,如果无相应的证据来支持你的主张,势必遭到败诉的后果,通常还会因此而向法院支付相应的诉讼费。

另外,诉讼请求应提出具体的数额,不能笼统地说赔偿原告的一切损失之类。虽然这是没有争议的,但并不等于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多多益善,比较切合实际的请求数额,不仅可以减收诉讼成本,降低诉讼风险,而且有利于法院的调解和双方当事人的和解,减少讼累。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与两原告共同继承_________下列遗产:坐落于__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房产(价值约___________元),存款_____________元。继承份额为每人各占13。

2、诉讼费由被告承担。风险提示:

诉状是个利剑,挑起战争。如果没有写好,那么势必倒过来伤到自己。因此,要摆事实,讲明道理,引用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为诉讼请求的合法性提供充足的依据。摆事实,是要把双方当事人的法律关系,发生纠纷的原因、经过和现状,特别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实事求是地写清楚。讲道理,是要进行分析,分清是非曲直,明确责任,并援引有关法律条款和政策规定。 事实与理由:我们与被告均乃_________的子女。我们的母亲_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v^亡,当时没有遗留任何遗产。后父亲_________购买了坐落于__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房产房产。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父亲死亡,死亡前没有立遗嘱。除上述房产外,父亲还留下存款__________________元。上述遗产全部由被告掌管,我们要求继承,被告不同意。我们认为我们和被告同样尽了赡养父亲的义务,并且都没有依法被剥夺继承权的情形,有权继承父亲的遗产。因此,我们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支持我们的诉讼请求。此致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_(签名捺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风险提示:

提起民事诉讼的原告负有举证责任,要能够举出证明案情事实,支持自己诉讼主张的各种证据等等。

注意,列书证,要附上原件或复制件,如系摘录或抄件,要如实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断章取义、并应注明材料的出处;列举物证,要写明什么样的物品,在什么地方由谁保存着;列举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证明什么问题等。

另外,证据和证据来源,虽然法律规定必须提交,但提交时的说明应能简就简,尽可能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保留自己的杀手锏,在庭审辩论中占据主动。

——的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优秀

自诉刑事案件起诉状范文2

刑事自诉案件是指法院依法受理刑法规定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和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可以自己决定是否起诉,如果起诉,就是自诉案件。提起自诉案件,须提交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即自诉状。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大体上分为首部、案由和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结尾和附注项目等五个部分。

案由和诉讼请求部分,应写明所控告的罪名和诉讼请求,即写明被告人构成何种犯罪并要求人民法院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如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还应同时写明追究被告人民事赔偿责任及赔偿数额。

在事实和理由部分,要写明被告人对被害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具体事实,

包括被害人与被告人的关系,犯罪的时间、地点、犯罪的动机、目的、手段、过程与结果及犯罪后的表现等。还要提供有关的证据、证人及住址等。

结尾部分,要写明诉状呈送的人民法院名称并由具状人签名或盖章,并写明起诉日期。

自诉刑事案件起诉状范文3

原告: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男,汉族,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莆,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手机:____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1、判令被告偿还原告借款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2、从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应还款之日)起按银行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利息(首先是自己约定利率,如果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四倍的就以四倍起诉)至被告还清本息之日止;(现暂计至起诉之日利息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

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被告________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为由,分_____次向原告_______________借款总共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第一次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____日向原告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如不止一次,继续列);被告_______________出具两份“借据”,在借据上双方约定;。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被告至今未归还分文;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向贵院提起诉讼,望判如所请!

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继承案件/纠纷起诉状通用版 (菁华1篇)

自诉刑事案件起诉状范文4

诉讼请求:

一、判令被告XXX偿还借款XXXX元。从到期之日起(20xx年9月17日)至还清之日止,利息按国家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

二、判令本案诉讼费由被告XXX承担。

事实及理由:

XXXX年XX月XX日,被告因需要资金,向原告借款XXXXX元人民币(大写XXXXX元整),并出具借条一张,约定还款日期为XXXX年XX月XX日。

还款日期到期后,被告未及时归还借款。为此,原告多次向被告催讨借款,被告以各种理由予以拒绝还款。事实上,被告有房屋几间,并有稳定的工资收入,依然不按时支付原告的借款,侵犯了原告的合法权益。

故此,根据《^v^民事诉讼法》和《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第二百零七条关于借款合同之相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讼,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保障债权的实现。

XXX县人民法院

附:借条复印件

具状人:

20xx年x月x日

——民间的借贷起诉状范文 (菁华1篇)

自诉刑事案件起诉状范文5

反诉人(本诉被告人):吴XX____,女,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______省_____县人,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_______村,农民。电话:___XXXX____。

被反诉人(本诉自诉人):赵X_____ ,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汉族,现住______省______县______乡______村,系农民。

反诉请求:

请求人民法院以诬告*追究被反诉人赵X______(本诉自诉人)的刑事责任。

事实与理由:

由于党的政策允许,______年初,我和亲威李XX开始在一起经商贩运。我们没有以夫妻关系同居,也没有以夫妻相称。有人见我和李XX年纪相当,经常在一起,误以为我们是夫妻关系,这是他们认识上的错误,与我们无关。所谓“生下一女孩儿”之事,纯属造谣以达到诬告陷害之目的。这个小女孩是我的同学马XX__之女。马XX_于______年_____月中旬与其丈夫离婚,法院把小女孩判归马XX_监护抚养,小女孩儿的父亲每月拿80元抚养费。

______年______月,马XX__再婚时,经征得小女孩儿送给我,由我收养。我因某种原因,打算终身不嫁,收养一名小女孩儿,使我在年老时有个亲人。对此事,我曾经跟被反诉人说明过。可是,被反诉人见我和她丈夫经常外出经商,出于嫉妒,竟对我进行诬告陷害,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我抱孩子在她家住过两天,这虽是事实,但并非要把被反诉人挤走。因有一门生意应该做,我得找李XX研究。小女儿幼小,我去李XX_家,不得不把她随身抱去。去后遇雨,路远道滑,行走不便,在李XX__挽留下,才在那里住两天。

被反诉人赵X______无视国法,明知我和她丈夫李XX__是亲属关系,外出是为了经商贩运,明知小女孩是我收养的,明知我和孩子在她家住两夜是因为遇雨路滑,一时不便回去,这些事本是正常的,根本不构成犯罪,更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她却捏造了重婚罪名,对我进行诬告陷害,这并非一时误解而错告。赵X______出于嫉妒之心,诽谤我们,并进行诬告陷害,使我们的人格、名誉受到严重损害。请人民法院根据《^v^刑法》第一百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以诬告*予以惩处。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我领养了马XX__的女孩儿,有马XX__可以证实。她现住_______县_______乡_______村。她出具的证实材料附后。

我和李XX_外出经商贩运,从没有以夫妻相称,有与我们一起做买卖的王XX可以证实,其证实附后。证人王XX____现住_____县_____乡_______村。

_______省_______县人民法院

反诉人:吴XX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日

——刑事起诉状3篇

自诉刑事案件起诉状范文6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关联法条: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关联法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 以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关联法条: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 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第一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被害人没有能力告诉,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除外。)

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关联法条: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自诉刑事案件起诉状范文7

1、第二百六十四条 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2、第二百七十二条 判决宣告前,自诉案件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自诉人可以撤回自诉。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和解、撤回自诉确属自愿的,应当裁定准许;认为系被强迫、威吓等,并非出于自愿的,不予准许。

3、第二百七十三条 裁定准许撤诉或者当事人自行和解的自诉案件,被告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民法院应当立即解除。

4、第二百七十四条 自诉人经两次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准许中途退庭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按撤诉处理。

部分自诉人撤诉或者被裁定按撤诉处理的,不影响案件的继续审理。

自诉刑事案件起诉状范文8

原告:x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

委托代理人xx ,xxx 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x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本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元)及到期未归还借款的利息人民币

2、判令本次诉讼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xx年12月原告个人借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给xx公司,约定还款期限为 年 月 日,利息按 计算。由于xx公司到期无力还款,该公司股东xx、xx、xx、xx于20xx年6月27日在xx责任公司达成协议,约定原告借给xx公司的借款由被告xx、xx分两次偿还,还款时间为20xx年1月30日还款人民币元,20xx年6月30日还款人民币元,被告xx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有见证人 和 见证。

现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届止,被告并未向原告支付所述借款,原告多次催收讨要无果,现原告代文东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特根据相关民事法律诉至贵院,请求贵院支持为盼。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20xx年7月4日

1、**状副本3份;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贵阳鑫富商贸有限公司出具的《收款收据》复印件1份;

4、被告出具的《还款承诺书》复印件1份。

自诉刑事案件起诉状范文9

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较轻刑罚的案件。应当注意的是,这类案件强调被害人的举证责任,自诉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被害人等有无证据或者证据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没有证据的,人民法院将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诉主张的,人民法院将裁定驳回自诉。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具体包括:

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关联法条: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关联法条: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 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⒊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关联法条: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 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关联法条: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⒌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关联法条: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 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注: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一节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包括:

(1)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刑法第140条

(2)生产、销售假药罪刑法第141条

(3)生产、销售劣药罪刑法第142条

(4)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取消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罪名)第143条(《刑法修正案(八)》第24条)

(5)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法第144条

(6)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刑法第145条

(7)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刑法第146条

(8)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刑法第147条

(9)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刑法第148条

⒎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注: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第七节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

(1)假冒注册商标罪刑法第213条

(2)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刑法第214条

(3)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刑法第215条

(4)假冒专利罪刑法第216条

(5)侵犯著作权罪刑法第217条

(6)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刑法第218条

(7)侵犯商业秘密罪刑法第219条

⒏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注:刑法第四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包括:

(1)故意杀人罪刑法第232条

(2)过失致人死亡罪刑法第233条

(3)故意伤害罪刑法第234条

(4)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 第234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八)》第37条第1款)

(5)过失致人重伤罪刑法第235条

(6)强奸罪刑法第236条

(7)强制^v^、侮辱妇女罪刑法第237条第1款

(8)^v^儿童罪刑法第237条第3款

(9)非法拘禁罪刑法第238条

(10)绑架罪刑法第239条

(11)拐卖妇女、儿童罪刑法第240条

(12)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刑法第241条第1款

(13)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刑法第242条第2款

(14)诬告陷害罪刑法第243条

(15)强迫劳动罪(取消强迫职工劳动罪罪名)第244条(《刑法修正案(八)》第38条)

(16)雇用童工从事危重劳动罪刑法第244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四

(17)非法搜查罪刑法第245条

(18)非法侵入住宅罪刑法第245条

(19)侮辱罪刑法第246条

(20)诽谤罪刑法第246条

(21)刑讯逼供罪刑法第247条

(22)暴力取证罪刑法第247条

(23)虐待被监管人罪刑法第248条

(2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罪刑法第249条

(25)出版歧视、侮辱少数民族作品罪刑法第250条

(26)非法剥夺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刑法第251条

(27)侵犯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罪刑法第251条

(28)侵犯通信自由罪刑法第252条

(29)私自开拆、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罪刑法第253条第1款

(30)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 第253条之一第1款(《刑法修正案(七)》第7条第1款)

(31)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 第253条之一第2款(《刑法修正案(七)》第 7 条第2款)

(32)报复陷害罪刑法第254条

(33)打击报复会计、统计人员罪刑法第255条

(34)破坏选举罪刑法第256条

(35)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刑法第257条

(36)重婚罪刑法第258条

(37)破坏军婚罪刑法第259条第1款

(38)虐待罪刑法第260条

(39)遗弃罪刑法第261条

(40)拐骗儿童罪刑法第262条

(41)组织残疾人、儿童乞讨罪 刑法第262条之一(《刑法修正案(六)》第17条)

(42)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第262条之二(《刑法修正案(七)》第8条)

第五章侵犯财产罪包括:

(1)抢劫罪刑法第263条

(2)盗窃罪刑法第264条

(3)诈骗罪刑法第266条

(4)抢夺罪刑法第267条第1款

(5)聚众哄抢罪刑法第268条

(6)侵占罪刑法第270条

(7)职务侵占罪刑法第271条第1款

(8)挪用资金罪刑法第272条第1款

(9)挪用特定款物罪刑法第273条

(10)敲诈勒索罪刑法第274条

(11)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275条

(12)破坏生产经营罪刑法第276条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自诉刑事案件起诉状范文10

1.根据《刑诉法解释》第二百六十一条、第二百六十二条规定,提起自诉应当提交刑事自诉状一份,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应当提交刑事附带民事自诉状。对两名以上被告人提出告诉的,应当按照被告人的人数提供自诉状副本。

自诉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自诉人(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等。

2.自诉人的身份证明资料(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港澳同胞回乡证复印件等);

3.自诉人受伤害的相关证据;

4.对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现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还应提交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证明材料,以及自己人身、财产受侵犯的证明材料。

自诉刑事案件起诉状范文11

第一条 人民法院对依法应该受理的一审民事起诉、行政起诉和刑事自诉,实行立案登记制。

第二条 对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出具书面凭证并注明收到日期。

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

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应当予以释明。

第五条 刑事自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一)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住址、联系方式;

(二)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地点、手段、情节和危害后果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致送的人民法院和具状时间;

(五)证据的名称、来源等;

(六)有证人的,载明证人的姓名、住所、联系方式等。

第六条 当事人提出起诉、自诉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起诉人、自诉人是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起诉人、自诉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能提供组织机构代码的,应当提供组织机构被注销的情况说明;

(二)委托起诉或者代为告诉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代为告诉人身份证明等相关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足以使被告或者被告人与他人相区别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等信息;

(四)起诉状原本和与被告或者被告人及其他当事人人数相符的副本;

(五)与诉请相关的证据或者证明材料。

第七条 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在指定期限内补正。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的,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立案的期间,自收到补正材料之日起计算。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没有补正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自诉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经补正仍不符合要求的,裁定或者决定不予受理、不予立案。

第八条 对当事人提出的起诉、自诉,人民法院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作出以下处理:

(二)对刑事自诉,应当在收到自诉状次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人民法院在法定期间内不能判定起诉、自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先行立案。

第九条 人民法院对起诉、自诉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的,应当出具书面裁定或者决定,并载明理由。

第十条 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自诉不予登记立案:

(一)违法起诉或者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二)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三)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

(六)所诉事项不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

第十七条 本规定的“起诉”,是指当事人提起民事、行政诉讼;“自诉”,是指当事人提起刑事自诉。

自诉刑事案件起诉状范文12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⒈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⒉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

⒊虐待案(刑法第二百六十条第一款规定的);

⒋侵占案(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的)。

(二)人民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⒈故意伤害案(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

⒉非法侵入住宅案(刑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的);

⒊侵犯通信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的);

⒋重婚案(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的);

⒌遗弃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

⒍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一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⒎侵犯知识产权案(刑法分则第三章第七节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⒏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本项规定的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其中证据不足、可以由公安机关受理的,或者认为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应当告知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第十章自诉案件第一审程序

自诉刑事案件起诉状范文13

刑事自诉案件起诉状范本

自诉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家庭住址、联系方式)

被告人:(同上)

案由:(罪名)

诉讼请求:

1、依法追究被告人ΧΧ的刑事责任:

2、请求被告人赔偿损失费ΧΧ元。

***人民法院

自诉人:XXXX年XX月XX日

附:本诉状副本2份

1、刑事自诉状是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亲属对致害人提起刑事自诉时使用的文书。

2、“自诉人”、“被告人”栏,均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身份证号码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对被告人的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

3、“诉讼请求和案由”栏,应当写明控告的罪名和具体的诉讼请求。

4、“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以增加中页。

5、自诉状副本份数应当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

自诉刑事案件起诉状范文14

自诉人: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生,男,26岁,__________市__________单位工人,住__________区_____马路__________号。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友,男,39岁,__________市师范学校教员,住__________郊区__________里40栋609号。

被告人:_________________李_____起,男,29岁,__________市第五皮鞋厂工人,住__________区__________马路__________村29号。

案由:_________________故意伤害罪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请依法追究共同被告人伤害罪的刑事责任。

请依法追究共同被告人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医药费20XX元。。。。。。。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被告人系同胞兄弟,其家原住__________区__________马路130号,与自诉人相邻,后将住房出卖,只留被告人之母住在原址临时建筑的矮房之内,因此被告人等时常逗留于此。_____________年6月24日下午2时许,自诉人到姑母(也住__________马路130号)处,路经被告人临时住处时,酒气醺醺的被告人李_____友突然戏弄自诉人,大呼自诉人绰号。自诉人不满,委婉地请示其别再呼叫。不料,被告人李__________竟不通情达理,先是破口大骂,继而再手持两块大砖,砸自诉人前额未中,又重击自诉人背部,自诉人一时难忍,被邻人劝阻。被告人李__________十分嚣张,无理指责前来劝解的邻居,野蛮殴打驾驶拖拉机仗义执言的青年,激起公愤,后由自诉人姑母出面,此事方才*息。当晚九时许,与邻居李庆_____外出,给孩子购药返回又经过被告人临时住处时,被告人李_____友又唤自诉人乳名,让自诉人到跟前,自诉人觉得事已*息,不及多想,被告人李_____友突然窜出,乘自诉人不备,向自诉人面部猛击一掌。自诉人被迫防卫。被告人之母公然纵子行凶:_________________“有种的到河边打,一个对一个,谁有本事,把谁弄死!”被告等有恃无恐,李_____友在自诉人面前继续挥拳攻击,李_____起窜至自诉人身后狠掐自诉人颈部,前后夹击,自诉人无法相顾。被告人李_____友乘机抄起铁锨猛砍自诉人头部,自诉人顿时血流满面。被告人李_____友腰藏菜刀,伺机再下毒手。嗣后,自诉人经__________医学院附属医院_____射线检查:_________________左前额部软组织裂伤,伤口约5厘米,深达骨膜;颅骨凹陷性骨折,深达1厘米(手术缝合7针)。自诉人为治伤,造成很大经济损失;体肢虚弱,头晕目眩,呕吐失眠,骑车行路,言谈举止不能用力,医嘱需复查手术,至今不能工作。(应当写明花去医疗费多少,误工费多少

综上所述,自诉人认为:_________________被告人等无端寻衅,首先打人,蓄谋伤害自诉人的行为,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已触犯刑法第134条之规定,构成故意伤害罪;同时被两告人还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故自诉人依依照刑事诉讼法170条及77条之规定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追究两被告的刑事和民事责任。望贵院依法裁判。

__________市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_____

19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自诉刑事案件起诉状范文15

被告人褚时健,男,70岁,汉族,高中文化,云南省华宁县人,身份证号码:(略),原系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总裁,住玉溪卷烟厂职工宿舍。因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一案,1997年2月 8日被本院监视居住,同年7月8日本院决定逮捕,7月10日由云南省*厅执行逮捕。现关押于云南省*厅看守所。

辩护人马军、罗涛,云南震序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罗以军,男,45岁,汉族,大专文化,云南省通海县人,身份证号码:(略),原系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会计师,住玉溪卷烟厂职工宿舍。因贪污一案,1997年8月 8日本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本院决定逮捕,由云南省*厅分别执行拘留、逮捕。现关押于云南省*厅看守所。

辩护人王北川、何京,云南北川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人:乔发科,男,57岁,汉族,研究生文化,云南省晋宁县人,身份证号码:(略),原系云南玉溪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住玉溪卷烟厂职工宿舍。因贪污一案,1997年8月 8日,本院决定刑事拘留,同年8月20日本院决定逮捕,由云南省*厅分别执行拘留、逮捕。现关押于云南省*厅看守所。

辩护人宦锐,云南东陆律师事务所律师。

褚时健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罗以军、乔发科贪污一案,由本院侦查终结,经依法审查查明:

一、被告人褚时健、罗以军、乔发科共同贪污

1993年至1994年,玉溪卷烟厂在下属的香港华玉贸易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华玉公司)存放销售卷烟收入款(也称浮价款)和新加坡卷烟加工利润留成收入款共计美元。褚时健指使罗以军将该款截留到玉溪卷烟厂和华玉公司的账外存放,并规定由其签字授权后才能动用。1995年6月,褚时健与罗以军、乔发科先后两次策划将这笔款先拿出300多万美元进行私分。褚时健决定自己要100万美元,给罗以军、乔发科每人60-70万美元,华玉公司总经理盛大勇(在逃)、华玉公司副总经理刘瑞麟(另案处理)也分一点儿,并把钱存放在新加坡商人钟照欣的账户上。1995年7月15日,罗以军身带由褚时健签字的4份授权委托书,向盛大勇、刘瑞麟转达了褚时健的旨意,盛、刘二人同意要钱。罗以军在授权委托书上填上转款数额,褚时健为174万美元,罗以军为68l061美元,乔发科为 68万美元,盛大勇和刘瑞麟45万美元。罗将填好转款数额的授权委托书和向钟照欣要的收款银行账号交给盛大勇,叫盛大勇立即办理。7月19日,盛大勇将3551061美元转到了新加坡商人钟照欣账号上。罗以军返回玉溪卷烟厂后,将办理情况报了褚时健、乔发科。

上述款项,案发后已被本院扣押。

二、被告人褚时健贪污

1995年11月中旬,褚时健指使罗以军将华玉公司账外存放的浮价款银行账户及相关的资料销掉,把剩余的1500多万美元以“支付设备配件款项”的名义全额转出。褚时健决定自己要1150多万美元,并拿给罗以军一个钟照欣提供的用英文打印的银行收款账号,叫罗以军把钱转存到该账户。罗以军在褚时健给的收款账号上注明“1156万美元”,连同褚时健签字的授权委托书一起带上,找到华玉公司总经理盛大勇,叫盛大勇立即办理。1996年1月 23日,钟照欣提供给褚时健的账户上收到了1156万美元。

上述款项,案发后已被本院追缴。

三、被告人褚时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1995年8月至1998年4月,洛阳市*局和本院在侦查本案过程中,先后在云南省昆明市、玉溪市和河南省偃师市等地,扣押了褚时健的`货币、黄金制品、房屋以及其他贵重物品等财产,共折合人民币521万元,港币62万元(详见附表)。对此,褚时健能说明其合法收人来源并经查证属实的为人民币118万元。其余财产计人民币403万元,港币62万元,褚时健不能说明其合法来源。经查证,也无合法来源的根据。

上述事实,有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物证、书证及照片予以证实。被告人褚时健、罗以军、乔发科亦作了供述和辩解。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综上所述,被告人褚时健、罗以军、乔发科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共同贪污公款3551016美元,褚时健还单独贪污公款1156万美元;褚时健共计贪污公款1330万美元,罗以军贪污公款681061美元,乔发科贪污公款68万美元。褚时健的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合法收人为人民币403万元、港币62万元,差额巨大。褚时健的行为已触犯《^v^刑法》第382条第1款、第383条第(1)项、第395条第1款之规定,构成贪污、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罗以军、乔发科的行为已触犯《^v^刑法》第382条第1款、第383条第(l)项之规定,构成贪污罪。根据《^v^刑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之规定,褚时健在共同贪污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罗以军、乔发科属从犯。褚时健在被捕后,如实供述其组织共同贪污3551061美元的事实,具备《刑法》第67条第2款规定的以自首论的情节。褚时健在预审中积极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并经查证属实,具备《刑法》第68条第1款规定的重大立功表现。罗以军也有立功表现。本院为维护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严惩严重经济犯罪,依照《^v^刑事诉讼法》第141条之规定,特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民事起诉状范文 (菁华2篇)

自诉刑事案件起诉状范文16

大家好,祁皓律师来为大家解答自诉刑事案件起诉状范文,刑事附带民事申诉书怎么写的相关法律解答。自诉刑事案件起诉状范文,刑事附带民事申诉书怎么写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刑事申诉是指对人民检察院诉讼终结的刑事处理决定以及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判决、裁定(含刑事附带民事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刑事申诉需要一份刑事申诉申请书,下面关于刑事申诉申请书怎么写的相关范文,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帮助,供参考。

我们公民在刑事诉讼案件中有这刑事申诉权,当我们觉得国家机关人员有违法失职的公务处理行为,我们可以向国家有关机关提出申诉,请求重新审理案件的权利。一般我们需要在提起申诉的时候提交一份刑事申诉申请书,因此我们就需要知道怎么写这份申请书或者找律师代写。

一、刑事申诉申请书

刑事申诉申请书

申诉人:(刑事案件的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委托律师)

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基本情况,律师只需写明姓名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名称。如果申诉人正在服刑,还应当写明判刑情况和服刑的处所。如果申诉人是未成年人,应在其项后写明法定代理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工作单位以及与申诉人的关系等。

申诉人因**一案,对**人民法院*年*月*日(**)*字第*号刑事判决(或裁定)不服,提出申诉。

请求事项:应写明具体的请求事项,即请求人民法院如何处理该案。申请人的具体的请求事项应当根据具体的生效判决或裁定提出。如量刑过重或适用法律不当,可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撤销原判、宣告无罪或者减轻处罚;如果对民事诉讼部分提出申诉,申诉人应就民事责任部分提出请求,并根据具体情况写明赔偿责任及其具体数额。

事实与理由:应简要写明基本的案情事实和审判结果,在此基础上根据案件具体情况,重点分析和阐述判决或裁定的错误,包括认定事实错误、法律适用错误以及程序错误等,阐述申诉请求的正当性与合法性。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人民法院

申诉人:

代书人:

年月日

附:1、原审判决书(或裁定书)复印件*份;

2、证据材料*份。

二、刑事申诉申请书书范本

刑事再审申请书

申请人:李XX,男,1950年3月19日出生于贵州省,汉族,大专文化,原系贵州省XX*公司经理。住贵阳市云岩区XX大厦*楼*座。

申请人因不服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_)筑刑二初字第102号刑事判决,XX省高级人民法院(20_)黔高刑二终字第72号刑事裁定,特提起刑事再审申请。

请求事项:

依法对申请人涉嫌贪污案按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申请人无罪。

事实及理由:

申请人20_年1月21日因涉嫌贪污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月30日被逮捕,XX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_年2月25日作出(20_)筑刑二初字第102号刑事判决,申请人不服提出上诉。XX省高级人民法院20_年5月20日作出(20_)黔高刑二终字第72号刑事裁定书。驳回申请人的上诉,维持原判。

申请人认为XX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和XX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二审裁定均存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错误的问题,最终导致无辜的人被错误追究刑事责任。

事实理由如下:

一、一审判决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足。所采信的证据,不足以对申请人以贪污罪定罪量刑。

一审判决所例举的七组证据,只能证明李XX代表XX公司领取了嘉陵公司支付给XX公司1996年度售后服务先进及优胜奖5万元以及支付给XX公司1996年度各种补贴现金10万元。而不能证明李XX将此两笔共计15万元据为已有。

一审判决认为“李XX所提已将该款全部交给公司财务人员作为职工奖金的辩解,经查,仅有被告人李XX供述,且单位的职工均无人证实,故其所提上述辩解不能成立,不予采纳。被告李XX之辩护人所提公诉机关指控李XX领取15万元进行侵吞,不能排除该15万元用于发放职工奖金的可能之辩护,亦无证据证实,不予采信。”的认定违背刑事诉讼的证明规则。让犯罪嫌疑人来承担证明自己无罪的举证责任,违反了刑事诉讼法关于举证责任的规定。

二、XX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报告,显示XX公司1995年-1997年间发给职工的实际收入大于公司财务成本显示的职工收入的391,元,结论为:“形成的原因及款项来源缺乏原始资料可查,无法判断。”

该结论虽不能直接证明申请人已把所领取的15万如数交还公司,但却也不能排除申请人上交钱款的可能,审计报告从财务专业的角度证明李XX的辩解可能是事实,一审判决要认定李XX有罪,必须排除该种可能及合理怀疑,然而一审判决在没有排除李XX辩解的可能的情况下认定李XX有罪,违背了刑事诉讼证据的使用规则,这不能不说是一审判决的一个重大的瑕疵,导致的结果是无罪的人被冤枉。

三、本案的关键证人是当时的财务科长王*,关键证据是王*的工作日记,以及1995年-1997年公司奖金发放名册。只要调取到王*的工作日记、奖金发放名册本案就真相大白,就能证明申请人的清白。

在侦查阶段及法院一审、二审阶段,申请人多次要求侦查机关及法院调取以上证据,侦查机关及法院都置申请人的要求于不顾,没有依法调取以上证据。而申请人的律师向单位及王*调取证据的工作,因某些单位和个人的阻碍和不配合而无法取得。在申请人提供了证据线索,证明申请人可能无罪的情况下,一、二审法院不依法调取证明申请人无罪的证据,既是对法律的亵渎也是对申请人的极端不负责任。

四、《^v^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三项明确规定:“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有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XX市中级人民法院(20_)筑刑二初字第102号《刑事判决书》明显违背了《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而XX省高级人民法院的(20_)黔高刑二终字第72号《刑事裁定书》仍然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错误的维持了一审判决。

五、申请人将领取的15万元上交财务,用于发放职工的奖金是客观事实,申请人没有贪污,申请人是冤枉的。所以申请人刑满释放后继续向单位和王*提出查询当年发放职工奖金的花名册和工作笔记,王*提供了其工作笔记的复印件,单位同意法院查询时提供职工奖金发放花名册。这些新证据足以证明原一、二审认定事实错误,证明申请人是被错误判决有罪的。

综上所述,申请人依据《^v^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二项的规定提起申诉,请依法再审并改判申请人无罪。

XX省高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李XX

二0XX年元月三十日

附:一审判决书复印件一份;

二审裁定书一份。

刑事申诉申请书的格式就是通常的普通文书格式,其最主要的还是他的内容,建议大家咨询或者聘请相关律师协助大家撰写刑事申诉申请书。

自诉刑事案件起诉状范文17

自诉人起诉时应明确提出控诉的对象,如果不能提出明确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下落不明的,自诉案件不能成立。

自诉人起诉时还应提出具体的起诉请求,包括指明控诉的罪名和要求人民法院追究被告人何种刑事责任。如果提起刑事自诉附带民事诉讼,还应提出具体的赔偿请求。

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必须有能够证明被告人犯有被指控的犯罪事实的证据。

人民法院受理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现第二百一十条第三项)规定“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的自诉案件,还应当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现第一百一十二条)、一百七十六条(现第一百八十条)的规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现第一百一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对于有被害人的案件,决定不起诉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将不起诉的决定书送达被害人。被害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决定书七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申诉,请求提起公诉。人民检察院应当将复查决定告知被害人。对人民检察院维持不起诉决定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诉。被害人也可以不经申诉,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人民检察院应当将有关案件的材料移送人民法院。

《刑诉法解释》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对自诉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十五日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决定立案,并书面通知自诉人或者代为告诉人。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自诉人不撤回起诉的,裁定不予受理:

(一)不属于本解释第一条规定的案件的;

(二)缺乏罪证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被告人死亡的;

(五)被告人下落不明的;

(六)除因证据不足而撤诉的以外,自诉人撤诉后,就同一事实又告诉的;

(七)经人民法院调解结案后,自诉人反悔,就同一事实再行告诉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对已经立案,经审查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说服其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被驳回起诉后,又提出了新的足以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再次提起自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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