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举信的范文(必备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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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18 14:50:4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检举信的范文1

尊敬的重庆市人民政府:

我们是江津区白沙镇红花店村洞子上粮站的居民,全村居民生活非常愉快,鸟语花香,享受着快乐的日子。在近几年居民生活区搬来了一私人塑料加工厂,长期受到此厂带来的环境污染危害。针对此私人塑料加工厂提出几点违反相关法律行为:

1、该厂没有挂牌,夜间进行违法加工生产。

2、所做工种加工严重超标散发出刺鼻的有害气体,严重污染了居民生活空气质量,危害了儿童、老人以及常住居民的身体健康。(附近有三口小学几百学生,三口中学几百学生,有害气体给附近居民带来相关的疾病已有两个孩子得了绝症)

3、居民长期观察,生产后的污水未经处理,以“乌黑”状在夜晚流入长江支流卢溪河口,严重影响全城居民饮用水质量。

4、我们当地村民经常找加工厂反应交涉,找地方环保局也出面交涉,要求关闭加工厂,但都无效,只要村民去就关机器停工,等村民走了继续加工。现在主要是夜间加工,现在该加工厂老板开始找当地社会上的人拉拢反对村民进行搪塞封口。只要对身体有害的不健康的我们坚决不允许此厂继续开下去。都要保护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圆不是吗?可有的人不这样认为!只为自己的利益,不故他人!

恳请监督部门对该塑料加工厂的行为,依法监督并作出处理。

江津区白沙镇红花店村全体人员

检举信的范文2

尊敬的省、州、县各级纪检委领导:

XX省X县民政局局长普布才仁在任职期间存在严重的经济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为了纯洁干部队伍,提高党在人民心中的威望,现将我们所了解的关于普布才仁的犯罪事实,举报如下:

被举报人:普布才仁,男,系XX省XX县民政局局长。自20xx年初担任XX省XX县民政局局长

一、普布才仁在任职期间没有同民政局的任何党组成员和干部商量私自贩卖民政局的固定资产。(其中包括省厅配给的一辆猎豹系列越野车以2万元的低价卖给了其妻子的表哥次成和将民政局固定资产土地一亩多以27万元的价格销售给了个体户阿吾切。)

二、普布才仁购买了一辆价值46万元的丰田霸道汽车。而根据XX省干部配车标准的相关规定其配车标准为20万元以下,普布才仁已超过标准26万元多。

三、普布才仁任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将治多县民政局的资产,一辆价值20多万元的福特系轿车借给其朋友宗金才使用,其亲属在使用期间发生车祸,导致车辆产生一万多元的修理费用,普多才仁再次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利用手中党给的权利报销了这笔费用。

四、普布才仁为了挪用公款的方便,利用手中的权利在没用任何的会议形式通过会计私自驱逐出其工作岗位。

五、普布才仁不仅仅经济上存在严重犯罪事实,在生活作风上也存在问题,在任职期间与单位的已婚女干部有不正当男女关系。女方的丈夫索南东周因为气不过与普布才仁在xx大期间在公共场所大打出手,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

以上材料均属实,目前治多县很多群众对被举人的行为敢怒不敢言,我们殷切的希望相关的部门尽快的认真的进行核实、查处。

检举信的范文3

尊敬的各级有关领导:

关于XX市XX村XX镇村长某某某贪污举报,仅列几件典型事例:

一、贿选:选举前给每个选民一包好烟请“帮忙”。

二、欺诈:族弟陈遗孀根本就无拆迁危房改建之事却为其上报使其枉得镇民政“补偿”二千元(帐是陈代领)。

三、勒索:本人拆迁补偿款750元由其代领后,却还叫本人再去领,经验签名确认后才承认(见原始收据),但要强行扣下50元“水果费”(见原始收据)。

四、弄虚:将村边扑船山旁一条荒垭的暂时积水摄成录相上报“洪灾”向上级求助。

五、设赌:每日开部白色小车到处找人以扑克或象棋设赌,并当众一掷数百元给无资本者陈作本。

六、怂勇:听说本人与妻不睦欲离另娶,便上门鼓励说:“真这样办,村里奖给一万元。”

七、渎职:即将全盲的孤老村民陈找其要求办理“五保”,见其无礼敬奉后就数十次故意避而不见了,使其悲愤得欲跳河。

九、多年强占公共宅基(见新桥头现场)。

十、污辱农民“下等之人挑粪桶”。

以上事实可向群众核查,他的任期还有几年,还不知要诈多少国资害多少良民,所以强烈要求尽快剔除干部队伍中的害群之马,消除恶劣影响,重新树立党和政府在群众中的正派形象!

举报人:本村村民陈呈

手机:13797

电话:

X年X月X日

检举信的范文4

举报信格式参考:

关于××市××区纪监委干部朱×违纪问题的举报

中央××督导组:

我发现××市××区干部朱×存在违纪问题,特此举报。

朱×,女,^v^党员,××××年出生,现任××市xx区纪监委干部。

其违纪情况如下:

二、发表不当言论

三、涉嫌违规经商

四、涉嫌插手案件处理

以上情况,请组织调查处理。

附件:

朱×炫富证据照片

朱×不当言证据照片

朱×涉嫌违规经商证据照片

朱x涉嫌插手案件处理证据照片

举报人:×××

××市××区××街道××号

电话:××××××

××年××月××日

附信封书写样板

转自:政法论坛

推荐理由: 关注学术大家,宣扬法治理念,研究法治应用,促进法治实践,探讨法律实务。

检举信的范文5

^v^山西分社:

由于该味道导致我无法正常生活,于是向环保部门举报,从20xx年5月起,先后多次向山西省环境保护厅监察室举报富士康违法外排废气。但是,至今为止,富士康违法外排不仅没有停止,反而越演越烈。最终引起在20xx年8月6日和7日恒大绿洲小区100多名业主上路表达诉求,导致太原市小店区大运路交通一度堵塞,引发群众冲突,冲突造成恒大绿洲60岁的女业主晕厥(有手机摄像)。发生这起群体性上路时间的原因,除富士康违法外排废气这一主要原因外,我认为根本原因为环保部门不作为,对环境违法行为置之不理。具体情况如下:

1、^v^环境保护部不作为

有关山西省太原市小店经济开发区富士康科技集团污染一事,早在20xx年7月份环境保护部就已经受理,山西省环保厅在(晋环函[20xx]740号)回复20xx年12月底完成对富士康科技集团的污染治理,但是到今天仍然很多人到向环境保护部举报,并于20xx年5月和7月又受理了两起小店经济开发区富士康科技集团排放废气污染的案件,那么环境保护部稍加思考,就应该能够想到(晋环函[20xx]740号)没有得到落实,应该下来进行监督落实,但是环境保护部没有做。(环保部没有监督落实是小店经济开发区局长亲口说的,有录音)

2、山西省环境保护厅不作为

针对富士康废气污染问题,山西省环境厅称多次派环境监测车恒大绿洲进行监测,而且空气监测结果合格。如果像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所说的空气监测结果合格,那为什么老百姓一直举报,是监测数据有问题,还是监测的时间、地点有问题,还是老百姓的鼻子有问题。而且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有义务对富士康排放废气的成分、浓度向老百姓公布,产生刺鼻气味的原因。但是山西省环境保护厅没有做。(小店经济开发区局长亲口说的富士康废气有污染,有录音)

3、太原市环境保护局不作为

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当初在批准恒大绿洲住宅小区建设环境评价报告时,应该考虑富士康科技公司是否会对周边住宅小区造成影响,是否达到一定的安全防护距离。但是到今天该局仍然认为恒大绿洲住宅小区安全防护距离达标,试想既然达标,为什么有那么多人举报,为什么你们的工作人员也承认有污染。我认为太原市环境保护局当初在批准恒大绿洲住宅小区建设环境评价报告时,只要打电话问一下太原市小店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的同志或附近打扫马路的工人,就应该能够做出有关防护距离不达标的判断。但是太原市环境保护局没有做。

4、太原小店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不作为

从最初恒大绿洲小区业主的举报,到今天已经过去近两年,富士康科技公司排放废气污染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解决,甚至小店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称今天仍没有完全查明富士康的污染源。即使老百姓上路表达述求后,也不制止富士康的违法行为,而且要求改变违法时间,变晚上排放为白天排放。小店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在明知富士康违法排放行为,而且已经造成民怨载道,仍然不要求富士康停产整改,天理何在,我们为老百姓做主的政府在那里。

值此建党九十周年之际,环境保护部门也在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成百上千的针对一个企业的违法排放问题,他们都不能为老百姓做主,更没有制止违法行为,而是包庇纵容违法排放,对环境违法行为不作为,他们应该为此事负责,所以我们呼吁有关的政府部门应该追究他们的责任,还太原小店区一个清洁健康的呼吸环境。

检举信的范文6

澎湃新闻29日从杭州市纪委获悉,今年前5个月,该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接收群众信访举报3533件次,每个工作日约收到34个举报件。“从以往经验看,一般有20~30%的信访件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或者没有实质性的信访举报内容。”市纪委负责人说。

据市纪委信访室负责人介绍,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主要有三类:第一,对党员、党组织和监察对象违^v^纪政纪行为的检举;其次,依法依纪依规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第三,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等;“反映上述三类问题的,必须认真受理,不得推诿。”

此外,如涉法涉诉、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劳动保障等,以及与党员、干部个人的矛盾纠纷等,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解决,或由职能部门解决。

对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件,纪委将移交信访部门及城管、国土等职能部门处理。对主要反映利益诉求,虽然提到违纪问题但没有实质内容的,也会转相关部门或引导信访人向有关部门反映。

“除了不属于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还有部分信访举报内容过于笼统,没有实质内容,导致无法有效查办。”上述负责人表示,如看到某领导进入高档酒店,怀疑他有经济问题;某党员干部家属经常高消费、子女在国外留学,但不知道钱的来源……因内容不明确,影响举报件无法形成案件线索。

当地一季度署名举报约占三分之一

相对匿名举报,查办实名举报的优势明显。市纪委负责人说,首先,实名举报人一般是知情人甚至关键知情人,线索具体、查实率高。其次,可直接与实名举报人联系,进一步了解核实,减少中间环节,有利于保密、提高效率。第三,方便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办理结果,促进处理和落实。第四,便于纪检监察机关采取措施,防止和制止打击报复举报人。

“当然,鼓励实名举报并不意味着排斥匿名举报。对反映真实情况、有可查性,但出于各种考虑未署实名的举报,也会认真受理、按规定办理。”市纪委负责人说,“根据规定,举报虽然没有署真实姓名,但留有确切联系方式如电话号码等,视为实名举报。”无论是匿名举报还是实名举报都会按程序办理,对实名举报优先受理、办理、反馈结果。

今年一季度,杭州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收到署名举报718件(次),占信访总量的。

检举信的范文7

尊敬的盛市长:

您好!我叫xx,是xx办事处xx社区居民。

现向您检举揭发我社区书记李xx利用职务之便,肆意侵吞集体钱财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一、巧立名目,侵吞集体巨额拆迁补偿款

市政府在修建金鹗中路的绿化带时,征用了我社区的办公大楼和用地,但补偿款一直没有到位。

作为遗留问题,20xx年,楼区政府专门向市政府作岀了要求补偿的请示报告,市政府形成了会议纪要后向李家冲社区补偿了7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20xx年底,补偿款到帐50万元后,时任李家冲社区主任李xx就将该款定为社区“创收”经济,并以“创收”经济可拿30%的回扣为由头,私自在社区财务上领走了23万元,加之他以该笔款项到帐需要协调经费为借口拿走的8万元,共计31万元整被他领走私吞。

后来社区有人认为这笔钱是市政府应当补偿给社区的征地拆迁款,事实清楚,更有楼区政府的请示报告和市政府的会议纪要明确,不是社区的“创收”经济,私人不能拿回扣也没有先例!特别是李xx自己是社区工作人员,为社区工作是他的职责和义务,在工作范围内搞有偿服务,拿回扣是变相的贪腐行为!更何况该款项是市区政府办事处社区根据事实依法依规协调处理的结果,也并不是李xx或某一个人的功劳!为此向上级进行举报。

事后在三眼桥纪委的调查下,李xx将其中的23万元退回。

但他为了自圆其说和开脱自己,李xx叫一个要叫余国洪的人来退的钱。

这样李xx解释说法这23万元钱其实他自己没得,而是他将钱付给了余国洪,理由是因为市政府当时专门处理这件事情的具体负责人叫陈汉文,而陈汉文和余国洪是湘阴县老乡,这50万元是余国洪找陈汉文要来的。,所以这23万元的回扣是给余国洪的好处费。

这退回的23万元钱根本不是余国洪退的,他也从来没拿过这笔钱。

事实上是李xx为了帮自已过纪委调查这关,利用职务之便用李家冲社区集体的名义从南环路集贸市场旧改项目原垫资人廖立新、李胜良处借的。

李xx做了大量工作后要求余国洪为他顶杠渡难关,再由余国洪的儿子将钱退还到社区的。

而真正原来被李xx领走的23万和8万元早被他私吞了。

这23万元退回来不到一个星期,李xx又巧立名目以南环路集贸市场补偿之名用假协议做假帐将钱再次领走,并且他还伪造一个李家冲社区的支部同意支付这23万元回扣费用假会议纪要和协议,并将纪要的时间提前,然后逼着每个支部成员在纪要和协议上签字,他也冒充余国洪在协议上签了字。

他做这些文章的目的是用支部集体行为的假像来掩盖他个人的贪污行为!这23万元被李xx再次领出来后,他并没有将这笔钱还给廖立新和李胜良,而是再次被他侵吞。

廖立新、李胜良处的23万元借款则由社区的集体偿还!市政府补偿给社区的70万元在只到帐50万元的情况下,就这样一被李xx用各种手段套走了两个23万元另加一个8万元共计51万元整!在整个事件中,他贪污的胆子一次比一次丈,手段一次比一次隐蔽!试问一下市长?合理会法的征收补偿款是不是“创收”经济?

集体应该所得的征收补偿款该不该让私人拿30%的回扣作为提成?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按正常途径支付给社区的征收补偿款是不是需要私人中介并支付费用?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李xx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是不是可以额外领取报酬?李xx这种不择手段,胆大妄为贪污行为是不是应该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二、在社区办公楼建设的工程支付款中,变相支付,套取私分巨额集体钱财

原五里乡铁炉村经区划调整后划分为古井和李家冲两个社区,区划调整时原铁炉村的办公楼(现古井大楼)正在修建,根椐协议,建成后的办公楼由两个社区各得一半,建设费用也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因区划调整后李家冲社区和古井社区分别隶属于三眼桥办事处和五里牌办事处,为了慎重,办公楼的建设成本由楼区纪委牵头进行了审计,牵头负责人为楼区纪委原副书记沈小初。

经审计办公楼的总建设成本为420万元整,审计结果得到了区纪委、李家冲社区、古井社区及基建方的认可,并由双方支居委全体成员及基建方进行了签字确认并办理了办公楼的移交手续。

420万元的总费用两个社区各承担2xx万元,在区划调整前,原铁炉村就已支付了130万元给基建方,实则各社区应支付145万元即可,但李家冲社区未经集体讨论,在李xx的操纵下,他私自和基建老板签订了一个虚假的<>,根据假协议社区共向基建方支付了270万元,而且目前仍下欠20万元。

变向套取,多支付了xx0多万元!在已办移交,没有新增任何建设的情况下,为什么同样一栋办公楼,同样是一半,同样的审计结果,我们质疑李家冲社区和古井社区支付的工程款为什么不一样?为什么由区纪委牵头多方认可的审计结果李xx能私自轻而易举的更改而没有一点严肃性?为什么<>至今别人无法看到?

而且更为稀奇的是李家冲社区每次付款都是由李xx亲自一手经办,既不要基建方来人,也不经过社区财务工作人员来办理?

而且全部都是现金支付?如20xx年1月3日晚,李xx在外借款后一次性向基建老板支付了80万元的工程款,但在整个支付过程中,社区财务报账员李秋华既没有看到李xx借来的钱,也没有看到李xx是怎样向基建方支付的工程款?她得到的只有李xx拿来的一张收据!请问市长?社区的财务纪律允许这样乱来吗?李家冲社区的财务公开是真的吗?多支付的这100多万元去向不明,谁拿走了可以查吗?李xx这种疯狂造假做假,违法乱纪的贪腐行为有人管吗?

三、贱买集体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社区资产流失和经济的巨大损失

在市八中临街有8个黄金门面属李家冲社区所有,8个门面在20xx年的评估价值平均为52万元/个,总价值400万元。

20xx年底,未经集体讨论,李xx以这8个门面作为抵押在外借款140万元,借款利息为3分的高息。

到20xx年初,李xx再将门面以20万元/个的价格买给借款人,并且还按3分的高息共计向借款人支付了借款利息75。

6万元,也就是说这些价值最少52万元/个的8个门面,最终是按约8万元/个的价格贱买掉的!而借款人和买门面的人均为李xx自己和他弟弟李岳君(不信到门面经营户中一问就知道)。

这些价值400多万元的黄金门面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按60多万元的价格变成了李xx和他弟弟的财产!请问市长,我们党和政府能否容忍李xx这种做法?他这种损公肥私的做法视天理何在?视党纪国法何在?

盛市长,李xx在20xx年曾因贪污受贿和诬陷他人被楼区纪委进行过党内严重警告处份,我以上反映的都是事实,证据确凿!这些还只是李xx违纪违法、贪赃腐败的一部分!今后我会不断的举报,如不属实,我负全部法律责任!我充分相信您是一个好领导,我也相信党的政策一定会对李xx这只“苍蝇”进行严肃打击和处理!

李家冲社区居民: 姜晟

20xx年xx月xx日

检举信的范文8

尊敬的领导:

你好!我是英州镇鹅仔村委会深田村人,我和十几户村民要举报我们村内的一家水泥砖厂。该厂位于深田村路口往里100米处,系私人卖地,外人投资所建,手续是否合法尚且不论,且该厂作业时间变态。早上大概4、5点钟就有拖拉机车过来拉水泥砖,早上六点钟准时打开(大噪音)机器制造砖块,一直持续到下午1点钟,下午两点钟开始持续到晚上八点钟左右,此举严重困扰周围居民休息;与此同时该厂在作业过程中,制造的灰尘满天飞,特别是水泥灰尘,这已经严重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这些噪声污染和灰尘污染给我们周围几十户居民的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主要有如下:

一、长期处于噪声环境下会影响孩子的听力,对孩子的情绪、情感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儿童、成年人、老年人长期处于粉尘、水泥灰尘环境下,长期的吸入粉尘、灰尘会对肺造成严重危害,容易造成尘肺。

三、长期处于噪声环境下会使人情绪变得很焦躁,很容易引起夫妻争吵和家庭暴力,影响家庭的和睦。

经济发展固然很重要,但不能牺牲我们村民的健康作为前提,因此我们这几十户居民联名要求该厂搬出我们村庄,还给我们一个“健康、绿色”的家园。现在全县正在开展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农村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走好群众路,温暖群众心”道路。望相关部门领导对我们所举报的问题予以调查并尽早处理,还我们一个平静的生活环境,不胜感激!

检举信的范文9

县纪委:

我叫水xx,男,50岁,钱塘乡财务干部。我要向上级反映一起钱塘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李财元带头低价私分集体财产的事件。这是我的老同学翁明远和我一次同桌喝酒时向我吐露的。他是参与私分者之一。

xxx年x月5日,敬贤县钱塘乡政府在会议室里,召开了一个讨论私分集体财产的干部会议。

会议由乡党委副书记、乡长李财元主持。他以“管理不善,牛羊严重损失”为由,提出将乡办牧场撤销,将房屋、牲畜、木料等财产作价分给职工。会场上从乡党委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乡长、副乡长、办公室主任到一般干部,没有一个人反对。一个“经集体讨论私分集体财产的决定,,就在一片“同意”声中通过了。

x月9日,冈宁坪牧场的37间房屋很快就被拆除掉。除4间房屋的木料被乡政府拉去修建抽水房外,其余财产有大梁19根、檁子129根、椽子182根、门窗21副、砖瓦23450块、牛7头、羊68只、大燕麦饲料1400千克,全部被私分。木料按人头分成14堆,(13名干部、1名炊事员)好坏搭配,每堆有大梁、檁子、椽子、门窗等。每堆初议为20元,后来觉得价钱太低,复议提到30元。为了避免纠纷,做到“公平合理”,便采用抓阄的办法。对68只羊,除承包给当地群众26只,乡政府留6只,乡政府食堂吃掉7只外,其余29只也按每头20元低价私分掉。1400千克大燕麦饲料,以上14名职工每人分得100千克,每千克按低价2分5厘收款。据说钱塘乡干部私分冈宁坪牧场财产不只这一次。

钱塘乡干部擅自决定撤销冈宁坪牧场,私分集体财产,造成经济损失高达376486元,在群众中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以上事实情况,是我耳闻的,不是亲眼所见的,可能与客观情况有出入。请查处。

钱塘乡干部

水进贤

20xx年x月x日

检举信的范文10

尊敬的重庆市人民政府:

我们是江津区白沙镇红花店村洞子上粮站的居民,全村居民生活非常愉快,鸟语花香,享受着快乐的日子。在近几年居民生活区搬来了一私人塑料加工厂,长期受到此厂带来的环境污染危害。针对此私人塑料加工厂提出几点违反相关法律行为:

1、该厂没有挂牌,夜间进行违法加工生产。

2、所做工种加工严重超标散发出刺鼻的有害气体,严重污染了居民生活空气质量,危害了儿童、老人以及常住居民的身体健康。(附近有三口小学几百学生,三口中学几百学生,有害气体给附近居民带来相关的疾病已有两个孩子得了绝症)

3、居民长期观察,生产后的污水未经处理,以“乌黑”状在夜晚流入长江支流卢溪河口,严重影响全城居民饮用水质量。

4、我们当地村民经常找加工厂反应交涉,找地方环保局也出面交涉,要求关闭加工厂,但都无效,只要村民去就关机器停工,等村民走了继续加工。现在主要是夜间加工,现在该加工厂老板开始找当地社会上的人拉拢反对村民进行搪塞封口。只要对身体有害的不健康的我们坚决不允许此厂继续开下去。都要保护我们共同的绿色家圆不是吗?可有的人不这样认为!只为自己的利益,不故他人!

恳请监督部门对该塑料加工厂的行为,依法监督并作出处理。

江津区白沙镇红花店村全体人员

检举信的范文11

市纪委:

我发现XX区干部张XX存在违纪问题,特此举报。

张XX,男,^v^党员,19XX年出生,现在是XX区XX委员、XX长。

其违纪情况如下:

1.收受贿赂

张XX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贿赂。X年X月,他收了XX村王XX现金XX元,为其违规办理审批手续。这个事情由其下属李XX具体经办,知道整个过程。

2.大吃大喝

张XX经常开着单位公车(车牌:粤AXXXXX)到XX饭店公款大吃大喝,X月X日晚上,他们一餐就花费了X千元,发票照片附后。

3.公款旅游

今年X月X日,张XX等X人飞赴XX市X天,说是调研考察,实际考察时间仅X天,其余X天均在公款旅游,一共花费公款X万元。

4.生活奢靡

张XX经常与朋友出入位于XX路XX号的私人会所吃喝,出入五星级酒店XX宾馆消费娱乐,还与其他女性发生不正当性关系。今年X月X日晚上,张XX与梁XX去XX酒店消费,并在该酒店留宿。

以上情况,请组织调查处理。

1.张XX公款吃喝的发票(照片)

2.公款旅游的相关材料

3.张XX与梁XX消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举报人:郑XX

身份证号码:440XXXXXXXXXXXXXXX

检举信的范文12

举报人:李xx,男,19xx年6月18日生,汉族,农民,住址:洮南市xxxxxx。电话:159xxxxxxxx

举报人:孙xx,男,19xx年11月30日生,汉族,农民,住址同上。电话:158xxxxxxxx

举报事项和请求事项:

请求依法追究富源村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侵占财产罪、贪污罪并请求责令被举报人返还20xx年始至20xx年的粮食直补款并发给直补款存拆继续给付直补款。

事实和理由:

举报人及家属系属于xx村的村民,有户口本、身份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为证。举报人享有其他村民同等待遇,中央粮食直补款自20xx年始开始直补。然则被举报人等利用职权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贪污、侵占举报人等国家粮食直补款数万元且现在仍在继续犯罪。举报人等数十次主张权利至今未果,无奈,根据《宪法》和《刑法》二百七十条和三百八十二条及全国^v^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之规定,依法向贵机关举报,请求追究犯罪人的刑事责任并要求依法返还直补款并如下请求。

公检法机关并致人民政府

举报人:孙xx

李xx

20xx年7月5日

检举信的范文13

尊敬的盛市长:

您好!我叫xx,是xx办事处xx社区居民。

现向您检举揭发我社区书记李xx利用职务之便,肆意侵吞集体钱财的严重违法犯罪行为。

一、巧立名目,侵吞集体巨额拆迁补偿款

市政府在修建金鹗中路的绿化带时,征用了我社区的办公大楼和用地,但补偿款一直没有到位。

作为遗留问题,20xx年,楼区政府专门向市政府作岀了要求补偿的请示报告,市政府形成了会议纪要后向李家冲社区补偿了70万元的拆迁补偿款。

20xx年底,补偿款到帐50万元后,时任李家冲社区主任李xx就将该款定为社区“创收”经济,并以“创收”经济可拿30%的回扣为由头,私自在社区财务上领走了23万元,加之他以该笔款项到帐需要协调经费为借口拿走的8万元,共计31万元整被他领走私吞。

后来社区有人认为这笔钱是市政府应当补偿给社区的征地拆迁款,事实清楚,更有楼区政府的请示报告和市政府的会议纪要明确,不是社区的“创收”经济,私人不能拿回扣也没有先例!特别是李xx自己是社区工作人员,为社区工作是他的职责和义务,在工作范围内搞有偿服务,拿回扣是变相的贪腐行为!更何况该款项是市区政府办事处社区根据事实依法依规协调处理的结果,也并不是李xx或某一个人的功劳!为此向上级进行举报。

事后在三眼桥纪委的调查下,李xx将其中的23万元退回。

但他为了自圆其说和开脱自己,李xx叫一个要叫余国洪的人来退的钱。

这样李xx解释说法这23万元钱其实他自己没得,而是他将钱付给了余国洪,理由是因为市政府当时专门处理这件事情的具体负责人叫陈汉文,而陈汉文和余国洪是湘阴县老乡,这50万元是余国洪找陈汉文要来的.,所以这23万元的回扣是给余国洪的好处费。

这退回的23万元钱根本不是余国洪退的,他也从来没拿过这笔钱。

事实上是李xx为了帮自已过纪委调查这关,利用职务之便用李家冲社区集体的名义从南环路集贸市场旧改项目原垫资人廖立新、李胜良处借的。

李xx做了大量工作后要求余国洪为他顶杠渡难关,再由余国洪的儿子将钱退还到社区的。

而真正原来被李xx领走的23万和8万元早被他私吞了。

这23万元退回来不到一个星期,李xx又巧立名目以南环路集贸市场补偿之名用假协议做假帐将钱再次领走,并且他还伪造一个李家冲社区的支部同意支付这23万元回扣费用假会议纪要和协议,并将纪要的时间提前,然后逼着每个支部成员在纪要和协议上签字,他也冒充余国洪在协议上签了字。

他做这些文章的目的是用支部集体行为的假像来掩盖他个人的贪污行为!这23万元被李xx再次领出来后,他并没有将这笔钱还给廖立新和李胜良,而是再次被他侵吞。

廖立新、李胜良处的23万元借款则由社区的集体偿还!市政府补偿给社区的70万元在只到帐50万元的情况下,就这样一被李xx用各种手段套走了两个23万元另加一个8万元共计51万元整!在整个事件中,他贪污的胆子一次比一次丈,手段一次比一次隐蔽!试问一下市长?合理会法的征收补偿款是不是“创收”经济?

集体应该所得的征收补偿款该不该让私人拿30%的回扣作为提成?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按正常途径支付给社区的征收补偿款是不是需要私人中介并支付费用?作为社区工作人员,李xx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是不是可以额外领取报酬?李xx这种不择手段,胆大妄为贪污行为是不是应该受到党纪国法的严惩?

二、在社区办公楼建设的工程支付款中,变相支付,套取私分巨额集体钱财

原五里乡铁炉村经区划调整后划分为古井和李家冲两个社区,区划调整时原铁炉村的办公楼(现古井大楼)正在修建,根椐协议,建成后的办公楼由两个社区各得一半,建设费用也由双方各承担一半。

因区划调整后李家冲社区和古井社区分别隶属于三眼桥办事处和五里牌办事处,为了慎重,办公楼的建设成本由楼区纪委牵头进行了审计,牵头负责人为楼区纪委原副书记沈小初。

经审计办公楼的总建设成本为420万元整,审计结果得到了区纪委、李家冲社区、古井社区及基建方的认可,并由双方支居委全体成员及基建方进行了签字确认并办理了办公楼的移交手续。

420万元的总费用两个社区各承担2xx万元,在区划调整前,原铁炉村就已支付了130万元给基建方,实则各社区应支付145万元即可,但李家冲社区未经集体讨论,在李xx的操纵下,他私自和基建老板签订了一个虚假的<>,根据假协议社区共向基建方支付了270万元,而且目前仍下欠20万元。

变向套取,多支付了xx0多万元!在已办移交,没有新增任何建设的情况下,为什么同样一栋办公楼,同样是一半,同样的审计结果,我们质疑李家冲社区和古井社区支付的工程款为什么不一样?为什么由区纪委牵头多方认可的审计结果李xx能私自轻而易举的更改而没有一点严肃性?为什么<>至今别人无法看到?

而且更为稀奇的是李家冲社区每次付款都是由李xx亲自一手经办,既不要基建方来人,也不经过社区财务工作人员来办理?

而且全部都是现金支付?如20xx年1月3日晚,李xx在外借款后一次性向基建老板支付了80万元的工程款,但在整个支付过程中,社区财务报账员李秋华既没有看到李xx借来的钱,也没有看到李xx是怎样向基建方支付的工程款?她得到的只有李xx拿来的一张收据!请问市长?社区的财务纪律允许这样乱来吗?李家冲社区的财务公开是真的吗?多支付的这100多万元去向不明,谁拿走了可以查吗?李xx这种疯狂造假做假,违法乱纪的贪腐行为有人管吗?

三、贱买集体资产,损公肥私,造成社区资产流失和经济的巨大损失

在市八中临街有8个黄金门面属李家冲社区所有,8个门面在20xx年的评估价值平均为52万元/个,总价值400万元。

20xx年底,未经集体讨论,李xx以这8个门面作为抵押在外借款140万元,借款利息为3分的高息。

到20xx年初,李xx再将门面以20万元/个的价格买给借款人,并且还按3分的高息共计向借款人支付了借款利息75。

6万元,也就是说这些价值最少52万元/个的8个门面,最终是按约8万元/个的价格贱买掉的!而借款人和买门面的人均为李xx自己和他弟弟李岳君(不信到门面经营户中一问就知道)。

这些价值400多万元的黄金门面就这样轻而易举的按60多万元的价格变成了李xx和他弟弟的财产!请问市长,我们党和政府能否容忍李xx这种做法?他这种损公肥私的做法视天理何在?视党纪国法何在?

盛市长,李xx在20xx年曾因贪污受贿和诬陷他人被楼区纪委进行过党内严重警告处份,我以上反映的都是事实,证据确凿!这些还只是李xx违纪违法、贪赃腐败的一部分!今后我会不断的举报,如不属实,我负全部法律责任!我充分相信您是一个好领导,我也相信党的政策一定会对李xx这只“苍蝇”进行严肃打击和处理!

李家冲社区居民: 姜晟

20xx年xx月xx日

检举信的范文14

辞职信的写法注意要点:

(一)标题在第一行中间写“辞职书”三个字,或写“辞去×××工作”等字样。

(二)称谓在第二行顶格写任职单位负责人姓名。

(三)正文写明辞职的原因,辞去什么职务,什么工作。

(四)结语在正文后面写表示歉意的语句。

(五)署名、日期在正文右下方写上辞职人的姓名,在署名下面写具体的年、月、日。

写辞职信应注意的问题

1.理由要充分、可信。写辞职书,一定要充分考虑辞职的理由是否充分、可信。因为只有理由充分、可信,才能得到批准。但陈述理由的文字应扼要,不必展开。

2.措辞要委婉、恳切。用委婉、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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