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报告范文1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20XX)第XX号。
2、《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xxx令第149号)、《河南省关于转发建
设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豫建设标[20XX]50号)。
3、《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中价协[20XX]第015号)。
4、施工发承包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及补充合同,有关材料、设备采购合同;招投标文件,包括招标答疑文件、投标承诺、中标报价书及其组成内容。
5、工程竣工图或施工图、施工图会审记录,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以及设计变更、工程洽商和相关会议纪要。
6、经批准的开、竣工报告或停、复工报告。
7、《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XX)、《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XX)》及其计价办法、有关规定和相关解释、《郑州市建设工程材料基准价格信息(季度)》。
8、有效的工程结算文件。
10、影响工程造价的相关资料。
索赔报告范文2
对工程索赔程序,承包人一定要很好地掌握,只有这样,索赔成功的可能性就大,就有把握。
1、首先,索赔事件发生时,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其索赔意向书,并抄送业主。意向书中应包含索赔事件涉及的工程项目(结构物名称),索赔事件发生的依据,索赔费用估算。
2、承包人应该做好索赔事件的当时记录并予以保存,当时记录包括事件发生时及过程中现场实际状况、导致现场人员、设备的闲置清单;对工期的延误;对工程的损害程度;导致费用增加的项目及所用的人员、机械、材料数量、有效票据等,如索赔事件造成现场损失时,还应做好现场照片、录象资料的完整性,作为申请索赔的凭证,如有必要可请监理工程师到工程现场确认。
3、索赔意向书递交监理工程师签认时,监理工程师应审查索赔事件的当时记录,索赔事件属实,监理工程师应予以签认。
4、在索赔意向书发出后的规定时间内,承包人应送交一份拟索赔款额的详细账目,并具体说明索赔的依据。如索赔事件是连续发生的,承包人应在监理工程师要求的间隔时间内,陆续送交索赔账目和索赔依据。当索赔事件结束后,承包人应在规定时间,送交最后索赔账目。同时,承包人要及时收集证据,收集的证据要确凿,理由要充分;所有工程费用和工期索赔应附有现场工程监理工程师认可的记录和计算资料及相关的证明材料。
5、监理工程师收到承包人送交的最后账目后,应对承包人提交的索赔证据和详细帐目进行审查核实,确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或部分的索赔款额,并将审核结果报业主审批。
6、根据监理办上报的审核意见及承包人账目中提供的相关证据,依据合同规定,并与监理工程师和承包人协商,最终确定承包人有权得到的全部或部分的索赔款额。
7、如果承包人提出的索赔要求未能遵守规定,则承包人无权得到索赔或只限于由监理工程师按当时记录予以核实的那部分款额。
索赔报告范文3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我叫×××,男,身份证号码是:××××××××××××××××××系××县××镇××村五组村民,是××中学九年级学生×××(男,身份证号码是:××××××××××××××××××,××××年××月参加贵公司学生团体平安保险)XX的父亲,被保险人×××在×××医院被确诊患××××××病,经多方医治无效,于××××年×月××_亡。
今委托被保险人×××的母亲×××,女,系××县×××镇×××村五组村民,身份证号码:××××××××××××××××××, 办理被保险人×××的保险理赔事宜,特提出理赔申请 望予以接纳办理。
申请人:×××
XX年XX月XX日困
索赔报告范文4
在本标段项目中,我们处理了近30起索赔事件,主要类型不外于下面几种。不管是承包人、监理工程师、业主都应很好的掌握。
1、图纸或指示延误引起的索赔:在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未能在合理的时间内发出施工所需要的详细或补充的图纸或发出了不适合的图纸或指示,且实际上造成了工程进度的拖延而产生费用增加,如第七合同段梅岙主桥路面索赔:由于技术处理单下发较迟,致使承包人按原设计施工,后又按技术联系单重新施工,造成费用增加。
2、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引起的索赔: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会遇到凭其经验无法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并已实际造成影响工期和增加费用,如本工程第五合同段梅岙大桥26-4#桩基施工时,钻至22m深度处发现地质沉木,经承包人耗费数月时间处理,桩基才得以顺利施工,承包人增加处理费用。
3、由于业主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引起的索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属于业主风险所造成的损失或损害。在工程初期,指挥部已对工程进行投保,由于台风等恶劣天气影响造成的损失,承包人可向保险机构申请损失费用。
4、未能按期办妥永久用地的征用手续:由于业主未能按承包人提交的施工所需永久占地的计划及时办妥永久占地征用手续,从而影响承包人及时使用并导致承包人延误工期或增加费用。如第六合同段K215+751~K215+818段由于征地拆迁等问题,致使该段软基不能及时处理,造成承包人施工设备二次进场。
5、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工程变更涉及的项目已施工后又变更,如结构尺寸、类型变化等,导致已施工结构物拆除或报废,从而增加承包人成本。如本工程第五合同段隧道围岩变更(由Ⅲ类变更为Ⅳ类),按原设计加工的Ⅲ类围岩支护所需钢拱架,全部报废,造成承包人损失。
索赔报告范文5
申请人:xx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
住所地:xx县人民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王xx,该社主任。
被申请人河南省xx县国家税务局。
住所地:xx县人民路东段。
法定代表人李xx,该局局长。
申请事项
1、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税收处理决定书》和扣缴税款的行政强制措施;
2、退还扣缴的全部款项,并赔偿相应的利息损失。
事实与理由
被申请人河南省xx县国家税务局下属单位河南省xx县税务稽查局于xxx年6月22日作出了(xxx)宝国税处字第012号《税收处理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xxx年11月24日,河南省xx县税务稽查局通过中国农业银行xx县支行扣划申请人税款元、滞纳金 元。
1、处理决定书程序违法。被申请人对申请人xxx年度纳税情况检查后,在没有依法送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的情况下,就作出处理决定书,非法剥夺了申请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申请人是在联社看到该决定书的,该决定书没有依法向申请人送达,剥夺了申请人法定的行政复议权和起诉权,严重违反了法定程序。
2、决定书认定事实不清。申请人xxx年12月底各项贷款余额为元,减去待处理抵贷资产元为 元,依财商字(1998)302号文规定,按1%的比例可提元,减去上年底呆帐准备金余额 元,xxx年度应提为元,实提元,多提元,税前已自行调整元,实际少提 元,而不是决定书认定的多提元,决定书所写的元(后来经联社据理据法辩解,重新核定为 元,但没有变更税务文书),没有任何事实根据,不应当补缴税款元,更不应该缴纳所谓的滞纳金元。
3、扣缴行政强制措施行为违法。被申请人没有依法向申请人送达《催缴税款通知书》或者《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书》,在《税收通用缴款书》规定限缴日期到期之前,在扣缴手续不完备、《税收处理决定书》、《扣缴税款通知书》和《税收通用缴款书》三者所列款项不一致的情况下,直接从申请人开户行扣划,不符合法律关于扣缴税款的程序规定。
4、行政处罚主体资格违法。《税收征管法》明确规定,税务机关是指税务局、税务分局和税务所,不包括税务稽查局,虽然_确认税务稽查局有行政执法资格,但法律法规却没有授予税务稽查局行政处罚权,以稽查局名义直接作出《税收处理决定书》,是明显的行政越权行为。
综上所述,被申请人处理决定违反法定程序,认定事实不清,扣缴行政强制措施依据违法、程序违法,超越法定授权,申请人特依据《_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提出复议申请,请贵局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依法纠正被申请人的错误处理决定和行政强制措施,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河南省xxx市国家税务局
申请人xx县城关农村信用合作社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