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公告送达申请书(精)一
爱康科技(002610)10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停牌,公司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交易标的中泰创展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和中泰创展控股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典当和中小企业短期资金融通业务。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直接向交易标的的权益所有人收购100%的股权。
在停牌期间对标的公司的初步尽职调查的基础上,公司与交易对方进行了积极的沟通与磋商,但未能就交易对价、交易方式及部分合作条款达成一致。在综合考虑公司持续经营发展、收购成本及有效控制风险等因素的情况下,
从公司发展战略角度和保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公司认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尚不成熟,继续推进将面临较大不确定性。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司表示,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终止,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规划及生产经营等方面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仍将继续努力拓展市场,寻求新的利润增长点,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能力。
公司股票将于10月9日开市起复牌。
榕基软件拟3550万设立合资公司打造物联网平台 9日复牌
榕基软件(002474)10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拟出资3550万元与福建省星云大数据应用服务有限公司(简称“星云大数据”)、自然人设立福建星榕基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目标公司成立后,公司持有目标公司71%股权,星云大数据持有目标公司19%股权、自然人持有目标公司10%。
星云大数据系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于20xx年底全资设立的国有性质子公司,专业从事云计算、大数据应用、信息平台开发和运营。公司负责投资建设并运营福建省重大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承担福建省政务和行业数据的运营,为政府、企业、行业提供云计算、数据服务、信息化基础业务能力支撑,同时通过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运营与行业应用,实现能力聚合和开放,开拓市场,带动产品换代和产业升级。
根据公告,目标公司将获得福建省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唯一特许经营权,承接运营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业务(包括可穿戴设备、车联网、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能制造等),制定物联网业务发展规划、拓展物联网业务市场。目标公司将依托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自主研发物联网核心中间件产品及应用系统,力争通过三至五年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运营,使接入物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的各类智能化设备、可穿戴设备数量达到50万台,打造国内物联网应用第一大平台。此外,目标公司将在正式运营后5年内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公司表示,本次投资的顺利实施,将给目标公司和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收入,进一步推动公司拓展物联网领域业务,并有利于巩固与提升公司在电子政务领域的影响力,同时推动公司未来业务转型。
公司股票将于10月9日复牌。
宇顺电子拟出资8000万获舜源公司32%股权 9日复牌
宇顺电子(002289)10月8日晚间公告,公司拟以2300万元向深圳市舜源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标的公司)增资,并以5700万元受让关联方深圳市金宇顺投资有限公司及魏捷持有的标的公司部分股权。上述增资及股权受让完成后,公司合计取得标的公司32%的股权。
舜源公司是一家专注于锂离子电池生产过程中关键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服务于一体的企业。主要为锂离子电池生产企业提供高速切片机、高速叠片机、高速极耳焊接机、高速卷绕机等关键设备及相关解决方案。
舜源公司自进入锂电池生产设备领域以来,持续进行锂离子电池生产过程中关键设备的研发制造。目前舜源公司掌握了高速切片、叠片及卷绕技术等锂电池设备的核心制造技术,其推出的相关产品已获得了市场主流客户的认可。同时受益于新能源对动力锂电设备的需求,标的公司动力锂电设备订单呈快速增长趋势。基于良好的市场前景,标的公司控股股东金宇顺承诺标的公司20xx年度-20xx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1500万元、2500万元、4000万元。
公司表示,此次投资为公司向自动化和智能装备领域进行战略布局的第一步。未来公司将积极通过上市公司主体和产业并购基金在新能源动力电池智能装备领域进行持续布局。舜源公司及所处行业处于高速发展期,日后公司也可结合自身发展需求及舜源公司实际情况,进一步购买金宇顺持有的标的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
公司股票将于10月9日复牌。
最新公告送达申请书(精)二
杭州复地御溪花苑项目非样板区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项目:
1、 招标内容:杭州复地御溪花苑项目非样板区景观工程
2、 招标类别:独立分包
二、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杭州复地御溪花苑项目
2、工程介绍:本工程为非样板区景观工程,景观面积约36000平米。
3、工程位置: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与杨梅山路交叉路口
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复地御溪花苑非样板区景观工程,包含硬质铺装、绿化苗木、园林小品等图纸内的内容(除了黑色道路、小区围墙、小区标识、游乐设施)。
5、工期计划: 初步计划20xx年11月20日进场(实际以项目进场通知为准),20xx年3月30日竣工。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内容划分为一个标段。
7、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50万元。
三、投标资格要求:
1、企业证照齐全、信誉良好,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均在有效期内,公司无合约纠纷;
2、资质等级: 城市园林绿化施工二级资质及以上,企业注册资金需达到1850万以上(包括1850万), 外地企业须取得进杭州市备案证书或在杭州具有办理相关进杭施工许可的能力;
3、企业业绩:近三年江浙沪地区景观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1000万的施工业绩(同类工程业绩且质量优良)不少于2个,并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以备考察;
4、拟派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需有园林工程师证,近三年江浙沪地区景观工程合同金额不少于800万的施工业绩不少于2个,并提供合同等证明文件,以备考察。项目经理无安全、质量不良记录;
5、近5年内无重大安全事故,业内无不良业绩及记录(投标时要求承诺);
6、有完善的工程施工、现场配合、售后服务体系;
7、具有图纸深化设计的能力,负责审核承包范围内的图纸和甲方指定范围的图纸;
四、投标报名应提交以下资料:
1、公司简介、企业营业执照(年检有效)、组织机构代码(在有效期内)、税务登记证(在有效期内)、公司近三年年产值、国家级管理体系认证(均为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前来报名的人员必须为本企业正式在职人员并能供有效证明文件(名片、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近3年主要相关工程业绩(可安排考察,杭州及周边地区优先),包括工程案例图片及简介,并按要求提供相关工程合同复印件;
4、所提供的各种资质文件必须齐全有效并加盖公章,装订成活页,提供一份;
5、企业财务状况报告、获奖和荣誉证书、专利证书、产品技术介绍等资料可根据自身情况提供;
6、供应商所提供的资料信息如存在造假行为,一经查实,永远不得参与复地集团杭州公司招标活动;
五、报名截止时间为:20xx年8月22日。
六、定标原则:技术标合格,商务标最低价中标(恶意报价除外)。
七、报名联系人及地址:
联系部门: 复地集团杭州公司成本管理部
联系人:朱丹
联系电话:0571-85263570
邮箱地址:
联系地址:杭州莫干山路1165号 复地北城中心商住楼26楼
报名方式:网址供应商网上注册——针对项目报名——填写报名信息。
八、投诉方式:
复星集团廉政监督部:电话: 021- 2315 6689 郑女士
传真: 021-2315 6635
电子邮箱:
复星地产控股投诉电话:021-63301072 蔡女士
复星地产控股成本管理与集中采购部投诉电话:电话:021-23156633郁先生
邮件:
所有参加投标的单位都必须在复星招标平台上报名,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最新公告送达申请书(精)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实施条例》规定,现将东路补征地建设用地项目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被征收土地单位,征收土地面积,征收土地类别
被征收土地单位天元区马家河镇仙岭社区,征收土地总面积1.698亩,征收土地类别稻田、坑塘水面、专业菜地、旱土、园地、建设用地、道路、林地。
二、征地补偿标准
发〔x2〕46号及株政发〔x3〕2号文件。
稻田、建设用地、道路、坑塘水面65000元/亩
专业菜地107250元/亩 旱土、园地520xx元/亩
林地39000元/亩
三、房屋补偿安置标准
依据所办理补偿登记的数据按株政发〔x1〕2号文件、株政办函〔x1〕97号复函、株政办函〔x5〕14号文件补偿安置。
四、生产补偿费标准
依据所办理补偿登记的数据按株政发〔x1〕2号文件补偿。
五、被征收土地农业人口安置途径
按株政办发〔x0〕28号文件的规定对被征地农民实行就业培训和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
六、征地补偿费和涉及多户的生产补偿费采用转帐方式付给集体经济组织。生产补偿费及地上建(构)筑物补偿费直接支付给个人。
七、被拆迁人应在补偿告知后30日内签定房屋拆迁协议,在规定期限内签定房屋拆迁协议的,按被拆房屋合法建筑面积给予80元/m2的奖励;在协议规定的期限内搬家腾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积再给予70元/m2的奖励;在项目指挥部设定的期限内提前腾地的按被拆房屋合法面积350元/m2给予特别奖励。逾期未签协议和搬家腾地的,不予奖励。对补偿项目和数额有异议的,应在补偿告知后15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逾期未提出申请的不予复核。
八、如对本方案有异议的,可在本方案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市国土资源局法规科提出对补偿安置方案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联系电话:。
九、如对本方案补偿标准有异议的,可在本方案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xx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xx市国土资源局
x5年5月8日
最新公告送达申请书(精)四
关于黑龙潭庙会期间食品安全公告
各位食品生产经营户、小摊贩户: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庙会的食品安全管理,按照榆区政食药监〔20xx〕22号文件精神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陕西省小作坊小餐饮及小摊贩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庙会期间的食品安全,落实主体责任,黑龙潭管委会将如下公告:
一、庙会举办(承办)单位和食品经营商户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制定食品安全管理的制度和措施;
(二)审查食品经营者的参会资格,杜绝无证无照摊商经营,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才能上岗工作。并遵守管委会相关办法和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阻止违法加工、销售食品行为,并及时向镇川食药所或榆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三)管委会制定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方案;
(四)在显著位置设置消费者投诉举报站,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专人受理消费者投诉并保留投诉记录。
二、食品经营者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悬挂《小餐饮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等相关食品许可证证件
(二)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
(三)购进食品和原料严格执行食品进货检查验收、索证索票等相关制度,建立健全食品进货台账。
三、庙会食品经营者现场加工食品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食品及原料无毒无害,符合安全要求;
(二)经营易腐食品配备必要的冷冻贮藏设备,实行冷藏销售;
(三)加工食品做到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四)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等无毒、无害,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四、庙会食品经营者禁止有下列行为:
(一)加工和销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产品;
(二)出售假冒伪劣食品、过期食品、涂改生产日期或者未标明保质期的食品;
(三)使用不清洁及有毒、有害包装材料、非食品用工具、容器;
(四)购买、使用、存放亚硝酸盐;
(五)采购无证商贩经营的食品及原料。
五、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销售人员操作时佩戴口罩、手套和帽子;
(二)销售的食品有防尘防蝇措施,设置隔离设施,并具有禁止消费者触摸的标志;
(三)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或隔离设施上标识食品名称、配料表、生产者和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
(四)具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消毒、储存和温度调节等设备。
六、庙会食品经营者发布食品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符合以下要求:
(一)食品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二)食品广告不得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不得直接或者间接宣传治疗作用,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食品的治疗作用;
(三)食品广告中不得使用医疗机构、医生的名义或者形象。食品广告中涉及特定功效的,不得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证明;
(四)普通食品、新资源食品、特殊营养食品广告不得宣传保健功能,也不得借助宣传某些成份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其保健作用;
(五)普通食品广告不得宣传该食品含有新资源食品中的成份或者特殊营养成份。
八、庙会经营者或庙会举办(承办)单位发现突发食品安全事件隐患,严格按照《陕西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出现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等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症状,举办单位或承办单位应及时将患者送往就近的医疗机构进行就诊,并及时报告所在镇人民政府和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报告,必要时可越级报告。乡镇食品药品监督所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核实情况,按规定向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派人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处置。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镇川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宣
20xx年6月8日
最新公告送达申请书(精)五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x年4月4日,轴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史建伟先生(以下简称“实际控制人”)通知,实际控制人正筹划重大事项,此举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为避免股价异常波动,保证公平信息披露,保护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向深圳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轴承;代码:)已于x年4月5日(星期三)上午开市起停牌,并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013)。x年4月12日,公司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015)。
停牌期间,相关各方积极商讨、推进本次工作,初步方案包括转让无限售标的股份和表决权委托有限售标的股份,将涉及控股权变更。x年4月18日,公司接到实际控制人史建伟先生通知:由于本次控股权拟接收方国发文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聘请的相关中介机构就公司尽职调查、审计等工作尚未完成,交易双方就控股权转让方案尚需进一步协商、完善和论证,特通知公司按深圳交易所相关规定申请复牌。
1、交易对手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国发文投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横琴元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x年08月05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要经营场所:xx市xx区新华街迎宾大道95号1509房(仅限办公用途)
经营范围:企业自有资金投资;投资管理服务;资产管理(不含许可审批项目);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企业管理服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除外);股权投资;股权投资管理。
2、合伙人信息
复牌后,相关各方将继续推进本次控股权转让相关工作,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则阶段性披露进展情况。
根据《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向深圳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简称:轴承;代码:)将于x年4月19日(星期三)开市起复牌。因本次合作尚需待尽职调查、审计结果后再行协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x年四月十九日
最新公告送达申请书(精)六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产控)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87,744,1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
●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产控计划自减持计划公告之日(x年9月9日)起一年内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xx万股,不超过总股本的1.44%。
●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减持计划时间已过大半,产控尚未通过任何形式减持我公司股份,仍持有我公司87,744,1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3%。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减持股东名称:产控
(二)减持股东持有股份的总数量,持股股份的具体来源
产控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87,744,172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3%。所持股份为产控于20xx年设立后,xx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入产控的无限售条件国有股。
(三)减持股东过去十二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情况
经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办函[]47号)、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456号)文件批准,x年11月13日,产控将其持有的高科(原xx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后更名为高科)31,912,296股股份无偿划转给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详见x年11月25日公司披露的-052号公告)。
二、股东实施股份减持计划进展情况
x年9月9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公告》:产控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大宗交易和/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不超过20xx万股,不超过总股本的1.44%减持价格不低于13.41元(详见公司-039号公告)。
截止x年6月15日,减持时间已过大半。日前,公司收到产控《回函》,产控仍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a股87,744,172股,尚未通过任何形式减持本公司股份。
特此公告。
航空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x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