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实用

实用范文 会员上传 下载docx

更新时间:2023-12-16 18:03:0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20_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实用一

我局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一项长期的重大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了组织领导小组,制定创建活动的实施方案及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坚持每周一的政治学习制度,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宗教观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学习了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青海省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活动宣传材料》及有关文件,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提高对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全局各族干部职工把创建活动同维护祖国统一、维护各民族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结合起来,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实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结合起来,同创新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结合起来,同为各族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结合起来。注重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注重解决民族团结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注重解决各族群众在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巩固和加深各族人民血肉相连,唇齿相依、情同手足的民族感情,自觉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进步。使我局领导班子和党组织真正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组织者,全局各族干部职工真正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的实践者。

在创建活动中,我局以创建活动促业务工作,积极为全(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县经济建设做好服务工作,依法维护各族人民群众的利益。同时,以业务管理工作把创建活动引向深入,营造了各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是依法开展征地工作,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用地保障。随着东垣小区建设和招商引资步伐加快,土地供需矛盾进一步加大,我局围绕全县经济建设的中心,在征地工作中妥善处理保障各类经济建设必需用地与维护各族群众利益的关系,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中,切实落实涉农的各项政策措施,依法维护各族群众的利益,促进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完成了兰青铁路复线、积石峡水电站附属工程、金星水电站、商业步行街等项目的征地工作,征用土地面积1095.46亩,发放补偿费用4121.25万元,征用临时用地56.78亩,补偿费用28.57万元。在金融部门的配合下,以存折或存单方式足额发放给被征地群众。

二是实行信访“一把手”工程和部门联动制。在活动中凡涉及重大的信访件,尤其是牵扯事关民族关系之间的土地纠纷和权属争议案,一把手亲自过问、亲自接待、亲自批办、限时办结,注意掌握好土地法律和党的民族政策,以免产生不必要的矛盾和隔阂,影响民族间的团结。今年共接待来访群众260余人次,受理信访件20件,办结19件。其中土地权属8件,土地纠纷6件,征地补偿问题2件,历史遗留问题4件,办结率95%,做到了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得到了群众的好评,进一步树立了国土资源部门的形象。

三是开展扶贫结对,促进民族团结。我局把联姻结对帮扶工作作为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长效机制,同推进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组织全体党员及干部职工开展献爱心、送温暖的活动。为联点的核桃庄乡解决水泥10吨,资金3000元;为西沟乡西巷村修建党员活动室捐资10000元;为总堡乡总堡村党支部解决水泥10吨。全局30名党员“一帮一”结对帮扶核桃庄乡五方村30户贫困户,其中党员中的计划生育贫困户7户,每名党员捐助资金50元,计1500元;局机关帮扶2400元,为30户群众购买二铵化肥3000斤。此外全局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开展扶孤助残、“博爱一日捐”募捐救助等献爱心、送温暖社会公益活动,捐款4228元。

我们因势利导,教育全体党员干部从讲政治、服从稳定发展大局的高度出发,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自由、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的根本利益,从而大大提高了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进步的自觉性。各民族干部职工之间在各项业务工作中互相信任、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支持,共同进步,全面完成了我局与县政府、地区业务主管部门签定的目标管理责任的各项工作任务,在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发展和全县经济建设中取得了新成绩。

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是一项长期持续的战略任务和系统社会工程,需要在实践中逐步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机制,这样才能确保创建工作的有序运行和稳定推进。我局在创建工作中坚持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作为带动全局、提升水平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来抓,制定了创建工作领导、宣传、考核、督查和奖惩五大机制,从而使全局创建工作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我局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实践充分证明,搞好创建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制是根本保证。建立健全宣传机制是前提,建立健全考核机制是有效方法,建立健全督查机制是关键措施,建立健全奖惩机制是重要手段。全局通过建立健全全局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重点抓,办公室具体抓的领导机制,为创建工作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通过扩大宣传,发动一切力量,为搞好创建工作奠定了广泛的群众基础;通过建立和完善责任明确、奖罚分明的考核机制,确保了创建各项任务的全面落实;通过建立健全督查和领导重点督查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创建工作的整体推进;通过加大奖惩力度,树立先进,鞭策后进,营造了争先恐后、争创一流的创建氛围,促进了我局创建工作不断向前推进。

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我们将继续坚持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发扬各族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光荣传统,为民族团结进步和共同繁荣发展做出新贡献,让民族团结进步之花在国土资源管理事业中开得更加绚丽夺目。

20_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实用二

民族团结进步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核心,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按照州、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xxx统计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习近平***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州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和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为全力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而努力奋斗。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民族团结观念更加牢固,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更深入人心。

(一)加强宣传,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氛围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八五”普法活动结合起来、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建活动结合起来,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民族团结“十一进”及“贵南统计微讯”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条例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组织干部职工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结合帮扶工作,关怀少数民族贫困户

我局党员干部要把结对帮扶和工会活动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贫困户、重大疾病户进行慰问和帮扶,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做好数据统计

各室、中心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密切关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及时进行客观准确的监测和预警分析,注重提高解读数据的能力,在深度开发数据上下功夫,不定期推出情况摸得准、数据质量高、意见建议针对性较强的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准确、及时反映贵南县社会经济发展现状、问题和趋势,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其它各项社会事业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室、中心要把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全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将创建工作与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创建工作与“学党史”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正确处理创建工作与统计工作的关系。将创建工作不断融入统计改革和发展中,深入分析和解决统计部门在创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保证统计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服务的情况下,持续推动创建工作的创新发展。

20_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实用三

为深入贯彻落实双马筹建处《关于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通知》(神宁双马矿筹党【20xx】14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健康发展,为构建“平安、绿色、和谐、魅力”双马的战略目标营造良好的环境,现制定共产党支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计划如下:

一、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创建活动,引导广大员工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充分保障少数民族员工的合法权益,培育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为建设民族团结进步,构建魅力双马奠定建设的基础。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共产党支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张正凯

副组长:马斌云 陆炜渊

成 员:张立民 王颖东 周建军 任志刚 常少战

桂海霞 刘 超 李雪华 宋发银 纪 慧

三、活动计划

(一)开展“巩固民族团结、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魅力双马”教育实践活动。要紧紧围绕“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始终把巩固民族团结、推进科学发展、建设魅力双马作为创建活动的重要内容,把落实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员工的风俗习惯,维护少数民族员工的合法权益,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作为创建活动的出发点,通过专题座谈、征文、网络征集等形式,广泛地动员广大员工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献计献策,多做贡献,着力形成争做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模范个人的良好局面,进一步增强维护民族团结、加快发展的自觉性。

(二)围绕“同心同行”的民族工作主题,利用“三会一课”、各科室晨会等形式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唱响共产党好、社会主义好、改革开放好、伟大祖国好、民族团结好的主旋律。

(三)开展“民族团结月”活动。9月是民族团结月,围绕创建活动这一主题,组织开展“三个离不开”“回汉一家亲”等群众性活动,促进各民族员工和睦相处。

(四)提前做好两节慰问活动少数民族员工摸底工作。

(五)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进行自查,确保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正常开展,防止发生违反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影响民族团结等情况。

20_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实用四

民族团结进步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核心,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按照州、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xxx统计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习近平***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州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和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为全力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而努力奋斗。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民族团结观念更加牢固,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更深入人心。

(一)加强宣传,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氛围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八五”普法活动结合起来、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建活动结合起来,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民族团结“十一进”及“贵南统计微讯”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条例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组织干部职工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结合帮扶工作,关怀少数民族贫困户

我局党员干部要把结对帮扶和工会活动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贫困户、重大疾病户进行慰问和帮扶,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做好数据统计

各室、中心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密切关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及时进行客观准确的监测和预警分析,注重提高解读数据的能力,在深度开发数据上下功夫,不定期推出情况摸得准、数据质量高、意见建议针对性较强的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准确、及时反映贵南县社会经济发展现状、问题和趋势,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其它各项社会事业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室、中心要把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全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将创建工作与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创建工作与“学党史”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正确处理创建工作与统计工作的关系。将创建工作不断融入统计改革和发展中,深入分析和解决统计部门在创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保证统计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服务的情况下,持续推动创建工作的创新发展。

20_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实用五

xxx局现有干部职工25人,其中少数民族22人。内设一个综合办公室,下挂xxx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管理全市离退休干部35人,县处级退休干部20人,离休干部遗孀38人,并对全市各单位退休干部进行宏观管理。近年来,我局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抓学习,求团结,思稳定”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民族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局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工作自查如下: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不断加强民族团结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机构。及时调整了领导小组,制定民模创建活动工作计划,对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把创建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活动融入老干部整体工作中,做到同老干部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检查,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提供组织保障。二是结合老干部工作实际,将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与“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创先争优”、关工委“关爱宣讲团”宣讲教育等主题活动相结合,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1、加强学习,进一步提高创建活动共识和民族团结意识。一是利用机关党支部学习日,抓好老干局干部职工的民族团结宣传与教育。二是利用老干部每月两次学习日和局支部每周五学习日,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和干部职工学习自治区及xxx地、市有关民族团结月有关文件精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关于维护稳定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观看电教片、举办《形势报告会》、等专题讲座等活动,通过学习听讲座,使干部职工对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方针政策等有了深刻的认识。三是全面落实自治区稳定工作会议和自治区党委老干部局《关于在全区离退休干部中开展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为确保扎实有效开展好制止非法宗教活动宣传教育工作,老干局组织离退休老干部开展了制止非法宗教活动专项学习,并发放了制止非法宗教活动的学习资料。

2、是加强宣传教育,营造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坚持为给少数民族老干部学习提供方便,每年为民族老干部订阅一份维文《今日新疆》和《老年康乐报》。同时,组织干部职工进行了一次民族团结和民模创建方面知识测试,充分利用板报、悬挂横幅、张贴民族团结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民族团结政策,在老干部和干部职工中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和老干部尊重少数民族的宗教信仰和生活习惯,使各民族和睦相处,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全面正确的认识党的宗教政策法规,认清非法宗教活动的危害。

3、开展献爱心,走访慰问活动。为做好老干部工作,我局把节日慰问工作做好做实,让老干部满意,把党的温暖送到老干部家中,充分体现组织的关怀。每年在春节、古尔邦节前夕,我们专门召开了会议,对节日期间的慰问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在每年的古尔邦节、春节前,老干局班子领导直接管理的离退休老干部进行走访慰问,并送去送慰问金及慰问品。老干局领导对生病住院的各族老干部都亲自到医院看望,送去慰问品,加强了民族团结,增进了民族感情。

4、开展帮扶困难家庭活动活动。老干局以联乡驻村入户为契机。在xxx恰特卡勒乡xxx克尔村开展联乡驻村工作时,与少数民族困难家庭结对子进行帮扶。20_年老干局组织干部职工在采摘葡萄农忙的时节帮助贫困户买尼克〃阿不都家采摘葡萄2天,解决了家没有劳动力葡萄不能及时采收的问题。在古尔邦节前,为2户困难家庭中送去了袋大米、袋面和清油。通过老干局全体干部职工的实际行动,为贫困的少数民族家庭解决了实际困难,拉近了与少族人民之间的感情,加深了干群关系,促进了老干局各族干部职工的团结信任。

我局民族团结工作在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对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验收标准,xxx市老干达到市级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标准,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的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工作将进一步扎实做好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各项工作,为我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贡献应有的力量。

20_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实用六

为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工作会议精神,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大力弘扬民族团结模范单位和个人的先进事迹,激励全校各族干部更加坚定地高举爱国主义和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促进老沙湾镇中心学校团结进步事业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创建工作规划。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宗教政策,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围绕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历史任务,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学校工作有机结合,以现代文化为引领,积极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使广大教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为学校推进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做出应有贡献。

二、总体目标

认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通过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积极营造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良好机关氛围,将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活动的过程,变为不断推动民族团结事业进步和学校工作全面发展的过程,形成不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强大舆论和良好社会风气,力争在20xx年创建成为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并鼓励广大教职工争创自治区民族团结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 (20xx年2月28日——20xx年4月28日)

1、按照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学校创建方案,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方法步骤、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组织召开动员会,并大力宣传关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指示精神和学校创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创建目标,在校园内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的浓郁氛围。

2、结合五月份自治区第10个民族团结教育月,重点抓好新疆“三史”教育和全国对口支援新疆工作会议和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的宣传活动,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自治区的决策部署上来。将宣传活动纳入党总支学习计划,进一步澄清历史事实,统一思想认识,让各族教职工进一步感受到中央的关怀、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祖国大家庭的温暖,不断增强学校各族干部的免疫力、鉴别力。

3、深入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校园文化艺术节,广泛开展各种形式的民族团结教育活动,在此基础上开展“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活动。选树民族团结先进典型,宣传典型事迹,营造良好氛围。

(二)第二阶段: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4月29日——20xx年10月31日)

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系列专题活动。

1、按照建设学习型单位、学习型教职工队伍的要求,树立“让学习成为一种常态,让学习成为一种风气”的理念,通过开展教育,使教职工牢固树立国防意识和忧患意识,树立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

2、深入开展党领导人民的奋斗史、创业史、改革开放史和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宗教演变史的“六史”宣传教育,组织好《新疆历史》、《新疆巨变》、《民族团结在新疆》、《“四个认同”教育读本》等教材的学习。

3、结合“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主题教育活动,突出民族团结教育内容,积极开展“知党史、报党恩、讲团结、爱祖国”及中国共产党“三史”和新疆“三史”为主要内容的知识竞赛活动,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党的历史、了解新疆历史,增进各族群众对党的感情、对祖国的感情,增进各民族大团结。

4、开展“献爱心、送温暖”慰问离退休老教师活动。认真做好扶贫解困工作,把党的恩情、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和关爱,送到离退休老教师当中。

5、组织开展校园体育竞赛活动。9月份,组织教职工篮球比赛。10月下旬,组织开展教职工跳绳和排球比赛,广泛调动每个人的积极性,形成浓厚的民族团结氛围。

(三)第三阶段:自评整改阶段(20xx年11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1、结合实际,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对各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将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和民主自查自评工作相结合,认真查找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把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的落脚点放在为广大教职工办实事上。

2、对照民族团结示范单位标准,领导小组对我校创建活动开展自查自评,查漏补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准备相应材料。

3、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座谈会,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在全校开展评选民族团结进步模范科室和模范个人,形成人人讲团结、个个求进步的良好风气。

(四)第四阶段:申报迎评阶段(20xx年12月1日——20xx年12月10日)

积极做好创建工作的总结及创建成果的收集整理工作,全面接受检查验收,积极申报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

(五)第五阶段:巩固拓展阶段(20xx年12月11日——20xx年12月20日)

认真总结创建经验和面临问题,解决教职工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面临的热点、难点及深层次思想认识问题,推动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保障措施

搞好宣传,营造氛围。积极宣传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单位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提高全体教职工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认识,充分调动大家参与活动的积极性。组织广大教职工参与组织的各种活动,学习宣传创建活动中的先进典型,及时将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信息上报,做好民族团结教育的宣传。

20_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实用七

民族团结进步是党和国家民族政策的核心,为广泛、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按照州、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xxx统计局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创建工作,现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实习近平***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重要讲话精神,省委十三届历次全会和州委十三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线和巩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成果,大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唱响民族团结进步主旋律,为全力推进我县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州”而努力奋斗。

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活动,不断增强各民族干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坚决贯彻落实民族政策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使民族团结观念更加牢固,民族团结进步意识更深入人心。

(一)加强宣传,大力营造民族团结进步活动的氛围

结合统计工作实际,把宣传教育活动与“八五”普法活动结合起来、干部教育培训和党建活动结合起来,使干部职工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筑牢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思想基础,在干部职工中形成相互了解、彼此尊重、相互学习、共同进步的浓厚氛围,增强全局干部职工的凝聚力和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民族团结“十一进”及“贵南统计微讯”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宣传的浓厚氛围。

(二)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条例学习,不断提高理论水平

组织干部职工对《民族区域自治法》、《宗教事务条例》、《青海省促进民族团结进步条例》等民族理论、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基本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贯彻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水平和处理问题的能力。

(三)结合帮扶工作,关怀少数民族贫困户

我局党员干部要把结对帮扶和工会活动结合起来,对职责范围内的少数民族贫困户、重大疾病户进行慰问和帮扶,使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深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

(四)发挥统计部门职能作用,做好数据统计

各室、中心要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密切关注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及时进行客观准确的监测和预警分析,注重提高解读数据的能力,在深度开发数据上下功夫,不定期推出情况摸得准、数据质量高、意见建议针对性较强的统计资料和统计信息,准确、及时反映贵南县社会经济发展现状、问题和趋势,为全县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及其它各项社会事业做好统计服务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各室、中心要把抓好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紧密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把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进一步提高统计服务水平,为全县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活动做出积极的贡献。

(二)将创建工作与各项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紧密围绕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把创建工作与“学党史”教育活动紧密结合起来,与推动统计工作紧密结合起来,与机关党建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正确处理创建工作与统计工作的关系。将创建工作不断融入统计改革和发展中,深入分析和解决统计部门在创建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在保证统计工作为经济发展提供决策服务的情况下,持续推动创建工作的创新发展。

20_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实施方案实用八

为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中央统战部、国家民委《关于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意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和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不断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现就我省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各民族团结进步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所在、力量所在、希望所在。进一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既是大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重要举措,更是新形势下巩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成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需要,是应对暴力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等新挑战的需要,是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开创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新局面的需要,是凝聚各民族力量、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需要,是发动和倡导社会各方力量,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湖南的需要。

(二)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繁荣的民族工作原则,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民族工作主题,紧紧围绕促进民族团结、实现共同进步的民族工作主线,广泛组织各民族群众,积极发动各方面力量,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全社会,牢固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努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又好又快发展,为构建和谐湖南,全面实现富民强省的目标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工作原则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配合的原则,积极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力量,共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动员群众、依靠群众、社会参与的原则,充分调动全社会的积极性,引导各族人民群众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坚持宣传教育的原则,全面开展以党的民族理论和基本知识、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维护民族团结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持以人为本和着力解决实际问题的原则,千方百计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好地惠及各族群众。

(一)推进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全面贯彻落实

党和国家根据我国民族问题的实际,制定了以民族平等、民族团结、民族区域自治、实现各民族共同繁荣为基本内容的一整套民族政策和法律,省委、省政府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也制定了一系列具有本省特色的民族政策和法规。这些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为解决我省的民族问题,发展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推进全省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了有力保证。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要全面贯彻落实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切实把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落实到民族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真正转化为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巨大力量。

(二)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各族人民共同富裕,是解决民族问题的根本途径,是加强民族团结的必然要求。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要始终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放在突出的位置,进一步加大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建设的帮助和扶持力度,切实把民族地区作为全省资源开发、扶贫开发、对口支援的重点。着力实施“湘西大开发”以及建设“武陵山经济协作区”的发展战略,加大对民族地区优势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的特色农业、工业及生态文化旅游业等产业;着力扶持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住房保障、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事业,改善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民生;着力健全和完善对口支援民族地区发展的工作机制,深化组织实施省内相对发达地区对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活动,逐步缩小其与全省经济社会相对较发达地区的发展差距。

(三)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

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构建和谐湖南的大局。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要着眼于巩固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成果,着眼于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着眼于维护各民族团结及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引导各族群众不断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增强“三个离不开”的思想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公民意识;增强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四)依法妥善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

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要进一步加强民族关系协调工作,及时、妥善地处理影响民族团结的矛盾纠纷。坚持讲政策、讲法律、讲原则,严格区分和正确把握不同性质的矛盾,不能把与民族关系无关的问题归入民族问题。坚持教育疏导与依法打击相结合的方针。对于人民内部矛盾,要采取教育、疏导、化解的方法来解决,注重发挥人民调解组织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的作用,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对于极少数蓄意挑拨民族关系、破坏民族团结、危害社会稳定的违法犯罪分子,不论涉及哪个民族、也不论涉及到哪个人,都要坚决依法打击。坚持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各地要力争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防止不同民族个体成员之间的摩擦纠纷发展成为群体性事件,防止不同民族群众经济社会交往中的一般性问题演变为伤害民族宗教感情的严重问题,防止非对抗性矛盾转化为对抗性矛盾。切实建立健全民族关系监测评价处置机制。加强涉及民族因素矛盾纠纷的预警和应急管理,制定和完善应急工作预案,加强相关部门间的情况交流和信息沟通,及时发现可能影响民族团结的苗头性、倾向性矛盾纠纷,加大对涉及民族关系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和化解工作力度,妥善处理涉及民族因素的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

(一)围绕中心

各地、各部门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与本地区、本部门中心工作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为中心工作创造一个团结稳定的环境,推动中心工作顺利进行。同时,通过抓好各项中心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提供强大的动力,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

(二)因地制宜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不同地区和部门,既要有统一规范,也要有不同要求,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实际情况,着力探索切实可行的措施和办法,创造性地开展创建活动,同时学习借鉴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先进做法,定期总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经验,为创建活动的开展源源不断地注入活力。

(三)夯实基础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要在整体推进的同时,把机关、企业、学校、社区、乡村等作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主阵地、主渠道,建立健全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广泛吸收各方面参加的创建工作网络,充分尊重和体现各族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积极组织和动员广大群众投身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之中,通过创建活动,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各族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全社会形成促进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

(四)务求实效

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一定要注重形式与内容的统一,既要坚持把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作为创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又要不断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推动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要灵活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各类创建活动,努力扩大创建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同时,要提高创建活动的针对性,把创建活动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爱国主义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公民道德建设结合起来,使之更好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开创人人讲文明、处处讲团结的生动局面,推动创建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坚持不懈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

各地区、各部门要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广泛开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三个离不开”的思想教育,开展党和国家民族理论和民族基本知识教育,开展民族政策和民族法律法规的教育,开展爱国主义和反分裂、反渗透的教育。要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广泛运用文艺作品、影视节目、报刊杂志、书籍网络、新闻宣传、巡回演讲、座谈讨论、知识竞赛、成果展览等方式,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进机关、企业、学校、乡村、社区,充分展示各族人民团结奋进的精神风貌,宣传美好前景。要坚持宣传教育的多层次性,既要教育群众,更要教育干部;既要教育少数民族干部,更要教育汉族干部;既要教育一般干部,更要教育领导干部,切实打牢民族团结进步的群众基础。要坚持宣传教育的连续性,各地要确定一个月份为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每年集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要把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的必修课程,纳入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学校(院)和中小学教学课程,切实推进民族教育进课堂、进教案、进头脑,使我国各民族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

(二)大力培养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的先进典型

培养和表彰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是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重要形式。各地要广泛开展创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市(县)、模范乡(镇)、模范村(社区)和模范单位等活动,鼓励广大干部群众争创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大力培养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模范,充分发挥他们的示范带头作用,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发展。要推动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省委、省政府每五年召开一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授予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模范个人荣誉称号,并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待遇。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的模范事迹,让模范事迹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维护民族团结的良好氛围。

(三)全面打造逢十周年庆典活动平台

组织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乡开展逢十周年庆典活动,是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事业的重要平台。要积极支持民族自治地方和民族乡认真办好逢十周年庆典活动,积极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争取发展经费,大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全面反映民族地区的发展成就,反映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

(四)广泛开展民族联谊活动

民族联谊是促进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的重要载体。各地要建立和完善民族联谊机制,广泛开展联谊活动。要组织、协调好各民族和各民族之间的联谊交流,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团结友爱、氛围浓郁的民族联谊活动,以增强少数民族同胞之间的友谊和情感,引导广大少数民族干部群众自觉投入到建设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行列中来。要对各民族联谊会给予必要地支持和指导,充分发挥其展示少数民族风采的窗口作用、沟通政府与少数民族群众的纽带作用、加强城市与民族地区联系的桥梁作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

(五)利用少数民族传统节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各民族独具特色的传统节日,反映着各民族的思想和情感,是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充分利用少数民族的传统节日(如土家族、苗族、侗族等多个民族的“四月八”传统节日),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促进各民族的交流、理解和团结。同时,通过在节日中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弘扬各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增强中华文化的生命力和创造力,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华文化的内涵,提高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感和向心力。

(六)充分发挥教育基地的作用

我省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形象、生动地反映了各族人民维护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推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崇高精神和先进事迹,是进行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宝贵资源和重要场所。要充分利用教育基地,通过组织各族群众参观学习,举办专题报告、讲座等方式,开展爱国主义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要加强对教育基地的建设,不断充实和扩展内容,使教育基地切实发挥在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促进民族团结方面的积极作用。

机制建设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要实现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科学化、规范化、常态化,必须建立健全推动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组织领导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机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民族工作部门综合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摆在重要的位置,制定阶段性计划和长远规划,精心组织实施,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交流和推广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中积累的经验和做法。要实行目标责任制,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作为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全省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由省委宣传部、省委统战部、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共同负责,省民族事务委员会负责创建活动的日常工作。各级相关部门也应根据实际情况,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具体工作。

(二)协调配合机制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需要各方面、各部门各司其职、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各地宣传、统战和民族工作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创建活动的组织协调,推动创建活动有效开展。各相关部门也要结合自己的职能,从实际出发,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三)监督检查机制

各地、各部门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列入监督检查的内容,制定监督检查规划,采取专题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工作,着力解决创建活动中出现的问题和存在的薄弱环节。要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机制,建立监督检查工作制度、报告制度、协调制度和评估制度。各级民族工作部门要把有利于民族团结进步、有利于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有利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有利于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作为衡量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效的重要标准,紧紧围绕中心、把握大局、突出重点,切实履行监督检查权、表扬批评权、情况反映权,认真督促检查同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下一级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开展情况,并及时将督促检查的结果报告同级党委、政府。

(四)条件保障机制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是一项长期的、经常性工作,需要一定的工作条件。各地、各部门要重视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经费投入,并列入预算,要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专门的机构和人员负责该项活动的具体工作,并努力提供相关的工作条件,以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推荐阅读:

精选大学生社会实践心得体会及感悟汇总(四篇)

对于奋进新时代主题参观感言

2023年音乐教案-理发师(推荐)(3篇)

关于反诈宣传活动简短

建军心得体会感悟(实用10篇)

推荐年轻干部廉洁从业警示教育活动心得报告(四篇)

相关文章

猜你喜欢

大家正在看

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