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商业银行综合柜台业务实训范文(八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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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17 17:43:0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20_商业银行综合柜台业务实训范文一

大家好!

人们常用春深似海来形容大自然春色的浓郁。如今,我们商业银行呈现出的勃勃生机,不正是春深似海的一派春色吗?

今天,我沐浴在商业银行春深似海的一派春色中,站在竞聘中层副职的历史舞台上,不禁触景生情、浮想联翩。没有各位领导和各位前辈对我的关心、培养、支持和帮助,我不可能在商业银行温暖的怀抱里茁壮成长,更不可能登上竞聘中层副职的历史舞台。因此,请允许我向各位领导和各位前辈表示最诚挚的谢意和最崇高的敬意!

下面,我愿敞开心扉,向各位领导和各位前辈介绍一下我的基本情况,说说我的竞聘优势和今后努力的方向。

一、我的基本情况

我叫,今年x岁,中共预备党员,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助理会计师,来自支行会计岗位。

记得老一辈革命家张闻天曾经说过:“生活的理想,就是理想的生活。”x年x月,我大学毕业后,怀着对生活理想的憧憬和对理想生活的挚爱,光荣的成为商业银行这一和谐“大家庭”的一员,至今已走过x个春夏秋冬。年来,我先后在、两家支行从事会计专业工作。经过学习和实践,我积累了一定的工作经验和管理知识,完成了会计人员由单纯的核算型向经营管理型的角色转变,为未来事业的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我的竞聘优势

一是有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我是会计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参加商业银行工作x年以来,我一方面虚心向老同志请教,一方面坚持自学,逐步熟悉和掌握了农商行会计专业的基本理论、内控制度、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拥有了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的理论基础。

二是有丰富的工作实践经验。x年的营业网点前台工作实践,不仅提高了我的业务技能,也丰富了我的工作阅历,更磨练了我的意志品质。我能够熟练使用会计操作系统办理各类业务,让客户高兴而来、满意而归;能够严格自律、坚持原则,确保账务处理“五无”、“六相符”;能够认真履行会计分析和会计监督职责,当好支行领导决策的参谋。

三是有较强的工作协调能力。我能够协调好与客户之间的关系,靠沟通了解客户需求,靠信息把握营销商机,靠真诚赢得客户信任,靠热忱换取客户回报;我能够协调好与同事之间的关系,严以律己,宽以待人,助人为乐,不计得失;我能够协调好与支行领导之间的关系,服从领导,听从安排,恪尽职守,服务大局,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协助支行领导对会计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我能够协调好与上级相关部、室之间的关系,主动接受并全力配合上级对支行的检查指导工作,努力使支行的会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是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我出生并成长于一个“会计世家”,我的父亲、母亲留给我最宝贵的财富就是诚信、廉洁、敬业。通过多年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实际工作锻炼,我能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无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我都能永远守住“诚信、廉洁、敬业”这片净土。

三、今后努力的方向

中层副职岗位不仅仅是一种权利,更是一份沉甸甸的责任。如果竞聘成功,那么我将用实际行动化作对商业银行事业坚贞不渝的追求。

第一,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一是努力学习各种新知识和新技术,适应新形势发展的客观需求,贯彻执行好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和商业银行各项财务会计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二是在思想上树立主人公观念,以全局为重,以事业为重,敢言、直言、能言、善言,把自己的才智毫无保留的贡献出来,不计个人得失,不当摆设;

三是在工作中维护商业银行形象,维护班子形象,讲团结,顾大局,摆正位置,当好主角,做到个性服从党性、感情服从原则、主观服从客观,做到服务不缺位、主动不偏位、融洽不空位,让领导放心,让同事满意。

第二,履行职责,强化决策管理。

一是组织好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提供会计信息,严格岗位分工及岗位轮换,规范操作流程,防范操作风险,确保会计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是本着严格、优化的原则,组织拟定好日常会计检查计划,定期进行重点检查、全面检查或专项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并对上级检查及外部审计等发现的问题落实好整改措施;

三是做好日常前台柜面工作,对重点会计业务进行严格管理,用管理提升效益。

第三,开拓进取,创新工作方法。

一是牢固树立创新是工作灵魂的理念,在思想深处坚定商业银行是资本充足、内控严密、营运安全、服务优质和效益良好的现代金融企业的必胜信念;

二是不断创新会计管理和监督机制,对业务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分析研究,提出改进建议;

三是坚持内抓管理、外抓营销并重,促进内控和业务共同发展。

第四,拓展理念,打造服务品牌。

一是树立“银企双赢共谋发展”的服务宗旨,秉承“心系商业银行业务拓展”的服务理念,追求“我与商业银行共发展”的服务目标,深刻领会服务就是品牌、服务就是管理的内涵;

二是全面实施服务环境规范、服务形象规范、柜台服务规范、会计流程规范和检查督促规范,以熟练的技能为客户提供比其它银行更加优质和更具特色的服务,从客户的利益出发,永远把客户的需求放在首位;

三是与时俱进,外向牵动,扩大会计服务的深度和广度,使柜台成为商业银行对外宣传的“桥头堡”,当好商业银行优质服务的“排头兵”。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前辈,当我的竞聘演讲即将结束时,不禁又一次触景生情、浮想联翩。对于我来说,最重要的不是竞聘的结果,而是展示、锻炼和认识自我的过程。我也许还不够成熟,也许还有这样或那样的欠缺,但我会努力努力再努力,不断完善自我,追求自我,超越自我,做一个全面发展的人。西方一位哲学家说过:给他一个支点,他会把地球撬起来。我要说的是:给我这个职位,我一定会做得更精彩!因为我坚信:商业银行呈现出的勃勃生机,将永远是春深似海的一派春色!

谢谢大家!

20_商业银行综合柜台业务实训范文二

第三十四条 商业银行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按照各自法定职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处理:

(一)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的服务价格的;

(二)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的;

(三)提前或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

(四)擅自对明令禁止收费的服务项目继续收费的;

(五)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和调整市场调节价的;

(六)商业银行分支机构擅自制定或调整市场调节价的;

(七)未按照规定进行服务价格信息披露的;

(八)未按照规定开展服务价格相关内部管理工作的;

(九)其他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五条 鼓励有关单位和个人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存在侵害其合法权益问题的,可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采取相关法律措施或投诉。

第三十六条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应当在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方面充分发挥自律协调作用。

20_商业银行综合柜台业务实训范文三

摘要:绿色信贷是现代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对传统金融观念的改变和发展,是金融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方式。本文阐述了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标准制定的必要性,从尝试采用“赤道原则”确立环境风险评级标准、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绿色信贷产业指导目录等方面提出了我国商业银行绿色信贷标准制定的实施对策。

绿色信贷是现代金融发展的一个重要趋势,是对传统金融观念的改变和发展,是金融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有效方式,构建和完善我国商业银行的绿色信贷标准是实现其科学、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它强调的是一种科学发展思路。对商业银行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有利于银行识别界定“两高一剩”企业贷款

对于钢铁、电力、水泥等高耗能、高污染行业,长期以来各商业银行趋之若鹜,一旦严格控制其贷款,商业银行就会失去一块利润丰厚的信贷市场,这与其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经营目标产生矛盾。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对环境和资源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几年,我国加快了产业升级的步伐,致力于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并在财税金融等方面出台一揽子政策加快培育和发展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两高一剩”企业会面临越来越多的环境风险以及政策的不确定性风险。因此,商业银行需要制定清晰的信贷环境管理政策,明确信贷准入的环境标准和要求,前瞻性地规避环境风险和政策风险。商业银行需要密切跟踪国家相关产业发展规划,制定和完善有关低碳经济、循环经济、节能环保产业方面的信贷政策以及绿色信贷的相关标准,同时按照绿色信贷标准的要求,对“两高一剩”产业进行识别和界定,压缩退出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内落后生产能力以及对资源环境负面影响较大的企业和项目的贷款。

(二)有利于银行避免贷款审查标准不统一和随意性

虽然我国逐步重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但是绿色信贷在我国的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很多相关的法律法规都不完备,迫切需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执行标准,规范银行操作。商业银行需要根据自身的特殊情况,制定和完善绿色信贷相关的审查标准,根据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价标准以及绩效评价指南,对每个贷款企业进行严格统一的贷款审查,保障每笔贷款都符合绿色信贷标准、符合国家发展方向,避免银行贷款审查标准的不统一和随意性。20_年1月24日,国家环保总局与世界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签署合作协议,决定共同制订符合中国实际的“绿色信贷环保指南”,明晰我国的行业环保标准,使得金融机构在执行绿色信贷时有章可循。

(三)有利于提高绿色信贷政策实施的可操作性

除了绿色信贷标准的不统一和随意性,绿色信贷政策的推进还存在一些技术难题,其中之一就是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亟待提高。因为绿色信贷的标准多为综合性、原则性,缺少具体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环境风险评级标准等。这导致我国商业银行难以制定相关的监管措施及内部实施细则。降低了绿色信贷的可操作性。为进一步应对我国节能减排融资的需求,我国的商业银行应该尽快成立相关金融服务部门,专门负责碳金融、能效金融、环境金融等可持续金融业务的经营、管理和营销统筹工作。这将为今后一段时期内银行绿色信贷的大力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其次,商业银行应该尽快制定绿色信贷项目的准入标准,为银行深入拓展节能减排的绿色信贷提供技术咨询和支持,提高绿色贷款措施的可操作性。

(一)尝试采用“赤道原则”确立环境风险评级标准

赤道原则要求金融机构将这些融资项目按照潜在的环境社会风险和影响程度分为高(a)、中(b)、低(c)三类,即a类:严重改变环境原状且产生的不良环境和社会后果不易消除的项目;b类:产生不良环境和社会后果,但较易通过缓释措施加以消除的项目;c类:不会产生明显不良环境和社会后果的项目。银行要结合项目分类审查其环境和社会风险,在借款合同中嵌入承诺性条款。聘请独立外部专家审查项目的社会和环境评估报告、行动计划以及磋商披露的记录等资料,对项目建设和运营实施持续监管,并定期披露银行在赤道原则方面的实施情况。商业银行在具体操作中,为了提高审贷效率,往往会结合具体情况,按贷款项目环境风险高低进行分类,不同环境风险类别的授信项目。其风险识别和评估、内部研究及外部专家认证亦有所不同。如果贷款项目落入表内所列的范畴,则贷款申请将提交至地区分行或总行,视具体情况请外部咨询人员进行评估。对于a类项目,商业银行有选择地请外部专家进行环境风险评估;b类项目需请外部专家提出行业的具体风险;c类项目则需请资深外部专家对项目进行调查。此外,赤道原则认为,在社会和环境评估文件中会涵盖以下潜在的社会和环境问题:对基准社会和环境状况的评估:对环境和社会有利而可行的替代方案的考虑;东道国法律和法规、适用的国际条约和协议的规定;对人权和社区健康和安全(包括项目使用保安人员的风险、影响和管理1的保护;对文化财产和遗产的保护;生物多样性(包括濒危物种,以及改造过的、自然的和关键栖息地内的生态敏感区域1的保护和保存,以及法律规定的保护区的识别;可持续性管理和使用可再生自然资源(包括通过适当的独立认证系统进行可持续资源管理);危险物质的使用和管理;主要危害的评估和管理;劳工问题(包括四个核心劳工标准),以及职业健康和安全;防火和生命安全;社会经济影响;土地征用和非自愿搬迁;对受影响社区和弱势或易受伤害团体的影响:对土著居民和其独有文化体系和价值观的影响;对现有项目、拟建项目和预计日后兴建的项目的累计影响;就项目设计、评审和执行向受影响人士进行咨询;能源的有效生产、运送和使用;污染防治和废弃物最少化、污染(污水和废气)控制、固体和化学废物管理。

商业银行根据这些项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继续贷款提交、贷款审批或贷款发放。首先,判断项目或客户是否属于环境敏感型行业、项目选址是否处于环境敏感区域。环境敏感意味着部门产品、生产流程以及生产排放物实际或潜在地威胁环境。其次,将环境因素纳入评级指标体系,评估间接风险大小。商业银行应对环境风险可能导致客户生产中止、成本提高、环保资本支出增加、声誉受损、产品市场萎缩等情景预估,进而判断由此对客户偿债能力的影响。再次,加强信贷产品的风险定价。在信贷产品的风险定价时应充分考虑授信企业和项目与耗能、污染有关的授信风险,按照风险与收益相称的原则,合理确定节能减排授信定价。在确定风险调整后收益指标和分配经济资本时,应充分考虑高耗能、高污染行业中的企业和项目可能引发的各类风险影响。最后,审查抵押情况,规避直接风险。如果采取了土地或房地产抵押的担保方式,应深入分析地理位置、周边环境、复原能力等影响抵押物价值与变现难易程度的因素,综合考虑抵押土地或房产被污染的可能性与程度。

20_商业银行综合柜台业务实训范文四

时光如逝,岁月如梭,弹指一瞬间,20xx年已经成为历史,回首这不平凡的一年,有欢笑,有泪水,有成长,有不足,细细想来,感慨颇深,在新的一年缓缓开启时,有必要将自身去年一年的工作做一个简单总结,这样才能轻装上阵,在20xx年奋勇争先。

20xx年即将划上句号,在这一年还没有成为过去的时候,我们十分希望时间放慢脚步,让我们有充足的时间好好地梳理一下那些过往。从初出茅庐的青涩应届毕业生,到在银行工作的企业金融业务助理,这一个角色的转变使我渡过了成长的阵痛期,迎来了一个接一个的挑战,也对明天总是充满了期待。半年来,我在工作中紧跟步伐,紧紧地团结在以领导为核心的中央周围,基本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用智慧和汗水,用行动和效果体现出了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为本行的发展壮大贡献微薄之力。

通过向领导同事学习、向书本学习,我大致的了解了银行信贷业务知识。从人们需要借货开始,银行业的始祖们就营造出两个神,一个是父神叫信贷,一个是母神叫筹资。借货生成风险,筹资耗费成本,诚信为则,利息成桥,这种经营金钱的交易,演进升华,化为无数银行经营者的信仰。刚来到企金部门实习的时候,对公司业务和授信产品一知半解,通过半年的学习,我基本掌握了本行大部分授信产品的要素,能够通过跟客户交流,根据客户财务状况、担保状况和业务特点,为客户提出一些基本的建议和意见。本行的贷款产品名目繁多,我从基本的内部基本授信开始学起,写调查报告,办理授信项下业务,进行贷后检查,学会这些基本业务之后,我开始学习小企业易速贷,控货融资,中小企业私募债,非标债权投资等细化的业务。由于难以摆脱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金触工具,金融信贷政策具有波动性,银行时紧时松的信贷政策表现得特别充分。此外,在熟悉业务产品的同时,我积极学习本行信贷风险控制措施。债务人信用道德的缺失和法制环境不健全增添了信贷者的心理压力。有道是贷前生信心出手成忧心此刻论收益彼时成损失今日是憧憬明天现原形 。几乎使每一笔贷款都会经历一次心境的考验这些都说明成功来之不易。如果缺乏信贷经历就体会不到贷款出现风险后如负重荷的资任,触发不起收贷过程中忐忑不安的心跳也享受不到收回贷款之后的轻松 。只有真正经历过这一切,才得到信贷的发言权。只有在风险中行进的人才能真实感受市场之险恶真正领略金钱增值战之不易。这是寂静的战争,温和掩饰着角力平静暗藏着风云,平坦之下有陷阱信贷充满着智力、志力、心力的博弈。

其次,在工作过程中,认真学习、点滴积累,努力提高个人营销能力。作为一名准客户经理,其职责是服务好客户,一方面要熟悉自己的业务产品,明白自己能够给客户带来什么,另一方面,要明白客户要什么。客户经理作为全权代表银行与客户联系的“大使”,应积极主动并经常地与客户保持联系,发现客户的需求,引导客户的需求,并及时给予满足,为客户提供“一站式”服务。对现有的客户,客户经理要与之保持经常的联系,而对潜在的客户,则要积极地去开发过程中,在支行行长和各位领导同时的关心指导下,自己收获颇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在前三季度,在行长室及条线领导的带领下,我在坚持做好自身工作的同时,坚持学习我行的现行金融指导策略、政策和有关规章制度的要求,不断提升自己合规经营的行为,提高自身合规的操作意识;认真学习和贯彻上级的政策要求,在管理中求生存,在竞争中求发展。为此,我还制定了详细的学习计划,坚持每周学习最新的金融理论和某种特定产品的有关政策、文件,使理论水平、业务能力明显提高。做到了知识更新、业务更新,在办理客户业务的时候就能够准确把握该笔业务的难点及风险点,能够及时发现,尽早补齐,做到事半功倍。

四季度能有幸转入公司部学习对公业务的相关知识,对我来说十分感恩。由于之前两年的个金工作经验形成了一定的定性思维,在公司业务上存在很多不同之处,所以刚开始有些不适应,但是随着对公司业务的逐步了解,也能发现其中的规律。只不过公司业务是一项更为庞大,更为系统的工程,它所涉及的是一家银行的核心,创造的价值是银行的利润支柱,所以它的产品很丰富,业务操作更规范且全面。

在日常的工作中,我能从自身工作实际出发,坚持以客户的需求为中心,以良好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投入到业务发展当中去;以优质、高效的服务,面对客户;以诚恳的工作来回报领导对我的信任。

1、建立客户信息库,对企业所处的环境、自身的基本情况、其他同业的产品特点、行业的政策导向等信息加以收集、整理,建立和维护客户档案信息,以高效优质地工作。

2、建立与企业的良好个人关系,在同业竞争中,勤劳是一大杀伤性武器,很多的企业或者客户,如果能够经常看见你,会对你产生信任,很多业务也就愿意向你咨询或者办理。当我不是很忙的时候,一般会帮客户送送回单,多去单位了解情况,在现场了解把控风险的同时,能有效增进与企业管理者或财务人员的个人关系。

3、做好存款营销工作。在行长室和市场部的带领下,每到月底便是揽存大战,在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我们的任务是相当繁重的、责任也是相当大的。由于客户是商业银行发展的基础,所以在在挖掘客户源上狠下功失,才能确保任务的实现。我们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一是充分利用我行授信的优势,面向授信单位,以存贷比的要求做第一抓手,保证存贷比完全达标的同时,我们的存款任务也能够达成60%以上。二是争揽他行资金,面对众多的客户,我们不断跟企业联系,充分挖潜,一遍一遍地梳理潜在客户,瞄准单位找关系,全面出击。为我们的存款任务达成默默付出。个人觉得平常如果能够主动与客户建立一种良好的感情关系,形成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理念,想客户所想,急客户所急,让客户真正感受到我行优质服务的优越性,那么在关键时刻,客户是很愿意配合和支持我们的工作的。

4、积极开展贷款营销。在大公司团队中,我所做的事情主要以维护现有客户为主,但是在这过程中也会有新的项目可以营销,也可以对现有客户进行挖潜,提高授信额度,以此来提高新增贷款。

在金融行业从事客户经理岗位,接触的都是各行各业的成功人士,难免遇到形形色色的经济诱惑。有些客户为了能够将贷款早些做成,便会送礼,而有些客户便会以开发商的名义来给我施加压力,面对这些,觉得都必须从两方面来做,首先,自己一定要严于律己,洁身自好,保持一名优秀客户经理的本色,树立良好正直的形象,不被经济诱惑所动;另一方面,我们应该从我行实际政策出发,把控风险,耐心跟客户解释,如果风险超出我行政策范围,即便迫于发展压力,也是必须坚守原则不能动摇的,唯有这样,才能营造平安金融,我行才能健康持续快速的可持续发展下去。

客户经理是对外服务的窗口,是支行对外的形象。个人素质的高低直接就反映我行的服务水平,我清楚自身还有很多不足,比如遇到困难容易产生急躁情绪,综合协调能力有待提高,工作经验有待丰富,工作系统性不够强,产品知识面狭窄等等。今后我将努力做到以下几点,希望领导和同事们对我进行监督指导。

1、强化团队意识,树立集体观念。年底收官战的时候让我们团队的每一个人动容,虽然外面的天气很冷,虽然很多客户不是很配合,虽然有巨大的数字需要我们想办法去完成,但是当团队的每一个人都参与进来,都为了唯一的目标在拼尽全力的时候,那种不抛弃不放弃的精神让我很感动,也正是因为这样的精神存在,才让我们坚持到了最后,实现了完美的收官。

2、努力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客户服务质量。一位学者说:真正的优质服务是发自内心的自觉行为,而不是对规章条例的机械遵循。为此,作为公司业务的初学者,我应该花更多的时间去学习产品知识,业务技能,并不能因为接触时间短,就降低要求,必须努力在开门红期间完成自身素质的搭建,为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争创服务品牌,提升顾客满意度做好一切努力。

20_商业银行综合柜台业务实训范文五

摘要: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威胁银行体系的安全,也给整体经济运行制造了障碍,本文针对不良资产的成因进行分析,并寻求解决途径。

关键字:不良资产对策商业银行

自80年代末,我国的银行业一直为不良资产所困扰,大量的不良资产沉积且还在不断增长,不仅严重威胁银行体系的安全,也给整体经济运行制造了障碍,因此必须尽快寻求解决途径。

我国先后采取了各种办法来降低不良资产,主要有国家扶持方式、资产重组方式、打包出售、拍卖、招标等方式、债转股、资产证券化等,但这些处置方式在发挥作用的同时并存着许多不足有待于继续完善。

我们现在既要解决过去的已经形成的不良资产、也需要建立各种有效的制度和机制来防范出现新的不良资产。在处置过程中,应遵循标本兼治原则、政府主导原则、协调配合原则。对银行不良资产的最终处置,应当从增量、存量两个方面入手,不可偏废其一。

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成因十分复杂,概括起来主要包括制度性因素,宏观经济环境因素,微观经济主体因素,金融监管因素等几个方面。

1.1制度性因素

由于我国正处在经济转轨时期,所以制度性因素也就成为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的最主要根源。其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5

1.1.1国有商业银行的产权制度

国有银行的产权属于国家,而国家所有权实际上是通过政府来实现的,政府的社会职能又是通过中央政府各职能部门和地方各级政府来实现的。这就造就了两个结果,一方面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各自成为政府的职能部门,造成了国有商业银行资产的分割封闭局面,不利于资源的开放流动和合理配置,而且专业银行承担的社会职能过于专一,弱化了利润最大化的目标;另一方面,各政府部门对其所辖的国有银行机构具有合法干预的权力,使国有银行无法做到自主经营。

由于国有银行没有独立的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银行资产并没有与作为所有者国家的其他财产相分开,这不仅造成了作为国家所有者代表的政府对银行资产的直接支配,对银行经营的任意干预,而且国家作为所有者要对银行的经营负无限责任。这种以所有权的直接实现形式作为自然人产权制度,不仅造成了国有银行资产的分割与封闭,而且还会导致产权主体虚置,所有者权益受损的情况。因为,银行的资产没有明确的产权主体,任何国家职能部门都可以以所有者的身份来支配和侵占银行的财产。由于产权主体虚置,不可避免地造成国有资产的大量流失。

从实际情况看,虽然国有银行经过几年的商业化改革取得了一些成效,实现了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初步分离,国有银行的经营机制也有了明显转变。但这些都是浅层次的,国有银行的商业化改革并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一些重要的业务指标尚没有得到根本改善,甚至有所恶化;不良贷款有增无减,企业旧的债务问题还未找到解决的良方。

1.1.2银行资金财政化

所谓“银行资金财政化”是指:银行的资金被用于财政性用途,从而使信贷资金运动实际遵循的不是借贷资金的运作规律,而是财政资金的运作规律及特征,使银行资金徒具贷款之名、行财政拨款之实。

正是由于银行资金财政化,带来了国有商业银行的巨额不良资产。首先,国有企业债务累累,陷入危机。我国国有企业在向现代企业制度转轨过程中遇到的最大难题,就是缺乏市场竞争力,利润的实现存在困难,而信贷资金的虚拟的扩张性(银行可以创造货币信用)和企业取得贷款的轻易性(资金是供给制)相结合,又助长了企业的盲目借贷和过度负债。过度的负债不仅没有改善国有企业经营状况,反而使之陷入亏损和债务的泥潭难以自拔。同时,国有银行承受了财政和企业转嫁的双重困难,不良贷款比例过高、经营陷入困境。由于银行资金财政化,银行贷款的投向和运动背离了信贷资金本性的规律,贷款失去了信贷资金回流生息的能力。当银行信贷资金的这种回流不畅积累到一定量或一定程度时,就会以大量贷款呆、坏帐表现方式出来,导致银行由于缺乏流动性而陷入经营亏损和流动性缺失的风险中。

1.2宏观经济环境因素

1.2.1泡沫经济

1992年和1993年中国经济的高速增长,产生了严重的泡沫经济。作为经济主体的银行和企业尚未形成有效的内部约束机制,由此产生了大量的银行不良资产。其产生机理是:泡沫经济主要表现为房地产和股票价格的高涨,而拉动房地产和股票价格的高涨的主要资金最终来源于银行信贷,经济高涨起伏随着银行信贷规模的膨胀。当泡沫破灭时,股市的资产就会大幅度缩水,但银行负债不变,因此导致资产小于负债,形成银行不良资产。

1.2.2经济周期的波动

1978年改革以来,我国的经济增长方主要是外延扩大再生产,其结果虽然使我国的经济规模迅速扩大,但也出现了许多问题,主要是由于单纯追求高速度,出现了“经济过热”和高通货膨胀率,并导致重复建设、资源配置不合理和生产效率的低下。由于不顾客观条件的约束,盲目追求高速度,最后不得不被迫紧缩,造成经济增长的大幅度波动。

在经济繁荣时期,国家集中扩大基建投资,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只能依靠银行扩大信贷投放,一些企业盲目扩大投资项目造成重复建设,利润下降,占压了大量银行贷款。国有企业过度依赖银行贷款,造成了银行信贷扩张而银行信贷质量的下降,增加了通货膨胀的压力。而国家为抑制通货膨胀,采取了宏观经济措施,减少投资和提高利率,企业生产受到影响,甚至出现大面积亏损,导致银行的不良贷款急剧扩大,不得以增发货币来维持运转,从而推动了新一轮的通货膨胀,加剧了银行贷款规模的扩张,为不良贷款的大量沉淀创造了条件。

1.3微观经济主体因素

1.3.1银行的经营

改革开放以前,银行采取高度集中的管理方法,成为国家管理机关和经济核算的组织,其作用局限于三大中心,即信贷中心,结算中心和现金出纳中心,并实行“统存统贷”、“统收统支”的信贷资金管理办法。改革以后,四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的经营方针和管理办法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其业务也开始交叉,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在经营管理方式上仍存在较大缺陷。国有银行仍沿袭国家机关管理体制、未能建立起现代金融机构的内部治理结构,内部约束和激励机制,造成经营成本过高和管理效率低下,并对不良贷款的形成产生较大的影响。

第一,银行按行政区划设置机构,不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由于国有商业银行机构设置的行政色彩,各分支机构的资金来源和运用被局限在所在行政区域国有经济的即有格局之内。由于银行的分支机构是当代社会组织系统的一个重要组成单元,地方政府为了社会安定和当地经济发展,往往干预银行贷款的发放,维持长期处于亏损的国有企业,使银行不良债权迅速增加。

第二,银行超额贷款,加大了贷款的风险。改革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主要依靠银行的贷款来维系。由于银行过度追求信贷的扩张,超过了自身的承受能力,在信贷软约束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大了贷款风险。

第三,信贷约束软化严重,贷款质量下降。长期以来,国有商业银行承担了大量的政策性贷款。此外,由于国有商业银行处于垄断地位和掌握全国大部分的信贷业务,其主要贷款对象是国有企业,而国有企业经营机制没有根本转变,使国有商业银行一时难以从资金供给制的状态解脱出来,造成信贷约束软化,贷款质量下降。

第四,银行没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和严格的贷款管理制度,使贷款周转缓慢、风险加大,国有商业银行在扩大机构和规模的同时,没有建立起现代的内部治理结构、内部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没有建立起真正的统一法人管理体制和严格的贷款管理制度,从而导致经营效率低下,使贷款周转缓慢,回收困难。

1.3.2国有企业的效益

国有企业机制尚未彻底转换,现代企业制度尚未真正建立。而国有企业经济效益低下是银行不良信贷资产产生的直接原因。(由于国有企业问题不是本文的研究对象,所以不加论述)

1.4金融监管因素

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促进金融业健康发展方面负有重要责任。但由于监管体制缺陷和经验不足等原因,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央行仅仅侧重于金融机构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培育,对金融监管的力度不够。中央银行组织体系是按行政区划层层设置分支机构,这种体制使人民银行分支行履行监管职能方面受地方政府和部门的干预见较为严重,具体表现在要求本地区多设机构和放宽信贷、利率的管理。中央银行自身也以自办或对外投资的形式组建了许多金融机构,使中央银行在查处这些机构的违规行为时,难以实现必要的纠正和制裁。中央银行各监管部门的职能,由于缺乏界定和协调,造成一些监管职能的重复和遗漏,使监管效率低。此外,中央银行在监管中,存在着对机构市场准入要求不严,日常监管不及时且缺乏连续性和全面性,只注重合规性的监管,不注重风险监管等倾向。由于中央银行监管不力,使金融机构不能及时纠正内部控制薄弱,贷款管理不严和违规经营等问题、造成不良贷款不断积累和发展。

我国商业银行高比例的不良资产严重制约着其经营和发展,潜伏着巨大的金融风险。为解决这一问题,我国先后采取了各种办法来降低不良资产,我们有必要对这些处置方式进行分析,以便为创新处置方式提供参照。

2.1国家扶持方式

国家采取直接或间接的方式向银行注资,提高其资本金水平,并降低不良资产。主要方式有两种,其一是增加资本金的“输血”方式,即财政注资;其二是削减不良资产的“换血”方式,即剥离不良资产。

我国曾对银行系统进行了两次注资:1998年财政部发行2700亿元特别国债,补充国有商业银行资本金;1999年四大银行向资产管理公司(amc)剥离了14000亿不良资产,财政部为每家资产管理公司提供100亿元开办费。但问题并没有解决,不久,四大银行的不良资产继续上升,又接近20000亿元。随后不久,国务院注入450亿美元外汇储备,补充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的资本金。财政注资方式的资金来源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发行国债,而目前国债销售很不理想,再次发行特别国债有一定难度。况且由于国家财政的财力有限,很难持续向银行大量注资。

再来看看资产管理公司。截至20_年3月份,四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共累计处置不良资产6885.5亿元,累计回收现金1408.9亿元,占处置不良资产的20.46%,具体数据见下表7:

应该看到,在处置的过程中,不良资产损失率过高,并且已处置的部分多为不良资产中较好的资产,可以预见不良资产的现金回收率将呈下降趋势。而更大的难题在于损失分担问题仍没有解决,可以想见,剩余的不良资产当中,有相当部分还要由财政买单。

可见,剥离不良资产实际上只是使风险承受的主体转移,并不意味着风险的消失,因此只能将其作为权宜之计。

2.2资产重组方式

所谓资产重组是指对有银行贷款的企业,在进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兼并、承包、分立、合资经营、拍卖、出售、租赁等涉及债权债务的产权变动与经营方式调整时,以资产重组为基础,以银行债权人为主导、以改制企业为对象,通过有效的形式,对银行债权的重新转移组合。

理论上来说,优质企业对劣质企业进行收购兼并等形式的资产重组也可以化解部分不良资产。但实际上,国有企业重组大多是由政府撮合,政府作为资产所有者,指定买卖双方,并倾向于把亏损严重,改造前景不好的企业推向市场,但又不愿"低价甩卖",使得产权交易市场冷清,这样的“拉郎配”有可能使效益好的企业背上包袱,为不良资产的处置增加新的障碍。

2.3打包出售、拍卖、招标等方式

这类方式的最大好处在于能够迅速减少不良资产存量,获得一部分现金,从而可以继续盘活和处置不良资产。由于它们具有适用范围广、对象条件要求低、处置的配套环境比较完善等优势,所以目前得到了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的广泛采用。

但是,这类方式也存在着一些缺陷:定价高了会使不良资产"烂"在银行或资产管理公司手中;定价低了又会导致国有资产流失,影响不良资产回收价值最大化的实现。其次,处置损失比较严重,并且是一次性处置,银行对不良资产后续收益不再享有分配权。同时,拍卖、出售等方式都不可避免的会造成企业的破产或导致新企业为取得效益而减员增效,这部分职工的下岗分流就成为增加的社会成本,使得银行和资产管理公司在处置不良资产时的现金回收至多不超过50%。

2.4债转股

债转股是指把对国有企业的债权转变为股权,也就是把商业银行原来对符合条件的国有企业的债权,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成为实施债转股企业的股东,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参与公司重大事务的决策。从而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之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或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

债转股作为中国一项重大经济政策,肩负着盘活国有商业银行不良资产和促进国有企业摆脱困境的两大重要使命,从银行的角度来看在剥离了不良贷款和债转股后,增加了银行资产的流动性,使银行贷款的安全性得到保障,信贷规模得到更加有效的配置,银行也将增强盈利能力;从企业的角度来看:通过实施债转股使债务变成了资本金,免去了大笔还本付息的费用,减轻了企业的财务负担,降低了企业的资产负债率,使企业财务状况得到改善,这不仅有助于企业摆脱现实困境,更有利于其转换经营机制,加快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促进长远发展。债转股实质上是对政府、银行、国企、资产管理公司四方利益的调整。

我国债转股的具体做法是由资产管理公司收购部分国有商业银行对国有企业的不良债权并转换为股权,其中国企成为股份公司,资产管理公司作为股东享有相应的权益但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资产管理公司作为阶段性股东,不参与持续经营并将尽快退出。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历史包袱,使银行和企业的处境都得到很大改善。

但是,债转股也存在一定的局限。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点:首先,债转股依然存在风险。债转股是破解一些国企与银行双重困局的好办法,但债转股本身并没有化解掉己经存在的风险,而是将原来银行与企业所承担的风险全都转移到了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身上。因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运作效果如何,才是债转股能否成功、银行与企业能否走出困境的关键所在。

其次,债转股适用范围小,运作空间受限。按照国家经贸委有关规定,实施债转股企业应具有以下5个标准:第一,产品适销对路质量符合要求,有市场竞争力。第二,工艺装备为国内、国际先进水平,生产符合环保要求。第三,管理水平较高,债务较清楚,财务行为规范。第四,企业领导班子强,董事长、总经理善于经营管理。第五,转换经营机制的方案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各项改革措施有力,减员增效、下岗分流的任务落实并得到地方政府确认。显然,符合上述标准的企业很少,债转股只能解决不良资产中的一小部分。而债转股之后资产的盘活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退出,都离不开资本市场。然而,我国资本市场容量小,市场参与者理性程度低,制度不够健全,以及专业人才的缺乏,使得我国债转股的运作空间大大受到限制,没有一个发展成熟的资本市场相配合,债转股难以"孤军前进"。

最后,债转股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国企的困难。国企困难是长期的历史、体制、人员结构等多方面原因造成的,高负债率只是国企困难的一种表现,而非根本原因。国企不能脱困的关键是还没能建立起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

从目前国企改革的进展来看,众多国企很可能是指望用债转股来甩掉包袱,而企业改革却被忽略了。债转股在操作难度上颇大,涉及到如何甄选企业,如何考察申请企业的各项条件,包括企业竞争能力、管理水平、债权债务、经营者能力等。不过,这些条件都是可以被“操作”出来的。因此,如果大多数国企带着“卸包袱”的想法对待债转股,而不是把它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机制联系起来,即便转股之后,企业仍然没有生命力。

2.5资产证券化

资产证券化(assetbackedsecuritization,"abs"),是将缺乏流动性,但能够产生稳定、可预见的现金流收入的资产,转换成在金融市场上可以出售和流通的证券的行为。它包括两方面含义:1、使银行贷款债权转移的流动性提高;2.金融机构将其信贷资产或其他流动性较差的资产,按照一定的标准整理成新的资产组合,并以新的资产组合作为担保,发行证券筹资,把呆滞的资产变活。

资产证券化将相对不流动的资产转换为市场可售证券,提高了资产流动性,提供了新的融资来源。而且资产证券化能够将银行资产负债表上的信贷资产由表内移至表外,从而提高银行资产的流动性和盈利性,一直以来被视为解决不良资产的最佳途径。

然而,目前abs在我国的运用却存在着多种障碍:首先,不良资产证券化具有严格的前提条件,只有那些批量大、标准化、专业化、流动性强的可预见未来收入的不良贷款(例如住房抵押贷款)才易于被证券化。而工商业贷款由于其用途、期限和利率各不相同,偿还的现金流存在不均匀的特点,难以证券化,但我国商业银行的不良资产大都是工商业贷款,所以进行证券化的难度较大。其次,证券市场不发达制约着abs的发展。abs的收益和风险的组合由中介机构的合理设计来确定,而投资者十分看重的流动性却需要发达的证券市场来支持。第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健全。资产证券化中如spv的特殊法律地位、发起人向spv“真实销售”资产的标准等都需要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立。但现行的法律并未对其做出规定,加之信用评级体系也急需建立和完善,目前在我国实施abs的条件还不成熟。

综上看出,这些处置方式在发挥作用的同时存在着许多不足,还有待于继续完善。

20_商业银行综合柜台业务实训范文六

一、近年来,我国的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然而生态环境也不断受到环境污染的严峻挑战。一系列环境污染事件,敲响了环境治理的警钟,保护生态环境和可持续发展逐渐成为人们的共识。与此同时,在我国金融界也出现了绿色信贷的意识与行动,绿色信贷为社会各界所关注。推行绿色信贷无疑对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我国商业银行在践行绿色信贷的道路上尚有诸多荆棘,涉及商业银行商业利益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冲突、银政企三方的“利益同谋”、企业的违约成本过低及企业的信息不对称等诸方面。

二、商业银行商业利益与履行社会责任的冲突

绿色信贷的理念已经暗示了商业银行应尽的社会责任。但是,随着我国商业银行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实现效益最大化成为其主要动机之一,即商业银行是逐利的。很显然,商业银行在追求商业利益时难以兼顾社会责任。在目前政策和盈利环境下,虽然对“两高”行业的贷款已经被谨慎投放,但是贷款余额依然占据了商业银行信贷的相当比例。银监会的调查显示,截至20_年3月末,五大行(工、农、中、建、交)发放的“两高”行业贷款余额达13,326.39亿元,占五行全部贷款余额的11%。正因为商业银行是逐利的,所以它不得不去做这些大项目,否则就是哪家银行执行政策越彻底,其客户资源、市场份额流失越快,其受到的损失越大。如此一来,我们一味地责备商业银行助纣为虐造成了“高能耗、高污染”行业的膨胀和大规模的扩张无疑显得有失公允。另外,各银行均实行分行制,管理链条较长,且绩效考核体系以经济指标为主,并未将环保绩效纳入其中,因而不排除一些分行为了完成考核指标而无视总行关于实施绿色信贷要求的可能。20_年二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就显示,截至6月末,投向高耗能行业的中长期贷款占比为12.1%,六大主要高耗能行业累计完成投资额同比增长24.1%,均呈逐季加快趋势。

笔者认为,要扭转此局势,一方面必须对商业银行的信贷提供一个出口。现在除了限制商业银行的信贷行为,也要引导和鼓励新的资金投向,这比堵住商业银行信贷规模扩张可能更有效果。这一方面必须由国家的产业政策提供支持,尤其对那些有利于环保的大项目(如风力发电、垃圾发电),除了在信贷上给予支持,国家还应该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如减免税收、财政贴息等财政政策,以调动并确保商业银行推行绿色信贷的积极性。另外,给予创新型的、技术自主革新的商业项目支持,因为之所以造成现在这么严重的污染,除了企业趋利的原因以外,还在于处理成本太高,或者技术水平太低,所以导致了许多企业在这一方面不作为了,因此要鼓励商业银行在这一方面给予信贷支持;另一方面银行业内部必须建立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为商业银行各分支机构实施绿色信贷提供动力。在这方面,不仅要有对商业银行违规向环境违法项目贷款的行为实行责任追究和处罚的措施,而且还要有对切实执行“绿色信贷”成效显著的商业银行实行奖励政策。

三、银政企三方的“利益同谋”问题

改革开放以来,地方政府始终存在很强的地方保护主义色彩,采取多种方式争夺银行的信贷资源。那些污染大户往往是纳税大户,是当地政府的经济支柱,地方政府为了完成上级考核指标、提升政绩,会千方百计地保住企业。据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数据,20_~20_年期间,由于地方政府的纵容和袒护,全国7,000宗环保违法案件仅有500件得到处理,仅为全部案件的0.71%。地方银行把压力转移到银行上,而地方银行与政府之间的特殊利益关联,往往会使得银行陷入左右为难的境地。何况,银行尤其是国有大中型银行,往往也背负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宏观政策负担,以及“多贷增效”的企业盈利性目标。不少污染企业的利润产值并不低,还贷及时,还有地方政府做风险担保,符合银行信贷追求“大客户、高信贷”的利润导向性。故逐利动机驱使得银行只看重信贷结果而不看其过程。因此,绿色信贷单纯依赖于银行自律是不够的,我国中央政府有必要将环保指标纳入地方官员的绩效考核指标体系,或是加大环保指标在地方政府绩效考核指标中的比重,并以立法或规定等形式隔绝地方政府对商业银行经营行为的干预。以人大审核为首的财政监管,对地方“污染政绩”的经济约束是最硬的,银行信贷的约束则软得多。

四、企业的违约成本问题

长期以来,企业放任污染,对我们的生存环境造成了严重污染,尽管有观点认为这是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带来的必然反应,但其根源还在于政策的不规范、不合理。企业放任污染攀利,只承担了自己企业内部的成本,没有承担由于外部不经济而给社会造成的负面影响,即社会成本。企业没有因污染环境而受到相应程度的惩罚,即违约成本过少。现行法律允许环保部门对污染企业罚款的额度只有10万元,这样的处罚与企业偷排结余的成本相比是杯水车薪。在这方面,我们不仅要加重惩罚力度,加大违规违法成本,还应该提倡企业的社会责任,从经济上、环境上、形象上、政治上等多个角度加以分析。只有企业意识到违规成本高昂到承受不起的情况下,我们的政策才能体现出效果。再者,过去我们的政策引导不够,好的典型支持不够,没有起到示范和推广的作用。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应让那些尽到绿色责任的企业,取得良好的社会形象和长期的经济效益,唯此社会上才会形成这样一种自发的、内在的治污动力、技改热情、环保趋势。但是,现在的情况恰好相反,因为电力、能源等行业能够带来暴利,导致我们大规模的资本进入和项目上马,企业由于有原始的冲动,赚钱效应促使它就往这个方向走。只有看到了做治污或者风能发电等这样一些好的、有利于社会的项目的前景,他才能选择这些项目。

五、企业环保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20_年上半年,国家环保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曾就“共享企业环保信息”联合发布文件,把企业环保信息纳入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形成了更为完整的环境信息系统。银行可以多方面了解企业环境方面的信息,从而提高银行抵御风险的能力;还可以向环境方面的专家学者进行咨询,根据企业的行业特征,客观分析企业的环境信息,了解企业有可能存在的环境风险。但是,由于企业认识到环境信息影响着其是否能够得到银行贷款,因此企业就有可能隐瞒真实信息,提供虚假信息,或只提供有利于自己的信息,那么银行获取的信息就不充分,也即存在着信息不对称。因此,银行在向企业发放贷款时,要始终坚持“三位一体”,即贷前检查、贷时审查和贷后检查管理。银行要随时对已经发放的贷款进行跟踪,掌握贷款的去向和用途,检查企业对贷款的使用情况,监督企业是否专款专用。比如,企业在申请贷款时,说明贷款将用在环保项目上,贷款发放后,企业是否真正把贷款用在了环保项目上,银行要进行跟踪检查,等等。

20_商业银行综合柜台业务实训范文七

第一条 为规范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活动,保护客户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设立的商业银行,适用本办法有关规定。

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批准设立的其他银行业金融机构,适用本办法有关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商业银行服务,是指商业银行向客户提供的各类服务。本办法所称客户,是指商业银行的服务对象,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服务价格,是指商业银行提供服务时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 商业银行服务价格行为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监管规定,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

第五条 商业银行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的服务价格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充分披露服务价格信息,保障客户获得服务价格信息和自主选择服务的权利。

第六条 根据服务的性质、特点和市场竞争状况,商业银行服务价格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七条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办法的规定对商业银行服务价格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20_商业银行综合柜台业务实训范文八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商业银行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因急需资金,以出质人个人储蓄存款/国债为质押向商业银行申请贷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用途:贷款人同意贷给借款人个人贷款,借款人取得借款主要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质押率:___________.

第三条借款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放款日期以贷款借据为准,还款日如遇银行节假日,则相应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第四条借款利率:_______月利率:________%,按日计息,按月结息,在借款期限内如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期限未超过一年的合同利率不变;贷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次年______月______日调整利率,上下浮动的比例不变。

第五条质押担保

1.质物

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凭证编号:__________________

金额利率: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日:____________________

到期日:____________________

质物合计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2.出质人自愿以其处分权的上述财产作为本合同载明借款的质物,出质给贷款人;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诉讼费、律师代理费、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

3.质物移交时间为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4.当质物出现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时,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借款人不提供的,贷款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前归还剩余贷款本金和利息,或处置质物,所得价款用于提前清偿担保的债权。

5.质押的撤销。借款人向贷款人还清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后,贷款人将质物退还出质人。对已办理质押登记手续的,由贷款人、出质人向登记部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第六条借款归还

1.借款期一年(含一年)的,实行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利随本清。

2.借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偿还,以方式还本付息。

3.提前还款:借款人若要提前还款,须提前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向贷款人提出申请。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借款人可以提前还贷,贷款利息按合同约定的利率和实际使用天数计算。

4.逾期还款: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按期归还贷款,即为贷款逾期。对逾期贷款,贷款人将自逾期之日起按约定利率加收50%罚息。逾期超过一个月时,出质人授权贷款人无征求借款人和出质人的意见,由贷款人主动将本合同约定的质物按序号由小到大顺序变现,以归还贷款人的贷款本息及罚息,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借款人和出质人负责。

第七条贷款人义务

1.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借款足额提供给借款人。

2.妥善保管质物。

3.当本合同项下的质押关系解除后,贷款人须将质物返还给借款人、出质人。

第八条借款人义务

1.按时足额还本付息。

2.在贷款人处开立存款账户或办理银行卡,并授权贷款人可从该账户或银行卡划付与借款有关的款项。

3.所借款项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不得挪作他用,并随时接受贷款人对其借款使用情况的检查。

4.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第九条出质人义务

1.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将质物移交贷款人保管。

2.需要办理质押登记的,到有关登记机关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3.在变更通讯地址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

第十条出质人声明

1.质物即质押的存款/国债为合法取得,出质人有权独立处置,否则,出质人将对本合同约定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并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2.本合同约定的质押担保是不可撤销的,只要上述贷款本金利息及所有费用尚未还清,质押担保将继续有效。

3.贷款人对质押担保所享有的权益不会因为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删除而受任何影响。

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质物发生转期,则转期后的质物即自动替代已作质押的质物。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出质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使用、变现、转让质物。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分质物:

1.逾期超过一个月的;

2.本合同贷款总期限届满,但借款人尚有欠款未还的;

3.借款人在借款期内死亡、失踪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后无继承人或遗赠人;

4.借款人的继承人或遗赠人拒绝履行偿还贷款本息义务;

5.质物价值明显减少且借款人不提供相应担保的;

6.借款人或出质人不遵守本合同其他条款的;

7.处分质物所得价款除支付处分质物所需的费用外,优先用于清偿贷款人贷款本息及逾期利息等,如处理后有余款,贷款人将其退还出质人;如不足以清偿,贷款人对借款人有追索权,直至还清全部贷款本息。

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的变更,须经贷款人、借款人、出质人三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签订变更协议。

2.借款人如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应事先取得借款人、出质人的书面同意,其转让行为在受让方和借款人、出质人重新签订借款合同后生生效。本合同同时终止。

第十三条适用法律及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各方协商解决;若通过诉讼解决的,由贷款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在协商或诉讼期间,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应继续履行。

第十四条其他事项

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或出质人变更住所、法定名称,应在变更后三天内通知贷款人。否则,贷款人以原法定名称向原住所发送的有关文件,视同送达。

第十五条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依法设定质押权、质物交付贷款人后生效,至贷款本息及其他费用全部还清时终止。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提示

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出质人对本合同全部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在签署本合同时,各方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无异义,并对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贷款人:_________________(盖章)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指印)

出质人:_________________(指印)

_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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