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访维稳工作会心得及收获一
以党的“十x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稳定为原则,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严格防控各类信访突发事件的发生。处置群众上访,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与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积极采取措施做好群众的疏导化解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为我镇的经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营造一个良好的政治氛围。桥头镇内信访维稳处置应急处理工作,由综治维稳信访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可以随时调集有关人员及交通工具,用于处理各类信访突发事件,各专职人员必须全力支持和配合。
本预案适用于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赴省进京上访等重大信访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处理。
本预案所指群体性上访事件,主要包括:到各级信访接待场所集体上访,达到预警人数的;因信访突出问题到重点地区聚集、堵塞交通等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
1、坚持事前预防与事后应急相结合原则。
2、坚持依法管理、分级控制的原则。严格按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对突发事件的预警、控制进行管理和处置,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态发展。
3、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
4、坚持内紧外松、内外有别的原则。对内要及时做好正面教育疏导工作,尽最大努力化解矛盾;对外要严格控制宣传报道范围,统一宣传口径,以免事态的进一步扩大。
5、对突发性群体上访事件,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快不宜慢、宜缓不宜激的原则。讲究策略,注意方式,正确做好上访事件现场处理工作。
处置工作要做到及时、妥善、有效,宜散不宜结、宜疏不宜堵、宜劝不宜激,力求做到思想重视,沉着应对,措施得力,处理得当。
1、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提高对做好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凡是涉及信访的工作,必须在第一时间作出反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镇维稳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安排。
2、做好排查走访工作,定期分析群众思想动态。要查找辖区内已知以及未知信访因素,制定措施,堵塞漏洞。特别是要做好特殊人员、群体的跟踪调查,及时掌握情况,高度警觉,早发现、早渗透、早报告、早化解,把问题消灭在萌芽中。
3、始终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对群众中出现的一些不利于信访的话和事,要及时进行正确引导,引导群众把主要精力放在生产、生活和发展上来。
4、做实、做细群众的思想工作。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关心群众生活,重视群众的利益问题,特别是要关心弱势群体的生活,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要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切实化解矛盾,扎实有效地做好信访工作,确保国家及省市区重大活动期间“零进京、不去省、无集访”的目标圆满实现,全镇和谐稳定。
5、突出重点,严密防范。
(1)、由各村负责控制住可能上访的重点人员,防止重点人进行串联、流动、搞煽动,保证不发生集体上访事件。
(2)、派出所组织干警,与其他协调人员密切配合,全天候准备,随时处理应急情况。
(3)、特殊时期每天由镇稳定工作领导小组派人到火车站、客运站和区政府门前守候,如发现本镇人员上访,则立即做工作,并负责带回。
(4)、如发生越级上访事件,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将上访人员接回,减少政治影响。
6、接访和应急值班工作要考虑属地和个人体力精力,轮流值班。镇村干部如接到接访、值班任务,除有特殊情况请假外,不得推诿,更不得拒绝执行。
(一)实行协调小组统一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各司其职,积极配合的原则。对牵涉有关职能部门的事件,由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出面做好工作。对牵涉到多个职能部门的事件,由协调小组统一协调,提出明确要求,分工负责及时妥善处理。
(二)实施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如发生突发性、大规模或异常性群众上访事件,协调小组领导以及各相关单位的负责同志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迅速赶到现场协助处理。
2、谁主管、谁负责。根据突发性事件的性质和群众诉求的类别,按照责任分工的原则,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迅速赶到现场做群众的疏导教育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三)分等级处置原则。根据群众上访的目的地分为协助上级处置及本镇处置。根据现场需要,协调小组领导、事发村主要领导要亲临现场协助处置。
1、协助上级处置分为进京、到省上访及到泰州市、姜堰区上访两种情况。
(1)若发生群众进京到省上访的,由镇党委主要领导负总责,成立工作组,统一协调处理。
(2)若群众到泰州市、姜堰区上访,有过激行为,并有上访群众滞留、静坐xx的,由镇党委分管政法领导负总责,成立工作组,协调相关部门处理。
2、本镇处置。若群众到镇上访,出现过激行为或有缠访、闹访行为的,由镇分管政法工作的领导负总责,成立工作组,统一协调处理。
发生信访突发事件时,领导小组成员必须到现场亲自指挥,相关工作人员按其工作职责及时开展工作。同时,领导小组立即采取对策,组织力量,采取可行性方式来应对事态的发展,要组织工作人员全程跟踪上访人的行动,开展引导、疏导、教育、劝阻工作。
(一)必须坚持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妥善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又要坚持依法办事,准确运用政策法规,采取果断措施迅速处置,防止事态的扩大和蔓延。
(二)要高度重视信访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接到通知后,村、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应立即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迅速开展工作,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搪塞。
1、各村信访工作责任人(村干部)接报后,立即向镇信访办通报情况,并启动应急预案。
2、应急状态启动后,维稳领导小组安排人员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从三个方面开展工作:
(1)事态控制:制定现场应急方案,并进行上报和组织实施,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现场工作进展情况。
(2)教育引导:了解上访人员提出的主要问题,并进行对话,做好解释疏导工作。
(3)协调联络:通知上访人员亲属赴现场进行劝导,动员家人参与做好思想教育工作。
3、直至突发事件切实消除后,维稳领导小组安排好相关工作方可离开现场。
1、由综治办、信访工作人员向信访人宣传《信访条例》和有关规定,对信访人违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经教育后改正的对其正常的上访要求按职责范围予以受理。
2、对非正常上访行为,经信访工作人员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将其带离接待场所,或者通知监护人员将其带回。
3、将事件的整体情况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上报镇综治办。
信访维稳应急工作由桥头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长由党委书记俞扬祖、镇长蒋金荣担任,副组长由政法委书记杨红明担任。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对本镇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协调作战,共同完成应急处置任务。
桥头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桥头镇处置群众上访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组长由政法委书记杨红明兼任,成员由镇信访办、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及镇机关相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协调小组办公室主任由信访办主任杨和根担任。协调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1、组织协调处理突发性、大规模或异常性群众到各级政府上访的处置工作,及时对群体性上访突出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及时向镇党委、镇政府请示报告并予以实施。
2、组建应急处置队伍,组织实施培训,督促做好信访突发事件的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
3、按照区信访局要求,发布和解除应急通知,组织镇内信访应急处置队伍应急救援行动,现场紧急处置突发事故,必要时请有关方面支持;
4、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一协调;
5、组织力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
6、发生突发事件时,为领导提供信息、通信、预案等,保证正常运转;
7、对因工作不力而引发事件的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8、加强对辖区内重点人员的稳控工作。
9、做好事件的善后处理工作;
镇处置协调小组下设应急处置组和后勤保障组。
(一)应急处置组。组长由信访办主任杨和根担任,成员由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职能科室、事发村相关负责同志组成,必要时抽调机关干部参加。其工作要求:
1、应急待命期间,应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接到应急通知后做到白天15分钟、晚上半小时内在镇指定地点集合,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上访群众的疏导化解工作,引导上访群众到接访室反映有关问题。
2、劝导上访群众到指定的场所,做好上访群众的接待、登记、代表选派工作。
3、通知相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到现场协助处理,按各自的职责做上访群众的解释说服工作。
4、及时做好信息的收集、反馈工作,了解情况,掌握动态,及时报告,让领导掌握全局。
5、认真研究分析上访群众反映的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置意见和建议给领导决策参考。
6、组织和主持召开与上访群众代表的协调会,倾听上访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稳定上访者的情绪。
7、做好协调会的记录及整理,将协调会的情况汇总后报送给镇领导阅批,将镇领导的批示传达到相关部门,并做好跟踪落实工作。
(二)后勤保障组。组长由丁秀华同志担任,组员由镇财政所、党镇办公室人员组成。其工作要求是:
1、协助维持接访室和现场秩序,劝导上访群众到指定地点聚集,及时掌握上访群众的动态,随时将有关情况向协调小组领导报告。
2、做好上访群众的送返工作,联系相关部门落实运送上访群众的车辆(如确实有必要),协助动员上访群众返回当地。
3、妥善安排工作人员的食宿、交通等后勤工作,准备必要的急救药物,保证资金支持。
出现群体性上访事件时,应立即启动本预案,决不允许出现延误失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决不允许简单地将人员带回后层层移交,一交了事;决不允许打击报复,激化矛盾。对因工作失职造成群体性上访事件的,或因不及时到位、处置不力,或善后工作没有跟上,造成群众长时间滞留带来不良影响的,由镇党委研究提出处理意见,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最新信访维稳工作会心得及收获二
为了确保渡头塘教师群体(离退休教师、幼儿教师、原民办教师、在职教师)在特护期间的稳定,杜绝赴省、京上访事件的发生、确保特护期间上访率为零,特制定次方案。
组长:欧xx
副组长:李xx
成员:xx
1、由渡头塘镇夕阳红活动中心进行自治,具体由信访维稳联系人经常联络,将中心学校及上级有关精神及时传达给全体离退休教师。联系人同时将离退休教师的情况及时反馈给中心学校。离退休教师信访维稳工作联络员:娄底、石井方向:聂xx
2、实行离退休教师学校包保制度。离退休教师由原工作所在学校具体负责,学校校长为包保人。
3、重点对象实行重点监控,由中心学校主要领导实行一一监控到位。
幼儿园由主管幼儿教育、成人教育的副校长廖汉才同志负责。学前班幼儿教师由学校所在地小学校长监管。
渡头塘原民办教师群体总体稳定。重点监控对象为三元村易国兵。对易国兵中心学校和渡头塘镇人民政府密切配合实行24小时盯控,具体盯控人为增加联校教师易正阳,责任人为增加联校校长易庆英;渡头塘镇三元村村长易思谷、责任人渡头塘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颜建树。
3.3——3.7:廖xx
3.8——3.12:李xx
3.13——3.17:聂xx
3.18——3.23:罗xx
校长欧阳青天全程值班。
最新信访维稳工作会心得及收获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有关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全面适应新时代信访工作的“新情况、新变化、新形式”,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积极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习近平***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带着为民的深厚感情和责任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在新的起点上为实现神山镇高质量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落实“三个到位”,实现“四个确保”:
1、畅通信访维稳渠道工作到位,确保不因信访工作引发进京赴省到市涉法涉访事件出现。
2、排查调处措施到位,努力将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全镇范围内不出现民转刑案件、群体性、重大刑事案件发生。
3、将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队伍培训到位,全面提升该队伍建设的专业素质,确保矛盾纠纷参调率达98%以上,成功率达98%以上。
4、创新新形势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用和谐的理念处理各种实际问题,切实把各类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群众满意率达96%以上。
三、主要措施
(一)健全矛盾纠纷排查机制
(1)村综治(调委会)主任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及时了解本辖区内矛盾纠纷发生动态情况,掌握其不稳定因素,特别要熟悉因突发事件引起的群众纠纷,全面掌握不稳定因素。
(2)严格实行村调委会一周一排查,镇信访维稳中心两周一排查制度。由镇分管领导主持每月召开一次调解工作研判例会,通过例会汇总矛盾纠纷排查情况,沟通调处信息,交流调处经验,协调解决矛盾纠纷调处中的实际问题。将排查出来的各种问题,由镇综治维稳中心及时登记汇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遇到复杂的矛盾纠纷要以书面形式按时上报。
(二)构建矛盾纠纷调处网络
按照“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原则,做到“七纵四横”。即:“四横”到边,从村到镇实行“七级”“调防员”制度,从“一级”到“七级”分别是村综治(调委会)主任、村主要领导、驻村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分管第一责任人、相关单位责任人、镇主要领导。将村综治(调委会)主任作为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不得随意越级,要求一般民事纠纷到村调委会结案,较大案件(事件)到镇调解委员会结案,力求所有案件(事件)控制在镇内解决。四横到边,司法所、法庭、派出所、信访办四个单位具体工作按照各自的职能抓好工作落实,做到既分工又合作,在镇调解委员会工作协调下,与七级“调防员”形成互动联合,确保各种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三)强化矛盾纠纷调处职能
镇村层层开展矛盾纠纷调查摸排,及时梳理矛盾纠纷、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健全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不断强化镇信访维稳中心五大职能作用:一是受理分流职能。对不属于职权范围内的案件(事件),经向镇分管领导报告,及时转交给有关职能部门或相关单位。二是组织协调职能。镇调解委员会应视纠纷大小组织协调相关调解员与职能站所配合处理。三是督办职能。镇综治维稳中心将受理的问题按“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交办到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期处理。突发群体性事件经请示镇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督办。四是回访职能。对已调处案件(事件),以纠纷的大小和复杂性为依据划分为一、二、三类,分别在一个月、一个季度、半年内由镇调解委员会指派专人做好定期回访工作。五是建议职能。对因工作极不负责任或严重失职造成重大后果的单位,镇调解委员会有责任向镇党委政府建议在年终考评时对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
(四)规范矛盾纠纷调处程序
(1)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其他调解组织调处的矛盾纠纷,除可以使用简易程序调处的只作调处登记外,都必须规范调处程序,认真登记台帐,仔细调查取证,反复组织调处,健全调处案卷,按要求及时回访并督促调处协议履行到位。
(2)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其他调解组织调处的矛盾纠纷,都必须形成书面调解协议。协议书必须注明下列事项:①纠纷当事人的基本情况。②纠纷的简要事实,争议事项及双方应承担的责任。③纠纷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④履行协议的方式、地点、期限。⑤纠纷当事人签名,调解主持人签名,并加盖调解委员会的公章。
(3)镇综治维稳中心和其他调解组织的工作人员都必须秉公依法调处矛盾纠纷,不得徇私枉法;不得对当事人压制、打击报复;不得侮辱、处罚当事人;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不得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礼物。
(4)上级转交,来访、来信信访件工作流程:①领导审阅批示。②转交分管领导或所在村负责人及驻村干部调查处理。③告知信访人调查处理结果,并由信访人填写处理结果意见。④回访群众。⑤一人一案归档。
(五)实施矛盾纠纷调处奖惩措施
针对矛盾纠纷调处成效实施经济奖惩,根据矛盾纠纷判定划分标准,对全年无群众到各级上访及无矛盾纠纷上交的村奖励10000元,成功调解一起一类矛盾纠纷奖励3000元,成功调解一起二类矛盾纠纷奖励2000元,成功调解一起三类矛盾纠纷奖励1000元,必须成功调解村级所有矛盾纠纷。对有进京赴省到市非访事件发生的村,进京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10000元,赴省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5000元,到咸宁市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3000元,到赤壁市非访一批次扣减工作经费1000元,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工作要求
(一)加大领导力度,精心组织实施
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叶军任组长,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何紫阳任副组长,镇所有包村干部为成员,派出所、司法所、法庭、林业站、自然资源与规划所、规建站、市场监督管理所、财经所、人社中心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李茂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电、来访接待登记工作和对各村综治(调委会)主任上报的各种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困素进行登记,并及时送交镇分管领导签阅,明确一般性民事纠纷由镇调解委员会协同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涉及治安刑事案件由派出所负责处理,较大的社会矛盾纠纷、群体性、突发性重大社会矛盾纠纷交镇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后,由镇调解委员会组织抓好落实。
(二)落实排查调处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各村、镇直各单位严格按照本实施办法做好本辖区内的排查调处工作,不谎报、瞒报、漏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成绩突出的村即“四无”村:无群体性事件、无民转刑案件、无重大刑事案件、无涉法涉访事件发生,在年终考评中优先评优评先和经费奖励;对未能及时排查调处本辖区的社会矛盾引发群体性事件或重大刑事案件的责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和经济处罚,责任人给予一定的党纪、政纪处分,甚至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最新信访维稳工作会心得及收获四
为切实抓好我镇近期的信访维稳工作,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市、县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县信访维稳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为确保省两会的顺利召开,营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各村(居)委、相关单位要加大矛盾纠纷排查调查力度,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信访突出问题,把问题吸附在基层,把上访人员稳控在当地,确保群众“三个不发生”的目标,即我镇群众不发生进京、集体到省、大规模到市上访,不发生进京人员以任何借口滋事扰乱秩序和个人极端事件,不发生因信访问题处置不当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负面炒作,维护我镇良好形象。
1.成立镇信访维稳工作临时领导小组。组长由镇委书记xx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委副书记xx同志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镇委副书记xx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综治办专职副主任xx同志、信访办主任xx同志担任,负责全镇组织领导协调近期的信访维稳工作。
2.成立镇信访维稳劝返工作组。组长由镇委书记xx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镇委副书记xxx,xxx派出所所长xx,综治办专职副主任xx,xx派出所所长xx同志担任,成员由镇信访办主任xx、xx派出所副所长xx、xx派出所副所长xx等相关人员组成。
1.严格落实矛盾排查制度。各村(居)委、相关单位要加大矛盾纠纷的排查力度,依法及时就地化解信访问题。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到边、纵到底、不留死角;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逐一建立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员和化解时限。特别是对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对可能越级上访的重点问题、重点地区、重点单位及重点人群进行全面排查,重点围绕涉复退军人、劳资纠纷、征地拆迁、问题楼盘、医患纠纷、涉众型金融、涉军涉少、涉法涉诉、外嫁女等重点问题开展全面的排查和调处,确保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处理、早化解,把矛盾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2.积极调处化解信访问题。对前期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各村(居)委、相关单位要逐宗进行对照检查,对还未成功化解的矛盾纠纷要加紧调处化解。对新排查的矛盾纠纷要逐一建立台账,明确责任和化解时限,依法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初信初访的调处,把问题化解在基层。
3.执行信访维稳会商研判机制。继续落实信访维稳会商研判制度,各村(居)委、相关单位每日召开一次会商研判会,加强信访形势预测研判工作,重点分析研判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个人极端事件及媒体、网络热炒事件,或可能到省进京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的情报信息。
4.加大重点信访人员的稳控工作力度。对排查确定的重点信访人员,要采取切实可行的稳控措施;发现可能到省进京上访苗头的,劝返工作组要及时协调综治维稳、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进行劝返。各村(居)委稳定不了的要报镇,镇稳控不了的要报县,切实把重点人员稳控在当地。
5.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四访”活动。继续开展领导干部基层接访、带案下访、上门探访及基层巡查等“四访”活动,进一步推动信访工作中心下移,解决基层群众合理诉求。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间,镇将每日安排一名党政领导干部到镇维稳中心定点接待群众来访,同时驻村领导干部要带头深入基层,带头深入群众,带头参加接待群众工作,面对面开展群众思想工作,引导上访群众就地反映诉求,推动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
6.全方位加强请报信息报送。各村(居)委、相关单位要发挥各自优势,动用各种手段,搜集内幕性、行动性、预警性情报信息,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严密掌握重点人员的动向,并加强信访信息收集报送工作,密切关注网络舆情和及时掌握群众信访状态。xx月xx日至xx月xx日期间,各村(居)委、各部门要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必须在每日下午3时前,将当日的信访信息情况编辑手机短信报镇信访办,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做到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确保信息畅通,请报准确及时,处置得力有效。
7.全天候加强值班接访和应急处置。各村(居)委、相关单位要做好接访值班安排,实行24小时全天候信访维稳值班。各村(居)委、相关单位一把手要保持手机全天候畅通,值班领导、值班人员,时刻关注维稳安保动态,遇到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及时沟通、及时上报。对信访和群体性案件苗头,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一旦出现上访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做到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第一时间控制事态,第一时间化解矛盾。同时,制定应对各类事端、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快速有效处置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机制。
最新信访维稳工作会心得及收获五
加强信访维稳 促进社会和谐
——关于做好新时期信访维稳工作的调研报告
中共惠东县委副书记
林国斌
信访维稳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县委、县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特别是近年来,围绕做好信访维稳工作、解决群众信访问题下发了一系列文件,建立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全县各级各部门在信访维稳工作中能够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稳定服务的工作宗旨,正确把握信访形势,努力创新工作思路,不断改进工作措施,化解了一大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改革发展稳定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体制的转换和利益格局的调整,旧的矛盾解决了,大量新的矛盾又凸显出来,困扰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甚至对局部地方的社会稳定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为了进一步解放思想,切实抓好新时期的信访维稳工作,3月24日至28日,我率县加强信访工作和维护社会稳定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同志深入各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就“如何加强信访维稳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综合如下。
从近两年的信访情况来看,我县的信访维稳工作形势可以概括为五句话:信访维稳工作形势总体比较平稳,群众集体越级上访大幅下降,信访突出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信访秩序明显好转。具体分析起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据统计,20_年,我县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710件次,比20_年上升3%,其中集体访40批508人次,比20_年批数和人次分别下降11.1%和9.3%。20_年,县信访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1811件次,比20_年上升5.9%,其中集体访36批413人次,比20_年批数和人次分别下降10%和18.7%。
据统计,20_年,我县群众越级到省集体上访共6批,比20_年下降14.3%,越级到市集体上访共21批,比20_年上升10.5%。20_年,我县群众越级到省集体上访2批,比20_年下降67%,越级到市集体上访共9批,比20_年下降57%。
20_年,我县先后开展了“21项民生信访问题专项治理”、劳资纠纷问题专项治理、土地信访问题专项治理等多个专项治理,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妥善解决了200多宗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一些在幕后操纵、组织、策划、煽动群众闹访缠访、越级上访的不法分子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党的十七大和全国、全省、全市“三会”期间,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认真制定工作预案,精心部署,周密安排,做好会前排查和会议期间的信访工作,保证了各级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近两年的全国、全省“两会”和全市“三会”以及党的十七大期间,我县都保持群众“零”越级上访记录。
引发群众信访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个方面。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加速转型以及社会利益格局的深刻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矛盾和问题不断暴露出来,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当前和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人民群众通过信访渠道,向党和政府反映情况、提出意见、要求帮助解决具体困难的数量将不断增多,信访任务将不断加重,对信访工作要求将不断提高。当前,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已进入一个新的关键时期,各种利益矛盾相互冲突,现实问题和历史遗留问题相互交织,特别是在土地征收租用、企业改制、社会治安、劳资纠纷、经济纠纷等方面存在大量群众反应强烈的信访问题。这些问题必然会随着我县改革进程的推进而逐渐显露出来,我们必须予以重视,加以引导,大力化解,才能确保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稳定局面。
部分法律、法规和政策本身还不够完善,不够配套,甚至有些政策、法规之间相互抵牾,使群众反映合理诉求或一些带有普遍性的问题长期得不到彻底解决。个别部门在执行法律、法规和落实政策方面存在偏差,没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政策落实不到位,损害了群众的利益;还有一些单位和部门在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一些重大方针政策,特别是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方针政策时,由于执行者认识上的偏差和方法简单粗暴等原因,执行不到位,使部分群众因利益受到损害而产生不满,以致引发群众上访,甚至是群体性纠纷。
现有的信访工作机制与当前信访工作形势不相适应,制度设计上的缺陷是导致信访问题增多的原因所在。主要表现在:信访渠道不够畅通,有的地方和部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层层转送、推诿塞责,致使矛盾激化。如《信访条例》规定的信访问题“三级终结制”存在缺陷,群众对镇政府或县直职能部门的答复意见不服时,要求复查的责任主体不明确,致使复查时不知该从何入手。此外,信访工作责任制还没有真正落实,对侵犯群众利益引发信访问题的行政行为的责任追究缺乏制度规定,对新出现的破坏信访秩序的行为缺乏必要的、行之有效的制裁手段。
一方面,一些群众对信访工作存在片面认识,有的认为只有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围堵各级领导机关办公场所,才能解决问题;有的法制观念淡薄,存在“不闹不解决,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和“法不责众”的错误认识;有的受到极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教唆和利用,出现串联上访甚至无理闹访缠访的现象。另一方面,在经济全球化、社会信息化的条件下,人们受到各种思想观念影响的渠道明显增多、程度明显加深,行为方式和社会活动的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差异性明显增强,经济上、政治上、文化上的诉求也越来越多,这在客观上对做好新形势下的信访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些地方、部门和基层干部对做好新形势下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还没有完全到位,地区之间、部门之间信访工作开展不平衡。解决信访问题的措施不够有力,该落实的没有落实,该解决的没有解决好,导致群众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一些镇或部门由于受编制限制,无法安排专职的信访工作人员,多数信访工作人员身兼多职,如大部分镇的信访办主任由党政办主任兼任,有的甚至还同时兼任纪委书记、团委书记或妇联主任;有的由综治办主任兼任。兼职信访办主任由于事务太多,无法将主要精神放在处理信访问题上。同时,基层信访办装备缺乏,车辆、经费没有保障,使一些信访问题没有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小事拖成大事,简单问题转化成复杂问题。
做好我县新时期信访维稳工作,必须认真贯彻落实党十七大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工作,紧紧围绕实现惠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目标,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把信访维稳工作作为构建和谐惠东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和改进信访维稳工作,使全县信访维稳工作在巩固中提高、在整合中加强、在创新中发展。
做好新时期信访维稳工作,必须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三者之间的关系。一是要有正确认识。各级各部门一定要认识到,发展是第一要务,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必须要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作保证。信访维稳工作是维护社会安定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保障,要通过改革发展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通过信访问题的解决更好地为改革发展服务。二是要正确处理好信访维稳与发展的关系。用发展的眼光来分析和看待群众信访问题,用发展的办法来解决信访问题。在改革发展的进程中,由于利益格局的调整,难免会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要解决好这些问题,归根到底,还是靠发展,还是要用发展的办法、发展的思路、发展的成果来解决。三是要用发展的观点指导信访维稳工作。要认真研究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及时发现机制体制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充分发挥信访渠道作用,理顺群众情绪,关心群众疾苦,为困难群众排忧解难,切实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做到从政策层面上、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问题的产生,为惠东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要围绕建立信访维稳工作新秩序的目标,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完善工作手段,建立方便快捷、运转有序、高效透明的信访维稳工作新机制。一要构建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大信访工作格局。既要充分发挥信访部门协调、指导和督查的职能,确保工作到位;又要明确职责、分工协作,充分调动每一个责任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效整合各方面的力量,努力形成信访工作的强大合力。如完善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联合接访制度、信访调解委员会定期调处信访大要案制度等工作机制。二要大力畅通信访渠道。坚持和完善领导下基层调研、接访、约访、下访等密切联系群众的好制度和好方法,组织律师参与信访接待、推行信访听证会,严格落实信访事项答复、复查、复核三级终结制,由法制部门代表县政府对信访事项进行复查复核,依法建立“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维稳工作新秩序。三要健全和完善信访工作绩效考核评价体系。通过各镇(区)、各部门上访量的考核,推动初信初访和各类信访问题的及时妥善处理。通过创新和建立信访维稳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努力开创信访维稳工作新局面。
加强《信访条例》的学习培训和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和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和帮助他们以合法的方式反映合理诉求,解决问题。要着重围绕以下几个方面抓好《信访条例》的贯彻落实。一是坚持畅通信访渠道与维护信访秩序并重。把维护公民的建议权、申诉权贯穿于信访工作的各个环节,避免公民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防止无原则地迁就信访人不适当或违法的信访行为,坚决制止破坏信访秩序的行为,避免损害公共利益或他人利益的行为的发生。二是坚持权利与义务的统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方面,正视人民群众反映的合理诉求,千方百计解决问题,保障人民群众依法信访的权利。另一方面,教育群众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认真履行自己应尽的义务,自觉学法、守法、用法,通过合法途径反映自己的意见、建议和问题,不能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益。对那些不依法信访、无理取闹、又不听劝导的上访人,要严肃批评教育;对少数违反法律法规、借上访之名,扰乱正常社会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的不法分子,要及时依照《治安处罚法》和《广东省公安厅关于处置信访活动中的缠访闹访及违法犯罪行为的工作意见》进行处置。
基层信访工作是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减少群众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集体上访的关键环节。一要切实加强县、镇、村三级信访维稳工作网络建设。特别要抓好镇级信访维稳工作中心建设,实行党委负责制,指定专职副书记分管信访维稳工作,设立专职信访办主任,并视实际情况设至少2名专职信访干部;村委会要设信访调解员,村民小组要设信访信息员。县直有关单位信访力量要进一步加强,设立专门的信访机构,解决日常工作中产生的信访问题。二要继续开展信访突出问题排查调处活动。坚持县每月集中排查一次,镇每周排查一次的工作制度,集中时间、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排查调处一批热点难点问题。三要强化信访督查机制。将重大信访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的督查范畴,把信访督查与行政效能监察紧密联系起来,把信访督查督办作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一项内容,推动信访问题的解决。
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担负起抓好信访维稳工作的政治责任,牢固树立“守土有责”的意识,始终把信访维稳工作作为一项关系全局的大事落实在行动上。一是要做到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真正把信访维稳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要把信访维稳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给予重视,纳入全局工作进行部署,加强领导,加大协调组织力度,确保信访维稳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二是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把落实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作为领导班子目标管理和领导干部考核的一项重内容,将信访维稳工作纳入考核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三是要切实加强信访部门的经费和装备保障。进一步改善信访部门的工作环境,在办公经费、工作装备、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给予支持帮助,尽快解决好镇级信访部门工作用车、电脑、传真机等办公装备问题。要参照计生、统计、司法等部门的做法,实行信访干部特殊岗位津贴,并列入财政预算,进一步调动和激励广大信访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四是要改进信访工作机制体制和方式方法。信访部门要适应新形势的需要,对信访工作实行网络化管理,并建立信息通报机制,防止一信多投、多头走访、多头批示、重复处理现象的发生。
最新信访维稳工作会心得及收获六
信访维稳工作在镇党委、镇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按照省、市、县的有关部署和要求,努力实现“建设平安”、“构建和谐”的工作目标,为我镇的社会经济发展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现述职如下:
我把“和谐”创立放在全面构建和谐社会的工作大局中,加强领导,统筹兼顾,树立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总责的思想,充实综治办成员,协调派出所、司法所、信访办等部门人员开展工作。各村委会成立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机构,规定村支书、主任为主要职责人,保证了基层管理机构健全,领导人员落实到位。
以抓治安隐患、矛盾纠纷、信访热点、群体性突发事件和重大灾害事故的排查治理为重点,以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载体,坚持开展严打整治,强力推进“三位一体”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深化基层平安创立活动。
今以来,各村在实施“一事一议”工程、征地补偿和一些因历史遗留问题等工作中不断出现矛盾纠纷,上访问题尤为突出。在处理矛盾纠纷上,我坚持以群众的利益为第一出发点,哪里有矛盾就到哪里,率先赶到出事地点,将不稳定因素控制在萌芽阶段。在全镇的信访工作中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
1、将信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不等不靠亲自抓,并召开信访工作专题会议,进一步落实职责,明确目标。
2、结合当前信访工作的特点,一是进取推进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民主监督等制度,提高群众的知晓程度,增强工作透明度;二是结合“五五”普法,加大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教育,让群众知法、懂法、用法,防止盲目上访和越级上访;三是不断健全和完善首问职责制和回访制度,时刻把群众的冷暖放在心上,对群众上访的问题进行回访跟踪办理;四是建立信访信息网络,及时准确地掌握情景,对缠访户、无政策解决的上访户,包干到具体人头上,要求做深做细思想政治工作,对挂钩领导联系的村,要求他们经常进行分析,了解信访动态。五今年以来已答复和解决9件信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