描写村社区支委会记录及感悟(1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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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27 17:11:20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描写村社区支委会记录及感悟一

事实上,具备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条件的一般是城市规划区、农村劳动力绝大多数已转移到城镇和非农产业就业的发达地区,且20_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因此,在实践中,地理上远离城市规划区、农民就业和收入以传统农业为主的经济欠发达农村大规模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问题尤为突出,应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调研研究的主要对象。因此,我们选择具有代表性的h省进行实地调研。h省的代表性主要体现在:第一,h省是典型的农业大省、人口大省和粮食主产区。第二,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力度较大,尤其是欠发达农村开展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数量较多,其所表现出的问题更全面和具体。具体到h省,我们将其划分为东、西、南、北、中五大区域,每个区域按以下标准选取6个样本社区:一是社区至少部分建成且有人口入住。二是社区地理位置上不在县城规划区内,无明确规划区的需远离当前县城5公里以上(含5公里)。三是社区所在乡镇经济以传统农业为主。四是社区规划搬迁范围内的农民收入以农业为主。按以上标准选取的30个样本的概况见表1所示。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是资金来源问题。资金已成为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关键制约因素。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资金一般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投资,简称公共投资,政府是其主要投资主体。二是社区住宅投资。由于社区住宅属于私人物品,因此,从法理上说,社区住宅投资主要应由农民负担。理论上看,各级政府尤其是基层政府只需考虑公共投资的承受能力。但现实情况并非如此,包括社区住宅在内的一切社区设施,事实上大多都由基层政府委托企业“统规统建”,且普遍采取bt模式进行建设。企业担当的是垫资者兼建设者的角色,在债务关系中,企业面向基层政府追索建设成本和合理利润,结果导致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的债务风险问题日益凸显。主要表现在:

1.基层政府直接面临公共投资债务风险。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公共投资具有两大特点:一是投资规模大。据h省省级部门测算,一个5000人规模的农村社区,其公共投资规模在2500万元左右。30个样本社区中,有10%的社区的公共投资规模在1800万元到20_万元之间,有80%的社区在20_万元到2500万元之间,有10%的社区在2600万元到3300万元之间。30个社区的实际投资状况与h省省级部门测算的数字基本吻合,反映了h省的普遍状况。二是公益性强。如h省的“五通六有两集中”建设标准中,只有幼儿园、连锁超市能够通过投资形成直接利润回报,所以社会资本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即使有社会资本参与,一般也以企业或个人捐赠、赞助的方式出现。30个社区中,非政府资金在公共投资中所占比例最高仅为27%,很多社区根本没有社会资本参与。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公共投资的两大特点决定了各级政府必然是投资的主体。但由于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规模较大,导致各级政府层层下沉投资压力,普遍形成“乡镇自建,省市县财政奖补,各级支农资金整合支持”的投资格局。在30个社区里,公共投资中乡镇投资超过50%的达到25个,说明乡镇政府是主要投资主体,但与主要投资主体地位不对应的是乡镇微薄的财政收入。30个社区所在的30个乡镇,20_年财政收入最低的仅为350万元,最高的仅为1800万元,有87%的乡镇20_年财政收入在1000万元以下;30个乡镇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方面的投资与财政收入比率最低的是0.27:1,最高的达到4:1,其余28个社区两者比率均超过了0.3:1。公共投资数额巨大而自身财政收入微薄是h省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突出问题,但30个乡镇的社区化建设不仅没有停滞,反而在持续进行。其原因在于公共投资的bt模式容易使人忽视潜在的债务风险。这种“借来的发展”只是带来了表面的繁荣,但埋下了巨大的债务风险,导致并不具备偿债能力的地方政府只能通过不断借债,来掩盖债务责任和风险,并通过利息计入本金而不断放大负债规模。 2.社区住宅垫资风险日益凸显。基层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住宅投资方面的垫资风险,在对30个样本社区的实际调研中得到了充分的印证。截至20_年底,只有2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达到100%,5个社区的住宅售出率超过30%,其余23个社区均在30%以下。也就是说,样本社区住宅普遍处于零星购买状态,而因此形成的沉淀投资规模和债务隐患,较公共投资数额更为巨大。调研表明,截至20_年底,30个社区在住宅建设方面的投资最高达1.3亿元,最低为0.8亿元,平均为1.05亿元。使基层政府难以回收社区住宅投资成本的原因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

第一,政府住房供给与农民住房需求相差较大。从表2可以看出,30个社区主导的住房形式是多层楼房,但大多数农民喜好的住房形式是单门独院楼房。农民喜好单门独院楼房的原因在于,与农户旧宅相比并无本质区别,只是居住地点发生转移、公共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并没有改变农民的住房观念和习惯,且便于农业机械存放和家畜养殖。事实上,基层政府并非不了解农民的住宅偏好,但h省在20_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影响了基层政府的住宅供给决策。20_年,h省出台的《新型农村社区规划建设标准》提出,“新型农村社区多层和高层住宅占总住宅的比例宜结合人均建设用地指标给予适当考虑。”这虽然是为了实现节约用地的目标,但在实际执行中推动了“原则上不建三层以下低层住宅”局面的形成,结果严重影响了农民购房和入住社区的积极性,给基层政府带来的投资浪费和债务隐患问题日益凸显。

第二,相对于农民购买力水平来说社区住宅价格偏高。30个乡镇全部宣称,以“成本价”面向农民出售住宅。但普遍的事实是,多数乡镇出于缓和自身财政压力的需要,将公共投资成本和开发商的合理利润都摊入了住宅成本中,使其实质上成为商品房开发,导致住宅价格相对于农民购买力偏高的局面。在30个社区中,住宅均价最低的社区是900元/平方米,住宅均价最高的社区是1700元/平方米,30个社区的住宅整体均价是1250元/平方米。按四口之家购买120平方米的小三房、均价1250元/平方米测算,毛坯房的总价基本在15万元左右。而h省20_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为7524,94元,农村家庭平均人口4.08人,社区房价是农村家庭年均收入的5倍以上。且需要说明的是,30个样本社区均属欠发达农村,其农民人均纯收入在h省平均水平以下,所以社区房价与农户的购买力差距更大。同时,30个社区中能够贷款的社区仅为6个,且这6个社区的贷款额度每户均未超过3万元;其余24个社区都规定在特定时问内分次缴清,时限一般为1年。这导致不仅大多数农民无力购买社区住宅,而且也无法借助金融杠杆来提高购买力。在购买力和购买意愿均不足的状况下,社区住宅出售率低便是必然的结果,而这将给基层政府带来巨大的债务风险。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最大也是最终受益者应是农民,但不少地方却呈现“政府热、农民冷”的现象,甚至个别地方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现象。有媒体报道,个别地方甚至通过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手段,强制进行“株连式拆迁”和“突击式拆迁”。这种不征求农民意见、不尊重农民意愿的强制行为,严重影响了农村的社会稳定。20_年国土资源部召开专题会议部署专项检查工作,重点查处借增减挂钩试点强迫农民“上楼”等行为。20_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提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中央和相关部门的政策与行动一方面说明国家对于“农民被上楼”问题非常关注,另一方面也说明该问题已较为严重。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缺乏农民的有效参与问题,结合对30个样本社区的调研,可从两个方面进行深入剖析。

第一,旧宅补偿偏低引发农民不满。在30个样本社区中,仅有1个社区允许农民购买社区住房不需上缴旧有宅基地,该政策具体规定是“政府免费拆迁复垦旧宅;旧宅复耕后归原有农户永久使用”;其余29个社区均要求“买新缴旧”,即购买社区住房“需无条件上缴旧有宅基地并自行拆除旧房”,其中24个社区要求上缴给原有村集体,5个社区要求上缴给乡镇政府。在要求无偿上缴旧宅基地的29个社区中,有23个社区规定可以在购买社区新房时享受补贴,补贴额度在1万元到2.5万元之间,这实质是对农民退出旧宅基地与拆除旧房的有条件补偿,但其对农民旧宅补偿明显偏低且附加强制性条件,而另外6个社区甚至不予补偿。这实质上造成了对农民利益的侵害,因而导致农民对于人住社区普遍持消极甚至抵制态度。

第二,不征求农民意见,进行强制性“整村推进”。调研涉及的30个乡镇中,有29个乡镇要求“整村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这实际上是一种强制性推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农民在经济条件、收入来源、住房状况、思想观念、家庭发展规划等方面呈现多样化特征,对于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认知、接受程度及相应的经济负担能力也存在差异。因此,不以征求全体农民意见为前提的整体推进显然是不合理的。然而,多数地方政府不仅不正视农户的意见和个体差异,反而通过行政手段强制设置整村搬迁时间表,这自然会引发农民普遍的不满情绪。对30个样本社区的300户农户进行的随机问卷表明,100%的农户确认乡村干部在搬迁中做了大量的“思想工作”,其中72%的农户坦诚自已是“被动搬迁”,只有28%的农户是“自愿搬迁”。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一般都伴随着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在30个样本社区中,有28个社区实现了农地的规模化流转。当农民集中居住、土地集中流转之后,农民的生存与发展等民生问题便更加凸显。调研表明,土地流转未能有效促进农民就业和收入增加,农民的生存与发展遭遇困境。第一,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没有增加农民收入。实施土地规模化流转的28个社区,其土地流转政策基本一致,土地流转的时间最低为20_年,最高为20年,一般为20_年;农民获取一般状况下农作物(h省普遍以小麦作为参照物)种植的固定收益,即约定的亩产小麦斤数乘以当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标准最低的社区按每年每亩600斤计算,标准最高的社区按每年每亩1000斤计算。以20_年国家小麦保护性收购价格1.12元/斤计算,这28个社区的农民每亩土地年流转收益在672元~1120元之间。但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是涉及国计民生的战略性商品,粮食价格基本保持稳定,再刨除物价上涨因素,这意味着以此计算的土地流转收益并不合理。微薄而且相对固定的土地流转收益与不断攀升的物价水平相比,农民的实际净收益往往是不增反降,说明多数土地集中流转未能有效增加农民收入。第二,多数土地集中流转并未给农民带来更多的就业机会。地方政府大多宣称通过农地规模化流转可以解决农民的就业问题,使农民“既拿地租又拿工资”。但这其实是地方政府有意混淆农业产业化与农地流转的区别。农地规模化流转只是作为催化剂,为农业产业化提供一个契机和可能,但并不一定就能形成农业产业化发展。事实上,这28个社区中有27个社区是把土地大量承包给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而这些大户进行的农业生产虽可算作家庭农场,但并没有大量吸收农民就业,因为当前农业“从种到收”基本实现了机械化,即使存在少量的人工劳动,依靠承包户家庭成员或短期临时雇工也可完成。种粮大户或者蔬菜、果树种植大户的经营行为,只是生产规模的适当扩大,并不能称之为严格意义上的农业产业化,所以并不能带来稳定的就业岗位。调研中实现农业产业化发展并吸收大量人员就业的只有1个社区,该社区将土地规模化流转给大型面粉加工企业,依靠该企业形成了小麦种植、加工、销售一条龙的产业链条,从而带动了大量社区居民就业。

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最难解决的就是农民的就业问题即生存和发展问题。虽然农业产业化发展可以形成产业支撑,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转变并不能一蹴而就,所以很多地区将带动就业的主要着力点都放在吸引二、三产业投资方面。由于县城普遍设立了经济开发区、产业集聚区,依靠优越的区位和优惠政策承接了很多工业投资,所以新型农村社区依靠第二产业形成产业支撑的可能性微乎其微。而在吸引第三产业带动就业方面,由于人口规模小、消费能力弱,新型农村社区也并没有足够的优势。但30个样本社区几乎全部宣称“形成了产业支撑”。对此,我们把这些所谓的“产业支撑”归为二类:一是紧邻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商贸物流业”为支撑,理由是乡镇街区商业相对发达。二是完全不靠乡镇街区的社区宣称以“现代农业”或“农业产业化”为支撑,理由是农地已经实现了规模化流转。但深入调研发现,这两个理由都不成立。农民搬入镇区附近的社区居住,并不代表已在镇区“商贸物流业”就业;农地规模化流转也不代表农业产业化已经实现,更何谈农民因此获得了就业岗位。30个样本社区中只有1个社区依靠现代面粉加工企业形成了农业产业化支撑,其他29个社区本质上都是基础设施发生变化的农村居住区,农民并没有实现市民化,就业机会并没有增加,甚至很多农民丧失了从事传统农业的生存手段,导致一个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市民的边缘群体的出现。如果政府不能及时解决稳定就业与社会保障问题,这些农民甚至将遭遇生存危机。

在欠发达农村强制推进新农村社区化建设,是超越其经济承受能力和生产力发展阶段,以牺牲农民利益降低建设成本,以高息借债或透支未来财政等方式来换得当前发展。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不仅加剧了基层政府的债务风险,而且导致“三无”农民的产生,增加了农村社会的不稳定因素。但值得庆幸的是,这种冒进的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尚处于个别地区的试点阶段,尚未形成系统性风险。因此,应当对这些已出现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及时纠正,避免问题的进一步扩散和激化。

由于问题产生的根源在于地方政府脱离实际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所以纠正的关键在于约束和控制地方政府的行为,并通过政策法规未解决。具体包括:第一,优化和严格落实“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避免使之成为地方政府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中谋求土地利益的工具,从利益源头上斩断地方政府强制推动新型农村社区化建设的不当激励。第二,严格落实20_年中央1号文件“不提倡、不鼓励在城镇规划区外拆并村庄、建设大规模的农民集中居住区,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上楼居住”的规定。各地应及时调整不切实际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规划,严格限制乃至暂时停止欠发达农村的新型社区化建设。第三,以农民自愿、资金充裕和产业支撑作为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启动的前提。第四,鼓励但不强制农地规模化流转。第五,应加强欠发达农村的新型农村社区化试点与小城镇建设的有效衔接,新型农村社区选址最好紧邻镇区,使之与小城镇形成一种相生相长的关系。

描写村社区支委会记录及感悟二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会议宣读了驻马店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在这种大背景下,本课题组7~9月通过对驻马店部分县乡(镇)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验和实践的考察, 对全市推进城镇化、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

新型农村社区是指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新型农村社区布局规划,通过小村并大村、大村扩容和空心村治理,进行资源整合而建设的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管理完善、居住方式与产业发展相协调、基础设施和社会化公共服务相配套的现代化农民居住区。

驻马店市农村新型社区建设要本着“规模要大、档次要高、功能要全、环境要美”的原则,坚持做到科学规划、群众自愿、就业为本、试点先行、积极稳妥、量力而行。

近年来 ,驻马店市结合实际,确定中心村,整合自然村,抓好示范村,依据“因地制宜,以人为本,节约土地,保护农田” 的原则,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为重点,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切入点,以发展产业为主线,强力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目前,全市新开工建设的51个试点社区开工建设48个,其中21个万人社区开工建设18个、5000人社区已全部开工建设。累计投入各类资金20.2亿元,其中财政投资1.6亿元、整合部门资金1.3亿元、社会化运作资金17.3亿元。累计建成住房9726套,在建5478套。修建水泥道路12条、总长21.3公里,配套排污管道21.3公里,铺设供水管道13.3公里,架设电力线路12.6公里。全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初步成效。

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建设周期长,工作量大,困难较多,全面高标准的推进该项工作,实现较大突破,还面临着不少制约因素。

1、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主要途径是实施土地综合整治和增减挂钩,但相关政策不够完善,存在与现实脱钩的问题,因此,用地问题是制约社区建设的瓶颈。

2、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来源单一、投入不足,且缺乏有效的融资渠道。

3、农民收入偏低,拆迁有一定资金压力。

4、高标准社区尚未成型,示范带动作用不强。

针对驻马店市目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实际,今后的工作要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建立多元投资模式和良性融资渠道,满足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需求。一是将财政用于支持新型农村社区中建设道路、文化广场、水电等各项涉农资金整合使用、管理,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以较少的资金投入获得最大的支持效果。二是要积极吸纳社会资金,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通过捐资捐物、投工投劳,支持和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三是要加大各级财政投入力度。四是要鼓励各金融机构加大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支持力度。五是通过城乡建设用地置换指标有偿转让,积极盘活建设资金。

2、遵循城市化进程规律,以高起点科学规划确保有序建设。我们要遵循“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城镇建设相结合” 的原则,着眼于城市现代化发展的要求,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制订高标准,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等。

3、实施重点突破,强化示范带动。对已启动的新型农村社区进行一次全面评估,从中选取部分具有较好条件的社区,作为全市社区建设的示范点,形成示范带动效应。

4、完善服务体系,拓展社区服务功能。完善各种服务设施,建造一个集居住、购物、办公、教育、医疗、健身、休闲等多种功能为一体的现代高尚社区。具体来说:一是着力推进便民服务体系建设 。二是着力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三是着力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四是着力推进公共文化教育服务体系建设。

5、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提升基层组织的管理与服务水平。

6、以农民合作组织为载体,以产业发展为联结,持续增加农民收入。

1、要将“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同城市的发展联系起来,不能孤立进行。

2、要保证各项政策落到实处,不能流于形式。

3、要踏踏实实,量力而行,稳步前进,不能急于求成。

4、要实事求是,考虑农民的承受能力,不能脱离实际。

5、要防止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中发生新的贪腐。

描写村社区支委会记录及感悟三

我市农村社区建设起步于20_年。20_年被确定为全省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来,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以农村居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为载体,以创新农村社区管理体制机制为重点,陆续出台并实施了一揽子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方案。尤其是将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城乡一体化发展统筹推进,确立了党委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协同、村级组织承办、社会力量支持、群众广泛参与的运行机制,有力促进了农村社区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良性互动,初步形成了目标同向、工作同步的良好格局。主要做法有:

第一,坚持科学规划,合理优化村庄布局。一是着眼群众需求。倾听民意、反映民声、让民做主、为民说话,始终把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需求放在第一位。二是切合地方实际。依据地区经济、社会和人口发展水平,以及村庄自然肌理与资源环境条件,有的放矢、因地制宜、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不强求一致,不搞大拆大建。三是符合发展方向。坚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城乡一体化发展、美好乡村建设无缝对接。在执行规划时,将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与各项创建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在“四百工程”、城乡社区结对共建、“阳光村务”、创先争优、“平安家园”等活动载体中设置和融入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内容、标准和要求。同时,及时完善规划,体现群众需求,最大限度地调动基层干部群众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积极性。

第二,坚持改革创新,着力打破城乡壁垒。一方面,全面实施户籍制度改革。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实行一元化户籍登记管理和外来人口居住证制度。全面落实户籍制度改革“1+12”方案,推动城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了城乡低保、养老、医疗并轨,就业和社保城乡一体。目前,全市74万户籍人口已全部登记为“铜陵市居民户口”;办理流动人口《居住证》3.7万张。另一方面,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围绕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指导意见、市场配置、抵押融资、保证保险等“1+8”方案的具体内容,在明晰所有权、保障收益权基础上,完善配套政策,实行常态管理,努力从制度上最大限度地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目前,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发证基本完成;农房测绘工作已全部结束,截至目前,累计申请房屋登记76561余户,受理65451余户,发证2623余本。建立了农村产权综合交易机构和农村产权抵押融资、保证保险等运作机制,防范小额贷款可能存在的风险。

第三,坚持政策引导,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在政策引导方面,先后出台了《关于开展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文明和谐幸福社区建设的意见》等系列文件,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攻坚。去年又专门下发了农村社区建设“五五工程”计划,力争通过几年的努力,实现农村社区建设日常运行规范化、资产效益最大化、服务组织多元化、村务党务公开阳光化、服务团队专业化。在资金投入方面,几年来,市、县(区)两级结合民生工程,投入资金5200多万元,先后建成133个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去年8月份铜陵县被民政部授予“全国农村社区建设全覆盖示范单位”。同时,结合美好乡村建设,对农村居民小区进行综合整治,促进了社区环境明显改善,居民生活的舒适度、满意度有了较大提升。在持续加大“输血”的同时,不断增强农村发展的“造血”功能,积极谋划产业项目。近年来,围绕农村发展需求,谋划项目437个,总投资54亿元,其中产业项目32个,总投资50亿元。

第四,坚持民主公开,切实维护群众利益。扩大公开范围,在广泛征求基层意见、进行科学论证的基础上,指导县区编制《村务公开目录》,除国家政策法规统一规范的内容外,把涉及村民切身利益的内容纳入村务公开目录,保障农民群众对村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创新公开形式,探索实践村务公开“6+4”工作法,统一财务审批和公开程序,做到常规性工作按季公开,固定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真正让群众参与村务管理全过程。同时,建立公开承诺制度,明确办事时限和质量,向群众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和决策过程。坚持民主管理,对照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要点,统一部署、适时检查,确保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认识基本到位,但观念转变不够。部门、县区、乡村、农民对要不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思想是较为统一的,但在具体推进中,一些干部对“什么是新型农村社区”理解不深,习惯于凭老经验办事,缺乏有效的组织、协调和推进,有以“物”代“人”的现象;部分群众对“谁来建新型农村社区”有片面认识,存在“等、靠、要”思想,参与积极性不高;少数部门和干部对“怎样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把握不准,特别是对如何与美好乡村建设相衔接研究不深,忽视乡土文化,以城市规划建设的思维建设农村。此外,受客观条件和经济条件影响,还有少数基层干部存在畏难情绪,工作中自我减压、降低标准。

二是规划比较齐全,但具体落实不够。主要原因:一是突出单个农村社区功能而忽视区域及区域间的整合。比如,就单个农村社区的规划来看,有的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甚至是应有尽有,但从整个区域来看,彼此间定位不准确、特色不鲜明、重点不突出,社区间未能形成彼此呼应、相互补位的有效体系。二是少数规划设计缺乏了论证,未能充分考虑农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了地方产业承载能力和实际财力,客观上使基层干部和群众在具体落实中产生抵触情绪。三是由于农村村庄人口少、分布散,且人口素质与城市相比有一定差距,以中老年居多,这些也增加了规划落实的难度。

三是措施相对有力,但顶层设计不够。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既不离土也不离乡”的城镇化,意义重大。若干年前,在《论我国经济的三元结构》中,就曾对相关问题有所阐述。就现实而言,一方面,从市级及市级以下层面,各级推进农村社区建设的工作措施十分有力,比如在推进城乡保障方面实行同城同待遇、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加速农村土地流转等措施,都有力促进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另一方面,政策的制定仍是以“地域性”、“行业化”的特征为主,未能实现更大领域和更高层次的衔接。许多工作仍停留在“单兵推进”层面,需要进一步总结探索。

四是合力已经形成,但要素保障不够。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有两大经济要素:一是资金;二是土地。从资金方面来看,一是政府投入相对不足。近两年全市投入“农林水”的资金达6.8亿元,但投入主要集中在农田水利、农技推广、农资补贴等刚性需求上,投入农村综合改革和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份额较小。二是集体经济较为薄弱。20_年全市144个行政村,无经营收益的有56个,经营收益在10万元以下的有53个,经营收益在10万元以上的只有35个,仅占25%,难以支撑农村社区建设和管理维护。三是社会自愿投入有限。由于缺乏有效的政策引导和激励,企业和社会组织参与程度不高,资金投入未能实现多元化。从土地方面来看,农村建设用地审批程序多、指标少;少数农户小农意识强,农村土地流转发展不平衡,局部地区成片流转难度大,影响人口集聚、资源整合和公共服务的延伸,给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带来了困扰。

第一,突出规划先行,构建城乡一体发展的新格局。一是坚持城乡一体、产城联动。以县区规划、产业规划和城市整体规划为依据,做到新型农村社区规划与县域村镇体系规划、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和产业发展规划“四规联动”,确保规划的前瞻性、合理性和统筹性。打通城乡之间、农村社区之间生产要素合理流动的市场渠道,促进农村社区的劳动力、土地等要素和城市的人才、资本、技术等要素,有效组合和多向流动。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当地的交通条件、资源配置、生态环境等因素,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既与周围的自然山水环境有机融合,又与未来的区域发展方向高度一致。同时,结合村庄历史沿革、村民居住习惯,合理确定社区建设规模,科学规划空间布局,稳妥有效进行合村并点,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升公共服务效益。三是坚持创新模式、量力而行。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与当前绿化提升、“三线三边两小”整治、美好乡村建设等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农村发展与城镇化建设、重大项目布点、重点产业发展统筹考虑。同时,针对村庄不同特点,采取针对性办法。比如,对具有较好经济基础和对外交通条件,有一定建设规模和基础设施相对配套,周边用地能满足改扩建需求的村庄,进行重点建设,打造亮点;对规模小、人口少或因城镇建设、重点项目建设需要,必须整体拆迁的村庄,进行拆迁新建;对配套设施不完善,但需要保留的村庄,进行旧村整治、改造提升;对具有特殊人文景观(古建筑、古民居)和自然景观,需要保护的村庄,进行特色保护。

第二,突出政策引领,建立多元扶持保障的新体系。一是用足用活土地政策。以全面深化改革为契机,一方面,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增加农村建设用地指标,拓展农村用地空间。另一方面,采取土地增减挂钩、相邻滚动、合村并点、集中连片的方式,充分整合原有建设用地、空闲地和废弃地,最大限度挖掘农村土地潜力,提高土地利用率。二是整合资金集中投入。一方面,进一步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实行“五个一点”,即:通过市、县、乡各级财政安排一点,积极向上争取一点,整合政府资源筹集一点,共建单位协调帮扶一点,发动社会力量捐助一点,解决项目资金问题;另一方面,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加强对投入资金的监管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入产出比。三是深化配套制度改革。继续深入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户籍管理制度等综合配套改革,率先实现教育基本现代化和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同待遇”,真正使农民与城市居民一样享受社会保障、医疗、科教文体等方面的权利。

第三,突出产业支撑,拓宽农民就业增收的新渠道。一是在科技创新上下功夫。以铜陵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为契机,加大科技投人,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业化为目的的创新模式,不断加大科技人才的培养力度和农业科技的推广力度,加快形成种养加、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生产体系。二是在产业特色上下功夫。按照区域化布局、专业化生产的要求,针对目前存在的生姜、凤丹等传统特色农业产业种植规模小、集聚效应弱、加工企业少、产业带动力不强、销售平台单一、市场开拓不够等特点,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和科学发展的思路,加大扶持力度,延伸产业链条,提升产品档次,增强品牌效应,努力做大做强特色产业。三是在规模生产上下功夫。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提升农业产业化发展的速度、质量和效益。积极推广“公司+农户”模式,培养一批技术水平高、产品附加值高、带动能力强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引导企业适应市场变化,调整产业结构、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及时兑现奖扶政策,加大农民培训力度,提高合作经营能力,引导帮助龙头企业发展壮大。

第四,突出配套建设,增强农村社区服务的新功能。一是提升农村社区服务供给平台。一方面,注重硬件的提升,搞好社区道路、水电管网、通讯设施及景观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硬化、亮化、绿化、美化、净化标准,改善群众生产生活环境;另一方面,以完善医疗计生、户籍管理、社会保障、就业培训等事关群众日常生活的服务项目为重点,加快提升已建成的集“五室三站两栏一校一场所”配置的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的服务水平,使各类公共服务真正“落户”农村、“扎根”农村。二是拓展农村社区服务供给网络。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逐步建立起村、镇、县(区)一体的社区服务供给网络。借鉴城市社区的经验做法,发展壮大各类农村社区非盈利型社会组织,对市场和政府职能进行补充。推进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工作,协调社保、卫生、公安、民政、文化等有关职能部门根据自身职责搞好相应服务的延伸和覆盖,提升社区服务功能,减轻社区事务负担。三是创新农村社区服务供给模式。一方面,不断提升政府或社区的公共产品供给水平、层次和覆盖范围。比如均衡教育向农村区域的进一步延伸和覆盖。另一方面,探索政府采取委托、补贴、购买等方式,鼓励其他社会主体参与公共产品的提供,提高服务效率。可以预见的是,当政府、企业、非营利组织和公民社会都参与提供公共产品服务之中,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被打破时,从单一向度的自上而下的管治,转向平等互动、彼此合作、相互协商的多元关系,农村社区服务质量和水平必然实现新的突破和提升。这也是xx届三中全会提出的“改进社会治理方式”的题中之义。

第五,突出基层民主,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新模式。一方面,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在农村社区成立社区党组织,由原党支部书记或从合村并点的村(居)党支部中选拔优秀党员担任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在此基础上,对社区党员重新组合,建立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产业和行业支部,探索实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农村合作组织党支部设置模式。拉长基层党支部服务产业和行业的链条,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另一方面,增强群众参与意识和能力。加强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根据新的形势与任务,创新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建立健全农村社区自治章程、社区党组织议事制度、社区协商议事会制度、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制度、社区居民公约和社区各类专项工作制度,探索开展政府性工作、行政性任务由居民自治组织去完成,从制度上保证社区管理工作有序开展、居民权益得到保障。

第六,突出工作实效,健全各方协调联动的新机制。

一是加强领导力量。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社区建设领导小组的重要工作日程,推动领导力量从过去的重城市、轻农村转变为城乡一体、统筹推进,切实发挥指导、协调和督导作用,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有序推进。

二是加强宣传引导。总结美好乡村村企合作共建机制的经验,广泛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参与,发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间组织采取捐资捐物、献智献力等形式,开展帮扶和互助活动,形成各级各部门乃至全社会各负其责、各尽其能、支持配合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是加强督查考核。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纳入对各县区及有关部门的年度目标绩效管理考核范围,切实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同时加强日常督促检查,不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法,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促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扎实开展,走在全省前列。

描写村社区支委会记录及感悟四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变化,近年来,我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深度综合统筹推进,重心从新农村建设点整治转向统筹城乡、扩张城镇、联乡成线、镇村联动建设,为解决农村社会建设相对滞后、公共服务资源匮乏的问题凸显,从20xx年开始,我县结合统筹城乡发展,在新农村建设中同步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形成了一批中心村,促进土地节约、资源共享,提高农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逐步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城镇化、生活服务社区化、生活方式市民化。

整合社会资源,在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广泛参与、稳步推进的基础上,通过村庄合并、集约发展的方式,促进农村全面发展,逐步实现农村就地城镇化,农民就地居民化。

1、城镇开发建设模式。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切入点、促进农村发展的增长点,以小城镇开发建设为龙头,结合中心小城镇建设,通过移民搬迁方式,站在实现城镇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的高度,把小城镇开发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中心村)建设,一体规划、一并推进,围绕“怎么迁得出、怎么住得稳、怎么能致富”核心问题,着力构建合理的城镇体系、合理的人口分布、合理的产业布局、合理的就业结构。如xx县江口镇在小城镇建设中的,把处于深山区的原樟木村整体700多人搬迁到集镇,规划建设了樟木新区社区,辅以蜡芯产业解决农民就业问题,完善相关自治组织和公共服务设施,形成了新型社区。

2、农业产业联动模式。按照以社区建设为方向、以产业发展为支撑的建设方向,通过对土地整合集中,实现了人口向农业园区社区集中,农民在产业集聚区内找到了工作,提高了收入,自发向环境优美的社区聚集。土地向农业企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大户集中,人口集中以后加速了土地流转、土地向大户集中,加速了农业产业化,又促进了村庄整合。如南塘镇黄屋村结合xx县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清溪园的开发建设,对黄屋开展整村整治建设,利用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和农村住房建设,形成产业联动的良好局面,从而使农民实现了“从一辈子盖几次房到三辈子盖一次房”的梦想。

3、中心村建设模式。以整村推进新农村建设为突破口,在完善居住环境,改善房舍、设施、环境等方面的基础上,实现让农民群众享受与城市同质的、一样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待遇,并通过产业支撑,把农业劳动力变成了一产、二产或三产工人,实现了收入提高,生活质量、生活理念的根本转变,物质、文化生活的根本转变,群众文化素质修养的根本提高。如xx县江口镇旱塘新村、南塘镇船埠新村、吉埠镇枧田新村,通过开展整村推进整治方式,建设了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的中心村,形成了人口20xx多人的宜居新型农村社区。

4、整体搬迁集中居住模式。结合扶贫开发,通过深山区移民搬迁,让分散在各个自然村的居民统一在规划地集中按新户型建房,整体重新建设具备生活、娱乐、服务一体的新型农村社区,辅以现代农业产业的发展,让农民从以前的小农经济中脱离出来,逐步转为一产、二产工人。如南塘镇大都新村,分三年集中建设了120余栋房屋,发展了现代农业蔬菜产业种植。江口镇美丽家园结合农村危旧土坯房改造,引导农民向圩镇集中居住,转变就业方式。

无论采取哪种模式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让农民就近享受周到的公共服务,让有条件的农村居民尽快适度集中,住进环境优美、配套齐全的房屋,找到稳定的工作,都是不可或缺的要素。

1、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资金投入难。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为了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解决农民看病难和上学难等问题,配套设施的建设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医疗、教育、公共娱乐等公共设施的建设更是投入难题。

2、农村违章建房难控制,村庄合并难。新型农村社区的建起,引发了村庄合并, 形成了村庄合并的新投入和公共服务设施的扩大升级,虽然编制了建设规范,开展了“违法、违规’建设综合整治工作,但因农民观念影响,违法违规建设仍有发生。

3、对社区建设认识不足,安置就业难。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认识简单,面对新型农村社区的建立,对究竟什么是新型农村社区,它应该包含哪些内容;为什么要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能给老百姓带来哪些好处,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哪些作用;建设新型农村社区要具备哪些条件,怎样创造这些条件等诸多问题没有深入的思考,缺乏主动性和前瞻性,社区的建设也释放了大量劳动力,农民的安置就业将面临一个严峻的问题。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既是生产生活方式的根本转变,又是深刻的社会变革;既是发展当务之急,又是长期历史任务,必须遵循规律,科学决策,依法办事。

1、科学规划、分类指导。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往往在经济基础比较好、基层组织有号召力的农村率先突破。对暂不具备合并条件的农村,也应作出整体规划,逐步向这方面引导。

2、尊重意愿,强化协调。建设新型农村社区,必然打破原有的生活习惯和利益格局,必然带来一系列矛盾和问题,比如,土地置换问题、资金筹措问题、建设标准问题,在规划、建设和管理过程中,要尊重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统筹利用资金、项目来综合推进。

3、加强服务,搞好管理。新型农村社区要健全管理组织,完善管理队伍,社区建成后,随着人员的增加,公共服务难度也在加大,公共卫生等往往成为反复反弹的问题,要搞好社区党组织、管委会、综合服务中心和各类社区组织建设,科学制定社区管理工作职责,逐步形成一套运行顺畅、行之有效的社区管理新机制。

4、产业支撑,夯实基础。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目的之一就是在更大范围内规划产业布局,促进土地的合理流转,实现生产的规模化、专业化和产业化,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增加农民收入。在规划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同时,应该考虑和筹划当地产业结构调整和培植新兴产业问题,有目的地培植一大批种粮大户、养殖大户、特色农业和龙头企业,促进加工业、运输业、仓储业的兴旺,从各个方面扩大农民就业渠道,解决人往哪里去的问题。

5、多元投资,调动力量。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解决的一个核心问题,是钱从哪里来。建设新型农村社区需要巨额资金,县乡两级财力有限,上级部门应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社区便民服务大厅、村民学校、图书室等公益性服务场所建设的以奖代补。

6、土地置换、综合利用。要制定优惠政策,充许利用节约出来的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解决主要建设资金。把这个指标转移到产业集聚区和城区用于发展工业化和城镇化,原地复耕后还给农民,用于高产高效农业生产,建设用地指标飘移到工业集聚区后,用于哪个企业发展,必须吸纳当地群众到企业打工。

描写村社区支委会记录及感悟五

自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启动以来,在认识上,我们的态度是明确的、坚定的;在工作摆布上,我们始终坚持把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因此,全县各乡镇的社区建设进度迅猛。截止9月中旬,全县开工建设的15个社区已累计投入建设资金2.89亿元。其中,市级7个重点社区,总体规划占地5037亩,整合13615户,集聚人口55032人。xx年确定的2945套住房建设任务,建成和在建住房已经达到1849套,占任务62.7%,已经建成住房521套,占任务17.69%,建成入住280户,占已建成9.5%。在住房建设稳步推进的基础上,其它基础建设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也有突破性进展。曹营、魏庄、龙头社区在绿化、亮化、休闲广场建设上,已经取得了明显成效。有5个社区水、电、路同期配套,6个社区配套建设广场、超市、卫生室等公共设施,实行雨污分流、排水管网建设配套,同期进行绿化。此外,赵店的龙翔、赤眉的桃园、桃溪的英华、乍岖的乍岖湖等社区也都进度较快,公共设施建设和样板房建设完成率都在40%以上,取得了一定的阶段性成效。也有部分乡镇在全县社区建设大局摆布上暂时规划在第二阶段的三类镇,但是通过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也都成绩斐然,给县委、县政府交了一份满意答卷。

各乡镇在推进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具体工作中,主要体现有以下五个特点:

(一)思想认识到位。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对县、乡、村各级都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但是,在思想上,全县上下形成了高度共视,都把此项工作摆上了重要议事日程。同时,各乡镇都能在充分认识、深刻领悟社区建设重要意义的基础上,积极工作,加快社区建设“要我干”为“我要干”的转变,并把社区建设当成今后3-5年乡镇工作重中之重来思考、摆布,不图形式,不搞应付,从思想和行动上做到根扎得正,想的深,谋的远,做的细。积极探索在干中学、在学中干,深刻领悟想明白、讲明白、干明白的认识和实践过程,真正做到了放在心上、抓在手上,重视程度空前提高。

(二)宣传发动到位。去年12月21日,全县分层次组织县、乡、村干部群众到平顶山郏县、舞钢参观学习,集中时间组织召开研讨会,逐乡镇发言谈体会、谈感受、谈打算。有的乡镇还到新乡、安阳参观学习。马山口镇、灌涨镇、师岗镇、湍东镇参观学习人数都在300人以上,马山口镇超过500人,其他乡镇也都在100 人以上。县乡累计参观学习的人员4000余人,掀起了一轮参观学习建社区的热潮,在全县上下迅速形成了加快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思想共识。随后召开的全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动员会,再宣传、再发动、再鼓励,使全县上下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增强了信心和决心,为新型农村社社区建设再添动力。通过宣传发动,使党员干部想明白,对群众说明白,从而干明白。营造了社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三)资金扶持到位。在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的同时,我们进一步采取措施来解决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一是加大县乡财政奖补力度。县财政每年拿出5000万元资金扶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其中财政专项奖补奖金xx万元,项目奖金3000万元,用于对规划设计、公共设施奖补和农民购建房补贴。按社区入住户,每户补贴3000元,用于购房;每户再补贴3000元用于乡镇基础设施建设。二是捆绑项目资金。积聚电力、交通、文化、卫生、教育、扶贫开发等项目资金集中投放,集中使用。三是金融信贷支持。动员金融机构开辟适应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信贷产品,为社区建房农户提供小额贷款。四是市场运作筹资。乡镇积极探索以市场运作的方式筹资建社区,通过土地开发、资源使用权转让等方式筹集建设资金。乡镇土地出让净收益全部返还的资金,全部用于社区基础建设和公益事业建设。五是与企业联建。大力开展村企联创活动,鼓励企业捐助社区建设。

(四)土地保障到位。一方面,抓好“开源”。通过存量土地盘一点儿,增减挂钩挤一点儿,“三荒”当中用一点儿,整治整合挖一点儿,争取调规添一点儿,集约建设省一点儿,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所需土地。按照县政府出台文件,各乡镇把县分配的新增用地计划,农村宅基地整理新增地,按每亩奖补4500元,未利用地开发、工矿复垦等新增耕地每亩奖补2500元,超额面积每亩加奖1000元。对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多整治用地的,除用地指标全部用于社区建设的,每亩地给予1万元奖补。在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过程中,乡镇与农户签订拆除旧房协议,写出保证书,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旧宅能够拆得掉、快复耕,为社区有序推进留足发展空间。另一方面,抓好“节流”。按照“一户一宅”的原则,杜绝长期以来乱建设、重复建设、有新房无新村的现象。按照“不在没有规划的地方建房,不建没有规划和设计的房子”,重点对路边建房问题进行整治,通过制定优惠政策等激励机制,引导农民群众向社区聚集,使建房用地指标用在“刀刃”上。坚持把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贯穿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始终,不断提高人口聚集度和土地利用率。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优先保障社区用地;社区规划之外原则上不审批新宅基地,也不准再搞旧房翻新和改建扩建;对农村宅基地整理增地定额补贴;乡镇整理造地,报经县政府同意,满足乡镇社区用地所需,剩余指标有偿调剂使用。

(五)督查落实到位。一是机构保障。县委、政府成立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领导小组,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常务副组长,其它相关四大家领导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为主要成员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乡镇第一责任人,明确一名副职专门负责,组织一班人具体抓,确保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取得成效。二是部门协作。明确县直相关单位的工作职责,将县直单位分包到乡镇,要求各部门充分发挥行业特点和自身优势,对口支持乡镇建设新型农村社区。三是强化督查。县委、县政府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推进联席会,每月召开一次办公会,建立半月乡镇汇报联系制度和双月评比制度。定期对乡镇阶段工作排名,召开锅底会、现场办公会和经验交流会,县委书记、县长、分管副书记、副县长等相关县领导参加点评,排名靠后的乡镇表态发言。通过多种有效措施,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一)、群众思想认识不清。在调研过程中,发现群众对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存在一些认识上的误区。比如,有的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就是盖新楼房、就是修新几条马路。忽视了全面发展,忽视了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建设;还有的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是中央提出来的,应该由上面拿钱解决,忽视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要突出农民的主体地位;还有的认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就要马上将现有的自然村落拆迁,进行统一建设,忽视了新型农村住宅社区建设要立足各地实际,循序渐进,不能急躁冒进。

(二)、缺乏产业支撑,群众思想矛盾。失地群众暂时失地失业,感到生活、就业困难、感到生活压力大。特别是目前大多数社区配套的产业发展项目还没有到位或正在建设,多数群众虽然搬进社区居住,但缺乏必要的产业支撑,没有正常的收入来源,安不下心来。

(三)、当前社区建设进展不平衡。龙头、魏庄、曹营、牧原等社区始终保持领先位次;河南等社区奋起直追,后来居上;但有的社区前一阶段进度很快,但后期缓慢,已经由先进变为后进;还有的社区始终没有明显进度,怨天尤人,自甘落后,整体工作进展极不平衡。

(四)、工程质量不是很高。虽然各乡镇都安排专职的人员进行质量跟踪监督、检查,但“使用水泥砖、不设防震柱”等现象在不少社区依然存在。

(五)、社区配套功能明显不足。前期社区建设都注重住房建设这个任务,在道路、排水、广场、游园、学校、幼儿园等基础建设和公共事业建设上,明显感到重视不够,投入不足,直接影响到社区对群众的吸引力。

(六)、急办问题解决不到位。新型农村社区工程进展过程中,部分高压线改线,移动、联通线路改线以及客户区建设用地手续等问题成为影响社区建设的不利因素。

(七)资金投入不足,特别是后续资金支持不足。从目前来看,15个社区已建和在建住房数量仅占年度任务的66%,建成的只有18%,建成率最高的曹营社区也只有75%,其它社区差距更大,其根本原因是资金投入不足。社区持续建设,急需项目支持跟进,没有项目支撑,社区后续建设无力,示范引导作用难以发挥,需倾全县之力,集聚项目、集聚财力配套社区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为社区快速发展增添后劲。

(一)是加强土地使用的规划引导,有利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 以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为契机,从规划上进行引导、完善,体现城乡一体的新农村空间布局规划,做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村镇规划、新农村规划、产业集聚区规划四规合一,实现新农村发展布局、建设用地布局、基本农田布局三个优化,合理确定中心村建设规模和范围,适度安排中心村建设用地,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农村村民住宅按规划有计划地逐步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

(二)加强拆旧建新引导,有利于土地资源利用,促进可持续发展。

加强拆旧建新引导。原来国家规定城乡用地增加与农村居民点增减挂钩指标三年内归还,现在省政府(豫政办[]124号)要求半年内归还,这就要求拆旧建新同步进行,尽量在农村宅基地原址上采取拆旧建新方式“滚动”发展。通过建设多层和高层住宅,解决农民居住问题,达到集约用地目的。再用地选址建新区的,拆旧区要按规定尽快复耕,整理复耕的耕地,应比建新区占用耕地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

(一)切实加快住房建设进度

从当前情况看,15个社区现在已建和在建的住房占任务62.7%,已经建成的只有17.7%,曹营、龙山、龙祥、张洼四个社区有入住,社区总入住率还达不到一成。从已经建成的住房情况看,师岗、湍东、瓦亭、灌涨、余关社区行动比较快,曹营社区住房建成率占任务71.6%,入住170户达56.6%,龙山、龙头社区建成比例达40%左右,牧原、龙祥社区建成比例在30%以上,灌涨魏庄、岞曲岞曲湖社区建成比例在20%以上。从住房建设的数量上看虽然有一定规模,但是全部完工可以入住的还不多。住房工程是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从现在到年底这段时间,要组织好住房建设的大决战,主体工程完工的要抓紧进行内外粉饰和门窗、水电安装;一层、二层起墙的要尽快封顶,11月份完成主体工程;正在处理地基的11月中下旬要完成主体框架;除多层和小高层之外不管哪种情况,要采取倒排工期的办法,把好时间节点,多组织施工队伍,确保住房建设快速推进,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二)狠抓质量和标准提升

社区住房事关民生,老百姓非常关注,工程质量必须要有保障。湍东龙头社区、灌涨魏庄社区、赤眉桃苑社区在建设的质量上都是采用框架或半框架结构,一层、二层、顶层全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可抗7级地震。但是有的地方这里我不再点名,在建筑材料、在建设的质量上没有把好关,有的使用水泥砖、有的没有防震柱、有的使用“18”墙,更有甚者这几种情况并存,希望各乡镇要发挥村民的力量、发挥乡镇的监督作用,把住房工程也包括其他基础建设工程,从建材到施工整个环节都要进行全面的质量监管,确保房子建的牢,工程都达标,让老百姓看着放心,住着舒心,真正将社区建成民心工程、惠民工程,坚决不能出现新的隐患。

(三)完善配套社区功能

一个社区能不能引人注目,吸引人入住,除了最基本的住房建设外,最大的吸引点是它所具备的区位优势、生态环境,更重要的是要看它的功能是否完善。为什么城市社区有那么高的吸引力,就是因为城市社区有很多农村不具备的配套设施。龙头社区距城很近,前期环境打造比较好,姜坡组60多户入住愿望非常高。师岗曹营社区所建的位置并不优越,原本是一个岗丘区,通过这几年的建设,硬化道路、修建广场、开发游园、绿化环境、配套路灯,改善了居住条件,因此才由原来两三户发展到十几户,现在达到了200多户,已经入住了170多户,还有临近村庄的农民纷纷报名交纳定金入住社区,建设供不应求,彰显发展潜力。曹营社区在全县领头羊的作用已经得到了明显的发挥,其它社区也要按照这个思路把基础建设搞好,配套路、水、电,逐步完善学校、幼儿园、卫生室、文化中心等公共设施。随着社区规模的扩大,解决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环卫设施,通过社区各项功能的完善展现社区的形象魅力,使社区示范引导作用能够更好地发挥,吸引老百姓踊跃入住。

(四)争取项目资金扶持

我们乡镇要积极和县直的相关单位搞好对接。特别是同国土局土地治理、扶贫办整村推进、卫生局医疗服务中心、城建局倒房重建、民政局危房改造、教体局小学幼儿园建设项目、电业通讯部门的电力通讯线路改造等项目的对接。其中安全饮水、联通移动改线、移民搬迁、省级示范村、新型社区基础建设等项目抓紧实施;其他项目抓紧申报。在项目争取和建设过程中,要与县直部门加强联系,将项目与社区建设衔接好,盯紧盯牢、及时汇报争得部门支持,确保项目和资金争取到位。涉及的相关项目单位,也要围绕社区建设主动服务,发挥优势主动对接、向上争取资金,为社区配套完善积极创造条件。

(五)着力解决制约社区建设的突出问题

针对社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供水设施、电力配套、道路出行、通讯改线等问题,水利、电业、交通、联通、移动、电信等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确定责任人及早解决。

土地和资金是两个老问题,也是两个大难题。我们要转变思路,寻求解决办法,一方面与三项整治结合,城乡增减挂钩,利用空心村整治和荒草地整治多造多腾;另一方面要与老百姓签订拆旧建新协议,通过协议的形式把政府引导和农民自愿这种愿望体现出来,把占补平衡的政策利用好,通过新增土地指标来逐步审批解决用地手续。在其他建设资金上,积极动员社区百姓及时交纳建房款额,发挥农民购房、建房的主体作用,动员群众向社区集聚靠拢,也让参建企业充满信心和活力,调动参建企业投资积极性,同时鼓励参与公益性建设。百企帮百村,鼓励企业家群体帮建新型社区,鼓励有实力的人员以承包、租赁等形式,依靠土地流转等高效形式建立示范园区,实现农民与企业家的双赢,为社区后续发展奠定基础。

(六)加强社区后期管理

社区人口一旦集聚,便自然而然形成一个社会群体,有些社区将打破行政村的界限,由四面八方的老百姓入住在同一个社区。当前曹营社区、龙山社区、龙头社区、魏庄社区、七里坪张洼社区等陆陆续续都将由不少农户入住,形成规模。这些农户集聚在一起,必须要有一个机构来管理,这个机构要承担治安、户籍、计生、信访稳定、党员管理、邻里纠纷、农民培训、政策宣传、卫生整治、垃圾处理等各项社会化管理职责。从现在的情况看,一些社区成立了社区办公室或项目办,这个机构现实的职责只是抓社区建设,还没有赋予它管理的职能。因此在社区建设的前期,我们要负起责任,组织所在的行政村暂时代管,待社区形成,社区服务中心配套后统一管理。同时,提前谋划、预留位置,及时提出社区管理的意见和办法,为社区后续管理奠定基础。

描写村社区支委会记录及感悟六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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