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保密工作及感悟一
11为了规范公司各单位及其员工涉密行为,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信息的安全,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现根据《集团保密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所指“保密”是指保守秘密;“保密工作”是指各单位围绕保护好国家和单位秘密而进行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等职能活动,通过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技术手段和必要的经济手段,来约束和规范组织和个人的涉密行为,使他们的行为能够符合保密要求。
13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14保密范围控制原则:在不影响开展工作的前提下,对秘密的知晓范围执行压缩控制的原则,员工只在管辖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知晓相关的秘密。
15本规定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
2保密工作体制
21公司保密工作依据“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负责制各级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均承担相应的保密工作责任。
22各成员企业第一负责人负责本企业保密工作;各企
业各部门负责人(正职或其指定领导)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人人有责,各企业所有员工应保守秘密并互相监督。
各单位需与要害部门、部位签订《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保密责任书》(详见附件1),切实落实保密责任。
保密范围本规定所针对的秘密事项为企业秘密。
企业秘密是指关系到企业的合法权益,经企业确定并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包括:重要经营决策、措施和参与市场竞争的策略以及对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
重大项目信息、重要商务渠道。
企业重组项目、企业资本运作等相关信息。
项目对外招标计划、标底和对外投标报价的标底方案以及内部协调的具体措施。
对外商务谈判的内部方案、价格底盘。
特殊商贸协议、经济合同,涉及敏感事项的请示、汇报、批复文件。
大宗物资设备采购计划、价格底线。
尚未公布的财务预决算资料,涉及敏感事项的会计凭证。
企业确定的其他涉及企业合法权益需要保密的事项[详见《集团秘密文件管理规定》(集团办?20__?296号)关于秘密等级分类表等有关规定]。
使用、保管和引用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按其标明的密级严格执行。
凡载有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均应确定并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密级、定密、密级调整、保密期限和解密密级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
绝密级企业秘密是最重要的企业秘密,泄露会使企业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企业秘密是重要的企业秘密,泄露会使企业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企业秘密是一般的企业秘密,泄露会使企业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定密和密级调整定密就是企业依照规定的程序,对本企业公务活动中产生的秘密事项及时准确地确定其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并对秘密的载体作出标识。
企业在日常工作中涉及和产生的秘密事项,由该事项的承办人(拟稿人)提出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或变更、解除的具体意见,在发文稿纸、呈批单或审批单上标明。
以部门名义行文的,由部门领导批准确定;以企业名义行文或需报企业领导批示的,由本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企业领导批准确定。
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和调整,须在有关载体上做出规范化的标识。
保密期限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和企业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 年,机密级不超过 年,秘密级不超过 年。
保密期限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酌情确定。
解密保密期限内的秘密事项,如解密,需呈报公文,经风控部门审核并最终呈报至公司首席执行官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事项需呈报至董事长审批。
保密期限内的秘密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由确定密级的单位及时解密:
该事项公开后无损于企业的安全和利益。
从全局衡量,公开后对企业更为有利。
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
保密守则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不在公共场所和无关人员中谈论秘密。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和实物。
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政传达或传递保密信息。
不携带秘密文件、材料和物品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签名
年 月 日
关于公司保密工作及感悟二
目的:为明确公司秘密范围,保护公司合法拥有的秘密不受损害,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部门和个人以及在公司内从事经营、施工、劳务、学习、培训以及其他活动的外来组织和人员。
2 公司秘密
公司秘密是指关系到企业安全利益、经济利益和竞争优势,依照企业规定,只限本公司人员或本公司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
3 公司秘密范围:
3.1行政类:指公司内部明确规定属内部掌握的各类事项。
3.1.1公司下发的各类文件、报刊、大事记、各类签批文件等。
3.1.2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计划书、可行性报告、工作总结、法律事务文件、主要会议记录等。
3.1.3公司员工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处对干部的考评材料。
3.1.4未公布的涉及公司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改革方案和其它方案等。
3.1.5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科研人员来往情况。
3.1.6公司高管人员电话号码、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3.1.7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3.1.8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3.1.9公司文印室、档案室的全部资料及废旧回收资料。
3.2财务类:指公司不为公众知晓的、具有经济价值的相关经济信息。
3.2.1公司日、月、季、年度财务预算、决算、审计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成本效益(产量、消耗、价格)、利润率以及各类财务分析数据和利润规划等。
3.2.2公司负债状况、银行帐户信息、贷款信息、公司盈余资金能力、抵押、担保情况、诉讼状况、股证管理资料、股东名册、公司股权结构、公司运作、并购重组方案等。
3.2.3公司投资情况及其载体、原材料来源、价格及库存情况、产品销售价格及库存情况、主要供应商和客户信息、招投标标底等。
3.2.4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会计凭证、帐簿、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微机开启密码,重要磁片、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臵等。
3.3生产经营类:指关系到公司生产经营竞争力的相关经济信息。
3.3.1公司产品生产工艺、技术参数等。
3.3.2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规划、责任书等。
3.3.3公司生产经营的各类日、月、季、年度报表及统计资料。
3.3.4各类室内、户外上墙的消耗指标、工艺指标等。
3.3.5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4技术开发类:指本公司不为公众所知晓的、具有经济价值的、未取得工业产权保护的制造某种产品或者应用某项工艺以及产品设计、工艺流程、配方、数据、质量控制和管理等方面的技术信息。
3.4.1公司涉密岗位的技术信息,生产技术各种资料、图纸及重要数据、生产操作记录等。
3.4.2公司产品配方、关键工艺、发明创造等。
3.4.3公司科技成果、科研论文、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等。
3.4.4公司内所有扩建、技改的主要设备、重要工艺图纸资料、研究开发记录、模具等。
3.5营销类:指关系到本公司营销竞争力的相关经济信息。
3.5.1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3.5.2企业的营销方式、 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3.5.3货源、客户安排、客户名单、谈判底盘、销售网络、渠道、经营信息、客户资料等。
3.5.4公司营销的各类日、月、季、年度报表及统计资料。
4 公司秘密保护管理
4.1保密机构设置
4.1.1为了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管理,防止企业各类重要信息失密、泄密、窃密,确保公司独有的市场竞争力,设立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与考核。
4.1.2各部门设立公司级保密员,每季度由总经理室负责人组织各部门保密员召开保密会议,保密员负责对本部门保密工作的日常管理。
5 员工保密管理
5.1所有公司员工必须与公司签订书面的《保密协议》,并作为劳动合同附件。员工保密协议期限与劳动合同有效期限一致。
5.2凡在岗员工必须严格执行《保密法》,遵守公司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切实履行《保密协议》,自觉接受上级机关和有关保密工作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5.3所有员工有责任和义务维护公司的秘密,凡发现泄密现象或动机,必须及时制止
并报告公司总经理室。
5.4员工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公司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它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属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于离岗、离职时或公司提出要求时无条件返还一切秘密信息载体,不得备份。
5.5所有员工必须在办公室内阅读“三密”文件,“三密”文件不得横传,更不得将涉密文件带回家中,严禁携带涉密文件、资料到公共场所或探亲访友。
5.6参加会议带回的各类文件、资料要及时交公司总经理室。
5.7技术管理干部、重点岗位班长、技术员必须自觉遵守公司秘密制度,要有防范意识,注意保密,不得将重点岗位的图纸、资料带到公司以外地方阅读,更不得将上述资料提供给其他人阅读。
5.8公司所有业务销售人员必须妥善保管好业务资料(包括市场调查、销售网络、渠道、经营信息、客户资料等),不得丢失或泄露给企业竞争对手。
5.9任何员工不准擅自复制、翻印、复印、传抄秘密文件、图纸资料。
5.10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向废品收购部门出售各种公司文件、内部资料、图纸和笔记本,若需销毁,必须移交公司总经理室统一销毁。
5.11对涉及公司技术秘密的核心岗位,必须成立技术保密领导小组,并报总经理室备案。
5.12凡掌握公司技术秘密的相关人员,必须与公司签定《技术保密协议》,并拿出工资的10%作为保密费。
6 对外接待保密管理
6.1对外接待指外单位人员或某一团体到公司参观、交流、培训、学习及商务会谈等活动。
6.2接待活动保密原则:对客人既要热情接待,又要提防可能发生的窃密活动、泄密事件。
6.3凡是外来团体到公司参观、交流、培训、学习及商务会谈等,事前必须制定保密方案或采取保密措施,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接待,并在接待备忘录中对保密措施进行备注;同行单位到公司参观、交流、培训、学习及商务会谈的,必须向公司常务副总、总经理报批,经批准后方可接待。
6.4接待参观路线、各部门、各岗位中不得出现有关公司经济、技术等秘密信息的视觉化设施(如板报、报表、报纸、书刊等)。
6.5因接待重要客户需要赠送文化资料时,需经分管总经理室领导签字方可。
6.6在生产现场必须以指示牌明确外来人员参观路线,以对涉密岗位进行有效保护。接待人员必须严格按参观范围和路线引导参观,对于需要保密的项目和关键部位,采取回避或封存措施。
6.7严禁接待时将客人带入公司重要岗位参观。参观时严禁外来人员对涉密岗位进行拍照、录像、录音、测量等活动。
6.8非团体而是零散客人与公司某个部门人员之间的工作会谈,外来客人必须在公司门卫接待室登记,接待人员与接待部门取得联系,同意会见的由接待部门派专人全程陪同。
6.9各部门外来学习培训人员由总经理室人力处负责登记,经总经理室分管领导批准后,通知相关的接待培训部门予以接待,由接待培训的部门陪同受训单位到接待室登记相关情况。
6.10接待培训的单位要加强对外来培训人员的管理,严禁串岗学习,严禁随意到公司重点岗位逗留、闲逛,一经发现必须迅速报告保卫处。
7 门卫出入保密管理
7.1公司生产区、办公区门口必须按相关规定设立门卫,负责对进出各生产区、办公区人员的管理。
7.2凡上班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公司出入证方可进入厂区。员工不得丢失公司出入证件或将出入证件转借给他人使用,员工如遗失出入证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保卫处报告并备案。
7.3因洽谈业务、联系工作等原因需进入公司办公区、生产区大门者,必须先到接待室登记,由门卫或接待员通知相关部门派人到接待室接待或引领客人进入生产区或办公区。洽谈完毕,由接待部门派人将客人送至门卫处,门卫人员填写客人出厂时间,并由部门引领人员签字方可出门。
7.4劳务队人员必须到公司保卫处办理劳务工《出入证》,劳务队必须加强对劳务工管理,教育劳务工不该进入的重点岗位不准进入。
7.5外施队人员因施工需要出入厂区的,必须到公司保卫处办理《出入证》,门卫凭证方可允许其进入。
7.6相关项目负责人必须加强对外施队人员管理,严格控制非施工人员进入重点岗位,一旦发现可疑人员,必须迅速报告保卫处。
7.7外单位送货车辆只允许司机或本公司押运员乘座。外单位送货车辆出入厂门时,由押运员在门卫处登记,经门卫检查核对无误后放行,由押运员引领车辆进入,卸货后再由押运员将车辆送出厂门。
7.8所有运酒、包装物、生产性物资车辆上只允许乘座司机一人出入厂门。
7.9外来学习培训人员,门卫凭经相关领导签字审批的培训申请或函及《出入证》允许其出入厂门。
8 技术信息保密管理
8.1凡被公司确定为重要岗位的设备、技术图纸资料(包括新扩建工程),均认定为技术保密资料。
关于公司保密工作及感悟三
1总则
11为了规范公司各单位及其员工涉密行为,做好保密工作,保护信息的安全,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现根据《集团保密工作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所指“保密”是指保守秘密;“保密工作”是指各单位围绕保护好国家和单位秘密而进行的组织、管理、协调、服务等职能活动,通过法律手段、行政手段、技术手段和必要的经济手段,来约束和规范组织和个人的涉密行为,使他们的行为能够符合保密要求。
13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14保密范围控制原则:在不影响开展工作的前提下,对秘密的知晓范围执行压缩控制的原则,员工只在管辖范围内根据工作需要知晓相关的秘密。
15本规定适用范围:公司各单位。
2保密工作体制
21公司保密工作依据“业务工作谁主管,保密工作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实行保密工作领导负责制各级领导在职责范围内均承担相应的保密工作责任。
22各成员企业第一负责人负责本企业保密工作;各企
业各部门负责人(正职或其指定领导)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保密工作人人有责,各企业所有员工应保守秘密并互相监督。
各单位需与要害部门、部位签订《保密要害部门、部位负责人保密责任书》(详见附件1),切实落实保密责任。
保密范围本规定所针对的秘密事项为企业秘密。
企业秘密是指关系到企业的合法权益,经企业确定并采取一定的保密措施,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包括:重要经营决策、措施和参与市场竞争的策略以及对重大问题的处理意见。
重大项目信息、重要商务渠道。
企业重组项目、企业资本运作等相关信息。
项目对外招标计划、标底和对外投标报价的标底方案以及内部协调的具体措施。
对外商务谈判的内部方案、价格底盘。
特殊商贸协议、经济合同,涉及敏感事项的请示、汇报、批复文件。
大宗物资设备采购计划、价格底线。
尚未公布的财务预决算资料,涉及敏感事项的会计凭证。
企业确定的其他涉及企业合法权益需要保密的事项[详见《集团秘密文件管理规定》(集团办?20__?296号)关于秘密等级分类表等有关规定]。
使用、保管和引用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带有密级的文件资料,按其标明的密级严格执行。
凡载有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均应确定并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密级、定密、密级调整、保密期限和解密密级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三级。
绝密级企业秘密是最重要的企业秘密,泄露会使企业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企业秘密是重要的企业秘密,泄露会使企业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企业秘密是一般的企业秘密,泄露会使企业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定密和密级调整定密就是企业依照规定的程序,对本企业公务活动中产生的秘密事项及时准确地确定其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并对秘密的载体作出标识。
企业在日常工作中涉及和产生的秘密事项,由该事项的承办人(拟稿人)提出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或变更、解除的具体意见,在发文稿纸、呈批单或审批单上标明。
以部门名义行文的,由部门领导批准确定;以企业名义行文或需报企业领导批示的,由本部门领导审核后,报企业领导批准确定。
密级和保密期限一经确定和调整,须在有关载体上做出规范化的标识。
保密期限秘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事项的性质和特点,按照维护国家和企业安全和利益的需要,限定在必要的期限内;不能确定期限的,应当确定解密的条件。
秘密的保密期限,除另有规定外,绝密级不超过 年,机密级不超过 年,秘密级不超过 年。
保密期限应当根据工作需要,酌情确定。
解密保密期限内的秘密事项,如解密,需呈报公文,经风控部门审核并最终呈报至公司首席执行官审批后方可实施,重大事项需呈报至董事长审批。
保密期限内的秘密事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方可由确定密级的单位及时解密:
该事项公开后无损于企业的安全和利益。
从全局衡量,公开后对企业更为有利。
工作过程中确定需要保密的事项,根据工作需要决定公开的,正式公布时即视为解密。
秘密的保密期限已满的,自行解密。
保密守则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
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
不该记录的秘密绝对不记录。
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
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
不在公共场所和无关人员中谈论秘密。
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秘密文件、资料和实物。
不在普通电话、明码电报、普通邮政传达或传递保密信息。
不携带秘密文件、材料和物品参观、游览、探亲访友和出入公共场所。
签名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