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扫黑除恶教案(推荐)(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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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2-31 20:19:1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最新扫黑除恶教案(推荐)一

为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我乡成立了望水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综治办,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各村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有人抓,有人管。

一是在乡两委班子中组织学习,将扫黑除恶有关文件精神纳入望水乡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范围,定期组织学习,深刻认识扫黑除恶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二是在全乡党员干部中组织学习,利用党员活动日、支部主题党日,在党员干部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学习,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与勇气。

为增强群众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了解和参与积极性,望水乡充分利用宣传标语、横幅、村喇叭、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氛围。一是向全乡每户群众发放了《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告》和《群众参与平安建设、提供举报信息线索》的宣传资料5000余份。二是设计制作专栏1个,户外广告牌2个,在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位置悬挂标语横幅8幅,设置led宣传屏5站,张贴公告40张。三是召开坝坝会宣传8次,对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的意义、打击重点进行宣传。四是利用宣传车在辖区内广播宣传。五是设置了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畅通了信息渠道。

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乡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最新扫黑除恶教案(推荐)二

“扫黑除恶工作受表扬不多也许情有可原,挨批评极少绝对功不可没。”工作突出的湘西州人民检察院扫黑办副主任李莉在荣获州检察院20_年度检察长特别奖时,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谈固如是评价她。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李莉作为州检察院扫黑办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迅速进入战时状态,和扫黑办的同志们一起扎实工作,积极作为,推动全州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走在全省前列,李莉也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个人”,这朵“战地玫瑰”在扫黑除恶这块没有硝烟的战场上迎风绽放、分外芬芳。

情况门清的“机器”

“截至20_年5月,全州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78件279人,提起公诉25件166人,立案监督12人,追捕5人,追诉4人,发出检察建议56份......”20_年5月,湘西州委书记叶红专来州检察院看望慰问扫黑办的同志时,李莉的汇报脱口而出,不用讲稿,如数家珍,获得了叶红专书记的高度肯定。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后,各类工作任务“汹涌而来”,犹如波涛一波接着一波。

“我们有几个对口省院扫黑办、州扫黑办和八县市院扫黑办的微信工作群,每天都有各种工作信息,经常是只要一会儿不看手机,群的新消息提示就会变成一个省略号。”只有超过99条未读信息时,微信群才会显示这样的画面。

李莉和扫黑办的同事们每天都要统计整理大量的数据进行报送,还要把关指导州、县(市)两级院的案卡填录,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同时,还要分门别类整理工作台账,及时撰写各类总结分析材料。

而所有的这些情况最终都会归总到李莉这里,每一个数据、每一个案例、每一句话李莉都会一一阅读进行“消化”,并转化为对工作的研判和分析,因而逐渐的,李莉对全州两级院的工作情况越来越了然于心,无论是上级调研、工作汇报还是同事咨询,李莉的回答总是准确而又全面,张口即来,头头是道。大家都赞叹李莉简直是一台集数据库、资料库、案例库于一身的“机器”!

大放异彩的“新人”

扫黑办的工作以业务综合工作为主,这对于曾经长期在办案岗位的李莉来说可谓是一项全新的工作,压力颇大。

“以前主要是办案子,综合工作做得少一些,特别是写材料,对于我这个‘新人’来说,着实费了不少劲,熬了不少夜,掉了不少头发。”李莉谈起过来的日子笑着说道。

是的,李莉就是带着一股“新人”般的激情和拼劲,一点一滴从头学习,一步一印扎实前进。通过自身刻苦钻研,不断向同事请教,李莉在业务综合工作上取得了突出成效,特别是在经验总结上大放异彩,20_年,湘西州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最高规格的综合性会议上连续三次作经验发言,可谓是创造了历史!而这其中有两篇经验材料都与扫黑除恶有关,都由李莉为主或参与撰写。

不仅如此,李莉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着力加强机制建设,先后起草制定了《湘西自治州检察机关办理涉黑涉恶案件请示备案规定》、《湘西涉黑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实施办法》等十余项工作文件,牵头组织建立健全了线索摸排、提前介入、案件把关、考评考核、综合治理等一系列工作机制,使全州检察机关扫黑除恶工作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工作体系和科学的工作模式,有力强化了各项工作的推进,取得明显效果。湘西州检察机关不仅在全省检察机关率先实现“案件清结”,并且,打击“保护伞”案件数、提前介入案件数、发出行业治理检察建议数等多项业务数据均位居全省前列。中央、省扫黑除恶督导组对湘西检察机关的工作高度认可、充分肯定。湘西检察共有14人5个案件4个集体在全省检察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表彰大会上荣获表彰。

指导内行的“外行”

20_年7月27日,向元林等18人涉黑案一审判决,龙山县检察院对被告人提出的定罪量刑意见全部为法院所采纳,被告人分别被以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违法所得予以追缴。

在对该案起诉之前,龙山县检察院专门邀请李莉到专案组指导审查起诉工作。李莉与办案人员一起耐心梳理每一起事实和证据,对起诉书的事实表述逐字逐句进行修改,对每一个被告人的法律适用都反复斟酌,最终有效助推了起诉工作的高质量地完成。

此时李莉的身份却是非员额检察官,被戏称为“员外”。但她共指导县市院办理涉黑涉恶案件33件,对每一件案件都进行了审查把关,严格确保了案件质量。

其实在此之前,李莉一直是全州检察机关有名的业务能手。

法律科班出身的李莉20_年进入州检察院工作后,先后在反渎职侵权局、公诉一科、侦查监督科、反贪污贿赂局、刑事执行检察局等部门工作。无论是在哪个岗位,李莉都始终践行着“要么不做,做就做好”的做事原则。在刑事检察的岗位,她主办了凤凰“龙氏兄弟”涉黑案、“5.17”特大贩卖毒品案等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在侦查岗位,她参与办理了湘西州原国土局局长杨某某、湖南省“303专案”、州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欧某某(正处级)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社会关注度高的职务犯罪案件,获得省、州相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永不低头的“花姐”

大家平时都亲切地称李莉为“花姐”,因为她过硬的素养、开朗的性格、姣好的外形,更因为她面对困难和压力,从不妥协,从不投降,始终坚毅,刚强面对。

扫黑办工作的忙碌自不必多言。李莉几乎每天都是埋首于各项综合材料的起草,报表台账的填写,文件通知的收发,工作任务的协调,“白加黑”“五加二”是家常便饭。

有的时候,工作日任务实在太多忙不完,为了兼顾照料小孩,李莉就会周末一起带着儿子来加班,儿子在李莉的办公室做完作业后,经常就会到办公楼后面的篮球场自己一个人玩,看到这样的场景,院领导和同事们常常是感慨:看到她小孩,就知道李莉又在加班了,真心不容易!

然而这依然还不是最苦的时候。

20_年上半年,李莉的婆婆因为意外摔伤住院,并一度送入icu抢救,而此时正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最吃紧的时候,中央、省、州都已开展了多次督导检查,各项任务十分繁重。

面对家庭和工作的双重压力,李莉只是简单地向领导汇报了一下情况,然后就和家人一起开启单位医院两头跑的生活。每天中午都不要午休,到医院与家人一起照顾婆婆,晚上给儿子做好晚饭安顿好后,又再赶回办公室,加完班后就住在医院陪护,早上等医生查房后与家人交接好再赶往单位上班......这样的日子足足持续了两个月。

“很佩服花姐,这么熬过来了,她可能自己都不知道,她那段时间多了好多白头发......”同事田媛辉说到这里,声音忍不住有些哽咽。

不喧哗,自有声,稳坐寂寞,却静看繁华,李莉用自己的执着坚守和无私奉献尽情演绎了新时代湘西检花的初心使命和巾帼情怀。“一片叶,落在哪里都是归宿;一朵花,开在哪里都要芳香。”这就是李莉对检察工作的自诉!

最新扫黑除恶教案(推荐)三

按照区委组织部关于召开扫黑除恶专题民主生活会的要求,对照发生在我镇辖区内的xx案件,认真查找自身在扫黑除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不当之处,请同志们批评指正。

通过深入查摆,自身在以下几个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具体表现为:

(一)思想认识不够到位,对扫黑除恶工作的政治站位不够高。一方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神领会不够系统深入。虽然对中央决策部署和区委工作要求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学习传达,但还不同程度存在“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的现象,对中央精神的领会存在逐级递减问题,扫黑除恶的政治意识和思想基础还需进一步巩固。同时,在工作措施谋划上与工作实际结合还不够紧密,还存在动员部署上下一般粗、任务分解不够周密细致,斗争措施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都有所欠缺另一方面,对涉黑涉恶势力动向把脉不够精准。在经济社会发展转型升级的大背景下,对黑恶势力的定性和认知不够准确,对黑恶势力在建筑等相关行业渗透后的组织和行为模式“改头换面”的隐蔽性认识不深,对黑恶势力的滋生蔓延的动向把握不准,导致专项斗争缺乏针对性和准确性。

(二)宣传发动不够到位,宣传覆盖面窄,宣传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方面,宣传发动还不够全面。对宣传覆盖面还需进一步扩大,尤其是在日常工作方面,存在注重搬迁工作多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的现象,全覆盖、全动员、全知晓的面还需进一步扩大。比如,个别农村有些村民缺乏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层次的概念认知和理解。另一方面,党组织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到位。我镇共有xx名党员,有xx个党支部,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任务十分艰巨,尤其是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如何加强党的领导,如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如何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在这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还有待于提升。尤其是各基层党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力度、宣传力度还有待于加强。

(三)线索排查不够到位,线索不够精准,摸排不够深入。只注重宣传、教育、引导方面的工作,在线索排查工作中,线索的精准化和详细化方面的工作还不够深入具体。对黑恶势力线索排查的重视程度不够、主动谋划不够,线索摸排触角延伸范围不够广、层级不够深,仅仅依靠上级交办或者群众举报。、

(四)重点领域监管不够到位,主体责任需进一步落实。对辖区内重点行业、领域涉黑涉恶底数排查不明,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不够,存在重打轻治,不顾长远等问题。同时,没能统筹协调好上下级联动,工作上没能形成合力。

针对以上问题,进行深刻剖析和反思,产生问题的原因有以下几方面。

(一)理论学习方面。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精神学习还要再夯实,时刻警醒、修枝剪叶的精神和勇气需再加强。偶尔也会因事务繁忙而放松对中央扫黑除恶相关精神的深入学习,学习存在片面性,缺乏对理论的系统研究和深刻理解,没有处理好工学矛盾,学习的积极性不够高。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认识上的不充分,有时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学习、安排在记录上记得不够详实。

(二)政治站位方面。在一定程度上对党性的再锻炼、对意志的再磨砺、对品行素养还需进一步提升。对扫黑除恶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高,缺少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积极性、时效性。在专项斗争工作开展初期,一般情况下满足于学习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对如何落实上初期还没有采取足够有效的办法,偶尔出现重业务、轻扫黑除恶的现象,进而导致宣传工作不够全面。

(三)线索摸排方面。在线索排查中存在一定的思想负担,担当作为的意识还不强,排查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有依赖公检法机关的心理,线索排查到了,只满足于及时上报,对线索精准化、详细化方面的工作开展得还不够深入;对镇域内线索摸排的统筹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虽然进行了责任分工,但在镇域发力不均衡。

针对查摆的问题和剖析的原因,制定了相应的整改措施如下:

(一)深抓学习,进一步增强开展专项斗争的自觉性。通过进一步开展各类专题学习,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相结合,坚决把习近平***的指示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学思践悟、知行合一,悟出责任、悟出担当,进一步在全镇营造“有黑必扫、有恶必除、除恶务尽”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领导,进一步巩固开展专项斗争的政治保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于专项斗争各方面和全过程,加强对农村党支部书记的教育培训工作,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起到表率,并要求全体党员和干部职工要加强学习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同时,以村庄整体搬迁和“20_治污风暴”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宣传方案,扩大覆盖面,充分发动群众,引导身边广大群众懂得用法治的武器抵制黑恶势力、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从而推动扫黑除恶问题综合治理迈向纵深,营造黑恶势力人人喊打的浓厚斗争氛围。及时表彰先进,加大有奖举报力度,落实《山东省黑恶霸痞违法犯罪举报奖励办法》,激励群众广泛参与涉黑涉恶问题举报。开展扫黑除恶满意度调查,加大群众意见在专项斗争工作绩效考评中的权重,进一步赢得群众参与支持。

(三)压实责任,进一步提升专项斗争线索排查力度。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强化线索摸排,多入村入户了解情况、掌握问题线索,重点领域开展拉网式线索排查,滚动式排查,多渠道深挖涉黑涉恶线索,着力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并通过微信公众号和电话、信箱举报等方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合理运用智能化手段对线索信息进行比对分析、相关分析、判别分析、串联分析,及时开展集中性整治。

(四)加强监管,进一步强化专项斗争的监管机制。主动衔接检察院、法院、公安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工作联动,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推动标本兼治,建立科学长效机制,坚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当前的基层社会治理、基层组织建设、反腐败斗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相结合,彻底清除行政监管的盲区和漏洞。聚焦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渔业捕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涉黑涉恶重点行业、领域开展集中整治。加快“雪亮工程”“岚山智慧社区+”等信息化建设,发挥基层综治中心和网格化服务管理作用,推进社会治安重点地区、治安乱点排查整治工作。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将工作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形成严密的责任体系。

发言结束,请大家批评指正。

最新扫黑除恶教案(推荐)四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统一执法思想,提高执法效能,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严厉打击“村霸”、宗族势力、“保护伞”以及“软暴力”等犯罪,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有关司法解释等规定,结合我县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在省、市、县党委、政府及省、市法院的领导、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为依据,坚持依法办案、坚持法定标准、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加强法律监督,强化程序意识和证据意识,正确把握“打早打小”与“打准打实”的关系,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切实做到宽严有据,罚当其罪,实现政治效果、法律 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击重点是:

1.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政权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2.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3.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4.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5.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6.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机场、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7.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8.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9.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的黑恶势力;

10.组织或雇佣网络“水军”在网上威胁、恐吓、侮辱、诽谤、滋扰的黑恶势力;

11.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对上述犯罪严打的同时,坚决打击黑恶势力的“保护伞”。

1.加强组织领导,迅速周密部署。为切实加强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领导,我院成立了以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王锡敏为组长,刑庭、少年法庭、法警队、办公室等相关庭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刑庭,由院党组成员、刑庭庭长梁志勇任办公室主任,刑庭设专人负责情况掌握、信息反馈、重大案件督办和日常工作协调事宜。

2.彻底摸清底数,强化力量配置。对20_年2月1日以前受理的未结案件、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受理的未结案件进行摸底估算。根据任务目标,认真调配充实刑事审判力量,将业务骨干充实到专项斗争第一线,确保力量与任务相适应。积极采取定人、定案、定指标、定结案时间的“四定”措施,将办案任务落实到人。进一步优化合议庭组成,合议庭、审判委员会要打破常规,加班研究案件,确保每个审判环节高效顺畅运行。全体参战干警要发扬勇于拼搏、敢打必胜的优良传统,全力以赴、加班加点,确保圆满完成审判任务。

3.加强沟通配合,做好大案要案的审判工作。要高度重视涉黑恶犯罪案件及媒体关注、有重大社会影响、挂帐督办等大案要案的审判工作。指派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审判人员组成专案组,院长、庭长要亲自担任审判长,确保此类案件审判工作顺利进行。要与公安、检察机关迅速建立沟通会商机制和联合督办机制,把事实证据、适用法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解决在起诉之前,确保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能够依法从重从快审结。

4.严把案件质量,严把政策界限。要坚持实体与程序并重、打击与保护并重的原则,在扫黑除恶斗争中始终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务求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对依法该从重处罚的要坚决在法定幅度内予以重判;对具有法定从宽处罚情节的,依法从宽处理;对于在深挖犯罪过程中,坦白交待余罪的,根据犯罪情节轻重,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最大限度地分化瓦解犯罪分子。要严格依照《刑法》、全国人大立法解释、“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及我省《严格依法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审理涉黑案件,慎重把握黑恶犯罪案件的审判标准,坚持法定证明标准,将每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健康发展。

5.强化责任,切实加强庭审安全保障。强化司法警察、审判人员的相关责任,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庭审安全保障合力,坚决杜绝犯罪分子脱逃、自残、自杀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6.认真进行矛盾排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敏锐掌握社会动向、预见社会反映,充分考虑并稳妥处理有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防止因处理不当引起社会不良反响。对有重大滋事上访苗头的,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并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汇报,有效防止发生进京上访和群体性上访事件。要加大对刑事自诉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力度,努力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加强信息报送。要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对在扫黑除恶斗争中遇到的重大情况和重要问题及时向党委和上级法院汇报。进一步健全信息联络制度,确定严打信息联络员,按要求保质保量、及时全面地报送本辖区严打信息。

8.加大宣传力度,严防不良炒作。要密切联合新闻、宣传部门,充分运用官方微信、微博及《法润正定》等形式,大力宣传扫黑除恶成果。要在扫黑除恶期间选择一批黑恶犯罪、严重暴力犯罪等典型案例,组织较大规模的公开宣判和新闻发布会,以震慑犯罪、教育群众。要坚决防止因为个别干警执法不当引起媒体炒作,最大限度地减少负面影响。

9.加强后勤保障,完善奖惩机制。要切实做好扫黑除恶斗争的后勤保障工作,保证经费到位、物质装备充足。进一步完善奖惩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大力表彰。对组织不力、贻误战机、案件出现重大问题、未完成任务目标的,坚决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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