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事业单位审计实用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是以软件开发、电子信息技术为主营的国有企业,在业内享有很高的声誉。而乙方是一家在__________业内优势明显的事业单位。双方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强强联合更有利于抢占_____________市场,达到共盈之目的。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秉着共同发展、诚信合作的宗旨,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合作宗旨
1、双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是商业合作战略伙伴关系的基础,提高市场份额与共同发展是双方合作的目标和根本利益。
2、本合作协议的基本原则是自愿、双赢、互惠互利、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3、充分发挥双方优势,优势互补,提高竞争力,共同进行市场开拓。
4、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应是双方今后长期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也是双方签订相关合同的基础。
二、战略合作方式
1、甲方为乙方提供测绘及其相应资质,双软资质,保密资质,质量认证资质、系统集成资质等。
2、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和维护。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双方应积极回应对方的询价和招标邀请,共同参与投标活动。
2、项目中标后,成本核算、费用分割等具体事宜,由双方代表共同参与确定。
3、双方对分割后各自承担的工作负责,包括安全、质量等,细节条款以双方签订的项目合同为准。
4、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确权类软件及其衍生产品的知识产权和著作权归乙方所有。
四、保密
1、双方应对其通过招投标和其他渠道得知的有关对方商业秘密严格保密,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本协议规定工作所需外,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复制对方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及其他资料。
五、本协议有效期年,自20__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到期后,经双方同意,签订延续合作协议。
六、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实事求是友好协商的态度加以解决。双方协商一致的,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主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1/2~
七、因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由双方主管部门调解,若达不成一致,双方可向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附则
1、本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主题事业单位审计实用二
事业单位对个人资助协议书
1.资助双方
1.1受资助组织: (正式名称,以下称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络人:
电话:
地址:
电子邮件:
1.2资助组织: 基金会(正式名称,以下称乙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络人:
电话:
地址:
电子邮件:
2.此协议对于双方都有约束力,不能转让第三方。
3.此协议用于规定 (受资助组织正式名称)和 基金会(资助组织正式名称)在如下所述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项目名称:
实施时间:
项目简单描述:
4.双方义务
4.1甲方
a.甲方必须按照项目计划书的内容实施项目,对于项目可能产生的不良影响和后果负有全部责任。遇到不能按照项目计划书实施的情况,须提前一周通知乙方。
b.在收到拨付的款项后,须向乙方提交项目负责人签字的收据。
c.甲方有义务定期向乙方提交项目报告和财务报告,财务报告要求按照附件的表格清晰填写。各期报告提交具体时间如下:
中期报告,含中期项目报告,财务报告以及相对应票据: 年 月 日之前;
最终报告,含整个项目总结报告,整个项目财务总结,中期报告以后发生费用的单据列表和相关票据: 年 月 日之前;
项目报告的内容要求真实可靠,完整反映项目进行情况。资助的完全拨付建立在项目报告和财务的真实性基础上。需要调整项目报告提交时间的,须在项目报告提交时间到期前一周通知乙方。
d.资助的款项只能用于申请的项目,乙方有权利根据提交的财务报告和票据调整实际资助的额度。
e.在任何和项目相关的出版物以及宣传中,必须指明乙方对该项目提供了资助。
f.甲方给予乙方对于其资助的项目监督和评估的权利,同时必须配合乙方的代表对于项目的监督;给予乙方公开所资助项目相关信息的权利。
4.2乙方
提供协议所述项目的资助。资助分两批拨付:
a.第一批(人民币(大写) 元)将于接到受资助方签字的协议书和账户信息后一周内拨付。
b.第二批(人民币(大写) 元)将于 (时间)拨付。
5.争议和调解
所有和项目资助相关的争端,由 负责协调解决。
所有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乙方保留停止资助,以及全部或部分收回资助的权利。
协商不成的,双方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只能选择一种)
a.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向 人民法院起诉。
6.生效
此协议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后生效。
7.附件
附件也是此协议的组成部分。
(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主题事业单位审计实用三
一、基本情况
截止xx年12月底,全市养老保险参保职工总数102281人(其中:各类企业77074人,机关事业单位5574人,自由职业19633人),同比增加4427人,增长率为4.52%;离退休人员15487人(其中:企业退离休14271人,事业退离休2301人),同比增加1085人,增长率为7%;当年办理退休1315人同比增加151人,增长率为12。97%;全年养老保险费总收入27973万元(其中:企业25474万元,事业2499万元),同比增长6508元,增长率为30。32%;养老金支出总额17134万元(其中:企业17722万元,事业3376万元),同比增长3764万元,增长率为23.14%;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6271万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3558万元,净支付能力15.95个月;事业养老保险基金滚存结余2713万元),同比增长6876万元,增长率为35.45%。
医疗保险参保的在职职工56568人,退离休人员20442人,共77010人(其中: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统账结合的参保人数32034人,实行单建统筹即大病医疗保险的参保人数4497人),同比增长5838人,增长率为8.2%;医疗保险费总收入8655万元,同比增长1409万元,增长率为19.45%;总支出6056万元,同比增长-140万元,增长率为-2.26%;基金滚存结余7921万元,同比增长2498万元,增长率为46.06%。
工伤保险现有参保职工58159人,同比增加12108人,增长率为26.29%;全年收缴工伤保险费647万元,同比增长99万元,增长率为18.1%;发生工伤事故573人次,报销费用262万元,同比增长149元,增长率为161.86%;,基金滚存结余2092万元。同比增长385万元,增长率为18.4%。
生育保险现有参保职工52054人,同比增加26827人,增长率为106.34%;全年收缴生育保险费399万元,同比增长88万元,增长率为28.3%;女工生育332人,报销费用212万元,同比增长-2万元,增长率为-0.93%;基金滚存结余652万元。同比增长187元,增长率为40.22%。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有参保人员10.56万人,为1580位老人发放养老金2.9万元;同比增长0.3万元,增长率为11.54%。
二、主要工作
(一)建立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加强经办业务的管理工作
为了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加强内部管理与监督,探索建立一套运作规范化、管理科学化、监控制度化、考评标准化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及社会保险业务经办管理工作有效、稳健地运行,更好地为广大参保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中心于9月份制定了《临海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工作的若干规定》并下发到各科室。建立业务经办内部控制制度的主要内容有:1、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险种的待遇支付先由待遇结算科结算初审,再由稽核科复核确认,然后由基金管理科支付。2、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先由待遇结算科业务经办人员结算初审,再由待遇结算科科长或分管科长复核确认(待条件成熟时,养老保险待遇的支付复核工作再移交给稽核科),然后由基金管理科支付。3、养老保险(包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终止、保险费的补缴、退回、个人帐户金额的领取等业务先由综合业务科负责办理,再由稽核科负责复核,然后由基金管理科支付。4、参保单位登记、参保人员的信息录入等业务由综合业务科负责办理并复核,稽核科定期和不定期的对信息录入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进行抽查(必须有一定的抽查率)。5、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金额的记入由稽核科负责抽查审核。6、经办业务的原始资料以及经办过程中产生的有关文件档案由首次经办人员收集存档,科长负总责。
同时,实行工作质量的监督检查制度。中心组织有关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业务各环节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监督和检查结果作为效能考核(临社保[]6号)的一个重要依据。
(二)建立工作业绩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
为加强对班干部职工的管理,进一步激发和调动广大班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我中心建立了工作业绩记实考核制度。要求每位工作人员都要以写实的方式,简明扼要地将每天所做的工作记录在《纪实考核手册》上,并建立每月一回顾、半年一小结、年度一总结制度;每月一次,中心召集全体人员会议听取各人的工作业绩汇报;年终按一定程序进行年度业绩考核评定,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和奖惩的主要依据。同时,重申责任追究制,认真贯彻执行首问责任制、ab岗工作制、办结制和一次性告知制。规范业务探作,对违反有关制度规定、违规操作和有投诉的实行责任追究。此外,严格执行原有有关考勤的规章制度。临时外出的须报经科长同意;请假半天的经科长同意后由分管主任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的须报主任审批;未经批准而擅自外出的一律视同旷工;无故迟到或早退一次的通报批评,两次的视作旷工半天;旷工半天的取消当月全勤奖。请假须以书面形式并由办公室备案存档。
(三)实现五费合征,推动工伤、生育保险扩面
一直以来,我市地税部门仅征收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工伤、生育保险费则由中心自行组织征收;扩面工作也以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为主,存在着一手硬一手软的现象。为此,经与地税部门反复协商,从xx年11月开始,全面实行五费合征,各参保单位将工伤、生育保险费与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费一并足额自行到地税部门申报缴纳;同时要求已经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职工须同时参加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10月份,我们将《关于进一步扩大工伤、生育保险覆盖面并调整缴费办法的通告》宣传到各参保单位,五费合征和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工作随之全面启动。五费合征的实施,从而彻底结束了我市社保自行征收社保费的历史。到年底,工伤保险新增参保人数12108人,增长率为26.29%,生育保险新增人数26827人,增长率为106.34%
(四)临海自谋职业人员大病医疗统筹与基本医疗保险并轨
我市从1994年7月开始在企业中实施退休人员大病医疗统筹,自谋职业人员参加大病统筹缴费但到退休后才能享受大病医疗费用报销的待遇。在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后,自谋职业人员在医疗保险的双轨制中任选其一,但存在的问题也愈加突出。为解决这一问题,我们于10月出台了新办法,自谋职业人员原参加大病统筹缴费的,全部接轨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凡有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自谋职业人员,要在xx年12月15日前到中心大厅办理申请参保手续,在连续缴费满六个月后则可享受相关待遇。逾期未申请的,视作中断参保。到年底,有7000多人申请从大病医疗保险转到基本医疗保险,从xx年1月1日起,将自谋职业人员原参加大病医疗统筹的全部与基本医疗保险并轨,从而结束医保双轨制的历史。
(五)全面完成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工作
我中心在省厅有关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通知(浙劳社老[]117号、浙劳社老[]118号文件)下发后,迅速行动,做到思想到位、宣传到位、政策到位、发放到位。到9月底,普调和特调的养老金已全部划入退休人员的存折,真正把好事办好。这次企业退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办法与历次不同,既考虑到公平又照顾到效率,既考虑到一般的,又照顾到退休早待遇低的、高龄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等特殊群体,比较科学合理,得到了广大退休人员的普遍称赞。本次普调,惠及近13200名退休人员,人均月增养老金122元,特调又惠及高龄(男年满70周岁、女年满65周岁及以上)退休人员4330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1/3(其中80岁以上的有714人,占企业退休人员总数的5%),人均月增发养老金32元,高级职称和高级技师资格的退休人员40人,人均月增发养老金50元。此外,还有50余名退休人员的出生年月、工龄有出入的,也重新给予核实。
(六)六位一体服务百姓打造透明社保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在业务大厅专门设立政策咨询窗口,派服务态度好、熟悉政策的人员专门接待来人来访的政策咨询;二是开通政策咨询热线电话5157771,专门人负责接线解答;三是与电信部门合作,开通信息查询专线9601654321,可查询到个人帐户、退休待遇等内容及相关的政策询问;四是在大厅的醒目处安放电子触摸屏供参保人员自行查询;五是印制各险种政策宣传的单行本、政策问答、办事流程、宣传单等资料摆放在社保中心大厅、地税征缴大厅及银行、邮政窗口供大家随时取阅;六是建立社保网站,为广大参保单位和职工、退休人员提供社会保险政策查询、个人社保信息查询、问题解答、政务公开、动态行情等多功能于一体的专业性网站。六位一体的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信息查询系统,为广大参保人员提供更加方便、更加快捷、多方式、多渠道的社会保险查询服务。
(七)做好业务,搞好服务
1、做好业务。全年办理业务:参保单位新增361家,个人参保新增20xx0人次,失土农民新参保及相关业务1000人,农村*放映员参保73人,恢复个人参保15100人次,补缴300人次,异地转入357人次,转出异地561人次,终止保险1321人次,一次性退保658人,中断缴费12770人次,退休申请1177人;发放医保卡2200张,17家改制企业的清算及人员社保关系变更。除做好常规住院结报外,办理基本医疗零星报销1321人次,工伤报销573人次,生育报销332人次,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生育报销及离休、伤残报销1861人次,医院、药店结算720笔。特殊病种、异地就医、转外地结报507人次;对11人符合条件的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困难补助申请进行核定,以放补助费27925元。。
2、强化稽核。从今年6月份开始,将内部控制制度中的一些复核职能赋予稽核稽核科,扩大了稽核科的业务范围,充实了稽核科的人员。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退保退费审核335人次,医疗、工伤、生育待遇审核562人次,出院病人、门诊病人处方审核1012人次,审核查看医院住院医保病人病历338份,扣除定点医院医保违规医疗费用13.86万元,扣除定点药店医保违规药费6.25万元.此外,加强了对养老保险待遇发放的稽核,5月份对全市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发放证》进行年检,终止待遇发放206人,恢复待遇发放214人。
3做好其他服务。接待改制、破产企业职工、新参保人员等来人政策咨询5000多人次,接答咨询电话4200多人次,通过社保网站书面答复提问1635条,来信回复32份;接收改制企业退休人员档案2132份;为退休人员因工龄、出生年月更正等提档158人次,代办异地退休人员年检1358人。
主题事业单位审计实用四
尊敬的领导:
我叫江娜,出生于1987年,身高162。南宁职业学院国际贸易专业的学生。
在校期间,我抓住一切机会学习各方面知识,锻炼各方面的.,使朝着现代社会所需要的具有创新精神的复合型人才发展。英语达到国家四级,计算机考取国家计算机一、二级。在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的同时,我还广泛涉猎了哲学、法律、文学、经济学等领域,修完了专业以外其它经济领域的多门课程。
“在中学会,在学习中学会学习”。作为一名学生干部,我更注重自己能力的培养。乐观、执著、拼搏是我的航标,在险滩处扯起希望的风帆,在激流中凸现勇敢的性格,是我人生的信条。由我创意并组织的多次大型活动得到了老师的认可,同学的赞许,使我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新的挑战之中,向着更高的目标冲击。
为了更全面的锻炼自己的能力,我利用假期先后在政府机关、事业单位进行了社会实践,我的实习论文被评为“优秀实习论文”,这些经验为我走入社会,参与商业经营运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而且从中学到了如何与人为善、袒露真诚。
谋求与自己专业相对口的工作,以充分发挥自己所学的专业知识。其中包括:国际贸易、金融、会计、营销等内容。并且熟练掌握相关的报检、报关、跟单等业务.贵单位是我一直向往的事业单位.如果您给我一次机会的话,我绝不会让您失望!
自荐人:
时间:
主题事业单位审计实用五
甲方(聘用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员)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mm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聘用合同。
一、聘用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从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年___月___日。
二、聘用岗位及其职责要求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所具备的工作能力,聘用乙方在mm畜牧局基层岗位工作,在聘用期内,甲方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征得乙方同意,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乙方应当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照岗位要求履行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三、劳动保护和工作条件
(一)甲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劳动保护发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及工作要求,为乙方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措施,保证乙方能够正常工作和工作中的安全健康。
(二)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四、工作报酬
(一)甲方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及完成任务的情况,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作报酬。
(二)乙方工资的增减,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的发
五、保险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双方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参加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按期足额缴纳有关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个人缴纳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二)乙方在休息、休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乙患职业病或因公(工)负伤的待遇,因公(工)或者因病死亡的丧葬费、一次性抚恤费、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的医疗期及其待遇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六、工作纪律
(一)甲方有权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制定本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乙方实行管理和奖惩。
(二)乙方应当遵守甲方依法指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管理,并保守甲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七、聘用合同的变更
(一)本合同确需变更的,甲、乙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并按照规定程序变更合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合同的有关内容:
1、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对部分条款进行变更的。
2、由于不可抗拒的因素致使本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已经修改或者废止的。
4、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聘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终止。
1、本合同期满,或者甲、乙双方约定的本合同终止条件出现的。
2、乙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乙方按照有关规定提前退休或者退职的。
4、乙方死亡或者被有关机关宣告死亡的。
5、甲方被撤消的。
九、聘用合同的续订
本合同期满前,甲、乙双方任何一放提出,经与对方协商一致,可以按照规定程序续订聘用合同.
十、聘用合同的解除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二)乙方在聘期内辞职、自动离职或者被辞退、开除、劳动及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收监执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2、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雷击矿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
3、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出国(境)的,或者出国(境)后未经同意逾期不归的。
4、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者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的。
6、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安排的其他适当工作的。
2、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
4、甲方由于体制改革、机构改革、频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事业发展遇到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第(四)款的规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公(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3、患病或者非因公(工)负伤,在医疗期内的。
5、自接收之日起,甲方接收品用的军队转业干部在3年内及内调干部、复员、退伍军人在2年内的。
6、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结案的。
7、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乙方解除本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告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聘用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3、聘用单位未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履行聘用合同的。
4、被录用或者选调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5、考入教育机构接受高等学历、中等学历教育的。
6、依法服兵役的。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提出解除本合同:
1、担任国家级、省部级重大(点)科技攻关项目、工程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负责人和项目组成人员,工作任务尚未完成的。
2、被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选派到其他单位支援工作,时间未满的。
3、从事国家安全、机密工作,或者离开国家安全、机密工作岗位后在规定的保密期限内的。
4、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或者结案的。
5、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的其它情形。
十一、违反和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责任
(一)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聘用合同的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违约要付给对方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按实际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属下列情形之一终止、解除聘用合同的,聘用单位应当给予受聘人员一定的经济补偿:
1、聘用单位被撤销,聘用人员不愿服从新的工作安排的。
2、由聘用单位提出并经受聘人员同意解除聘用合同的。
3、按照本合同第十条第(四)款规定或者第十条第(六)款第2、3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乙方被终止或者解除本合同后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原聘用单位的规定,泄露国家和甲方的技术、商业秘密,损害国家和甲方的合法权益,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附则
本合同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相抵触的,以及本 合同未尽事宜,均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约定。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主题事业单位审计实用六
市、区各部委办局、事业单位、各县人事局、在宁部属事业单位、驻宁部队所属事业单位:
为贯彻执行宁政发[1994]184号文《关于印发〈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遵照
执行。
一、实施范围及对象
(一)凡本市市、区机关、事业单位(含集体事业单位)和在宁的部属事业单位(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以及驻宁部队所属事业单位的全体工作人员均实行养老保险。
(二)全体工作人员包括国家干部、聘用制干部、固定工人、劳动合同制工人和计划内临时工。
(三)本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1994年列入首批统筹的范围和对象为:
1.本市市、区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含集体事业单位)和工资关系由本市代管的中央部属事业单位,以及驻宁部队所属事业单位中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含执行国家工资标准的计划内临时工)、聘用制干部。
2.本市市、区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包括集体事业单位)和工资关系由本市代管的中央部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及驻宁部队所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的全体职工。
(四)其他单位和人员逐步展开。
二、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及筹集标准
(一)养老保险基金由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共同承担,按照“以支定收、略有节余、留有部分积累”的原则统一筹集。
(二)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按下列渠道列支:国家机关及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在行政事业费中列支;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含集体事业单位)按照差额比例,分别在财政和自有资金中解决;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含集体事业单位)在创收收入中列支,税前提取。
(三)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统一筹集标准,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依据全部在职工作人员工资总额和离退休人员费用两项之和的23缴纳;聘用制干部和劳动合同制工人由单位按其工资总额的23缴纳;在职职工个人按照本人工资额的1缴纳。
(四)职工工资总额的组成项目,以苏政发[1994]3号文及省、市工资管理部门出台的各种工改答复口径为准。具体组成项目如下:
国家机关:干部实行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技术工人实行的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奖金;普通工人实行的岗位工资和奖金。机关工人奖金占工资构成的30。
事业单位:职员实行的职务工资和岗位目标管理津贴,专业技术人员实行的专业技术职务工资和津贴;技术工人实行的技术等级工资和岗位津贴;普通工人实行的等级工资和津贴。上述津贴部分在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中占工资构成的50。
工资总额还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的职务岗位津贴;工改后保留的综合补贴和各种保留外挂工资。
实行“工效挂钩”和工资总额包干的事业单位,其工资总额应以市、区人事局工资计划部门核定的工资总额为准。
各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开户银行按时代为扣缴,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各单位在发放工资时代为扣缴,并按季向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处(以下简称市机关事业社保处)缴纳。
(五)原未参加养老保险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含执行国家工资标准的计划内临时工)、非在职聘用制干部,其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从参加工作之日起补交至1993年12月底,补交部分由单位按1993年12月本人工资额的15一次性缴纳,个人部分免交。
(六)合同制工人和非在职聘用制干部投保年限必须满15年以上,对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投保缴费不足15年的,只能按其在职期间缴费每满一年一次性发给相当于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3个月的生活补助费。执行国家工资标准的计划内临时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投保缴费不足15年的,也按上述规定发给生活补助费。
(七)原在劳动部门参加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自本实施细则执行之日起一律划转到市机关事业社保处投保,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市劳动局根据宁政发[1994]184号文件规定划转到市机关事业社保处管理。
三、养老保险基金的收缴和拨付
(一)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按季收缴,全额结算,差额拨付。各单位在每季度的首月10号前填报本单位上季度的养老保险基金结算表,市机关事业社保处在10日内审定结束,开出委托收款凭证,委托各单位所在开户银行代为扣缴或划拨,扣缴部分存入市机关事业社保处在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专户。
(二)各单位应按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对逾期不缴的按日加收应缴纳数额的5‰。滞纳金。对虚报冒领者,处以3倍于冒领金额的罚款。滞纳金和罚金委托各单位开户银行收缴,并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三)各单位可根据自身的经
济实力,从自有资金中提取一部分为本单位职工建立补充养老保险。亦鼓励职工参加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本金和利息记入职工的《养老保险手册》,所有权归个人,离退休(职)时由本人或法定受益人选择一次或分次领取。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保险基金及利息,不得进行社会调剂。
(四)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
老金的支付项目和计发比例,根据国家、省、市历年来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具体如下:
1.参加1993年工资套改的离退休(职)人员(含按苏人四[1994]18号文模拟套改的离休干部)基本养老金支付项目以苏政发[1994]3号文及省、市工改答复口径为准。
2.未参加1985年工资套改的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项目包括离退休(职)前的标准(等级)工资、工龄津贴、职务岗位津贴、国发(1989)82号文增资、苏人八[1994]25号文增发的退休补助费、副食价格补贴和生活补贴、1993年工改增发的平均增资额和已实行的各项津、补贴。
3.参加1985年工资套改但未参加1993年工资套改的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支付项目包括:离退休(职)前的基本职务工资、工龄津贴、职务岗位津贴、国发[1989]82号文增资、1993年工改增发的平均增资额和已实行的各项津、补贴。
上述离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计发比例为国发[1978]104号文、国发[1982]62号文、苏人四[1986]26号文、苏人八[1994]25号文,苏政发[1994]3号文及有关政府文件所确定的计发离退休(职)费的比例。
离退休(职)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仍由各单位代为发放。
四、养老保险基金的管理
(一)单位和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转入市机关事业社保处在银行开设的养老保险基金专户,实行专项储存,专款专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属于全体参加投保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或挪作他用。对存入银行专户的养老保险基金,按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利率计息,所得利息并入养老保险基金。积累基金的一部分可以购买国家债券等,结余部分实行财政专户存储,确保其保值增值。
(二)参加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应为职工建立《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按期填写缴费情况并代为保管。《职工养老保险手册》作为离退休(职)时计发养老保险待遇的依据,流动时随同转移。
(三)市机关事业社保处具体负责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拨付、管理等工作,可按规定从养老保险基金中提取3管理服务费,主要用于必要的行政和业务开支,不计征税费。
(四)市机关事业社保处的财务管理,接受市财政、税务、审计部门的监督。
五、其他
(一)自本细则实施之日起,各单位到市、区人事局计划部门审批工资基金时,必须先审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结算凭证,否则不予批准工资基金计划。
(二)职工实行养老保险后,原单位与离退休(职)人员的隶属关系不变,其政治、生活、医疗和未列入养老保险的各项补贴等待遇不变,仍由原单位负责。
(三)为确保离退休(职)人员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可根据社会物价、工资增长和离退休费用的变化情况适时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比例、支付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四)单位成建制改组、合并、解体时,应依法清偿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发生债务时,不得用养老保险费做抵押或偿还债务,其离退休(职)人员应随同在职职工由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合理划转,并报市机关事业社保处,同时办理有关手续。新建单位自发工资之日起,必须按宁政发[1994]184号文规定,为本单位人员办理养老保险。
(五)市机关事业社保处有权核查参加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的有关帐目、报表、工资总额及基本养老金的发放情况,被核查单位应予配合,据实提供有关资料。
(六)参加养老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有权向市机关事业社保处查询本单位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的记载情况,职工和离退休(职)人员有权向市机关事业社保处和所在单位查询本人各项养老保险费缴纳和领取情况,市机关事业社保处或单位应予提供方便。
(七)县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作由县人事局负责,接受市机关事业社保处业务指导。
(八)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的对象必须是男年满六十周岁、女干部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工人年满五十周岁的离退休(职)人员。
(九)本细则实施后,对须领取基本养老金的离退休(职)人员,在办理离退休(职)手续时,须将有关审批资料报市机关事业社保处,经审核认可后,方能领取基本养老金。
(十)本细则实施过程中如遇国家、省人事部门另有统一规定的,按统一规定执行。
(十一)本实施细则从1994年1月1日起实行。
(十二)本实施细则由南京市人事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