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医院绩效考核与薪酬方案及感悟一
一、考核方法和原则
由县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组织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分值分别占考核成绩的80%、20%。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体现激励机制导向,客观公正提高公信度,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院:大新县人民医院、大新县中医医院、大新县妇幼保健院。
三、考核内容考
核内容包括:服务评价、业务工作、平安建设、管理工作、持续发展、惩罚指标及其它考核事项等方面共七大类(具体考核指标详见《大新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表》)。
四、考核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县卫生计生部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制定具体考核方案,经崇左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成立考核小组。由县卫生计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成立县级考核小组,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考核。
(三)建立考核专家库。由县级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
(四)考核主体。县级考核小组及其考核专家组依据《大新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表》,对县级医院进行考核。
(五)考核方式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含财务收支分析、费用收入结构分析等),医保和新农合平台,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小组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进行集中考核,考核周期为一年。
(六)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考核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崇左市卫生计生委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七)结果上报与反馈。县级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报至大新县人民政府,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及时反馈县级公立医院。
五、考核评价
(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加或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手术前诊断与手术后病理诊断符合率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减少的反向控制指标,如门急诊人次均费用,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他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确定医院薪酬总量的重要依据。医院薪酬总量及分配调整必须报县级考核小组审核报县政府备案。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全额补助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
六、相关要求
(一)县级公立医院依据相关制度制定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二)考核主体应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遵守考核程序,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最新医院绩效考核与薪酬方案及感悟二
为进一步推进我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增强医院活力,维护医院公益性,促进医院提高运行效率降和低运行成本,提高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根据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桂卫体改发〔20xx〕2号)及《大新县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发〔20xx〕125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方法和原则
由县卫生计生部门牵头组织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考核,考核采取年度考核与日常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分值分别占考核成绩的80%、20%。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体现激励机制导向,客观公正提高公信度,注重实效、简便易行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
实施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医院:大新县人民医院、大新县中医医院、大新县妇幼保健院。
三、考核内容考
核内容包括:服务评价、业务工作、平安建设、管理工作、持续发展、惩罚指标及其它考核事项等方面共七大类(具体考核指标详见《大新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表》)。
四、考核程序
(一)制定考核方案。县卫生计生部门根据上级部门要求制定具体考核方案,经崇左市卫生计生委审核同意后实施。
(二)成立考核小组。由县卫生计生、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联合成立县级考核小组,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考核。
(三)建立考核专家库。由县级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
(四)考核主体。县级考核小组及其考核专家组依据《大新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表》,对县级医院进行考核。
(五)考核方式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含财务收支分析、费用收入结构分析等),医保和新农合平台,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式进行考核。考核小组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进行集中考核,考核周期为一年。
(六)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考核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崇左市卫生计生委对考核结果进行复核。
(七)结果上报与反馈。县级考核小组将考核结果报至大新县人民政府,在县政府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并及时反馈县级公立医院。
五、考核评价
(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加或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手术前诊断与手术后病理诊断符合率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减少的反向控制指标,如门急诊人次均费用,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他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确定医院薪酬总量的重要依据。医院薪酬总量及分配调整必须报县级考核小组审核报县政府备案。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全额补助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
六、相关要求
(一)县级公立医院依据相关制度制定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行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二)考核主体应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严格遵守考核程序,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最新医院绩效考核与薪酬方案及感悟三
为加强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增进县级公立医院活力,维护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xx〕6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实行绩效考核。
二、考核内容
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应与我县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综合管理: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实施药品零加成和降低医药费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实施医院精细化管理、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任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财务和价格管理、依法执业等。
(二)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安全管理等。
(三)群众评价与监督:院务公开、病人满意度调查、社会监督评价、医院职工满意度调查等。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
及分值表》(附件1)和《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表》(附件2)。
三、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
(二)建立考核专家库。由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
(三)考核主体。考核小组及其考核专家组依据《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对县级三家公立医院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单位职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
考核小组依据本办法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10月中旬进行1次集中考核。
(五)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或来宾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
(六)结果上报与反馈。考核小组要于每年1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逐级报至市级、自治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我县三家公立医院。
四、考核评价
(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年住院人次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下降的反向控制指标,如次均门诊费用增长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它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县级公立医院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全额补助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工作要求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细化三家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依
据相关制度抓紧制定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医院定期对科室、科室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间的收入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各部门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最新医院绩效考核与薪酬方案及感悟四
为加强湟源县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增进县级试点公立医院活力,维护县级试点公立医院公益性,根据《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xx〕9号)、《青海省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青政办〔20xx〕111号)和《青海省14所县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方案》(青政办〔20xx〕75号)精神,制定本试行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2所改革试点县级公立医院实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
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应与地方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综合管理: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实施药品零加成和降低医药费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实施医院精细化管理、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任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财务和价格管理、依法执业等。
(二)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安全管理等。
(三)群众评价与监督:院务公开、病人满意度调查、社会监督评价、医院职工满意度调查等。医患沟通与群众满意度。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湟源县2所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和《湟源县2所县级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样表》(附件1、2)。
三、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级政府的领导下,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试点县级医院进行绩效考核。
(二)建立考核专家库。由县级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
(三)考核主体。县级考核小组及其考核专家组依据《青海省14所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对县级试点医院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内部员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
县级考核小组依据本办法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10月中旬进行1次集中考核。
(五)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试点县级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或州(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
州(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对县级考核结果进行复核。省卫生厅进行不定期抽查复核。
(六)结果上报与反馈。县级考核小组要于每年1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详见附表5),逐级报至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试点县级医院。
四、考核评价
(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加或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年住院人次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减少的反向控制指标,如次均门诊费用增长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它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试点县级医院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全额补助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具体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制定。
五、工作要求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细化2所县级试点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2所县级试点公立医院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依据相关制度抓紧制定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收入差距,并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重点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各地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最新医院绩效考核与薪酬方案及感悟五
为加强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增进县级公立医院活力,维护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xx〕6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实行绩效考核。
二、考核内容
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应与我县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综合管理: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实施药品零加成和降低医药费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实施医院精细化管理、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任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财务和价格管理、依法执业等。
(二)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安全管理等。
(三)群众评价与监督:院务公开、病人满意度调查、社会监督评价、医院职工满意度调查等。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
及分值表》(附件1)和《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表》(附件2)。
三、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
(二)建立考核专家库。由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
(三)考核主体。考核小组及其考核专家组依据《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对县级三家公立医院进行考核。
(四)考核方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单位职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方法进行考核。
考核小组依据本办法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10月中旬进行1次集中考核。
(五)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或来宾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
(六)结果上报与反馈。考核小组要于每年1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逐级报至市级、自治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我县三家公立医院。
四、考核评价
(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方法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年住院人次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下降的反向控制指标,如次均门诊费用增长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它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县级公立医院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全额补助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工作要求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细化三家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依
据相关制度抓紧制定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医院定期对科室、科室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间的收入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各部门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最新医院绩效考核与薪酬方案及感悟六
在现代医院运行中,激励措施运用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是否充分被调动。不仅在短期内影响医院的管理效益,还会影响医院的长期发展以及服务水平的高低。
1)激励方式:随着新医改的实施,医疗卫生机制发生变化,取消药品加成,医务人员行为实现了从“逐利”向“公益”的转变。在这种大环境下,医院转变对医务人员的激励方式,加强绩效管理考核机制,建立科学系统的绩效考评制度,最大限度地体现分配的公平性。
2)薪酬激励:新医改提出建立与工作业绩、岗位职责、实际贡献密切相关的分配激励机制,改变传统偏重经济指标的倾向,实现以服务治疗和岗位工作为主的薪酬制度。同时建立与岗位职责、业绩等相关的分配激励机制,使其劳动价值得到体现。
1) 薪酬制度:目前公立医院医务人员薪酬制度主要包括:岗位工资、科室奖金、年度考核奖、单项劳务、加班补贴等。岗位工资医务人员不同学历、职务、职称、工龄等因素设定薪级工资,奖金激励主要为门诊医生挂号提成奖金、病区医生奖金、护理人员科室奖金等。
2) 绩效考核:月度绩效考核 考核标准根据科室不同分类设置,主要从工作定量评价、强化成本控制和关键业绩考核指标三个核心思路进行综合评价,结合多维度百分制质量控制考核。考核指标有制度执行、耗材管理、病历质量、院感控制、合理用药、医保考核、护理质量、教学考核、门诊质量、和服务满意度。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相关,用于医务人员月度绩效奖金发放依据。
3)年度绩效考核:年度考核奖依据科室分类,考核科室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对年度考核优秀等次科室,考核结果与医务人员薪酬挂钩,对优秀科室成员给予一定的激励,年度绩效奖励进行上浮。同时对各临床一线人员在内的所有成员进行年度考评,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等,对于考核优秀的医务人员,医院给予晋升优先等不同形式的激励。
4)其他福利激励:医院为所有员工提供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及职工住房公积金,节日时为员工提供补贴,保障其进修、研修、对口支援、挂职和执行指令性任务的待遇。
1.)激励机制存在的问题:薪酬管理制度不科学 薪酬形式单一,医务人员月薪总额由岗位工资、绩效工资或提成、加班补贴等构成,不具吸引力,并且不能满足不同员工的需求,不能实现激励效果,更不存在长期激励。同时在薪酬调整上也不能依据市场进行科学合理的调整,造成同岗位的老员工与新入职员工薪酬差距大。
2) 绩效管理不规范:绩效考核到计划管理于实施,再到绩效反馈于应用是一个规范、完整的流程。但目前医院绩效考核普遍缺乏绩效反馈过程,不能实现考核结果与导致考核结果原因进行有效结合,从而影响绩效激励机制的作用。
3)忽视个体需求的差异性:医院对人才的依赖更为明显,医务人员是医院最重要的资源,是医院发展的基础。不同职业发展阶段所表现的个人需求差异明显,如 30 岁左右医务人员更关注薪酬等经济收入,24 岁以下助理级医务人员更关注个人发展平台和机遇,高薪资的正副教授医务人员更在意休假福利。忽视个体需求,严重影响激励效果。
4)绩效管理人员缺乏专业性:医院岗位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特别是绩效管理需要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规范,需要专业的指导和沟通。目前,医院绩效管理部门普遍缺乏系统的绩效管理专业学习,导致绩效管理人员院缺乏绩效相关基础管理知识和技能。
1)思想认识不足:思想认识不足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忽视激励机制对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的影响。医院忽视医务人员个体需求,不能正确对待个体的需求,从而不能通过各种激励方式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另一方面随着公立医院改革的不断推进,控制医院投入和成本,提升医院内涵质量,使医院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已经成为医院发展的重点。在新形势的影响下,不少公立医院出台了一系列的激励措施,以增加医院收入,可能出现过度注重眼前盈利情况,忽视医院的长远发展,特别是在人才方面不能投入精力和时间去培养。
2)医院本身经济实力有限:激励机制的实施需要大量资金投入,尤其是是在人才培养方面。医务人员培养周期相对于其他行业更长,一般只需要 3~5年,甚至是 10 年。在此期间需要大量的成本和精力投入,例如工资、设备技术等,医院本身也有担心培养医务人员中途离职或跳槽的顾虑。
1)指导思想:依据公立医院现有激励状况,结合医务人员调查结果和满意度调查制定医院激励方案,重视改善对象、个体需求,优化薪酬绩效制度,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作人员的潜力,促进医院持续发展。
2)改进原则:
①公平、公正:激励机制改革应强调公平、公正,重点体现多劳多得,同岗同薪的原则。公立医院人才相对民营医院竞争更激烈,确保人才竞争优势,激励机制制定更应重视市场变化,实现外部公平;
②适时调整、差异性原则:激励机制的制定要关注医务人员个体差异性,激励方式制定时要实行多样化、规范化以满足员工不同的需求。关注个人学习与发展的,给予适当的培训机会,重视个人职业发展。公立医院同民营医院最本质区别是,民营医院最主要目标是盈利,而公立医比较重视医疗水平、安全、质量。因此,公立医院应依据自身情况、外在环境适时调整奖励机制,避免忽视其发展。
3)制定符合医院发展的薪酬制度:
①调整月薪构成:依据医院发展实际情况,相应增加保障性薪酬,即为合理降低劳资风险、保障医务工作人员的基础收入,为本地区最低保障工资标准。同时对于检验科、放射科等医务人员,增加科室奖金,以调动其工作积极性;
②构建多样化薪酬激励:改善原有的薪酬激励方式,如增加年薪制、节假日奖励等构建不同的薪酬方式,实现多样化薪酬方式,以满足不同层次医务人员需求;
③开展岗位评价:岗位评价过程应使医务人员明确自身职业的发展方向和晋升途径,利于医务人员理解医院价值标准,激发其工作热情和积极性;
④适时调整薪酬:定期依据工作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局部调整,对于岗位变动人员,应及时进行相应薪酬调整,确保薪酬制度的统一性。对于任何形式调薪都必须做到前有调差、事中有公布、事后可跟进。
4)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
①岗位激励机制:医院应建立与岗位职责、工作业绩及实际贡献紧密联系的分配激励机制,重点向关键岗位、紧缺岗位等倾斜;
②改革同工同酬:建议取消医院人员编制规定,实行储备及备案制度,并执行同岗同酬相同待遇;
③完善绩效考核流程:绩效考核绩效目标的制定、绩效的实施、结果反馈与运用。医务人员依据绩效目标所分解的任务进行各项工作的推进,确保目标计划的完成。同时应当注意总结及记录,便于后续工作结果的对比与改进;
④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在绩效考评中应注重长期效益,重视医疗质量安全、医疗技术水平发展。因此,完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机制,应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以一线人员的技术难度、承担的风险、工作强度评价为基础、强化成本控制和质量考核,统筹考虑教学、科研和医疗服务工作情况,向高风险、高强度岗位、高层次人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医务人员倾斜,兼顾效率和公平;
⑤制定可持续发展规律的人才培养计划:从医院实际发展出发,并依据医务人员实际情况,制定可持续人才培养计划,以不断提升医务人员整体素质,增强医院综合实力。同时规划医务人员发展方向,为医务人员创造学习平台,并依据不同专业、岗位对医院医务人员方向制定人才培养计划;
⑥设立科学的考核体系:月度考核绩效奖励实行学科二级分配体系,科室二次分配时,可以对科研、教学及人才加大奖励倾斜政策。月度绩效方案,应实行临床、护理单元分开核算,临床、护理、医技及行政机关后勤拟同步实施。
最新医院绩效考核与薪酬方案及感悟七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_〕4号),深化本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及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结合北京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立足首都城市战略定位,落实疏解非首都功能、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与京津冀一体化战略,全面实施健康北京战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新时代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加强和完善公立医院管理,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引导三级公立医院进一步落实功能定位,强化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公益性导向,提高质量和效率。公益性是公立医院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率和水平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卫生健康需求的必然要求。兼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质量和运行效率、健康发展和改革创新,确保绩效考核导向正确、路径明晰。
坚持属地化管理,强化区域性。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对各归口三级公立医院,统一确定考核要求、关键指标、考核方法,对中、西医不同类别医疗机构设置不同指标,提升考核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建立全市统一的考核信息系统,同步组织实施考核。
坚持动态调整,注重结果应用。建立科学合理、精细高效的绩效评价体系,结合公立医院改革和发展实际,完善考核指标、评价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各部门对绩效考核结果的科学应用,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作用。
(三)工作目标
在市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与评价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健全属地化公立医院绩效评价机制,通过绩效考核,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上,从资源消耗规模扩张型转向内涵质量效益集约型,提高医疗质量;在管理上,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管理,提高运行效率;在投资方向上,从投资医院发展建设转向优化收入分配机制,提高技术劳务价值,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向纵深发展。
(一)建立考核指标体系
市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遵循以数据信息考核为主、必要现场复核为辅原则,牵头建立完善西医类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考核办法和指标。公立中医医院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指标的通知》(国中医药医政函〔20_〕56号)确定的指标考核。
北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由医疗质量、运行效率、持续发展与创新、满意度评价等4个维度、60项指标构成,其中55项指标为国家确定,5项指标为北京市新增。医疗质量维度包括功能定位、质量安全、合理用药、医疗服务流程4个方面;运行效率维度包括医疗资源利用效率、医疗收入结构、医疗费用控制、医院经济管理4个方面;持续发展维度包括人员结构、人才培养、学科建设、信用建设、公共卫生5个方面;满意度评价维度包括患者与医务人员2个方面。
(二)完善考核支撑体系
1.统一使用规范编码和术语集。20_年8月底前,各三级公立医院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完成电子病历的编码和术语转换工作,全面启用全国统一的疾病分类编码、手术操作编码、医学名词术语。
2.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指导三级公立医院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院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统一规定规范填写病案首页,加强临床数据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考核数据客观真实。
3.统一开展满意度调查。各三级公立医院全部纳入国家卫生健康委满意度调查平台,其调查结果作为北京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依据。
4.建立考核信息系统。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建立适用于本市西医医院、中医医院的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利用“互联网+考核”的方式采集客观考核数据。
(三)规范绩效考核程序
按照国家要求,20_年12月底前完成20_年度考核工作。自20_年起,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年度实施,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一自然年度考核工作。
1.医院自查自评。20_年9月底前,三级公立医院完成对20_年度医院绩效情况的分析评估,将20_年度的病案首页信息、年度财务报表及其他绩效考核指标所需数据等上传本市和国家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形成绩效考核大数据。根据绩效考核指标和自评结果,医院调整完善内部绩效考核和薪酬分配方案,实现外部绩效考核引导内部绩效考核,推动医院科学管理。自20_年起,每年1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2.市级年度考核。20_年11月底前,市卫生健康委、市中医局共同完成20_年度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适时发布考核结果,并报国家有关部门。20_年起,每年2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3.市级监测分析。20_年12月底前,市级有关部门完成20_年度我市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监测指标分析,并适时发布。20_年起,每年3月底前完成上述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
市卫生健康、财政、发展改革、教育、人力社保、医保、中医、组织等部门建立联席协调推进机制,必要时组建专班,推动绩效考核工作落到实处。
各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做好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绩效考核结果,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分级诊疗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等政策落地见效。
(二)加强部门联动,促进激励效果
各区各部门要建立绩效考核信息共享、结果应用机制,形成合力。卫生健康部门要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工作制度,将考核结果与医院评审评价、医学中心和区域医疗中心建设、临床重点专科建设、评优评先等工作紧密结合。发展改革部门将考核结果与重大项目立项、医疗资源规划等挂钩。教育部门要制定引导公立医院发展的支持政策。财政部门将考核结果与财政补助政策挂钩。医保部门根据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医保政策。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将考核结果作为三级公立医院薪酬水平的重要参考。组织部门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公立医院党组织书记、院长和领导班子成员的重要参考。市中医管理局负责组织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工作,并报市卫生健康委。
(三)做好督导总结与宣传工作
市级有关部门加强督查指导,掌握工作进展,定期交流信息,对工作不力的及时督促整改。各单位要积极总结经验、挖掘典型,加强宣传引导,为三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医院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