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驻局纪检组监督责任汇报范本一
一、履职履责情况
1。认真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积极协助局党组研究部署、分类指导、组织协调、督促检查反腐倡廉工作,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抓好责任分解和责任追究,确保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协调推进。按照市纪委相关文件要求,在局党组的支持下,驻人社局纪检组、监察室回归本职,实现“三转”。另外,驻局纪检组长作为党组成员参加局党组会议以及重要的业务工作会议,切实加强对局领导班子行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坚决维护党的纪律。本人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带头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各项规定,在思想和行动上始终与中央、省委、市委保持高度一致。能认真按照***在中纪委五次全会上提出的“五个必须”严格要求自己,切实做到政治上讲忠诚、组织上讲服从、行动上讲纪律,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保证党内监督权威、有效。
3。严肃查办违纪案件。近两年多来,协助市纪委查办案件15件,独自查办诈取养老金等违纪案件36件,化解信访矛盾50余起,受理信访案件21件。配合省厅对全市人社系统开展暗访一次,配合局机关党委对市人社系统暗访两次,严查“四风”问题,并对检查中发现的12名违规责任人进行了相应处理。
4。深化作风检查。严格落实好考勤制度,突出抓好全局工作人员上下班、工作期间的纪律考勤,每周不定期检查2次以上,今年上半年共开展不定期检查48余次,对不在岗人员进行了通报和追责,有效地防止庸懒散现象发生。同时,以开展人社系统窗口单位作风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对全市人社系统党风廉政、作风纪律等进行全面督查,对违反相关规定者,发现一起记录一起通报一起,并督促落实整改,有效防止了懒政怠政现象,解决了工作质量不优、效率不高、业务不精、服务不周、态度不佳等问题,推动了纪律执行力的提升。
5。加强监督问责。深入贯彻落实党内监督条例,推动党内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三重一大”、“一把手”五个不直接分管等制度,对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干部进行谈话和诫勉教育。全面强化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如,今年上半年我局“三公”经费支出为27。76万元,较去年同期的44。86万元,减少17。1万元,下降38。11﹪。针对重要节日、重要信访日期、五险百日征缴、劳动能力鉴定、各类考试、军转干部安置、职称评定等重要节点,积极介入、狠抓监督,有效地杜绝了腐败滋生。同时,根据党纪党规、《廉政准则》、《永州市人社局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责任追究办法》,对违反制度的人或事进行严厉追究,绝不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
6。强化警示教育。坚持以廉政教育为切入点,通过形式多样的党纪条规教育活动,着力深化党员干部的底线思维、“红线”意识,努力形成不愿腐的教育引导机制。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及时组织学习了党的xx大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等廉政教育篇目;结合典型案例,开展党纪党风警示教育,组织系统职工收看警示教育片;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积极推行廉政承诺制度,将廉政文化融入机关文化建设,使机关干部在文化熏陶中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7。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精神,在通过学习、讨论、谈话、开展警示教育、民主生活会等活动的基础上,局纪检组协助局党组,修订完善了廉洁自律、改进作风、优化服务、提升效能等方面10余项规章制度,确保了工作中有章可循。通过这些制度构建,形成了全市人社系统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8。加强自身建设。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创造性地将纪检监察的触角延伸到直属单位,在直属单位率先设立纪检监察员,首次选任了15名纪检监察员,大大充实了纪检力量。另外,按照党章要求,我局率先在局机关设立纪工委,纪工委配书记1人,副书记1人,委员5人,承办主体责任具体事项。目前,全局从事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的人员已达23人。
二、廉洁自律情况
1、严格廉洁自律。我严格按照《党章》和《廉政准则》的要求规范自己的言行。任现职以来,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配偶、子女、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及其它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没有干预和插手工程建设等市场经济活动;没有违规参与土地和房地产开发等经商办企业;严格遵守作风建设的规定,没有操办婚丧等各种喜庆事宜;没有收受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自觉遵守领导干部收入申报制度、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2、认真执行“三公经费”使用规定。我局已经公车改革,本人没有配备公车,没有公车私用的现象;从参加工作到现在,本人没有出国出境;没有利用公款进行职务消费,如有亲朋好友来我处时,我都是自掏腰包接待。确因工作关系需要接待的客人,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按规定安排。
3、家庭情况方面:妻子徐艳系市供销系统下岗职工;因年纪偏大,技能单一,赋闲在家。儿子,刘诚,湖南大学在校学生。本人及家属没有投资、持有有价证券、股票及其他金融理财产品;没有投资非上市公司、企业和注册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4、个人房产方面:家拥有住房一处,市委机关宿舍一套105平米的房改房,无其它房产。
5、个人收入方面:本人主要收入为工资、奖金、津补贴,全年收入约7万元左右。本人没有在外兼职取酬及其它劳务所得情况。
三、道德修养情况
1。注重社会公德修养。带头遵守公共秩序和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局里举行各种义捐活动,奉献爱心。热爱公益事业,关爱弱势群体。对待来访的群众,能主动为他们想办法、解难题。
2、注重职业道德修养。始终牢记“人社人为人民”的服务宗旨,始终不渝坚持理想信仰,热爱本职工作,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办事,不打擦边球、不越红线、不触底线,处事公平公正公开。
3。注重个人品德修养。能正确选择个人爱好,提高文化素养,自觉净化生活圈、朋友圈、社交圈。树立正气,自觉做到了慎始、慎独、慎微。坚持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不打牌,不酗酒,不抽烟,不攀比、不浪费、不滋事扰民、不见利忘义,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
4。注重家庭美德修养。孝顺长辈,家有104岁的奶奶,70多岁的母亲及兄弟姐妹,大家庭和睦融洽。经常同家庭成员、兄弟姐妹、亲朋好友谈心,引导他们弘扬民族传统家庭美德,诚信友爱,真诚待人,遵纪守法,不搞歪门邪道,不以权谋私。
四、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不足
回顾两年多来所走过的历程,尽管做了一些工作,但离组织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不够深入,对人社部门各项工作了解欠具体,影响监督的针对性。人社部门各项工作直接关系到民生的问题,工作量大、牵涉面广、涉及的法律条规、办事流程比较多,要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必须对人社部门的工作做深入的了解,这个方面本人还存在不足。二是对执纪监督问责有畏难情绪。自己既是局党组成员之一,所有的工作都参与其中,班子成员又有分工,并各负其责,过多介入各自分工,不利于和谐。三是工作方式有待进一步创新。
五、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做好工作监督。继续努力学习业务知识,熟悉各项工作流程,做到对各项业务进行有针对性地监督。二是提高认识,敢于担当。提高对纪检工作责任性的认识,加强执纪监督问责工作,敢于坚持原则,勇于担当。三是创新工作方式。不拘泥于老方法、老套路,跳出思维定势,工作中多思考、多调研,努力探究工作新方法、新措施,把纪律、规则挺在前面,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