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床老人办理公证遗嘱范文1
(一)改变遗嘱观念。
遗嘱不是遗言。许多老人误以为遗嘱是遗言,以为立遗嘱就是自己“差不多了”,要向儿女交代后事了,普遍有较早立遗嘱是不吉利的想法
(二)树立权利意识。
老人要树立自己的财产所有权者意识,坚持自愿订立遗嘱,在不违反法律的情况下自由决定遗嘱内容,确立遗产继承人。根据《民法》的规定,老人有自己的财产或遗产的处分权,订立遗嘱是实施权利的一种法律行为,这种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
(三)及时立遗嘱。
立遗嘱是一种法律行为,要求具备几个条件,如意思自愿、遗嘱内容合法清楚、立遗嘱人思维清楚等等。
(四)注意选择方式。
遗嘱有不同方式,一般有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公证遗嘱效力最高,最为规范。
(五)内容合法完善。
遗嘱的内容要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内容要完善,措词要简练准确,书写或打印要清晰。
(六)注意保密。
老人订立遗嘱后,遗嘱内容要注意保密,遗嘱书也要妥善保存,防止丢失或被别人篡改。
(七)生前可以撤销或修改遗嘱。
遗嘱是一种单方的自愿的法律行为,老人在立遗嘱后,完全可以撤销或修改前一个遗嘱,可以再立一个新遗嘱。公证遗嘱也可以撤销或修改,但必须到公证处去撤销或修改。同时存在多个公证遗嘱的,以最后一个为准。
卧床老人办理公证遗嘱范文2
(1)遗嘱人书写遗嘱内容。遗嘱人应亲自书写遗嘱全文,这样既可以真实表达遗嘱人的意志,又可防止他人伪造、篡改、添加遗嘱内容。
(2)遗嘱人在自己书写的遗嘱上写明书写的年、月、日和地点。订立遗嘱的时间对遗嘱的效力有一定的影响,如不同书面遗嘱内容相矛盾时,应以时间在后的书面遗嘱为准。同时,订立遗嘱的时间有时也可证明遗嘱内容的真伪。
(3)遗嘱人亲笔签名。
(4)自书遗嘱中如需涂改、增删,应当在涂改、增删内容的旁边注明涂改、增删的字数,且应在涂改、增删处另行签名。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表示,有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对于卧床老人需要对自己的财产进行遗嘱分割和处理的,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方式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遗嘱的形式是关系到遗嘱的法律效力的情况,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进行合法的界定处理。
卧床老人办理公证遗嘱范文3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xxx继承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卧床老人办理公证遗嘱范文4
1、年龄不满18周岁的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精神智力障碍、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3、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
4、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被篡改的内容部分无效;
5、处分国家、集体或他人财产的部分遗嘱无效;
6、没有为无生活来源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继承份额的,部分遗嘱内容无效;
7、没有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的,部分遗嘱内容无效;
8、自书遗嘱没有全文本人手写,没写日期,或只写年月不写日的,无效;
9、立遗嘱违背公序良俗,给第三者的,无效;
10、遗嘱处分的是非法财产的,无效;
11、子女不可以代书遗嘱,不可以作为见证人参与订立遗嘱,否则遗嘱无效;
12、见证人、代书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遗嘱无效;
13、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先于立遗嘱人去世的,遗嘱失效;
14、立遗嘱人去世时,财产形态已发生变化或财产已不存在的,该部分遗嘱失效;
15、受遗赠人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未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遗赠失效。
卧床老人办理公证遗嘱范文5
老人意识清醒的情况下可采取自书遗嘱或公证遗嘱的方式立遗嘱。
1、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立遗嘱人全文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制作的年、月、日。自书遗嘱不需要见证人在场见证即具有法律效力。
2、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理。如果遗嘱人因病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亲自到公证机关办理遗嘱公证时,可要求公证机关派公证员前往遗嘱人所在地办理。值得注意的是,立遗嘱人如果要变更或撤销原公证遗嘱,也必须由原公证机关办理。
立遗嘱人死亡后,遗嘱继承人应当持遗嘱公证书、死者死亡证明,及本人身份证件来本处办理继承权公证。如遗嘱受益人不在法定继承人范围的,为受遗赠人。则受遗赠人必须在知道受遗赠后二月内来本处办理接受遗赠的声明书公证。
卧床老人办理公证遗嘱范文6
卧床老人立遗嘱应当根据自己的遗嘱能力来进行处理,对于符合遗嘱的构成要件的就是可以进行遗嘱处理的,具体方式如下:
1、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是指经过国家公证机关依法认可其真实性与合法性的书面遗嘱。公证遗嘱由遗嘱人向公证机关办理。与其它遗嘱相比,最为严格,更能保障遗嘱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因而效力最高。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2、自书遗嘱。自书遗嘱是指由遗嘱人亲笔书写制作的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自然人在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的真实意思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3、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他人代为书写而制作的遗嘱,又称为代笔遗嘱或口授遗嘱。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遗嘱人不会书写自己名字的,可按手印。
4、口头遗嘱。口头遗嘱是指由遗嘱人口头表述的,而不以任何方式记载的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录音遗嘱。录音遗嘱是指以录音方式录制下来的遗嘱人的口述遗嘱。录音遗嘱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卧床老人办理公证遗嘱范文7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住址、身份证号
见证人(代书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住址、身份证号
见证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住址、身份证号
为了防止遗产继承纠纷,特请和作为见证人,并委托代书遗嘱如下:
1、由于本人经常患有高血压或其它疾病,为防止意外死亡和遗产继承纠纷,特立本遗嘱。
2、本人现有主要财产如下:
房屋套座落于。
3、对于上述财产,本人处理如下:
银行存款由继承;座落于房屋四分之三套由与继承。
4、希望大家尊重本人的遗愿,和平处理遗产继承事宜。
5、本遗嘱一式三份,由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人:(捺手印)年月日
代书人:(签字)年月日
见证人:(签字)年月日
注:代书人、见证人需与遗嘱继承人没有亲属、债权债务、合伙等利害关系。本人会写字就不要借书人见证人。
卧床老人办理公证遗嘱范文8
案例回放:
沈某是一位退休干部,老伴去世多年,生有二女一子。为照顾老人生活,儿子小沈一家与老人共同居住在老人单位分的房子里。1999年,沈某单位出台政策,沈某可交3万元买下正在居住的房屋。
考虑到小沈长期同自己居住并照顾自己,两个女儿都有住房,老人就让小沈出资将房子买下。沈某还立下遗嘱,说明小沈代父出资3万元购买房产,自己去世后该房产由小沈继承。20_年,沈某去世了,小沈拿着老人的遗嘱到房管局办理房产过户,但房管局因遗嘱没有办理公证而拒绝办理过户手续。
司法解答:
云岗街道司法所张迪认为,沈某立遗嘱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内容为他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所处分的财产为其合法财产,因此,老人的自书遗嘱具有法律效力。但同时,房屋产权登记机关因无法审查认定遗嘱效力
卧床老人办理公证遗嘱范文9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老人说话不清不能立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录音遗嘱等,但是只要自主意识清晰,可以写,完全可以自己将遗嘱意思写下,即自书遗嘱,也可以到公证机关去公证遗嘱。自书遗嘱可以更改,以最终所立遗嘱为准,公证遗嘱变更也要到公证处办理。
卧床老人办理公证遗嘱范文10
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民法典》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有相反证据证明该打印的遗嘱并非本人真是意思表示,很可能被认定为无效遗嘱。如果有数份遗嘱,经过公证的遗嘱效力最高;如果有数份经过公证的遗嘱,日期为最后日期的那份遗嘱效力最高。最好是能够自己书写,应该有个人的笔迹为证。
卧床老人办理公证遗嘱范文11
兹证明__________(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和现住址)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地点或者公证处),在我和______(可以是其他公证员,也可以是见证人)的面前,立下了前面的遗嘱,并在遗嘱上签名(或者盖章)。
经查,遗嘱人的行为和遗嘱的内容符合《^v^民法典》的规定,是合法有效的。
^v^___省___(县)公证处
公证员:__________(签名章或签名)
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卧床老人办理公证遗嘱范文12
立遗嘱人:XXX,男,XX岁,XXX省XXX县人,住XXX县XXX小区XXX号。我今年XX岁,且患有心脏病,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我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我和我的后妻XXX现共有以下财产:
(一)、原籍XXX省XX县XX小区有产权房2套3间2厅,1套一间一厅,共XXX平方米;家具共有XX件,其中(注:别的财产)
(二)、有县银行定期存款一张,存有人民币XXXXXXXX元。
为了在我死后,在财产分割上不发生纠纷,现对我的后妻XXXX各自的财产加以明确,并对我自有的财产提出如下的处理意见。
(三)、后妻XXX现年XX岁,无亲生儿女,丧失劳动力。我们结婚XX年,她对我关怀备至。对我和她共有的财产应先行明确她所有的部分。一间一厅XX平方,存款中的XXXXX元归后妻XXX所有,(注:写明个别财产)。
(四)、我的财产在我死后按如下方式予以分割和继承:
1、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子XXX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2、一套3间2厅XXX平方由长女XXX继承(注:再写明个别财产)。
本遗嘱一式四份,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分别由后妻XXX,子XXX,女XXX各执一份。
立遗嘱人:XXX(签名盖章)
证明人: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签名盖章)
XXXX年XX月XX日XXX
卧床老人办理公证遗嘱范文13
法律规定,遗嘱的形式主要有六种: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以及公证遗嘱。
(一)自书遗嘱。自书遗嘱必须由遗嘱人全文手写,真实表达本人的意思,字迹清楚,意思表示准确明了。遗嘱人必须逐页注明年、月、日。经遗嘱人签名后,即表示遗嘱为何人所立,否则无亲笔签名的遗嘱为无效。
(二)代书遗嘱。代书遗嘱是由立遗嘱人口授,要求有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全程在场见证,其中一人代书。代书人书写完毕后将遗嘱宣读给立遗嘱人,立遗嘱人确认无误后,由代书人、见证人和立遗嘱人签名按手印、注明年月日。代书人不能是见证人以外的其他人,也不能是继承人、受遗赠人等法律规定的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的人。
(三)打印遗嘱。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
(四)录音录像遗嘱。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音像资料应保持连贯,不可暂停、中断,不可使用人脸美化功能。
(五)口头遗嘱。只有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并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如果紧急情况解除,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口头遗嘱失效。
(六)公证遗嘱。公证遗嘱的法律效力很高,是一种较强的证据形式。公证遗嘱去当地公证处办理即可,但需要交纳一定的公证费用。
卧床老人办理公证遗嘱范文14
立遗嘱人(姓名、别名、曾用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职业、服务处所、住所地、居住地、公民身份号)。
为了xxx,特请xxx和xxx作为见证人,并委托xxx律师事务所xxx律师代书遗嘱如下:
1、立遗嘱人所有的财产名称、数额、价值及特征:xxx
2、立遗嘱人对所有财产的处理意见:xxx
3、其他说明事项:xxx
本遗嘱一式×份,由xxx、xxx、xxx保存。
立遗嘱地点:xx
立遗嘱时间:公历xxxx年xx月xx日
立遗嘱人(签名并捺右食指印)
见证人(签名,无利害关系人不得少于二人)
代书人xxx(签名)
卧床老人办理公证遗嘱范文15
房屋遗嘱继承案
老人去世后,两家子女因为房产打得头破血流。庞家子女称,其父亲庞老先生和继母吴老太太临终前写下遗嘱,将老两口共同财产中的这套房子留给小儿子庞志东。两位老人先后故去,继母原先的子女起诉庞家子女要求析产,并且拿出另一份号称是两位老人去年订立的遗嘱作为证据。两份遗嘱上面都有老人的签字和手印,但不同的是庞家子女提供的遗嘱是一份代书遗嘱,落款没写日期,而吴家子女提供的遗嘱不仅是自书遗嘱,而且落款也有日期。庞家子女解释称,其手里的遗嘱是老人临终前几天变更的,当时老人的原稿不小心被茶水打湿,因此又誊抄一遍让老人重新签字,忙乱中忘记写日期。
没有日期的遗嘱是否有效?两份遗嘱应以哪一份为准?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五条规定,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因此,不管是自书遗嘱还是代书遗嘱,没有注明日期,遗嘱应属无效。
同时,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由于本案中的代书遗嘱作为一种要式行为,在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要件以及无法确定立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下,代书遗嘱无效,最终应按老人的自书遗嘱为准。
卧床老人办理公证遗嘱范文16
1、遗嘱是立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因此,必须由立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无行为能力人不能立遗嘱;限制行为能力人必须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与其能力相适应的情况下所做出的遗嘱行为才是有效的。
2、立遗嘱人应当到遗嘱行为发生地或者遗嘱人住所地的公证处办理公证。遗嘱人所处分的财产必须为遗嘱人所有,其财产的范围包括动产、不动产和其他有价证券。立遗嘱人可以要求见证人在场见证。
3、申请遗嘱公证人应当提交的文件包括:
(1)立遗嘱人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立遗嘱人处分的财产所有权的证明;
(3)遗嘱的草稿等。
4、公证机关应当为遗嘱人的遗嘱内容保密。
卧床老人办理公证遗嘱范文17
1、母亲健在,只能继承一半产权
在不动产继承中,分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两类。所谓法定继承,是指在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进行继承的继承方式。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遗嘱继承,则是指公民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继承。
2、房产继承必须办理公证
无论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都不能直接进行房地产权属变更的登记,需先进行“继承权公证”.继承人携带户口簿、房产证、死者死 亡证明以及单位或街道开出的有关证件材料,到公证部门(市房产中心大厅设有公证窗口)进行“继承权公证”,经审核后继承人将得到“继承权公证书”.
卧床老人办理公证遗嘱范文18
立遗嘱人游某某,男,86岁,江苏人,现住上海市某路150弄28 号202室,身份证号码。
为了防止本人身后发生财产纠纷和其他争议,在我头脑清醒、思维清晰、具有完全行为能力之时,根据我国《xxx民法典》(生效)有关规定,特立此遗嘱如下。
1、本人妻子于20_年1月18日去世。长女某某,约58岁,住上海市某村106号801室;次女某某,24岁时去世,未婚,无子女;三女某某,52岁,住上海市某村145号802室;四子某某,约48岁,住上海市某路178号。
2、本人与三女儿某某、外孙女某某共同共有房产一套,其位置在上海市某路150弄28号202室,产权证号为:沪房地某字(20_)第006988号。在该房产中依法应当属于我本人所有的部分,在我身后归三女儿某某所有,其他任何人都无权干涉、侵占和处分。
3、本人退休金存折由三女儿某某保管。我身后的退休金余额、丧葬补助费、死亡补偿金以及其他应得费用,均由三女儿某某领取和支配,除用于我的丧事费用外,如还有剩余均归三女儿某某所有,如有不足亦由三女儿于某某自行负担。
4、本遗嘱委托某某(现住上海市某弄1号602室,手机号)协助执行,其权限是:主持有关人员会议,宣讲有关法律法规,说明本遗嘱及其公证效力,监督本遗嘱的执行。
5、本遗嘱为最终遗嘱,如我身后发现有其他遗嘱或者遗嘱草稿,一律视为无效。
6、本遗嘱制作一式三份,一份由我本人收执,一份交委托执行人收执,一份由某某公证处保存。
立遗嘱人(签名盖章):
年 月 日
卧床老人办理公证遗嘱范文19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民族、工作单位、住所。
我患有××××病症,身体随时可能发生意外,故特立此遗嘱,表明我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在去世之后的处理意愿。
我和我妻共有财产如下:
1、房产一套,座落于;
2、汽车两辆,车牌号分别……;
3、家具及家用电器。
留有债务如下:
1、欠××(债权人姓名)××万元,到期日为×年×月×日;
现对归我所有的份额,作出如下处理:
1、房产由××、××继承。
2、汽车由××继承。
3、家具及家用电器由××继承。
遗嘱由××执行,性别、出生日期、民族、住所。
立遗嘱人签字:×××
××年×月×日
卧床老人办理公证遗嘱范文20
(提醒:自书遗嘱务必要全文亲笔书写、逐页签名写年月日)
立遗嘱人:王某,男,×年×月×日出生,住址:石家庄市新华区xxx小区xx楼X单元x室,身份证号码 :××××××××。
本人现在精神正常、头脑清醒、思维清晰(详见附件:某医院诊断证明书),能够正常理解并清楚表达我本人的真实意愿。现依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订立遗嘱内容如下:
本人于×年与李某(身份证号:×××× )结婚,共有三名子女,分别是:(1)王甲(儿子),身份证号:××××。(2)王乙(儿子),身份证号:××××。(3)王丙(女儿),身份证号:××××。本人父母均已去世。
本人名下有不动产一套,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号×单元×室(房产证号:×石房权证x第××××号),建筑面积xxx平方米,上述财产属于我和李某的夫妻共有财产。为防止我去世后,为避免因继承我的遗产发生纠纷,经慎重考虑,现我自愿立遗嘱如下:
因我大儿子王甲尽了主要赡养义务,在生活上给我照料与帮助,晚年给我很大精神抚慰,我决定,将我名下位于石家庄市新华区××××号×单元×室(房产证号:×石房权证x第××××号,建筑面积xxx平方米)中属于我的部分由王甲个人继承,属于王甲个人财产,与王甲配偶无关,且他人不得干涉。
本遗嘱是目前我订立及认可的唯一有效的遗嘱。本人在本遗嘱之前所立的遗嘱与本份遗嘱冲突的,以本份遗嘱为准。本人无其他对外债务。
本遗嘱共三页,每页下方均有我的亲笔签名、日期;
待本人去世后,一切按照本遗嘱内容执行,各继承人不得有异议。
立遗嘱人:
年 月 日
遇到疑难复杂离婚纠纷,建议咨询专业婚姻律师李鸥律师,提供一对一专业解答,提供法律文书代写、法律咨询、诉讼代理服务,为您排忧解难,有效维护您合法权益。
李鸥律师
免费咨询
石家庄离婚律师李鸥
石家庄婚姻律师李鸥
石家庄继承律师李鸥
河北世纪联合律师事务所
石家庄市中山西路486号
卧床老人办理公证遗嘱范文21
1、立遗嘱人意识清楚,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只能处分自己所有的合法财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或非法财产。
3、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4、对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和录音遗嘱,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见证。
5、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公民个人财产的法律形式越来越复杂,包括不动产权利(所有权、抵押权)、知识产权(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股权(股票),等等。所以,为了避免立遗嘱人去世后发生几个继承人争家产的人伦惨剧,定立遗嘱应当委托律师进行,由律师代为审核,才能一方面最大限度地实现立遗嘱人的遗愿,另一方面避免分家析产的人伦惨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