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范文(通用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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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16 15:46:5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范文1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尹霞,女,1982年3月29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无业。因涉嫌开设赌场,于20_年5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14日被逮捕,现羁押于成都市温江区看守所。

因上诉人不服市人民法院(20_)温江刑初字第312号刑事判决书,上诉人认为量刑过重,并应依法宣告缓刑,现依法提出上诉。

上诉请求

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20_)刑初字第312号刑事判决书,并依法对上诉人作出较轻的判决,并依法宣告缓刑。

事实及理由

对于判决书所述事实和定罪部分,上诉人并无争议。但是对于量刑部分,上诉人认为量刑过重,理由如下:

一、上诉人系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本案的基本事实可知,在本次犯罪中,上诉人仅在赌场内从事管理资金、抄分等辅助性工作,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应当认定为从犯。根据《刑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而判决中未对上诉人的从犯性质进行认定,量刑时也未考虑该性质进行从轻处罚。

二、上诉人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应当宣告缓刑。

1、上诉人系初犯,且为从犯,因此犯罪情节较轻。

2、上诉人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此点判决书中也进行了确认。并且上诉人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罪行,具有悔罪表现。

3、上诉人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年仅11岁,处于可塑性极强的年龄,正是需要父母管教的时候,且其配偶也在同案中被判处了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更有利于其子女的成长。

综上所述,鉴于上诉人在此次共同犯罪中系从犯、认罪态度好、又系初犯、主观恶性不深,社会危害性较小,上诉人请求上级法院充分考虑上诉人的一贯表现、认罪态度的悔罪表现,给予上诉人从轻、减轻处罚,并且对上诉人宣告缓刑,给上诉人一个改过 1

自新、重新做人、回报的机会,也让上诉人能尽到一个当母亲的责任,使其子女能健康的成长。

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人:xxx

xx年xx月xx日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范文2

1、当刑事案件被人民法院受理之后,人民法院应该让遭受物质损失的被害人,或者其他依法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知道,他们是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

2、有资格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可以在侦查、预审、审查起诉这三个过程当中,向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提出赔偿要求的,并且案件被公安己管人民检察院记录在案,在该刑事案件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将按照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来进行受理,在侦查、诉讼的阶段,若当事双方经过公安机关以及人民检察院的调节,达成协议并且完成给付,这种情况下,被害人依旧想要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话,人民依照法律还是要受理该案件。

3、当人民法院收到被害人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的起诉状,或者接受口头上的起诉之后,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并且在7日内确定是否立案。只有符合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案件,才予以受理,否则,则驳回起诉。

4、当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之后,5日内需要将附带民事诉讼起诉状副本送至附带民事诉讼的被告人手上,并且根依据刑事案件的审理期限明确提交民生答辩状的时间。

5、在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案件之前,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以及被告应该收到法院的传票,并且按照传票上面写的日期按时出庭,

6、对于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人来说,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存在着举证责任。

7、对于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提起人,包括公民、企业法人以及其他组织,当事人或者组织可以基于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向人民法院审理请求调节,调节成功之后,审判人员应当立即整理出调解书,并将调解书送至双方当事人手上,即刻起调解书生效。

8、若出现调节无法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在送达双方当事人之前,有一方临时反悔的,附带民事诉讼应当与刑事诉讼一起开庭审理。在开庭审理之时,一般先审理刑事部分,之后审理附带民事部分,附带民事部分按照民事审判程序进行审理。

9、当审理过后,人民法院认定公诉案件里的被告人行为不构成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对于已经提起的附带民事诉讼,且调节失败,没有办法发成协议的,法院应当一并做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10、对于附带民事案件,人民法院进行审理时,是不收取诉讼费用的。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范文3

(一)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正确处理刑事案件。在审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一并解决民事赔偿问题,有利于全面查明被告人的行为到底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应当判处何种刑罚。因为在许多刑事案件,如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以及侵犯财产罪的许多案件中,被告人的行为是否造成物质损害以及造成物质损害的程度,是对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决定性因素。

(二)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利。其一,实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司法机关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过程中必须同时收集证明被告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证据,这有利于减轻被害人在民事赔偿部分本应承担的举证责任,从而降低被害人获得赔偿的难度。其二,规定司法机关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过程中必须一并解决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有利于及时弥补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害。因为如果不实行附带民事诉讼制度,被害人遭受的物质损害必须等到刑事案件结束后再向民事审判庭提起诉讼,这样往往会因为时过境迁,导致有关损害事实难以查清,或因被告人将财产转移、隐匿,导致损害赔偿难以实现。

(三)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正确执行中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一并解决民事赔偿问题,有利于查明被告人对其犯罪行为造成的物质损害的态度,从而正确判断被告人是否悔罪及悔罪的态度,判断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这对于在定罪量刑时正确执行中国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刑事政策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节约诉讼资源,便于诉讼参与人参加诉讼。对公安司法机关而言,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避免刑事和民事部分分别处理必然产生的调查和审理上的重复,从而大大节省人力、物力和时间。对于附带民事原告人来说,附带民事诉讼有利于其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就刑事、民事部分一并陈述和辩论,就刑事、民事部分一并提起上诉和提出申诉,从而避免分别处理时当事人参与刑事诉讼后又要参与民事诉讼的麻烦。对于刑事被告人来说,有利于通过一个法庭、一次审判同时解决应当承担的两种责任,避免因一个犯罪行为受到两个法庭、两次审判的麻烦。对于法定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其他诉讼参与人来说,也有利于避免参与两个法庭、两次审判带来的讼累。

(五)有利于维护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统一性和权威性。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一并解决民事赔偿问题有利于避免由刑事审判庭和民事审判庭分别处理刑事和民事问题可能出现的对同一案件作出相互矛盾的裁判的问题,从而维护法院裁判的权威。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范文4

首先,一审判决认为上诉人的病历并未就上诉人的病情有明确的诊断意见,但是上诉人提交的证据中除了病历之外,还有附于其后的症状清单,在该症状清单中,明确记载上诉人患有不同程度的强迫状态、人际关系敏感、抑郁、焦虑、敌对、偏执、精神病性、其他项目等症状,已经足以证明存在损害结果,只是由于各项症状表现较为平均,所以医院当时对究属哪种精神疾病尚存疑问。一审判决未将两项证据联系起来看待,只是依据病历中未提出明确诊断意见,即认定不存在损害结果,属于认定事实不清。

其次,江西省精神病院财务科证明并非单位证明,而是单位下属的科室证明,法律并未规定单位下属科室的证明也需要单位负责人签名。且即使该证据存在一定形式瑕疵,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v^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向单位及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必要时,可以要求制作证明材料的人员出庭作证。但法庭并未向出具该证明的人员作任何核实即简单否定其证据效力,属于认定事实不清,且适用法律错误。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范文5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指犯罪嫌疑人自动投案后,如实交代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实。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除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还应当供述所知的同案犯,主犯则应当供述所知其他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才能认定为自首。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点要求,不能认定为自首。

首先,根据公安机关《起诉意见书》,本案立案侦查时间为20_年1月11日。被告人吴军豹首次接受询问的时间为20_年12月30日,被告人任伟强首次接受询问的时间为20_年4月28日,而非20_年11月12日。根据刑事案卷记载,吴军豹在20_年12月30日的询问笔录中,明确表示“不存在拘禁”、“学生都是自愿地去静心室”、“森田疗法适用于各种人群,心理咨询师可以操作”、“如果学生要求出来,经我们劝说无效,就会让他回来上课”、“任校长都会批准的”、“装锁是为了学生安全”。任伟强在20_年4月28日的询问笔录中,明确表示“不认为是一种拘禁行为,而是一种心理教育方法”、“在我们的办学证上有心理辅导课程,森田疗法属于心理辅导课程的一个内容”、“进入静心室的学生都是自愿的”、 “如果学生坚持要求出来,经我们劝导无效,就会让他回来上课”、“静心室门上没锁”、“24小时陪护他们是对学生安全及日常生活的考虑”。可见两名被告人完全没有如实供述罪行,也未交待除二人之外的任何其他同案犯的犯罪事实。

其次,根据刑事案卷记载,20_年11月12日公安机关对被告人吴军豹所作笔录为《讯问笔录》,而非《询问笔录》,不符合认定自首中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的要求。且即使在该《讯问笔录》中,吴军豹仍然表示学生可以申请自由出入烦闷解脱室,对于学生经劝说仍不自愿的情况,则表示“不知情”;“取得心理咨询师二级资格的人都可以使用森田疗法”,“学生大部分都是自愿进入烦闷解脱室,有不自愿的任伟强会劝说他们自愿进入”。而刑事案卷中则并无任伟强20_年11月12日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询问的相关记录,只有一份11月13日的《讯问笔录》,而在该笔录中已明确告知任伟强属于犯罪嫌疑人。即使在该份《讯问笔录》中,任伟强仍然表示学生基本上都是自愿进入静心室,“学生想出来就提出申请,但如果是抱有目的性的骗取信任想出来,我们就会进行疏导,经过疏导的学生,都是接受待在里面的,如果是愿意读书的学生就会让他出来”、“我作为心理咨询师可以对学生进行这种心理疗法”、“如果遇到无法沟通的学生,我会慢慢说服,我会一直陪着他,只要他不出校门就可以”、“不会把学生强行带进静心室”、“陪同的老师一个是安抚学生的情绪保障学生安全,另外是满足学生在里面的生活需求”、“除非是学生提出来要去静心室,我们学校不会因为学生犯错就把学生送到静心室。”由此可见两名被告人仍然没有如实供述罪行,也未交待除二人之外的任何其他同案犯的犯罪事实。

第三,根据刑事案卷记载,即使在被批准逮捕以后,20_年11月13日吴军豹仍然表示“森田疗法属于心理教育,心理教育我们阳光学校是可以开展的;”“有心理咨询师二级资格的人都可以使用森田疗法”。直到20_年11月29日才如实供述了罪行。而任伟强甚至在20_年1月7日被公安机关告知本案已经移送审查起诉,询问其是否认罪认罚时,仍然表示“我不认为我构成了非法拘禁罪”。

综上所述,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吴军豹、任伟强具有自首情节,不具有任何事实和法律依据。

刑事附带民事上诉状范文6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是指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依法要求被告人或其他责任人员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文书。

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由首部、正文和尾部组成。

首部应当写明:

(一)文书名称,即“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

(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出生地、文化程度、职业或者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

正文应当写明:

(一)诉讼请求;

(二)事实与理由;

(三)证明损失的证据等。

诉讼请求,应当写明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赔偿的项目和具体数额。事实,应当写明因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造成实际经济损失的情况。理由,应当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写明为什么应当电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承担民事责任。证明损失的证据,应当一一列明名称、种类及来源。

尾部应当写明:

(一)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

(二)附带民事起诉状的份数;

(三)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签名或者盖章;

(四)具状时间。

由于附带民事诉讼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的,检察机关已经对犯罪行为提起公诉,因此,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中应当重点写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物质损失的情况及有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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