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处置典范文1
1、强监管时代下的信贷政策与监管要求
2、资产配置与银行金融资产风险分类
3、新民诉司法解释、九民纪要和善意执行的影响
4、不良资产违规与全流程风险管理
5、逃废银行债务分析、失信惩戒及六大防控措施
6、不良贷款的不同管理模式、处置原则
7、不良资产清收激励、问责及劳动争议
8、不良资产管理与处置九大原则
9、不良资产维护十大问题
10、抑制新增不良贷款
11、不良资产清收处置的17个程序
12、不良资产处置中的31个相关实务问题
13、五十一种不良资产清收处置方式
14、不良资产处置的25大风险防范
15、资产管理公司的转型及发展
不良资产处置典范文2
通过此次学习活动,结合我平时在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对职业道德诚信,合规操作意识和临督防范意识有了更深一层的认识。现就此学习活动的心得总结如下几点。
(1)加强合规文化学习,落实合规制度。合规文化所成的规章制度是框架,是我们柜员进行合规操作的前提,是我们金融几十年经营教训的精华,只有按章办事,我们才有保护自己的权益。
(2)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加强风险象环生防范意识。合规的贯彻执行,是以金融业务知识为基矗合规制度的每一个项目,我们都可以从金融业务知识中找到答案,应该说加强自身业务素质的'培养,就是从源头上认识合规文化。我们柜面制度虽然健全,但我们的经营大持续,我们的业务在拓展,难免有一些制度不完善,这就要求我们多加强自身的积累,对新业务的风险点有深刻的认识,防范于未然。
(3)强化柜面风险象环生管理工作。对柜面岗位设置和人员配置进行合理安排,严格要求不相容岗位职责相互分离,柜员的权限卡要按照事权进行划分,对各项业务进行严格的审查和按流程规定办理。
(4)深入开展内控合规教育,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认真学习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办理业务,不断强化员工风险象环生防范意识,从思想、经营理念产,全面风险管理、职业道德和行为习惯上培育良好的风险控制文化,形成一种风险管理从有责的内控氛围。
通过合规教育活动找到了自我正确的价值取向与是非标准,对提高自己的业务素质的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有了更高的要求。
不良资产处置典范文3
众所周知,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是银行为实现经营目标,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制度、程序和方法,对风险进行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和纠正的动态过程和机制。业务经营机构和每个员工,在承担业务发展任务的同时也承担着内部控制和操作风险管理的责任,既是业务的直接经办者,规章制度的执行者,又是操作风险的所有者,是我行内部控制和操作风险管理的第一道防线。所以,经营机构的合规经营、员工的合规操作是银行稳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防范金融案件的基本前提。通过这一个月的内控防案制度的学习,使我对银行的内控防案制度及合规经营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首先,对于内控的`理解为:它是无时不控的——贯穿于业务操作的始终;它是无处不控的——与业务的速度和空间同步,甚至有所超前,以体现内控优先的思想;它是无人不控的——上到管理者,下至每位员工,只有严格执行内部控制才是至高无尚的;它是无事不控的——小业务要控,大事情更要控,一切经营管理活动无不在其控制之下进行,没有例外与“个案”处理。其次,谈谈对于合规经营的认识。
第一,合规经营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前提和保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实现又快又好的发展,就必须坚持从严治行,自觉营造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和环境,推动全行业务的安全稳健发展。在发展、开拓业务和同业竞争中,紧紧遵循合规经营的理念,提高管理的质量,才能保证银行的经久不衰。
第二,合规经营是商业银行的生命线、警戒线。合规经营是规范操作行为,遏制违规违纪问题和防范案件发生,全面防范风险,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需要。合规操作、合规经营,是不可逾越的一道防线,商业银行一旦失去这条防线,就像一个失去免疫系统的人一般,不可能健康成长。
第三,合规经营是完善商业银行制度体系的需要。银行赖以生存的质量效益源于依法合规经营,源于产生质量和效益的每一个环节,源于每一个岗位的每一位员工。所以银行的发展一定要以合法、合规经营为前提,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预防风险。
再次,内控防案和合规经营如此重要,如何才能使其深入人心,促进我行的健康发展呢?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四点。
第一,始终牢记并贯彻内控防案“十理念”:一线员工是内控防案的排头兵、主力军;基层机构、条线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内控防案的第一责任人;业务经理是机构柜台业务风险把控的直接责任人;全员的责任意识是内控防案的核心要素;基本信息的共享是提高内控效能的重要措施;及时进行风险评估并针对性地加大检查力度是做好内控工作的重要手段;合规是竞争也是为了保护全体员工自身;内控的主体是要控人;整体联动相互配合是做好内控工作的平台;内控是一项持续性的工作。
第二,将合规操作、合规经营的意识渗透在每个员工的心中,贯穿于每个业务、每个岗位的操作环节中。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要强化法纪意识,认真学习法纪规章制度和现实的案例教育,同时强化自觉意识,严格地运用《中国银行营业柜员十个严禁》(或《中国银行营业机构负责人十个严禁》)指导和检点自己的行为。每位员工首先要强化按规章制度办事的观念,不再是凭“经验”操作。其次,要树立制度面前人人平等的信念,不再是惟命是从。再者,要树立内部控制人人有责,从我做起的思想,不再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第三,要严格地、彻底地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经过近百年的经营和实践,银行的规章制度可以说是相当完善了,如果每笔业务的每个环节上的每个员工都能够按照银行的规定工作,严格执行合规要求,那么犯罪分子根本就无机可乘。但是无论多么完美的规章制度,如果得不到有效的遵照与执行,就形同虚设。所以合规经营不能只挂在嘴上,夸夸其谈,喊大口号,而一到真正处理业务时,就把合规、制度丢在一边,草草了了,粗枝大叶,工作浮躁,业务合规审查敷衍了事。
不良资产处置典范文4
一、内审成果及其作用
人民银行内审成果,可简言为“实绩”与“实效”,是审计事项与审计管理的总结与归纳,是未来审计工作的一种预测,可通过各类方式予以陈述,并对人民银行业务活动和内部控制活动起积极的推动作用。
一份内审工作总结一般不会少这样几个字眼:“审计查出问题X个,查出违规金额Y元,整改得到落实Z个……”。这就是一个工作阶段内审人员所创下的工作成绩,通常,也是将此作为衡量内审成绩与查处力度的一个尺码,但内部审计成果不单指查出问题的多少。人民银行内部审计从全面审计、专项审计、后续审计和领导干部离任审计拓展到内控评审、履职审计并朝着绩效审计方向渐进的过程,可视为内审成果的“成长史”,蕴涵了审计方式从账务的全面核对与试算到抽样审计方式的广泛应用;内审目标从查错纠弊到风险全程控制的提出;审计手段从手工审计到以计算机审计为主的提出;内审职能从监督评价到监督与服务并重的提出;内审内容从财务的合规性、合法性向效益性方向转变等几方面的成长,这些都是审计成果借鉴、利用与转化的结晶。内审成果推动着人民银行审计技能与质量的不断提高——审前调查引起高度重视,重要性水平评估、凭借风险点适时开展审计的检查方式正在践行,审计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内审成果推动着人民银行内审理论与实践的不断发展与丰富——风险导向审计的逐步应用,使人民银行内审内容、方式、方法、思维及工作制度与管理办法作了相应的调整与充实,出台了《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办法(试行)》和《中国人民银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审计指南》等。内审成果促进着人民银行内部管理方式的优化——以人为本的内部管理理念不断深入,环境建设得到加强,人人参与内控管理意识得到增强,建立了信息沟通与交流平台,有效地控制和防范来自组织内、外部的风险,出台了各类行之有效地激励与约束管理制度与办法。
审计成果不是零散的,它需要加工、提炼,它可以是一个细小审计技能的突破,审计方式的更新,也可以是一项制度与规范,更可以是新的内审理论与实践的诞生,毋庸置疑,内审科研成果与专利属于内审成果范畴。
二、内审成果利用、转化与梗阻
通常,视审计结论与决定(内审意见)为内审成果利用与转化的唯一通道。实际上,内审工作的各个环节都在为内审成果利用与转化作各类铺垫,如:基于职能部门的业务操作流程与规范而拟定的审计方案是审计成果雏形与有机组成部分;充分利用现有审计经验、技术条件,圆满完成内审任务,实现审计目标,达到预期效果是审计成果的奠基石;内审报告、专题案例分析、内审综合分析和内审工作总结是凝炼审计成果的渠道;内审经验交流又是新一轮审计成果的捷径。
为查而查,为整改而整改,为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的工作态度只能成为内审成果的梗阻。当前基层人民银行一个较为普遍的问题是“屡查屡犯”得不到彻底根治便是这种工作态度所致,其中,不排除内审建议过于笼统,针对性不强,内审整改跟踪举措不力;不排除内审干部对问题定性不准,证据不足;不排除因内审人员的“慎独”而导致的审计风险所致。
各类材料仅停留在表层文字功夫上或敷衍了事,疏于开展切合实际的比照、分析和总结,只能是内审成果的梗阻。当前基层人民银行内审部门仍不同程度存在“浮夸”的不良习气,只看到成绩,看不到缺点与差距,片面地夸大业绩,拿不出真材实料,不注重工作经验与审计技能的总结、积累与交流,只浮于人员思想动态的表层分析上,人云亦云,谈不上“探索”、“预见”与“求新”。
内审自身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制度流于形式势必成为内审成果的梗阻。内审的`“矛”一向是指向被审对象,监督被审对象的职责、岗位、流程与制度,查找各类可疑风险点,而自身内部管理制度简陋、职责不清、工作透明度不高。现场审计除了必要的内审通知必须出具,内审报告必须递交,内审处理决定必须下达外,一切能“灵活”的尽可能“灵活”,现场该收集的证据未收集,该整的工作底稿未整,该列的事实未列,事后补正、补救的现象在基层人民银行内审部门时有发生。
领导不重视,工作无激情,成员不配合也是内审成果的梗阻。有了成绩得不到领导层的欣赏,有求新欲望得不到领导的支持,内审成果很可能被扼杀在萌芽状态。工作无激情,为了“绩效”而制作“绩效”,只能是耗费,达不到实际奏效。缺乏和谐的工作氛围,缺乏良好分工,不能最大限度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发挥团队作用,这一切都会形成一些人为的,不必要的梗阻。
三、促成内审成果利用的几个保障
综上所述,内审成果的利用与转化集中体现在内审整改的全面落实,最小投入获取最大收益以及风险的最小容忍度。要促成内审成果利用,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保障举措:
(一)把握“度、量、衡”,执行责任追究制。责任追究是巩固内审成果的良好举措,追究要界定出职责,分清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和直接责任,追究应围绕人民银行风险类别进行逐级分类,充分考虑各层级的风险源,理清性质,作出合理、公正的责任追究,避免同一组织不同部门在同类问题上追究尺度过于悬殊,追究还应围绕内审人员岗位职责与工作质量,分析审计风险产生的主、客观因素,建立审计风险备案录。
(二)商议、协调与沟通,打造良好体内监督机制。一个良好的体内监督机制要求岗位监控、部门监控和内审监督达到良性互动,这个监督机制便是内审、事后监督、纪检监察及相关部门组成的大监督工作机制。内审部门须与职能部门建立商议制度,商议要有备案,保障领导层就内审监督与职能部门的争议进行协调,协调要有流程,内部审计还要定期通报监督结果,将部门监督、内审监督和群众监督纳入内控制度体系,取得领导重视与支持,规避审计信息不对称的问题。
(三)梳理、总结与分析,利用好现有的提炼平台。《内审案例分析》、《内审查处统计报告》、《内审综合分析》和《内控报告》组成了内审工作梳理、总结与分析平台,从《案例分析》到《内控报告》是一个从个体问题到总体问题再到整体综述的分析过程。内审干部必须据实、详细地开展分析与报告,关注内在兼容性,从审计过程捕捉个性化的问题,从整体情况寻找解决问题的突破口,总结与提炼内审工作经验与做法,并及时反馈有价值的信息,达到信息共享、价值互用、相互促进、共同提高之目的。
(四)调研、积累与交流,挖掘新的工作方法与思路。立足当地人民银行业务活动,开展实地内审调研,掌握业务活动总体态势,及时发现内审工作的局限与不足,有的放矢地开展内审检查,调研不是简单地递交一份达到字数要求的报告或调研文章,而应具备一定的可用价值,调研内容不应局限在自身内审工作范畴,而应拓展到人民银行各项业务活动和管理活动中,每做一件事,能有一份小结,每想做一件,能有计划或及时补正计划,内审工作就是一个日积月累,循序渐进的过程。评选优秀课题,开展学术交流,“请进来,送出去”的内审工作经验与交流仍然是当前值得推崇的举措,如何“为我所用”,如何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新”,一切从实出发。
四、促成内审成果转化的几点建议
源于审计实践的内审成果上升为理论境界之后,还必须应用到内审工作实践中,转化为审计工作的新生力量,这种循环往复的关节点在于:
一要谋求审计检查方式与技能的突破。账、表、簿、证通常是内审人员“纠缠不休”的客体,要保障“核实勾稽“和”寻找出入”的工作质量,可学习、借鉴先进的内控风险预警预报方式,运用科技手段,尝试一些简便易行的检查方式,缩短验算、核对过程。采取后续审计及时跟进的连续性监督工作方式,打破内审工作“间歇性喷泉”效应,保持内审监督信息的适时与连贯,同时,强化人员培训,彰显内审分析评价的透析力,谋求审计检查效率的倍增。
二要谋求内审管理制度与规范的完善。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行为与过程,必须置于内部管理制度,每位内审成员应有相对应的岗位与职责,职责的履行应有科学、合理的激励与约束制度。建立内审人员准入、交流和学习制度,建立现场审计行为规范,建立审计项目立项、审批、报告与信息反馈工作制度,完善内审文书流转、保管与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内控评审制度,建立一套能凸显本地内审工作特色,有利于调度每位内审人员积极性的整合办法,梳理、修缮与整合制度,营造严谨、和谐的工作氛围与秩序。
三要谋求组织内部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内部审计不能停留在罗列内控制度建立与否上,要上升到评价内部管理制度的优劣上,分析内控制度体系能否驾驭整个业务活动,核对每一个违规与差错是否有条款与之对应并施于约束,科学合理地设计测试分析表和分析报告,及时提出修正建议,将内控制度评价工作列入内部审计常规性的工作范畴,促进组织内部管理制度不断推陈出新。
四要谋求组织内部每位员工自觉践行。内部审计人员必须自始自终坚持“审必果、果必用”的指导思想,视每一项审计为新的一次尝试、新的一次积累,注重每个环节,保质、保量全面地完成审计工作,本着有利于纠改,有利落实,提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整改建议,建立与执行整改跟踪调查、查访制度,将审计结果与干部考核、用人机制对接,促使自我约束,认真履责尽职,使内部审计威慑力影响到组织内部每位员工、每个层级。
不良资产处置典范文5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同仁:大家晚上好!我是来自XX支行的XX,我演讲的题目是:塑合规文化,造合规中行。
细细究来,案件的发生都是有其内在原因的,大多是当事人放松了政治学习和思想改造,思想不求上进,法制观念淡薄,经不住考验,铤而走险,最后走上犯罪道路。
案例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前车之覆,后车之鉴,我们应该吸取他们的惨痛教训,严格按规章制度做事。尤其是象我这样的新员工,要把合规意识深深刻到脑子里。合规不是负担,而是服务我们的工具,它就象指路明灯,帮我们用最有效的方法达成目标,即使我们非专业出身,也很容易从不会到会,从非专业到专业。
当一个司机半夜开到没有旁人和摄像头的路口也能面对红灯自觉停车的时候,交规已深刻在他心中。当每个人都遵守交通规则时,每天就不会有那么多无辜的生命因为交通事故而离开这个世界。同样,当合规意识深深地镌刻在我们心灵的碑石上,我们就不会感到束缚,感到的则是义不容辞和责无旁贷。当我们每个中行人都能“从我做起,合规操作”,我们就能避免许多过失,业务运行的将会更加健康高效。
合规是我们每位银行人的事业,让我们一起唱响合规之歌,为我们中行的璀璨前程一起加油吧!
谢谢大家!
不良资产处置典范文6
一、信贷管理方面
(二)审批授权。xx银行不在在超授权审批授信、化整为零规避审批权限审批授信等情况,纸质授权书的内容及金额是否与信贷管理系统中的控制保持一致。
(三)岗位履职。xx银行审查经理(独立审查人)能做到保持独立性,能够做到独立发表审查意见不受任何人干预;召开贷审会时,贷审会主任在末位发言,不对各位参会委员进行引导,不把自己的表决结果先告知各位委员,并当场宣布表决结果;有权签批人能遵循对审查经理(独立审查人)或贷审会已否决的授信事项;客户经理能遵循授信提用条件未落实或条件发生变更未重新审批的,不得提用授信;基层行社审批权限内的额度提用,经过信贷部的审查经理(独立审查人)或风险部的风险经理进行审核,超基层行审批权限的'额度提用,由风险部负责审核。
二、不良资产处置方面
(一)呆帐核销。xx银行呆帐核销工作严格执行财政部《金融企业呆帐核销管理办法》及省联想社相关管理制度,并制订有xxx呆帐核销管理实施办法。
通过自查未发现联社向分支机构转授呆帐核销权限、突破核销条件,违规核销的行为、向尚未结清的已核销贷款客户新增贷款等行为,xx银行账销案存资产债权的诉讼时效、担保时效、查封冻结时效得到及时维护.
(二)以物抵债方面。xx银行抵债资产余额xxx万元,经查不存在存在故意通过以物抵债而放弃现金回收贷款债权的权利、是否存在抵债资产抵入价格虚高,抵入价格与当时同区域、同类型资产价格相比存在较大偏离等情况,我社抵债资产指定专人(部门)负责管理,进行保管或经营,并明确职责,每月进行账实核对,确保账实相符,物品完好无损,抵债资产的接收、管理和处置各环节均按规定做好账务处理。
(三)批量转让方面,xx银行进行不良资产批量转让,涉及xx户xx笔金额xx万元,转让资产符合不良资产认定标准,无按规定不得转让的信贷资产。
xx银行制订了《xxx不良资产批量转让管理办法(试行)》、《xx信贷资产转让卖方尽职调查工作实施细则x》并成立了尽调、估值、竟价及批量转让工作领导小组。资产估值进行了内外部评估;并经xx银行集体审议,报上级银行批准后进行转让。资产受让方经公开竞价后产生,本次转让流程、程序符合符合财政部、银监会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转让资产、相关债权档案资产已经实质性转至资产受让方。
不良资产处置典范文7
xxxx年以来,结合个人金融业务特点,我部着重在相关业务品种的业务流程整合、相关制度建设、业务和政策学习等方面加强了管理,并召开了主任办公会和部门全体会议,就相关内控工作做出了部署。现将我部近期内控工作报告
一、银行卡业务。我部对信用卡业务进行了检查,客户档案、密码信封、库存银行卡及成品银行卡的帐实相符。
二、加强了内控合规建设。对内控合规员进行了调整和落实,根据个人金融部实际情况,指定副主任牵头,等几位同志为个人金融部的内控合规员。并计划部门内每季度召开一次案件形势分析会,强化全辖风险及自身风险的认识。此外规定合规员在每季度的案件形势分析会上提出建设性意见,在会议上评估。
三、强调业务学习和规章制度学习的重要性。每月至少安排2天时间开展部门全体员工集中学习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培养员工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道德观。
四、对外围系统的柜员进行全面清理。因近期全辖业务人员变动较大,为加强内控,我部对全辖信用卡系统和零售信贷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柜员及时进行了清理和更新,并将清理和更新情况登记备案。
不良资产处置典范文8
黔东南州^v^20_年主要围绕法治国资和依法治企作为法治工作的重点,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建设和企业风险防范机制建设为着力点,切实提高国资国企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治企、依法经营的能力和水平。现将我委20_年度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按照《^v^公司法》、《^v^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和相关行政法规,州^v^根据州人民政府的授权,代表州人民政府对州政府出资设立的十户国有独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对州人民政府授权的十户国有企业履行以管资本为主的国有资产监管职责。州^v^履行的出资人(股东)职责,是根据法律法规授权对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的监督管理,与政府其他机构、部门行使的社会公共管理职能不同,不属于行^v^力的范畴,我委既无行政执法权,也无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我委结合实际,按照《贵州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中政府主要负责人职责推进法治工作。
一、全面正确行权履职,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我委按照职责贯彻落实(黔党办发〔20_〕3号)文件精神,制定了《黔东南州^v^监管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和《州^v^关于贯彻落实〈贵州省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实施办法〉的方案》,明确了州^v^党委主要负责人和州^v^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国资建设职责。落实了州^v^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20_年听取了不少于2次法治建设工作汇报,将法治建设纳入州^v^“十四五发展总体规划”和党委年度工作计划。按照规定及时报告并向社会公布20_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州^v^工作开展情况。我委和监管企业均聘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充分采纳法律顾问意见,并把法律顾问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作为各级决策机构作出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法治建设涵盖了国资监管工作的各个环节,我委制定了相应的依法治企工作要点,各监管企业在重大投资行为、重大资产处置等事项报批时,必须进行法律审查论证,州^v^在审核时把是否有专业法律服务机构出具的法律风险防控意见书作为重要的要件。把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完成情况纳入监管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任务,实现各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待遇与法治建设完成情况挂钩,按季度调度企业依法治企工作开展情况,做到了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
二、健全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严格执行规章制度
一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修订印发了《州^v^监管企业重大事项报告管理办法》《州^v^权力和责任清单(20_版)》,制定印发了《黔东南州^v^授权放权清单(20_版)》《部分内容的补充规定》等8项规章制度,转发了贵州省^v^11份规范性系统文件,明确了州^v^的56项核准和备案事项,下放和授权19项与管资本要求不符的职能给监管企业。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发布实施的规定,持续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结合省、州关于规范性文件制度的要求,按要求向州司法局备案3份规范性文件,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度审议的前置程序,对我委办公室、考监科、改革科、领管科草拟的4份文件进行了内部合法性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目前我委规范性文件达37份,初步构建了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的国资监管体系。
二是建立了重大法律纠纷备案管理制度,首次明确了我委对监管企业200万元以上重大法律纠纷进行备案管理,强化对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程序合法性的监管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补救措施,规范程序,减少争议。指导监管企业完成国有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备案工作,实现各监管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有效跟踪,有效加强了对国有企业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提升法律风险防范意识。今年实现按季度调度常态化管理各企业重大涉法涉诉案件,指导州凯宏集团、州开投集团、州交旅集团、中建伟业集团及其下属企业发生的15个重大涉法涉诉问题。
三是建立健全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年初下发通知并督促各监管企业按照《贵州省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定,各监管企业集团公司在上半年完成制定了相应的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各监管企业下属公司年末初步建立了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
四是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权限和发布程序,全年制订印发了11项规章制度,转发了贵州省^v^11份规范性系统文件,做到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年初有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定期开展文件的清理工作,按要求向州司法局备案3份规范性文件,将合法性审查作为制度审议的前置程序,对我委办公室、考监科、改革科、领管科草拟的4份文件进行了内部合法性审核,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的合法性。目前我委规范性文件达39份,初步构建了全方位、多维度、立体化的国资监管体系。
五是组织开展检查和督办监管企业存在的各类问题。全年开展10次专项督查工作,主要集中体现在州凯宏集团大额资金违规使用、州凯宏集团台江县革一乡廉租房项目拖欠工程款、州开投集团使用浦发资金情况、州开投集团下属企业购买农行资产债务包处置涉法涉诉问题、州凯宏集团为凯里开元城投公司提供担保引发的涉法涉诉问题、中建伟业银行账户被冻结事宜、州凯宏集团农校棚改项目EPC总承包中标人资格问题、州药材公司反映2个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和监管企业贯彻重大事项报告管理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落实情况的专项检查,形成了10份专项检查报告,发出12份工作提示函到相关企业。
三、着力开展国资监管问题研究,确保依法行权履职
一是按程序对重大事项进行法律审查和法律提醒。对机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涉及的法律依据、权限、程序和涉及企业变更工商登记、产权变更等,都先由州^v^政策法规科和聘请的法律顾问进行审查,以确保州^v^出台的文件和行权履责行为于法有据、规范可行。对包括企业产权、资产转让出售,企业合并、分离、增减资本金,企业进行重大投资和选择管理人等重要事项的程序合法性进行法律提醒,降低企业风险。
二是深入监管企业开展调研,围绕各企业对国家、省、州利好政策的运用情况,发放了100份调查问卷,根据调研和问卷反馈存在的问题拟写《州^v^监管企业应对政策工具运用助推企业发展能力不强的调研报告》《关于如何更好履职,当好出资人的建议》。不定期组织各监管企业围绕研究国家、省利好政策做好对接落地工作进行专题研究,目前已形成各企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州^v^法规督查科通过从各企业获取和州直各部门掌握的政策信息,将汇总收集的各类利好政策定期推送给各监管企业,实现利好政策信息共享共用,用好用足利好政策,最终监管实现企业开源节流。
四、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升普法工作实效
(一)定计划抓落实。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根据委领导班子和科室负责人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充实了以州^v^党委书记、主任为组长,委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州^v^“七五”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并由政策法规与督查科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具体负责法治宣传教育的指导、协调、监督、考核等事宜,做到了机构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20_年度依法治企工作要点》和《20_年度普法教育工作要点》,按照规定开展了“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按时报送总结材料,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半年有小结、平时有督查、年终有总结。
(二)建立学习考核体系。制订和完善了《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委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法全年至少2次以上,切实加强干部职工政治理论、业务知识、法律法规学习。制定学法时间保证制度,通过“七五”普法规划和年度安排,制订了《州^v^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意见》,明确要求机关干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每年集中学法时间不能少于50小时,自学时间不少于90小时。建立了普法工作督促检查与激励制度,将“七五”普法各项任务,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工作量化到室科、任务细化到人头,确保了“七五”普法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考核、同奖惩”。
(三)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组织国资系统参加20_年度干部普法考试,开展了10次法律专题培训、4次法律知识考查测试和一期23人的参加旁听庭审活动。结合“4・15”国家安全日和“12・4”国家宪法宣传周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水投集团、中建伟业集团、凯运集团等10户企业对企业员工宣传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道路安全法》《民法典》《宪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印发了《黔东南州^v^监管企业20_年依法治企工作要点》、《州^v^20_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暨落实普法责任制工作计划》、《黔东南州^v^法制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实施方案》、《州^v^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实施的工作方案》、《州^v^关于成立普法志愿者队伍的通知》和3份《依法治企重要工作提示单》,我委和各监管企业均成立了依法治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依法治企工作要点、建立了法治宣传教育计划及落实普法责任制的清单,各监管企业根据我委制定的各项依法治企工作指标按季度逐一完成各项考核任务,实现台账式量化、按季度调度监管企业依法治企工作开展情况。
不良资产处置典范文9
今年以来,在有关监管部门和我行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内控合规部结合我行实际,紧密围绕“加强合规建设,提升管控能力”这一目标,坚持“违规就是风险,安全就是效益”的风险理念,在案防安保、完善制度、事后监督等方面开展工作,切实加强合规风险管理,推动合规文化建设,保障我行依法、合规、稳健经营,促进了全行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提高认识,重视案防安保工作
鉴于我行员工都没有银行工作经验,案件安保防控思想、认识、观念、意识不深刻、不到位的问题,内控合规部把案防工作作为工作中的重中之重。一是把案防工作真正作为“一把手”工程,杜绝案防工作流于形式;二是层层签订案防安保目标责任书;三是定期组织全行员工学习监管部门下发的案件情况通报、案件风险提示和案例通报;四是对重点机构、重点风险类型、重点人员进行风险排查;五是督促各部门制定和完善安全防范制度,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制度的落实和执行。同时,加强案防案保工作有效性、连续性和规范性等方面的考核,促进了案防安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明确目标,促进合规文化建设
一是进一步建立健全管理体制。面对我行成立不到一年,各方面工作都没有自己的企业文化和企业精神,要坚持内控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二是责任落实到人,职责分工明确,形成科学有效的合规管理机制。不断提高全员的思想认识,加强领导组织,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同时,稽核队伍从实际出发,每个部门派驻风险管控员,坚持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建立长效运行机制。三是创建合规风险防范环境,强化员工合规意识培养。紧密联系实际,从基本岗位职责入手,由员工自己定制度,自已查风险,让员工把合规文化作为一种提升自己能力的服务措施,让每一位员工真正了解合规的意义、内容、方法和步骤,通过自身的不断学习的锻炼,实现真正的合规。
(三)创新方法,加强事后监督
(四)内外结合,完善财务审计
我行刚刚成立,内控合规部针对财务制度不完善,组织合规部对各项财务进行审计。一是组织对去年财务进行全面审计,针对审计出的疑问,交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说明。二是外聘专业审计人员对我行××年度经营情况进行专业审计,保证我行财务工作的合法、公正。三是对存在风险的部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抽查相关存档文件、资料等,将风险降至最低。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一)案防基础簿弱,力量不足
我行员工对案防工作从思想、认识上不到位,对案防工作只是开会听听,在开展各项工作中对案防工作不够重视,促使案防工作不能有效开展。一是除内控合规部驻各部门风控员,各部(室)没有案防专职人员,对案防工作开展不到位。二是对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缺乏有效的整改手段。各部(室)平时对案防工作开展不多,员工对案防工作不能深刻认识,促使问题隐患难于发现和根治。
(二)事后监督不够专业,需进一步完善制度
一是作为新银行、新员工,没有工作经验, 在一些工作的处理和业务的操作上存在一定的欠缺,存在一定的盲目性。二是存在事后监督制度不完善,工作要求不明确,还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初级阶段。
(三)合规意识不强,需加强学习
一是认为合规文化建设是外部监管部门要求做的事情,在推进中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因此在合规文化建设工作存在一定程度上的走过场、应付了事的情况;二是认为合规文化建设是上级部门的事情,上下传导不畅;三是认为合规文化建设是合规部门(岗位)的事情,合规理念和合规意识未能渗透到每个部门、每个岗位、每位员工。
三、工作计划
一是督促各部门尽快将相关制度文件进行完善,从而使我行的安全风险降至最低;二是积极进行案防文件的教育学习,提高员工自身对案防风险的认识,逐步将风险观念植根于每个员工心里,争取做到零风险。
不良资产处置典范文10
xxxx年以来,结合金融特点,我部着重在相关业务品种的业务流程整合、相关制度建设、业务和政策等方面加强了,并召开了主任办公会和部门全议,就相关内控做出了部署,。现将我部近期内控工作如下:
一、卡业务。
我部对信用卡业务进行了检查,客户档案、密码信封、库存银行卡及成品银行卡的帐实相符。
二、加强了内控合规建设。
对内控合规员进行了调整和落实,根据个人金融部实际,指定副主任牵头,等几位同志为个人金融部的内控合规员。并部门内每召开一次案件形势会,强化全辖风险及自身风险的。此外规定合规员在每季度的案件形势分析会上提出建设性意见,在上评估。
三、强调业务学习和规章制度学习的重要性。
每月至少安排2天开展部门全体员工集中学习业务知识、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工作,培养员工正确的.观、价值观和观。
四、对外围系统的柜员进行全面清理。
因近期全辖业务人员变动较大,为加强内控,我部对全辖信用卡系统和零售信贷系统的操作和管理柜员及时进行了清理和更新,并将清理和更新情况登记备案。
不良资产处置典范文11
20_年,汉江国投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委依法治市办的具体指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发展战略,按照法治建设的文件要求,坚持依法治企,深入推进法治国企建设。20_年11月19日,市委依法治市办下达《关于印发的通知》,并附考评细则,我公司按照文件要求,对照考评细则,现将20_年法治建设开展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提高依法治企能力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纳入20_年度工作要点。我公司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职责到位,截至目前,党委会研究法治建设工作3次。同时,为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法治建设工作组织有序、责任分工明确,我公司先后成立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法治建设示范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法治建设工作,法务合同部安排专职人员落实具体工作。
(二)落实法治建设考核制度
(三)全面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述法制度
1.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制度
(1)加强领导干部理论学习
党委中心组每月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领导人讲话的活动。党委中心组学习宪法法律、党内法规和^v^^v^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6次,先后学习《中国^v^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传达提纲》《湖北省民法典学习宣传实施工作方案》和^v^^v^在^v^第二十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集中学习采取研学原文、专题讲座、讨论交流等形式进行,确保学有所获、学有所得。
(2)加强公司员工学习培训
不良资产处置典范文12
一、基本案情深圳中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中浩)成立于1988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家用电器等商品贸易。深中浩股票于1992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为深圳首批挂牌上市的企业之一。受1998年亚洲金融危机影响,深中浩经营业务连续亏损,其股票在20_年终止上市。因债务危机严重,深中浩经营性资产被执行殆尽,并逐步丧失经营能力及偿债能力。经债权人申请,20_年1月28日,深圳中院裁定受理深中浩破产一案。破产程序中,出资人以深中浩具备重整价值为由申请其重整,深圳中院经审查于20_年8月3日裁定对深中浩进行重整。
二、审理情况在深圳中院的指导下,管理人对深中浩资产、负债及经营情况进行调查、审核。深中浩已无可变现资产,负债规模高达亿元,公司停业多年,已无经营能力。在此情况下,管理人经与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及重整方等相关利益方充分沟通,在法定期限内制作并提交深中浩重整计划草案。
按照该重整计划草案,职工债权、税款债权将以现金形式获得全额清偿;由债权人及重整方设立偿债基金,由偿债基金持有深中浩非流通股股东让渡43,644,323股股票,重整方在24个月内以10元/股的价格回购偿债基金持有的深中浩股权;普通债权通过按比例持有偿债基金份额的方式参与分配股票回购款,由此普通债权的清偿率可从破产清算情况下的0%提升至;为保护广大中股东的利益,本案仅有非流通股股东让渡股票用于偿债,未调整流通股股东的股权;因深中浩原有主营业务已不具备盈利能力,重整计划草案规定将引入重整方,由重整方向深中浩注入经营性资产以助其恢复经营。
重整计划执行期间,深中浩在管理人监督下,完成税款等债权的现金清偿工作,并已将非流通股股东让渡的43,644,323股股票划转至普通债权人按比例持有的偿债基金名下。
在深中浩重整案件审理期间,深圳中院同时还在审理“迅宝系”企业的重整案件。“迅宝系”企业包括三家关联公司,是生产环保型餐盒的行业龙头企业,因扩张过快、资金链断裂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申请进行重整。“迅宝系”企业资产质量良好、生产经营稳定,但由于行业利润水平有限,无法在短时间内筹集足够的资金用于清偿债务。“迅宝系”企业重整正在酝酿实施“债转股”,但因为非公众公司股权流通性差,多数债权人对“债转股”持消极甚至反对的态度。管理人及重整方意识到这是深中浩与“迅宝系”联合重整的良机,“迅宝系”企业有资产经营但缺乏的是股权的流动性,而深中浩作为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系统交易的公众公司,股票流动性强,但亟需支撑股票价值的优质资产。在深圳中院的支持下,管理人指导深中浩与“迅宝系”结合实施重整计划,将“迅宝系”企业的优质资产注入深中浩并形成资本公积,在资本公积转增形成深中浩股票后向“迅宝系”企业的债权人进行清偿,解决了双方重整中遇到的难题。深中浩和“迅宝系”企业的重整计划均已经执行完毕。经深中浩申请,深圳中院于20_年12月30日裁定终结深中浩重整程序。
典型意义本案对债权人进行清偿,主要利用了深中浩非流通股股东让渡的股票。但因为深中浩尚没有实施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让渡的股票不能直接在市场上交易变现,债权人面临受偿时间和受偿金额不确定的困境。为此,本案为债权人搭建了专门的偿债基金作为平台,将股东让渡的股票注入偿债基金,债权人不直接分配股票而是持有偿债基金的财产份额。同时,重整方承诺在股票注入偿债基金后固定时间内以10元/股价格回购偿债基金所持股票,保障债权人获得债权金额的清偿。该债权受偿模式,既促使重整方有义务也有动力把深中浩经营好,也以适当时间取得更高的债权受偿比例,充分维护了债权人的利益。近年来,为促进产业结构整合和实现资源优化配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先后修改《股票上市规则》,明确规定类似深中浩这类退市公司在资产、利润达到一定要求后可以在交易所直接申请重新上市。由此,深中浩在重新上市方面具备政策优势,大大提升了公司的重整价值。深中浩通过重整程序彻底解决债务问题,并注入优质经营性资产恢复盈利能力,为重新申请上市夯实基础,充分体现了鼓励企业通过重组解决经营危机的政策价值。
本案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方式彻底解决深中浩的经营困境,一方面全体债权人及广大中小股东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共同分享重整收益;另一方面,联合“迅宝系”重整程序,注入剥离债务后的“迅宝系”,不仅使得深中浩成为具备优质经营性资产的非上市公众公司,亦彻底解决“迅宝系”的经营困境,真正实现了重整程序在解决公司经营困境中的价值目的,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及经济效果。两个案件的有机结合也为后续重整案件提供了可以借鉴的范例。
不良资产处置典范文13
一、基本案情深圳新都酒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都酒店”)是深圳市老牌酒店和上市公司,1994年就已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有员工272人,股东23010家,总股数32940万股。因大股东违规担保、经济运行下行等客观原因,新都酒店陷入财务危机, 20_年年报披露,其资产总计人民币 元,负债总计人民币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元,已严重资不抵债。如在20_年年内不能实现“净资产为正”、“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利润均为正”两个目标,将被终止上市,众多股东的股权价值将归零,债权人只能通过破产清算拍卖现有资产获得清偿,新都酒店的员工将面临失业风险。20_年7月23日,债权人正式向深圳中院申请新都酒店破产重整,拉开司法拯救序幕。20_年9月15日,深圳中院依法裁定受理新都酒店破产重整案。
二、审理情况20_年12月14日,债权人会议表决重整计划,以担保债权组100%、出资人组、普通债权组的表决通过率,高比率表决同意通过重整计划。经过法院、管理人和企业自身的努力,终于20_年12月28日执行完毕重整计划,成功保住了这家老牌上市公司。典型意义
本案是人民法院提升效率、强化服务,发挥司法拯救作用的典型案例。新都酒店重整案从法院立案到重整计划执行完毕仅耗时101天,创下全国市场主导条件下拯救上市公司的最快速度。案件顺利审结保住了272个就业岗位,实现债权清偿亿余元,为24379户股民保住了股票价值,为深圳保留了一家主板上市公司。
案件一改过去上市公司重整只关注债务重组,简单清壳的审理模式,将后续经营整合到重整计划中,获得了债权人和股东的双重认可,为一下步再建型重整的全面铺开探索了一条可行之路。其典型意义如下:
一是及时立案,以最快速度受理破产重整案件。
二是原经营团队不变,管理人仅对日常运营实施决算管理,不干涉其具体业务。
三是创新员工安置模式,充分保障员工利益。在接管企业后,法院指导管理人第一时间完成员工分类工作,安排管理人的具体部门与公司管理层对接,从事物和财务两方面对其进行管理;对公司普通员工实施原岗、原薪、原聘,将员工利益放在首位,在拟订重整计划和确定重组方时,明确要求重组方为可能出现的员工失业安置缴纳专项保证金20_万元,确保员工权益不受损。
四是创新重组方确定方式,维护市场有序竞争。为确保既选好重组方又避免牵入不必要的利益纠葛,法院坚持要求管理人以市场自由竞争模式,将重组方的遴选交由股东和公司在市场博弈中确定;引导潜在重组方以经济实力发言,按市场规则办事,最终重整计划以高比例获通过。
五是创新债权清偿方式,有效保护各方利益。因新都酒店的债权人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借款人,另一类是日常给酒店供应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两类债权产生的原因各异,故针对两类债权设定不同清偿方式,并对小供应商予以强化保护。明确有财产担保债权全额受偿;普通债权20万元以下全额受偿,超过20万元部分按比例受偿。目前清偿率已达60%,最终预计可达70%以上。
六是创新股权调整模式,合理平衡各方权利。遵循大股东多让渡股份、其他股东不让渡股份的原则对出资人权益进行调整,明确要求大股东让渡50%的存量股票和全部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中小股民不仅不让渡,还能按照约10股转增3股的比例取得公司股份。在出资人组会议上,这一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表决通过率达到。七是创新公司主业调整方式,保障企业持续发展。法院不仅关注公司债务重组,更关注其后续经营,重整计划直接明确后续重组方,要求重整投资人承诺维持新都酒店持续经营,新都酒店20_年和20_年净利润分别超过2亿元和3亿元;通过调整产业结构、注入优质资产等方式恢复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以实现股票恢复上市。
不良资产处置典范文14
一、基本案情深圳新纪元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纪元公司)系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新纪元公司前身是深圳市罗湖区对外贸易公司,成立于1984年。后经深圳市人民政府批准,该公司进行了改制并吸收外资参股,于1995年6月19日设立中外合资股份公司即新纪元公司,原公司的一切财产和债权、债务由新纪元公司享有及承担。新纪元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3276万元,注册资本的来源包括国有净资产折股、其它法人以现金购买的国有净资产存量,同时吸收内部职工个人参股。公司先后对外投资控股深圳市新纪元贸易有限公司、深圳市罗湖区欣业工业有限公司、深圳市新纪元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新纪元汇展中心等公司。由于新纪元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股东及下属公司担保导致企业债务过大、财务成本过重,名下资产被多个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公司已无能力通过自身经营盘活有效资产,加之股权纠纷导致经营混乱,公司持续亏损。截至20_年12月30日,新纪元公司账面财产总额86,280,元,账面总负债
135,936,元,账面净资产-49,656,元,已严重资不抵债。新纪元公司自20_年度后未再进行工商年检,20_年度及以后除部分租赁收入外未发生其他购销活动,新纪元公司已无持续经营能力。20_年12月30日,经债权人申请,深圳中院依法受理了新纪元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二、审理情况在案件审理前期,因新纪元公司公章证照及财务账册下落不明,管理人向^v^门报案,案件一时难以推进。20_年5月28日,根据出资人黄某的申请,深圳中院裁定对新纪元公司进行重整。重整过程中,确定黄某取得股权的执行裁定因存在串通行为导致股权拍卖无效而被撤销,由于黄某不再具备出资人身份。深中院遂撤销了以黄某为申请人的重整裁定。20_年12月20日,根据持股的股东深圳市罗湖区投资管理公司的申请,深圳中院裁定新纪元公司自20_年12月19日起进行重整。
本案为破产清算转入重整的案件,对企业而言,通过重整解决公司的沉重债务负担,再通过重组方派驻优秀的经营团队,对新纪元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资产进行整合并重新经营,增强了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最终盘活了有效资产,彻底摆脱了经营和债务困境;对政府而言,政府通过破产重整的方式清理了含有国有资产的僵尸企业,该方式使新纪元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土地、物业等优质资源得以保留,国有资产得到保护;对新纪元公司的债权人和职工而言,债权人的债权得到全额清偿,员工全部得以留用,职工权益得以维护。综上,仅就本案,通过重整,企业、职工、债权人、重组方和政府等实现共赢,取得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本案积极探索实践政府通过破产程序清理僵尸企业和实现资产的优化配置,本案的成功为政府清理僵尸企业,以及为陷入困境的国有企业的司法重整提供了可复制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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