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报送流程的通知范文 第一篇
4月12日至18日,慈利县委巡察办主要负责人带队就十三届县委第一轮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督促指导。
督导组分别到常规巡察对象金岩土家族乡、溪口镇,体制机制专项巡察涉及对象县民政局、县财政局、慈利产业开发区,及“学位、车位、床位、厕位”专项巡察涉及对象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农村局等15个单位党组织,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走访、座谈等方式,重点了解各单位集中整改期内整改工作进度,及县委书记专题会议点人点事问题的整改情况,并就整改工作相关困难或困惑进行现场指导。
督导组对各单位巡察整改工作给予肯定,实事求是指出问题,并向15个单位党委(党组)书记送达《“一把手”巡察整改工作提醒函》,对下步工作提出针对性建议,帮其理清思路、熟悉流程、完善举措。督导组主要就“一把手”履职尽责抓整改进行六个方面的提醒:一是提高巡察整改政治站位。切实把抓巡察整改当做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破解深层次矛盾和难题的重要机遇,明晰县委关于巡察整改追责问责的情形,以及将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内容的要求,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二是压实巡察整改责任。强化责任担当,坚决落实单位党组织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调整的,搞好交接、确保接续整改不断档。三是坚持融合推进集中整改。将整改工作与贯彻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和县委中心工作相结合,统筹进行谋划部署推进,防止为整改而整改。深挖问题思想根源,查找体制机制漏洞,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坚持精准施策。四是突出重点打造特色亮点。集中精力、人力、物力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进行整改,加大攻坚克难力度,以重点问题的突破带动全面整改,同时着力突出特点、形成特色亮点,确保取得实际成效。五是报告和公开巡察整改相关情况。巡察反馈后3个月内,全面客观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抄送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收到县纪委监委对集中整改进展情况报告的审核意见1个月内,向党内通报、向社会公开巡察整改情况。六是建立巡察整改长效机制。集中整改期后,持续推进常态化整改,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着力巩固、防止问题反弹,对需要长期整改的任务紧盯不放、久久为功,坚持举一反三、创新思路举措机制,推动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15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签收“提醒函”后纷纷表示,对下一步如何抓巡察整改有了更深刻的思想认识、更坚定的政治自觉、更清晰的工作思路,均表态将高质高效完成巡察整改任务,以实干实绩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优化报送流程的通知范文 第二篇
近日,省减灾委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救灾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减灾委办公室、省减灾委各成员单位进一步认真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帮扶救助,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防止因灾致贫返贫。
强化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各地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__关于“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和“加强汛情监测,及时排查风险隐患,有力组织抢险救灾,妥善安置受灾群众”的指示要求,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按照《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省人民政府令第291号)《湖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湘减发﹝20_﹞3号)等规定和要求,及时安排部署,完善工作方案,扎实有序推进。要全面落实抗灾救灾工作的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行政首长负责制,主要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加强检查、指导。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联系与沟通,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查找防灾抗灾中的薄弱环节,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科学设定启动指标,合理划分响应等级,注意横向、纵向预案的相互衔接,切实提高自然灾害应急救助能力。
加大救助力度,妥善安排好受灾地区群众生活。各地要进一步核实灾情,按照建档立卡特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户、贫困残疾人户、一般困难户、因灾返贫致贫户等实际情况,分门别类建立完整的台账信息,做到一户一档,为恢复重建和精准救助打下坚实的基础。对受灾困难群众,特别是住房全倒户、设置有临时安置点的群众,要明确专人负责,落实救助措施,切实做好安置工作。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因灾易返贫致贫户、低收入家庭以及其他恢复重建确有困难的人员,应优先纳入补助对象范围,予以重点支持和帮扶。对因灾造成的孤儿和孤老要送福利院或敬老院妥善安置。无家可归的受灾群众,应组织以投亲靠友为主、集中安置为辅,通过当地政府使用廉租房和学校、村部、敬老院等闲置房、出资租赁当地农民闲置房、搭盖简易房等方式,安排临时安全住所。
认真组织实施,积极开展受灾地区恢复重建。县市区减灾委要提请党委政府成立受灾地区重建领导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协调和督导。要尽快组织人员和设备,及时修复因灾损毁基础设施,全力修复水利、电力和交通等水毁基础设施,尽快实现通路、通水、通电、通信,为抗灾救灾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确保群众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要重点抓好因灾倒房恢复重建工作,应急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住建、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统筹农村危房改造、易地扶贫搬迁、地质灾害防治等相关政策资源,与乡村振兴紧密结合起来,既解决倒房群众建不起的问题,也解决建得好的问题,不得在行蓄洪区、河道、低洼地带、地质灾害多发地、风灾入口处等易灾地带重建住房。要加大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精准救助力度,做到实施方案精准、重建对象精准、选址设计精准、补助标准精准、竣工验收精准、重建档案精准,明确工作责任,尽快开展倒损住房恢复重建,确保年底前全面完成重建任务。
加强监督管理,确保救灾资金物资发挥作用。各地要严格按照程序发放救灾款物,严禁滞拨、缓拨、截留挪用、挤占私分。要强化救灾捐赠款物接收、发放和使用管理工作,管好用好救灾捐赠款物,主动配合审计、监察等部门进行跟踪监督。财政部门要加快救灾资金的拨付速度,加强资金监管。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要落实救灾惠民政策和措施,切实帮助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问题。倒损住房恢复重建、冬春救助等补助对象经“本人申请、民主评议、张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程序审核确定后,在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及时商本级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管理和国库支付的有关规定,认真落实本级或上级救灾补助资金物资,并组织发放,补助资金原则上应通过惠农惠民“一卡(折)通”发放到户。凡受灾群众重建住房涉及到的收费项目,各有关部门能减则减,能免则免,尽量做到少收费、零收费。
严格灾情报送,切实做到应报尽报。各级减灾委办公室要按照应急管理部《自然灾害情况统计调查制度(20_版)》和省应急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应急值班值守和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湘应急函〔20_〕44号)要求,进一步规范完善应急值班值守制度和自然灾害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灾情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客观、全面,杜绝迟报、漏报、瞒报、虚报、谎报等行为。
[责编:蒋茜]
[来源:湖南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
优化报送流程的通知范文 第三篇
本次规范和优化工作流程工作从4月13日开始,至5月22日结束,按编制、审核、修改、上报、汇总、公布等程序进行,请各单位于5月15日前将工作业务流程图和《工作业务流程图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学院办公室胡丽处(纸质版待正式开学后报送)。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工作内容
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工作业务流程,并编制工作业务流程图
4月28日
各单位
各单位分管院领导进行审核
5月8日
各单位根据分管院领导意见进行修改完善
5月14日
各单位
上报工作业务流程图和《工作业务流程图汇总表》
5月15日
各单位
学院办公室汇总
5月20日
根据公布范围进行公布
5月22日
各单位
优化报送流程的通知范文 第四篇
(一)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工作业务流程
工作业务流程包括两大类:一是面向师生的管理服务工作流程,二是面向部门、系部内部管理的工作流程。
1.已经编制工作业务流程的,对照工作职责和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完善;
2.尚未编制工作业务流程的,根据工作职责和相关规章制度尽快编制;
3.工作业务流程尚无制度依据的,尽快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二)编制工作业务流程图
各部门(系部)在规范和优化工作业务流程的基础上,编制工作业务流程图。另各部门应根据《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_年春季学期工作方案》中,《湖北工业大学工程技术学院20_年春季开学工作制度方案流程清单》(附件2)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好相对应的流程图。
(三)工作业务流程图的公布
编制的工作业务流程图应以一定的方式在一定范围进行公布,具体要求如下:
优化报送流程的通知范文 第五篇
各设区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韩城市教育局,神木市、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各高校,省属各中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__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贯彻落实_中央办公厅、_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改革创新的若干意见》,深入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指导纲要》和我省《全面推进高等学校课程思政建设工作方案》,经研究,省教育厅决定开展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_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发挥教师队伍“主力军”、课程建设“主阵地”、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强化示范引领,强化资源共享,全面推进课程思政高质量建设,将思政工作体系贯通人才培养体系全过程,构建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大格局。
二、建设目标
面向职业教育、普通本科教育、研究生教育和继续教育,选树一批课程思政示范课程、教学团队、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全面推进不同类型学校的课程思政建设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构建全面覆盖、类型丰富、层次递进、相互支撑的课程思政体系,加快形成“校校有精品、门门有思政、课课有特色、人人重育人”的良好局面。
三、申报条件
(一)示范课程和教学团队
1. 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 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 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 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 课程可由一名教师讲授,也可由教学团队共同讲授。入选示范课程相应团队自动认定为课程思政教学团队,教学团队不需单独申报。
6. 课程授课教师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课程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本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课程教学团队人员结构合理,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
7. 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8. 职业教育课程要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征,注重德技并修、育训结合,有机融入劳动教育、工匠精神、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规范等内容;普通本科课程要坚持以本为本,聚焦专业特点和育人要求,适应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推动专业教育与思政教育紧密融合;研究生课程要以培养高层次创新人才为核心,突出科研育人;继续教育课程要充分考虑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注重发挥信息技术优势,面向终身学习,培养学习者立足岗位的创新意识与责任担当。
(二)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 中心聚焦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建设特色鲜明。
2. 中心负责人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具有丰富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成果。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3. 中心积极探索创新课程思政建设方法路径,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能够有效指导和有力推进学校、院系、教师不同层面的课程思政建设,并在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4. 中心支持指导不同学科专业、不同类型课程,立足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建有宣传展示数字化平台,并开展推广共享。
5. 中心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 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学校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院系、教师的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 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分享、展示、培训、研讨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四、报送办法
(一)职业教育项目
职业教育报送课程应尽可能覆盖不同专业、不同形式课程。高职院校课程申报限额见附件5,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各院校结合实际限报1个。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每校限报1门,神木市教育和体育局、府谷县教育和体育局、韩城市教育局、杨凌示范区教育局、西咸新区教育卫体局各限报1门,其他各市教育局限报6门,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原则上不申报教学研究中心项目。报送材料应包括:
1. 高职院校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报送申报公文,各市(区)教育局报送申报推荐函;
2. 课程思政示范项目建设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3.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团队申报汇总表;
4. 课程思政示范课程和团队申报书;
5. 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
以上材料仅发送电子版(PDF格式,加盖公章;汇总表还需发送Excel格式),请于20_年3月26日(星期五)前发送至邮箱sxzcjctt@。
联系人及电话:
裴生芬(中职)
吴昊、唐婷(高职)
(二)普通本科教育和继续教育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