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接待制度范文(推荐1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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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2-11 08:40:01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慈善组织接待制度范文 第一篇

一、湖南省龙山县教育基金会用人制度

1、从事教育基金会工作人员必须热爱教育事业,有为教育事业作奉献的精神。

2、要廉洁,不谋私利。与钱打交道,必须一尘不染,洁身自好。

3、社会组织是为群众服务的,公益性是教育基金会的本质属性。要按公益性要求,做好各项工作。不搞个人恩怨,不为公益性以外的特殊人群谋利益。

4、在本会工作的人员要热爱公益事业,具有教育方面的基本知识或实践经验,对教师、学生有感情。要遵守秘书处及局机关一切制度。

5、本会工作人员应相对稳定,人事变动需经主管局认可。

二、湖南省龙山县教育基金会公益项目管理制度

1、公益项目的立项,必须符合本会章程原则,必须经过秘书处研究同意,经过法人代表审定、主管局认可。

2、实施公益项目,秘书处必须有“登记表”,登记表包括的内容必须认真填写,数字真实,材料翔实,如发现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除追回款项外,报有关部门追究该项目负责人的责任。

3、公益项目应定期进行评估,不合适宜、不合教育政策的应该及时纠正;要继续实施的,尽量更完善、更能顺民心民意。

4、公益项目实施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受益人的选择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查核实、张榜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5、实施公益项目财务手续必须完备,1000元以上的必须由理事长审定签字同意方可执行,一切公益开支都必须账目清楚、真实可查。

三、湖南省龙山县教育基金会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1、本会文件、资料由专人负责收集管理。

2、年内产生的文件、资料、照片,年底收集完整,而后整理装订成本,长期保存。

3、上级及其他来函文件,由秘书长签阅后,送理事长阅示,按照理事长签批意见,交由相关的秘书处人员办理,办结后存档。

4、档案资料分年度整理成册,分年度进柜保存。

四、湖南省龙山县教育基金会印章保管使用制度

1、本会公章由专人负责保管、使用。

2、本会印章使用对外使用基金会印章,必须经法人代表同意方可使用;秘书处印章必须经秘书长认可方能使用;财务专用章的使用必须经财务主管同意方可使用。

3、印章使用完毕,交由管理印章的同志收检,交接手续必须完善。

4、遵守法律法规确定的印章保管使用原则。

5、更换印章,必须履行相应的法律手续。

五、湖南省龙山县基金会秘书处日常工作制度

1、湖南省龙山县教育基金会秘书处是理事会的办事机构,必须坚持日常工作,秘书处成员应天天上班,因事因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2、秘书处办公地点设在县教育局院内,应遵守县教育局机关的办公制度。

3、上级文件、重要电话必须记录在案,并送领导签阅,按规定日期办理完毕,下面来函及一般信件应登记在册。

4、秘书处办公室应保持清洁卫生,坚持天天打扫。

5、秘书处办公室报刊杂志及办公用品用完后必须归还原位。

6、做好理事会及秘书处重要会议的记录。

7、基金会的会议及重大活动住宿安排工作应作预算,无特殊情况,不得突破预算,并要求及时结账。

8、办公用品的购置及办公用费开支均由专人负责,厉行节约。

六、湖南省龙山县教育基金会慰问费使用范围及原则

1、全年慰问经费不准突破年初预算。

2、享受慰问的对象为本理事会人员包括顾问、理事、监事以及为基金会做了大量具体工作的人员。

3、节日慰问,每年“五一节”、“老人节”分别为本会离退休同志发放一次性慰问金,春节为理事、监事、顾问及有关工作人员发一次性慰问金,但全年一次理事会议都没有参加的理事不予慰问。

4、每次慰问金额原则上控制在100—500元,但对做了大量工作的正副理事长、秘书长以及有特殊贡献的理事可适当放宽。

5、每次慰问由秘书处提出具体方案,经理事长批准后执行。

七、湖南省龙山县教育基金会秘书处经费开支制度

1、秘书处是理事会闭会期间执行理事会议决议的办事机构,办公经费及人员补贴开支总额不得超过当年基金会总开支的百分之十。

2、离退休老同志的通讯和交通补助费,在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办公费中开支,坚持上班的每月600元,未坚持上班的适当补助,按季度发放。

3、经费开支审批,1000元以下预算内开支,由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审批;1000元以上开支,由理事长审批。每笔开支,经手人必须注明开支的性质。

4、与基金会的有关的来人、来客接待,坚持热情、勤俭节约的原则,开餐作陪人数限1—2人。

5、经费开支,预算内的应控制在预算数额之内,预算外开支,需经理事长批准方能开支。

6、财务人员要遵守财会纪律,廉洁奉公,精打细算,把好财务开支关。支票和印鉴分开、分人保管。

7、年终慰问、节日慰问等具体开支项目,按基金会理事会已定的原则办理。

8、开餐、住宿及日常支出的发票,应在三天内审批、报销。在宾馆、饭店不签单。

慈善组织接待制度范文 第二篇

慈善总会监事长的工作职责是:

一、 组织召开慈善总会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

二、 制定慈善总会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三、 制定慈善总会年度财务预决算、赢余分配和亏损弥补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

四、 组织开展慈善总会成员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

五、 管理慈善总会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六、 接受、答复、处理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

七、 决定慈善总会成员入会、退会、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

八、 决定聘任或解聘本总会经理、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九、 履行慈善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慈善组织接待制度范文 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青年志愿者协会本着“无私奉献、友爱互助、共同进步”的口号,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从社会道德风尚,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谐社会的需要的提前下规划、协调、指导、组织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培养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为社会和全校师生提供志愿服务,改善学校风气和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推动我院志愿服务精神的传播,为我们学院的建设做贡献。

青年志愿者协会是一个心灵的集体,参与到这个集体中来的人大都是为了一个梦,大都是捧着一颗无私的心而来的,他们无私的、不计报酬的行动着、奉献着,但是我们青协有责任,有义务让他们感觉。他们是快乐的、幸福的,他们的付出是值得的,他们是有所得的。一种精神,情感上的所得,我们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梦想离他们很近,近代触手可及,至少应该让他们感觉到梦想的存在。如此,青协才会充满活力,才能感召更多的人,所以营造好协会内外互助、友爱的氛围非常重要!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了规范和完善青年志愿者协会的工作,加强对我们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的管理,特定此章程。

第二章青协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成员必须履行的义务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

(2)、遵守青协章程,执行青协决议;

(3)、积极参与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完成青协委托的工作,维护青协荣誉;

(4)、各青协成员除履行成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热心为同学服务。

2、成员必须享有的权利

(1)、在青协各级组织中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对青协一切工作和决议,有质询、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

(3)、有参加青协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职能概述

本协会的职能:改善学校风气和人际关系,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配合学院领导展开工作;规划、协调、指导、组织我院青年志愿者开展活动,培养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促进青年的健康成长;建立和巩固我院青年志愿者的服务基地:推进社区援助服务,为社会发展,社区发展、建设,扶贫开发以及大型公益活动提供志愿服务;培训青年志愿者并加强与其他社团的交流、合作。

第四章管理制度

1、例会制度

部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检查近期工作开展情况是否存在问题并商讨解决对策,传达主席团会议及部长会议精神,并研究工作的具体开展方案。

会议注意事项:

(1)与会人员须提早5分钟到场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须提前向青协会长请假,事后请假视为缺席。

(2)会议期间,应保持纪律肃静将手机关机或调成振动,不得接听手机,讨论非会议内容。

(3)与会人员必须穿带整齐,不允许穿背心,拖鞋。

(4)与会人员应带好纸笔并做好会议记录。

(5)与会人员在例会中可自由发言,充分阐述自己观点,但对决议务必坚决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6)、例会结束后应将关好电灯、风扇,锁好门窗,将桌椅摆放整齐,保持周围环境整洁后离开。

(7)、例会考勤情况作为评优凭证。

2、项目管理制度:

(1)提案:每一个成员都可以提出各种各样的活动计划

(2)例会讨论:经例会详细讨论,通过的方可实行

(3)实施:由提案者作为项目组组长,由提案者所在组人员为成员,组成项目组。组长负责活动的计划,实施和总结,并有权协调各相关事项。

3、档案管理制度

管理院青协门档案分为电子档和手写资料,由副部长专门管理,对成员的大小文件进行真实的记录和细心的的保管,对成员考核资料做到公平、公正、客观的记录,严禁对书面档案随意涂抹破坏,违者奖按照章程内的相关规定进行严厉处理。

第五章办公室成员任命、考核、评判制度

1、任命制度

(1)、为让学生会保持活力,每年对新生举行纳新活动,纳新时,由会长、副会长负责各部纳新的具体事宜。

(2)、在学生会换届前部长必须对本部接班人进行重点培养,在换界时,把本部所有工作资料交与新任部长。

(3)、如有成员提前退出学生会,必须打申请报告,说明理由。对擅自离职的成员,学生会将在征求系里意见的基础上,参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内部通报批评,取消其评优资格,撤消等处分。

2、干事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为加强和健全部门组织的自身建设,提升部门干事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对干事的考核与监督,为后备干部培养提供依据,本会制定并实施干事考核制度。

(二)考核内容

干事考核分半学期与学期考核两部分。半学期考核主要包括干事例会出勤、活动情况、工作效率、贡献率等;学期考核在半学期考核的基础上进行,考核结果计入成员档案。

1、工作态度:例会出勤、活动及工作参与度、对工作重视和负责状况、执行任务积极性、遵守校纪校规及协会各项制度情况等。

2、工作能力:工作绩效、任务完成及时性、处理问题和解决困难的能力、团队协作能力及同事人际关系状况、发现问题或提出问题意见及建议等。

3、学习成绩:干事必须在工作之外的时间,努力学习,不可出现挂科的情况。

(三)考核奖罚

1、本考核制度作为年终评优秀校学生会干部的依据。

2、本考核制度作为后备干部培养的依据。

3、根据评分的高低,评出优秀成员及不合格的成员。60以上为合格、70分以上为良、85分以上为优秀。

(4)、评优评分标准

1、总分=基础分+加分-扣分

2、基础分为70分。

3、评分标准如下:(附表)

3、干事考评细则

(1)、部门干事考评参照部长考核制度由部长、副部执行。

(2)、干事必须按要求完成部长、副部的任务,未按时、认真完成每人每次扣1分。

(3)、干事在考评前对自己做自我评价。

(4)、干事工作态度得到广泛认可,期末时候给予加1分。

(5)、干事工作中若提出具有创新性和建设性的,1次给予加1分。

第六章副部考核制度

1、考核目的

为了加强部门领导队伍建设及管理,对部门干部的管理有章可循、有章必依,增强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切实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协会的工作顺利有序开展,特制定部门干部的考核制度。

2、考核内容

(1)副部长应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及活动,不得无故缺席、迟到

或早退,特殊情况须提前向部长提出书面假,批准后方可请假。

(2)遵守会场纪律,自觉关闭通讯设备。

(3)会上积极发言讨论,不哗众取宠。

(4)认真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必须内容准确、详细、书写工整清楚,以便会后更好的开展工作。

汇报及传达

(1)副部长必须在学期开始前根据本部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的工作

计划。

(2)每月月末,副部长应有书面工作总结,并及时上交部长。

(3)副部长就部内的意见或建议,客观真实地反馈给部长,直接对部长负责。

(4)部长会议后,副部长应及时准确地传达部长听取的会议精神。

工作态度和执行

(1)有集体责任感和荣誉感,把部门利益放在首位。

(2)按时按质完成所布置的任务。

(3)严格规范个人的言行,工作积极进取,表现良好不损部门形象。

(4)认真落实贯彻学院相关政策、方针、及部门的工作计划。

学习及自身影响

(1)在部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做好本部门干事的思想工作。

(2)积极参与、出席各项部门系列活动,并当好部门领导者的角色。

(3)在每半学期、一整学期工作中,对部门的贡献率。

3、考核方法

(1)部门采取半学期和期末整体考察的方式进行考核评比。

(2)由部长进行考核。

(3)考核结果将公布于全体成员,并记入成员人事档案,作为评优依据。每学期根据考核情况评出优秀干部若干名,并汇报到团委学生会。

4、激励与惩处

(1)每半学期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每学期优秀部长以及晋升的主要依据;

(2)将部门优秀部长登记材料记入副部长人事档案,作为学院考核和评优评奖依据;

(3)对于考核不合格的副部长,视情况予以内部批评、降职或者辞退;

(4)在职期间,严重损害部门形象及利益者,直接与以辞退,并报给团委学生会。

第七章总结

一个部门的部门制度的完善与否,实施的力度的强弱,直接影响着部门的发展,只有认真贯彻好部门制度,认真遵守部门制度,才能培养出优秀的干事,优秀的干部,让优秀成为青协的一种习惯。

慈善组织接待制度范文 第四篇

为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扶残助残意识,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和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传统美德,倡导“平等、参与、共享”的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充分发挥志愿者在助残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广泛整合各方面资源,切实帮助残疾人解决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改善残疾人生存状况,保证志愿者助残服务活动规范化和常态化。制定具体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残助残传统美德,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树立现代文明社会残疾人观,在全社会形成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的良好社会风尚。通过助残志愿者服务行动,推动建立助残志愿者服务长效机制,切实为各类残疾人活动提供有效服务,注重帮助解决广大残疾人生产生活、康复医疗、教育培训、劳动就业、权益保障、参与社会等方面的实际困难,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二、组织形式

各社区认真组织在青年志愿者协会中成立助残志愿者服务联络站,负责开展社区残协助残志愿者服务活动。

三、活动内容

(一)培训残疾人。组织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有一定条件的残疾人学习电脑操作等实用技能。

(二)开展上门服务。开展上门走访残疾人活动,与社区残协残疾人工作小组对本辖区内的残疾人进行一次全面走访,了解需求,关爱残疾人,做到送政策上门,送服务上门。

(三)开展辅导服务。与社区残协残疾人工作小组为残疾人开设康复辅导课,辅导帮助残疾人了解,掌握康复知识,为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

(四)开展义诊服务。争取社区医疗卫生服务站的支持配合, 邀请有一定技术特长的.医务人员到区深入户中为残疾人上门提供义诊服务。

(五)开展社会公益服务。为各类残疾人的文化体育活动提供志愿服务;为残联组织的各种大型活动提供志愿服务。每年3月5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全国助残日”(5月份第三个星期日)、12月3日“国际残疾人日”、12月5日“国际志愿者日”,开展慰问、义务劳动、义诊等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动员部署,建立健全组织。各社区残协根据本区域实际,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和动员,抓好志愿者招募工作,于20xx年7月底前成立助残(居家)志愿服务总站,组建助残志愿服务队,扎实推进,认真开展各项助残服务活动,各单位将志愿者注册台账和开展活动照片及电子版于8月底报街道残联办公室。

(二)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建立助残志愿者培训制度,提高服务能力;建立需求和服务对接机制,通过深入调研,详细了解残疾人的需求和志愿服务资源,对残疾人和注册助残志愿者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统计、登记造册、科学分类,强化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实现需求和服务的有效对接。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以“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国际志愿者日”和“全国助残日”为契机,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助残行动,及时报送助残志愿服务行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扩大助残行动的社会影响力,在辖区营造助残的良好氛围,激励和引导更多的人参与到助残行动中来。

慈善组织接待制度范文 第五篇

为了全面遵守《基金会管理条例》和《中国友好和平发展基金会章程》,加强基金会档案资料管理,充分发挥档案资料的作用,结合本基金会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档案管理

(一)基金会档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二)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求完整、齐全、准确并注意区分不同价值分类整理、立卷。归档材料应妥善管理,严防丢失、毁损。

(三)归档范围:上级机关印发、本基金会制发或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参考价值的(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各种材料。

1.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下发的与本基金会有关的决定、条例、规定、登记证、法人证、批复等;

2.本基金会向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提出的各项报告;

3.本基金会的章程和各项管理制度;

4.本基金会的工作计划、总结、年度工作报告、请示、批复、会议记录、理事会纪要及与有关单位和个人签订的合同、协议等;

5.会计预算、决算统计报表、资产负债表和财务报告;

6.本基金会理事会成员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

7.本基金会职工工资、福利及工作人员任免、聘用、考核、奖励、处分、辞职、辞退的文件材料;

8.本基金会的历史沿革、大事记及反映本基金会重要活动的简报、声像材料、荣誉证书,有纪念意义和凭证性的实物材料。

9.本基金会民政部登记年检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重要活动领导人讲话、题词及其音像资料;

10.其他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等。

慈善组织接待制度范文 第六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南都公益基金会章程》,根据公平合理、按劳分配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凡本基金会员工的工资待遇,除有特殊规定之外,均应依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本基金会员工的工资待遇包括:

(一)职务工资:根据担任职务高低、岗位责任繁简轻重、工作条件和本人的学历、工作经验、工作能力等综合资历确定。

(二)绩效工资:根据本基金会目标实现情况及员工在工作中的表现所给予的超额报酬。

(三)住房补贴:补贴员工住房支出。

(四)交通补贴:补贴员工上下班的交通费用。

(五)通讯补贴:补贴员工工作中发生的通讯费用。

第四条下列款项由基金会在其工资待遇中代为扣缴:

(一)个人所得税。

(二)公积金。

(三)养老保险金。

(四)医疗保险金。

(五)失业保险金

(六)其它必要的款项。

第五条工资的发放:

(一)工资的发放以月为计算单位;

(二)职务工资、住房补贴于每月5日前发放;

(三)绩效工资年底发放;

(四)通讯、交通补贴每月报销。

第六条根据国家相关政策、行政法规和当地工资增长水平,机构可对工资标准进行调整。

第二章各项工资、津贴的计算、发放和考核

第七条职务工资

(一)基金会职务分为7级:秘书长、副秘书长、项目总监、副总监、项目主管、项目副主管、项目助理。每级又分成6档。员工根据职务和档次确定其职务工资(附表1)。

附表1:职务工资标准表(单位:元/月)

级档项目助理项目副主管项目主管项目副总监项目总监副秘书长秘书长

一档3,3504,5006,0007,0008,80017,10030,000

二档3,5504,7506,3007,4009,30017,90032,000

三档3,7505,0006,6007,8009,80018,70034,000

四档3,9505,2506,9008,20_0,30019,50036,000

五档4,1505,5007,20_,60010,80020,30038,000

六档4,3505,7507,5009,00011,30021,10040,000

(二)各职务工资标准

“项目助理”起薪为3350元,档幅为200元。

“项目副主管”起薪为4500元,档幅为250元。

“项目主管”起薪为6000元,档幅为300元。

“项目副总监”起薪为7000元,档幅为400元。

“项目总监”起薪为8800元,档幅为500元。

“副秘书长”起薪为17100元,档幅为800元。

“秘书长”起薪为30000元,档幅为20_元。

(三)职务工资晋升由员工每年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按照《南都基金会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第八条绩效工资:根据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确定,按照《南都基金会绩效考核办法》执行。

第九条交通津贴:秘书长不领交通补贴,其他员工补贴标准如下(附表2)。

附表2:交通补贴标准(单位:元/月)

第十条通讯补贴:秘书长与副秘书长实报实销,其他员工补贴标准如下(附表3)。

附表3:通讯补贴标准(单位:元/月)

第十一条住房补贴(附表4):

附表4:住房补贴标准(单位:元/月)

第十二条住房公积金:员工和基金会共同出资为个人建立公积金。具体缴费基数和比例根据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养老、医疗和失业等社会保险金:基金会参加养老、医疗和失业等保险统筹,由基金会与员工本人按一定比例共同出资,存入员工个人账户。具体存储及提取办法按当地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各类待遇规定

第十四条带薪休假

(一)假期

1、工龄1-5(含)年,假期每年为3天;工龄5-10(含)年,假期每年为7天;工龄10-15(含)年,假期每年为10天;工龄15年以上,假期每年为14天。

2、假期包括期间各类休息日,国庆假除外。

3、假期不跨年度使用。

4、新调入人员。上半年调入者,可享受当年休假,下半年调入者,自第二年起享受年休假。

5、一年内病假、事假累计超过二十二天者,取消当年休假;如已休假,病假、事假超过二十二天者,取消第二年休假。

6、员工在其他机构的工作年限可视情况计算工龄。

(二)待遇

带薪休假扣除午餐补贴外不扣任何待遇,各部门不得因员工休年假的原因扣其绩效工资。

第十五条探亲假

(一)假期

1、探亲:

(1)探配偶,每年一次30天。

(2)探父母:未婚员工,每年一次14天;如两年一次,假期为30天。已婚员工,每四年一次20天。

2、探亲假期包括期间的法定节假日,路程假按实另加。

3、新参加工作人员,进基金会满一年后方可享受。

(二)待遇

1、员工探亲路费只报销火车硬座或轮船四等舱船票,45周岁以上乘火车超过6个小时(晚上8点—次日晨7点)的可报销硬卧车费。

2、探亲假期间,扣午餐补贴和25%职务津贴,各部门根据考核标准核发其绩效工资,其它待遇不减。

第十六条婚丧假

(一)婚假:

1、一般婚假3天。

2、晚婚给假10天;晚婚系双方初婚时,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

(二)丧假:

1、丧假给假3天。

2、丧假系员工的直系亲属(包括员工的岳父母、公婆)死亡时才享受。

(三)待遇:

婚丧假期间,扣午餐补贴和25%职务工资,各部门根据考核标准核发绩效工资,其它待遇不减。

第十七条员工申请探亲假、婚丧假、带薪休假应由各部门领导同意,经秘书长批准,报基金会办公室备案。

第十八条建立一支面向社会的机构志愿者队伍,给予适当的报酬。

第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基金会办公室。经基金会理事会审议通过,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执行。

慈善组织接待制度范文 第七篇

一、机构和项目准入规则

1.机构准入要求。参与99公益日的公益慈善组织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参与99公益日的机构主体,原则上应是公益性的社会组织,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已满一年,且登记证书有效期在半年以上。 根据《慈善法》和《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要求,非在中国大陆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不能参与公开募捐活动。 被民政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不得参与99公益日。

2. 项目准入要求。参与99公益日的公益筹款项目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所有公开募捐的项目必须按照《慈善法》及相关规章要求在“慈善中国”完成公开募捐备案,并提供合法有效备案号。 平台倡导关注和解决社会公共性问题;参与99公益日、并获得配捐的公益项目,其受益对象应当为非特定。

3. 信息公开要求。参与99公益日的公益慈善组织必须按照如下要求,及时、充分完成重要信息披露:

公募组织需上传20_年度工作年报以及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_年1月1日前通过腾讯公益平台发起过筹款项目的公募组织,最迟要在20_年8月31日前完成其认领和发起的90%以上项目的财务披露,披露内容需包含20_年12月31日前的财务信息。

非公募组织需上传20_年度工作年报或者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_年1月1日前与公募组织合作通过腾讯公益平台发起过筹款项目的非公募组织,最迟要在20_年8月31日前完成其发起的全部项目的财务披露,披露内容需包含20_年12月31日前的财务信息。

4. 筹款额度要求。参与99公益日的公益项目必须在募捐计划书中列明筹款目标、用款计划等内容,并且满足如下要求:

参与99公益日的公益项目必须明确设定筹款目标,筹款目标的设定应当遵循合理和适度原则。 公募组织的公众筹款总额,不得超过该公募组织20_年度公益支出总额;非公募组织的公众筹款额度,由合作公募组织根据该非公募组织20_年度实际执行能力评估确定。 公益项目所筹公众捐赠和所获配捐资金,必须按照募捐方案中的执行计划和预算使用;依法变更主体或用途的,应当提前15天在腾讯公益平台公示。

慈善组织接待制度范文 第八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慈善组织规范管理,根据《_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经县民政局依法登记成立,在本县行政区域内开展公益慈善活动的基金会、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以及委托授权本县管理的公益慈善社会组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益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以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为原则,不得违背社会公德、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二)取得公开募捐资格,依法制定募捐方案并报县民政局备案,在民政部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公开募捐信息后,才能开展公开募捐活动。不得利用虚假信息宣传,不得虚构事实诱导募捐。

(三)捐赠帮扶对象原则上在平江县公益慈善组织共享捐赠帮扶信息服务平台中选定。

(四)建立捐赠帮扶管理制度,明确帮扶内容和帮扶程序,对帮扶对象实行分类管理,并及时将捐赠帮扶信息录入平江县公益慈善组织共享捐赠帮扶信息服务平台。

(五)对所招募的志愿者在全国志愿服务信息系统进行实名注册登记,如实记录志愿者的服务时长、内容、评价等信息。

(六)为志愿者参与慈善服务提供必要条件,保障志愿者权益,参与有可能发生人身意外伤害的慈善服务活动时,应当为志愿者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四条 公益慈善组织资产运营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在确保年度慈善活动支出符合法定要求和捐赠财产及时足额拨付的前提下,可以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开展投资活动。政府资助的财产和捐赠协议约定不得投资的财产,不得用于投资。

(二)资产根据章程和捐赠协议规定,全部用于公益慈善,不得在发起人、捐赠人以及公益慈善组织成员中分配。

(三)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严格财务管理,不得另立会计账簿,不得利用任何个人和其他组织的账户存储资金。

(四)开展慈善活动支出和管理费用标准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

(五)监事和未在公益慈善组织担任专职工作的理事,不得在公益慈善组织领取薪酬。在公益慈善组织领取薪酬的理事不得超过理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六)建立财产管理和使用情况跟踪核查、评估、反馈工作制度,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的监督,并向社会公开。

第五条 县民政局负责公益慈善组织慈善信息统计和发布、等级评估、信用信息管理、诚信联合褒奖和失信联合惩戒等工作,对公益慈善组织依法实施监管。

第六条 县民政局牵头成立平江县公益慈善联合会,负责推动行业交流、促进行业自律、健全行业规范。

第七条 县民政局牵头,县检察院、编办、人社局、财政局、教育局、医保局、扶贫办、残联等单位配合,建立平江县公益慈善组织共享捐赠帮扶信息服务平台,分类设置助困、助医、助残、助学等帮扶信息项目,加强信息采集,实现全县公益慈善组织捐赠活动信息共享,提升公益慈善组织的帮扶精准度。

第八条 公益慈善组织的业务主管单位,应负责公益慈善组织成立、变更、注销登记以及章程核准前的审查;指导公益慈善组织开展党的建设、教育培训、财务和人事管理、投资融资等内部管理工作,强化内部监督;协助其他有关部门查处公益慈善组织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 县发改局、财政局、税务局、公安局、人社局、审计局等单位对公益慈善组织涉及本领域的事项,履行监督职责,提供相关服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条 建立平江县公益慈善组织规范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召集人,县民政局、财政局、编办、人社局、审计局、司法局、教育局、医保局、扶贫办、残联、文明办、团县委、检察院、税务局为成员单位,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会商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县人民政府每年组织开展公益慈善组织评比活动,对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通报。

第十二条 鼓励公众、媒体对慈善活动进行监督,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公益慈善组织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向县民政局、其他有关部门或者县公益慈善联合会投诉、举报。县民政局、其他有关部门或者县公益慈善联合会接到投诉、举报后,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慈善组织接待制度范文 第九篇

为有效加强对协会工作的领导,根据《xxxx爱心公益协会章程》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协会决策及研究工作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是召开会议,也可以是在专门微信群或是QQ群表决。

二、协会领导和理事会成员共同办公,高效快捷作出决策。

三、凡是需要审定的协会各类管理制度(草案〉,在专门群和微信群发布,公示时间为5天。公开征求会员代表和理亊的意见和建议,根据实际情况酌情修改,不发表意见和建议者视为同意。5天后,以协会名义公开发布实施,具有法律效力。

四、专门QQ群和微信群(xxx爱心公益协会〉原则上只谈工作,研究工作的过程和细节,不对外传播,定稿后,以协会名义统一发布实施。

五、按照协会《章程》有关规定,会员如果一年不交纳会费或不参加本团体活动的,视为自动退会。自动退会的代表及理事同时失去代表及理事身份。

六、一年以上(含一年),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会议和专门QQ群或微信群讨论以及线下活动的代表及理事,自动失去代表及理事身份。

七、本团体领导及理事,不可兼任社会上具有类似业务团体的领导职务,如发现当时协会领导研究决定宣布免职。

八、有严重违反协会《章程》、损坏协会名誉者,经协会表决通过,予以除名。

九、为协会及理事日常服务的管理部门为协会综合部。

慈善组织接待制度范文 第十篇

青年之声 爱满暨阳

在学雷锋纪念日来临之际,举办“青年之声 爱满暨阳”爱心义卖活动,让广大市民在交换、买卖闲置物品的同时,奉献出一份爱心,用于资助我市的残障贫困儿童,体现xx青年公益新风尚。

3月5日中午12点

新一城南面空地

(一)要求

1、义卖商品可以是玩具、书籍或手工艺品、书画作品等,义卖商品要求质量完好,必须保持七、八成新,符合健康、卫生、安全标准,经工作人员检查合格后,商品方可进行义卖。原则上每个摊位不少于十件,物品不多者,可以和朋友共同参加。

2、物品价格应明显低于市场价。参与者不得携带易燃、易爆、黄、赌、毒、有腐蚀性的化学品等具有危害性的物品进入场地。在交易过程中注意环境整洁,不得乱扔杂物。

3、为突出公益主题,义卖物品交易成功后,货款现场投入募捐箱,用于资助残障儿童。

4、每个摊位可自行设计摊位装饰,但不得出现明显商业广告的标志。

5、在活动中还需要保持场地卫生,不乱丢纸屑,各摊位在义卖结束后需整理遗留物品或垃圾。活动组织者将对整个活动过程进行卫生监督。

(二)义卖进场安排

1、义卖活动当天上午10点半开始进场准备,参加义卖人员可自由出入。

2、参加者凭报名信息签到放进,按需发放义卖标签(至少三张),摊位摆放听从工作人员安排。

(三)义卖活动过程安排

1、各摊位布置完成后,义卖活动即可开始。

2、所有摊位上的义卖品成交后,即将善款投入捐款箱。

3、现场接受善款募捐。

4、义卖活动大约持续二小时,为保持秩序,摊位不得中途撤离。

慈善组织接待制度范文 第十一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是在民政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社会公益组织,为促进志愿服务活动的规范发展,保障志愿者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志愿者是指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登记,不以物质报酬为目的,利用自己的时间、技能等资源,自愿参与组织的公益活动并提供服务和帮助的人员。

第三条 综合管理部是志愿者的登记管理部门,为志愿者登记、培训、考核、表彰等方面提供服务。

第二章 登记

第四条 申请成为志愿者的基本条件:

一、 热心社会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二、 年满十八周岁,或低于十八周岁但经监护人书面同意;

三、 具备参加志愿服务活动相应的基本能力和身体素质;

四、 认同的宗旨与理念;

五、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 志愿者招募与登记

一、 招募需求

有志愿服务需求的部门,应提前一个月提出招募需求,内容包括:

(一) 部门岗位设置说明

(二) 志愿者职责描述

(三) 志愿服务期限

(四) 志愿者到岗时间

二、 招募程序

志愿者招募流程主要包括:发布招募信息、申请人报名、材料审核、面试、背景审核、发出录用通知等步骤。

凡符合志愿者申请基本条件者,通过以下两个步骤登记确认:

(一)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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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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