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公司管理方案范文 第一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理顺投资项目建设管理的关系,明确建设管理阶段各参与方的责任,促进投资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建筑法》等相关法律及《xx股份公司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暂行)》(投字[20xx]730号)和《xx工程局有限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涉及名词含义
(一)投资项目是指公司为实现发展战略,以投资拉动产业升级、调整资产结构、谋取资本收益,在交通基础设施和城市综合开发等领域以PPP(BOT/BT)等模式实施的项目。
(二)建设管理是为保证投资项目在建设期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目的采取的管理措施,包括项目执行情况管理、工程项目管理、质量安全管理等。
(三)项目投资主体单位为xx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独资项目中,公司为独立投资人,在合作投资项目中公司为合作投资人。
(四)项目公司是指为实施投资项目而依法组建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一般为有限责任公司。
(五)总承包是指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由项目公司与总承包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总承包单位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投资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全部或部分工作。
(六)投资项目相关各方主要包括投资人、项目公司、设计单位、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在中国境内的PPP项目(BOT/BT)以及城市综合体(房地产)等投资项目。
第二章建设管理原则
第四条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应该遵循如下原则
(一)建设管理合法合规原则。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的相关行业以及中国交建的有关规定,确保项目建设合法合规进行。
(二)整体利益最大原则。投资项目相关责任主体应从公司整体利益着眼,以项目生命周期(经营性项目和准经营性)或建设、回购(非经营性项目)收益最大化为首要目标。
(三)管理层次清晰与责权匹配原则。投资项目的建设管理应做到管理层次清晰,不同责任方或管理层级分工明确,投资人(公司)、项目公司、设计、总承包单位以及各施工单位承担的责任与拥有的权利相对等,注重管理的质量与效率。
(四)优势互补原则。投资项目建设管理中应充分发挥参与各方在管理、专业、区位等方面的优势,注重相互之间的优势互补,形成整体合力,共同促进项目的建设。
(五)资金保障与平衡的原则。投资人及项目公司应做好资金筹划,确保项目投入资金安全及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六)投资项目管理全周期、全方位覆盖原则。投资项目的管理应做到全周期、全方位覆盖,建设管理与运营(回购)管理做好衔接,在项目周期内无管理盲区。
(七)项目归口管理与专业管理相结合原则。投资管理部是投资类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项目的开发、设计方案(重大变更)的优化、物资设备的采购以及人力资源配置、监理单位选择、总承包单位的遴选,以及施工单位的选用和管理等,应本着充分发挥公司专业管理部门的专业优势,利用招投标方式、专家评审等方式,对投资项目的相应业务进行专业化管理。
第三章建设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是投资项目决策中心,相关部门根据本部门业务管理职责对投资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跟踪、监控,掌握投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与措施,并监督项目公司整改落实。相关业务部门监管内容:
(一)投资管理部负责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资本金计划,协助项目公司联系贷款银行、落实贷款担保(如有)、完成项目融资;负责资本金注入的审核与报批,监督投资计划的执行,对投项目建设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二)企业规划部负责对项目公司的设立、变更、撤销等进行监督管理。
(三)人力资源部负责对项目公司人员配备、薪资标准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四)经营管理部负责对投资项目所有合同(协议)的签订和履行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五)财务部负责对项目资本金投入、财务核算、税收筹划、等相关事宜进行监督管理。
(六)技术质量部负责对投资项目设计优化(重大设计变更)、施工技术方案等施工技术质量进行监督管理。
(七)施工管理部负责对投资项目建设期的工程施工进度、信誉评价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八)安全监督部对投资项目建设安全、环保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九)法律部负责投资项目建设期重大合同、协议等相关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十)其他业务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对投资项目相关业务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章建设管理相关各方责任
第六条投资项目相关各方必须明确责权,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不得违反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工程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等规章制度。
第七条投资人责任
(一)按国家工商登记注册有关规定要求,出资组建项目公司,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
(二)按照《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对项目公司依法科学管理、做到权责分明,建立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三)在项目公司建立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通过股东会、董事会依法对项目公司进行管理。
第八条项目公司责任
(一)以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全面负责项目的投融资、建设、经营、偿债等工作,并保障资产安全。
(二)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建设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采购或工程总承包、维护等进行招标,并与中标人签订合同,明确责任、义务。
(三)严格控制投资成本,增强投资项目的盈利能力。
(四)设计优化、重大变更应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制定的有关规定。项目总体优化方案和变更,应按照工作流程报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协调技术质量部等专业部门进行评审后实施。
(五)项目公司应充分整合优化资源配置,发挥公司在设计、施工、管理、技术、融资等方面的优势,提高投资项目对公司的整体贡献。
第九条总承包部责任
(一)投资项目采用总承包模式实施,项目公司应与总承包部签订总承包合同,约定总承包的内容和权利义务。
(二)总承包部对所承担工程的质量、工期、成本、安全等负全责,并对分包单位(如有)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成本等承担连带责任。
(三)总承包部管理权责清晰,不得与项目公司职责混淆,主要负责人和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符合行业规定、不能交叉兼任,做到岗位不同、职责不同。
第十条勘察、设计单位责任
(一)勘察、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和设计,按期优质完成项目的勘察设计任务。
(二)对于实施的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投资项目,设计、咨询单位应客观、公正地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咨询,对投资项目所提供投资决策数据等负有相应责任。
(三)勘察设计单位应贯彻项目全寿命周期的设计理念,注重投资项目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建设期效益与运营期效益的有机结合,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进行设计优化与变更工作。
(四)设计优化与变更应有利于工程建设质量和施工安全,有利于节约后期运营管理成本和保障运营管理安全;不得降低设计标准,不得为了局部利益或者眼前利益,进行不合理变更,从而导致项目整体利益受损。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责任
(一)监理单位资质需满足项目建设要求,接受项目公司的委托,依法履行监理职责。
(二)监理单位应制定严格的监理制度,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对项目建设承担相应监督管理责任。
第十二条施工(分包)单位责任
(一)施工单位依法签订施工合同,按合同约定实施完成全部工程,并按规定修补工程中的缺陷。
(二)施工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
(三)施工单位有义务提出完善项目设计、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节约工程投资等优化或变更的建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批准的施工图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
(四)施工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及时支付工程材料、设备款及农民工工资等费用。
第五章建设管理程序规范
第十三条项目公司应当采取有效、可行的建设管理方案,组织整合资源完成项目的建设管理等工作。
第十四条项目公司、总承包部、监理部应分别设立,做到运行程序规范,管理职责明确,管理内容清晰。
第六章建设期财务管理和税收筹划
第十五条项目公司应加强建设期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及中国交建颁布的《财务管理办法》(财字〔〕88号)、《投资项目成本管理办法(试行)》(财字〔20xx〕585号)、《会计核算办法》(财字〔20xx〕880号)等有关规定,相关各方应各自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项目公司应充分筹划好建设资金,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
第十七条公司应协助项目公司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监督项目公司在项目融资不落实前,不得实质性开工建设。
(一)项目公司应按照经批准的建设规模、标准、概算组织项目的实施。投资项目建设中不得擅自调整建设规划、标准,以免造成项目概算变动,影响项目预期效益。
(二)项目公司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资金及时足额到位。防止资金筹划不到位造成的建设资金中断。项目公司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使用项目建设资金,做到专款专用,专户存储;按照工程进度,及时支付工程款;按照规定的期限及时办理工程结算;不得无故拖欠工程款,不得挤占挪用建设资金。
第十八条投资项目建设期应按相关规定做好会计核算:
(一)非经营性项目在建设期需按中国交建相应核算要求做好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
(二)经营性(准经营性)项目的项目公司对建设期所产生的效益,应在项目周期内统筹规划。
第十九条项目公司应做好税收筹划,须严格执行国家及中国交建相关规定。加强与税务部门的沟通协调,对项目所在地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和补贴等合理筹划,降低税负,实现投资收益。
第七章建设期与运营期/回购期的衔接
第二十条投资项目的管理应做到在全周期、全方位覆盖,做好建设期管理与运营期/回购期管理衔接,在项目周期内无管理盲点。
第二十一条经营(准经营)性项目运营前一年以及非经营性项目回购前半年,项目公司应按照公司《项目投资管理办法》()做好运营方案及回购方案的报审工作。
第二十二条项目公司应督促总承包部(含施工单位)按时履约,做好项目交工验收、竣工决算、竣工验收、审计等工作。确保经营(准经营)性项目运营顺利运营,非经营性项目如期回购。
第二十三条项目建设完成后,适时开展后评价工作,总结项目实施经验,不断提高项目投资管理水平。
第八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四条项目在建设管理中出现违法、违规等问题,造成企业利益严重损失或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等后果的,将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单位或责任人责任;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项目建设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基本建设法律、法规。如遇国家法律、法规调整,则本规定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所有解释权和修订权属公司。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被投公司管理方案范文 第二篇
为响应公司半军事化宿舍打造活动,同时切实加强宿舍员工安全教育和管理,督促员工积极创造干净、整洁、舒适的宿舍环境,营造良好的宿舍文化氛围,提高员工的综合素养,特对5#、12#宿舍组织开展5S管理,具体方案如下:
一、宿舍现状
1、宿舍桌面上电脑、书籍、生活物品摆放不整齐,随意摆放;
2、宿舍地面上鞋,椅子摆放不整齐,垃圾桶不及时清理;
3、脸盆随意摆放,宿舍大厅杂物较多;
4、宿舍内水管、床架上挂着衣服;
5、卫生间马桶、地面不干净,洗发水等用品摆放不整齐;
6、阳台地面不整洁,鞋子、拖把、扫帚、垃圾桶随意摆放。
二、5S管理方案
(一)整理
1.定义:宿舍内,区别要与不要的东西,只保留要的东西,清除不要的东西;
2.对象:主要在清理宿舍被占用而无用的东西;
3.目的:清除零乱根源,腾出空间,创造一个清晰的生活环境;
4.整理对象:
1)宿舍抽屉,桌面上电脑、书籍、生活物品;
2)宿舍地面上是否整洁,鞋、椅子、垃圾桶等物品是否按要求摆放;
3)毛巾是否挂放整洁,水杯洗漱等物品摆放是否整齐;
4)卫生间地面是否干净,洗发水等用品摆放是否整齐;
5)阳台地面是否干净,物品摆放是否整齐。
(二)整顿
1.定义:把要用的东西,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并做好标识进行管理;
2.对象:主要在减少宿舍任意浪费时间的地方;
3.目的:定制存放,实现随时方便取用;
4.整顿的实施方法:
1)经整理所留下的需要东西、物品要进行定制摆放;
2)依使用频率,来决定放置场所和位置;
3)物品按规定摆放;
(三)清扫
1.定义:将不需要的东西清除掉,保持宿舍无垃圾,无污秽状态;
2.对象:主要在消除宿舍各处所发生的“脏污”
3.目的:
1)保持宿舍环境的整洁干净;
2)保持整理、整顿成果;
3)提高宿舍生活质量。
4.清扫的推行方法:
1)规定例行扫除时间与时段,如: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大扫除;每天对洗漱间擦拭一次;卫生间每天刷洗一次等等;
2)寝室长要亲自参与清扫,以身作则;
3)要清扫到很细微的地方,不做表面工作;
4)调查脏污的来源,彻底根除。
(四)清洁
1.定义:维持以上整理、整顿、清洁后的局面,使舍员觉得整洁、卫生;
2.对象:透过整洁美化的宿舍区与环境,而产生人们的精力充沛;
3.目的:养成持久有效的清洁习惯,维持和巩固整理、整顿、清扫的成果。
4.清洁的实施方法:
1)值日制度健全,做到有寝室长,有轮值表,有值日生;
2)寝室长有责任督促检查值日生及寝室成员的纪律、卫生、财产保管工作;
3)每个寝室按床位顺序,每人轮流负责本寝室一周的值日工作;
4)值日生负责本寝室每天的卫生工作,做到通风换气、扫地、清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至床下及门外楼道,注意检查水龙头,关灯锁门。
(五)素养
1.定义:通过进行上述4S的活动,让每个宿舍成员都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养好良好的工作习惯,做到“以宿舍为家、以宿舍为荣”;
2.对象:主要在通过持续不断的4S活动提高宿舍员工良好的习惯;
3.目的:
1)养成良好习惯;
2)塑造守纪律的生活场所,井然有序;
3)营造团队精神,注重集体的力量、智慧。
4.修养实施方法:
1)张贴有关管理制度、公约、警示标语;
2)刊出寝室专栏,增进宿舍成员的思想交流;
3)种植阳台盆栽,营造家的温馨;
4)建立推行《5S管理》相关标准和制度;
6)各种标准、制度目视化,让标准、制度用眼睛一看就能了解。
被投公司管理方案范文 第三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信托投资公司的监督管理,规范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行为,促进信托业的健康发展,根据《xxx信托法》、《xxx中国人民银行法》等法律和xxx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信托投资公司,是指依照《xxx公司法》和本办法设立的主要经营信托业务的金融机构。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对受托人的信任,将其财产权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委托人的意愿以自己的名义,为受益人的利益或者特定目的,进行管理或者处分的行为。
委托人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受益人是在信托中享有信托受益权的自然人、法人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受益人和委托人可以是同一人,也可以不是同一人;受托人可以是受益人,但不得是同一信托的唯一受益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信托业务,是指信托投资公司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信托和处理信托事务的经营行为。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信托财产,是指信托投资公司因承诺信托而取得的财产。信托投资公司因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也归入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流通的财产,不得作为信托财产;法律、行政法规限制流通的财产,依法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作为信托财产。
信托财产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的固有财产,也不属于信托投资公司对受益人的负债。信托投资公司终止时,信托财产不属于其清算财产。
第六条 信托不因信托投资公司依法解散、被宣告破产或者被依法撤销而终止,也不因信托投资公司的辞任而终止,但法律或者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七条 信托投资公司从事信托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信托文件的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或者处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
第九条 信托投资公司不得办理存款业务,不得发行债券,不得举借外债。
第十条 中国人民银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本办法对信托投资公司及其业务实施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 机构的设立、变更与终止
第十一条 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应当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形式。
第十二条 设立信托投资公司,必须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并领取《信托机构法人许可证》。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投资”字样。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三条 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xxx公司法》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公司章程;
(二)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
(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
(四)有具备中国人民银行规定任职资格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
(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信托市场的状况对信托投资公司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
第十四条 信托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
经营外汇业务的信托投资公司,其注册资本中应包括不少于等值1500万美元的外汇。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信托投资公司行业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设立信托投资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第十五条 信托投资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金;
(三)变更公司住所;
(四)改变组织形式;
(五)调整业务范围;
(六)更换高级管理人员;
(七)变更股东或者调整股权结构,但持有上市股份公司流通股份未达到公司总股份10%的除外;
(八)修改公司章程;
(九)合并或者分立;
(十)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第十六条 信托投资公司因分立、合并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的事由出现,申请解散的,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解散,并依法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十七条 信托投资公司因违法违规经营、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不能支付到期债务,不撤销将严重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危害金融秩序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金融机构撤销条例》予以撤销。
第十八条 信托投资公司不能支付到期债务,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
第十九条 信托投资公司设立、变更、终止的审批程序,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经营范围
第二十条 信托投资公司可以申请经营下列部分或者全部本外币业务:
(一)受托经营资金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合法拥有的资金,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二)受托经营动产、不动产及其他财产的信托业务,即委托人将自己的动产、不动产以及知识产权等财产、财产权,委托信托投资公司按照约定的条件和目的,进行管理、运用和处分;
(三)受托经营法律、行政法规允许从事的投资基金业务,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
(四)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中介业务;(五)受托经营xxx有关部门批准的国债、政策性银行债券、企业债券等债券的承销业务;
(六)代理财产的管理、运用和处分;
(七)代保管业务;
(八)信用见证、资信调查及经济咨询业务;
(九)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十)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二十一条 信托投资公司可以依照《xxx信托法》的有关规定,接受为下列公益目的而设立的公益信托:
(一) 救济贫困;
(二) 救助灾民;
(三)扶助残疾人;
(四)发展教育、科技、文化、艺术、体育事业;
(五)发展医疗卫生事业;
(六)发展环境保护事业,维护生态环境;
(七)发展其他社会公益事业。
第二十二条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运用信托财产时,可以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采取出租、出售、贷款、投资、同业拆放等方式进行。
第二十三条 信托投资公司可以根据市场需要,按照信托目的、信托财产的种类或者对信托财产管理方式的不同设置信托业务品种。
第二十四条 信托投资公司所有者权益项下依照规定可以运用的资金,可以存放于银行或者用于同业拆放、贷款、融资租赁和投资,但自用固定资产和股权投资余额总和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80%。
第二十五条 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信托投资公司可以办理同业拆借。
第二十六条 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报中国人民银行批准。
第四章 经营规则
第二十七条 设立信托,应当采取书面的形式。书面形式包括信托合同、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
第二十八条 以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时,信托合同应当载明以下事项:
(一) 信托目的;
(二) 委托人、受托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三)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
(四)信托财产的范围、种类及状况;
(五)信托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六)信托财产管理中风险的揭示和承担;
(七)信托财产的管理方式和受托人的经营权限;
(八)信托利益的计算,向受益人交付信托利益的形式、方法;
(九)信托投资公司报酬的计算及支付;
(十)信托财产税费的承担和其他费用的核算;
(十一)信托期限和信托的终止;
(十二)信托终止时信托财产的归属;
(十三)信托事务的报告;
(十四)信托当事人的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十五)新受托人的选任方式;
(十六)委托人和受托人认为需要载明的其他事项。
以信托合同以外的其他书面文件设立信托时,书面文件的载明事项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以受益人的最大利益为宗旨处理信托事务,并谨慎管理信托财产。
第三十条 信托投资公司不得以经营资金信托或者其他业务的名义吸收存款。
第三十一条 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利用受托人地位谋取不当利益;
(二)将信托财产挪用于非信托目的的用途;
(三)承诺信托财产不受损失或者保证最低收益;
(四)以信托财产提供担保;
(五)将信托资金投资于自己或者关系人发行的有价证券;
(六)将信托资金贷放给自己或者关系人;
(七)将不同信托账户下的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
(八)以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进行相互交易;
(九)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禁止的其他行为。
信托投资公司依据信托文件的规定,并以公平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的,不受前款第(四)至(八)项的限制。
第三十二条 前条所称关系人是指:
(一)持有信托投资公司10%以上股权的股东;
(二)信托投资公司投资控股的企业;
(三)信托投资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信托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
(四)前项所列人员投资持股5%以上或者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十三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自己处理信托事务,但信托文件另有规定或者有不得已事由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处理。
第三十四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为委托人、受益人以及处理信托事务的情况和资料保密,但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十五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将信托财产与其固有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并将不同委托人的信托财产分别管理、分别记账。
第三十六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妥善保存处理信托事务的完整记录,至少每年定期向委托人及受益人报告信托财产及其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的情况。
委托人、受益人有权向信托投资公司了解对其信托财产的管理运用、处分及收支情况,并要求信托投资公司作出说明。
第三十七条 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依据约定以手续费或者佣金的方式收取报酬。
信托投资公司收取报酬的标准,除中国人民银行另有规定外,可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第三十八条 信托投资公司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因违背管理职责、处理信托事务不当致使信托财产受到损失的,在恢复信托财产的原状或者予以赔偿前,信托投资公司不得请求给付报酬。
第三十九条 信托投资公司因处理信托事务而支出的费用、负担的债务,以信托财产承担,但应在信托合同中列明或明确告知委托人。信托投资公司以其固有财产先行支付的,对信托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因信托投资公司违背管理职责或者管理信托事务不当所负债务及所受到的损害,以其固有财产承担。
第四十条 信托投资公司违反信托目的处分信托财产、或者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财产有重大过失的,委托人有权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解任该信托投资公司,或者申请人民法院解任该信托投资公司。
第四十一条 信托投资公司终止时,其管理信托事务的职责同时终止。清算组应当妥善保管信托财产,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报告并向新受托人办理信托财产的移交,但信托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四十二条 信托投资公司依法终止其受托人职责的,新受托人依照信托文件的规定选任;信托文件未规定的,由委托人选任;委托人不能选任的,由受益人选任;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
第四十三条 信托投资公司经营信托业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信托终止:
(一)信托文件规定的终止事由发生;
(二)信托的存续违反信托目的;
(三)信托目的已经实现或者不能实现;
(四)信托当事人协商同意;
(五)信托期限届满;
(六)信托被解除;
(七)信托被撤销;
(八)全体受益人放弃信托受益权。
第四十四条 信托终止的,信托投资公司应当作出处理信托事务的清算报告。受益人或者信托财产的权利归属人对清算报告无异议的,信托投资公司就清算报告所列事项解除责任,但信托投资公司有不当行为的除外。
第四十五条 信托投资公司接受由其代为确定管理方式的信托资金,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信托期限不得少于一年;
(二)单笔信托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万元。
第四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防范金融风险的需要,可以规定由信托投资公司代为确定管理方式的信托资金的管理办法。
第四十七条 信托投资公司经营外汇信托业务,应当遵守国家外汇管理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外汇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四十八条 信托投资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或者拆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
第四十九条 信托投资公司运用自有资金和信托资金从事同业拆借,应当遵守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条 信托投资公司每年应当从税后利润提取5%,作为信托赔偿准备金,但该赔偿准备金累计总额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20%时,可不再提取。
信托投资公司的赔偿准备金应存放于经营稳健、具有一定实力的境内中资商业银行或者购买国债。
第五章 监督管理与自律
第五十一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按规定制订本公司的信托业务及其他业务规则,建立、健全本公司的各项业务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并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设立内部审计部门,对本公司的业务经营活动进行审计和监督。信托投资公司的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半年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内部审计报告,同时向中国人民银行报送上述报告的副本。
第五十二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依法建账,对信托业务与非信托业务分别核算,并对每项信托业务单独核算。具体财务会计制度应当遵守财政部的有关规定。
第五十三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应当经具有相应资格的注册会计师审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按照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及有关部门报送营业报告书、信托业务及非信托业务的财务会计报表和信托账户目录等有关资料。
第五十四条 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业务部门应当在业务上独立于公司的其他部门,其人员不得与公司其他部门的人员相互兼职,具体业务信息不得与公司的其他部门共享。
第五十五条 中国人民银行可以定期或者不定期对信托投资公司的经营活动进行检查。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必要时,可以责令信托投资公司聘请具有相应资格的中介机构对其业务、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信托投资公司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提供有关业务、财务等报表和资料,并如实介绍有关业务情况。
第五十六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信托投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实行任职资格审查制度。未经中国人民银行任职资格审查或者审查、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任职。
信托投资公司对拟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应当进行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信托投资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变更时,在新的法定代表人经中国人民银行核准任职资格前,原法定代表人不得离任。
第五十七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信托投资公司的信托从业人员实行信托业务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合格的,由中国人民银行颁发信托从业人员资格证书;未经考试或者考试不合格的,不得经办信托业务。具体考试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另行制定。
第五十八条 信托投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信托从业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的,中国人民银行有权取消其任职资格或者从业资格。
第五十九条 中国人民银行对信托投资公司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有权质询信托投资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并责令其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改正。
第六十条 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混乱,经营陷入困境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该公司采取措施进行整顿或者重组,并建议撤换高级管理人员。中国人民银行认为必要时,可以对其实行接管。
第六十一条 信托投资公司可以成立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
信托投资公司同业协会开展活动,应当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章 罚则
第六十二条 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擅自设立信托投资公司或者擅自经营信托业务的,按照《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予以取缔,并予以处罚。
第六十三条 中国人民银行在批准信托投资公司设立、变更、终止后,发现原申请事项有隐瞒、虚假的情形,可以责令补正或者撤销批准。
第六十四条 信托投资公司违反本办法第三十条规定办理资金信托的,由中国人民银行责令其限期退回存款,并停办部分或全部业务;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纪律处分,并由中国人民银行取消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和从业人员的从业资格。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五条 信托投资公司违反本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按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十六条 信托投资公司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由中国人民银行按照《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六十七条 信托投资公司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七章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本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解释。
第六十九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中国人民银行20xx年1月10日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被投公司管理方案范文 第四篇
投资开发公司文件收发和轮阅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
为维护公司文件收发和轮阅的规范性、严肃性和安全性,维护公司的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文件收发和轮阅的管理。
三、相关职责
1.公司员工必须严格依照本制度规定收发和轮阅文件。
2.综合办公室负责文件收发和轮阅管理制度的管理。
四、文件收发程序
1.凡上级和有关部门发、送本公司的文件,均应由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开拆、登记。
2.收到文件要及时拆封,及时分送。综合办公室文件收发每天不少于一次,对需送阅的文件应登记后及时送阅。时效性较强的会议通知和文件等,应立即交总经理阅签。
3.各类文件送阅前由综合办公室负责人拟办,并提出拟办意见。
4.经总经理批办的文件,由综合办公室专人负责及时转交有关职能部门办理。如需复印、打印的文件,则由承办部门按规定办理。
5.各职能部门需要发文件,先由各职能部门自行拟稿,经部门负责人审稿,交办公室负责人核稿,再交分管副总经理审核,最后由总经理签发。
6.收到已签发的文件后,办公室专门人员应及时编好文号,确定印制份数,并逐项将文件标题、文号、发文日期、印编份数等记入发文登记簿。同时,留二份与底稿一并归档。
7.文件材料一般由各职能部门装订封发,送综合办公室邮寄。机密和挂号文件在封发时需注明,由综合办公室按有关规定办理。
五、文件轮阅程序
1.文件轮阅由办公室专人负责。各部门轮阅文件一般不超过两天。因故不能及时轮阅的,应将文件送回,待后补阅。
2.轮阅时不得擅自将有关轮阅文件取走。确因工作需要借阅的,应经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借阅时间一般不超过五天,复印件应妥善保管。
3.文件轮阅完毕,办公室专门人员应及时收集、整理,分类存查,并按规定立卷归档。
六、其他
1.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执行。
2.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综合办公室。
被投公司管理方案范文 第五篇
为加强本公司系统各投资项目的档案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 “投资项目”是指:
(一) 因本公司参与投资或合作而产生的盈利性建筑工程;
(二) 因本公司参与投资或合作而设立的生产经营性企业。
第二条 建筑工程的各种文件资料由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建档和保管,生产经营性企业的文件资料由公司总部执委会投资发展室负责建档和保管。以下各条规定均指第二类投资项目文件资料的管理。
第三条 全部档案按类、目划分归纳,根据公司档案现状,设以下四类档案,并将各项目本身作为目:
(一) 全资投资项目类;
(二) 合资合作投资项目类;
(三) 内地投资项目类;
(四) 境外投资项目类。
第四条 全资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 新上项目预报表和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 给政府的请求报告和政府批文;
(三) 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四) 总公司的法人营业执照和工商局批复;
(五) 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六) 产权变更有关文件、材料;
(七) 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八) 历年经营业绩。
第五条 合资合作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文件是:
(一) 新上项目预报表和合资企业可行性分析报告;
(二)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使用证和各方股东的政府批文;
(三) 给政府的申请报告和政府批文;
(四) 合资企业合同书;
(五) 合资企业章程和董事会决议;
(六) 合资各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各方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七) 合资各方资信证明或资金来源证明;
(八) 各方(中方)主管单位意见;
(九) 合资各方委派的董事名单;
(十) 进口设备、办公用品清单;
(十一) 工商行政管理局批文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营业执照;
(十二) 产权、股权变更有关文件、材料;
(十三) 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十四) 历年经营业绩。
第六条 内地投资项目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 给政府经济协作办公室的申请报告;
(二) 企业去内地兴办工商企业的章程;
(三) 合资、合作的联营合同或合资意向书;
(四) 企业成立或变更时的政府批文;
(五)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六) 派出负责人的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
(七) 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八) 当年或上一年度的财务决算表复印件;
(九) 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十) 企业已经在内地投资的经营效益情况;
(十一) 政府主管部门批文;
(十二) 工商局批文;
(十三) 外出兴办企业当地政府的批文;
(十四) 外出兴办企业当地工商局批文;
(十五) 外出兴办企业工农业执照复印件;
(十六) 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十七) 历年经营业绩。
第七条 境外投资项目档案包括的必要文件是:
(一) 给外汇管理局及经发局的申请报告;
(二) 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 海外公司合同、章程;
(四) 投资方的政府批文、营业执照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五) 投资方资信证明、创汇证明、资产负债表及历年经营业绩;
(六) 外派管理局关于项目投资风险及外汇来源的书面审查材料;
(七) 政府主管部门征询我驻外使领馆意见的函;
(八) 政府主管部门同意成立海外公司的批文;
(九) 海外公司在投资国的注册登记证明;
(十) 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证明材料;
第八条 项目档案的收集和保管
被投公司管理方案范文 第六篇
一、超市业态发展迅速,市场机会巨大。
1、中国超市发展迅速。
超市,就是实行自助服务和集中式一次性付款的销售方式,并用工业化分工机理对经营过程进行专业化改造的零售业态。
中国零售业领域正在发生巨变。以超市为代表的现代零售业态异军突起。据资料,超市在中国的发展速度是全世界最快的,至1998年12月底,国有连锁超市1150余家,拥有门店21000个,即便亚洲金融风暴之后的经济低迷时期,超市的增长速度仍达68%。在短短6年时间里,国外用了几十年时间发展起来的各种超市模式,都出现在了中国市场上。
超市的高速发展,除了中国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外,还源于其自身的优势——创造消费者利益。与传统商业形态相比,超市的优势表现在:购物的便利性、购物的廉价性、购物的舒适性、购物时间的节约性等方面。由于这些优势,超市对传统商业形成了冲击甚至有取而代之之势,造成了百货商店、小型杂货店的势微。
2、超市,理想的投资机会。
需要看到的是,中国目前的超市形态与国外相比,仍处于初始阶段,远不成熟。
体现在:a、个体私营杂货店仍大量存在。这些杂货店的共同特征是:货品品种少,购物环境差,管理手段落后,采购成本与零售价格高,分散经营,等等。这在国外发达国家中早已被现代规模化的超市取代了。
b、国内大多数成规模的连锁超市中,同样存在无超市经营管理的现代化理论指导,货品管理、财务管理落后,卖场虚大,与销售额不成比例,门店选点不准,服务、陈列、配送货不统一等问题。
这些问题启示我们,超市领域是一个潜力巨大而又未被有效占领的领域,因而是华邦公司介入超市领域的一个巨大的市场机会。
如何抓住这一机会?粗略的设想是,根据本地区的市场消费情况与市场竞争情况,选准超市形态;培养、培训具有现代超市经营理论的管理人员,制定与国外接轨的科学、系统的管理制度;配备现代化的经营设施与管理设备;实施连锁经营,做到统一标识、统一核算、统一配送货、统一陈列、统一管理、统一服务规范,一句话,以国外超市经营的标准,主打国内市场,运用管理理念、经营手段的优势取得竞争的成功。
二、化邦公司经营超市的设想
1、总体构想
华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正在筹建的连锁超市企业,总部拟设厦门。
我们的目标:近期目标是在2—4年内成长为分店遍布全省的全省性连锁超市企业,拥有50-60家连锁门店,并进一步跨省运作。中期目标是,5—10年内,在全国20余个省区设店,成为一个全国性的连锁超市公司,拥有近千家门店,并设法在海外上市;长远目标,是进一步进入东南亚市场,成为在亚洲部分地区拥有分店的超市公司,并进一步跨洲运作。
我们企业的经营特色,除具备一般连锁超市商品丰富、价格便宜的特征外,更体现在营造一种轻松舒适的购物环境以及提供更加优质多样的服务上。同时,我们将采用更科学的管理模式,塑造具有鲜明特色的企业形象,努力使资金周转更顺畅快捷,资信度更高,信誉更好。
我们企业的经营策略是,避开大城市,特别是回避与国际性大型连锁企业在大城市的直接竞争,集中力量拓展中小城市及经济较发达的农村城镇市场,成为此类市场中的领导者。
我们超市的形态以小型连锁为主,具体来说,我们把分店划分成三种类型:
a、一类店,面积约300—500平方米。具有宣传企业形象的作用,同时可作为区域市场的旗舰店或总店,承担一定的管理、协调职能;
b、二类店,面积约200平方米。主要用于向中小城市中的大型社区、区域性商业中心以及农村城镇市场提供较为丰富的商品,满足顾客多方面的生活需求;
c、三类店,面积约100平方米。作为中小城市的社区店,主要作用是向生活区内居民提供方便、快捷的购物场所,满足居民对一般食品、日用品的日常需求。
一般的做法是,在中小城市中,我们将在商业区、交通枢纽、区域性商业中心、大型社区的商业街一带开设少数一、二类店;大量选择有市场空间的居民区出入口、公用建筑、区内商业街一带开设三类店。这样即宣传了企业形象,又牢牢吸引当地居民,成为区域内市场的领导者。
在小城镇,我们将以一、二类店为主,利用资金、管理等方面的优势,拉开与当地零散经营业者的档次,面向城镇内所有顾客提供商品和服务,抢先确立在此类城镇内市场领先者的地位;
2、近期计划内主要目标市场的市场情况及经营构想
(1)、厦门市
a、市场情况:
总人口130余万,其中市区人口约60万。另有外来人口约50万。人均收入约1000元/月,在食品及日用消费品方面的人均消费支出约500元/月。
商业方面,旧有商业街是中山路;新市区扩展迅速,形成了新的区域性商业中心和居民区内的商业街,有较大市场空间。
交通方面,公路交通十分便利,公交汽车是最重要的交通工具,自行车、小巴做为补充xxx通工具存在。
b、 竞争情况:
全市性竞争对手(即A类竞争者)为闽客隆、倍顺超市。前者是私营企业,现有12 家分店,总面积逾7000平方米,其分店面积差别很大,大者1090平方米,小者约260平方米;后者是法国人开设的连锁店,企业形象、管理方式较具外企风格,现有9家分店,正在筹划第10、11家分店。分店面积一般在100—200平方。
区域性竞争者(B类竞争者)为小区内超市,一般面积在50—100平方,经营管理都是传统型的,商品大同小异。此类竞争者数量较多。
C、经营构想:
做好企业形象宣传的同时,大力发展三类店,集中精力拓展居民区内市场。
具体说,在市区交通枢纽一带设一类店1家,做为总店,同时做为宣传展示企业形象的窗口和舞台;企业经营的重点是在居民区出入口、公用建筑、区内商业区一带开设三类店,牢牢吸引住区内顾客,成为区域内零售业的市场领先者。
(2) 漳州市
漳州市总面积12600平方公里,总人口约450万。农村人口以农业、林业为主业,城镇居民以小商业为主业。人均月收入300—400元,但区域间差别很大。
漳州行政区划分成芗城区、龙文区(二区构成漳州市区)、龙海市、长泰县、华安县南靖县、平和县、漳浦县、诏安县、云霄县、东山县等2区1市8县。
现以芗城区、龙海市为例做一分析。
芗城区:
a、市场情况:
芗城区为漳州市区的主体,属地级市。人口约50万,其中城市居民23万,另有约10余万外一人口。人均收入约600—700元/月,人均消费支出约480元/月。
商业方面,旧有商业区以胜利西路两侧,新华南北路和延安南北路中间的区域。目前城区向西南、东南扩展,新建住宅第一层习惯于性的建成小店铺,使新居民区四周街道形成了新的小商业街。
交通方面,大约70%的人以自行车、摩托车为主要交通工具,其次为步行或乘三轮车。公交车很不发达。
b、竞争情况:
同类超市竞激烈。A类竞争者中,芗客隆是最大的连锁超市,共7家分店,分店面积在160—300平方米之间。目前正在准备开设长泰、南靖分店。 其次为吉马购物,有3家分店,面积差别委很大,小者380平米,大者逾1000平方米。 再次为信义超市(2家)、新裕超市(2家)。
B类竞争者中有万鑫、佰鑫、华百、兴华、百货大楼等。
AB类对手的商品价位普遍低于厦门。
另有佳德士便利连锁店,目前有70余家分店,计划在10月份达到80家。分店面积一般在10—20平方。部份商品为自有品牌。
此外,还有闽南小商品批发市场,面向农村市场。
c、经营理念:
漳州市区面积小,不存在大的居民小区,个人购买力相对较低,出行以自行车摩托车为主,同类超市间存在激烈竞争。
针对这些特点,我们拟以一类店介入市场,店址选在市区交通枢纽或商业区,以具有现代气息的企业形象、相对较低的价位吸引顾客,站稳脚跟;随着城市新区的开发转而扩展三类店,吸引居民区顾客,最终成为城市内主要的市场领先者。
龙海市
a、市场情况:
龙海市为县级市,市区人口约6—7万,加外来人口3—4万,计10余万人。居民以从事小商业为主,人均收入约500元/月,人均食品、日用品消费支出约300元/月。
商业方面,商业区相对集中。目前龙海市正处于旧有商业模式向新商业模式过渡阶段。国有商业企业如百货大楼、纺织品公司、人民商场等受制于旧体制,失去了活力,但又控制着市内最佳位址的店面;而现代意义上的新型的超市企业尚处于萌芽阶段。
龙海市主要商业区正准备全面拆迁改造。
b、竞争情况:
有影响的竞争对手是兴华超市,面积约320平米(两层),商品品种少,价信位高,管理松懈,企业形象类似于厦门市的B类店。
另一方面,该超市客流量却很大,(20:00—21:00,进入顾客数为294人)显示该市场空间很大。
c、经营构想:
以一类超市形式进入市场,在商业区一带选址。以超市的现代气息、丰富而便宜的商品、和相对舒适的购物环境吸引全市区的消费者,成为市场领先者。
这一方式适用于其它类似的小城镇。
(3)、泉州市
泉州市总人口约650万,另有外来人口约100万。人口密度较高,且分布不均,70%集中在鲤城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等沿海一带。
泉州行政区划分成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安溪县永春县德化县等3区3市4县。
在市场情况与竞争情况方面,泉州、石狮、晋江类似于漳州,而其它市县类似于龙海。故可采用大体相同的经营构想。
(4)其它地区
计划在未来2—3年内,通过借鉴泉漳厦连锁超市的经验,开拓沿海地区的莆田、福州周边地区等区域市场。
3、初步计划。
在这一分阶段,我们的基本理念如下:
目标顾客:厦门、泉州、漳州市区——门店周围500米以内(或5-10分钟行程内)年龄在15-40岁的城市居民,其中尤以白领和单身族为主;
学校内——在校大学生;
云霄、诏安等县级市——城内14—40岁居民。
货品种类:顾客感觉最方便、最常用的生活必需品,如:
所有家庭食品、速食品;
洗衣清洁用品;
个人卫生美容用品;
烟酒类;
袜子内衣类;
低价日用品;
小五金;
报刊杂志、文具用品等,卖场约一半面积搞非食品。
经营特色:突出快速、方便,满足例常性购买或便利购买的需求;以产品质量高服务亲切,拥有现代化的设备区别于一般传统杂货店;
毛 利:争取18—25%的毛利;
管理原则:在良好的分工的基础上,做到:
简单化,即作业程序简单化,减少不必要的报表与手续;
制度化,即制度手册作业程序明确,新手也能顺利接手;
专业化,即专业分工,各司其职;
标准化,即采购、订货、收付、陈列布局等均有标准程序。
根据企业上述构想和对市场情况的分析,初步制定未来几年的超市发展计划:
被投公司管理方案范文 第七篇
城发投资公司成本管理部部门职责
1.岗位设置图
备注:造价工程师按专业设置,分为土建和安装(增加会计师)
2.部门使命
负责公司的成本管理体系的建立、策划、动态成本管理以及成本分析与改进,是公司的项目成本控制中心
3.部门职责
成本管理体系
负责项目整体成本控制,建立和完善公司成本控制体系;
负责公司项目成本战略的策划、制定和实施;
负责建立项目目标成本责任体系,并负责落实与考核;
建立成本监控预警机制。
3成本策划
负责在产品可研阶段进行成本测算;
负责公司目标成本的监控与调整;
负责参加对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的经济性评审,评审通过后按要求编制《目标成本指导书》;
负责对各投标单位的经济标书进行评价。
成本动态管理
负责收集、整理公司范围的有关成本信息,并负责对成本信息进行汇总及甄别;
负责监督、指导各部门建立动态成本信息台帐;
负责对目标成本控制范围内的重大支出进行会签,避免目标成本的非预期超出;
负责定期对项目成本进行监控,超出预期成本变动范围的情况启动预警程序;
参与施工图的经济评审,确保符合限额设计的要求。
成本分析及效益评估
负责项目后成本分析评价,并落实成本责任制;
收集、分析已完工项目的成本经济指标;
材料采购价格监控
设定材料设备采购的成本目标;
定期进行市场材料价格调查,并对招标采购部的材料报价进行复核和确认。
合同审价及管理
参与项目合同洽谈;
负责审定合同商务条款;
负责检查合同生效后的合同管理工作,评估合同履约情况;
被投公司管理方案范文 第八篇
郑卢高速公路洛阳至洛宁段LNTJ-4合同项目部为进一步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夯实管理基础,着眼长远的战略措施,不断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使项目管理工作更加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程序化和系统化,特编制本合同段实施方案。
一。总则
精细化管理的内涵
基本内涵:“精确定位、合理分工、细化责任、量化考核”。
精确定位就是指对每个部门、每个人岗位的职责都要定位准确,对每个系统的各道工序和各个环节都要规范清晰、有机衔接;合理分工是指细分工作职责和办事程序,从而建立制衡有序、管理有责、高效运行的内部管理系统;细化责任是指通过对各业务部门的责任细化,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量化考核是指将各部门的管理目标量值化,经济责任具体化,对管理行为与结果进行控制的过程,考核时做到定量准确,考核及时奖惩兑现。
可以用精、准、细、严四个字来概括。精:精是做精,精益求精,追求最好。准:准是准确的信息与决策,准确的数据与计量,准确的时间衔接和正确的工作方法。细:工作作细化、管理细化特别是执行细化。严:严是严格控制偏差,严格执行标准和制度。
精细化管理的关键工作
精细化管理的关键工作是在于执行力,项目有无执行力是项目精细化管理所面临的最大问挑战。项目的执行力是企业的生命力,没有执行力的项目就没有战斗力,没有执行力,项目就没有竞争力。具体表现为检查与落实,精细化管理就是落实管理责任,将管理责任具体化、明确化,它要求每一个管理者都要到位、尽职。
精细化管理有三大原则:注重细节、立足专业、科学量化。只有做到这三点,并秉其“持续改进,不断创新,追求永无止境”的核心灵魂,才能使精细化管理落实到位。
二。目标要求和实施步骤
目标要求
通过实施精细化管理,最终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项目管理机制,提升项目整体执行力,实现“质量可靠、安全耐久、形象优良、费省效宏、环保节能”的目标。
实施步骤
第一步:宣传贯彻
能过宣传树立精细化管理意识,营造精细化管理氛围,结合本项目的实施方案,让参与人员明确活动的目标、责任与分工,及具体措施、步骤和标准。
第二步:检查修正
全面开展精细化管理,在过程中加强督查和总结,重点检查活动的开展情况,活动方案是否实际,活动开展的效果与目标及责任考核。同时,对活动开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并于后期工作中进行改进。
第三步:总结并持续应用
对精细化管理活动的开展情况结合考核结果与具体效果进行总结,以总结的经验作为日常管理工作的基本标准及下阶段保持并持续开展的基本要求。
三。精细化管理的组织机构
组织机构
以项目经理为首成立“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段相生
副组长:李? 鸿、陈锦文、万继庚、朱加卯、秦? 军
组? 员: 刘波、方小明、刘华丰、张振宇、夏伦国、宗? 良、刘社平、钱叶龙、焦其民、闫树林、
下设办公室,精细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由刘波任主任。
职责分工
领导小组职责
(1) 组长的主要职责:负责精细化管理的整体规划、指导和组织实施工作。
(2) 副组长的主要职责:贯彻卢阳公司、代表处及公司和本项目关于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精神,按照相关指导文件,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有本项目特点的管理方案和实施纲要,并组织实施到位。定期召开精细化管理工作形势分析会议,对出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对策,并做好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上报工作。
(3) 组员的主要职责:具体落实本项目精细化管理工作,并及时总结和汇报实施过程中的问题与经验等。
办公室职责
负责组织制定精细化管理的计划、方案、标准及相关制度,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负责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指导、组织实施、检查和考核。针对活动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实际效果,及时向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提出合理化建议,按规定职责,及时制定具体的处置方案,报精细化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实施。
各部室职责
(1) 办公室:负责宣传工作,负责落实项目人员、信息化办公精细化管理,负责廉政工作,负责党建工作。负责人:刘波。
(2) 财务部:具体负责项目财务精细化管理,项目资金的监管理与保障工作。责任人:刘社平。
(3) 工程部:制定本项目精细化实施方案,负责精细化管理的总体协调和指导工作,总结精细化管理经验,组织检查、评比、考核和表彰;负责质量精细化管控工作。责任人:方小明。
(4) 安质部: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精细化管理,推动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协调好与地方居民及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系。负责人:秦军。
(5) 合同部:负责成本与合同以及工程进度的精细管理。责任人:刘华丰。
(6) 物资部:负责物资的精细化管理,重点控制供应成本与使用管理。责任人:夏伦国。
四。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精细化管理的实施,具体包括“三项建设”、“四项控制”、“八项管理”,具体如下:
“三项建设”:组织机构建设、规章制度建设、责任体系建设;
“四项控制”: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安全控制、成本控制;
“八项管理”:即现场管理、生产要素管理、质量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管理、廉政建设和竣工验收。
“三项建设”的精细化
组织机构建设精细化
(1)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行政主管,项目总工为技术主管的总体管理分工。对于项目部的民主管理,成立以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及项目副经理为主体的“项目管理领导小组”
(2) 针对项目特色的管理模式,合理设置各机构部门,特别是针对各类专项管理人员较多,管理较为不易的特点,在部门功能及职责对其进行重新定义。
(3) 针对项目现有人员,通过综合考查,合理安排每位人员岗位,尽量做到“人尽其才、才尽其用”。同时,加强培训与引导,通过“工作中培养人”的模式提高个人的业务水平。
(4) 成立项目部党支部与团支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加强团队凝聚力与战斗力,通过形式丰富的活动增进项目成员间的交流与沟通。
(1) 按照部门日常工作的开展,分别制定涉及质量与技术管理、安全及文明施工与环水保管理、材料与机械设备管理、成本与合同管理、工程进度与目标管理、劳务与组织协调管理等规章制度,并在实施过程中进行完善。同时,针对项目的各项专项活动开精神,编制相关专项方案。
(2)同时,项目部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学习培训计划、绩效考核与奖罚制度。
责任体系建设精细化
(1) 针对质量、安全、廉政等工作,项目经理部与各分管负责人及部室主管分别签定相关责任书。
(2) 在内部实施管理责任登记和追究制度。
“四项控制”的精细化
工程质量控制精细化
围绕项目质量管理目标,实施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化的质量控制和监督,强化工序质量控制预防质量通病,采取有效措施不断提高质量管理水平。
(1) 加强试验室的建设、组织机构、仪器设备的配备与检校情况等工作,确保工程施工中试验检测工作有效开展。并确保试验检测工作的准确性、真实性、独立性和及时性,对检测数据不合格和弄虚作假采取“零容忍”态度,严格把好试验检测关。
(2) 认真落实分项工程质量责任终身制和重点分项工程实名制,对所有分项工程进行工程质量终身制登记管理。
(3) 认真贯彻落实“首件工程认可制”,树立首件示范工程,规范、细化施工质量控制程序
(4) 对于技术相对复杂、施工难度大的`关键工程项目,项目部组织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故召开专题会对技术与施工进行指导和要求。
(5) 坚持每月进行一次质量、安全等综合大检查,认真召开每月的质量工作专题会,定期总结和评比。
被投公司管理方案范文 第九篇
1 目的
为了提高会议效率和会议质量,规范会议管理,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的各类会议的管理
3 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各类会议的计划管理、会议的筹备、组织、会务、会议记录、总结等统筹管理。
4 会议要素
会议地点:公司各种会议原则上安排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特殊情况另定。
会议主持人:主持人负责提出会议议题,控制会议进行的全过程,如主持人因特殊原因不能主持会议的,可委托指派专人主持。
会议召集人:召集人根据会议议题,确定会议议程、与会者,负责会议资料准备及会议通知(各种会议通知须在会议召开前二天发出)、会议签到表及与会议有关的一切会务工作。
会议议题:指会议需解决的中心问题,由主持人负责提出、确定。
会议议程:根据会议议题、会议时间而明确列出会议议程(即会议进展所涉及的发言内容、发言人、发言时间),会议应严格按议程而进行。
会议记录:会议记录人可以是召集人或主持人指定专人,除需记录会议外,可根据需要做好录音、摄影、摄像等工作。会议纪要必须如实列清会议要素及会议内容,会议纪要限会议结束后一天内完成并呈报主持人审批,主持人审批会议纪要限二天内完成,后交行政人事部发文(经主持人和参会人员签字认可后方可发文)传递,或根据安排作好宣传报道。
会议经费:会议误餐费、租场费等相关费用按《项目费用定额表》执行。
5 会议类别
会议分定期召开的会议和不定期召开的会议两大类。 定期召开的会议具体
见《公司定期召开的例会情况表》
5 会议纪律
公司各类会议务必做到切合实际需要,做到会前有准备,会议目的、议题明确,会上有效率,会后有决议,执行会议决定事项有结果。
各部门召开的会议若与公司相关会议发生冲突,执行“小会服从大会,局部服从整体”的原则。
会议决议实行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整体、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会议未决议的事项和不同的意见,不得在会外宣扬。
涉及保密内容的会议,应严格采取保密措施,包括会场的选择、与会人员的限定、文件资料的保管、会议纪要、会议信息传递方式等必须进保密。
各部门召开会议需用公司会议室的,需提前一天向行政人事部口头或书面申请,以便统筹安排会议室。
与会者不得无故缺席、退席、中途离席,如确有特殊原因不能与会,须向会议召集人或主持人书面或电话请假(请假须在会议召开前一天向主持人或召集人申请),由主持人或召集人决定是否准假,经主持人或召集人允许,也可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
与会者不准在会上谈论与议题无关的事项;
与会者发言应言之有据、简洁明了,不可道听途说、不搞长篇大论;
严禁无理取闹,严禁人身攻击;
会议期间,所有通讯工具应调到无声状态,需征得主持人同意方可接听电话或复机,且须简短;
6 会议的计划和筹备管理
为避免会议的过多或重复,公司经常性的会议一律实行例会管理,原则上按照例行规定的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召开,纳入例会管理的包括总经理办公会、管理层月度工作例会、费用分析例会、年中工作总结会议、年终工作总结会议等。
临时性的会议若涉及多部门或全局,应于会前三天经部门报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同意,由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方可召开。
所有会议的主持人、召集人、承办单位和与会人员,必须提前做好各类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拟定议程、提案、发言提纲、计划草案等会议材料(会议主办部门应在会议召开前二天发放会议资料给与会者;与会者应根据会议
议题准备工作总结、工作计划或其他相关资料按时参会),落实会议时间、地点、布置会场,安排茶水、食宿,准备纪念品、奖品,通知参加人员和服务人员,安排会议记录、摄录,落实保密、保安措施等。
会议如需邀请列席人员或新闻记者等出席,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会上散发给公司以外人士的资料,必须经总经理批准。
邀请公司以外人士出席的公司会议,务必保证公开内容是可控的和无负面影响的。
8 会议后的处理
各类会议都应做好会议记录。重要的会议和涉及多部门或全局性的会议,可根据主持人意见就会议主要精神和成果形成纪要文件,经主持人签署后印发。
有效落实会议决定事项,贯彻实施会议精神。会议决议的有关事项的督办,一般由主办单位或部门负责督办。公司全局性会议决议的督办一般由行政人事部负责。
相关文件:
1、《公司定期召开的例会情况表》
被投公司管理方案范文 第十篇
一、项目背景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已有几千年的历史,而人类几千年追求健康,与疾病抗击的历史就是一部以传统养生为主流的历史。引领世界发展趋势,强调返璞归真、人体整体平衡观念的传统养生将承担起这一历史的使命,将传统养生和现代医学相结合来全面、系统地建中国养生产业一体化,向疾病和亚健康宣战,还人类一个整体自然健康。传统养生与现代医学相结合的世纪是人类征服自身疾病,实现人尽天年理想的世纪。以献身的精神和睿智的行动,推进21世纪发展传统养生的历史进程。
养生产业是全球掘金下一波财富狂潮
据美国前总统布什、xxx高级经济顾问、花旗银行前副总裁、著名经济学家的《财富革命》预测到了保健产业的迅速崛起,且该行业的年销售额将从20xx年的20_亿美元发展到现在的5000亿美元。
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同时来自社会的竞争与快节奏生活和工作的各种压力也不断增加。这使得大部分人们的身体健康深受影响,据统计,超过70%以上的城市人口的健康已经处于“亚健康”状态之中,正由于此状况的出现,拥有健康身体已经成为人们对生活的首要追求与渴望,健康美成为永恒的追求,这种意识观念也不断在人们心理得到重视和加强。无论是防病、治病、还是消除疲劳,养生保健受到不同年龄,不同层次,不同地方人们的青睐。成为21世纪的白金产业。为我国养生产业提供了一个庞大舞台和广阔发展空间。因此,我们应抓住机遇,弘扬养生文化,以满足人们对提高生活质量的追求。同时养生保健行业作为一个新兴的主流行业已经得到国家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我国养生保健行业正经历着一场巨变,消费者趋于对健康的重视,养生保健、绿色消费已是大势所趋,必将成为新一轮健康产业浪潮的热点。
二、项目概况
XXX酒店是一家五星级酒店,在当地文明遐迩。酒店一直保持着良好的业绩,有着稳定而优质的客户资源。为了更好的满足顾客的需要和答谢新老顾客对酒店一直以来的支持,酒店将进一步优化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服务品质,满足顾客个性化需求。酒店将把储备场地中的500平米用于兰会所养生馆项目。该项目将由XXX酒店与香港兰会所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合作运营。
三、香港兰会所控股有限公司简介
会所是一家国际美容连锁机构,从事美容行业多年,在香港地区享有盛誉。广州三和化妆品公司是香港兰控股有限公司在中国大陆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养生、保健、化妆品、美容仪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美容技术、培训服务、养生文化研究于一体的综合企业。主要负责兰会所所有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同时,负责大陆业务的拓展和对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广州三和化妆品有限公司目前有古兰韵品牌,产品线覆盖人体美容和养生的各个方面。公司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店务实战管理团队,行业实力派的营销精英团队,最疯狂独特的经营模式,超前留客CRM客户关系管理系统;同时,公司拥有自己的三和学院,为合作伙伴培养和输出大量行业人才。
三和企业倡导“天人合一”的养生保健理念,并顺应国际化市场的潮流,为社会创造财富,为企业赢得利润,为消费者创造美好生活。三和企业以弘扬中华民族五千年的传统中医养生文化和福泽亚健康人群为己任,以现代医学、生物技术和中国传统医学为支撑,开创中国养生保健文化新纪元。公司拥有行业实力派的精英团队,以一流的企业文化、一流的养生仪器设备,卓越的产品品质,独特的经营模式、完善的管理体系,开创东方养生文化之盛世,打造国际健康养生知名品牌,让处于现代快节奏生活的都市人,远离亚健康、远离疾病,享受高品质的生活。三和企业将全力打造全新的健康事业,为中国的美容养生行业带来一场全新的产业革命!公司秉承诚信经营原则,做到市场规范、区域细分、责任明确、顾客满意、合作共赢!
四、合作的可行性和优势
行业优势:
环顾全球医疗保健行业,“中医热”愈来愈热,广为世人研习和接受。足以证明其独特魅力;纵观国内休闲娱乐市场,虽然市场容量很大,但因大家熟知的种种原因,经营每况愈下:那些靠概念炒作、靠心理引导的方法正迅速走向没落。而彭圣堂养生馆正弥合上述缺陷,顺应新的投资浪潮和消费心理,倍受各地创富者与消费者的青睐。
XXX酒店的优势:
1、具有雄厚的资金实力;
2、丰富而优质的客户资源;
3、得天独厚的地理区位优势;
4、在当地和周边具有很好的公关形象。
被投公司管理方案范文 第十一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公司基金产品的宣传与推介,使本公司的基金产品能够符合在社会上进行推广的条件,我司现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具体管理办法
第三条我司不得在宣传、推介私募基金产品时候,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第四条我司采取自行销售私募基金方式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投资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进行评估,由投资者书面承诺符合合格投资者条件;应当制作风险揭示书,由投资者签字确认。
采取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的,我司应当采取前款规定的评估、确认等措施。投资者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及风险揭示书的内容与格式指引,根据基金业协会按照不同类别私募基金的要求制定。
第五条我司自行销售或者委托销售机构销售私募基金,应当自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私募基金进行风险评级,向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的投资者推介私募基金。
第六条投资者应当如实填写风险识别能力和承担能力问卷,如实承诺资产或者收入情况,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写虚假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承诺文件的,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第七条投资者应当确保投资资金来源合法,不得非法汇集他人资金投资私募基金。
第三章附则
第八条本管理办法的内容如与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有冲突的或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本管理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管理办法由市场营销部负责实施和解释。
被投公司管理方案范文 第十二篇
某城建投资公司档案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明确工作规范,强化内部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健全文件及档案的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公司全体员工要严格按照制度要求,强化优质高效、严谨规范的意识,认真履职、团结协作,共同做好文件及档案有关工作。
一、档案管理规范
(一)要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保管价值,按照方便保管和利用的原则管理。
(二)需归档的文件、材料,要收集完整齐全,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要在一起归档。
(三)各类会议所形成的文件,包括会议通知、议程、名单、会议文件及参阅材料、领导讲话、照片、记录、会议纪要等由相关人员负责收集齐全(文件一式二份),在会议结束后立卷存档。
(四)不同年度的文件不能一起立卷,跨年度的请示与批复,须放在批复年立卷,没有批复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年度计划放在计划的第一年立卷,跨年度总结放在总结最后一年立卷,跨年度会议文件放在开会年立卷。
(五)卷内文件排列要根据不同情况,按照文件形成的规律和特点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要依序排在一起,做到批复在前、请示在后;印件在前、原稿在后。
(六)卷内文件排列顺序,要依次编写件号和页号。
(七)卷内文件要逐件填写卷内目录。
(八)案卷封皮的标题要力求简明扼要,准确概括地反映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
(九)文件资料查阅利用制度:1.本单位人员借阅档案、资料须登记,未履行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