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校外培训机构章程范文推荐2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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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4-18 15:16:38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江西校外培训机构章程范文 第一篇

为做好校园疫情防控,各学校积极筹备卫生清洁消毒物资,为开学和开学后日常防疫工作做好了充分准备,一定要规范储存、使用和管理,做好相关安全工作。

1、清洁消毒物资包括消毒剂和消毒器材。消毒物资存放在学校专用存放地点,场所应选择在有监控覆盖的地方,并离开学生活动区域。

2、存放地点应当符合有关安全、防火规定,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爆、防火、防雷、报警、灭火、防晒、除湿、消除静电等安全设施。

3、存放场所封闭管理。存储仓库要悬挂警示标牌,设置警界线等隔离措施。

4、物资应当分类分项存放,堆垛之间的主要通道应当有安全距离,不得超量储存。

5、将安全管理制度、每种消毒剂安全使用说明在存放场所放大张贴。

6、安排专人出入库管理,建好物资管理台账,包括来源(接受捐赠、购买)、数量、购买(接收人)、入库时间等。

7、物资出库做好登记,对使用人、使用时间、使用量等详细记录。领取和归还均双方签字确认。

8、向使用人发放消毒用品时,应附送简练表述的安全注意事项。

9、使用人要做消杀情况记录,包括消杀时间,区域(面积),可在归还物品时记录备案,存在问题及时向主管人(保管人)反馈。

10、消毒剂(粉、片、液)严格按照使用说明进行配比、使用,严格遵守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注意事项。

11、消毒剂和消杀用具应即用即还,或每日取还。不应在固定存储场所以外其他地方存放。

12、管理人员要定期查看,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明确负责人和检查人。

13、消杀要适时、适度、适量,防止过度消毒引发的环境污染和安全隐患。

学校公布制度时,应同时公布责任人(尽量双人管理),以确保制度落实。

江西校外培训机构章程范文 第二篇

1、教师必须做好课前准备,坚决按课表上课。

2、预备铃(课前2分钟)响后,任课教师愉快地站到教室门口,关注每个学生。学生停止讲话,坐姿端正,保持安静,桌凳整齐,书本、笔放在桌子的左上角。

3、上课铃响后,教师精神抖擞、面带微笑走进教室。教师走上讲台,愉快地注视每一个学生,班长喊“起立”,教师待每个学生集中精力立正后,亲切地招呼“同学们好”,同学们齐声招呼“老师好”,教师微笑着说“请坐下”,学生方可坐下。

4、老师必须全身心投入,关注并确保每个学生在课堂上学得紧张,学得好,并多用激励和鼓励的语言。

5、上课发言先举手,经老师同意后方能起立发言。师生讲普通话,声音响亮,书写工整。

6、师生不得随便离开课堂。迟到的学生必须站在教室门口喊“报告”,经老师同意后才能进入教室,不得从后门擅自进入;因故需要离开教室的必须先举手说明原因,老师同意后方能离开。

7、教师不带茶杯、手机进课堂,不坐着上课。

8、学生必须聚精会神地学习,按时、认真、独立地完成作业,书写工整。不得做小动作,不得东张西望,不得喝茶,吃零食。

9、学生违纪,教师要及时制止,待课后再处理,学生不得顶撞老师;教师不得体罚学生,不得叫学生停课。

10、看书时眼睛离书本一尺,认真做好眼保健操,上晚自习的教师进班督察。

11、自始至终保持课堂纪律,缺课学生作好记载并及时反映给班主任。

12、下课铃响后,教师不得拖堂,立即宣布“下课”,班长喊“起立”,教师亲切地招呼“同学们再见”,同学们一齐打招呼“老师再见”,尽量让老师先走出教室。

江西校外培训机构章程范文 第三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xxx教育法》、《xxx教师法》、《xxx未成年人保护法》、《xxx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三条本校由xx市xx区教育局举办,经xx市xx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本校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面向学区学生招生,采荷校区招生对象为秋涛路以东、杭海路以北、新塘路以西、庆春东路以南的区域。涉及社区主要是健风社区和钱杭社区。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18个班级。江锦校区招生对象为杭海路以东、庆春东路以南、钱江路以西、解放东路以北的区域。涉及社区主要是定海社区、唐祝社区和江锦社区。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24个班级。

第二章办学理念与学校文化

第五条学校办学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即“让每个孩子都摘到梦想中的星星”)

第六条以现代化的教育思想和管理理论为指导,学校围绕着“个性化、现代化、生活化、国际化”办学目标,大力弘扬采三精神,努力把学校建成“学生向往、教师幸福、社会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学校。

第七条学校通过各类教育教学活动致力于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优秀的个性品质。使学生具有健康的体魄,科学的头脑,高尚的情操,艺术的兴趣,生活的技能和自由、平等、互助的精神。

学校注重教师队伍的培养,通过政治学习、专业培训、自我修炼等形式,提升教师的个人修养和专业素养。全体教师在“团结合作、乐于奉献、敢于担当、勇于争先”的采三精神引领下,以成为让学生喜爱的教师为目标,不断努力。

第八条不断探索办学新模式,深化课程改革;以主题建设年为抓手,推进教育现代化。以学校文化建设为核心,提升队伍素养。

采三精神:团结合作、乐于奉献、敢于担当、勇于争先。

校训:尚德、博学、健体、和雅。

第九条学校校标:(略),以书法家刘江题词为学校校名常用书法体:(略);校旗为白底镶嵌红色“xx采荷第三小学教育集团”文字;校报全称为《采三校报》,每月一期。

第十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xxxxx采荷第三小学支部委员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三条学校依靠中国xxxxx采荷第三小学支部委员会,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xxx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xxxxx采荷第三小学支部委员会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设置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采三民主发展议事会和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xxxxx采荷第三小学支部委员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主任)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开展各类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七条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学校实施小班化教学,力求因材施教。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学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适应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新模式,采用现代化教学技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学校按国家及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大纲课程计划,开全科目,开足课时,并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及教学进程,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课,特殊情况的停课需经上级领导批准。

学校统一按上级规定征订教材,任何人不得擅自推销学习资料。教导处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提高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废除百分制,全面实行等级评价制。

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确保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回家作业,三至六年级学生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

每学期三至六年级进行一次统一的期末测试,并及时做好质量分析。

第二十八条本着向课堂教学要质量的原则,认真实施“三先三精”常规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按时上下课,严禁旷课、不按课表上课、随意调课等现象。

遵循“学生主体理念”、“面向全体理念”、“全面发展理念”,积极推进“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方式,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生本课堂。

积极鼓励学生,让每一位学生在尝试中体验成功。

第二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课外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室内教学活动场所、食堂实施禁烟。

第三十条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咨询)室(站),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

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

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队工作时,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大力开展各种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心理教育活动,如听讲座、班队活动、社区活动等,让学生在活动中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的提升。

杜绝有害学生心理健康的言行,如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在不适当的场合公开学生的隐私等。

第三十一条保证科技、艺术、劳动等各类综合实践教育的经费投入,并对学校专用教室进行配置和整修,各室配备管理员,制定管理员工作职责。

以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学生的艺术素质和审美能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为学生终身喜爱艺术、学习艺术、享受艺术奠定良好的基础。

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经常性、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并逐步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大力推进“器乐”特色学校工作,定期开展好艺术节和科技节,开展好书画大赛,鼓励人人参与。

根据我校实际,提出“人人进社团,周周有活动,个个有特长”的思路,开设校级艺术社团。社团活动做到有组织、有章程、有管理、有考勤,定时间、定内容、定方式地开展。

第三十二条一、二年级开设校本信息技术校本课程。

教学中注意培养学生运用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培养学生的信息技术素养。

教育教学中逐步渗透信息安全与道德规范等数字公民素养教育。

教师要加强本学科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提高,教学语言简明、准确、规范,注意使用专业术语。

江西校外培训机构章程范文 第四篇

第一章是什么?

第一条依据《xxx民办教育促进法》、《xxx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规范的名称,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学校名称应体现行政区划、尺寸、性质、组织形式的内容要求,统一使用xx市××职业训练学校。学校名称不得违反《商标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中所述情节,对概念设计中的量体体积进行分析

第三条学校地址:。

(学校地址应清晰准确,标明学校所在行政区域,如xx市××区××路(街)××号)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国家教育方针,遵守社会道德风格。通过训练,提高参加训练的人在职业技能等方面。(应注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格,明确学校设立的目的。中所述情节,对概念设计中的量体体积进行分析

第五条学校性质:×××(单位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经费,自愿举办非营利民办职业培训学校。

的双曲馀弦值。的双曲馀弦值。(其中,必须明确记载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中所述情节,对概念设计中的量体体积进行分析

第六条学校的举办者:。

(如果是联合学校,各举办者的上述信息应具体、明确、真实。中所述情节,对概念设计中的量体体积进行分析

第七条学校审查机关:。

第二章是学校的学校内容。

第八条是学校的办学内容

(一)办学规模如下:

(例如,年训练××人。中所述情节,对概念设计中的量体体积进行分析

(二)办学水平:一年以下短期×××职业技能或职业资格培训。

(例如初级、中级、高级)。

(三)办学形式如下:

(如普通全日制教育、业馀、远程教育等)

(四)办学范围如下:

(面向社会、××系统或××省(市、县、区)等)

(五)开设专业:

(应按国家职业标准填写规范专业(职业、工种)名称)

(6)招生对象如下:

(城镇初、高中毕业生、农村富馀劳动力等)

第九条学校与学生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培养目标、学习内容、收费标准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学校实行。(例如,双证制度,即培训结束的学生,发行河南省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和政府批准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合格的,发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等)。中所述情节,对概念设计中的量体体积进行分析

第三章是学校资产的来源和性质。

第十一条学校办学资金为:万元,由。

等部分构成,具体出资者和出资方式如下

的双曲馀弦值。的双曲馀弦值。

(举办者可以以资金、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为学校出资。以知识产权和其他无形资产为学校投资的,应当将其评价为固定资产额。为了共同办学,必须缔结共同办学协议,明确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各方出资额、方式和权利、义务等。举办人不得向学生、学生家长集资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不得向社会公开集资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国家资助、向学生收取的费用和民办学校的借款,收取的捐赠财产,不属于举办人出资)

第十二条是学校的经费来源。

的双曲馀弦值。的双曲馀弦值。注册资金是万元。

(一)举办公司或个人出资

(二)政府援助;

(三)在批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训练的合法学费等收入

(四)捐赠;

(五)利息;

(6)其他合法收入。

(学校的经费来源主要依赖于举办者的持续投入、学校积累,也可以是政府资助、社会捐赠等合法收入。学校批准成立后,举办人投入学校资产为学校法人资产,在学校存续期间,学校依法管理和使用,不得抽逃资金,也不得侵占和私分。中所述情节,对概念设计中的量体体积进行分析

第四章是学校的决策机构和组织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实行(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指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一届(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及其负责人由举办者选拔出生,由此人员组成的变更按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执行。

(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员代表等)组成,设立(理事长、社长)一人。其中有5年以上教育教育经验的人。(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员代表等人组成,至少5人以上。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成员应具有5年以上的教育教育经验,教育员工代表人数应确定比例,国家机关员工不得担任其成员。中所述情节,对概念设计中的量体体积进行分析

(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每次任期。

年份。(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的任期一般为3~4年。中所述情节,对概念设计中的量体体积进行分析

(董事、董事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任期届满,可以连任。(董事、董事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任期满未及时改选,或在任期内辞职,(董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改选的(董事、董事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任职前,原任(董事、董事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董事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的职务。

(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人员组成的变更与举办者有关的,与举办者推荐的教职员代表有关的,由教职员代表大会和教职员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负责人的变更由决定。

(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名单向审查机构申报。

第十四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行使以下事项的决定权

(一)聘用或解雇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制定学校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计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查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结束

(7)决定学校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五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经过1/3以上组成员的建议,可以召开(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临时会议。

第十六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实行一人一票制。(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必须在1/2以上的理事出席后才能进行。讨论以下重要事项,必须得到2/3以上组成员的同意

(一)聘用或解雇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学校发展计划;

(四)审查学校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结束

(6)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七条(董事长、董事长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负责人)不能行使职权时,由其指定的主管(董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代其行使职权。

(会长、会长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负责人)行使以下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

(二)检查(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决议的实施情况

……………………………

第十八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召开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通知会议时间、场所、内容等全体成员。(至少10天)

(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或其他人出席,委托书必须注明授权范围。(理事会、董事会或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成员)不委托、不出席的视为弃权。

第十九条(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会议应创建会议记录。形成决议时,制作会议纪要,由出席会议的成员审查、签字。会议记录和记录由负责人存档保管。

第二十条学校可以设立监事会,监事由举办者选择和交换。监事会由全体监事组成,负责监察(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成员)和学校级管理人员,防止滥用职权,侵犯学校和教职员的合法权益。

监事会由三名以上监事组成,选举-名召集者,监事会教职员代表由学校教职员民主选举产生。

第21条监事行使以下职权

(一)检查机构财务:

(二)监督理事(董事)、校长执行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学校章程的行为

(3)理事(董事)或校长行为损害学校利益时,要求理事(董事)或校长纠正。

(四)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22条监事会执行一人一票,少数服从多数表决制度。监事会决议必须经过半数以上监事的决定同意,有效。监事会任期每次为年,任期满,可连选。监事不得兼任学校(理事、董事或其他决策机构成员)和财务负责人。

第五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23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我,身份证号码,居住地。

(章程中应明确载明×××担任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其人选由理事长、董事长、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的负责人或者校长担任。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政治权利,在中国内地定居的中国公民。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学校章程规定,对外代表学校行使职权。)

第六章 资产管理与经费使用

第二十四条 学校依照《xxx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由学校法定代表人或校长(主要负责人)的直系亲属担任;会计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财务会计制度中载明经费支出范围、项目和基本比例,教职工福利待遇基本标准,经费支出的审批和支付程序,以及财务监督制度等内容。)

第二十五条 学校资产使用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监督,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后,报审批机关备案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六条 出资人 取得合理回报。

(要求〈或不要求〉。本条是办学章程必列条目)

第二十七条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应当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净收益的——(不低于25%)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本条内容限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填写。要求合理回报及比例由理事会、董事会或其它形式的决策会议确定。合理回报的比例、回报的操作过程严格按照《xxx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执行。)

第二十八条 学校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示与其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于公布之日起15日内,将该决定及向社会公示的与其办学水平和培训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等相关材料报审批管理机关备案。(此内容限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学校填写。)

第二十九条 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捐资举办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和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按不低于年度净资产增加额 (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本条内容限出资人不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填写)

第三十条 学校存续期间,学校经费和资产必须用于章程规定的办学宗旨和办学范围,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七章 学校终止

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 (董事会、理事会或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决议通过,学校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四)举办者自行要求解散,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五)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形。如:连续两年未招生的;办学许可证失效的等其他事由。

第三十二条 学校终止,按《xxx民办教育促进法》第57条、第58条、第59条、第60条要求,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第八章 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三十三条 学校可根据实际需要修改章程。学校章程修改的程序为:

。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并在 日内,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九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于 年 月 日学校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决议通过。

第三十五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 (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的决策机构)。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六条 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的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本章程一并向社会公告后生效。

说 明:

一、此文本旨在为全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制定章程提供范例。

二、民办学校制定的章程,应当包括章程示范文本中所列全部条款,同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作适当补充。

三、( )内文字为制定基本要求。

四、学校章程须用A4纸双面打印。

江西校外培训机构章程范文 第五篇

为了进一步提高班级课程质量,完善班级管理体系,加强中心与各班级的信息交流,现将班级管理体制规定如下

培训班的开课制度:

一、各培训班必须在中心统一申报时间内申报有效,过期不予受理。

二、培训班必须通过中心审查才能开始。否则,就不认证。

三、学校团委支持各培训班老师的课时费(考证类培训班除外),其他费用由行解决。

四、中心统一招生结束后,各培训班可根据自己的情况自由开始。

五、各培训班应及时向中心反馈培训班信息。

六、各培训班必须严格组织审查,合格者才能顺利毕业。

七、各培训班课程内容由各培训班负责人与培训班辅导老师协商决定。

八、培训班负责人对其他培训班的观察和交流由各培训班负责人自行商量决定。

日常制度::

一、学生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先进,责任感强,尊敬师长,乐于帮助人,品行端正,思想政治素质提高,遵守法律,不浪费,不文明行为。

二、勤奋学习,勤奋钻研,目标明确,不浪费时间,学习积累,不冲突,不投机,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能力。

三、学生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关心集体,维持荣誉。

四、学生应自觉遵守校规,爱护公物,节约水电,保持校园清洁卫生。

五、爱护教学设备,无故损坏必须赔偿。

六、关闭个人通信工具,如有特殊情况,应放在xxx;振动xxx;文件。

七、积极参与课堂讨论,按时完成作业。

八、不迟到早退,不随便进出教室,教室内不接电话。

九、学生专心听讲,认真记录。

管理制度:

一、各学生(包括旁听生)的出勤率必须达到班级总学习时间的70%以上,特殊情况下不能出勤的人必须写申请书(申请书必须向学生本人所属的学院指导员申请),缺勤一次以上(包括一次)自动退学。

二、,每个培训课程必须在一学期内提交至少两份通信稿,开课时必须提交一份通信稿,并附上相关信息,如照片。培训课程必须在学习中旬或结束前提交第二份通信稿。

三、各培训班一学期必须检查四次以上。如果我们没有上课(没有请假),一切都不会结束。

四、自觉保持教室卫生清洁,如果中心成员发现将垃圾留在教室或损坏公物,该学生将取消期末班级的评价资格。

五、各培训班负责人必须严格向学生们传达授课纪律,严格管理。

六、每个学生必须通过最后的审查结束。

七、各培训班的培训学生毕业时,必须提交学习心得(一式两份、电子版、手写版)。

八、培训班负责人学期结束后,必须提交工作总结。

九、每学期结束后,评价5%的优秀学生,评价优秀学生必须提出对这个班的操作,管理上的感想。

江西校外培训机构章程范文 第六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教育改革与建设需要,推进依法治校,规范学校管理,全面提高办学品质,依据《xxx教育法》、《xxx教师法》、《xxx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xx艺术实验学校

英文名称:xxxxxxxxxx

第四条学校是由xx市人民政府举办,主管单位是xx市教育局,主要实施中等职业教育、经登记机关批准的非营利性事业单位法人。学校依法自主办学,接受国家监管和社会监督。校长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五条学校举办单位依法核准学校章程,任免学校负责人,对学校资产、经费、学校办学活动等提供指导、监督和评估。同时为学校提供经费支持,支持学校法人自主地位,提供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六条学校面向全省招生。舞蹈表演专业,面向全省招收小学毕业生,学制六年。其他专业,招生对象为全日制初中毕业生,招生规模以xx市教育局核定的班级和人数为准。

第七条学校办学宗旨:一切为了学生的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圆学生的艺术梦想,为高等院校输送优秀艺术人才,为繁荣地方文化建设培养艺术技能型人才。

第八条学校办学方针:德育为首发挥个性全面发展,创办充满思想、智慧的校园,塑造充满自信、快乐、艺术的人生。

第九条学校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党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有关情况提供便利,主动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本校师生和社会的监督。

第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十一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定中长期事业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二章学校治理结构

第十二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主持学校全面工作。副校长受校长委托分管学校某方面的工作,对校长负责。

学校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一)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法令,执行上级党委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

(二)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和学年学期工作计划,建立健全学校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主持召开校务委员会,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开展行政工作,维护学校秩序,处理和决定日常事务;

(四)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五)在核定的人员编制内,负责校内机构设置、人员调配、聘任、考核等工作,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的政治业务素质,促进教职工专业发展;

(六)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负责规定范围内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管好、用好学校资产。

(七)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八)定期向学校党委通报工作;

(九)尊重教职工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团结、依靠教职工办好学校;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企业、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十一)行使法律法规及上级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其他方面代表人员组成,由校长担任校务委员会主任,实行工作例会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管理体制的组成部分,是校长主持下的决策机构。

第十四条学校党委全面负责学校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反腐倡廉和制度建设,把握学校发展方向,参与决定重大问题并监督实施,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学校党委接受上级党委领导,按《中国xxx章程》依法开展活动,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引导监督学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治校、规范管理,确保办学方向正确;

(二)参与讨论决定学校发展规划、重要改革、财务预决算和教学科研、招生录取、基本建设等方面的重大事项,以及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在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负责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教育培养和选拔任用,协助上级党组织做好学校领导人员的教育管理监督等工作;

(四)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参与讨论决定人才工作政策措施,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各类人才培养、引进、使用、管理、服务和奖惩工作,对教职工聘用考评、职称评审等提出意见。

(五)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学校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推动形成良好校风、教风、学风;

(六)完善学校党组织设置和工作机制,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组织,扩大党内基层民主,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七)领导学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严格执行《中国xxx廉洁自律准则》《中国xxx纪律处分条例》《中国xxx问责条例》等规定,加强对违纪违法问题的预防、监督和查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八)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九)履行党章党规及上级党委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校务委员会会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党委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加强对学校的民主监督。属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审议决定的事项必须进行表决,教职工代表大会应当有2/3以上教职工代表出席大会,经应到会正式代表过半数同意,表决方可有效。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三年一届,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教职工代表大会的主要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草案的制定和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二)听取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校园建设以及其他重大改革和重大问题解决方案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听取学校年度工作、财务工作、工会工作报告以及其他专项工作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讨论通过学校提出的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相应的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办法;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七)通过多种方式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学校章程、规章制度和决策的落实,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七条学校依照《xxx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建立工会组织,是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学校工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机构,在学校党组织和上级工会组织的领导下,与学校行政紧密合作,依照《中国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工会委员会委员根据民主原则,由工会成员选举产生。在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学校工会委员会代行其职责。

学校工会有以下主要职权:

(一)负责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组织工作,贯彻执行教代会的决议,承担教代会闭会期间工作机构的有关工作;

(二)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学校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诉求和意见;

(三)关心教职工业余精神生活,积极开展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

(四)履行监督职能,推进学校校务公开民主管理;

(五)开展女教职工工作,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六)加强工会自身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健全工会各级机构,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作用;

(七)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它工作。

第十八条学校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由学校校长、副校长、教务主任、专业教研室主任以及外聘专家等组成。就市场人才需求、专业拓展、实训场地建设和校企合作等方面,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由学校校长、主管教学副校长、教务主任、专业教研室主任以及外聘专家等组成。就教师培训、课程计划、课程开发、校本教材等方面,为学校决策提供依据。

第十九条学校设置党政职能处室,各职能处室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学校各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分部管理。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信息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江西校外培训机构章程范文 第七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xxx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名称:琼海三元及第教育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住所:琼海市嘉积镇爱华东路146号.

第四条公司在琼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民政服务大楼登记注册,公司经营期限为永久。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监督。

第七条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具有约束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全体股东共同订立,在公司注册后生效。

第二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九条本公司经营范围为: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经营范围为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十条本公司注册资本为1万元,本公司注册资本实行一次性出资。

第四章股东的名称(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公司由1个自热人股东组成;

股东一:王xx

家庭住址:琼海市嘉积镇爱华东路146号。

身份证号码:220_2199004082254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是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利机构,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1项至第10项职权,还有职权为:

11、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2、对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除本条第11项以外的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13、公司对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第十三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

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会议的方式议事,自然人股东有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

1、定期会议

定期会议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为每年三月召开。

2、临时会议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1、会议通知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2、会议主持

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召集和主持。股东会的首次会

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依照《公司法》规定行使职权。

3、会议表决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每项决议需代表多少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规定如下:

(1)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股东会对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股东或受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4)股东会的其他决议必须经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4、会议记录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详细作好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必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十六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10项职权。 第十七条执行董事每届任期三年,执行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执行董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执行董事就任前,原执行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执行董事职务。

第十八条公司设经理,经理由执行董事兼任,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职权。 第十九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一人,由非职工代表担任,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条监事任期每届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在任期届满未及时更换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的,在更换后的新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一条监事对股东会负责,依法行使《公司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第1项至第6项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股东会会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二十二条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份股权。

第二十三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第二十四条本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应当先召开股东会,股东会决议应经全体股东一致通过并盖章、签字。如全体股东未能取得一致意见,则按本章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公司股权转让的其他事项按《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至第七十六条规定执行。

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六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八章财务、会计

第二十七条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八条公司在每一会计制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表,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审计,报送财政、税务、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并送交各股东审查。

财务、会计报告包括下列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资产负债表;(二)损益表;(三)财务状况变动表;(四)财务情况;(五)说明书;(六)利润分配表。

第二十九条公司分配每年税后利润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百分之五十时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以前年度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第三十条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出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三十一条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公司除法定会计帐册外,不得另立会计帐册。

会计帐册、报表及各种凭证应按财政部有关规定装订成册归档,作为重要的档案资料妥善保管。

第九章破产、解散、终止和清算

第三十二条公司因《公司法》第181 条所列(1)(2)(4)(5)项规定而解散时,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告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45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交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公司清算结束后,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第三十三条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公司股东会。

第三十四条公司章程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生效。

第三十五条经股东会提议公司可以修改章程,修改章程须经股东会代表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第三十六条公司章程与国家法律、行政法规、xxx决定等有抵触,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xxx决定等为准。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原件一式六份,其中每个股东各持一份,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验资机构一份,公司留存二份。

江西校外培训机构章程范文 第八篇

为严肃学校财务制度,合理使用经费,使有限的资金发挥出最大的效益,特制订本制度如下:

一、用款权限

1.对于学校正常的办公用品、教学设施、生活设施等物品,总务处可根据具体情况请示分管校长后购买。

2.对于消费品的购买:

①200元以下的物品,由总务主任批准购买。

②200元1000元之间由分管校长决定购买。

③1000元以上由校长办公会讨论决定购买。

二、报支项目

1.出差报支:未经校长室同意,一律不得出差,出差人员报支标准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出差人员在出差期间的非正常开支办私事的开支均不得报销。

2.杂支费报支:各类补助、津贴、奖金、招待费、临工工资等支出,必须由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分管校长或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方可报支。

3.基建及维修:总务处必须事先预算并向分管校长报告,经批准维修的项目用工、用料必须两人以上参与合价,合价结果经校长室审查后方可实施。工程结束后,必须由校长室和总务处认真验收,达标合格,方可支款。原则上学校领导及教职工亲戚不予考虑安排做工。

4.公私借款:教职工因公需要借款,必须经分管校长审批同意,公事结束一周内应主动向财务人员一次性结清帐目,逾期不结清,财务人员可在其工资内扣除。教职工确因特殊困难向学校借款,须经分管校长同意,借款额不得超过下月工资的一半,并在下月工资中扣除。特殊情况借款另定。无论公私借款,前期借款未清,后期不准续借。

三、购买公物

购买公物须二人以上,并经保管员签字验收后,方可入库,发票须经经办人、证明人,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报销。

江西校外培训机构章程范文 第九篇

一、维护学校环境卫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倡导“讲究卫生,人人有责”。

二、学校组建由德育处负责,班主任及学生会成员参加的卫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管理,指导学校的卫生工作。

三、经常性地向学生进行健康知识、卫生知识教育,帮助学生掌握卫生理论知识,提高学生讲究卫生的积极性和自觉性。

四、坚持卫生清扫和检查制度

1、教室一天三打扫。

2、清洁区一天一清理。

3、宿舍一天三打扫,每周擦两次玻璃(星期二和星期四)

4、部室每周星期二打扫一次。(说明:星期二打扫由班级负责,平时打扫由部室管理员负责)

5、学生会对卫生必须坚持一周一次检查评比,两次突击抽查。德育处一月一次大检查,确保学校各范围卫生状况良好。(学生自管委员会的各种卫生检查或评比应至少有德育处一人参与)

6、学生自管委会对教室、宿舍、清洁区每天检查三次,并做好详细记录。

说明:

(1)对每次的检查评比或抽查临时安排有关教师或领导参与。

(2)对每次检查评比或抽查的结果都要及时通报,并根据“班级量化考核细则”规定纳入班级量化。

(3)对每次检查或抽查卫生存在问题的班级责令限期改进,如果限期没有改进的则加倍扣分。

(4)清洁区卫生的保持由所管辖的班级负责。

五、学生个人卫生由班级负责,督促学生讲究卫生。

六、对于卫生先进的班级或宿舍给予奖励。

七、加强卫生宣传,提高卫生观念,增强卫生意识,全面推进学校卫生工作。

江西校外培训机构章程范文 第十篇

一、体育保管室规章制度

1、坚守岗位,牢固树立为教学服务和师生服务的思想,做到满腔热血,有求必应。

2、爱护公共财产,注意室内卫生,做到体育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3、完整借还手续,上体育课前,必须有体育老师或体育委员按规定借取体育器材,教师签名,当面点清品种数目。

4、体育课后,须及时归还体育器材。

5、非正常损坏器材,须按实际价格或损坏程度赔偿。

二、体育器材、场地管理制度

1、体育保管室要保持清洁卫生,器材放置井然有序,便于上课借还。

2、保管先要树立一切为教学、训练服务的观点,做到按制度办事,坚持岗位,热情周到。

3、体育课外活动,借出器材必须填写借物单,按时归还,凡遗失损坏必须赔偿。

4、外单位借器材,须经校主管领导、体育组负责人同意方可借出,私人不得借用。

5、严禁一切车辆在运动场内行驶,保管室不得堆放私人杂物。

6、场地每周清扫一次,每年维修、保养一次。

7、体育器材每学年清理一次,自然损耗要登记造册,并经学校、教研组长审批销帐。

三、体育器材赔偿制度

1、体育设施是国家财产,全体师生必须珍惜爱护。

2、学生有意损坏器材,按原价赔偿。因使用不当损坏的器材,按百分之五十赔偿。

3、器材丢失,任课教师应查明原因,明确责任,除加强教育外,按实际情况处理,通报全校。

4、器材每学年清理一次,自然损耗或报废的要登记造册并须报教研组及领导审批后销帐。

江西校外培训机构章程范文 第十一篇

第一条:依照《xxx公司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机构实际,为规范机构行为,保障机构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机构依法成立并作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第三条:本机构的注册名称为:。

本机构的地址为:。

第四条:本机构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本机构的股东、出资额及股份。

1、先生::住所:。以货币形式注入资金万元。经协议占机构总资本%股份。

2、先生::住所:。以货币形式注入资金万元。经协议占机构总资本%股份。

3、先生::住所:。以货币形式注入资金万元。经协议占机构总资本%股份。

机构应向股东签发由机构盖章的出资证明书。

第六条:本机构不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其各项权责均由股东直接享受和承担。

第七条:股东的权利:

1、根据协商一致原则对机构重大问题拥有决策权。

2、有权了解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按照股份比例分取红利。

4、决定校长人选及报酬,审议决定机构经营方针计划。

5、监督机构的经营,提出建议或质询意见。

6、机构依法终止时,依法分得机构的剩余财产。

7、参加制定或修改机构章程。

第八条:股东的义务:

1、遵守机构的章程。

2、按时使出资额到位。

3、机构正式运营中,不得抽回其投资。

4、以其出资额对机构承担有限责任。

5、为机构的各种经营提供必要的方便。

第九条:股权转让:

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全部或部分股权。

2、股东向他人转让股权须征得其他股东同意;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第十条:本机构一致同意委托先生为校长。机构实行校长负责制,负责机构日常经营行政管理工作。校长对股东负责。

校长行使如下职权:

1、主持机构的经营行政教学工作,组织实施股东的决策计划。

2、组织实施机构年度目标计划和项目实施计划。

3、拟定机构管理机构设置方案,人员定岗定员定编。

4、拟定并实施机构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机构的具体规章并贯彻实施。

第十一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建立机构的财务、会计制度。财会人员应由股东选定,校长管理。财会报告定期送股东阅看。

第十二条:机构所有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择优录用,签订劳务合同。辞退职工或员工自行辞职,按劳动用工合同条款执行。

第十三条:机构的终止和善后。

1、机构的终止条件:经营期限届满;股东一致同意解散;被依法撤销;不可抗力;资不抵债破产。

2、善后工作:进行清算;处理为了业务;清缴税款;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剩余财产;参与民事诉讼;依法注销。

第十四条:机构经营期限为5年。届满前6个月决定继续经营或终止解散。

第十五条:机构各项规章制度均视为本章程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六条:本章程及机构各项制度未列入事项及与国家法律法规不一致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七条:本机构xxx、共青团及工会活动,依照党、团及工会章程条例办理。

第十八条:机构必须遵守法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机构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九条:本章程经股东或股东授权人代表签字,投资到位后即行生效。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股东。

股东签字:(盖章)

二零一二年XX月XX日

江西校外培训机构章程范文 第十二篇

第一章依据《xxx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兴办的目的宗旨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第一条学校性质:属于民办非企业组织,是兴办者自愿兴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以业余课外辅导为主的培训学校。

第三章第二条学校举办者:XXX

第四章学校的名称和地址

第五章第三条学校名称:XXXX教育有限公司

第六章 学校地址:XXXXXXXXXXXX

第七章 邮政编码:XXXXXXXX

第三章办学内容

第四条学校办学宗旨:平民学校,贵族追求;突出个性化、特色化,融素质教育、赏识教育、成功学理论为一体,让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

第五条学校办学内容

(一)办学类型:中小学生校外辅导为主

(二)办学层次:中小学生校外辅导培训

(三)办学形式:业余教育

(四)办学范围:XXXXXX范围

(五)招生对象:小学、中学各年级学生

(六)计划办学规模:XXX的规模

第四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六条学校用租借的房屋作为办学场所。出资人出资XX万元作为办学设施的装修和教学设备的添置。

第七条学校依法建立财务制度,设立会计帐簿和各类财务帐目, 保证会计资料的条理性、规范性、完整性。

第八条学校资产管理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和本单位监事的内部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九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和挪用学校的财产

第五章管理机制

第十条学校实行校务管理委员会制度,并实行校务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十一条学校校务管理委员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执中心负责人,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二)筹集学校办学基金,审议批准学校的年度财务瞀、决算;

(三)审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决定重大基建与设备投资项目;

(五)修改章程,批准重要规章制度;

(六)决定教职工的聘请和工资标准;

(七)研究决定其他应由校务管理委员会决定的重大事项。

第十二条学校校务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实行民主集中制第六章法定代表人与校长

第十三条学校法定代表人由黄艳红担任,依法履行法定代表人职权。

第十四条学校管理委员会聘请黄艳红担任校长,所聘校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校务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定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六)学校校务管理委员会的其他授权:

制定教职工聘任、工资标准和调资方案,经委员会批准执行;

第七章合理回报问题

第十五条学校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决定如下:

举办者投入的资产归举办者所有。学校经营收入主要用于办学过程中的成本开支,如有结余,举办者从中获得合理回报。回报按国家法律法规从办学结余中取得,其比例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负责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所提发展基金负责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八章学校变更与终止

第十七条学校如有变更事项,负责依法报审批(核)办理。凡涉及变更举办者、学校分立与合并、办学场地变动等重大变更事项,必须经举办者同意,并经校务管理委员会决议,在进行财务资产清算后,由举办者向审批(核)机关呈报书面变更报告。

第十八条学校自行终止办学,必须经举办者同意,经校务管理委员会决议,在进行财务资产清算后,由举办者向审批(核)机关呈报书面终止办学报告,依法办理终止办学手续,并负责妥善安置学生,依法做好财产清偿。

第九章章程修改程序

第十九条本章程修改程序

本章程的修改权属校务管理委员会。修改程序:

先大会讨论,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同意方可修改,然后修改意见实行民主集中制,最后形成章程修正案,经决策机构全体成员签字,举办者认可,在会议通过后十五天内报审批机关备案,公示后生效。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二十条本章程修改必须履行以上程序,由学校校务管理委员会召开会议,经2/3的成员同意后方可修改,修改章程的内容必须形成章程修正案,经校务管理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举办者认可,在会议通过后15天内报审批机关备案,公示后生效。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举办者于20xx年12月共同制定,已经首届学校校务管理委员会于20xx年12月18日召开会议一致同意通过。

第二十二条本章程解释权在学校校务管理委员会。

举办者签字(章):

江西校外培训机构章程范文 第十三篇

学校的一切公共财物,每位师生都有责任爱护。对所有损坏公物的行为必须加以制止,有关当事人必须负责赔偿;对故意损坏公物的,除赔偿外,还要给予校纪处分。

一、公物维护要求:

1、保护学校的建筑设施,教育教学用品,文娱体育器材,劳动工具,花草树木,墙壁以及生活用品。发现破坏行为,必须立即制止并及时报告学校政教处。

2、教室的墙壁、门窗、课桌、椅凳、日光灯、开关、清扫用具、电脑投影仪等,要责任到人。

3、学校花木和其它公用设施由分管部门和年级组负责管理。

二、损坏赔偿办法

1、不慎损坏,但能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等。

3、故意损坏被学校发现后能主动认错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免予纪律处分。

4、故意损坏,被学校查获者,事后态度恶劣,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5、因班级不负责而造成的公物损失,由班级负责赔偿。

6、赔偿钱款的数额,应按市场价格或按总务部门购买此件公物时的价格计算。

三、班级奖惩条例

总务处对公物管理情况予量化评估,具体细则:

1、不慎损坏,但能主动承认者,照价赔的,班级不扣分;

2、不慎损坏,学校查获者,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等外,班级扣除1分;

3、故意损坏,被学校查获者,事后态度恶劣,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外,班级扣除2分;

4、故意损坏,被学校查获者,事后态度恶劣,除按原价赔偿外,另承担手工费、手续费等,并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外,班级扣除5分。

5、因班级不负责而造成的公物损失(公物损失找不出破坏者的都属于此项),由班级负责赔偿外,按损失的大小,班级分别扣除1分(50以内)、2分(100以内)、5分(100以上)。

6、期末总务处予以统计,各段各评选出一个公物管理优胜班级予以表彰奖励。

7、以上条例从20_年3月开始执行。

江西校外培训机构章程范文 第十四篇

第一章

第一条

根据《xxx教育法》、《xxx民办教育促进法》(以下简称《民促法》)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登记条例》)、《xxx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了依法规范本教育机构的教学活动和日常管理工作,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教育机构的名称是:。

第三条

本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是:

第四条

本教育机构的法定办学地址是:

第五条

本教育机构办学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报经xx市xx区教育局批准,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并经xx市xx区民政局进行法人登记后开展教育活动。

第六条

本教育机构的教育业务管理机关是:xx市xx区教育局;办学许可机关是xx市xx区教育局;学校的登记管理机关是:xx市xx区民政局。

第七条

本教育机构的性质:由举办者自愿举办的初、中、高等学非学历的教育机构,属社会公益性事业,从事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教育组织。

第二章

办学宗旨、规模、层次及业务范围

第八条

本教育机构的办学宗旨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全面贯彻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组成部分的原则;保证教育质量、信守职业道德。

第九条

本教育机构非学历培训规模为:xx人。

第十条

本教育机构办学层次为:初、中等非学历培训。

本教育机构办学形式:业余教育。

本教育机构招生对象:小学、初中、高中学生。

本教育机构业务范围为:小学、初中、高中文化课辅导,书法培训,音乐培训,舞蹈培训,教师资格培训,礼仪培训,英语培训

第三章

学校举办者及资产的数额、性质、来源和管理

第十一条

本教育机构的举办者:xxx。属于国家机构以外的个人。

举办者享有下列权利:

(一)了解本教育机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二)推荐(董事、理事);

(三)有权查阅(董事会、理事会)会议记录和本单位财务会计报告;

第十二条

学校建校资产总额为xx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及教学仪器设备xx万元;注册资金xx万元。建校资金来源:举办者投入:xx万元,出资者:xxxx,金额:xxxx;出资形式:xxxx;出资比例:xxxx。性质:非国家财政经费。

第十三条

学校日常办学经费来源:举办者出资投入资金;接受政府资助;在核准的办学范围内开展教学活动或服务的收入;利息收入;社会捐赠;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四条

本教育机构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项目和收费标准收取教育费用。同时向社会公示。学校向受教育者收取的各项费用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十五条

本教育机构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本教育机构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办学资金专项专用,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抽逃或者挪用。办学盈余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

本教育机构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年度净收益25%的比例提取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十七条

本教育机构依法建立资产管理制度。教育机构存续期间,资产享有法人财产权,由教育机构依法实施管理和使用,不得转让或用于校外投资。

第十八条

本教育机构按照《xxx会计法》和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设立专门帐户,设置会计帐簿、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依法进行会计核算。保证会计、出纳分工负责,财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会计人员必须具有专业资格。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进行财务审计,审计情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九条

本教育机构资产的使用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的监督。

第二十条

本教育机构由董事会(或理事会)根据国家规定作出办学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的决定,自决定作出之日起15日内,将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有关材料与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后确定合理回报。

第二十一条

本教育机构自觉接受办学审批机关、登记管理机关及有关部门组织的检查和督导。学校资产使用和财务管理接受审批机关及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财务审计。

第四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二十二条

学校的决策机构为董事会(或理事会)。学校实行董事会(或理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

第二十三条

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由5人组成,设董事长1人,董事4人。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中举办者代表3人,校长1人,教职工代表1人。

第二十四条

学校首届董事会(或理事会)组成人员及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以后产生办法为:董事会(或理事会)推荐产生。董事由举办者(包括出资者)、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推举产生)及有关单位(业务主管单位)推选产生。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董事会(或理事会)每届任期3年,届满可连选连任,并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和在审批机关备案。

第二十五条

董事会(或理事会)每年召开2次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召开董事会(或理事会)会议,应于会议召开10日前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通知全体董事。董事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董事会(或理事会)会议应有2/3以上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出席方为有效;遇到特殊情况时经1/3以上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会议实行1人1票制。董事会(或理事会)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须有2/3以上成员同意方能通过。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或理事会)成员如连续4次不能参加董事会(或理事会)会议,作自动退出董事会(或理事会),董事会(或理事会)可决定增补新的成员。

第二十七条

董事会(或理事会)会议应建立出席人员签到、会议记录并存档制度,每次会议记录应载明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人数、议事内容、议事结果。

第二十八条

董事会(或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长;

(二)选举和罢免董事长;

(三)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四)决定学校内设机构的设立和撤销;

(五)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六)筹集建校资金及日常办学经费;审核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确保学校资金正常运转;

(七)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八)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

(九)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二十九条

董事会(或理事会)应按照审批机关对学校校长任职的标准聘任学校校长,并报审批机关核准。

第三十条

校长负责学校的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决定;

(二)拟订学校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决算方案,制定学校(或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报董事会(或理事会)审批;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聘任和解聘学校副校长以下行政管理人员和教学人员,签署书面聘任文件,实施奖惩;

(四)组织落实学校的教学、科研活动,保证教学质量;

(五)定期召集并主持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并决定学校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六)执行或组织落实学校的有关规章制度;

(七)董事会(或理事会)的其他授权。

第三十一条

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建立党、团、工会等组织,负责学校的党建、共青团、工会等工作。

第三十二条

学校实行重大活动报告制度,及时向政府审批机关、业务主管部门、登记管理部门报告重大事项。

第五章

法定代表人

第三十三条

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其职责是: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办学;

(二)学校对外公文的签署;

(三)代表学校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四)维护本校受教育者、教师及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本教育机构的法定代表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正在被执行刑事强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通缉的;

(四)因犯罪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的;

(五)担任因违法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该单位被撤销登记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国内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担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本教育机构换届或更换法定代表人之前依法进行财务审计。

第六章

专业设置和教学管理

第三十四条

学校根据经济建设、社会发展需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专业,并报教育业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五条

学校根据所设专业,聘任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任教师并配置相关的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六条

学校要求教师和研究人员,在确保完成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前提下选择最佳方案进行课程教学;在完成基础理论、基本技能教学前提下,有权阐明个人学术见解;对学校的各项工作,享有建议权、监督权;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办学行为,有权批评制止直至向有关部门举报。

第三十七条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在校学生进行管理,鼓励学生维护自己受教育的合法权益。学校可以设立奖学金,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实施表彰和奖励制度。

第七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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