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查地块的通知范文 第一篇
(一)土地整备项目范围内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土地,可认定为土地整备规划建设用地:
1.位于经批准的城市总体规划内,确定为居住用地(R)、商业服务业用地(C)、政府社团用地(GIC)、工业用地(M)、仓储用地(W)、对外交通用地(T)、道路广场用地(S)、市政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G)及特殊用地(D)的土地;
2.位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允许建设区或有条件建设区范围内的土地;
3.位于生效法定图则范围内,确定为居住用地(R)、商业服务业用地(C)、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工业用地(M)、物流仓储用地(W)、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绿地与广场用地(G)及发展备用地(E9)的土地;
4.位于上述用地之外,作为市级以上公共管理与服务设施用地(GIC)、交通设施用地(S)、公用设施用地(U)选址的土地,具体范围以规划选址意见书为准;
5.位于违法建筑空间管控专项行动图斑内的土地。
(二)土地整备项目范围内的以下土地可认定为已取得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证明书用地:
1.按照《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若干规定》(市xxx公告第 33 号)及《深圳经济特区处理历史遗留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市xxx会公告第34号)进行处理,并取得《处理历史遗留违法私房及生产经营性违法建筑决定书》的土地;
2.根据《深圳市xxx常务委员会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的处理决定》(市xxx公告第101号)及《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产业类和公共配套类违法建筑的处理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312号)的相关要求,取得《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处理证明书》或《深圳市农村城市化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简易处理通知书》的土地;
(三)符合《深圳市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单元旧屋村范围认定办法》(深规土规〔20_〕1号)第二条、第三条、第四条和第五条规定的原农村旧(祖)屋集中居住区域,由我委辖区管理局组织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自然日,并对公示期间收集到的意见进行处理及核发土地整备旧屋村范围认定批复后,可认定为土地整备旧屋村范围用地。
关于核查地块的通知范文 第二篇
年土地到户后,田XX将位于“梁家堡”的承包地与农文达位于“大地脚”(又称大地)的承包地相互置换(没有书面协议),面积大约亩,曾支付给田茂成户,双方签订有协议。
年李XX以元与雷朝华和雷祖发父子流转了在梁家堡”的承包地边上属于雷朝华和雷祖发的承包土地,并于20_年载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年李XX以自家的土地与张仕林进行置换,并补其差价元,该置换地于20_年载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三、违法占地情况
违法占地位于XX镇XX村委会XX小组“梁家保”,根据当事人笔录,于20_年建房,现已建好一层门面8间及一楼一底房屋一栋,占地总面积:平方米。其中建房占地面积:平方米,空地硬化面积:平方米。其父母授权给李XX以其四姐(农XX)的名义建房,在建房过程中其三姐(农XX)出资壹拾伍万(¥),李XX出资陆拾万元整(¥),农XX患有综合性一级残疾,李XX是其四姐(农XX)的监护人。
关于核查地块的通知范文 第三篇
《深圳市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管理办法》(深规土规〔20_〕6 号)第六条现状容积率计算中涉及的现状建筑面积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按照以下方法核算。
(一)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中扣除合法用地后的未完善征(转)地补偿手续用地范围内的建筑物,其根据我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技术相关规范计算的建筑面积计入现状建筑面积,具体数值应以测绘查丈报告为准。
已纳入土地整备计划的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因政府工程项目建设需要将范围内现状建筑物先行拆除移交政府的,经区政府同意后依据拆除前的相关测绘数据确认现状建筑面积。
项目实施范围内已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但尚未执行的建筑,其建筑面积不作为现状建筑面积计算。按《深圳市临时用地和临时建筑管理规定》批准的建筑面积不作为现状建筑面积计算。
构筑物不计算现状建筑面积。
(二)土地整备利益统筹项目中扣除合法用地后的规划建设用地,其土地面积作为计算现状容积率的规划建设用地面积。
关于核查地块的通知范文 第四篇
1.举报人情况
2.被举报人:
另被举报的田茂成、雷祖发2当事人由于不在本县,无法调取相关证据。
一、土地权属情况
(一)经调查,被反映人李XX为XX镇XX村民委党总委书记,其父为农文达。1983年土地到户后,**将位于“梁家堡”的承包地与农文达位于“大地脚”(又称大地)的承包地相互置换(没有书面协议),面积大约亩。**家分家后,**将承包地分给大儿子田茂成,该承包地于1998年已载入田茂成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置换的“梁家堡”承包地已被李XX平于20_年载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一同被载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还有李XX与张仕林、雷祖发2户置换的土地,现已经被其建了10间门面及一栋房屋。
关于核查地块的通知范文 第五篇
李XX户在与**户置换后土地后,在20_年李XX平整土地时,双方就该块置换土地发生纠纷。田XX曾向多部门进行举报,我局于20_年9月26日以富国土资复〔20_〕19号文件、20_年5月10日以富国土资信复字〔20_〕9号文件、20_年9月14日以富国土资信复字〔20_〕7号文件分别详细地答复了该户,20_年11月12日下发XX县自然资源责令停止土地违法行为通知书:富自然资监【20_】285号。
五、核查结论
流转土地面积亩,地类属旱地,金额陆万陆仟玖佰伍拾元整(¥),涉嫌存在非法流转土地及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房。
XX县国土资源局
20_年11月13日
关于核查地块的通知范文 第六篇
组 长:刘仁喜
成 员:尹 捷
核查范围:沙市镇、台岭乡的土地开发项目。
二、时间安排
20_年6月3日—6月5日
三、工作要求
1、各核查组要深入项目地块实地,对照规划设计预算,逐项目核定项目已完成的工程量,掌握工程进度和质量,了解项目已完成地块的耕种情况和可完工时限。
2、各核查组要根据实地核查情况,审核项目施工进度款和乡镇工作经费拨付额度。原则上,施工进度款按已完成工程量的80%预拨;乡镇工作经费,已全面开工建设的,先按规划新增耕地面积拨付一半(1500元/亩),还未开工的,暂不拨付;剩余工作经费待验收确认新增耕地面积后一次性结算拨付。
3、各核查组要深入实地查看,认真负责,据实核查,不得弄虚作假,对审核预拨工程款和乡镇工作经费,做到实事求是,谁签字谁负责。
永新县国土资源局
20_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