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报告一
这次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既是党章规定和要求的具体化,也是近年来全面从严治党实践形成的一系列规定和举措的系统化。准则针对党内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从12个方面作出规定,既指出了病症,也开出了药方,既有治标举措,也有治本方略。准则管不管用,关键看能不能执行到位。
第一,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欲事立,须是心立。”加强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是保证全党步调一致的前提。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掌握思想教育,是团结全党进行伟大政治斗争的中心环节。”党内政治生活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根子还是一些党员、干部理想信念这个“压舱石”发生了动摇,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现了松动。理想信念,源自坚守,成于磨砺。要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持之以恒加强道德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坚守真理、坚守正道、坚守原则、坚守规矩,明大德、严公德、守私德,重品行、正操守、养心性,做到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
党内政治生活、政治生态、政治文化是相辅相成的,政治文化是政治生活的灵魂,对政治生态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要注重加强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旗帜鲜明抵制和反对关系学、厚黑学、官场术、“潜规则”等庸俗腐朽的政治文化,不断培厚良好政治生态的土壤。
第二,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纪律严明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要强化党内制度约束,扎紧制度的笼子。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最根本、最重要的纪律,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遵守党的全部纪律的基础。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做到坚守政治信仰、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
要坚持有令必行、有禁必止,坚决查处各种违反纪律的行为,使各项纪律规矩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防止出现“破窗效应”。要按照准则精神,对现有制度规范进行梳理,该修订的修订,该补充的补充,该新建的新建,让党内政治生活有规可依、有章可循。各级党组织都负有执行纪律和规矩的主体责任,要强化监督问责,对责任落实不力的坚决追究责任,推动管党治党不断从“宽松软”走向“严实硬”。
第三,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选人用人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风向标,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政治生活危害最烈,端正用人导向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治本之策。要落实好干部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真正让忠诚干净担当、为民务实清廉、奋发有为、锐意改革、实绩突出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让阳奉阴违、阿谀逢迎、弄虚作假、不干实事、会跑会要的干部没市场、受惩戒。要大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使用人风气更加清朗,坚决纠正“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以用人环境的风清气正促进政治生态的山清水秀。要完善从严管理监督干部制度体系,解决“重选轻管”问题。同时,要抓紧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加大正向激励力度,引导广大干部保持良好精神状态,奋发有为、敢于担当。
第四,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一个班子强不强、有没有战斗力,同有没有严肃认真的组织生活密切相关。要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加强经常性教育、管理、监督。要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
批评和自我批评是我们党强身治病、保持肌体健康的锐利武器,也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手段。领导干部要带头,班子要作表率,在党内营造批评和自我批评的良好风气。领导干部要坚决反对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庸俗哲学,坚决克服文过饰非、知错不改等错误倾向。
第五,抓住继承和创新这两个关键环节。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党内政治生活的光荣传统,不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都是党的宝贵财富。光荣传统不能丢,丢了就丢了魂;红色基因不能变,变了就变了质。同时,我们要立足新的实际,不断从内容、形式、载体、方法、手段等方面进行改进和创新,善于以新的经验指导新的实践,更好发挥党内政治生活的作用,努力在全党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贯彻落实准则,关键看是否有效解决了党内政治生活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党的各级组织和每个党员、干部要自觉用准则对照自己的思想和行动,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解剖,向顽瘴痼疾开刀。一方面,要注重解决那些量大面广、表现突出的问题,诸如工作中搞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和自由主义、分散主义问题,作风上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问题,滥用权力、贪污受贿、腐化堕落、违法乱纪问题,有纪不依、执纪不严、违纪不究问题,不思进取、不敢担当、庸懒无为问题,等等。这类问题,群众看得真切,界限尺度比较明确,重在严格执行制度,加强刚性约束。另一方面,要着力解决政治性强、破坏力大的问题,诸如在重大问题上不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问题,对党不忠诚老实、阳奉阴违、弄虚作假、做“两面人”问题,选人用人上任人唯亲、任人唯利和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问题,结党营私、拉帮结派、政治野心膨胀问题,等等。这类问题,往往隐蔽性强,不到关键时刻难以暴露,重在确立判断标准,及时查处典型,形成有效机制。
党内政治生活因素复杂,具体到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一个单位,问题各不相同。直面问题是勇气,解决问题是水平。要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难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着力攻克什么问题,无论解决什么问题,都要综合分析、举一反三,使每项措施、每次努力都有利于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有利于净化党内政治生态。
精选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报告二
【--三会一课】
直到现在,我一直都还记得初见雷老师时的那张严肃的脸。
“不好啦!不好啦!我们今年的数学!居然是雷老师教!”一个同学跑过来跟我们说。听到这个消息,我立马震惊了,教室里也是炸开了锅。“雷老师唉,他好凶的!”“完蛋了,今年居然是雷老师教数学!”……同学们说的也对,我们对于雷老师的印象,无疑就是——凶。
上课铃声响了,同学们都回到了自己的位置上,但交头接耳的讨论声却仍旧在耳边响起:“完蛋了,雷老师的课……”说曹操,曹操到。在大家的一片讨论声中,雷老师走进了教室。看见雷老师,大家立刻哄堂大笑——雷老师好胖!同学们都笑着,可雷老师却还是板着一张脸,“笑什么笑,现在是上课时间!”雷老师吼道,那音量,啧啧!教室里安静了下来。“雷老师果然名不虚传!”我心里想到。“你们都六年级了,应该都知道上课的规矩了,这些话也用不着我多说。”紧接着,雷老师又介绍了自己,“我想你们应该都知道我吧,大多数同学对于我的印象肯定都是在‘凶’字上。……”这节课的整个过程当中,雷老师基本上都摆着一张严肃的脸,看的我们一个个的都心惊胆战。
呼!漫长的上课时间终于过去了,“度课如年”啊!
远处,雷老师那张严肃的脸越行越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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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选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报告三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肃党的政治纪律,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坚决维护中央权威,坚决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应当遵守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对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快查快结、严肃处理。
第三条 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凡是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追究;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必须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四条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地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地予以处理。
第五条 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第六条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处理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七条 本规定适用于自治区范围内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 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及纪律处分
第八条 组织、参加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和基本要求,或者反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和制度,或者反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集会、游行、示威、罢课、罢工、罢市等活动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组织、利用宗教活动或者宗教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妨碍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或者组织、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煽动宗教狂热和骚乱闹事,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九条 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党和政府,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妨碍党和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的贯彻实施,或者制造宗族矛盾、破坏正常社会秩序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条 组织、领导旨在反对党的领导、敌视政府或者危害国家安全的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组织、领导非法宗教组织或者邪教组织的,对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分子,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其他参加人员,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一条 拒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或者故意作出与之相违背的决策决定和工作安排,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等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不坚定,态度不坚决,落实组织的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行动迟缓、执行不力或者有其它不正确履行职责行为,给国家和集体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造成重大损失的,对直接责任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在处置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或者打击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过程中,擅离职守或者临危退缩、临阵脱逃,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二条 公开发表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反对改革开放、反对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或者公开发表涉及鼓吹和支持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和宗教极端主义内容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公开发表违背四项基本原则、违背改革开放或者中央和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决定和工作部署以及其他有严重政治问题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公开发表歪曲新疆历史、民族发展史和宗教演变史,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的文章、演说、宣言、声明等,情节较轻的,绐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三条 编造、散播谣言、虚假信息或者其他对社会有害信息,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破坏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明知有编造、散播谣言、虚假信息或者其他对社会有害信息的行为,不制止、不报告,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十四条 为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或者为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以及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所或者其他支持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窝藏、包庇、纵容、支持民族分裂分子、暴力恐怖分子、宗教极端分子,或者为民族分裂分子、暴力恐怖分子、宗教极端分子通风报信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涉及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的案件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或者干扰办案的,给予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五条 对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或者对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以及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发现后不制止、不报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父母、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参与民族分裂活动、暴力恐怖活动、宗教极端活动,或者对挑拨民族关系制造事端以及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知情不报、瞒报、谎报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六条 从国(境)外携带反动印刷品、音像制品和电子读物等入境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七条 收听、收看涉及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和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以及社会稳定内容的音频视频(包括国外宗教广播电视节目)、通讯传媒、音像制品及印刷品等,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八条 非法出版、印刷、复制、制作、发行、销售宗教类出版物和音像制品(包括引进国外宣传宗教的影视作品),情节较轻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十九条 利用计算机网络、通讯传媒、移动存储介质、音像制品及印刷品等,传播、散布民族分裂主义、暴力恐怖主义、宗教极端主义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条 组织、参与或者许可编印、译制、传播非法宗教宣传品的;组织、参与或者许可带有损害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内容的演艺娱乐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一条 信仰宗教,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屡教不改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二条 参加零散朝觐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父母、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参加零散朝觐不制止、不报告,或者为零散朝觐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或者为持假护照、冒用他人护照朝觐提供方便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三条 组织、参与非法教(学)经活动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煽动、包庇、纵容、支持非法教(学)经活动,或者引诱、强迫、唆使、纵容、包庇、支持父母、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参加非法教(学)经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四条 教育工作者中的党员和学生党员组织或者参加宗教活动,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未经批准在学校、教育培训机构开设宗教课程、传播宗教思想,或者建立宗教团体和组织、发展教徒,或者设立宗教场所、举行宗教活动,或者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对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上述活动或者有上述行为,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免予处分或者不予处分。
第二十五条 引诱、强迫、唆使、包庇、纵容、支持他人特别是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信仰宗教、参加宗教活动或者穿戴宗教服饰、佩戴宗教标志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六条 擅自批准新建、改建、扩建、重建(包括异址重建)、装修宗教活动场所,或者弄虚作假骗取批准修建宗教活动场所,或者擅自批准将其他建筑变相用于宗教活动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七条 违反规定任免宗教教职人员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
第二十八条 参加国(境)外情报组织或者向国(境)外机构、组织、人员非法提供情报,或者故意泄露党和国家秘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申请政治避难,或者违纪违法后逃往国(境)外、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在国(境)外公开发表反对党和政府的言论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为上述行为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
第二十九条 在涉外活动中,其行为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响,损害党和国家尊严、利益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条 擅自与国(境)外宗教组织联系,资助与国(境)外宗教组织交往的活动,或者擅自接受国(境)外宗教组织和个人用于宗教事务的捐赠,或者在对外经济、文化等合作、交流活动中接受附加宗教条件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一条 有其他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第三十二条 党组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改组或者解散。
第三十三条 对有本规定所列违纪行为,需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其他纪律处分的,作出或者批准作出处理决定的党组织应当向有关机关或者组织提出建议;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
第三章 附 则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由中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_年2月20日印发的《自治区纪委关于对共产党员、党组织在反分裂斗争中违反党的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规定》同时废止。
精选严肃财经纪律及财务管理风险排查报告四
20_年,根据中央的有关要求,牡丹江市区、县、乡镇党委将进行新一轮的换届工作,人大、政府、政协的换届工作也将陆续展开。为保证此项工作的有序开展、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去年12月,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下发了《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之后又陆续召开了多次会议,对换届工作进行部署。为严肃换届纪律,东安区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采取了集中学习、观看光盘、个人谈话、答卷测试等形式贯彻宣传换届纪律。我积极参加了各项活动,并对《严肃换届纪律教育读本》内容进行了反复阅读和理解,有一些心得和体会,与大家交流。
一、严肃换届纪律是选拔优秀领导干部的保障
换届工作是我区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任用和选拔优秀领导干部充实到各部门是我们做好各项工作的有力保障,而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是我们选拔优秀领导干部的前提和保障。中央在《通知》中强调的“5个禁止、17个不准和5个一律”是我们在换届工作中必须要坚持的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选拔领导干部的重要内容,也是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重要前提,同时使某些人企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谋求领导职位成为妄想。此次换届在选拔领导干部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目的就是使政治觉悟高,思想端正,能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才走上领导岗位,努力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二、严肃换届纪律是杜绝腐败发生的源头
近年来,腐败现象时有发生,其原因是一部分干部任职后缺乏自身修养建设,还有一部分干部就是在干部任用上出了问题,有的是在自己提拔升迁上贿选拉票,违法违纪,有的是在为他人提拔和升迁上收受贿赂,讲人情,说好坏,运用权力影响他人行使民主权力,使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这些人没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他们手中的权力没有成为为人民服务的工具,而成为自己谋求私利的工具。换届工作中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现象大多和行贿受贿相伴发生,换届在极个别部门也成了个别官员敛财的最佳时机。通过这种手段上来的干部任职后肯定会更加疯狂地为自己谋求私利,变本加厉地收受贿赂,给人民造成更大的损失。只要坚持“5个禁止、17个不准和5 个一律”,就能有效地阻断非正常的升迁途径,使优秀的人才得到任用,从源头上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
三、严肃换届纪律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重要手段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出,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心为民所系,是落实“三个代表”的重要出发点和落脚点。个别地区在换届中由于不正当竞争现象,纪律检查部门收到过不少群众来信,有的甚至发生过群体上访事件,这都说明了群众对在换届中的不良作风的深恶痛觉。严肃换届纪律、选拔优秀人才、杜绝在人才选拔上的不正之风也是一项凝聚人心、顺应民意的民心工程,让德才兼备、思想端正、作风优良、能力超群的人才走上领导岗位是众望所归。只有让群众真心推荐、大家广泛认可的人才走上领导岗位大家才心服口服,才能向党和人民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四、严肃换届纪律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
东安区“十二五”发展规划已经确定,经济和社会总体发展格局已经形成,在各部门各行业选出优秀的带头人领导我们各项工作的开展显得尤为重要。通过严肃换届纪律,使优秀的人才通过合理合法程序走上领导岗位,保障各项事业快速发展。优秀的领导干部能够团结和带领全体干部和群众,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的有关文件精神,坚定不移地落实中央有关政策,加快科学发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以上是我学习《严肃换届纪律教育》的一点心得体会。通过学习,我深刻地认识到严肃换届纪律的重要性,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为严肃换届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我一定严格执行“5个禁止、17个不准和5 个一律”的要求,对于换届中发生的违法违纪行为,坚决给予抵制和举报,为东安区在新时期国民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协调有序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