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方案一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中农发【20xx】11号和《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和内容,现将我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按照《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xx】6号文件精神和内容:部省指导,市县主导、乡镇主责、村级主体的要求,乡镇政府要切实承担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为了优化细化工作,切实解决农户的建房问题,各乡镇要有相关的农业部门(农业综合服务站)同资源管理所来负责相关的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充分发挥乡、村在宅基地管理改革事务中的主体作用。我县于4月3日通过内网对各乡镇发了《关于及时解决村民建房问题的通知》目的就是为了全面落实文件精神,及时上报农村宅基地主要负责人和当前村民建房申请的人数情况。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涉及农业农村、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乡镇人民政府等多家部门。对于农业农村部门来讲是一项全新的职能。为学习借鉴永顺县农业农村局在农村宅基地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由石现总农艺师带领农经团队共3人于20xx年4月7日进行一天的实地考察学习。
二、农村宅基地工作体系队伍建设情况、职责落实情况
农经机构改革不彻底和农经体系建设不完善。我县机构改革的结果导致经管职能弱化,意识淡化。经管行政职能全部划归县农业农村局行使,具体工作由农业农村局主抓。由于经管职能划转,工作人员并未划转,而省、州、县布置工作又脱接,导致工作体制、机制不顺。加上乡镇没有经管人员,出现农经工作无人做事、没人理事现象,履行职责还达不到上级的要求。
三、视频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通过5月14日全省农村宅基地管理暨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视频会议认真学习后,根据会议精神和内容,5月20日草拟了花垣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实施方案和花垣县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希望通过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改变目前的状况,优化细化工作,切实解决农户的建房问题。
四、农村新建房屋宅基地使用情况调查摸底
根据州农经站里文件要求对20_年1月至5月20日新建房屋宅基地使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目前全县12个乡镇已收到11个乡镇的数据,未批先建和有意愿的共有297户,其中最多是花垣镇93户,麻栗场还未上报,根据实地对两个乡镇(双龙、石栏)调查走访,共走访17户,其中已办理审批手续2户,其他均为办理中。
五、下步工作建议
1、建议县委县政府就农经机构改革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形成全县统一方案。
2、召开全县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会议,并培训到乡镇和村相关工作人员。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方案二
前卫镇地处江川中部,距县城5km,位于东经102゜37′44″-102゜46′45″、北纬24゜17′58″-24゜25′00″之间,东临星云湖、南邻大街镇,西与九溪镇、玉溪市、安化乡接壤,北与江城镇毗邻,总面积8947.22公顷。全镇共辖杨家咀、业家山、渔村、前卫、庄子、石河、后卫、周官、小街、赵官、柏池古11个村民委员会,51个自然村,70个村民小组。20_年底全镇总人口48565人,其中农业人口43235人,总户数17295户,其中农业户13902户。
1、土地利用类型多样化,差异明显
前卫镇中部为平坝,地势平坦,土壤肥沃,灌溉条件好,是前卫镇粮、菜的主要产区,也是工商企业聚集地带;西部为山区,面积较大,其他土地面积多,利用类型多样化。
2、耕地质量不高,后备资源不足
西部大部分耕地土层薄,保水保肥能力差,产量低且不稳定。其他土地虽然面积大,但多为裸岩地及田坎隙地,很难开发为耕地,耕地后备资源不足。
1、非农业建设用地无序扩大,土地利用率低
前卫镇的企业用地主要集中在交通干线两侧,建设用地盲目扩张,耕地不断被占用,部分村庄建设存在占新不拆旧,形成空心村,土地利用率低,造成土地资源浪费。
2、建设用地需求旺盛,补充耕地压力大
前卫镇交通方便,近些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建设用地需求大增,建设占地较多,但是耕地后备资源匮乏,占补平衡压力大,供需矛盾突出。
1、少数村组干部,工作不深入,覆职不到位,法规政策不学习、不宣传,导致自己变为法盲干部,致使非法拍卖、非法罚款的现象存在,影响管理工作。
2、少数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土地权属不清,总认为承包田就是自己的,加之我们的干部不敢说、不敢管,及时违法占地就在身边,也不制止和管理,总认为是国土分局、镇政府的事情,导致违法占地案件得不到及时有效处置。
3、监察力度不够,发现问题较为缓慢,问题一出现就是难度加大,没有处理在萌芽状态。
4、下村干部对土地问题重视不够,及时知道违法占地也不报也不制止,怕得罪人的思想依然存在。
5、历史遗留问题和现行管理的矛盾交织在一切。(97年以前集体非法买卖的和96年以前县政府审批的,还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扰乱了管理的秩序。
6、拆除重建后,村庄规划管理跟不上,出现超占行为,影响通行、排水、采光,墙体关系、开门等引发的纠纷多。
7、农村的厕所窝、烤房、畜槛等用地改变用途难于管理,导致农村违法占地无法监管。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方案三
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调查工作是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切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一环,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市委统一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花园乡于20_年3月全面开展了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调查试点工作,就全乡12个行政村农村宅基地和房屋利用情况,包括宅基地界址及权属、面积、用途、房屋结构、层数、完好程度及常住人口、户年龄结构、是否一户多宅、是否具有农村宅基地腾退潜力等数据进行了全面详实的调查,现将试点工作开展成效及有关试点做法报告如下:
一、试点工作开展情况
花园乡位于东至县城南24公里,行政区域面积24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22412亩,总人口12285人,农业户口9453人,人均耕地2.37亩。东与祁门县新安镇、江西省浮梁县李家坪、西湖乡接壤,西南、北面分别与东至县官港镇、尧渡镇、葛公镇接壤。20_年行政区划调整时马坑乡和花园里乡合并为新的花园乡。20_年10月正式更名为花园乡。现有12个行政村。东南高山连绵,西北丘陵纵横,尧渡河上游支流分布全境。县乡公路与206国道相接,安景高速穿越全境。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接并在其指导下开展工作,迅速成立以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的农村宅基地房地一体调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了以各联系村领导为组长,各村两委干部为成员的12个村级工作组,要求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亲自抓,村两委成员具体负责,各村民组组长深入一线,形成乡、村、组三级党员干部分工合作、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20_年3月27日,市、县勘测人员正式进驻花园乡开展调查工作,在各村工作组的大力协助下,利用“数字东至”航测成果和公安部门提供的花园乡所有分户信息及各户年龄结构基本信息,内业数据采集与外业实地勘查同时开展,工作效率大大提高,于20_年5月13日如期完成数据汇总,形成了最终调查工作报告。
二、调查工作主要成效
经调查,全乡12个行政村共有宅基地数量4332宗、宅基地总面积101.6484万平方米、农房建筑总面积92.74万平方米、户数3799户、常住人口数9453人、户均占地面积267.57平方米、户均住房面积244.12 平方米、人均建筑占地面积107.53 平方米、人均住房面积98.11平方米、一户多宅549户。
经过实地调查和数据汇总,此次试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果,主要体现在:12个试点村共腾退宅基地总面积112.59亩,腾退总建筑面积0.65万平方米,腾退建筑占地面积0.59万平方米。平均每户腾退宗地占地面积194.19平方米,平均每户腾退建筑占地面积100.37平方米。
三、调查工作成效经验总结及实际运用
(一)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结合,营造山清水秀的乡容村貌。
自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花园乡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对试点范围内影响村貌、权属模糊的违搭违建、附属房、无功能房进行清查整治,以有效提升人居环境为重点,结合美丽乡村建设项目,对胡村、南安、桃源、栗埠4个村大力开展村容村貌整治,整治公共空间和庭院环境,清除私搭乱建、乱堆乱放。目前,4个村拆旧区、建新区的土规调整工作完成65.4亩,农村风貌整治百余户,乡容村貌得到有效提升。下一步,花园乡将积极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实施,做到农房建设有规划管理、行政村有村庄整治安排、生产生活空间合理分离,优化村庄功能布局,实现村庄规划管理基本覆盖。同时,利用试点工作中腾退的建设用地存量,大力推进农村娱乐、健身活动场所等公共设施建设,丰富村民业余生活,提升生活品质,进一步改善农村群众的精神面貌。
(二)与增减挂钩项目相结合,土地整治与经济发展“两不误”。
花园乡在试点工作中,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将腾退的老旧闲置宅基地复垦整理成耕地,作为增减挂钩指标,一方面增加土地利用率,优化城乡用地结构,有效消除“空心村”现象;另一方面,通过实施增减挂钩项目,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大幅增加,有力推动了村级各项事业发展。目前,全乡16个增减挂钩项目点已全部结束,复垦土地面积69.07亩,2个项目点正在施工。下一步,花园乡将结合全县国土空间整体规划,持续推进增减挂钩和新增耕地等土地复垦项目,加大土地整治力度,提高耕地质量,确保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目前,花园乡已上报20_年度土地增减挂钩项目地块15个,涉及面积60余亩,上报新增耕地项目地块94个,涉及面积360余亩。
(三)与乡村旅游资源相结合,使全域旅游焕发新生机。
花园乡境内旅游资源丰富,在此次试点工作中,对辖区内源口、南溪、合步、桃源等村闲置面积较大的老旧民居、古村落资源进行有效整合,进一步明晰了资源现状,为促进资源保护与开发、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提供了有利支撑。目前,位于桃源村投资1.5亿元的“仙寓桃源民俗体验旅游风情园”、位于合步村上门组、下门组占地30余亩的“诺亚康州花园度假村项目”等一批主打“人文、绿色、生态”的旅游开发项目利用现存的村落资源正在有力推进。下一步,花园乡将紧紧围绕人文、历史资源丰富这一优势,重点发挥南溪古寨的旅游肌理效应,结合传统古村落保护项目和历史文化名村项目,对古寨村落布局,空间形态,街巷空间,建筑结构加以保护,重点整治村内街巷、石阶、水井、古桥等公共活动空间,有计划维修金氏宗祠等古建筑,以保护古寨的民风民俗为切入点营造浓郁的乡土文化氛围,使南溪古寨成为辐射整个东至县域的精品旅游品牌,并以此为基础打造一批历史文化景观群落,构建可持续发展的生态旅游产业体系。
(四)与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以高质量发展促进富民增收。
通过此次调查试点工作,部分长期闲置的农村宅基地及老旧房屋得到清退清理,在实施复垦项目后增加了耕地保有量,土地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各村根据实际,因地制宜,发挥本地区位优势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的运营优势,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经济作物种植,如新塘、胡村、双河、南安等村结合增减挂钩项目,整合土地资源,大力发展金银花、黄精、黄蜀葵、食用菌等中药材及经济作物种植项目,村级集体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下一步,花园乡将继续整治和利用土地资源,走集约利用的路子,提高土地利用率;坚持因地制宜,规范和引导经济作物的种植,通过技术服务、产业帮扶等方式努力实现增产增效和群众增收。
四、问题及建议
在此次试点工作中,花园乡及时总结工作成效经验,积极对调查成果的应用开展了一系列探索和实践,在此基础上开展了一些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还存在一些值得重视和研究的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户多宅现象比较突出,占全乡户数14.5%,宅基地超占面积问题仍然存在;花园乡为山区乡镇,宅基地零散分布,空间规划调整难度较大;腾退土地开发利用需大力整合和规范,且经济效益不够明显等。
几点建议:
(一)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和使用。针对调查中发现的一户多宅和宅基地面积超占等问题,建议上级部门根据有关政策和文件精神,出台相应的鼓励和安置措施,采用劝退和自愿退出等方式引导村民有序退出多占宅基地;严格规范宅基地使用,严把申请关口、规范审批程序、加大巡查执法力度,对违法占地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二)统一空间布局,探索宅基地专项规划。本次调查中发现农村宅基地零星分布、随意建设依然存在,新建房屋多建于道路两侧,甚至占用耕地。针对此问题,建议上级职能部门结合我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调整,进一步完善村庄的科学布点,优化村庄内部用地结构,充分利用村内各种废弃地、闲置地,编制宅基地专项规划,合理布局宅基地。
(三)整合腾退土地资源,分类开发利用。对于宅基地腾退后的土地,可以采取统筹谋划、分类指导的原则加以整合,多种方式综合利用。一是用于增减挂钩项目,既可以缓解政府用地指标压力,还可以增加耕地保有量,引导群众因地制宜予以耕种,增加收入;二是推动生态旅游产业发展,腾退的老旧房屋和村庄多带有时代烙印和乡土特色,可以加以修缮和开发,发展特色生态旅游产业,带动乡村经济发展;三是因地制宜,结合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经济作物种植,促进富民增收;四是推进公共设施建设,结合村庄布局规划,利用腾退的土地建设休闲娱乐场所和公共服务设施,丰富群众业余生活,使乡容村貌焕然一新。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方案四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宅基地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成交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元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并于__________前办理土地使用证手续。
五、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地使用证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款。
六、土地使用证手续完善后,甲方将相关原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款。
七、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均与甲方无关。
八、土地使用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点为乙方户籍所在地。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方案五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现就租赁甲方宅基地及地上附属物一事达成一致意见,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签订本合同。
1、租期xx年(xx年3月6日—xx年3月6日),租期内甲方终止合同,包赔乙方全部损失。乙方终止合同,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2、租金xx年共计壹万元整,从签合同之日一次付清。
3、乙方在承租宅基地内只准搭建简易活动板房,不准用砖混结构建房。
4、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收益情况下,在该宅基上有临时的休息权。
5、合同到期,甲方终止合同,乙方无条件拆除地坪以上附属物,合同终止。若甲乙都愿续写合同,根据当时市物价再做商议。
6、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方案六
转让方:____________(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___(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宅基地一幅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经双方自愿、平等、友好的'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一、宅基地坐落于百里杜鹃风景名胜区戛木管理区,四至分明为界:
二、转让金额:双方议定此幅宅基地现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三、付款方式:双方在协议签字之日,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叁万零八百整。(____________元)。
四、产权归属:协议双方签字付款之日起,该幅宅基地所有权属归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本族及异性人等无权干涉、争议。乙方在房屋建成后,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过户等手续到乙方手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协调和处理:乙方在建房施工中,如若发生土地产权纠纷等出现,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如有协调处理不好,甲方应负相关的责任。
六、该宅基地如国家需要,需甲方提供相关手续,甲方不得推辞,赔偿金由乙方所有。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方案七
村民: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村民小组
村民: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乙方同意将调换给甲方作宅基地,订立协议条款如下:
一、乙方同意将该处平方米的荒坡地调换给甲方作宅基地使用,四址为:______________东至___,西至___,南至___,北至___。
甲方将该处平方米的`地方调换给乙方永久使用,四址为:______________东至___,西至___,南至___,北至___。
二、双方签订协议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反悔,如有违约,一切责任后果由违约方负责。
三、甲方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土地纠纷,乙方应负责调处。
四、乙方在使用过程中,如有土地纠纷,甲方应负责调处。
五、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六、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生效,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在场人:______________
小组长意见:______________
村委会意见:______________(公章)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方案八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甲、乙双方就宅基地买卖事宜,经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的宅基地出售给乙方。
二、双方议定的上述宅基地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元。
三、甲方陈述: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完全归甲方个人,该宅基地没有任何的债权债务纠纷,其转让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损失,甲方愿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四、双方签署本合同以后,乙方即向甲方支付元定金;甲乙双方约定在___________前向乙方交付,并于__________前办理土地使用证手续。
五、在约定期限内不能办好土地使用证手续,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可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请求,甲方接到请求后应向乙方返还所有已收款。
六、土地使用证手续完善后,甲方将相关原件交付给乙方,乙方即向甲方付清最后一笔款。
七、自本合同签订生效起,该宅基地的所有权、处置权、以及因国家动拆迁安置政策带来的所有权益均与甲方无关。
八、土地使用证等其他证件未能办理前,以本合同为准。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十、按《合同法》履行,合同履行地点为乙方户籍所在地。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日期:
农村宅基地管理工作方案九
转让方: (简称甲方)受让方: (简称乙方)
甲方自愿将宅基地一幅永久性有偿转让给乙方作修建住宅之用地,经双方自愿、平等、友好的.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双方议定此幅宅基地现价为人民币叁万零八佰元整(元)。
双方在协议签字之日,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叁万零八百整。(元)。
协议双方签字付款之日起,该幅宅基地所有权属归于乙方所有,乙方有权在此宅基地上修建房屋,本族及异性人等无权干涉、争议。乙方在房屋建成后,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土地使用证、房屋产权证过户等手续到乙方手中,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在建房施工中,如若发生土地产权纠纷等出现,由甲方负责出面协调处理,如有协调处理不好,甲方应负相关的责任。
此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据。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证明人:
20x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