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一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普及率提高,网络已经与孩子们的生活密不可分,网络游戏产业的快速发展,使得自控力相对缺乏的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游戏,影响了正常生活学习和身心健康。家庭是孩子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防范网络沉迷,xx镇中心社区小学向广大家长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家长是孩子最好的老师。要做科学上网的榜样,清醒认识网络这把“双刃剑”,合理利用互联网,自觉远离“低层次”网络信息。要做适度娱乐的榜样,适度使用网络游戏产品,不做“低头族”“手机党”,不做家中游戏“推广者”、“代言人”。
有效沟通是孩子成长进步的前提。要加强与孩子的沟通,及时了解孩子上网状况,清楚其“数字轨迹”,及时引导交流,讲清沉溺网络游戏的危害,增强其判断力、免疫力。要主动与学校配合,关注孩子校内外表现,主动配合学校教育,及时通报情况,及早发现沉迷隐患,引导孩子“绿色上网”。
每份沉迷的背后,都是爱的缺失,最好的爱是陪伴。要丰富兴趣爱好,培育孩子多种兴趣特长,陪伴孩子多参加有益身心健康的活动,合理安排放学后和节假日生活,构建和谐的亲子关系。要强化监护责任,妥善保管好支付宝、微信及网银支付密码,落实实名注册要求,利用“家长模式”等技术,控制好游戏时段和时长,及时发现、制止和矫正孩子沉迷网络游戏和不当消费等行为。
“少年强则国强”防范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任重而道远,让我们携起手来,为未成年人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共同守护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
xxx
20xx年xx月xx日
推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进一步推进平安三封建设,全面加强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根据省市县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负责、失职追责,全面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最大限度减少溺水事故发生。
成立镇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抢救队
(一)防溺水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综治办),黎阳任办公室主任。
(二)防溺水应急抢救队
队长:
队员:
(一)综治办:负责牵头、组织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工作,将水域巡查纳入网格员工作职责,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考核范畴,推动专项工作措施落地。
(二)党政办:利用广播、报纸、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加强游泳安全、预防溺水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在全镇营造预防溺水的浓厚氛围。
(三)派出所:负责组织民警在走访活动中,积极开展预防溺水安全宣传,兼任学校法治副校长的民警积极配合学校开展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整合公安、卫生、民间组织、村义务巡防队等力量,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四)中小学:负责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事故专题教育,增强教师、学生、家长的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自救施救方法。全面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致家长的一封信》,并通过开展暑期家访,延伸预防溺水宣传教育阵地,增强家长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五)水利服务站:加强对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对施工河段长年保持有深水的位置,督促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或施工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危险警示标识。对重点水域加强巡查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所:督促相关企业加强工地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坑洼监管,对危险水池、坑洼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和有效的防护设施,加强巡查管理。
(七)卫生院:制定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救援人员迅速到位,及时开展应急救援;配合其他部门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八)妇联、工会、关工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针对各类人员特别是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加强宣传教育。
(九)团委:组建预防溺水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暑期期间,组织开展日常巡逻劝导活动;联合有关部门,广泛参与开展相关专题宣传。
(十)各村(社区):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发挥熟悉情况、直面群众的优势,组织对辖区内水域进行隐患排查,配合相关单位在可能溺水的河道、坑塘等水域设置警示标志和救生器材,落实管理责任;建立健全水域日常巡查制度和监督制度,做到人员到位、巡查到位、监督到位。
突出溺水事故预防,切实看牢学生、儿童。把牢6月至9月天气炎热、溺水事故高发的暑期时间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故的山塘、水库、河湖等危险水域。
(一)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村(社区)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江河、湖泊、水塘、因施工形成的水坑等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隐患,做到无盲区、无死角。
(二)大力开展防范宣传。中小学要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各村(社区)、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力量,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加强防范宣传。
(三)着力形成工作合力。各村(社区)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主动作为,积极履责,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防频率,提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实效。各部门单位要自觉参与,整合力量,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
(四)大力提升救援能力。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做好处置溺水事故各项准备,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坚决防止因出警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搁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生溺水死亡事故,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妥善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件。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村(社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镇部门间联合检查、信息传递等工作机制,推动预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强化措施,加强督查。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机制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到位。要健全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发现的各类隐患逐一进行整改,确保警示标识、隐患整改、监管监控全覆盖。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分工协作,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及时解决突出问题,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动、依法监管、社会参与的联动机制。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预防溺水事故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各村(社区)、单位要按照工作要求,切实落实管理责任,加强信息报送,不得有情不报和缓报。凡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而引发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推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三
甲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计划/正在摄制电影(电视剧)《_________》(下称电影(电视剧));乙方为未成年人_________的监护人,其有权代表未成年人签订本合同;
2、未成年人_________具有一定的表演能力,曾在多部影视剧中出演过角色,具有一定的表演经验;因此甲方决定聘用未成年人_________(下称演员)在电影(电视剧)中出演相关角色,乙方表示同意。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出演角色
演员在电影(电视剧)中所出演的角色为_________。乙方应保证演员在拍摄过程中应利用肌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情之中。
第二条工作期限
乙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确保演员到达_________(拍摄地点),向甲方报到。演员工作正式开始。
演员工作结束的时间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确定:
1、需演员出演的情节全部摄制完毕;
2、电影(电视剧)停机之日;
3、电影(电视剧)后期制作完成之日
4、_________。
第三条定金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向演员支付定金¥______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演员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演员支付的酬金。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演员返还定金;若因乙方或演员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演员应双倍返还定金。
第四条报酬及支付
甲方应向演员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的酬金为¥_________元,自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演员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_________元)。
因演员为未成年人,甲方应将本合同规定的应向演员支付的定金和酬金直接支付给演员的监护人即乙方。
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
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________;户名: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定金和酬金即视为甲方履行了向演员支付定金和酬金的义务。
第五条提供剧本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向乙方及演员提供电影(电视剧)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拍摄相关的资料。乙方应协助演员揣摩剧本中的人物角色,为其做好拍摄前的准备工作。
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_____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第六条参加筹备工作
在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前,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演员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第七条参加其他摄制工作
在电影(电视剧)拍摄期结束之后,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影(电视剧)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_________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演员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后期制作工作。
第八条工作要求
1、演员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演员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演员的工作,但不得影响演员的正常工作,演员应予以配合。
2、本合同规定的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乙方应保证演员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再安排演员参演与该电视剧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乙方如违反此规定,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演员全身心的投入到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中,若拍摄过程中,演员出现哭闹等影响拍摄进程的情形,乙方应尽快排除不利因素,确保拍摄进度;若演员拒绝拍摄,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中断,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在本合同的期限内,甲方应当保证演员足够的休息和学习时间,并派专人负责照顾演员在摄制组的生活。如需要演员参加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尽量避免占用演员的在校学习时间。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九条著作权及署名权
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若电影(电视剧)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演员依法享有在电影(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演员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第十条姓名、肖像的使用
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电视剧)、电影(电视剧)的衍生产品、电影(电视剧)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电视剧)推广、宣传之目的。
第十一条参加宣传活动
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电影(电视剧)的开机仪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演员支付酬金。乙方应当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能够参加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甲方要求演员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_________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演员支付_________(税前/税后)酬金¥_________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
第十二条其他费用承担
从演员工作开始之日起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演员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甲方要求演员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承担演员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三条剧装提供
演员在电影(电视剧)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第十四条保险
为确保未成年演员在表演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演员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_________。
第十五条双方保证
甲方:
1、保证其为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影(电视剧)制片单位;
2、保证已就计划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取得《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3、保证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及演员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相关部门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乙方:
1、保证其为演员的合法监护人,乙方提供的其为演员监护人的法律文件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乙方有权代表演员签署本合同;
3、在本合同规定的演员的工作期限内,乙方不会使演员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演员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5、演员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
第十六条合同的解除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演员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_________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的;
3、演员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演员酬金累计达到演员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_____,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5、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第十七条合同的终止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7、_________。
第十八条保密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和演员均不得在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和演员均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_年。
乙方或演员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第十九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二十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一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第二十二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意外事件:
1、非因双方当事人过错,出现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以外的甲乙双方不能控制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气反常以及电影(电视剧)导演或其他主要演员生病、受到意外伤害或死亡等,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甲方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将拍摄计划顺延的时间书面通知乙方;因此而未能按原拍摄计划完成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乙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2、若本条规定的情况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迟延超过_________天,任何一方皆可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而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四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二十五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四
委托人:__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__
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未成年人________的监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对________代为履行监护职责。
第二条 受托人履行监护职责的权限与具体要求: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委托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 委托人允许(不允许)受托人将监护职责转委托给第三人。
第五条 受托人有将履行职责情况向委托人报告的义务。
第六条 委托人应当支付的报酬、支付时间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 本协议解除的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 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协议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本合同未作规定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委托人:___(签字) 受托人:______(盖章)
住址:____________ 地址或住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签字)
邮政编码: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协议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推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五
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地址:乙方:____系青年演员____之父母身份证件号码:联系方式:地址:鉴于:
1、甲方是依法注册成立并取得合法从事电影(电视剧)制作资格的法人单位,计划正在摄制电影(电视剧)《____》(下称电影(电视剧));乙方为未成年人_____的监护人,其有权代表未成年人签订本合同。
2、未成年人____具有一定的表演能力,曾在多部影视剧中出演过角色,具有一定的表演经验;因此甲方决定聘用未成年人_____(下称演员)在电影(电视剧)中出演相关角色,乙方表示同意。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出演角色演员在电影(电视剧)中所出演的角色为____。乙方应保证演员在拍摄过程中应利用肢体、语言、情感以及外在的道具等尽力地体验角色的情感,动情投入剧情之中。
二、工作期限乙方演员的现场拍摄工作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共____天。
1、在不影响甲方拍摄、制作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乙方演员可离开剧组____天并自行安排,乙方演员离开剧组或休息、病事假的时间不计算在乙方演员的工作时间内。除此之外,工作期间不享受休息日、节假日。
2、如为拍摄本剧或因其他不可抗拒因素,导致本剧拍摄、制作时间需延长并延长聘用演员的时间,具体由双方协商处理。
3、前期筹备相关事宜和宣传、发行相关活动的时间安排,按本合同约定确定。
三、定金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演员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元,本合同得以实际履行之日即演员工作开始之日,此定金自动转为甲方向演员支付的酬金。
2、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甲方无权要求演员返还定金;若因乙方或演员原因导致本合同未得以实际履行,演员应双倍返还定金。
四、报酬及支付
1、甲方应向演员支付____(税前税后)的酬金为人民币____元,自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人民币____元,包含已支付的定金),演员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支付全部酬金的百分之____(人民币____元)。
2、因演员为未成年人,甲方应将本合同规定的应向演员支付的定金和酬金直接支付给演员的监护人即乙方。
3、甲方以支票或银行转账之形式向乙方支付报酬。乙方的银行资料如下:开户行:____;户名:____;账号:____。
4、甲方按本合同的规定向乙方支付定金和酬金即视为甲方履行了向演员支付定金和酬金的义务。
5、其他费用承担:
(1)从演员工作开始之日起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止,甲方应负责安排演员工作所需的住宿、饮食和交通,费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内其他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若甲方要求演员到国外的拍摄场地工作,甲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证件和手续并承担一切费用。
(2)甲方要求演员参加本合同规定的工作以及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承担演员食宿及往返交通费用。
五、提供剧本以及剧装提供
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乙方及演员提供电影(电视剧)的文学剧本及其他与拍摄相关的资料。乙方应协助演员揣摩剧本中的人物角色,为其做好拍摄前的准备工作。
2、乙方应于其工作结束之日起____日内将甲方向其提供的文学剧本及相关资料全部归还甲方或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其销毁。
3、演员在电影(电视剧)中的服装、道具、化装造型等均由甲方负责提供。
六、参加筹备工作在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前,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拍摄筹备会、试装、试拍等拍摄筹备期内需要演员参与的工作,无需另行向演员支付酬金。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筹备期工作。
七、参加其他摄制工作在电影(电视剧)拍摄期结束之后,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配音、补拍、重拍等不超出演员专业职责范围的电影(电视剧)的其他摄制工作,但累计不得超过____天,否则,每超过一天应向演员支付____(税前税后)酬金人民币____元。乙方应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演员能够参加上述后期制作工作。
八、工作要求
1、演员在工作过程中应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管理,遵守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但甲方不得干预演员的正当权限或违反行业惯例。甲方有权随时检查演员的工作,但不得影响演员的正常工作,演员应予以配合。
2、本合同规定的演员工作正式开始之日至演员工作结束之日,乙方应保证演员应专职为甲方工作,不得再安排演员参演与该电视剧内容相类似的其他影视作品。乙方如违反此规定,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元的违约金。
3、乙方应保证演员全身心的投入到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中,若拍摄过程中,演员出现哭闹等影响拍摄进程的情形,乙方应尽快排除不利因素,确保拍摄进度;若演员拒绝拍摄,致使电影(电视剧)的拍摄中断,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在本合同的期限内,甲方应当保证演员足够的休息和学习时间,并派专人负责照顾演员在摄制组的生活。如需要演员参加电影(电视剧)的宣传活动,应尽量避免占用演员的在校学习时间。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九、著作权、署名权以及姓名、肖像的使用
1、电影(电视剧)的著作权由甲方依法享有。
2、若电影(电视剧)得以拍摄并成功发行,演员依法享有在电影(电视剧)及相关衍生产品中的署名权。演员署名的格式、具体位置及字体大小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协商决定。
3、甲方有权无偿使用或许可播放者、发行者在电影(电视剧)、电影(电视剧)的衍生产品、电影(电视剧)的宣传片或预告片使用乙方的姓名和肖像。但仅限于电影(电视剧)推广、宣传之目的。
十、参加宣传活动
1、甲方有权要求演员参加电影(电视剧)的开机仪式、首映式以及其他宣传活动,无需就此向演员支付酬金。乙方应当协调演员的档期或在校就读时间,确保能够参加甲方的有关宣传活动。
2、甲方要求演员参加的宣传活动最多不超过____次;否则,每超过一次应向演员支付____(税前税后)酬金人民币____元,乙方亦有权拒绝甲方要求。十
一、保险为确保未成年演员在表演过程中的人身、财产安全,甲方应为演员办理商业保险,具体包括:________。十
二、双方保证甲方:
1、保证其为经依法注册和合法存续的电影(电视剧)制片单位。
2、保证已就计划拍摄的电影(电视剧)取得《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
3、保证电影(电视剧)不会包含任何侵害乙方及演员合法权益或者违反国家法律禁止性规定的内容。
4、在签订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甲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5、甲方为签订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订人是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乙方:
1、保证其为演员的合法监护人,乙方提供的其为演员监护人的法律文件是真实、合法有效的。
2、乙方有权代表演员签署本合同。
3、在本合同规定的演员的工作期限内,乙方不会使演员受聘于除甲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
4、演员有能力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
5、演员履行本合同下的所有义务,皆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障碍。十
三、合同的解除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乙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解除本合同:
1、演员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累计或连续超过____天。
2、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所作保证不真实或未实现的。
3、演员部分或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致使其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4、甲方拖欠演员酬金累计达到演员全部应得酬金的百分之____,经乙方催告后,仍不履行支付义务的。
5、甲方破产、解散或被依法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6、甲方被依法吊销《摄制电影(电视剧)许可证》。十
四、合同的终止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终止:
1、演员工作结束之日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6、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十
五、保密条款
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和演员均不得在电影(电视剧)公映之前向任何第三方泄漏剧情、演员、拍摄进度等与电影(电视剧)相关的一切信息。若本合同未生效,乙方和演员均不得泄露在签约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秘密。
2、乙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保密期限为________年。
3、乙方或演员若违反上述保密义务,乙方赔偿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十
六、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十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约定义务(含保证义务、协助义务),每项或每次违约行为均应向另一方支付报酬总额____%的违约金,并且赔偿对方全部损失。上述条款对违约责任另有约定的,按约定执行。
2、如因乙方或该演员与他人存在纠纷或因乙方演员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本剧拍摄延期,均须赔偿甲方全部损失(含向第三方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延期的损失额按照每日____元计算。
3、乙方保证该演员履行约定的工作内容,乙方演员未能履约构成乙方违约并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追究涉及的违约责任:
(1)乙方非因工作发生伤病无法正常工作累计超过____日以上时。
(2)乙方被刑事或治安拘留、劳动教养或追究刑事责任时。
(3)乙方严重违反剧组管理制度或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剧组工作的情形。
(4)乙方连续____日无法正常工作或累计____日无法正常工作。
(5)乙方不能履行其工作职责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义务,经甲方要求后仍不纠正。
(6)因乙方原因造成本电影(电视剧)或甲方重大损失。十
八、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可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起诉。十
九、其它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法定代表人: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订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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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青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兴则民族兴。作为新闻单位,广播电视工作者,我们深感责任重大,20__年上半年,我们立足自身特点,充分发挥荧屏育人的作用,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做到净化荧屏、创作精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
一、净化荧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未成年人模仿性强,广播电视节目的潜移默化作用不可小看。广播电视台高度重视文化艺术产品的播出,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优秀影片、电视剧、广播剧的展播,让健康的文化成为广播电视的主旋律。
1、多渠道组织片源,在广播剧、影视剧的采购、调剂中优先考虑青少年,注重采购知识性、趣味性强的童话类、益智类节目并合理安排播出时段,让优秀的影视节目成为未成年人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有效载体。
2、加强影视剧审查。组织专人对广播电视播出的影视节目进行审查,对涉及凶杀、暴力、色情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节目严格把关,杜绝封建迷信和伪科学内容,坚持守土有责,自觉抵制低俗之风和影视剧中的不健康内容。
3、在自办的新闻和专题节目中尊重未成年人人格,保障未成人合法权益,不披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不公开报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
二、丰富节目,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教育引导作用。作为公众媒体,广播电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显得更加重要,我们把向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精神食粮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办精、办活、办好青少年节目,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对未成年人特殊的教育作用。
1、努力克服资金、技术等困难,上半年投资10万元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落地、覆盖工作,为全区青少年收看优秀电视节目提供了方便。
2、加强优秀影视、广播剧的创作生产。在前年儿童短剧《哎哟,乖乖》获第20届中国电视金鹰奖最佳短篇奖和去年获第22届全国电视剧“飞天奖”三等奖的基础上,继续创作少儿题材的广播剧《抱抱我,妈妈!》。该广播剧从少儿角度反映##区“代理妈妈”的事迹,目前,已完成剧本初稿并请有关专家进行了第一次审稿。作品努力争取获省、市“五个一”工程奖。
3、办好广播电视中所有青少年节目。广播节目中,我们与团区委合作,开办了《维权在行动》广播专题节目。通过身边的事例、儿童的视角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还开办了《小鬼当家》,每晚5:30-6:00播出半小时,节目以热线方式吸引少年儿童参加,通过生动活泼的故事、形式多样的游戏,寓教于乐。在电视节目中,我们与妇联、教委合作,每半月联办一期电视专题节目《阳光节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青少年节目的质量,精心策划选题,认真组织采访,努力提高收听收看率。
4、利用电台覆盖面广、传输快的特点,在暑期举办《欢乐家庭大奖赛》。通过节目,面向社会广泛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成功经验。
5、充分发挥本单位优势,做好青少年教育引导工作。利用主持人资源优势,积极配合各学校举办少儿主持人培训班,对中小学生的主持艺术和普通话进行义务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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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净化社会文化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_6号)以及市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目前创建绿色频率频道工作,我局开展了一些列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宣传报道工作,切实为广大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现将20xx年工作总结如下:
为更好地做好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工作,为广大未成人营造良好的试听氛围,我局专门成立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雪梅负责,相关科室为成员,积极推进此项工作,办公地点设在局行政办。
(一)加强宣传报道,引导正确舆论方向
1、广播电视台精选面向未成年人的优秀电影、电视局、歌曲、动画片、专题节目等定期播出,充分利用各种节日和重大历史事件纪念等,集中对未成年人开展丰富多彩的思想道德主题教育活动。
2、电影放映公司积极同教育部门联系,组织科技、爱国教育、家庭伦理教育等方面的影片到城区、到乡镇学校放映,全年共放映80多场。同时利用广场、社区在节假日和暑假放映教育宣传影片,全年共放映240多场,其中暑假放映190场、节假日50多场,使广大未成年人受到更多的革命传统教育。
3、××电视台开辟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教育专栏,积极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的题材,播放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相关的新闻稿件,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为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敬爱内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深入开展荧屏声频专项整治
1、严格控制不适合未成年人的广播影视节目在大众传媒上播出
我局严把影视节目审查关口,建立健全了严格的节目审查制度和节目播出程序,使不宜于未成年人观看的影视剧、动画片和纪实电视专题节目禁止在大众传媒上播出。严格控制涉案剧的播出量,禁止在23:00以前播出含有暴力、凶杀、恐怖等内容的涉案题材影视剧。加强对长途客车内播放影视节目的管理,严禁播放淫秽色情、低俗、媚俗节目。
2、努力防止广播电视节目低俗媚俗之风对未成年人的不良影响
切实加强对节目质量管理,坚决查堵各种低俗媚俗等不利于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电视节目的播映。严把节目主持人着装关,坚决防止节目主持人在着装、发型、语音以及整体风格方面的低俗媚俗现象。
3、大力整治不良广告
严格把好广告播出关,凡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广告一律不在广播、电视上播出,并且定期播出以未成年人为主题的公益广告,累计播发70条。
(三)建立完善长效机制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我们立足于本职工作,充分发挥媒体优势,与社会大众一起,加强行业自律与强化社会监督,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进一步建立健全净化社会文化环境的长效机制。并且与《创建法治城市》、《创建模范城市》、《创建平安城市》工作结合起来,定期与不定期进行自查和考核。同时,正在探索建立新闻热线,强化群众监督,促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常态化和经常化,把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通过广电人的努力,在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宣传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进一步把净化社会文化环境工作做细、做实,发挥媒体的正面引导作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抓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宣传工作。
推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八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青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兴则民族兴。作为新闻单位,广播电视工作者,我们深感责任重大,20__年上半年,我们立足自身特点,充分发挥荧屏育人的作用,不辱使命,不负重托,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落到实处,努力做到净化荧屏、创作精品,为青少年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
一、净化荧屏,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氛围。未成年人模仿性强,广播电视节目的潜移默化作用不可小看。广播电视台高度重视文化艺术产品的播出,做好面向未成年人的优秀影片、电视剧、广播剧的展播,让健康的文化成为广播电视的主旋律。
1、多渠道组织片源,在广播剧、影视剧的采购、调剂中优先考虑青少年,注重采购知识性、趣味性强的童话类、益智类节目并合理安排播出时段,让优秀的影视节目成为未成年人陶冶情操、愉悦身心的有效载体。
2、加强影视剧审查。组织专人对广播电视播出的影视节目进行审查,对涉及凶杀、暴力、色情等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节目严格把关,杜绝封建迷信和伪科学内容,坚持守土有责,自觉抵制低俗之风和影视剧中的不健康内容。
3、在自办的新闻和专题节目中尊重未成年人人格,保障未成人合法权益,不披露未成年人个人隐私,不公开报道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
二、丰富节目,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的教育引导作用。作为公众媒体,广播电视对青少年的教育引导作用在当今社会显得更加重要,我们把向未成年人提供更好的精神食粮作为自己的神圣职责,办精、办活、办好青少年节目,充分发挥广播电视媒体对未成年人特殊的教育作用。
1、努力克服资金、技术等困难,上半年投资10万元做好中央电视台少儿频道的落地、覆盖工作,为全区青少年收看优秀电视节目提供了方便。
2、加强优秀影视、广播剧的创作生产。在前年儿童短剧《哎哟,乖乖》获第20届中国电视金鹰奖最佳短篇奖和去年获第22届全国电视剧“飞天奖”三等奖的基础上,继续创作少儿题材的广播剧《抱抱我,妈妈!》。该广播剧从少儿角度反映##区“代理妈妈”的事迹,目前,已完成剧本初稿并请有关专家进行了第一次审稿。作品努力争取获省、市“五个一”工程奖。
3、办好广播电视中所有青少年节目。广播节目中,我们与团区委合作,开办了《维权在行动》广播专题节目。通过身边的事例、儿童的视角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们还开办了《小鬼当家》,每晚5:30-6:00播出半小时,节目以热线方式吸引少年儿童参加,通过生动活泼的故事、形式多样的游戏,寓教于乐。在电视节目中,我们与妇联、教委合作,每半月联办一期电视专题节目《阳光节拍》。我们将进一步提高青少年节目的质量,精心策划选题,认真组织采访,努力提高收听收看率。
4、利用电台覆盖面广、传输快的特点,在暑期举办《欢乐家庭大奖赛》。通过节目,面向社会广泛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成功经验。
5、充分发挥本单位优势,做好青少年教育引导工作。利用主持人资源优势,积极配合各学校举办少儿主持人培训班,对中小学生的主持艺术和普通话进行义务辅导。
推荐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实施方案范文通用九
31、坚决依法维护每一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32、关爱下一代成长,保护青少年权益。
33、为青少年维权,我们引以为荣。
34、与青春共舞,与维权同行。
35、维护青少年,守护我们的未来。
36、维护青少年权益,我们在一起。
37、监督父母,维护孩子。
38、保护未成年,温暖爱心田。
39、和您一起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40、加强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41、关爱青少年,重在维其权。
42、做一个有道德的人,是亿万家庭对未成年人的心愿。
43、教书育人,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
44、倾心呵护青少年,努力促进你成长。
45、维护青少年权益,检察需要您的参入。
46、关注一个成长的心灵,播种一个灿烂的明天。
47、情系祖国未来,保护青少年权益。
48、精英也曾未成年过,社会维权应此开始。
49、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创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环境。
50、年龄有别,权利无异。
51、努力营造有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52、营造合法社会,协力维护孩子权益。
53、青少年维权,给孩子多一些的保护。
54、关注未成年人成长心灵,播种文明美好的三明未来。
55、传播育人理念重在行动,创新教育方式重在行动。
56、别让“未来”失落在今天。
57、依法保障合法权益,给青少年一片蓝天。
58、保护青少年权益,就是关心我们自己。
59、关注青少年维权,构建祖国美好明天。
60、关爱未成年人重在行动,培育合格接班人重在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