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给公司的建议书(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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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9-14 16:36:56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精选给公司的建议书(推荐)一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阅读我的求职信!我叫xxx,今年xx岁,来自xxx,20xx本科机械专业毕业生。今天,我以一颗真诚的心和对事业的执着追求,真诚地向你推荐我自己。

在学校的四年里,我不断充实自己,全面发展。我以坚定、踏实、诚实的作风和表现赢得了老师和同学的信任和赞扬。本人具有较强的管理能力、活动组织策划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从20xx开始,我一直在班里做团支书。任职期间积极做好本职工作,配合班长管理班级,为班级建设做出了自己的贡献。工作中就是这样。在学习上,她一丝不苟,成绩优异。多次获得二、三等奖学金,得到学校领导和老师的一致认可。她获得过“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先进个人”等多项荣誉称号。

个人比较躁动,喜欢出门。我知道现在很多公司都喜欢招一些有工作经验的人才,所以我业余和暑假的空余时间比较多,也在几家公司实习过。我的工作内容是做业务员,加起来半年左右,算是积累了工作经验。暑假我亲自带队参加暑期社会实践,主要是去公司帮忙做一些事情。我知道我在公司应该有一个充满激情,良好的工作态度,尤其是对于业务员这个工作,因为我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人,各种可怕的拒绝。所以也总结了做一个业务员需要具备的素质:坚持和热情。出于对英语的热爱,平时经常和一些留学生交流,所以也结交了很多外国朋友。我们通常一起玩,喝茶,喝咖啡等等。主要目的是练习你的英语口语。业余时间也考了一些英语证书,比如四六级。但知道自己还远远不够,希望能在贵公司得到更好的培训和晋升,也希望能给公司带来更强的生命力。

作为一名研究生,我的经验不足可能会让你犹豫,但请相信我的努力和精力会弥补这暂时的不足。也许我不是最棒的,但我一定努力。我相信:用你的心,你能赢得精彩的东西,舞台会和你的心一样大。鸟儿选择好木材生活,但人们不知道他们的朋友。愿你的洞察力开启我的人生旅程。

再次感谢你抽出时间给我看自我推荐。祝你工作顺利!期待你的希望!

此致

敬礼!

xxx

20xx年xx月xx日

精选给公司的建议书(推荐)二

研究报告强调内在的逻辑性、推理的严密性,只要逻辑推理没有问题,即使结论有偏差,客户依然会认同你。行业和公司密切相关、不能脱离,分析行业是为分析公司做铺垫。报告观点要求明确,观点的提出要有数据做支撑。报告文字要求简明流畅,要求做到报告的每一句话都是有用的。报告内容要求客观、中立,不做宣传文章。

首先,要细致的搜集资料,包括公司近几年的经营情况和行业情况,至少看近三年的年报,甚至更长时间的年报,了解公司各方面情况后,做到心中有数。同时,还要阅读别人的报告,看别人的观点是怎样的,别人是怎样用词、怎样分析的。

在详细阅读大量资料、对公司有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可着手写报告了。写报告前应该建立报告框架结构。一份详细的研究报告可以这样写:

第一部分,简要介绍公司的概况。包括历史沿革及业务概况;主要资产情况;股本结构及控股股东情况。切记不要copy现成的资料,要自己概括。历史沿革写简要一些,说清楚就可以;把公司的资产列成一个表,表中内容包括注册资本、公司持股比例、主营业务、最近一年的收入和利润、所得税率等内容,看看公司有哪些分公司、子公司,这些附属公司的经营情况怎样,能给公司带来多少收入,创造多少利润,从而明确公司的核心资产有哪些;再看公司股东有哪些,分析大股东很重要,因为大股东资产多、业绩良好会对公司产生良好的推动作用,反之经营不善会给公司带来负面影响。

第二部分,可以进行公司所处行业的分析,行业分析也可以穿插在公司每块主营业务分析中,深度报告有行业分析要求,一般报告没有特别要求.

第三部分,分析公司在行业中处于怎样的地位。

第四部分,分析公司的主营业务,每块重要的业务(包括重要子公司业务)必须分析透彻过往业绩,并做出未来发展的判断(这跟行业分析是相关联的),有细分业务的盈利预期。分析主营业务,需要对数量、价格、成本、费用等因素作具体分析,可以从毛利率趋势判断去分析盈利能力,当然每个行业各具特征,分析的侧重点也不同。

第五部分,分析财务状况,看看负债率、现金流、短期偿债能力如何等,如果负债率高,偿债能力弱,公司未来营运资金可能会出现紧缺,公司存在融资需求。

最后做赢利预测和估值,盈利预测要有明确的假设前提。注意:在赢利预测后,一定要提到公司面临的风险。

精选给公司的建议书(推荐)三

本人入职昆明弗拉瑞矿业有限公司,从事_________岗位职责,本人了解有关保密法规制度,知悉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本人确认并同意,承诺担负如下岗位保密责任,履行相关保密义务:

一、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

二、不提供虚假个人信息,自愿接受保密审查;

三、不以任何方式泄漏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和企业秘密; 四、公司一切未经公开披露的业务信息、财务资料、人事信息、合同文件、客户资料、调研和统计信息,技术文件(含技术方案)、公司经营管理文件、会议内容等均属企业秘密,本人有保守该秘密的责任;

无论本人在任职期间或离职之后,都不能将任何机密信息透露给公司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或者在没有得到公司书面允许的情况下将机密信息用于任何未经授权的目的;

当不确定某些具体内容是否为公司秘密时,本人承诺请示公司主管该项的高层经理人员鉴定其性质;

五、公司的一切书面和电子材料、培训资料、公司均有知识产权,本人在未经授权许可的情况下,不能对外传播;

六、本人因职务取得的商业和技术信息等研究成果,权益归公司所有;

七、任何公司财产,包括配备给本人适用的办公桌、保险柜、书柜,乃至储存在公司设备内的电子资料(无论谁创建的),都是属于并且只属于公司,本人不具有所有权及隐私权,如遇情况需要,公司有权进行调查和调配;

八、本人在公司的任职期间,以上所列机密材料都只能由本人在公司的授权职责范围内使用,在以下两种情况中,只要有一种情况发生,本人都将所有属于本人保管或处理范围的机密材料的原件及副本立即交付给公司:

(一)在任何时候,公司提出此要求;

(二)在本人离职时。

在交付上述机密材料后,本人不保留任何这些材料的原件和副本;

九、本人若收到外部邀请进行开会、研讨、交流或授课,本人承诺事先要征得上级领导批准,并就可能涉及的有关公司业务的重要内容征求上级意见;

十、本人承诺未经公司审查批准,不擅自发表涉及未公开内容的文章、著作;

十一、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 本人已阅读,并理解和同意遵守本承诺书所有条款,如本人违背承诺,自愿承担党纪、政纪责任和法律后果。

承诺人签名: 二〇xx年一月

精选给公司的建议书(推荐)四

十一届全国人大会第六次会议人大吴成国提出了关于修改公司法的议案,进行了以下陈述:

新《公司法》对与上市公司有关的法律制度的修改和完善,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加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健全投资者(股东)权益保护机制等。

(一)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1、完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程序

修订前的《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只能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或者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实践中,出现了董事长既不召集和主持也不指定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情况,使得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无法正常行使职权,严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损害其他股东的权益。

为此,新《公司法》第102条和110条对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召集程序做了完善,规定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此外,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2、健全监事会制度,强化了监事会作用

新《公司法》第119条充实了监事会职权,规定监事会有权提出罢免董事、经理的建议;有权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时有权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同时,第119条明确了监事会行使职权的必需费用由公司承担,确保监事会作为公司内部监督机构充分发挥监督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权利,起到改善公司治理的作用。

3、增加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的规定

为了保护广大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借鉴美、英等国的做法,中国证监会在20xx年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要求所有上市公司都应设立独立董事。考虑到我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我国在上市公司中实行独立董事的问题,法律可以只做制度性安排的规定,具体办法以由国务院制定,以为实践中进一步探索留下空间。据此,新《公司法》第123条对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制度的问题只做了原则规定:“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二)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

1、明确界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新《公司法》在附则部分专门对“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关系”作了明确的定义,防止实际控制人通过“影子股东”或者关联股东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来规避法律责任和义务。

2、强化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1)禁止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新《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如母子公司之间、同受一个股东控制的各公司之间等)的交易,并不必然会损害公司利益,法律也并不一概禁止。但是,实践中,有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通过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高价向关联方购进原材料、设备,低价向关联方出售产品等方式,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各方面普遍提出,公司法应当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以规范。为此,新《公司法》第21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对担保行为进行规范

(二)强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义务与责任

1、明确界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新《公司法》在附则部分专门对“控股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关联关系”作了明确的定义,防止实际控制人通过“影子股东”或者关联股东实际控制上市公司来规避法律责任和义务。

2、强化控股股东的义务与责任

(1)禁止控股股东滥用股东权利

新《公司法》第20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禁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与其有关联关系的企业之间(如母子公司之间、同受一个股东控制的各公司之间等)的交易,并不必然会损害公司利益,法律也并不一概禁止。但是,实践中,有些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等,通过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以高价向关联方购进原材料、设备,低价向关联方出售产品等方式,向关联方输送利益,严重损害上市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各方面普遍提出,公司法应当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以规范。为此,新《公司法》第21条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违反前款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加大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任

新《公司法》新增第六章专门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义务。

1、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

新《公司法》第147条规定了五种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时,增加了执行性规定,即公司违反规定选举、委派董事、监事或者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该选举、委派或者聘任无效;强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须持续满足任职资格的要求,否则,公司应当解除其职务。

2、强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与责任

(1)忠实与勤勉义务

新《公司法》第148条、149条规定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所谓忠实义务是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论如何不能将自己的个人利益置于公司利益之上,在个人利益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时,必须无条件服从公司利益。所谓勤勉义务主要是要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正常合理的谨慎态度,对公司事务予以应有的注意,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2)接受质询的义务

新《公司法》第151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列席股东大会(股东会)并接受股东质询的义务。

(3)不得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义务

①新《公司法》第21条规定,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负有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的义务。

②新《公司法》第125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应回避表决。

(4)损害赔偿义务

新《公司法》第150条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健全投资者(股东)权益保护机制

1、增加、细化有关股东权利的规定

(1)知情权

股东知情权是保护股东权益的基础,中小股东如果不了解公司的运作情况,就根本无法谈及其权益的保护。原公司法只允许股东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条文内容比较粗疏,欠缺可操作性,实践中也存在公司在大股东的操纵下,长期不向股东分红,也不允许中小股东了解公司的具体运作情况,致使中小股东权益受到侵害的情形。新《公司法》对此予以了修正,扩大了股东的相关知情权。新《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第98条);上市公司必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定期公开其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及重大诉讼,在每会计年度内半年公布一次财务会计报告(第146条)。

(2)股东大会召集权

新《公司法》第102条规定,“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九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3)提案权

新《公司法》第103条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二日内通知其他股东,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精选给公司的建议书(推荐)五

尊敬的领导:

因个人职业选择的原因,我现在请求辞去在xx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市中心支公司银行保险部客户经理职位。公司的企业文化感化了我,我对公司是深有感情的。

来到xx寿近一年了,正是在这里我开始步入保险这个行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白板到业务骨干的转变。公司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

我要感谢xx寿近一年来对我的培养,从试用到转正,公司给予了我成长的机会和学习发展的平台,各级领导和同事对我的指导、关心和帮助,将使我受益终身。在工作中我不断得到了何经理、谢经理以及各位部门经理的的教导与点拨、指点与帮助;在参加公司20xx年开门红业务,我努力做出成绩,试用期的第一个月度完成趸交保费565。2万的骄人成绩,付出的努力是有大家目共睹的,得到的回报却是少之又少,但我顾全大局继续发挥吃苦耐劳精神,不抛弃,不放弃,服从组织安排的任务坚决完成;从我入司以来截止到目前已完成实收保费812。8万,离我自定的在一个网点目标完成千万已不再是遥远的距,相信在我的努力之下年底之前即可完成。

我从20xx年初进入公司,正是xx市中心支公司经营最困难的时候,我亲身经历了公司摆脱被动不利局面、走上发展的正轨的全过程,同时我也为能在这样一个英明果断的领导班子和团结协作的同事之中工作过而骄傲。

我清楚公司接纳我们这批新人的决策眼光,公司正值用人之际,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辞职。人保寿美好的发展前景及良好的合作氛围让我在即将离去之际仍感不舍,但今因个人原因,我已决定离开公司,希望我的离去不会给公司带来任何不便;对分公司各位领导、谢经理的赏识与信任,我将终抱感激之情。

今后,无论我将怎样生活,我都会永远感激人保公司对我的培养,在我困难的时候,工作中不成熟的时候给我的帮助和宽容。是泉州人保寿给了我现在拥有的一切。

请接受我的辞职请求。

此致

敬礼!

辞职人:xxx

20xx年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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