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党员两学一做心得体会(精)一
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精神支柱。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作为共产党员,必须时时警醒,时时铭记,坚定共产主义追求,坚定社会主义信仰。党员干部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参与者推动者,也是党的事业兴旺发达的直接受益者。要常怀忠诚之心,自觉遵守党章,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做到在思想、行动上始终与党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头脑、指导实践,补足精神之钙、强化自律之基,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践行“讲政治、有信念”,前提是打牢思想理论基础,培育好思想之源。当前,要着重抓好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做到真学、真懂、真信、真用,把忠诚信仰、严于律己、勇于担当建立在对科学理论的理性认同上,建立在对历史规律的正确认识上,建立在对基本国情的准确把握上,不断增强“三个自信”,解决好“总开关”这一根本问题,进一步增强为实现党的纲领和任务而奋斗的思想自觉。共产主义不是虚无飘渺的概念,而是科学社会主义的体现,学习掌握唯物史观是树立共产主义理想的根本。要对党绝对忠诚,强化党的意识和组织意识,始终把党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以身许党,真正做到爱党忧党护党兴党。
对党忠诚,必须抓好政治理论的学习,不断用党的先进理论武装思想。培养对党忠诚的感情,忠诚党的事业,光有朴素的阶级感情是不够的。树立忠诚意识,就要认真学习党的光荣历史和传统,牢记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丰功伟绩,深刻认识党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是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的忠实代表,在潜移默化中筑牢对党忠诚的思想感情根基。忠诚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为人处世的准则和规范,是人们立足于社会和成就大事的关键。
而对于我们国家的公务人员来说,对党忠诚又可以直接表现为对于本职工作的忠诚,对为人民服务工作的无私奉献精神以及对于党的事业的无比信心和坚定信念。对党的忠诚,清正廉洁是重中之重。共产党员要始终听党指挥,不辱使命;为民谋利,不负重托;无私奉献、不怕吃亏,争做为民谋利的模范,想问题、办事情,坚持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把对党负责和对人民负责统一起来。要怀公道之心,办公正之事。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也是每一名共产党员毕生追求的信念。中国自古以来就有民本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员更是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理念。衡量一名共产党员、一名领导干部是否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是有客观标准的,那就要看他能否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能否吃苦在前、享受在后,能否勤奋工作、廉洁奉公,能否为理想而奋不顾身去拼搏、去奋斗、去献出自己的全部精力乃至生命。一切迷惘迟疑的观点,一切及时行乐的思想,一切贪图私利的行为,一切无所作为的作风,都是与此格格不入的。
总书记强调,党的一切工作必须是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最高标准,始终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根本观念,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发挥人民首创精神,走共同富裕道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我们党来自人民、植根人民,各级干部无论职位高低都是人民公仆、必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失去了人民的拥护和支持,党的事业和工作就无从谈起。这既是要求,也是警示,要求我们紧紧依靠人民,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警示我们应当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执政基础出发,来实现中国共产党确定的奋斗目标。
没有一种根基,比扎根于人民更坚实;没有一种力量,比来自于群众更强大;没有一种执政资源,比民心所向更珍贵持久。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切实增强公仆意识,解决好“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的问题。经常用“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这面镜子照一照自己的思想,用这把尺子量一量自己的行为,看看是不是达标合格,是不是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是不是践行了权为民用、情为民系、利为民谋的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同中外记者见面的时候说:“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总书记的讲话朴实而又形象地向全党和全国人民表达了中国共产党在新时期带领实现全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光荣使命。勇于接受监督,把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标准,把主动接受监督、善于接受监督作为履职的一种责任和使命,用群众的智慧和社会的力量来保证工作不偏离正确的轨道。
如果我们丧失了理想信念,脱离了人民群众,就有可能丧失执政的合法性。执政的合法性,是说人民在政治层面认不认同你。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长期执政,就是因为中国共产党代表了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如果脱离群众,丧失了理想信念,长期执政是很难的。因此中国共产党保持长期执政的一个关键,就是要讲好共产党人的政治,守住共产党人的信念。
要准确把握“讲政治、有信念”的核心要义,更加自觉地增强“四个意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是做合格党员的根本,是“讲政治、有信念”的核心要义和具体体现。必须把“讲政治、有信念”与增强“四个意识”更加紧密地结合起来,引导广大党员主动自觉地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服从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权威,把自觉看齐、保持一致体现到实际行动上。向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领导集体看齐的过程,也是“讲政治、有信念”、强化“四个意识”的题中应有之义,要长期坚持下去。
要强化理论武装,通过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真正掌握蕴含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提高做好工作所必需的政治素养、政策水平和工作本领,不断坚定“三个自信”。要对照先辈先进,主动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和工作摆进去、把思想和灵魂摆进去,对先进典型多发现、多总结、多弘扬,要把加强党性锤炼作为一辈子的任务,始终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真正做到永不褪色、永不变质。
关于党员两学一做心得体会(精)二
全面从严治党,开启了新的伟大征程上治国理政的恢弘篇章,每一名具有责任意识的共产党人都应该奋发有为,在“三严三实”崇高价值追求的指引下,心中有党不忘恩、心中有民不忘本、心中有责不懈怠、心中有戒不妄为。
一是要进一步强化政治纪律意识
党章明确规定,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的纪律、维护党的团结和统一。遵守党的纪律,首要的就是要遵守党的政治纪律。
党员必须自觉接受党的政治纪律的约束,决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同中央的决定相违背的言论,决不允许对中央的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决不允许编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决不允许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决不允许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党的政治纪律是高压线,任何党员,不论其在党内的威望和职务有多高,只要是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都应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纪依法予以严肃惩处,决不姑息迁就。
三是要切实履行维护政治纪律的职责
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自觉担负起执行和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的责任,切实加强对职责范围内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工作的领导,从总体上了解把握本地区本部门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工作情况,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要把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情况列为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巡视的重要内容,将维护政治纪律各项工作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
各级纪检机关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有针对性开展工作;要建立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纪律保障机制,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每个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自觉作好表率,既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主动维护政治纪律,又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坚决同一切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关于党员两学一做心得体会(精)三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村干部,我认为“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对于新时期农村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结合自己的实际工作及岗位职责,我承诺如下:
一、时刻不忘自己的岗位职责,不忘领导的谆谆教导和殷切期望,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敬业奉献,要以模范的行为影响和带动全村党员干部学先进、比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
三、加强理论学习和专业知识学习,进一步提高理论水平和个人素质,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争当五表率、优秀共产党员。
创先争优活动党员公开承诺书在“红船先锋”创先争优活动中,我承诺:
1 带头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共产主义信念。
2 、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提升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3 、切实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党内团结。
4 、带头转变工作作风,树立勤政为民、务实、高效的形象。
5 、认真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加党组织的各项活动。
6 、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主张,及时向党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实现和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7 、廉洁奉公,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
8 、开拓创新,在本职工作中创新思路,呈现新特色。
关于党员两学一做心得体会(精)四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这次深化党内教育的重要实践,面向全体党员,在我省党员中引起了强烈反响。围绕为什么学、学什么、怎么学这些热点问题,大家展开了热议。
找病症
针对问题整改
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要增强针对性,“学”要带着问题学,“做”要针对问题改。那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针对的现实问题是什么?
教育方案中指出,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理想信念模糊动摇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党的意识淡化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宗旨观念淡薄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精神不振的问题;着力解决一些党员道德行为不端的问题。对此,基层党员深有感触。
初春时节,庆元县岭头乡大池洋村一片春意盎然,千钟粟农业专业合作社负责人黄立高早早就开始准备新一年的耕耘。已有31年党龄的他是庆元县菊隆供销社党支部书记。“现在农村里有些党员不讲纪律、不学习、不关心群众,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这要不得。群众都看在眼里呢!”黄立高说,在全体党员中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正是解决这些问题的好时机。
“以前出门在外一心想着赚钱,容易忘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我们触动很大。”衢州市衢江区周家乡流动党员郑琦明在电话一头说。
对于长年在外的流动党员,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更有现实意义。衢江区是衢州的劳务输出大区,全区像郑琦明这样长期出门在外的流动党员达4200多人,约占农村党员的三分之一。大部分农村党员离开家乡后,就成了“断线的风筝”,有的流动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有的不讲社会道德,行为没有准则,党员不像党员的问题表现得尤为突出。
“接下来,我们将加强与流入地党组织的协调配合,让流动党员及时参与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中。”衢江区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说。
关于党员两学一做心得体会(精)五
《准则》和《条例》集中全党智慧、凝聚思想共识,是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应当贯彻好、实施好,树立起党内法规法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实现依规依纪管党治党,为强化党内监督、全面从严治党、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1.树立党内法规法纪的权威性、严肃性,吹响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号角。新形势下,党的领导弱化、责任担当缺失、党员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成为党面临的最大威胁。党的以来,中央的巡视结果显示,管党治党不严是一个突出问题,不少党组织存在着党内法规约束太宽太松太软,对违规违纪问题查处不及时,没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甚至对纪律规定置若罔闻等现象。贯彻实施好这两部党内法规,就是要解决管党治党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的问题。从严治党,最根本的就是要使全党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干部都按照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党的各项规定办事。遵守党的纪律是无条件的,执行党的纪律不能有任何含糊,凡是违反党章和党的纪律的行为,都不能放过,更不能纵容。《准则》和《条例》将党的以来严明纪律、严纠“四风”、严惩腐败,从严治党的实践成果规范化、制度化,树立党内法纪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传递出“制度笼子越扎越紧、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号角。
2.推进党内法规制度的完善。强调,管党治党既靠教育,也靠制度。党的以来,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提到了新的高度,着力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20xx年11月,我们党完成历史上第一次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集中清理工作。这次清理,解决了党内法规制度中存在的不适应、不协调、不衔接、不一致的问题,推进了党的建设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准则》和《条例》的修订是做大做强党的纪律制度化的重要举措。《准则》重在正面倡导、意在立德;《条例》坚持立规,划出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行为“底线”,二者建立起“双轮驱动”、标本兼治管党治党的新格局,是我们党的纪律建设、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里程碑。
3.突出党纪特色,确保党的集中统一。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新任务,对党的纪律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修订后的《准则》和《条例》,突出党纪特色,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放在突出位置,强化和突出了这几个方面的规定要求。新《条例》颁布后,争议最大的就是如何理解“妄议中央大政方针”。有声音认为这个规定是限制言论自由、禁止批评。这种认识将正常的批评与党的纪律约束对立起来,显然是错误的。党员必须遵守和执行党规党纪的约束,同时党的纪律并不压制和禁止通过正当渠道和方式提出正常讨论和建议。批评是建设性的,而妄议是破坏性的,甚至是别有用心的。实际上,全面看待条例就会得到正确的理解。《条例》很清楚地规定,要以具体条件及导致的后果来判定是否构成“妄议”并给予相应处分,对此不可断章取义、故意歪曲。《条例》规定,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讲座、论坛、报告会、座谈会等方式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虽然旧《条例》和其他党内法规没有出现过“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但公开发表反对党和国家大政方针的言论、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行为,是所有党内法规和文件都禁止的,新《条例》对此作了新的表述,与其他党内法规和文件是一脉相承的。
有人担心禁止“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会限制甚至扼杀党内民主,党内不能再有不同声音。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要明白,一方面,党内民主不是自由主义和个人主义,不能信口开河,想说什么就说什么。我们党实行民主集中制,在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的同时,还要保证全党的团结统一和行动一致。另一方面,我们党一贯强调发扬民主,允许党员提出批评和建议。对党的决议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见向党的上级组织直至中央提出,这是党员的权利。但是决不允许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决不允许公开发表违背中央决定的言论。党中央的权威,全党都必须自觉维护,决不能违背中央大政方针,各自为政、自行其是。纵容“妄议”将会削弱党的权威和执政能力,破坏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在禁止“妄议”的规定上是没有任何值得担心、忧虑和质疑的地方的。
党员干部如果拿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当儿戏,在这方面犯错误,将会对党的集中统一和凝聚力造成极大危害。《条例》针对现阶段一些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意识不强、政治立场摇摆、理想信念淡漠等突出问题,强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并作出了对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言行的处分规定,这也是恰当的、无可非议的,是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和党的集中统一的正确有力的制度安排。
4.使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有规可依。党的纪律建设既要靠强化党的自我监督,也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准则》和《条例》提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明确“六大纪律”,把监督贯注到日常的管党治党之中,为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提供了对照的标准、衡量的尺子,使党员干部和广大群众的监督实现了有规可依、有据可循。
从近年来中央纪委通报的典型案件可以看到,有的党员干部党性不强,纪律意识淡薄,缺少对党的纪律和规矩的敬畏,对中央一再亮明的纪律红线视若无睹、我行我素。然而,从中央纪委对那些在“八项规定”出台以后依然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例的处理,则可以看到党中央坚定有力落实党纪党规的决心与行动。党的纪律真正成为了触碰不得的“带电的高压线”。《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必将为党的纪律得到刚性执行提供更加有力的保障。
徒法不足以自行。监管和问责必须同时严起来,既强化党内监督、用党规党纪管住绝大多数,又要将问责追责这只腕子硬起来,强化违纪查处。只有两端发力、双管齐下,才能真正做到将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条例》加强了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明确了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要点、标准和尺度,让问责、执纪、监督的内容和目标更加明确有据。
当前全面推进从严治党的成效有口皆碑,必须驰而不息、坚持巩固深化。《准则》和《条例》的修订实施,既是为全体党员干部制定的行为规范,是有力约束,也是全党向全国人民的庄严承诺。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行制度最终靠人。每一位党员干部都要深刻领会这两部法纪法规的立意内涵和精神实质,学深悟透、自觉践行,以实际行动维护党内法规的权威,塑造良好党员干部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