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人们的居住环境在人口迅速增长所造成的压力下不断恶化,人居问题便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下面是本站为大家整理的农村人居住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方案具体措施,供大家参考。
农村人居住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方案具体措施
为深入贯彻《关于完善建立贵州省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的指导意见》(黔农人居通〔20_〕3号)文件精神,巩固全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已建成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作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结合我州农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按照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督查的“五有”工作要求,优先在入选全省乡村振兴“十百千”示范工程的镇村开展试点,探索建立符合农村实际、农民广泛支持、规范有效运行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并全面推广实施。实现村庄垃圾得到有效治理,村垃圾收运制度健全,保洁人员配足配齐,农村广场、道路、房前屋后等区域无积存或零散垃圾;生活污水得到管控,镇、村污水处理设施有专人管理运行正常,无淤积堵塞渗透,排放污水达标;乡村道路通达有序,路基完好、路面平整、标志齐全、无路障;公共设施运行良好,功能得到充分发挥,能够满足群众日常需求;村容村貌清爽整洁,公共区域无垃圾、积水、杂草,无乱堆乱放、乱挂乱贴、卫生死角,农户庭院内外干净卫生。
二、工作措施
(一)明晰管护内容。农户和公共设施较多的30户以上村庄,重点抓好村庄卫生保洁、沟塘清淤、绿化养护、道路养护,以及路灯、卫生厕所、供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文化体育设施等9项管护工作。地处偏远、农户不多的一般自然村庄,重点抓好卫生保洁、道路维护、供水设施维护等3项管护工作。
(二)对标管护标准。根据《黔南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_—20_年)》文件精神,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至少应达到以下要求。
1. 卫生保洁。垃圾收集点、垃圾桶要进行定时清理,环卫车辆要保持干净整洁、封闭运输。每个自然村组原则上至少安排1名保洁员。村庄道路边、河渠旁、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乱扔垃圾物。农房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齐,户用厕所做到空气无异味、室内无苍蝇、粪便无裸露。
2. 沟塘清淤。塘堰河渠等水体清洁,及时打捞、清除、清运,确保无漂浮物、无堆积垃圾,水质良好、干净、无异味。
3. 绿化养护。村庄绿化配置基本合理、补植及时,绿化空地裸露土地不明显。做好村庄道路两侧、公共场地、村口、河渠塘坝周边等绿化养护工作,确保绿化植物生长良好。村庄行道树、绿化带四周无乱拉乱晒、乱堆乱放现象,房前屋后等具备绿化条件的地方应绿尽绿。绿化实现大绿量、本土化,体现花园、果园、菜园“三园式”绿化理念,围堰整齐美观,无残缺破损。绿地保持整洁干净,无杂草、无垃圾、无污物,落叶、草屑等能够及时清除。
4. 道路养护。村庄道路路况良好、路面整洁,有具体养护和保洁制度,并落实具体养护和保洁人员。
5. 路灯。路灯要做好日常检修工作,太阳能路灯要及时更换蓄电池,确保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6. 卫生厕所。公厕全年开放使用,保持干净卫生,基本无蝇、无臭,地面无污物、烟蒂,蹲位、便槽无垢,水冲设施完好,化粪池定期清理。厕内照明灯具完好,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蛛网,无乱涂乱画。外环境整洁,四周无垃圾、污水等污物。
7. 供水设施。水质达标,供水保证率逐步提高,定期维护管道、阀门等设施,确保供水正常。
8. 污水处理设施。做好污水处理设施、收集管网及其他配套机电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定期清除杂草、杂物,按期及时更换填料,确保收集管网无堵塞、渗漏、开裂,盖板无丢失、破损,处理设施运行正常。做好破损管网的维修及疏通清淤,做好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台账记录。农户新建房屋或农户新增排污要及时纳入管网。
9. 文化体育设施。文体活动场所、停车场等室外活动场地的配套设施要做好日常巡查、检修、排障工作,及时修复锈蚀、破损等设施。
(三)压实管护责任。要理清农户、村组、乡镇、县直各部门的工作职责。相关部门是指导主体,要组建专业队伍,定期深入乡村开展业务指导,确保各项管护工作规范有序开展。乡镇是组织主体,要统筹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村级做好建成使用人居环境整治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同时抓好宣传发动,积极引导各方力量参与村庄环境管护。村组是实施主体,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村民理事会的组织监督作用,抓好村内公共区域卫生保洁,并带领发动农民群众积极参与和监督各类村庄环境日常管护工作。农户是参与主体,要落实“门前三包”责任,主动做好房前屋后和庭院内外的物件规整、卫生清扫、水沟清淤等工作。
(四)创新管护方式。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符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因类施策,鼓励采取不同的长效管护方式,依法依规有效推进治理。
1. 引导群众管护。通过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等群众自发性组织的带头、监督作用,落实受益群众的日常管护责任。
2. 鼓励承包管护。由村委会组织聘请有经验、有技能的当地村民或产业项目业主,打包签订管护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按照集中承包方式落实管护责任。
3. 支持社会管护。由乡镇或村委会集中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社会化服务的形式,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管护单位或人员落实管护责任。
4. 实行制度管护。结合“三治融合”加快修订村规民约,建立村民家庭卫生保洁、检查、评比制度,推行农户“门前三包”,坚持用约定规范行为,用制度保障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乡村要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作为重大民生工程,摆上重要位置。各级农村人居环境整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抓好日常组织、协调、督查和考核等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职能工作,做好日常指导、服务工作。各乡镇、村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具体抓好工作落实。村级要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真正做到常抓不懈,常态管理。
(二)强化投入保障。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运行管护经费投入机制,积极探索农村公共环境设施维护和环卫保洁与低保挂钩、农户缴纳保洁费、项目运行等投入经费保障模式。县级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统筹安排政府土地出让收益、涉农资金等,多渠道筹集资金。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贴息、担保等方式,吸引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鼓励按照政府关于采购政策要求进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厕所改造等设施用具采购,有效降低成本,减轻资金压力和农民负担。
(三)加强考核评比。各县(市)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监管考核办法和评分奖惩细则,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和村庄清洁评比,组织相关部门明察暗访,督促和鼓励村组抓好村容环境日常维护。采取聘请义务监督员、设立投诉电话、开设微信群等形式,及时曝光和受理村庄环境管护不到位、行为不文明现象。并建立完善以考核结果评比结果为导向的经费支持机制。
(四)广泛宣传发动。将村庄环境管护与乡风文明各类活动有机结合,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大力宣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政策,不断提高村民自身素质和卫生意识,形成良好的文明生活习惯,努力营造长效管护的良好氛围,大力倡导文明生活方式,普及卫生健康知识。健全村民自治机制,不断完善村规民约、家训家规,充分发挥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的带动作用,引导广大农民群众自觉保持村庄卫生、维护公共设施。广泛开展卫生文明户、美丽庭院、卫生家庭、环境卫生光荣榜等活动,激发村民爱护家园、珍惜环境的意识,引导村民主动参与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中来,合力推进美丽乡村建设长效管护。积极运用各类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推广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曝光发现的突出问题,营造农民群众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村庄环境管护的良好氛围。
农村人居住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方案具体措施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关于加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护指示精神,巩固新农村建设成果,提升村庄后续管护水平,现结合我乡实际,制定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长效管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生态宜居村庄美、文明和谐乡风美”和“打好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仗”为目标,以提升农民生活品质、促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出发点,以巩固村庄建设成果、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正常运转、村庄清洁行动为中心,坚持“政府主导、分级管理、群众参与”原则,探索建立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切实解决好农村设施设备“重建轻管”、村庄环境卫生“脏乱差”问题,破解村庄整治“一年新模样、两年旧模样、三年不成样”的困扰,不断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村庄环境整治快见效、见长效,持续维护好“新村新貌”。
二、主要任务
坚持“建管”同步推进,按照村庄规划项目抓好村庄基础设施完善,按照因村制宜、分类推进原则,对照“五有”和“五定包干”要求,积极探索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着眼“有人看护、有钱维护、有制度管护”,完善管护方式,明确管护队伍、管护范围、管护标准、管护职责、管护任务等内容,确保村庄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正常运转并长期发挥作用。坚持边试边行、整乡推进原则,哨前村作为试点村,先行施行,20_年底前全面进入常态化运行。
长效管护“五有”要求是:
——有制度。制定村庄环境长效管护制度和办法,配备专门巡查人员,加强对管护质量的日常检查。设置长效管护责任牌,明确管护标准、管护责任人和监督电话。
——有标准。以“干净、整洁、有序”为基本要求,出台环境卫生整治、乱搭乱建整治、绿化养护和设施维护等管护标准,确保全域村庄环境“拆得彻底、清得干净、改得美观、管得规范”。
——有队伍。以原有保洁员队伍为基础,组建一支由乡新村办牵头管理的乡村一体农村环境长效管护专业队伍,实行社会化管理,人员可以根据个人特长实行兼职并不断配齐必要管护设备。
——有经费。建立以乡、村两级财政资金补助为主,社会力量捐助、受益人适度负担相结合的保障机制,专项资金用于村庄长效管护,确保全域村庄环境公共设施正常运转、维修更新及人员工资等正常经费支出。
——有督查。完善长效管护考核办法,严格督查考核和问责,采用集中检查和日常督查形式 ,差异化发放管护经费,督查考评结果与行政村年终考核挂钩。
“五定包干”是指:“五定”,定管护范围,区分一般自然村、示范村、旅游村,分类明确村庄管护范围;定管护标准,对村庄公共设施和场所,分别明确管护具体要求和标准;定管护责任,根据管护项目的专业性、操作难易,分别明确农户、保洁员、村级、乡级管护责任; 定管护模式,由乡新村办具体实施全乡村庄环境整治长效管护项目;定管护经费,采取乡村两级补助,群众自筹的办法筹集经费。包干即乡督查引导、村具体实施、农户房前屋后三包。
三、管护标准
切实抓好村庄卫生保洁、沟塘清淤、杂草清除、绿化养护,以及村内道路养护、公厕管理、路灯等公共设施维护、体育休闲设施维护、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维护等工作,实现管护无死角。
(一)环境卫生做到一个健全。健全“户分类、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第三方治理体系建设,实现乡村卫生保洁常态化,做到农户房前屋后、村庄主次干道两侧等公共地块无暴露垃圾,池塘沟渠无漂浮垃圾,田头地块无散落垃圾,残墙断壁无陈年垃圾,垃圾及时清扫清运。
(二)河塘水体做到达标排放。(1)河塘每年清淤一次,无污水直排,无有害水生植物,无垃圾杂物和漂浮物,清澈无异味,水质达到三类水以上标准。(2)建有污水处理设施的村庄,实现运行正常,管理规范,排放达标。同时,河堤完好平整,无暴露垃圾,无违章搭建,无乱堆乱放,无侵占河道;桥面干净整洁,无损坏,无堆积物。
(三)道路管护做到通畅无阻。(1)路面干净、路基完好、路面无坑槽破损、无淤泥,排水通畅。(2)桥下地面、通道及涵洞内无堆积物,路基路肩边坡无非法种植物,路口和拐弯处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道路用地范围内无堆积物、无棚房和违章搭建,无非公路标志和非法广告,无未经审批的杆线。(3)道路无打谷晒场、焚烧秸秆、损毁道路安全设施和绿化等损毁路产、侵犯路权现象。
(四)公共设施做到使用正常。加强对路灯、公共厕所、休闲广场、停车场、污水处理、健身设施等公共服务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完好和正常使用。(1)路灯要做好日常检修工作(2)公厕要全年开放使用,保持干净卫生(3)污水处理设施,要定期做好水质监测,做好日常维护与管理。
(五)乡容村貌做到井然有序。(1)街道商铺经营规范,商品摆放整齐。(2)房前屋后整齐干净,四周无违章建筑、无残垣断壁、无乱贴乱画、无污水横流。(3)电力、电信、有线电视等线路规范整齐,有条件的村庄弱电下地,今年将对哨前村开展管线“蜘蛛网”整治试点。(4)依法拆除影响村容村貌的破败空心房、废弃住宅、残墙断壁,闲置猪牛栏、遮阳棚及杂物等,确保实现拆违拆临全覆盖。(5)加强文明新风引导,推行“门前三包”责任制,做到垃圾不乱丢、杂物不乱放、粪坑不露天、污水不乱倒、畜禽不散养、院室不脏乱、秸秆不乱烧,努力达到干净、整洁、有序的要求。
四、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组织到位。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第一场硬仗,开展全乡村庄环境长效管护是推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性工程。由政府乡长任指挥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指挥长,各村(社区)支部、乡直各单位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专门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乡分管领导担任。
2.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各村、乡直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管辖范围和职责分工,切实履行河长制、路长制、林长制及管护职责。乡政府负责对道路、污水处理系统、路灯、公厕等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各村负责好村组保洁员、农户门前三包(包整洁、包卫生、包绿化)责任区,宣传、引导村民自行管理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农户负责门前三包,自行改造村庄内外房屋立面、残墙断壁拆除等工作。形成强大合力,推动试点工作取得新成效。
3.建立队伍,提高水平。落实一支由乡新村办具体管理的专业管护队伍,各村可根据自各实际,以原有保洁人员为基础,不断扩充管护队伍,由乡新村办组织管护人员进行培训上岗,从而提高队伍的整体战斗力和水平。
4.广泛宣传,浓厚氛围。创新方法,充分利用手机微信等新型网络平台,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农民树立“讲卫生光荣、不讲卫生可耻”的新风尚,让“村容整洁,人人有责”观念深入人心,进一步营造热爱村庄、建设村庄、美化家园的浓厚氛围。同时,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需求最迫切的问题入手,加强舆论与社会的监督。
5.严格督查,同步考核。建立健全长效管护考核督查机制,开展好环境卫生季度评比活动,完善工作调度考核机制,实行定期考核和不定期暗访、督查相结合,提高巡查暗访和日常督查在考核中的比重,督促各地巩固村庄建设成果,将督查考评情况与“以奖代补”资金等直接挂钩,确保长效管理队伍、责任、资金“三落实”,切实巩固全域村庄环境整治成果。
农村人居住环境整治长效管护机制方案具体措施
为巩固我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成果,确保已建成的人居环境整治项目及配套设施正常运行并长期发挥作用,根据省、市、区有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围绕“过上好日子、住上好房子、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四个好目标,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力度,形成机制健全、保障到位、工作落实、规范运行、长效治理的环境管护格局,提高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水平,全面提升农村综合环境质量,大力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加快实现城乡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
1.政府推动。充分发挥政府在发展引领、法治引导、制度落实和监督检查等方面的统筹主导地位,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科学、规范、长效推进。
2.部门协作。切实发挥镇级相关部门职能,加强对村庄环境治理特别是项目设施管理、维护工作的指导、督促,协助各村(社区)推进综合整治项目发挥积极作用。
3.群众主体。坚持农民自愿,积极引导体现农民主体作用和主动性,充分发挥乡镇、村两级在组织实施和监督落实方面的关键作用,依靠群众,发挥群众智慧和力量维护美丽家园。
4.分级管理。加强镇、村两级组织领导,镇级负责长效管护业务指导,村级对长效管护工作负总责,负责具体管护。
5.社会参与。有效结合农业农村发展任务,积极宣传和吸引社会各界以不同方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形成互帮互助、共促共赢的良好氛围。
6.科学运作。探索实施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投资、建设、管护的市场化、公司化操作,提高环境治理工作的运行效率。
二、管护实施
(一)管护内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长效管护主要是指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过程中,通过各级财政项目资金投入形成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理的基础设施;农村污水治理、河塘沟渠清淤设备及配套设施;新建、改建农村公共厕所、户用厕所及粪污处理等设施设备;村庄道路公共绿化、路灯、活动阵地等环境配套设施;以不同形式建设的其它人居环境配套项目。
(二)管护标准
1.卫生保洁。村庄道路沿线无暴露垃圾、污水、畜禽粪便、沉积泥土等,绿化带、公共活动场地等无杂草、无污物、无垃圾。农房保持室内卫生干净、整齐,户用厕所做到空气无异味、室内无苍蝇、粪便无裸露。村庄道路边、河渠旁、房前屋后无乱堆乱放乱扔垃圾物,柴草垛、建筑材料等杂物尽量整齐堆放于房屋背面或绿化遮拦处,农户建筑材料有序堆放,无乱搭乱建、私拉乱接等现象,家畜家禽逐步实现集中圈养。村庄道路路况良好、路面整洁,有具体养护和保洁制度,并落实具体养护和保洁人员。塘堰河渠等水体清洁,及时打捞、清除、清运,确保无漂浮物、无堆积垃圾,水质良好、干净、无异味。垃圾箱、垃圾房内做到日产日清,垃圾收集点无焚烧垃圾现象。村庄建筑墙面无乱涂乱画乱贴现象,文化墙保持干净、不褪色。
2.绿化维护。村庄绿化树种多样,乔木与灌木、落叶与常青树种的配置基本合理、补植及时,裸露土地不明显,村庄道路两侧、塘堰河渠、公共场地、村口周边等绿化植物确保生长良好。村庄行道树、绿化带四周无乱拉乱晒、乱堆乱放现象,围堰整齐美观,无残缺破损。公共绿地整洁干净,无杂草、无垃圾、无污物,落叶、草屑等能够及时清除。村庄树木无乱砍滥伐现象,房前屋后的菜园、农田无杂草丛生,做到耕作规范。
3.公共服设施管护
(1)垃圾收集点、垃圾桶要进行定时清理保持卫生,车辆要保持干净整洁、封闭运输,垃圾中转站要做到无积水、无苍蝇、无臭味。村庄内垃圾桶、垃圾屋、垃圾清运车定期清洗、消毒,保持干净整洁不破损,垃圾不外溢。
(2)公厕全年开放使用,保持干净卫生、基本无蝇、无臭,地面无污物、烟蒂,蹲位、便槽无垢,水冲设施完好, 化粪池做到定期清理。厕内照明灯具完好,墙面、天花板、门窗和隔离板无积灰、污迹和蜘蛛网,无乱涂乱画现象。厕外环境整洁,四周无垃圾、污水等污物。
(3)污水处理设施要定期做好水质监测,按期及时更换填料、确保池体、检查井和管网无堵塞、渗漏、开裂,盖板无丢失、破损,动力设施运作正常。要做好管网的破损维修及疏通清淤。农户新建房屋或农户新增排污口要及时接入管网。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站)要安排专人管护,及时做好进出水检测、运营和污泥处置等管理记录。
(4)文体活动场所、停车场等室外活动场地的配套设施要做好日常巡查、检修、排障工作,及时修复锈蚀、破损等设施。路灯要做好日常检修工作,及时更换电线电路和蓄电池,确保设备完好、使用正常。
(5)其它公共基础设施要按照国家相关行业规范要求,确保安全使用、正常运行。
(三)管护权责
1.规范权属管理。农村环境整治配套项目建成以后,凡由政府财政项目资全部投入或社会捐助建设并投入使用的各类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都属于农村集体资产,逐一登记纳入管理。2.明确管护责任。按照“权属清晰、分级管理”和“谁受益、谁所有、谁管理”的原则,镇级职能部门负责单项农村公共服务及基础设施的业务指导工作,各村(社区)作为辖区内环境基础配套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组织、指导、监督村级做好设施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并具体负责污水、垃圾处理系统、路灯等联村公用或跨村共建设施的管理。各村建成使用的道路、公厕等设施由村集体具体负责管理;农房风貌改造及其房前屋后附属设施等的长效管理原则上由村民负责。
(四)管护方式
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注重符合当地实际,因地制宜,因类施策,鼓励采取不同的长效管护方式,依法依规有效推进治理。
1.引导群众管护。通过发挥村民代表大会等群众自发性组织的带头、监督作用,落实受益群众的日常管护责任。
2.鼓励承包管护。由村委会组织聘请有经验、有技能的当地居民或产业项目业主,打包签订管护合同,明确权利义务,按照集中承包方式落实管护责任。
3.支持社会管护。由镇政府或村委会集中向社会公开招标,通过社会化服务的形式,委托具备资质的专业管护单位或人员落实管护责任。
4.实行制度管护。结合村落宜居标准加快修订村规民约,建立村民家庭卫生保洁、检查、评比制度,推行农户“门前三包”,坚持用约定规范行为,用制度保障运行。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群众参与,健全镇级统筹指挥推动落实、村级引导群众参与互动的工作机制,强化镇、村两级组织领导。镇政府针对环境管护、项目运行、宣传引导等治理要求成立专项工作组,村委会充分依靠群众采取不同形式组建村级环境管护队伍。切实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重视发挥农业专合社、农民合作社、村民自治委等组织的作用,增强农村环境治理管护的组织能力。通过不同形式,有效运用各种平台,加大宣传发动力度,以正反典型引导持续加强舆论造势,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和满意率,积极营造乡风文明良好的氛围。
(二)强化投入保障。按照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建立运行管护经费“三个一点”投入机制(即财政补助一点、村集体承担一点、农户交纳一点),积极探索农村公共环境设施维护和环卫保洁与低保挂钩、农户缴纳保洁费、产业项目运行等投入经费保障的“村庄物业管理”模式。鼓励产业带动,市场化运作参与管护。鼓励按照政府关于采购政策要求进行垃圾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厕所改造等设施用具采购,有效降低成本,减轻资金压力和农民负担。
(三)强化制度保障。以加快农村现代治理体系建设为目标,充分依托村规民约,以村为单位建立规范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机制,明确参与各方的责任与义务,切实做到环境治理有人抓、环境维护有人管。完善镇、村两级协同的农村环境配套建设项目立项、工程发包、施工组织、竣工验收和移交制度,规范和加强村集体组织及其群众对环境管护的监督管理。按照谁投入谁负责的原则,保障工程质量和项目运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