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绩效奖金发放方案
《20_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方案一: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推进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切实做好我单位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办法》和《大同市市属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办法》及11月23日全市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单位是财政拨款(财政补助、自收自支)单位,主要职能是……。人员编制数为XX名,在岗正式职工XX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XX名,管理人员XX名,工勤技能人员XX名 。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事业单位实施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要适应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以增强活力和提高服务水平为导向,以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为目的,通过绩效考核规范收入分配秩序,逐步完善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促进我单位创新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绩优酬。2、坚持统筹兼顾,综合平衡。3、实行总量调控,内部搞活。
三、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 :我单位在编、在职、在岗正式职工。
实施时间 :20xx年4月1日。
四、绩效工资的核定
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分配中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与考核挂钩的原则,重点向关键岗位、 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绩效工资总量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其比例为7:3(6:4、5:5),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工勤人员所对应的职务、级别,按市人事局、市财政局统一核定标准,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在岗、在编人员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年底根据考核结果 ,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额度内核定。
五、绩效考核
(一)考核内容采取个人总结自评、单位考核的方式,年终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分为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内容,实行百分制办法,具体如下:
1、德(XX分)
学习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服从领导,听从安排;遵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忠于职守,顾全大局。
2、能(XX分)
熟悉本职业务及相关政策法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善于协调各种关系,具有创新精神和处事能力。
3、勤(XX分)
遵守规章制度、考勤制度,积极参与单位组织的各种活动和参与单位管理。
4、绩(XX分)按照岗位说明书,从以下几方面考核:
工作作风:责任心强、扎实主动、团结协作、尽职尽责;
工作任务:圆满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情况;
工作质量:完成工作质量高、协调能力强;
工作效率:快捷、稳妥、效益明显。 5、廉(分XX)
廉洁自律、遵纪守法、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相关规定。
(二)考核程序
1、个人总结、自评;
2、考核组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听取职工个人意见,评出个人绩效考核分数,取得考核结果;
3、将职工个人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参照考核分数,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依据
考核结果,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成绩突出的工作人员倾斜的原则。划分若干档次进行分配,不得平均分配。
七、组织实施
我单位将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在市人事局、市财政局、主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做好实施绩效工资中的各项工作,维护稳定,促进和谐 ,推动单位事业又好又快的发展。
方案二: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XX县公共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及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10%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10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县、乡服务单位要切实做好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组织广大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宣传国家的方针政策,统一思想认识,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明白,实行绩效考核分配是国家用来激励先进、促进发展的一种政策,奖励性绩效工资不属于干部职工个人,只是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按人头、职称等进行了测算。
(二)明确任务,认真实施。县乡服务单位要依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工作职能和任务,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认真细化、分解,核定每个工作岗位的工作任务,量化指标分值,制定考核细则,由单位集体研究后,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通过报县局批准后实施。
(三)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县乡服务单位要严肃绩效考核分配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规定程序、标准、办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结果分配的,造成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制。考核结果及时公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要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引导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绩效工资实施后,县乡服务单位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或奖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
方案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东人发[201X]17号《关于事业单位201X年度绩效工资总额审批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单位劳动人事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特制定我单位201X年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XX大和XX届X中全会精神为指针,从本单位实际出发,认真贯彻上级关于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的方针和原则,适应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制和岗位管理制的要求,在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调控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围绕搞活内部分配,努力建立起以岗位管理为基础,以养老保险扩面和工作业绩考核为依据,以岗位目标考核为手段的自主灵活的分配激励机制,促进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二、分配的原则
1、在绩效工资分配形式上,建立总量宏观控制、加大岗考核兑现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岗位目标考核上,建立岗位目标考核、扩面目标考核和综合目标考核的立体考核制度,按月公布考核结果,实现量化考核,确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绩效工资分配兑现上,建立重工作目标、重工作实绩、重争先创优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合理拉开分配档次,保证收入分配客观公正、科学合理。
三、绩效工资分配的范围和对象
本单位全体在编工作人员。
四、绩效工资分配的形式
按照绩效工资分配的要求,为切实搞活内部分配,强化分配的激励机制和绩效机制,适当拉开分配档次,实行绩与效挂钩,按分配工资的总额和个人基本绩效工资为基础,以量化分数来进行分配。
五、绩效工资分配的考核方法
根据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下达我单位的工作目标,将年度工作目标分解落实到每个人。年度工作目标分岗位目标、扩面目标和综合目标三部分。三项目标按40%、30%、30%进行量化考核。
(一) 岗位目标
按照年初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由处考核小组对科室进行考核,并由科室考核到个人。满分为100分,按完成当年本单位下达的工作目标任务情况进行考核,按时按质按量完成任务的得满分;超额完成任务的酌情加分;未完成任务的按扣分标准减分。
(二)扩面目标
每年初下达每个工作人员的扩面目标,按实际完成情况兑现。
(三)综合目标
综合目标分共性目标、争先创优目标和追加目标三项。共性目标满分100分,争先创优目标和追加目标不设基本分,采用加分办法。绩效奖金发放方案
1、共性目标:主要指按照上级政府、部门要求完成各项中心工作任务情况;考勤情况;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大局稳定;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情况;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必须共同执行的行为规范,包括政治思想品德、遵守党纪政纪、执行规章制度、服务态度、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2、争先创优目标:主要对工作人员在围绕中心工作任务争先创优等方面制定的目标。
3、追加目标:主要考核科室或个人在主要职责范围外,完成领导交办的阶段性、突击性的工作任务。
六、考核标准
(一)岗位目标考核
处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岗位目标的考核,采取分项积分办法进行。(1)科室工作协调,按各科室职责分工,对因工作失职影响其他科室工作的,每项扣1-3分;(2)科室工作目标,每项目标每减一个百分点扣0.5-1分,超额完成目标的酌情加分;(3)来信处理和来访接待,因工作失职造成社会影响的,扣当事人5-10分。
(二)扩面目标考核
处考核小组对各科室工作人员扩面目标完成情况按科室实行分阶段考核,全年统算分值,按各科室实际完成扩面目标任务的百分比计算。
(三)综合目标考核
1、共性目标采取违例扣分法。由处考核小组进行考核,满分100分。
(1)制度考核:对违反本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规定的,每发现一例扣减当事人1-5分。
(2)考勤考核:当月迟到、早退10分钟五次以下的,每次扣减当事人5分;当月旷工一天以下的或中途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下的,扣减当事人10分;当月旷工两天以下或中途擅自离岗一次半小时以上的,扣减当事人20分;当月旷工三天(含三天)以上或迟到、早退10分钟五次(含五次)以上以及中途擅自离岗两次半小时以上的,按照本单位制定的《东台市社会保险业务结算大厅规章制度》规定执行,予以待岗,待岗时间视情节轻重而定,一般为1-6个月,待岗期间不发绩效工资。
2、争先创优目标采取加分法。科室和个人某项工作受到市委或市政府、盐城市、省、国家级表彰的,分别按5、10、15、20分加分,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3、追加目标采取达标加分法。对完成处领导交办的突击性工作及涉及全处面上工作的目标任务,处办公室及时记载,年终汇总,报处考核小组审核确认,酌情加分,列入综合目标考核得分。
七、组织领导
1、成立处绩效工资分配工作小组,由×××、×××、×××、×××等四名同志组成,×××任组长。
2、建立处考核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由×××、×××、×××、×××、×××、×××、×××、×××等同志组成。
3、各科室和个人考核表格、资料等由办公室负责制发、收集、考核、汇总。
方案四:三类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调动中心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建立公平合理、公开透明、有效激励的内部分配机制,根据XXX,20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中心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以职工奉献精神为宗旨,以提高职工敬业爱岗精神为核心,以促进职工绩效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调动全体职工工作积极性,打破平均主义的分配办法,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实行“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的绩效工资分配机制。
二、分配原则
公平合理,按劳分配,优劳优酬,责重酬高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构成比例
我中心在职人员6人,全年绩效工资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础性绩效工资为229680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54.8%),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为189216元(占全年绩效工资总量的45.2%)。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四部分组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月考勤奖,600元/月/人,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4320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22.8%;(二)月绩效奖,基数为800元/月/人,根据不同的岗位职责进行分配。正科实职、副科实职、管理八级和专技十级职员、一般工作人员(包含管理九、十级和专技十一、十
二、十三级)比例为1.3:1.2:1.1:1,按月发放。全年月考勤奖58560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9%;
(三)年度绩效奖,年末发放,年度绩效奖=(基本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3.5。年度绩效奖71778元,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7.9%
(四)其他绩效奖,年末发放,总额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奖、月绩效奖、年度绩效奖扣发的金额和其他奖励),占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3%。
四、考核办法
(一)月考勤奖
1、工作人员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以内的,每次扣发50元,当月迟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无故旷工的,扣发当月全部月考勤奖;
2、当月请病事假3个工作日以内的,每个工作日扣发
50元,当月请病假10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当月请事假3个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额扣发当月月考勤奖;
3、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月考勤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月绩效奖
1、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25%:
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达到6-10次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4-6个工作日的;
2、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扣发当月月绩效奖50%:
①当月迟到或早退超过10次的;
②当月事假累计达到7-10个工作日的;
③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3、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全额扣发当月月绩效奖:
①当月事假累计达10个工作日的;
②当月无故旷工累计达2个工作日的;
③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
④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
⑤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
4、经批准请病假的,按病假日数比例,扣发月绩效奖;
5、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三)年度绩效奖
年度绩效奖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绩效奖。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发当年年度绩效奖。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绩效奖部分基础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计事假超过60个工作日、病假90个工作日的全额扣发年度绩效奖。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绩效奖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四)其他绩效奖
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终先进奖励,按规定系数比例进行统筹发放。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市级(含市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
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其他绩效奖中。
(二)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其它事项
本方案20xx年12月 日经职工大会表决通过,于20xx年1月1日起生效。
方案一:漳州市科技局直属其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标准及档次划分办法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办法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_〕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绩效奖金发放方案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方案二: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局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收入分配秩序,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调动事业单位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务会研究,全体干部讨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落实好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干部职工利益,规范事业单位内部分配办法,各事业单位在县人事、财政和主管部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内,以责任为重点,以绩效考核为核心,建立科学规范的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以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努力推进交通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
本局财政核拨和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20xx年12月实有在编事业人员16人。
三、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基础绩效工资按县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分配工作全过程实行公开操作,确保干部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保障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奖励绩效工资以基础津补贴总额×0.3÷0.7计提,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县公务员局通知,每人每月预留300元作为年度考核奖金。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
四、兑现办法
奖励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月度兑现和年度兑现。
㈠月奖励绩效工资兑现办法。除预留部分,其余按月发放,月发放额见附表。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
⑴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⑵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的,停发当月奖励绩效工资。情节严重的,停发后续月奖励绩效工资。
⑶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㈡年度考核奖金兑现办法。按县委组织部、公务员局相关通知要求统一进行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等。考核结束后,根据县委确定的考核等次兑现年度考核奖金(含第13个月工资),年度考核奖金按以下等次进行兑现:优秀4400元,合格3500元,基本合格2500元。出现以下情况停发当年奖励绩效奖金。
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⑵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⑶一年内被本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30%;受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一次(含),扣除当年年度考核奖金50%;受本级或上级机关效能告诫二次(含)以上的,停发当年年度考核奖金。
⑷违反《明溪县交通运输局20xx年度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和《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机关考勤制度》相关规定的。
以上月和年度奖励绩效扣除、停发和没有领取的全部纳入统筹金,经局务会研究,做为单项优秀奖予以奖励。
五、其它事项
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局领导小组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明溪县交通运输局事业单位奖励绩效工资分配表
方案三:东街街道关于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福州市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榕人薪【20xx】8号),以及《福州市鼓楼区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鼓人综【20xx】88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区人事局、区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街道特点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努力推动街道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街道党政办定期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街道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街道及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对象、额度及构成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额度:
街道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16名,20xx年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17690×12=21228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计11793×12=14151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待年终考核后统筹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xx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街道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xx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1、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10%,20xx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41516*10%=14151.6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街道工作人员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附1:东街街道全民事业编制、集体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花名册(截至20xx年1月1日)
方案四:蒙城县物价局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及考核办法
为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体现公平公正、合理有序的分配原则,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建立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的分配制度,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物价事业健康发展。
二、实施范围
在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三、绩效工资的构成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绩效工资占70%,奖励绩效工资占30%。基础绩效工资按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奖励绩效工资总额为县人社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四、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由考勤奖、绩效奖、优秀绩效奖三部分组成。
(一)考勤奖
月考勤奖,100元/月.人,半年发放一次(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工作人员当月无故缺席一次或病、事假超过3天的扣除当月考勤奖。绩效奖金发放方案
(二)年度绩效奖,3000元/年.人,每半年发放1500(每年7月、次年1月)。
考核办法: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县委、县政府、省市业务主管部门等交办的各项工作,绩效工资正常发放,如未完成所在部门和局党组交办的任务一次扣20%,未完成县委、县政府、市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30%,未完成省局交办的任务一次扣40%。
(三)优秀绩效奖
考核办法:根据评优指标,全年出满勤且成绩突出的被评为优秀的,参照公务员考核标准年底一次性奖励800元。
五、其他问题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受刑事处罚,或受党、团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处分期限未满或虽未规定处分期但处分期未满一年的;
2.被县级(含县级)以上效能告诫或通报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4.表现很差、群众意见很大的。
扣发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局统筹安排用于职工福利。
(二)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奖励绩效工资发放参考依据。
(三)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本文未涉及政策法规有规定的,按相应规定处理。
六、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方案一:绩效提成方案
一、制定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
2、对员工具有激励作用
3、遵循“终身制”原则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目地
通过绩效提成的工资体系,更好的激励员工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为企业创造更大价值。
四、提成内容
1、公司物业方面(商铺、厂房等)的转让、出租
2、外部企业入驻协会大厦的租金收益绩效奖金发放方案
五、提成细则:
提成分为业绩提成+绩效提成
级别及底薪提成:表格略
六、发放形式:
业务提成按季度结算与薪资合并发放。
方案二:销售人员业绩提成方案
一、背景
在激烈市场竞争中,把握市场导向,增大市场份额,稳定优质客户显得越来越重要,所以在公司成立前提,必须做好各方面宣传,立足川渝地区的物流市场,大力发展川渝区域最后一公里配送。
二、目的
加强业务管理,充分调动销售积极性,不断开拓市场、拓展业务渠道,强调以业绩为导向,按劳分配为原则,以销售业绩和能力拉升收入水平增加业务量,扩大公司市场占有份额,把企业做大做强,创造更大的业绩。
三、范围
乐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乐送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供应、物流链事业部、城际物流事业部、乐送分拨中心;四川乐达城配物流有限公司、及其他销售业务范围情况。
四、业务提成公式
(一)供应链物流事业部
1.物流业务项目提成:包含金融物流租、酒类物流项目组、
汽配物流项目组、设备物流项目组、大客户部项目组、提成公式:
(二)城际物流事业部
城际物流营销部提成公式:
以下是业务员提成的一个参考内容:
业务员工资发放比例:综合得分比例*1500元+业绩指标完成额*4%=当月实得工资(综合考核评分总共10分,得分比例按100%核算)(自营线路业务按总收入提4%;线路外业务提纯利润的8%,但不计考核)
五、薪资发放
1、员工薪资均实行按月发放,其中底薪(含全勤奖、工龄补贴)每月1日左右全额发放,奖金每月25日左右发放60%,剩余奖金在年终一次性发放。
2、如中途自行离职,不论何种原因提成奖金一律不予发放;因公司原因辞退的员工,且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下公司给予发放40%提成奖金。
3、如中心员工连续3个月未能完成定额60%销售任务,自第4个月起公司有权调整其底薪或给予解聘。
4、所有工资及奖金发放时产生的个税,公司不予承担,均由个人承担。
六、本办法由经营管理部、财务部修订并负责解释。
七、本办法由公司职工代表会会议通过。
八、本办法由公司总经理审核。
九、本办法为修订版,自发文之日起试行。
方案三:绩效提成方案
夏威夷温泉SPA会所执行四个月的绩效提成方案,有效的提升了会所内的销售业绩,员工士气得到鼓舞,营业气氛得到提高,团队精神空前膨胀。为激励员工再接再厉,深挖员工潜能力,经会所研究决定,把5月份改版的绩效提成方案做如下调整;
一、绩效挂钩对象
本次绩效提成对象为会所的全体员工,细化为“两大板块”,即一线经营部门和后勤部门,具体明确如下:第一板块:一线经营部门
前厅部:含部门领班、接待员、咨客、鞋吧、收银
男女宾部:含部门领班、服务员
四季厅:含部门领班、服务员
楼面:含楼面领班、钟房领班、钟房员、服务员、餐厅服务员
第二板块:后勤部门
办公室:主管(包含带班主管)、文员
PA部:部门领班、PA员
厨房部:厨师长、厨师
二、销售提成比例
注:预定单流程
到销售部领取预订单→接到客人预定→填写预订单→最晚于客人入店的当天早上8:30分前,把预订单送往财务部存档确认(超过当天8:30分不予填写预订单,可提前数天填写预定单)→客人到店后按预订单预定执行。
三、领取方式及时间
销售提成领取时间为次月的12日,财务部在次月1-10日内计算出夏威夷温泉SPA会所销售总额的具体金额。11日与部门核对,12、13日员工以现金的方式在财务部出纳处领取上月提成。
四、提成分发对象
1.会所把绩效提成按员工所在岗位、给当月满勤(未出满勤者视当月出勤天数计算,入职未满一月者和离职员工不计绩效提成)的每一名员工。注:日月星挂账、钻石卡、公司帐不予提成。
五、发放方式
分发方式比例为:集体提成85%为所在部门员工平均分配(部门领班分配双份),15%为办公室人员平均分配。
六、奖金酒店有:
1、优质服务奖(5-10元)2、拾金不昧奖(100–300元)3、见义勇为奖(300–1000元)4、勤学上进奖(100元)5、技术能手奖(100元)6、开源节流奖(100元)7、刻苦攻坚奖(300–1000元)8、创意创新奖(100–300元)9、优秀员工奖(100元/月)
另外部门推出:1、服务之星奖(100元/月)
2、销售明星奖(300元/月)
奖金的发放方式为:由部门内部进行评定→部门文员上报行政批准→由部门文员12号领出奖金→15日召开员工大会时现场发放。
七、处罚
1、违反员工守则轻微过失及过失者,一次扣罚提成的20%,累计两次扣罚提成的50%、累计三次扣罚全部提成金额及按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处罚。2、违反员工守则严重过失及重大过失者,扣罚全部提成及按员工手册相关规定处罚。
建议此方案有8月1日开始执行。
20_年度年终考核奖金发放方案
一、目的与意义
为建立和完善公司薪酬 、薪酬福利管理,激励员工士气,提升员工满意度与企业归属感,强化对公司文化认同感;让公司员工贡献得到认可,并提高员工的工作绩效和公司的业绩,让员工对自己的付出与回报等到等值效应,也使公司得到持续性的发展,特制订本方案。
二、分配原则
1、依据各部门及员工个人工作结果、出勤状况、绩效情况、在岗时间及制度执行等各项因素。
2、公司利润越好,员工获得更多;个人工作业绩越好,个人奖金越多;岗位越高,分享越多。
3、以客观、公平、公正为原则发放年终奖金。
三、适用范围
1、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2、在当年度年终考核奖金发放前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当年年终奖金:
①、20_年在中途离职或者因过失解除劳动合同的;;
②、20_年有3个月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3次/月者;
③、20_年累计事假超15(含)天者;
④、20_年累计旷工达3(含)天者;
⑤、20_年受到过公司记过以上处分者和20_年受到过公司3次以上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者;
⑥、20_年仍处于试用期的员工。
四、年终奖金计算
公司总奖金=总基本奖金(35%)+总绩效奖金(50%)+优秀员工奖特殊贡献奖(15%)。
个人基本奖金=个人12个月基本工资总和/12(新转正员工按转正当月开始享受)
个人绩效奖金=个人12个月绩效奖金总和/12(按有绩效奖金月总和)
特殊贡献奖按特殊贡献奖规定执行。
优秀员工奖包括月优秀员工、年度十佳优秀员工、年度最佳优秀主管。 年度十佳优秀员工、年度最佳优秀主管相当于5次月优秀员工。
个人年终奖金=个人基本奖金*公司总奖金*35%/总基本奖金+绩效奖金*公司总奖金*35%/总绩效奖金+优秀员工奖+特殊贡献奖。
五、年终奖金发放时间
年终奖金与20_年12月工资一起发放。
晋商国际大酒店绩效奖金考核方案(试行)
为更好的把绩效管理和酒店发展战略紧密联系起来,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加强责任感,形成科学合理、与薪酬挂钩的绩效管理机制,从而实现酒店的总体运营战略,根据酒店原绩效奖金考核情况总结,经酒店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特制定酒店绩效考核方案如下:
一、绩效奖金考核内容和标准:
绩效奖金考核的前提是酒店整体或经营部门完成经营任务指标基础上方可进行考核,绩效奖金基数分为两部分:一是酒店整体经营任务完成绩效奖100元;二是营业部门经营任务完成绩效奖200元,计300元。考核内容以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为基础,结合员工日常工作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考核。
(一)、经营任务完成情况考核依据标准和比例,
1、酒店所有部门根据整体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1)酒店整体任务完成,餐饮、客房均完成后,酒店所有部门结合日常管理考核情况发放全额绩效奖金;
(2)酒店整体任务完成,客房、餐饮其中一项经营指标未完成,相关部门只发放100元整体完成奖,其他部门结合日常管理考核发放全额绩效奖;
(3)酒店整体任务未完成,餐饮、客房其中有一项完成,相关部门结合日常管理考核情况发放营业部门完成绩效奖,其他部门无绩效奖;
2、客房部、前厅部根据客房经营完成情况考核。
3、餐饮部(含中西餐、会议)根据餐饮经营完成情况考核。
4、财务部收银员根据所属营业部门经营完成情况考核。
5、后勤职能部门根据酒店总体经营指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
(二)、各级人员绩效奖金发放标准
1、绩效奖金发放标准为300元/人/月;
2、酒店整体任务完成,餐饮、客房一项指标未完成或酒店整体未完成,餐饮、客房有一项指标完成,奖金基数指标以酒店整体任务奖或部门任务奖指标考核。
3、部门领班、主管、副经理、经理绩效奖金以当月考核为标准,考核合格后按绩效奖金基数的倍数发放,其中领班1.2、主管1.4、副经理1.6、经理1.8。
4、部门副经理、经理以每月工资标准的10%作为绩效考核工资,如酒店、部门超额完成任务或未完成任务,根据超出或未完成百分比系数对考核工资按的1:2比例奖励或扣除。
(三)、日常工作和日常管理考核标准和内容
1、管理人员日常管理考核
(1)领班级日常管理考核基本内容:
出勤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培训工作、工作表现、班组管理、班组财产管理、班组设备设施维护、安全管理。
(2)主管级日常管理考核基本内容:
出勤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培训工作、工作表现、团队管理、安全管理。
(3)副经理级日常管理考核基本内容:
出勤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培训工作、人际关系、主管业务管理、安全管理。
(4)经理级日常管理考核基本内容:
出勤率、工作计划完成情况、培训工作、部门协调、部门管理、部门文化建设、资产管理、安全管理。
2、员工日常工作基本考核内容:
(1)仪容仪表:是否按酒店要求着装,仪容仪表是否符合酒店规范;
(2)工作完成情况:是否能按时认真完成本职工作任务;
(3)参加培训情况:是否积极参加酒店和部门组织的各项专业级其他非专业知识的培训;
(4)纪律性:是否按照酒店的出勤要求出满全勤,考核当月是否有违规违纪行为;
(5)工作主动性:是否积极主动的去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并主动帮助他人完成工作任务。
3、考核方法:
员工、领班、主管由部门根据工作实际结合相应级别基本考核内容制定具体考核标准表,按百分制制定,具体项目权重由部门自行确定。考核由上级对下级执行。
部门副经理、经理由行政部根据相应级别基本考核内容结合部门性质制定具体考核标准表,按百分制制定。考核由行政部执行
4、当月绩效奖金扣除基本标准
(1)假期——当月除例休、补休、法定假、年假(探亲假)外的有薪假期一天扣10%。
(2)培训——事先未请假未参加酒店及部门组织的培训一次扣10%。
(3)违纪处罚——口头警告一次扣10%;书面警告一次扣20%。
5、当月绩效奖金不可发放之情形:
(1)口头警告三次(含)以上;
(2)书面警告二次(含)以上;
(3)最后书面警告;
(4)当月提出辞职或已离职以及被除名者;
(5)试用期内员工(含当月转正未满全月);
(6)拒签劳动合同;
(7)服务引起客人较大投诉;
(8)当月事假三天(含)以上;
(9)当月除例休、补休、法定假、年假(探亲假)外的有薪假期三天(含)以上。
(10)工作中因不按操作程序标准进行而给酒店造成损失的。
二、考核周期:月度,以自然月为标准。
三、发放周期:月度。
四、发放标准:按考核得分标准比例发放。
五、奖金发放办法:
如有绩效奖金发放,部门于每月5日前递交本部门员工上月《 月 部员工绩效考核表》,以员工当月实际综合得分计算奖金比例。
绩效奖金分配方案
1、目的:
为调动和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结合公司年度各项绩效目标进行公司各层次奖励规划,调动员工积极性,激发员工潜能,并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公司经营业绩提升,特制定本方案。
2、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项目各层级转正在职员工,试用期员工在当期发放奖金时如果转正当期按正式员工发放,员工在发放绩效奖金当日需在职,如离职则不予发放。
3、职责与权限:
3.1年度各项奖金计提方案由各项目提交公司负责讨论并确定;
3.2各项目负责分配原则、奖励方案的制定及解释;
3.3奖金发放的绩效考核由各项目组织实施;公司相关部门提供评估依据,财务部依据方案及考核结果核算各部门应发奖金;各项目提供项目内员工的奖金分配细则并依据分配细则确定项目内部员工的奖金应发额度。
4、绩效奖金的定义:
按核准的公司税后净利润的50%作为可分配金额,次年1月发放;
5、奖金计提标准
5.1绩效奖金
奖金的分配标准为从年度净利润50%开始计提利润目标奖金, 在次年1月发放;
5.1.1对经公司核准后利润目标奖金基数按如下原则计算
5.1.2奖金分配:
a、员工利润目标奖的分配是根据该员工所处职级,以及影响利润目标奖部分的各相关因素综合计算后得出的。
b、影响员工利润目标奖分配的相关因素有:
A:当年服务公司月数系数;
B:服务月满勤系数;
C:平常绩效评价系数
D:年度考核系数
c、各相关因素计算方式如下:
A=V/12 V:为当年服务月数, 数据由行政部提供; B=W/V W:为当年满勤月数(未扣全勤奖), 数据由财务部提供; C=X/Y X:为当年KPI分数之和 Y:为当年KPI考核月数 数据由行政部提供; D=Z Z:为年度考核系数之和/年度考核次数, 数据由行政部提供; d、利润目标奖分配公式:
一至二职等员工=金额基数*该员工职等基数*A*(B*0.6+C*0.4)*D 三至四职等员工=金额基数*该员工职等基数*A*(B*0.5+C*0.5)*D 五至六职等员工=金额基数*该员工职等基数*A*(B*0.4+C*0.6)*D
5.1.3利润目标奖的发放
a、利润目标奖的发放原则上在在次年元月份最后一天以前,如遇调整其具体时间以行政部联络单为准。
b、利润目标奖的发放原则上通过员工工资账户发放,如需以其他方式发放须总经理特批,其所需缴纳个税由公司代扣代缴。
5.1.4年终奖励的相关规定
a、各部门应按当年行政部通知时间、内容、方式进行各项考核,未及时完成的部门,此部门的利润目标奖在原金额基础上*0.85进行核发。
b、公司鼓励员工恪尽职守,避免并杜绝员工之间因攀比收入而影响工作的不良现象,利润目标奖的数额按薪资保密规定执行。
5.2项目奖励
公司规模项目的专项奖励,按照项目的成本、进度、质量、安全等项目进行核算,奖金发放方案由相关部门制定,报公司审批后执行其原则是:
1、 成本奖励:按单个项目的成本节约情况进行奖励,原则上按照节约金额的
40%左右给予奖励,具体的奖励方案由相关部门在项目开始前制定后报公司审批通过后执行;
2、 进度、质量、安全奖励:按照单个项目的3-5‰进行奖励,奖励金额列入
工程成本,在项目开始前由相关部门提出奖励方案报公司审批通过后执行。
6、奖金考核提发注意事项:
6.1公司按年度税后净利润实际情况为检测、评价绩效及奖励的依据,各项目必
须做到以事实和实际绩效情况为依据;
6.2公司人事部、财务等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的沟通,确保项目各项奖金的发放
公正、合理;
6.3奖金的核发建立在绩效事实的基础上,在部门内要增强透明度,减少员工间
不必要的误解和猜测,奖金核发计算的依据要公布,尽量做到有据可依,有绩可评,逐步完善;
6.4绩效奖励原则上只奖励公司正式员工。试用期、外聘、项目表现优秀员工的
特别奖,由各部门报请公司确认奖励标准给予发放;
6.5本方案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各项目。
6.6本方案暂定执行一年,在执行中有不符实际情况,可由各项目报请公司,经
由公司商讨修正。
绩效奖金分配方案
一、总则
按照“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对员工工作绩效进行公平、公正地评价,激发员工努力工作和提升业务技能的积极性。
二、实施细则
(一)实施范围
所属各班组未定岗(试用期)人员、长期外出培训或抽调人员、劳务派遣员工不参与班组绩效评价体系,直接按照公司制定绩效奖金基数予以发放,不包含发生的考核和奖励。
(二)绩效奖金系数
所属各班组班长(主持班组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根据班组实际制定班组人员个人绩效奖金系数,班组人员个人绩效奖金系数参照公司下发岗等系数确定,经过部门分管领导审核后执行,执行过程中根据存在的不足、人员工作表现等情况进行个人绩效奖金系数调整,原则上以3个月为调整周期。
(三)绩效奖金分配
所属各班组制定的绩效奖金分配分为出勤绩效与工作绩效两部分。原则上按出勤绩效占比30%,工作绩效占比70%进行再分配;工作未满两年的工作人员原则上按出勤绩效占比40%,工作
绩效占比60%进行再分配。
(四)考核
所属各班组自行制定迟到、早退、溜号、脱岗、旷工等考核制度,并严格执行。公司、部门发生的上述行为考核按公司和部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执行。
所有有关个人的考核与奖励直接落实到个人,不参与绩效奖金分配。
(五)绩效奖金计算
按照个人考勤、工作工时与绩效奖金系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绩效奖金计算。根据班组实际情况可知:班组总绩效奖金、个人出勤天数、个人工作工时及个人绩效系数。
绩效奖金=出勤绩效+工作绩效
出勤天数为所有正常工作日中的出勤、外出培训等出差行为、加班休息等考勤天数的总和,不含休假,遇节假日出差行为可以适当考虑给予工作工时,但不得出超出差期间班组平均工时。
工作工时为正常工作日、加班、值班、任何时间的工作支援等在岗期间有效工作贡献小时数总和,各班组管理人员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每项工作的工作工时折算,原则上同期参与工作的人员拥有相同的工作工时。
1、出勤绩效:出勤绩效占比绩效奖金的30%,再乘以出勤天数与本月总勤天数的比值所得数额。
出勤绩效=对应岗位奖金×30%/本月总勤天数×出勤天数
2、工作绩效
绩效工时=工作工时×绩效奖金系数(班长工作工时按班组平均工时计算)
总绩效工时=A个人工作工时+B个人工作工时+……… 个人工作绩效=总绩效奖金×70%/总绩效工时×个人绩效工时
三、本方案若与公司制度相抵触者,按照公司制度执行。
附件1:绩效奖金计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