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干部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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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07-05 12:18:52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第一篇 年轻干部培养方案
《20_年轻干部培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组织部“年轻干部成长工程”,切实加强我办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立足当前,放眼未来,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努力把他们培养成为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本职业务精、自身要求严的优秀人才。

二、培养原则

1、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在做好对近期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的同时,做好中、远期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

2、因人制宜、学有所用的原则。根据干部本人的经历、知识结构和培养方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材施教,增强培养的针对性。

3、降低成本、注重实效的原则。以需求为导向,避免重复培养和盲目培养,追求培养质量,注重培养实效。

三、培养对象

街道机关35岁以下年轻干部。

四、培养途径

1、理论培训。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一是开展党的十八大、十八大三中全会等政治理论知识及法律法规、经济、社会等理论知识学习和培训;二是开展以与本职岗位所需技能相关的业务知识培训,促使他们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2、实践锻炼。为使年轻干部积累基层经验,丰富工作阅历,增长才干,提高综合素质,年轻干部都安排一个联系村,办里指定一位农村工作经验丰富、责任心强的老同志当指导老师。

3、外派学习。有针对性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进行短期专项培训,或与其它机关单位联系,对优秀年轻干部采取工作交流的方式,促使他们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业务素质,从而更快、更健康地成长。

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树立在基层一线培养年轻干部的导向,通过实践锻炼干部,努力造就一批后备领导人才,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的意见》(晋组发〔20_〕4号)和省委组织部《关于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的通知》(晋组通字〔20_〕18号)文件精神,现就从市、县两级直属机关中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战略目标,正确把握年轻干部的成长规律,坚持好中选好、优中选优,选派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村担任“第一书记”,为年轻干部创造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了解民情、积累经验、磨练意志、增长才干的机遇。通过实践锻炼,教育引导年轻干部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断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切实提高实际工作能力和水平,为全市转型跨越发展提供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二、选派数量和任职时间

按照省委组织部名额分配指导性计划并结合我市实际,我市拟从市直机关中选派25名年轻干部担任村“第一书记”,从县(市、区)直机关年轻干部中选派77名担任“第一书记”。选派对象主要从市、县两级行政机关和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干部中选派;各县(市、区)可根据市委组织部下达的名额计划,结合实际确定选派单位及选派数量,选派数量原则上不低于本方案下达的指标名额。

选派干部任职时间为二年,从到村任职之日算起。

三、资格条件

选派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和责任心强,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热心为基层和群众服务,有培养潜力。

2、现任正科级及以下干部,具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年龄为30岁以下(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5、一般应具有2年以上机关工作经历。

6、中共正式党员。

7、身体健康。

四、派住地点

市直单位干部派住任职的农村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推荐,原则上选择人口较多、有经济发展潜力及工作基础较好、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整体提升空间较大的村,地理位置上尽量选择靠近干道公路沿线,交通条件应较好。各县(市、区)需在4月30日前按分配名额确定推荐的市直机关干部派住村名单,并填写《市直单位年轻干部任农村“第一书记”派住村推荐表》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综合各县推荐情况统筹确定派住地点。各县(市、区)直机关单位干部派住地点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自行按照名额和条件要求确定。

五、选派程序

选派工作采取“十步法”程序进行,即:宣传发动、自愿报名、单位推荐、资格审查、现场调研、竞岗演讲、考察确定、双向选择、岗前培训、到岗任职等十个步骤。市、县两级选派工作同时从4月份启动,5月底前完成选派。

1、宣传发动(4月25日-5月5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通过报纸、电视、互联网发布选派公告,明确选派的资格条件和方式方法,各县(市、区)、市直各单位召开会议,面向本地、本单位年轻干部宣讲选派工作的目的意义,动员年轻干部主动报名参加竞争。

2、自愿报名(5月6日-7日)。有参与竞争意愿的年轻干部向本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报名。

3、单位推荐(5月8日-9日)。市、县直单位党组织对报名参加竞争的干部按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初步审查,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分别上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

4、资格审查(5月10日-12日)。市、县组织部门分别对市、县直单位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确定竞岗干部名单。要对推荐人选的“三龄两历一身份”进行重点审核,确保竞岗干部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竞岗干部数量一般应不少于选派数量的2倍。通过资格审查的竞岗干部名单要在本单位或本部门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5、现场调研(5月13日-14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分别确定1-2个选派“第一书记”的农村作为调研地点,组织竞岗干部进行实地调研,重点了解所调研农村的班子队伍建设、产业开发、社会发展、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等情况。

6、竞岗演讲(5月15日-16日)。竞岗干部分别以所调研农村的情况为基础,就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撰写演讲提纲,就如何把所调研农村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提出自己的履职思路和办实事打算。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分别组织进行集中演讲竞岗活动,聘请有关专家、领导对参加竞岗干部提出的履职思路和办实事打算的可行性、有效性、合理性进行评价,并按评价分值等额确定选派干部考察对象名单。在竞岗演讲时,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要邀请选派“第一书记”农村所在乡镇的党委书记旁听演讲全程。年轻干部培养方案

7、考察确定(5月17日-20日)。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派出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组织实施考察,考察时要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发布考察预告,重点考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考察结束后,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根据考察情况研究确定选派干部名单,并面向社会公布。

8、双向选择(5月21日-22日)。确定选派干部名单后,市、县两级组织部门要集中向选派干部通报选派“第一书记”任职农村的基本情况,选派干部结合自身优势、专业特长、单位职能、派住村产业布局、社会发展等情况,就选派地点提出若干选择意向。同时,市、县两级组织部要将确定的选派名单向列席竞岗演讲的乡镇党委书记通报,由乡镇党委书记结合竞岗演讲情况及选派干部个人专业、特长等因素,就选派至本乡镇农村任职的干部人选提出若干选择意向。市、县两级组织部门综合选派干部的个人意愿和乡镇党委书记的选择意见,统筹确定选派干部的派驻地点。

9、岗前培训(5月23日-24日)。市委组织部对市、县两级选派干部进行集中培训,重点就党的十八大精神、农村政策法规、农村党建工作、农业现代化和新农村建设等内容进行培训。

10、到岗任职(5月31日前)。岗前培训结束后,县级组织部门要下发任职文件,做好任职对接工作,选派人员将组织关系转到所任职村党组织,正式上岗履职。

选派的“第一书记”在二年任职期满后仍回原单位工作,各县(市、区)要及时免去所挂职务。本人自愿或因工作特殊需要继续留任的,须经派出单位同意,并按选派层次分别报经市委组织部和县(市、区)委组织部批准。

六、主要职责

村党组织“第一书记”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1、巩固基层政权。指导协助村两委认真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执行上级党委、政府以及本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抓好村两委班子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与培养发展工作,健全和完善党内生活制度,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扎实推进村务公开,落实好“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实现村务民主决策。

2、发展农村经济。指导和协助村两委立足村情实际,因村制宜地找准一条符合所驻村的经济发展路子;组织全村党员发挥领富带富作用,大力引资上项,积极发展现代农业;多渠道争取资金和政策支持,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强专业合作组织和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高农村经济的组织化程度,确保驻村工作期间农民收入连年增加。

3、加强社会建设。指导和协助村两委完成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计划生育、教育卫生等工作,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帮助解决好党员、群众在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强化村级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4、培育乡村文明。指导和协助村两委加大文化设施建设投入力度,弘扬先进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的文化生活;开展以和睦邻里、和谐家庭、遵纪守法、孝老爱亲、男女平等、诚实守信,勤劳致富等主题创建活动,培育健康向上的农村新风尚。

5、改善生态环境。指导和协助村两委加大农村环境整治力度,实施乡村清洁工程,开展村庄绿化、美化活动,改善农村生产生活环境,大力推进宜居农村建设。

七、工作要求

1、选派干部到村任职后,要结合所任职农村的具体情况,对自己的履职思路、工作重点、办实事打算进行认真的规划设计,提出具体的工作目标和完成时限,并在到村任职后的一个月内做出承诺,在所任职农村进行公示,履职承诺要报派出单位党组织、乡镇党委以及市、县两级组织部门备案。

2、选派干部任职期间,必须全脱产住村工作,吃住在村,工作到户,自觉摆正与村“两委”的关系,讲究工作方法,做到总揽不包揽,依靠不依赖,分工不分家,补台不拆台。

3、要从任职村实际出发,深入走访调研,做到底子清、情况明。要加强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搞好工作对接,争取政策支持,帮助任职村解决几个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让群众得到实惠。要指导任职村建立一套务实管用的制度,推动党组织和村级工作规范化、科学化。

八、管理考核

1、日常管理。“第一书记”由其任职所在县、乡镇和选派单位党组织共同管理,以县(市、区)委组织部管理为主。“第一书记”任职所在地乡镇党委、县(市、区)委要大力加强对“第一书记”的培养教育,让基层工作经验丰富的县、乡干部做好结对传帮带工作。“第一书记”每半年要向派出单位和派出单位同级组织部门递交一份工作总结,县(市、区)委组织部要每半年就“第一书记”的现实表现情况做出书面评价。“第一书记”因特殊情况需请假的,3天以内由乡镇党委批准,3天以上要经县(市、区)委组织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离岗。“第一书记”住村任职期间,在管理工作中发现有问题或遇到重大情况时要及时向上级组织部门报告。“第一书记”要认真记录“民情日记”,把“民情日记”作为了解群众需求、推动工作落实的重要手段。县级组织部和乡镇党委要采取“一月一点评、一季一小结、半年一总结”的办法加强跟踪管理。乡镇党委书记每月对“第一书记”的“民情日记”记录情况进行一次点评,每季度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进行一次抽查,每半年组织“第一书记”进行一次工作交流。

2、考核奖惩。对“第一书记”的考核,由其任职所在县、乡和选派单位分工负责。平时考核由乡镇党委负责,年度考核由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任满考核由县(市、区)委组织部和派出单位共同负责。乡镇党委要建立健全“第一书记”工作档案,全面反映住村任职期间工作情况。“第一书记”任职工作经历,作为年轻党员干部基层工作经历记入本人档案;其工作实绩,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市委组织部将跟踪培养,动态掌握“第一书记”的表现。任职期满完成预定工作目标和兑现办实事承诺、经考核表现优秀的,要予以提拔使用。

3、保障措施。“第一书记”食宿一般安排在有条件的村干部或农户家,并按标准缴纳伙食费。“第一书记”住村任职后,派出单位不得对其安排工作任务,不得随意将其调回。如确有特殊原因或组织需要调回的,须报经市、县两级组织部门批准。“第一书记”任职期间,在原单位的各种待遇不变,不影响正常的职务晋升和调资。派出单位要关心“第一书记”的工作和成长,每月给予固定生活补助,报销往返路费,并负责每人每年安排5000元办公经费,所需经费由派出单位同级财政负责保障。

九、组织领导

从省、市、县三级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村担任党组织“第一书记”,是省委实施年轻干部成长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创新年轻干部培养方式,提高年轻干部能力素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的重大举措。各地各有关单位一定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大战略意义,切实做到思想到位、工作到位、落实到位。

1、搞好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及市直各有关单位要将“第一书记”选派工作作为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促进农村转型跨越发展的重要方法和平台,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积极创造条件,鼓励优秀年轻干部参与选拔。

2、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党委要及时研究分析“第一书记”住村任职工作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组织部门具体负责“第一书记”的选派和日常管理协调、督查指导等工作。乡镇党委要关心“第一书记”的工作生活,既要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又要从严要求和管理。各派出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支持“第一书记”的工作,经常深入其任职村走访,及时帮助提供政策、项目、资金等支持。

3、强化督查指导。各级组织部门要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实地查看等方式,及时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指导改进工作。要及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不负责任、消极应付的要通报批评,直至作出组织处理。

4、抓好舆论引导。要大力宣传选派“第一书记”的重要意义、目标要求和“第一书记”开展工作情况及工作成效,总结各单位和个人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宣传推广先进典型,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形成创先争优的浓厚氛围。

各县(市、区)要根据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在5月底前完成县(市、区)直机关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派工作,并将选派名单、个人基本情况和所任职村基本情况上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1中层干部培训方案

“十二五”期间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我市中小学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关键时期。为进一步促进我市中小学管理水平,培养和造就一支高素质的教育干部后备力量,提升中小学中层干部在学校管理中的执行能力,以确保我市中小学教育干部队伍的可持续发展。依据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中教8号令)的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本着遵从教育干部成长规律的原则,根据《齐齐哈尔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中层干部培训规划(方案)》,结合讷河市教育干部培训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讷河市“十二五”期间中小学中层干部培训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顺应新时代教育发展的要求和使命,以提高中小学校中层干部适应新形势,应对新局面,解决新问题的能力为目的,努力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质和开拓创新精神,掌握现代教育理论技术,具有较高的执行能力,善于管理,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中坚力量,为提高我市基础教育的质量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

二、培训原则

1、分类指导,按需施教

坚持从实际出发,针对学校的管理岗位,任职年限的不同而设置和安排相应的课程及实践考察活动。

2、全程管理,关注实效

对培训过程实行全程管理,突出培训实效性,关注学员在工作岗位的能力提升。

3、创新培训模式、细化培训过程

集中培训与岗位自培相结合,系统的理论学习与实践应用、竞赛相结合,开展校际交流研讨,读书汇报、现场参观学习,优秀管理论文评比及全方位才能展示等活动,为中小学中层干部的综合业务能力提高搭建平台。

4、全面考核,训用结合

重视考核结果,将培训考核结果纳入中层干部培训档案管理,并将结果作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于考核优秀的,建议优先选拔任用。

三、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使中小学中层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品德修养、知识结构和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树立与新课程标准相适应的办学理念,为我市中小学教育干部积极诸备人才资源。

1、提高全市中小学中层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熟悉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规,形成依法治校的能力。在实际工作中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2、掌握现代教育科学理论和新课改背景下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知识、方法、提高组织实施素质教育和能力和水平。

3、掌握现代学校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提高科学管理学校的能力和水平。

4、加强对学员的学习意识和研究意识的培养,提高学员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四、培训时间、方式以及培训对象

㈠培训时间

20XX年4月至20XX年8月

㈡培训方式

以遵循教育干部成长规律为前提,以培训有效性为出发点,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岗位的培训。

1、遵循干部成长规律,开展分层次培训、高中学校的中层干部由齐市教研院培训,选拔优秀中小学中层干部接受齐市级培训、其它中小学中层干部由讷河市教师进修学校培训。

2、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对象,开展分岗培训。包括教学、教育、行政等。

3、开辟多元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如:读书自学、理论讲授、校本研修、校际交流、外出考察

㈢培训对象

教育中层干部全员参加各级各类培训。

1、选拔和推荐初中、小学中层干部各10名参加齐市教研院培训,年龄男50周岁以下,女48周岁以下。

2、高中学校中层干部由齐市教研院培训。

3、其它中层干部由讷河市教师进修学校培训。

㈣培训内容

教材由齐市教研院干训部统一订购。

培训内容包括三方面:

第一部分为必修内容。面授80学时,自修80学时内容有教育教学、教育科研、教育管理、教育政策法规等。

第二部分为研修内容。选择适合学员研究的课题,带着课题在工作单位结合理论学习,联系工作实际进行进修校本研修,通过论文、案例、课例、叙事或研究报告汇报研究成果,不得少于120学时。年轻干部培养方案

第三部分为综合实践活动内容,包括外出考察、优质课展示、学员听评课、岗位职能训练及竞赛、撰写管理案例等,不得少于80学时。

六、考核验收

对参加培训的学员要进行全过程考核。包括学习态度、出席率、学习结果等。考核方式是除本市各科成绩考核外,还要参加齐齐哈尔教育教研院统一考核和考试,成绩合格者可获得黑龙江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教育干部“十二五”培训证书,并将培训考核结果装入个人档案。以此作为今后选聘中小学校长的重要依据。

七、保障措施

1、强化领导。组成健全的培训管理机构。

一要充分认识中层干部培训工作的重要性,加强对培训工作的管理和领导,要抓紧、抓实、抓好。

二要在齐齐哈尔教育局和讷河市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成立市(县)、乡(镇)两级“十二五”教育干部培训领导小组,成立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讷河市教师进修学校干训部。

三要把各学校中层干部的培训工作作为校长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使中层干部培训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2、加强培训者队伍建设,聘请专家学者参与到培训中来。

一是选聘由专职干训教师、教育专家、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政领导组成的专兼职相结合的高水平的教师队伍。

二是注重教科研相结合及其引领作用。开展教育干部的听评课活动,提升培训质量。

三是重视对干训专兼教师的考评工作,不断充实干训教师队伍。

3、加大干训经费的投入,保质保量地完成“十二五”教育干部全员培训任务。

依据中共中央《20XX年-20XX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中发[20XX]4号)“要采取多种措施,抓紧培训年轻干部,坚持学员选调与后备干部培养相结合的原则”,以及教育部《全国教育干部培训“十二五”规划》(征求意见稿)、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规定》(中教8号令)的有关指示精神,为了加大我市中小学教育干部的培训力度,确保我市中小学教育干部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增强中层干部在学校管理中的执行能力,提高中小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中层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学校的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质和开拓创新精神,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懂教育、善管理、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中小学校级后备力量,为提高我市基础教育的质量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培训目标

进一步提高齐齐哈尔市中小学校的中层干部整体素质及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推动基础教育的改革与发展,健全和完善具有我市特点的中小学教育干部培训体系,努力建设一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德才兼备、勇于创新、管理能力强的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

1、提高全市中小学中层干部的政治理论修养和政策水平,熟悉国家的教育政策和法规,形成依法治校的能力。在工作中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

2、掌握现代教育科学理论和新课改背景下学校教育科学研究的基本知识、方法,提高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

3、掌握现代学校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提高科学管理学校的能力和水平。

4、加强对学员的学习意识和研究意识的培养,提高学员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培训时间、方式以及培训对象

(一)培训时间:20XX年9月至20XX年10月。

(二)培训方式

中小学中层干部培训应继承我市“十二五”校长培训中形成的成功经验,在培训中要采用以下主要方式:

1、指导自学,培养自学能力

由于中小学中层干部在学校工作中具体管理任务较重,在培训中应加强对学员自学环节的指导,每科都要规定自学内容、思考题目,学员在自学过程中要有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以此培养学员的自学能力。

2、集中辅导、突出重点,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为了提高学员的理论素养,突出各学科的重点内容,要组织短期高效的集中辅导,在集中辅导中应将讲授与研讨交流、案例教学和现场教学有机结合,提高集中面授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3、活动引领,提升学员的教育教学和管理能力能力

中小学中层干部培训是一种以掌握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为主要目标的培训类型,通过自学和面授辅导帮助学员掌握所需理论知识,通过相应的活动将所学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从而使学员形成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技能和能力。活动类型包括校本研修、学员论坛、挂职锻炼、教育考察,职能训练等,可根据不同的教学内容和当地的实际情况灵活选用。

(三)培训对象

1、全市高中(包括职业高中、民办高中等)以及示范性初中的中层干部由齐市教育教学研究院干训部组织培训;

2、其余所有学校的中层干部由各县区教师进修校干训部组织培训。

四、培训内容

作为中小学校的中层领导干部,他们不仅是一线教师,又肩负管理者的责任,所以必须在提高 教育科学理论素养的同时提高其学校管理理论素养,这样能既引领教师专业发展又能进行科学的教育教学管理。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板块:

第一板块为必修课:(其中面授为120学时,自修240学时)

1、中小学现代教育新理念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

3、新课程与中小学教育科学研究

4、中小学教学与学习策略

5、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6、中外教育史

7、学校管理理论与实践

8、教育法制基础

9、义务教育法讲座

第二板块:选修课(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开设,30学时)

第三板块:综合实践活动(包括校本研修、学员论坛、挂职锻炼、教育考察,职能训练、撰写管理案例等等,80学时)

五、考核与结业

要加强对学员参与培训的全过程考核,既要有对学员学习态度和出席率的过程性考核,又要有对学习结果的考核。对学习结果的考核要依据不同学科的学习要求来进行,考核方式灵活多样,如检查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读书汇报、撰写论文和教育管理案例、进行管理案例分析以及闭卷考试等。考核内容要以培训内容和选用的教材为依据,并要做到理论联系实际。所有培训内容考核合格后方可获得由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教育干部“十二五”培训证书,并将培训考核结果装入个人档案,以此作为今后选聘中小学校长的重要依据。

六、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管理机构

一要从科教兴国和 加强教育干部后备力量培养的高度来认识此项工作,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并将其作为一项战略任务抓紧、抓实、抓好。

二要在齐市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充实、调整、健全市、县(区)两级“十二五”教育干部培训领导小组,并成立培训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是领导小组对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真正把培训工作落到实处,保证各中小学中层干部要全员参加培训。

四要把各学校中层干部的培训工作作为校长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使本次培训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五、为了保证培训质量,培训方案的设计、培训者的培训、教学过程的管理、培训资料的选用、学业成绩的考核等业务由齐市教研院具体负责。

2、专兼结合,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选聘由专职干训教师、教育专家、中小学校长和教育行者领导组成的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高水平的干训教师队伍。

二是培训前要对专兼职干训教师进行教材教法等相关培训,提高干训教师的业务能力。

三是注重教科研活动的引领作用,针对中小学中层干部培训经常开展干训教研和听评课活动,提升培训的质量。

四是高度重视对专兼职干训教师的考评工作,对不胜任的教师及时进行调整。

3、完善制度、确保陪效果

在培训过程中,各培训单位应根据考核要求对培训进行全过程考核,从而对培训质量进行及时反馈,不断改进培训工作。全市中小学校中层干部培训任务完成后,要进行检查、评估、总结和表彰,因此,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学员考勤、学籍管理以及奖惩制度、教学管理制度、班主任管理制度、检查、评估制度等,通过加强制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按照《省林业厅直属机关开展“提高能力建设活动”的实施方案》要求,为了加大我校干部的培训力度,确保我校干部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增强中层干部在学校管理中的执行能力和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提高中层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和管理学校的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理论培训与实践锻炼相结合的原则,努力培养一批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质和开拓创新精神,掌握现代教育技术,懂教育、善管理、作风优良的高素质的后备力量,为提高我校教育的质量提供坚实的组织保证。

二、培训目标

进一步提高我校的中层干部整体素质及组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推动我校的改革与发展,健全和完善具有我校特点的干部培训体系,努力建设一支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德才兼备、勇于创新、管理能力强的高素质的中层干部队伍。

三、培训时间、方式、培训对象及培训主管部门

(一)培训时间:20XX年4月至20XX年12月。

(二)培训方式

1、指导自学,培养自学能力

由于中层干部在学校工作中具体管理任务较重,在培训中应加强对中层干部自学环节的指导,每月规定自学内容(见第四项培训内容),中层干部在自学过程中要有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以此培养中层干部的自学能力。

2、集中培训、突出重点,增强培训的实效性

为了提高中层干部的理论素养,突出重点内容,组织短期高效的集中培训学习,在集中培训中将播放结合工作实际的讲座视频,提高集中培训的实效性和针对性。

(三)培训对象:学校全体中层干部。年轻干部培养方案

(四)培训主管部门:党委工作部。

四、培训内容

1、“学校发展,赢在中层”讲座视频

2、现代教育新理念(四月份)

3、教师职业道德(五月份)

4、教育方法与学习策略(六月份)

5、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九月份)

6、中外教育史(十月份)

7、学校管理理论与实践(十一月份)

8、教育法制基础(十二月份)

培训结束后,对培训的自学内容进行总结,汇总每位中层干部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根据实际情况召开总结大会,请在培训过程中较为突出的中层干部交流培训学习心得,相互交流,为我校今后的中层干部管理奠定基础。

五、保障措施

在培训过程中,党委工作部对培训进行全过程考勤,从而对培训质量进行及时反馈,不断改进培训工作。通过加强制度管理,确保培训质量。

为了更好地加强对学院(校)中层干部的培养和教育,以“XX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关于科学发展观、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精神,推进“十二·五”发展规划,努力建设一支具有较高政治理论素养和开拓创新精神,掌握现代科学文化和管理知识,具有较强管理能力,德才兼备的干部队伍。根据工程大党委关于《加强干部政治理论和管理知识培训制度》的精神,结合我院(校)具体情况,制订20XX年新聘任中层干部培训计划如下:

一、培训目的

进一步推进学院(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提高中层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促进学院(校)改革、发展、稳定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为认真贯彻落实“XX大”精神,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要管党、党管干部的原则,促进我院(校)“带队伍、促业务,抓业务、带队伍”的传统更加健全,更加完善,保证学院(校)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进一步加强党风政风建设,从严治党治校,更好地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创建特色鲜明的职业教育院校。

二、内容和方法

培训的内容:主要是学习XX大精神、

如何把年轻干部培养好

如何把年轻干部培养好、使用好,是各级领导班子抓干部队伍建设的一个重大课题。年轻干部是我们党的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是各条战线的生力军和主力军。毛泽东同志曾经有一个著名论断:“正确的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 邓小平也反复强调:“人才不断涌出,我们的事业才有希望。”“事情成败的关键就是能不能发现人才,能不能用人才。”当前,我们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必须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我们干部队伍建设工作实践,高度重视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和使用,推动我们的干部队伍 “可持续发展”,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具体来说,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对年轻干部既要放心,又要关心

各级组织和领导要充分认识年轻干部的特点。年轻干部普遍具有文化层次较高、思想活跃、开拓创新意识较强的特点。他们多数是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受过正规的教育,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较宽的知识面,特别是专业知识水平较高;他们成长在改革开放年代,所处环境比较宽松,思想上很少受条条框框的束缚,思维敏捷,接受新事物较快;他们精力比较旺盛,工作热情高,干劲足,敢于创新,勇于探索;他们在工作中积极要求进步,有干好工作的愿望,政绩观较强。年轻干部的这些特点,是他们敢闯、敢干、敢为人先、开创进取的内动力,也是促进各项事业发展的

驱动力。因此,我们培养和使用年轻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充分相信年轻干部有能力干好组织交办的各项工作,多给他们加压,多给他们以信任和支持,放心让他们去干、去闯,真正做到用人不疑,疑人不用。

同时,年轻干部也具有工作经历单一,阅历较浅,没有经受过多个工作岗位的实践锻炼和艰苦环境的磨炼,实践经验不够丰富,解决复杂问题和驾驭全局工作的能力稍弱的特点。但是年轻干部的成长过程,本身就是一个从不成熟到成熟、从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的过程。只有想方设法让年轻干部不断地成长成熟起来,我们的队伍才有可能始终保持蓬勃生机与活力,我们的事业才能够强盛不衰,立于不败之地。因此,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就要更加关心年轻干部的成长,关心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家庭生活等等,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实际的问题和困难;要不断地完善培养、使用的各项制度,为他们的成长进一步营造良好的环境;要根据新时期的要求,有计划地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全方位的培养,全面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

二、对年轻干部既要放手,又不能撒手

邓小平同志曾经说过,人才,只有大胆使用才能培养出来。对于选拔出来的年轻干部,必须放在实践中锻炼。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一定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消除“嘴上无毛,办事不牢”的用人顾虑,多在发挥年轻干部的主观能动性上做文章。要坚决

抛弃求全责备、论资排辈和凭个人好恶用人的陈旧观念和错误做法,全面、客观地看待年轻干部,既要清醒地看到他们的不足和缺点,更要看到他们的优点和长处。“器必试而后知其利钝,马必驾而后知其良驽”,对于看准了的、群众公认的能力素质强的年轻干部,要充分信任他们,相信他们的能力,放手让他们开展工作,给他们压担子、交任务,使他们能在实际工作中增长才干、提高本领。要多为年轻干部提供展示的机会,大胆引入竞争机制,让优秀年轻干部在公平竞争中脱颖而出。要不断丰富年轻干部的生活阅历、工作经历,把他们放到重要台阶、关键岗位上锻炼,为他们提供一个积累经验、增长才能和提升素质的平台。

放手不是撒手不管。在放手让年轻干部大胆工作的同时,切实建立关怀机制,坚持“六个必谈”,即提拔任用时必谈,工作失误时必谈,受到批评时必谈,岗位变动时必谈,接到举报时必谈,思想波动时必谈。各级领导班子特别是老同志要搞好传、帮、带。要经常找年轻干部谈心,注意及时分析和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发扬成绩。发现不良倾向和思想苗头要及早提醒,严肃批评,做到教育在前,预防在前,制约在前;要通过对工作实效的检验,帮助年轻干部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加以克服;要对年轻干部进行经常的全面的教育,帮助他们打牢思想政治基础,筑严思想政治防线,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要进一步完善对年轻干部考核、考察制度,通过对年轻干部实行多视角、全方位的考核,促进年轻干部的健康

成长;要建立思想工作情况汇报制度,要求年轻干部定期向组织书面汇报思想情况、工作情况、业余时间的活动情况等。

三、对年轻干部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及时鼓励

培养使用年轻干部,必须注重加强年轻干部的党性锻炼和道德修养,引导他们尊重人格,珍爱声誉,珍惜形象。常言道,严是爱,松是害。对年轻干部,如果只注重使用,而忽视和放松教育管理,放宽要求,会使他们身上的缺点得不到及时改正,天长日久,可能导致积重难返,使年轻干部因违法违纪葬送政治前程。因此,培养使用年轻干部,一定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一是对年轻干部的工作标准要高。要求年轻干部要遵循科学发展思路,在工作中做到脚踏实地,真抓实干,干在点子上,干出高水平,干出新业绩,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二是对年轻干部的工作作风要求要严。要求年轻干部在工作中要端正态度,老老实实做人,踏踏实实干事。始终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始终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在工作中切忌投机取巧、急功近利。要坚持察实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三是对年轻干部的日常管理要严。对年轻干部的管理,不仅要管在事后,而且管在事先。不仅要管住八小时以内,而且要管住八小时之外。不仅要管住明显突出的违纪违法行为,而且管苗头性和倾向性问题。

在对年轻干部严格要求的同时,组织和单位领导也要经常给予鼓励、肯定与支持。严格要求,是督促年轻干部“勿以恶小而为之”,及时鼓励,是督促年轻干部“勿以善小而不为”。领导要鼓励年轻干部从小事入手,从身边的事做起,在日积月累中不断取得进步。要多注意观察年轻干部身上的优点或平时点滴的进步,及时给予肯定。对年轻干部取得的成绩,及时给予肯定。同时,要多给年轻干部提供锻炼的机会,有意识地安排年轻干部参与重要工作和活动的组织,承担重要文稿的起草,全面培养年轻干部的实践能力和综合素质。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坚持对干部“一视同仁、鼓励先进”的原则,对那些踏实肯干、成绩突出的年轻干部,单位要积极提供调研、考察、培训和学习的机会,让年轻干部感到只要努力工作,干出成绩,就能得到褒奖和重用,进而进一步激发他们的工作热情,提高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自觉性。

年轻干部要经得住风雨考验,年轻干部是国家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年轻干部要时刻牢记振兴中华的历史使命,不断加强自身的能力建设,正确的磨练自己的品行,勇敢的面对挫折,正确对待职务升迁,对自身的成长具有很重要的意义。

要保持不卑的心境。没有坎坷就没有伟业,没有磨难就没有伟人。人在生活事业中受点挫折是难免的,何况是有理想、有追求的年轻干部。事实上,年轻干部在逆境中更能锤炼品质、磨砺意志、

关于加强优秀年轻干部

培养选拔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工作有关精神,进一步加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根据《党政领导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形成有利于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抓紧储备、培育、选拔、使用一批优秀年轻干部,为实现我县“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第三条 根据我县干部队伍的总体情况,按照扩大总量、提高占比、优化结构的思路,从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和长远发展出发,应有一定数量的党外干部和女干部。

第四条 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的组织实施工作,在县委领导下,由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统筹。各单位党组、党委要强化责任意识,及时研究制定本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计划,明确目标、比例和举措,主动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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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 县委常委会每年听取一次全县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任用工作的专题汇报,总结经验,解决问题,提出思路,部署工作。

第二章 招录年轻干部培养方案

第六条 县组织、人事、编办等部门要加强对现有编制的宏观管理和科学使用,充分运用现有编制资源,加大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力度,不断夯实年轻干部队伍的源头基础。各单位要及时对空缺编制进行人员补充,空缺编制相对较多的单位,可逐年招录补充。

第七条 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创新选人用人机制,坚持五湖四海。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突破行业、县域、身份、资历等限制,运用公开招考、遴选、定向招聘名校毕业生等方式,面向社会和高校引进优秀年轻人才进入机关事业单位,面向企事业单位选拔优秀年轻干部进入公务员队伍。每年统筹15个左右空缺编制用于招考公务员,20个左右空缺编制用于面向全国或省、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公务员。

第八条 在招收录用工作中,县组织人事部门要加强宏观统筹和指导把关,用人单位要结合岗位空缺情况,把年龄、综合素质、专业基础作为录用的主要考虑因素,抓紧储备一批我县急需紧缺专业的优秀年轻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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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条 要切实防止新招录干部的流失。对新招录的干部,县组织人事部门要进行县情教育,使他们增加对花都的了解,增进对花都的感情,引导他们适应花都发展、融入花都生活、立志扎根花都。单位主要领导要进行谈心谈话,在工作上和生活上关心鼓励,有条件的单位要协助解决食宿、交通等生活问题。新招录的干部,原则上应在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满五年后方可调到县外工作。

第三章 培养

第十条 按干部管理权限,县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年轻干部进行跟踪培养和管理服务。

第十一条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突出党性修养和作风养成,引导年轻干部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权力观、政绩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革命传统教育和能力素质教育,砥砺品质、锤炼作风、增长才干。

第十二条 定期开办优秀年轻干部主体培训班,保证优秀年轻干部每年轮训一遍,每年脱产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一星期。上级部门组织的专题调训班次,优先推荐优秀年轻干部参加。

第十三条 针对政治素质好、能力强、潜力大、后劲足的优秀年轻干部,实行机关基层双向交流。每年从县直部门选派10名左右优秀年轻干部到镇街学习锻炼,选派10名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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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优秀年轻干部到招商引资、征地拆迁、信访维稳、重点项目一线学习锻炼,从街镇等基层一线选拔10名左右优秀年轻干部到县直部门或省、市机关跟班学习。强化学习锻炼期间的跟踪考察。

第十四条 建立年轻干部轮岗交流制度。加大对年轻干部的轮岗力度,科级及以下的年轻干部原则上每三年轮岗一次。县组织人事部门在全县范围内对优秀的年轻干部开展轮岗交流,把优秀年轻干部放到更有利于其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进行历练。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在单位或系统内部进行轮岗交流。

第四章 选拔

第十五条 着眼发展需要,经组织推荐或竞争性选拔,把35周岁以下优秀正科级干部列入县二级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的范围。结合岗位特点和个人的专业特长、性格特质,对年轻后备干部进行分类管理,有针对性地跟踪培养。

第十六条 完善和规范领导干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跨部门竞岗交流等选拔任用制度。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统筹,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处级和科级领导岗位,面向年轻干部进行竞争性选拔。

第十七条 建立健全破格提拔机制。探索优秀年轻干部破格提拔办法,明确并公开破格提拔的适用范围、程序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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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对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年轻干部,大胆破格提拔使用。

第十八条 加强团干部的培养选拔。各街镇团委负责人的人选,由街镇党(工)委商团县委和县委组织部研究决定,日常管理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进行。团干部的培养选拔要准入更严、视野更宽、要求更高,不局限于在团系统内和体制内选拔团干部。定期开展团干部竞争性选拔工作,建立一支30周岁以下干部为主体的团干队伍。

本办法由委组织部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5

关于进一步加强年轻干部培养锻炼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对年轻干部的培养锻炼,完善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机制,为财税事业的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和人才保障,结合我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和管理的实际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财税中心工作,结合财税改革发展新形势、新阶段和新任务的要求,通过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和考核管理,以提高年轻干部思想政治素质、实际工作能力为重点,全面提升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奉献精神强、工作能力强、能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年轻干部,保证财税事业后继有人、蓬勃发展。

第三条 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工作的目标任务:通过加强年轻干部思想政治教育,帮助年轻干部进一步坚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通过加强年轻干部业务培训和实践锻炼,帮助年轻干部积累经验,提升综合素质和科学理财、依法治税的实践能力;通过加强年轻干部日常管理和考核,完善制度和机制,为年轻干部健康成长提供坚强保障,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加强优秀年轻干部选拔使用,进一步增强基层领导班子和中层干部队伍的活力和战斗力。

第四条 年轻干部的培养管理工作,在市局党组领导下由组宣人事处(人事教育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 培养管理的原则

第五条 年轻干部培养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德才并重、全面发展的原则;

(二)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

(三)着眼长远、实践锻炼的原则;

(四)公平公开、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三章 培养锻炼的对象

第六条 培养对象为年龄一般在45周岁以下,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较繁重的工作任务,适合安排培养锻炼的市局在编公务员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

第四章 培养锻炼的方式

第七条 培养锻炼主要采用下列途径:

(一)加强学习培训。制定年轻干部教育培训规划,抓好年轻干部的集中学习和培训,有计划地选派干部参加由组织人事系统、财政地税系统、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或国内外知名院校组织的各类培训进修班,不断提高培养对象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市局坚持每两年举办1期优秀年轻干部专题培训班,时间不少于3天,重点加强政治理论、市场经济、法律法规、行政管理等方面理论和知识的培训。同时要鼓励自学,对不同层次的年轻干部有针对性地规定学习内容,列出必读书目,提出明确要求。

要通过各种学习形式,努力提高年轻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知识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二)强化实践锻炼。积极组织选派年轻干部到重点岗位、一线岗位以及急难险等突击性工作环境中锻炼成长,让年轻干部在锻炼中磨练意志、丰富经验、熟悉程序、提高能力;并在抓好传帮带、保证工作连续性的基础上,对在同一岗位工作5年以上的年轻干部,要有步骤、有重点地进行轮岗交流,让他们接受多岗位锻炼,丰富阅历,拓宽视野,积累经验,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尤其对文化素质较高、发展潜力较大的重点培养对象将主要采取以下的锻炼方式:

1、下派锻炼。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市本级基层分局或县地税局担任副局长、局长助理等职务,锻炼时间一般为1-2年;结合市委组织部开展的市直机关干部挂职锻炼工作,选派相对缺少基层历练的科级干部到基层班子任职,锻炼时间一般为1—2年。通过下派锻炼,让干部熟悉基层情况,丰富阅历,学习体验基层工作和管理经验,提高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领导能力。

2、外派锻炼。根据工作需要,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西藏、新疆、对口援建等艰苦地区或者特殊部门、特殊岗位工作,开阔视野,增长才干,锻炼时间一般为1-3年。

3、跟班锻炼。根据年轻干部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选派业务骨干到上一级机关进行跟班学习,或选调参与有关业务攻关、技术开发、政策调研等短期工作任务,学习先进经验,提高业务水平,加强上下沟通,密切工作联系。

4、轮值锻炼。根据工作需要,有计划地选派年轻干部参与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选调和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结对农

村、抗洪抢险等一些“急、难、险、重”的基层一线工作岗位中轮值锻炼,提高年轻干部应对复杂局面、处理突发事件、搞好组织协调、做好群众工作的实践能力。

5、基层锻炼。选派新录用或缺少基层工作经历的年轻干部到基层分局,尤其是到环境相对复杂、条件相对艰苦的单位锻炼实践,岗位由基层分局根据需要安排,一般要求安排到直接为群众服务的岗位,可分阶段安排不同的锻炼岗位。锻炼时间一般为1年。

(三)实行导师帮带。在干部自荐、群众推荐的基础上,市局组宣人事处(人事教育处)选聘一批曾担任中层领导职务的退二线干部,或年龄在50周岁左右,综合素质较高、精神状态较好、基层财税工作经验丰富、群众基础扎实的老同志作为导师。帮带对象,主要是指年龄在30周岁以下的或新录用参加工作不满三年的、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和本领的年轻干部。根据导师和帮带对象的工作岗位、个性特点等因素,采取组织指定、双向选择等方法,确定导师和年轻干部的帮带关系。重点要针对年轻同志中存在的有知识而缺胆识、有思路而缺套路、有理念而缺经验,对基层情况不够熟悉、工作作风不够扎实、工作方法比较简单和独立工作能力不强等问题,确定帮带内容,由导师对帮带对象进行三级帮带:第一级为业务知识帮带,对象主要是刚出校门参加工作的年轻同志;第二级为工作方法帮带,对象主要是业务知识帮带满一年或工作方法掌握不熟的年轻同志;第三级为工作理念帮带,对象主要是工作方法掌握比较熟悉,但对把握工作全局的宏观思维理念还不足的年轻同志。帮带结对时间原则上为1年,期满经考核评议后根据实际需要重新调整结对

关系。帮带期间,导师要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和帮带对象的个性特点,帮助他们尽快熟悉工作岗位,丰富工作经验,提升业务技能,增强独立开展工作的能力;年轻同志要尊重前辈,虚心受教,并与老同志形成优势互补,努力营造“以师带徒、帮带争先”的人才培养良好氛围。

第五章 优秀年轻干部的选拔

第八条 重视年轻干部中优秀人才的选拔,并将其作为市局科级干部的主要后备力量予以培养。优秀年轻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素质条件:

(一)政治坚定,认真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

(二)依法行政,务实创新,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能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工作中起到较好的带头作用。。

(三)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熟悉和热爱财税工作,有较高的政策业务水平、管理水平和比较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

(四)清正廉洁,作风正派,全局观念较强,能密切联

第九条 优秀年轻干部应当具备以下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二)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身体健康,能够承担较繁重的工作任务。现任副科级职务的干部和女干部,在年龄上可适当放宽到45周岁。

关于加强年轻干部培养的实施意见

为加快我镇年轻干部培养步伐,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结构合理、堪当重任的后备干部队伍,从组织上保证我镇跨越式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上级关于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做好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指导思想: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坚持以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按照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以磨练意志、积累经验、提高素质、增长才干为目的,以提高年轻干部思想政治素质为重点,积极探索在社会实践中培养干部、在人民群众中培养干部、在艰苦环境中培养干部的途径和方法,探索适合年轻干部特点和成长规律的培养锻炼方式和工作机制。

总体目标:从现在开始,利用三年的时间,通过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和教育管理,丰富年轻干部工作经历,使他们更多地熟悉机关和基层情况,全面提高综合素质,努力造就一支优秀年轻干部队伍。增强年轻干部宣传方针政策的能力、做群众工作的能力、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能力、处理复

杂矛盾和问题的能力,使年轻干部更加符合我镇干部素质需求和各岗位实际的要求,采取全方位培养,多岗位锻炼,一年一轮换的方式,培养锻炼35岁以下年轻后备干部,以适应我镇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

二、培养原则

1、坚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的原则。在做好对近期年轻干部培养工作的同时,做好中、远期后备干部的培养工作。

2、坚持因人制宜、学有所用的原则。根据干部本人的经历、知识结构和培养方向,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因材施教,增强培养的针对性。

3、坚持结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需求为导向,避免重复培养和盲目培养,追求培养质量,注重培养实效。

三、培养途径

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和理论培训,注重岗位锻炼和环境磨砺,通过理论培训、实践锻炼、导师帮带和外派学习相结合的培养途径,全面提高年轻干部的综合素质,切实增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1、理论培训。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不断更新知识、优化知识结构。采取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本职岗位所需技能相关的业务知识,促使他们尽快进入工作角色。

2、实践锻炼。一是开展年轻干部论坛。每半年举行一

次论坛,总结自身学习和工作中的心得,采取上台演讲述职的方式,培养他们能干能写能说的能力;二是建立年轻干部培养基地。安排年轻干部联系一个村或企业,向支部书记或企业负责人认老师,从基层学起,学习他们的工作经验和处理突发事情的方式方法,丰富基层工作经验,学会做群众工作,增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三是多岗锻炼。把年轻干部放到更有利于其成长和发挥作用的工作岗位进行培养锻炼,有意识地让他们在现职岗位上多承担一些急难险重任务,多压担子、压重担子,帮助他们在工作中扬长补短,加快成长。

3、导师帮带。建立领导班子成员和部门负责人联系帮带年轻干部制度。根据工作岗位相近原则,由党委指派班子成员或工作经验丰富、政治素质高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年轻干部结成帮带对子,采取导师带学生的方方式,经常和所帮年轻干部谈心,帮思想、帮作风、帮理念,教思路、教方法、教办法,鼓励年轻干部立足基层积极上进。年轻干部至少每半个月要向所帮带领导汇报一次思想和体会,每季度向党委汇报一次培养情况。做好记录,建好档案。

4、外派学习。有针对性地选派优秀年轻干部进行短期专项培训,或与其它机关单位联系,对优秀年轻干部采取工作交流的方式,促使他们不断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业务素质,从而更快、更健康地成长。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要从全局和发展的高度来认识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进一步增强做好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领导班子成员要负起相应责任,切实加强对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领导。组织办要制定培养计划,加强年轻干部教育培养管理,为培养锻炼优秀年轻干部工作的开展和年轻干部的成长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建立成长档案制度。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研究一次。建立新录用年轻干部成长档案,统一纳入后备干部管理,内容包括干部简要情况、考察材料及培养方案、民主推荐情况、民主评议情况、年度考核情况、培养和奖惩情况等。

附件一:

结对帮带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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