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专报信息范文大全(优选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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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3-11-03 18:13:17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建议专报信息范文大全1

你不认为自己的年龄应该早就升到更高的位置了吗?

这是个刺激人的问题,但也可以不那么看,而把它当成是对你的能力和成绩的一种赞美。“我干这份工作只为了长远打算,要收获就必须付出,这正是我所做的。在这份工作中我已经获得了很多经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现在我来此应聘正是为了把学来的这些有益的东西派上用场。”

你为什么要辞掉现在的工作?

这是在高压 面试 中极为常见的问题,但比别的高压问题更为难答。值得庆幸的是,求职顾问已经总结出了应付这个问题的一条妙语,很容易记住,即使紧张也不会忘记,它就是:CLAMPS,意思是挑战、职位、进取、金钱、尊严及安全,

你既可以单独拿出一个作为原因,也可以都拿出来以便使对方相信你离开现在的岗位是合情合理的,是经过深思熟虑的明智之举。

现在这份工作你最不喜欢的是哪一点?

又是典型的'用否定词表述的高压问题。但即使这样,也要避免其中的否定因素。考官可不管是不是他促使你如此挑剔的,他只能记住你是一个爱抱怨的人。更糟的是,他对这次面试的印象也会是否定的。再说,你对现在工作的不满确实说明了你另换工作的原因,但却没有满足现在老板的需要。你应该时刻把握老板的需要:“我觉得现在的工作各方面都不错,但是我正准备迎接新的挑战,等待肩负起更重的担子,取得更大的成就。希望把自己之所学运用到更富挑战性、更能发挥自己才能的岗位上。”

建议专报信息范文大全2

自1988年1月21日^v^常委会制定颁布《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中首次规定挪用公款罪以来,司法界和学术界就如何正确理解、适用挪用公款罪一直存在着较多的争论,为此两高及^v^常委会就挪用公款罪的法律适用问题也作了大量的司法和立法解释,但由于两高及^v^常委会之间对挪用公款罪的理解也不尽相同,每一司法或立法解释的出台,不但未能使司法界和学术界的认识统一,相反都引起更广泛的争论。笔者作为在检察机关从事反贪污贿赂工作的人员,也深感由于理论上的模糊给我们具体查办挪用公款案件带来一定的困难,本文笔者结合自己平时办案时的一些理解就目前争论比较激烈的几个问题谈谈自己的观点。

关键词:挪用公款 认定 处罚

一、挪用公款犯罪的沿革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在我国刑法史上,对挪用公款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所构成的是什么罪,经历了一个逐步发展和逐步完善的过程,全面了解这一发展演变的进程,对于正确理解和掌握挪用公款罪,是十分必要的。

民主革命时期,把挪用公款视为贪污犯罪的规定。解放以后至80年代末期,基本上仍沿续了民主革命时期红色^v^的司法惯例,将挪用公款行为以贪污论罪。但在这期间,国家政策也出现过反复。如:把长期借用或挪用公款,视为违反财政制度行为,应当令其检查,不视为犯罪。70年代末,^v^开始起草新的刑法草案(79刑法),其中增设挪用特定款物罪。但未规定一般的挪用公款犯罪。

1985年7月8日“两高”下发了《关于当前办理经济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答(试行)》,重申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以贪污论处。”1987年3月14日“两高”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又发布了《关于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或者进行非法活动以贪污论处的问题的修改补充意见》,对以挪用公款犯罪的规定进行必要的修改和比较详尽的补充,并规定了挪用公款案件的追诉限制。“两高”关于挪用公款以贪污论处的两次司法解释,都显露出一个最大的问题,就是司法权超越了立法权。

1988年1月12日第六届^v^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并颁布了《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其中,增设了挪用公款罪。这个补充规定是我国法制建设的一个新的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法律关于挪用公款罪的立法规定趋于完善。但是,补充规定施行后,司法实践中还是相继反映出的一系列问题,对此,“两高”于^v^年11月6日发布了《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答》,针对挪用公款司法实践中具体适用法律问题的进行了解释,使有关挪用公款罪的司法解释与立法规定相配套,丰富和完善了挪用公款罪的法制建设。

1995年^v^常委会《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将公司、企业人员(不包括其中的国家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和行为单独规定为挪用资金罪,不再以挪用公款罪处理。制定颁布的新刑法在总结以往立法和实践基础上又作了较大的修改,但在学术理论界和司法实务界关于挪用公款的认定与处罚中的若干问题仍存在着激烈的争论。

二、挪用公款罪认定中的几个问题的探讨

1、关于挪用公款罪的主体问题

依据新刑法第93条的规定,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主体都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但两者的主体范围不同,贪污罪的主体除国家工作人员外,还包括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不包括刑法第382条第2款所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立法规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与现实情况不相一致,实践中对如何确定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存在分歧。具体到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上对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是否属于挪用公款罪的主体存在着不同认识。

在刑法修订前,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主体范围是一致的,刑法修订后,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是构成挪用公款罪还是构成挪用资金罪,存在不同的理解。为了统一认识,最高人民法院于20xx年2作出批复规定,对于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国有资金归个人使用构成犯罪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第一款(挪用资金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建议专报信息范文大全3

为了实现公司下半年销售目标,抢占市场份额,激发销售员的工作积极性,体现销售员的绩效,贯彻多劳多得的思想,促进销售人员内部有序的竞争。公司销售部制定以下几点政策,请各地经销商和销售员自觉遵守,建立企业与销售员双赢的局面。

一、统一和规范市场销售价格

1、各地销售员的市场定价依据:

市场销售价格=出厂价+运费+1元

2、各片区统一销售价格,任何销售员不得变相加价或让利销售。

二、配合公司建立健全客户资料

只有掌握了客户个人资料的时候,才有机会真正挖掘到客户的实际内在的需求,才能做出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当掌握到这些资料的时候,销售策略和销售行为往往到了一个新的转折点,必须设计新的思路、新的方法来进行销售。 销售员即使愿意提供客户信息,所提供的信息也往往流于主观、零散,所以要设计一套科学的报告/表格样式,然后再执行定期报告的制度。

科学的报告/表格样式要将三种信息记录方式结合起来: 其一是由销售员与客户共同完成的客户调查表,如基本情况、经营状况、组织结构和财务报表等,这类信息一般按年度更新,全部为问答式的描述,以体现系统和客观。

其二是由销售员独立完成的定期回访报告,除了规定要反映的客户评价、客户疑问外,其它情况可以自由记叙。

各地经销商和销售员要配合公司销售部建立终端客户资料,定期向公司提交使用和销售本厂面粉的客户资料,公司将会对各经销商提供的客户资料保密。

三、建立经销商诚信档案

商界有一种说法,^v^中国最缺的就是信用。^v^在中国,大量的赊销出现在90年代,至今仍未能形成真正的商业信用环境。例如,赊销的合理回报率没有保证,被动信用屡见不鲜;支持信用的资本资源不够充分,经常需要自身和银行融资来保持还款等待期;信用记录以及与之相关联的信用监督和惩罚系统(包括商业手段和法律手段)不完善等。因此,如何加强信用风险的管理与控制,避免赊销坏帐就成为企业财务风险管理的重中之重。

对拟赊销的客户的资产状况、财务状况、经营能力、以往业务记录、企业信誉等进行深入地实地调查,根据调查的结果来评定其信用等级,并建立赊销客户信用等级档案。优为业务量大,以往业务往来中信誉较好,现款现货,往来业务积极主动清理;合格为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一般,财务制度比较规范,有一定的资产作抵押,在以往业务往来中经催交后能结清货款的客户;差为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不佳,财务制度混乱,没有资产抵押,以往没有业务往来或有业务往来但信誉不佳的客户。赊销客户的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应每月一次,特别情况可随时调整。

按赊销客户的还款能力和信用等级,确定销售政策。对于资信差的客户采用先款后货交易,对资信一般或者较好的客户现款现货的方式,对于资信好的客户则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但在期限和累计金额上要有明确的规定(欠款额度)。且在销售价格上给予一定的价格折让和让利销售。

四、建立基层沟通渠道

销售员是公司和客户之间的纽带,对许多客户来说,每一个销售员对外代表的就是公司。反过来,销售员又从客户那里带回许多公司需要的有关客户的信息。因此,要顺利开展销售部的工作,很大意义上取决于是否有一支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销售队伍。美国未来学家托夫勒说,对销售员最好的注解便是市场润滑剂。

公司销售部组织销售员每月逢15日30日开销售会议,反馈市场信息,相互交流销售经验,最终实现企业的全部行为以消费者需求和欲望为基本导向。强调的仍然是比竞争对手更及时、更有效地了解并传递目标市场上所期待的满足。这样,企业要迅速而准确地掌握市场需求,就必须离消费者越近越好。这是由于,一方面,信息经过多个环节的传播、过滤,必然带来自然失真,这是由知觉的选择性注意、选择性理解、选择性记忆、选择性反馈和选择性接受所决定的;另一方面,由于各环节主体利益的不同, 他们往往出于自身利益的需要而过分夸大或缩小信息,从而带来信息的人为失真。绕过复杂的中间环节,直接面对消费者,通过各种现代化信息传播工具与消费者进行直接沟通,从而避免了信息的失真,可以比较准确地了解和掌握他们的需求和欲望。

五、对销售员进行培训

销售业绩决定企业的成败。没有销售就没有企业,而要提高销售额,必须对销售员进行培训,以提高销售员的工作能力。

1、销售员在推销产品时同时在推销自己。销售员要推销产品,首先要学会推销自己,对销售员的培训是企业创造整体产品的一部份。

2、磨练应付市场变化的能力。要在激烈竞争的市场中生存发展,必须培养销售员的随机应变能力。

3、克服孤独。很多时候销售员都是处在独立作战的环境中,所以很多销售员都有孤立无援的感觉。而训练就像精神的兴奋,缺乏训练将使销售员士气不振。

4、摆脱恐怖感和自卑感。很多时候销售员都会遭到客户的拒绝,因而产生挫折感,有时甚至有害怕被侮辱的心理。因此,员工训练反复不断地实施,对确立销售员的使命感有很大的作用。

5、培养客户开发能力。对销售员来讲,每一个接触的人都可能成为公司的潜在客户,但要有眼光并能够想办法把这些潜在客户培养成真正的客户,除了长期经验磨练积累外,培训也是好的方法。

6、要有营销专家的洞察力。作为一名销售员,要有营销专家的眼光和视野,只有这样才能不断提.高自己,不被社会淘汰。

7、销售工作科学化的需要。销售即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科学,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销售员,需要有意识加强和培养自己各方面的能力学习,包括知识、销售技巧和处理事物的能力。

建议专报信息范文大全4

上半年,根据县统一部署,我镇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使该项工作在规范行^v^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职。我镇十分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为副组长,各办公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各办公室按各自职责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纪委负责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我们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了工作计划及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规范操作程序,增强时效性。对机构职能、规范性文件、工作制度、工作动态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公开,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上半年,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5条,目前,我镇尚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做到公开事项如变更、撤销或终止,及时公布并作出说明,截止目前,我镇未发生一例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而引起的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四是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审查审批制度。我镇正确处理实行政务信息公开与贯彻落实《保密法》的关系,做到既要积极贯彻落实《^v^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将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全面公开,又要严格遵循保密规定,严禁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及其他按规定不宜或不能公开的政府信息对外公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审批制度,对拟对外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保密法》和《^v^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严格审查把关;对密级问题没有把握的,及时商请保密部门审定。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三、下一步打算

一是统一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梳理所掌握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定期维护,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

二是认真梳理,充实公开内容。本镇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及时完善更新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同时,要及时总结政务公开实践中积累的好做法和新鲜经验,充分发挥其作用,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业务水平。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增强处理信息的能力,提高信息质量。同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评估、监督检查评议等工作制度,确保我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建议专报信息范文大全5

2月7日,盘县县长李令波在该院《关于对全县重点流域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督查专报》上批示指出:“检察院会同环保局督察很好,报告中有经验、有问题、有建议,县环保局结合这次督查,全力推动20xx年河长制工作。”2月13日,六盘水市市委、盘县县委书记付国祥在上《专报》批示指出:“县检察院20xx年环境保护专项执法成绩明显,希望20xx年继续巩固并整合全县经济发展中的难点问题,有序推广到其他领域,县其他部门要学习和总结检察院的好作风、好做法。”

2月13日,盘县县委副书记、县委政法委书记吴胜卫在该院《20xx—20xx年侦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报告》上批示指出:“检察机关在突出打击严重影响盘县经济社会发展的犯罪中指向精准、从严惩处,有力维护了盘县良好的发展大局,工作有成效。希望结合司改进一步优化工作,细化措施,以创新理念抓工作,再上新台阶。”县人大会副主任朱家应批示:“盘县人民检察院在开展侦查监督工作中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工作富有创新思维,成效明显。希望再接再厉,努力推动侦查监督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及时传达批示精神,该院召开党组会对批示精神进行专题学习,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肖力要求:全院上下要深入学习领会,积极贯彻落实好批示精神,不忘初心、忠诚履职、勇于担当、勇争一流,努力将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殷切希望转化为做好检察工作的强大动力,不断开创盘县检察工作新局面。

建议专报信息范文大全6

一、定制度,提要求,推动工作进展

根据督查工作的实际,以确保政府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及重大项目的顺利实施,确定了科室目标责任制度,确定了12项督查工作的主要内容,提出了搞好督查工作的要求、方法及程序,在督查工作中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二、围绕重点,突破难点,狠抓督促落实

一是对一些重大事项坚持跟踪督查,现场查看,求得实效。如对十里铺街道村水塔漏水导致部分村民居住楼房倾斜发生险情事件、新筑街道杨庄村48人因对国际港务区征地拆迁有关政策不理解赴京上访事件,均能做到深入现场实地查看,了解真实情况,并按要求及时上报各类信息、报告等材料。二是认真参加专题会议,及时完成会议纪要的起草,并结合督查工作针对会议决定事项进行督查,发挥了科室作用,使领导决策按时落到实处。三是不断提高督查专报质量。今年上半年共出专报5期,及时全面地反映了半年来政府督查工作的重点、各街镇各部门对有关事项的督促落实情况,保证了以通报查落实、以通报鞭策后进及时改正不足、以通报反馈情况的目的,真正发挥了督查专报的重要作用。

三、按时完成市新闻监督摘报等媒体反映问题的督查与办理

上半年共完成市新闻监督摘报反映问题3个,“西安内参”反映问题4件,“西安晚报”、“三秦都市报”等新闻媒体反映问题3件,均按照市上和媒体的要求做到了一周或一月以内督查办理并及时完成上报或情况反馈。其中市新闻监督摘报第19期反映我区纺织城街办“枣园苏村乱倒垃圾成山,居民叫苦不迭”、新闻监督摘报第22期我区“红旗街办神鹿坊附近产河河道里有人倾倒大量建筑垃圾”、三秦都市报2xx年6月7日刊登“灞桥热电厂子校门前成了垃圾场”、市新闻监督摘报第79期反映我区灞桥街道办事处香湖湾村毁田挖沙、三秦都市报报道》“灞河西侧上百亩地仍有人非法采砂”、《陕西日报》2xx年5月5日刊登“绿色樱桃园存在不绿色企业”等经督办都得到了妥善解决并及时进行了答复上报。

四、跟踪督查,反复查证,核清事实,妥善解决复杂遗留问题

对一些复杂的历史遗留问题,采取跟踪督查的办法,力求核清事实,妥善解决问题。如十里铺街道董家门村退休职工董德祥、田巧润夫妇一事多次来区上访。为了给二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区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专门成立调查小组,重新对其反映的宅基地问题进行了核查。通过翻阅大量历史资料,查找有关政策、档案等,先后数次深入本人所在街道村组了解情况,经反复调查、考证、分析,按照“历史遗留问题按当时政策对待和处理”的原则及时为其补办了批复,目前正在办理宅基地土地使用证。

建议专报信息范文大全7

竞争对手主要选了几个大众型车辆进行调查,因为就目前而言__汽车的竞争对手主要来自大众型的汽车公司,高档车型的暂不考虑,选取对象情况如下:

1、上海大众:主要设有《员工车主俱乐部》、相关信息、经销商查询、服务站查询查询,情况和__差不多,在主页没有找到在线咨询之类的信息,估计在《员工车主俱乐部》里(需要帐号登录)。

2、本田:在线咨询、购买咨询、售后服务、感想及意见建议、公司相关信息及新闻,也是以介绍企业相关信息为主,比__多了购买咨询、售后服务、感想及意见建议。

3、丰田:全部都是公司相关信息及新闻,未找到在线咨询之类信息。

4、上海通用:在线联系、产品召回管理(具体情况不清楚,介绍链接无效),整体以介绍产品为主,多出链接无效。

使更多人了解__,人们更了解__,更加关注__,从而达到更高的销售量及节省推广成本。

1、增加FAQ:目前只有在线咨询系统,可以对自己本人提的问题进行查询,而不能对别人提的问题进行查询,如果顾客遇到的是非常常见的问题,那么使用在线咨询会使人感到麻烦,并且需要等待时间,针对该类问题__应该做的是把常见的问题整理做成系统方便顾客快速查询,即做个FAQ,使用FAQ可以帮助顾客尽快解决问题且可以节省咨询经费,同时也应提供查询其他顾客曾经提问过的问题,而不是只允许查询自己的问题。

(二)建一个社区——__在线

总结:

建议专报信息范文大全8

如何写好信息类材料

经常有朋友问如何写好材料,不过材料的种类纷繁复杂,三言两语难以阐明,在此仅以机关材料的一种常见类型――信息类材料为例,与大家共同探讨。

一、要写好信息,首先要弄清楚信息是什么。

信息,简而言之,就是人们需要了解或需要人们了解的情况。这与我们以往单纯将信息理解为新闻报道有很大的不同。在我看来,信息起码包含了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紧急信息,即对紧急情况的反映。报送紧急信息特别强调信息的时效性,做到随发随报。一般来说,紧急信息都是出了了不得的大事。例如群体性事件、重大事故、突发情况,紧急信息一般事涉敏感,故不举例说明。二是工作动态类信息,就是工作变化情况的汇总。包括我们开展的各项工作、对上级部署的工作的落实情况、出现的问题,甚至一些负面的,但又必须让上级部门了解的情况,经过分管领导审核把关后,都可以作为工作动态类信息上报。三才是我们经常写的新闻报道类信息。这类信息主要是反映我们工作生活中的正面形象,包括好的经验、做法、以及产生了较大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引起较大社会反响的活动,都属于新闻报道的范畴。

二、 要写好信息,必须要搞明白信息给谁看。

三、要写好信息,务必学会怎么写信息。

总的来说,我认为如果学会了上述三点,应该算是写信息入门了,不说下笔如有神,但起码不至于“举笔如扛鼎”,半天憋不出一句话了。不过,需要提醒的是,文字终究只是小道,材料不可不会写,但绝不能只会写材料。某位大神曾经对我说过一句话:“一流秘书跟着领导到处跑,二流秘书办公室里材料搞,三流秘书厕所走廊卫生扫。”虽有戏谑和夸张,但却说明了一个道理:任何环境里,做人都比做事重要。如果把所有的精力都只放在写材料上,充其量只能算是个二流人才。无论是写材料还是在日常行政事务中,对大局的把握、对方向的判断、对微妙人际关系的处理都远远要比材料辞藻是否工整漂亮重要的多的多。写材料的目的,是为了培养出统筹全局的能力和高屋建瓴的视野,决不能舍本逐末,单纯为了写而写。

讲了半天想睡觉,最后说一句:富者赠人以金,智者赠人以言。希望能对那些经常抱怨写材料难的同志有些帮助。

典 韦

二O一三年七月某日

建议专报信息范文大全9

一、加强领导,精心部署

二、建章立制,全面到位

三、结合职能,体现特色

我局作为政府主要综合经济部门,承担着“当好参谋、谋划长远、调节运行、管理投资、推进改革”等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职能,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尽可能地把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信息,如投资项目、规划计划、调节运行的信息公开,充分体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特色。

20xx年,虽然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上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离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以及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如公开面还不够广、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公开还不够及时。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区管委信息办工作要求和部署,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创新公开形式,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确保深入、持续、高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建议专报信息范文大全10

信贷征信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内容复杂、技术含量高,且具有超前性与挑战性的一项系统工程,信贷征信建设具有广阔的社会性。近日,我们对晋中市辖内20__年1—10月银行业金融机构以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为载体的信贷征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通过检查,我们发现,当前银行业金融机构信贷征信体系建设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征信体系建设的稳步推进,应引起重视。

一、当前辖内征信体系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1、相关的法律、法规缺失

征信体系建设涉及到政府、银行、企业、个人信息及相关活动记录,征信法规的缺失对征信活动的顺利开展将产生一定影响。目前,征信体系建设的唯一依据是《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管理办法(试行)》,全国性的征信法规尚未出台,使得征信业无规可循。由于征信机构缺乏权威性及相应法律地位,导致信用数据征集困难。而且,经过5年的实践检验,《办法》中的有关规定还不够健全,亟待完善:

一是《办法》中的罚则规定不够细致,执行过程中容易引起争议。如罚则中只规定了对商业银行违规现象的处罚额度,而未考虑违规数量的因素;对于存在多种违规现象的金融机构能否并罚没有明确规定;由于工作失误造成错误信息的登记上报与“登记上报虚假信息”没有明确的区分标准;对不参加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金融机构仅给予1至3万元处罚起不到强制其参与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作用;对使用代理服务器报送数据的金融机构,其迟报责任在上下级行之间未做明确的界定等。

二是对借款人不具备强有力的约束手段。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是一个数据实时更新的系统,而《办法》中缺乏制约借款人基本概况信息更新的有效手段。如当借款的要素信息发生变更时,借款人应及时到人民银行进行变更处理,但是对不及时办理变更手续的借款人,《办法》中未规定应如何处理。贷款卡管理实行集中年审制度,当借款人不参与年审或年审不合格时,《办法》中规定可对借款人的贷款卡给予暂停,暂停期间金融机构不能给借款人办理信贷业务,但同时又规定借款人可申请贷款卡解停并未对解停手续及时间给予任何限制,如果借款人补办年审合格后即给予解停,则借款人可按自己的实际需要随时办理年补,集中年审制度将名存实亡。

三是《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具体、操作性不强。如,没有明确规定除了宣告破产、解散、依法被撤销外,对于借款人的哪些“严重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可以注销贷款卡,也没有具体规定贷款卡注销暂停的时间及解停的标准。同时,征信体系中信用信息来源主要是各金融机构,且大多信息是在客户不知晓的情况下采集的,极易触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影响了征信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2、金融机构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

由于一些基层金融机构对征信体系建设认识不足,在贷款时对企业有无贷款卡不予强调,致使借款人对办理贷款卡或年审贷款卡认识不到位,积极性不高,观念淡薄,不少企业在向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贷款时才想起到人民银行办理贷款卡或年审贷款卡,而且,部分金融机构没有建立工作流程及贷款查询制度,也没有对与其发生信贷业务的企业通过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查询贷款卡状态及资信情况,从而出现了个别金融机构向持无效卡或无贷款卡的借款人发放贷款的现象。如,在检查中发现,所查金融机构共发生无效卡放贷109笔,金额亿元。还有个别金融机构没有按照企业的原始凭证进行录入,所录贷款收回、发放的金额与原始凭证不符,存在错录、并笔录入企业贷款的情况,

四大国有商业银行都是使用各自开发的程序版本,给系统的统一升级和日常管理造成诸多困难。

4、系统服务面较窄,录入信息量不足

由于我国尚未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体系,因而目前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主要是为金融机构提供借款人的资信咨询服务,还未面向全社会,只完成了对国有、集体、股份制、私营企业、事业单位信贷信息的登录,对银行发放的消费性贷款以及个人资信信息还未登录。从而使一部分贷款游离于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之外,如消费性贷款,农村信用社的农户贷款、自然人贷款,致使基层各金融机构的个人贷款信息和贷款监督管理出现真空。而且,从当前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所录入信息内容看,多数只是录入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和资产负债情况,诸如企业破产、倒闭、纳税、诉讼等社会资信信息尚未全部纳入到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中。

5、系统所录入信息资料的真实性无法确认

企业在办理贷款卡时所提供的资料,除验资报告、开户许可证、贷款情况能提供出相关的发证部门以外,企业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以及有关企业的社会信用状况都难以确认其真实性,尤其是民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状况、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没有一家认定部门能加以确认,这样就使得系统所录入信息资料的真实性“渗入”了水分,从而很难保证信息资料的真实、有效。

二、进一步完善征信体系建设的政策建议

1、进一步加强征信法规建设

第一,尽快完善现有的法规。人民银行应根据法律条文进一步修改和完善《银行信贷咨询系统管理办法》,尽快出台《银行信贷登记咨询制度实施细则》,增强法规制度的可执行性。而从长远看,为配合整个社会征信体系的建立,应组织经济专家、法律专家着手制定专门的信用登记咨询管理法律法规

第二,要突出立法先行的原则。一是要明确征信机构的法律地位及权利义务,规范信息提供、收集、保管、整理等相关操作;二是要规范化管理政府、企业、个人信息披露行为,界定国家安全信息、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以及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界限,确保各类信息在各自的轨道上运行。

第三,法规要能体现信用等级及有关指标。一是用法规的形式确定企业信用分类标准,使征信与信息披露有法可依,同时可以方便公众对信用信息的识别;二是建立个人信息征用机制,用法律的形式强制个人信息征集,明确个人信用数据的层次,最大限度地保护个人隐私权;三是规范征信数据采集行为和信息加工标准,改变目前评估机构对企业评级结论差异较大的状况,真正建立一个客观、公正、严密、高效和服务周到的征信体系。

第四、确保征信信息的有效性和真实性。由于我国目前在个人信用信息等方面的记录还比较少,相对于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来说,我国发展征信业在征信信息的有效性方面,将在一段时期内表现为质量不高,信息量匮乏,信息的收集、传送、更新不及时,信用信息没有发挥出其效能等。这就使得我国在征信立法中,要对信息的采集等一系列环节做出严格的规定,避免由于信用信息的缺乏或不真实,而影响信用评估的效力。

2、进一步加强对接口行软件开发的管理

目前工、农、中、建四家商业银行采用接口方式向人民银行报送数据,这一方式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接口行入库的数据不规范,在人民银行端的检索过程中出现大量错误数据信息,需要与接口行反复协调修改;部分接口行由于自身系统存在问题,经常出现迟报情形。而当接口行程序出现问题时,由于人民银行业务、技术人员不掌握其信贷管理系统及接口软件情况,无法提供业务、技术上的支持与指导,只能督促其尽快解决问题并向上级行反映,导致问题解决速度缓慢,影响了整个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稳定运行。随着各商业银行业务拓展速度的进一步加快,其系统升级步调会更为频繁,将给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建设工作增加不稳定因素。建议总行加强对接口行接口软件开发的管理,要求接口软件必须始终符合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要求,如果接口行无法满足这一要求,则需要取消接口软件报送数据方式,统一使用人民银行开发的软件。

3、构建“三位”“一体”的信息平台,充分发挥信贷登记咨询系统的征信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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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风问题整理及相关建议

自全省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商务厅党组以求真务实动真格的态度,坚持开门搞活动,诚恳吸收各方意见,收到了很好效果。厅党组成员采取深入一线主动上门认真倾听基层单位、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从*月*日开始,先后**人次深入**个县市**家企业和乡镇进行调研;*月**日,采取召开厅党组扩大会方式听取各党支部和两个联合会的意见建议;*月*日,召开商务座谈会听取市州商务系统的意见建议,各市州商务(招商)局共**人先后发言;向省直各有关部门、厅机关各处室、市州商务(招商)局、部分企业共发出征求意见表**份,反馈**份。我们对四种方式征求的存在问题和意见建议,统一进行了梳理归纳为*大类**条,第一类为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19条,第二类为对商务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19条。具体如下:

一、在“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形式主义

1、商务指标设定过高。社会消费零售总额和外贸出口指标层层加码,使基层成为指标的奴隶。大部分市州提出希望省厅及时向省政府汇报,与省^v^协调解决,并将指标纳入省政府考核目标。(办公室、综合处、内贸处、外贸处、外资处)

3、理论学习有走过场的现象。联系实际学、深入群众学、围绕中心学做得不够。学习的范围较窄,系统性、专业性、深入性不强,集中学习讨论时间太少,相互间互帮互学环节薄弱,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得还不够。(人事处、机关党委、监察室)

4、厅市协议落实不够。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沟通落实机制,确实能够解决一部分问题。很多厅市协议都有支持地方口岸建设发展的事项,受国家政策的制约,涉及设立口岸、海关特殊监管区、查验机构等问题无法解决,工作推动往往流于形式。(办公室、口岸处、相关处室)

5、厅领导活动安排不科学。将现有的厅领导活动安排改为“厅领导重要活动安排”,突出反映厅领导参加的省级以上工作会议、调研培训、出国出访、学习活动,以及重要的部门会议和接待活动等。(办公室)

6、调查研究不够深入。对工作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思考不多,对比较复杂棘手的矛盾和问题重视不够;平时不注重积累,解决问题的办法不多,遇到提交行业基本情况,没有具体有针对性的办法,进而搞形式主义应付;到基层调研不是带着问题去,带着调研成果回,调研材料不能抓住主要问题,对于原因分析及政策建议不够专业;有的调研走马观花,仅限于市州,县镇等需要了解地方去的不多;调研时到大企业跑得多,小企业跑得少,武汉市企业跑得多,其他市州企业跑得少。对企业面临融资难、招工难等突出问题,解决的不够。(办公室、综合处、相关处室)

8、审批工作进展要加强。厅审批工作一直未能实质性开展,与“四减五制三集中”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审批处、监察室)

(二)官僚主义

9、项目指标申报工作重点不明确。商务发展项目申报缺乏计划性,大多项目上报时间短,导致基层人为因素增多,公开性、透明性不够。有的项目审批过多,造成浪费。进一步完善资金申报材料报送程序,给市州商务主管部门下拨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经费。同时,在项目资金中应划一块作为基层商务局的项目工作经费。(财务处、相关处室)

10、结合实际分配广交会摊位不够合理。要与企业的实际出口增幅挂钩,同时给予市一级商务主管部门一定的调配权,以避免出口业绩小的企业能够拿得到摊位,而出口增幅较大的企业却拿不到摊位。(外贸处)

11、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建立厅领导接访日和联合接访制度,每一季度安排一天由一名厅领导带队接访,重要信访案件由涉及的相关处室共同参与接访,对上访件实行“包案办理”。对一些上访主体不变、政策不变的信访件,及时告知处理结果,提高信访结案水平。(办公室、法规处、监察室)

12、部分处室之间职能不清或交叉。应下文明确交叉职能的归属处室,对一时难以明确的交叉的职能,由厅领导直接明确责任处室。要加快转变部门职能,改变遇事推诿,回避矛盾,安于现状的问题。(人事处)

13、调整处室之间资源分配不够均衡的`问题。有些处室资源多、人员多,有些处室资源少、人员少,往往是任务重、责任大,要科学合理调配干部,解决忙闲不一,苦乐不均现象;同时,建立科学的量化考评机制,真正做到奖勤罚懒,严格执行督办落实制度。(人事处、财务处)

14、关心和改善干部职工生活不够。针对当前物价不断上涨,而工资未涨的情况,应逐步提高干部职工的福利待遇(如进一步改善食堂等);完善干部职工及直系亲属生病住院看望慰问制度;对职工家庭关心少,比如职工小孩上学问题、家属就业问题。厅机关实施天然气供暖设施改造后,职工使用成本过高,导致大部分人停止使用,改造投入设备闲置。加强公车管理,保证工作用车;明确机关政务值班的补助待遇。(工会、后勤中心、财务处)

15、关心干部的学习培养和成长不够。有些干部在工作上责任心、敬业精神不强,缺乏严厉考核与有效的激励机制;在业务学习上钻研不够,进取拼搏的精神不强。要优化机关干部年龄结构,给干部更多的机会,交流到不同的工作岗位予以培养、考察、使用。要建立干部交心谈心制度,及时掌握和了解干部思想动态,更加有针对性地做好政治思想工作。多组织干部学习,多轮岗,多组织机关干部深入基层、深入到群众。(人事处)

(三)享乐主义

16、有的把出国当作一保福利,相互攀比。目前商务厅组织开展的各项经贸活动(包括招商引资、展览展销、出国出访等活动)较多,有的同志出国考察学习不注重实效,而是把出国看成是一种待遇;适当控制个人一年多次或年年出国问题。(办公室、世贸办)

17、减轻“三公”经费负担。省厅到基层调研出差,市州到省厅出差,各自结算住宿费。(财务处、相关处室)

(四)奢靡之风

18、存在奢侈浪费现象。在重大经贸活动中,存在追求奢侈、节约不够和不必要的浪费;在公务接待中,存在超标准的现象;在节电、节水、节能、用车等方面缺乏自律,缺少节能降耗的自觉。(投资促进处、外贸处、机电处、财务处、后勤中心)

19、展会多,有些展会效果不好。有一个处室涉及到的展会达23个,有的展会追求参加企业多、场面好看、热闹,成交情况确实不够理想,如武汉机博会、深圳高交会等,这些展会又是必须配合完成的工作任务。企业参加境外展会,实际效果与预期也有差距。部分招商引资等重大活动中,存在不必要的浪费现象。(投资促进处、外贸处、机电处、财务处)

二、对商务经济发展的意见建议

20、从省级层面做好大招商、大物流、大通关的顶层设计。尽早出台全省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的促进政策,扩大全省商贸流通业规模。进一步优化结构,整合全省资源,理清头绪,找准定位,并加强培训和策划,指导商贸工作有序发展。改善商贸企业生存发展环境,减去各类不合理负担,降低商贸企业综合运行成本。设立江汉平原农产品流通试验区,并给予政策支持。积极争取省领导对商务工作的重视,提高领导对商务工作的认识。(内贸处、市场处)

21、进一步加强商务执法的行政力度。商务工作关乎民生,在承担商务执法的工作中有政策支撑的较少、法律法规位阶较低,手段乏力,商务执法难的问题比较突出。省厅要积极呼吁,在机构、编制、经费上给予支持。典当行业应牵头治理无证经营和跨行业经营的行为。加强对报废汽车回收和二手车市场的规范整顿,加强打击黑企力度,整治市场秩序。要建立商务诚信系统,重视商务品牌建设,实现企业信用资源共享,促进融资服务市场的健康发展。(市场秩序处、市场处)

22、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对新建加油站及其证照年检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审批权下放到市一级。对新建加油站延长建设期问题应明确相应简洁的审核流程。增加偏远市州资源配置,增加加油站和典当企业设立数量。(审批处、内贸处、市场处)

23、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多加强政企之间的交流合作,最大限度地为企业健康发展,创建宽松环境。加大水产品出口示范基地的政策支持,按投资10%的比例给予扶持。加大对实体企业包括自营出口本地产品的外贸企业、产业链较长的商贸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包括出口产品研发,投保出口信用险,出国参展,国外商标注册、登记,欧盟RICH法规注册,建设冷链物流等方面。(外贸处、内贸处)

24、加强产业链招商。在统计引进省外资金的工作中,外贸和引资考核办法不公平,奖项设置不合理,基数大的单位吃亏,可改为先进奖、进步奖、综合奖。招商引资存量有限,增量很少,要多搭建平台,加大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力度,减轻商务部门的压力。要进一步理顺体制,调整资金使用方向、实施奖励政策。主动参与到世界500强企业、央企和大型民营企业的规划布局工作中去,实现“一企一策”;帮助基层企业熟悉掌握国家相关政策,顺应产业发展规划要求,发挥政策资金的引领扶持作用,引导企业做大做强做出特色。(投资促进处、外资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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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其只解决了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定罪问题,却回避了国家工作人员的定罪问题,这在理论界和司法实务部门引起很大的分歧。有学者认为,从《批复》内容看,其所要解决的显然是“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中非国家工作人员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主体的问题,并不当然排斥这些“受委托”人员中的国家工作人员可以成为挪用公款罪的主体。

笔者不同意这种观点。其一,从理论上来说,委派与委托是两个不同概念。委派即委任、派遣、是管理部门与被管理人之间的一种行政法律关系,被委派人与委派人具有隶属性,二者的地位不平等。而委托则是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委托关系成立时,被委托人才能从事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活动。最高人民法院的批复强调的是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不可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而只能是非国家工作人员,这是符合立法精神的。至于上述论者认为在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当中还会有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显然是由于把该类人过去所具有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当成受委托后的身份所致。而事实上,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是处在变化之中的;行为人虽然过去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但只要他接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那么,他也就丧失了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在受委托后所实施的职务行为与其先前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没有关系,其职务当然也就不可能属于挪用公款罪所要求的职务。实际上,只要行为人是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以承包、租赁等方式管理、经营国有财产,不论行为人在接受委托前是委托单位中还是非委托单位中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他就丧失了原来的国家工作人员的身份。其二,从立法规定上看,刑法第93条并未视“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为国家工作人员,根据罪行法定原则,刑法既然未作出规定,就不能作出扩大解释。

2、关于挪用公款的对象

根据刑法典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的对象有两类:一是公款;二是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简称特定款物。

所谓“公款”,顾名思义,是指公共款项。首先,必须是“公共”款项。结合刑法典第91条的规定,公共款项应是指:其一,国有款项;其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款项;其三,用于扶贫和其他公益事业的社会捐助或者专项基金的款项。在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集体企业和人民团体管理、使用、运输中的私人所有的款项,应当以公共款项论。其次,必须是公“款”。典型意义上的公款表现为货币,包括人民币、人民币外汇券和外汇;汇票、本票、支票、股票、债券等有价证券,是公款的特殊形式。因为,有价证券直接代表一定数额的货币,可据以提取或获得一定的货币收益,若挪用之,也是“对货币流通和先进管理的一种破坏”,因此,应当将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有价证券也视为“公款”。对此,有关司法解释已予以明确肯定。最高人民检察院于1910月13日作出的《关于挪用国库券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指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有或本单位的国库券的行为以挪用公款论;符合刑法第384条、第272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构成犯罪的,按挪用公款罪追究刑事责任。^v^

(1)公款是否仅限于纯国有资金。对此理论界有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挪用公款罪中的公款通常必须含有国有款项的成分,纯粹的集体款项与个人款项一般不能成为挪用公款的犯罪对象。也有人认为:如果挪用国有与非国有混合的资金,仅把国有资金涉及的部分作为本罪的对象。笔者认为,这两种观点均割裂了刑法条文之间的联系,未能把握立法者的意图,有失片面。我国现行刑法对挪用公款罪用三个条文加以规定,即第185条第2款、第272条第2款、第384条,由于立法规定的错综复杂性,对本罪的犯罪对象的范围应在全面理解相关条文的基础上加以界定。刑法第272条第2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借贷给他人的,以挪用公款罪论处。刑法第185条第2款亦规定。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客户资金的,依照刑法第384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从这两个条文的规定看,立法者在此所关注的仅是行为人的身份,而不是所挪用的单位资金的性质。 之所以如此规定,其立法意图非常明显:既然是国家工作人员,就负有维护职务廉洁性的更高义务,不论挪用的其所在单位的资金性质如何,都有应对其较非国家工作人员作更高的要求。据此,笔者认为,上述国家工作人员实施刑法第185条、第272条规定的挪用资金行为,只要同时在数额、资金用途及未归还的期限方面符合挪用公款罪的定罪标准,就应按挪用公款罪论处,至于该单位的资产是否属于国有或国有资产占多大比例,均对本罪的成立不产生影响。换言之,挪用公款罪的对象不仅限于归国有单位所有的资金,非国有单位所有的资金在一定情况下也能成为挪用公款的对象。

(2)非特定公物能否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对象

何为特定公物?刑法理论界一般将挪用刑法规定的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简称特定款物。是指专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项和物资。这些款物,既包括由国家预算民政事业为上述用途的拨款和临时调拨的款物,也包括海内外各种组织机构和各方人士为上述用途支援、捐献的特定款物。

对于 特定公物外,一般公物即非特定公物能否成为挪用公款罪的对象?理论界和司法实践部门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观点认为:既然刑法和司法解释未将“公物”明确规定为挪用公款罪的对象,那么一般“公物”就不应成为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否则,有违罪刑法定主义。另一种观点认为,公款与公物都是公共财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是表现形式不同,并不本质差异,同样的挪用行为,只因其具体对象不同,有的规定为犯罪,有的却不规定为犯罪,无法体现法律的公正性。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符合立法和司法解释的精神。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20xx年3月15日发布的《关于国家工作人员挪用非特定公物能否定罪的请示的批复》:“刑法第384条规定的挪用公款罪中未包括挪用非特定公物归个人使用的行为,对该行为不依挪用公款罪处罚。”应该说,该批复是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3、关于挪用公款罪的客观方面

根据刑法第384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公款罪客观要件的这种设定存在诸多瑕疵,有待于进一步地研究和商榷。

(1)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规定为挪用公款罪的必要条件是画蛇添足。所谓“利用职务上得的便利”,是指行为人利用主管、经手、管理公款的便利条件。它既包括行为人直接经手、管理公款的便利条件,也包括行为人因其职务关系而具有的调拨、支配、使用公款的便利条件。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只是挪用公款罪客观方面的一个表现,而并非构成该罪的一个必要条件,就像任何犯罪都是在一定的时间、地点并采取一定的方法或手段实施的,但时间、地点和方法并不是构成一切犯罪的必备条件。只有当法律把特定的时间、地点和方法明文规定为某种犯罪的构成要件时,它们才是某种犯罪构成的必备要件。问题是在什么样的情况下才能把它们规定为某些犯罪的构成要件呢?只有当它们对某些犯罪的构成以及此罪与彼罪的区分起决定作用的时候才能如此。如:贪污罪,按照刑法第382条的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公共财物的才能构成贪污罪。如果国家工作人员没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实施了侵吞、窃取、骗取公共财物的行为只可能构成侵占罪、盗窃罪或诈骗罪而不可能构成贪污罪。所以是否用职务上的便利是区分贪污罪与侵占罪、盗窃罪或诈骗罪的重要条件。挪用公款罪的成立是否需要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作为构成该罪的一个必要条件呢?这要看其在该罪的`认定中是否起着决定作用。挪用公款罪中的“挪用”,是指改变用途,将公款挪做私用,含义明确,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不言而喻。没有职务上的便利,就无法挪用。它既不是区分罪与非罪,也不是区分此罪与彼罪的必备要件,所以把“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规定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必备要件,没有任何意义,是画蛇添足。

(2)使用用途不能作为挪用公款罪的定罪标准

刑法把挪用公款罪的使用用途分成三类,即非法用途、营利用途和一般用途,并附设了不同的客观要件。笔者认为使用用途不能作为定罪标准。

首先,这一规定违背了犯罪构成的基本理论。刑法理论上有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之分,犯罪目的是行为人通过犯罪行为期望发生危害结果的心理态度,而犯罪动机则是推动行为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就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的性质来讲,目的总是违法的,动机不一定违法。就行为对客体的作用,目的行为一定侵害客体,动机行为则不一定侵害客体。因此,在刑事立法中,一般把目的行为而不能把动机行为规定为犯罪的客观要件。

然而,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对挪用公款罪客观要件的规定却违背了这一刑法原理和立法规则。在挪用公款罪中,“挪用”行为属于目的行为,而挪用公款后对公款的“使用”行为则属于动机行为。而且就行为对犯罪客体的作用来看,侵犯挪用公款犯罪客体――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廉洁性的行为总是挪用公款中的“挪用”行为,而不是挪用后对公款的“使用”行为。可见,公款“使用”行为对于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和社会危害性的大小并无影响。因此,刑法在规定挪用公款罪时,只需把“挪用”行为规定为犯罪的客观要件就够了,无需把“使用”行为也规定进来。

其次,刑法把使用用途作为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的规定,常常使执法者处于两难境地,主要体现在挪用人和使用人不一致的挪用公款案件中。如甲乙共谋利用甲的职务便利从其所在单位挪用30万元公款给乙个人购买住房,但乙拿到30万元后,却背着甲将30万元用于和他人进行走私活动。对于甲的行为其结果往往是就低不就高,按“归个人使用”处理了事。而乙却适用“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来处罚。如果使用时间不足三个月,就会出现同是挪用者,甲无罪释放、乙被判刑的尴尬结果。

其三,对于挪用公款用于营利活动和用于非营利活动,两者的社会危害性其实没有办法区别。有人认为用于营利活动使公款处于高风险之中,所以危害性更大。笔者认为事实并非如此,用于一般用途的挪用者其本身就没有什么偿还能力,因为此类挪用者在挪用公款后缺乏资本经营运作以尽早还款,因而使公款处于高风险之中。而用于营利活动者则可能通过营利活动赚取利润来归还公款。两者之间的社会危害性孰大孰小,实在难以分清。因此,刑法根本没有必要去区分两者,更没有必要将两者作为定罪的不同客观标准。

三、挪用公款罪处罚及罪名罪名转化问题的探讨

1、关于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处罚问题探讨

对挪用公款数额巨大的,因客观原因在一审宣判前不退还的行为的定性,要根据行为人在使用公款时,是否有造成公款在客观上不能退还状态的主观恶意来确定。即根据行为人使用公款的心理态度,来具体认定挪用公款行为究竟出于何种犯罪目的,然后,来认定行为的性质。对造成公款不能退还状态的心理态度可分为五种使用公款方式。具体而言:

(1)所谓直接故意造成被挪用的公款不能退还的状态,是指行为人挪用公款数额巨大,明知用这种方式使用公款后,自己丧失了还款的可能性,还用这种方式使用公款,以致造成被挪用的公款不能退还。如:行为人明知没有还款可能而挪用公款,并将公款挥霍殆尽。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判明行为人并不具有非法暂时使用公款的目的,而具有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故这种情况应按贪污罪定性处理。

(2)所谓间接故意造成挪用的公款客观上不能退还状态,是指行为人抱着能还则还,不能还则不还的心态挪用公款,从而造成不能退还公款的状态。这种情况说明了行为人在主观上既存在非法暂时使用公款的目的,又存在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根据间接故意理论,这种情况亦构成贪污罪。

(3)所谓过于轻信的过失造成被挪用的公款客观上不能退还的状态,是指行为人挪用公款后,预见到用这种方式使用公款,可能不能退还,但轻信可以避免不能退还这种状态的出现,以致造成公款在客观上不能退还。如:行为人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预见到如果生意赔本,将无法归还挪用的公款,但认为自己熟识市场行情不会赔本,结果错估了市场行情,生意赔本,无法退还挪用的公款。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主观上只有非法暂时使用公款的目的,因此,应按挪用公款罪定性。

(4)所谓疏忽大意的过失造成被挪用的公款客观上不能退还的状态,是指行为人挪用公款后,应该预见到用这种方式使用公款,可能导致公款不能退还,因为疏忽大意没能预见,以致造成公款不能退还这种状态出现。如:某甲挪用公款后给乙个人购买住房,但乙拿到这笔公款后,却背着甲将这笔款用于和他人进行走私活动。结果导致这笔公款无法退还。本案中甲本应预见乙可能会把公款另做他用,因为疏忽大意而没预见。如果预见,其可能会采取其他更稳妥的方式使用公款,也可能取消挪用公款的犯罪计划。故在这种情况下,行为人并无非法占有公款的目的。因此,应按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5)所谓意外事件造成被挪用的公款客观上不能退还状态,是指行为人挪用公款后,用这种方式使用公款,由于发生意外事件以致公款在客观上不能退还。如:行为人挪用公款后,把公款放置在家,准备第二天投入证券市场营利。由于当晚发生火灾,导致公款灭失。这种由于意外事件不能退还公款的,应按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

2、关于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以贪污定罪处罚问题探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挪用公款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依照刑法第382条、第383条的规定定罪处罚”。这一司法解释有超越法律,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之嫌。

首先,在转化犯的规定上,以司法解释代替立法,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在实践中也容易导致司法擅断。因此笔者认为此种《解释》应以补充规定或者修订后刑法典中的条文的形式表现出来。其次,将“携带挪用的公款潜逃的”所有情形都必须一概归入贪污罪定罪处罚,有违主客观相一致和实事求是的原则,有客观归罪之嫌。因为在司法实践中,许多携带挪用公款潜逃的犯罪分子,由于进行赌博或营利活动亏了本,在无奈之下才铤而走险,携带公款潜逃外地,在经过一段时间东躲西藏的流亡生活后,犯罪分子往往会产生投案自首的念头。如果他们一旦知道其挪用行为将以贪污论处,投案自首的信心无疑将受到动摇。《解释》的这条规定,打击面过宽,不利于犯罪分子改过自新。

建议专报信息范文大全13

Dear Mr. Seaton,

Thank you very much for taking me with you on that splendid outing to London. It was the first time that I had seen the Tower or any of the other famous sights. If Id gone alone, I couldnt have seen nearly as much, because I wouldnt have known my way about.

The weather was splendid on that day, which I thought was rare. I still remember some people told me that in Britain there was weather and no climate. During the same day, it might snow in the morning, rain at noon, shine in the afternoon and be windy before the night falls. So I think I was lucky.

I think the river trip was the best thing of all. London really came alive for me as we saw it from the Thames during that wonderful journey down to Greenwich. It was all tremendously exciting - a day that I shall never forget.

Thank you for giving me such a great birthday treat.

Yours sincerely,

Linda 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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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品文档

仓库建议报告范文

基于我在仓库工作以及这次盘点所发现的问题,特对仓库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调拨

关于各分公司之间缺货调拨问题,在以往工作中经常会遇到一个小桶、两个小桶加急要,并且一个星期可能会连续几天都有这种情况,加上我们自己的车安排不过来,这样就得叫车增加费用;(增加小定单的备货关注)另外还会遇到`今天从温州调了一批货去台州,过段时间又从台州把原货调回来了`这种情况,这样又增加了两道不必要的运费。所以以后是不是可以一星期进行一次或两次统一调拨(大批量货物除外),还有就是调拨的时候注意下调出仓库的库存,如果库存本来就不多了,一下全调走了,这样又可能造成另一方的缺货。

2、取样

以前来仓库取样,都是直接来仓库拿或拆装,没有任何凭*,这样经常造成实际库存和系统库存对不上的情况。所以以后需要取样,希望能够有一张取样单做仓库留存(金华凭样品申请单,出库时雨项要根据样品申请单,然后汇总给小马出库并保存单据。另外取样所需的器具,希望取样者能够自备,需要在仓库拿的应有出库单。

3、滞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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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销品在仓库中既占用大量有效存储空间又占用资金,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滞销品肯定会存在的,所以处理好滞销品是项很重要的工作。我们仓库存在的滞销品质量没有问题的看看业务员能否将其卖出或有可能的货退货给供应商;质量已经出现问题的做废油处理了或者有其他比较划算的办法处理了。(如果可行过几天会提供一份滞销品清单)

4、采购

由于仓库的实际人员限制,希望采购在订货时,有可能的话进行多批次、少批量订货。当然,特价商品需要大批量订货除外。

5、盘点

由仓库员和采购人员同时完成,最好每月盘点一次并由仓库员列出滞销产品明细。(金华每月需要对仓库进行盘点)

6、出库(重点)

仓库由单发货

另有特殊情况,比如客户急要,单一时又出不了,这样需有出单人员通知仓库可先行发货,业务员无单通知仓库发货,仓库可以拒绝发货。另外仓库也可备有出库单,谁无单拿货,谁签字仓库留存,补单后仓库销毁。

最后希望这次能够把库存整理清楚,以后出问题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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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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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专报信息范文大全15

信息技术

小学信息技术是一门基础工具学科,以提升学生的信息素养为根本目的。其任务是培养学生对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让学生了解和掌握信息技术基础知识和技能,了解信息技术的发展及其应用对人类日常生活和科学技术的深刻影响。为使本学科教学工作规范化、科学化,优化本学科教师的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特提出本教学建议。

一、教学准备与设计

第1条 每学期应制定出科学的教学计划,安排好整个学期的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与学生共同制订出计算机教室的学习规则。教学计划应包括指导思想、教材分析、学情分析、环境分析、主要措施、活动安排和教学进度表等内容。

第2条 要深入理解和钻研课程指导纲要,充分领会教材的编写意图,熟悉整册教材的基本内容,了解教材的各部分在学科体系中所占的地位。

第3条 教学设计应具备教材分析、学情分析、环境分析、教学目标、教学过程、板书设计和练习安排等内容。对教材内容的分析可以从教材结构、前后联系、教学目标等角度进行,做到准确、全面、有效。

第4条 对学情分析时要通过多种渠道了解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兴趣爱好、发展需求及家庭计算机学习环境等情况,全面掌握学生已有的学习基础。

建议专报信息范文大全16

dear personnel manager:

hello! when you see the cover letter, i hope we can see that!

i learned from your company's recruitment posters that the company need to recruit analysis laboratory. solid theoretical foundation and skills skilled let me confidence to do this job.

i am a jiangxi vocational college of applied technology 04 graduates this year, the applied chemical technology, since september XX has been to school, i studied three years of professional courses. outstanding ideological progress, four years were given an ^v^outstanding student leaders and pacesetters^v^ three ^v^students miyoshi,^v^ three ^v^outstanding student leaders,^v^ many times ^v^good worker^v^, ^v^outstanding member^v^, ^v^best editing^v^ and other honors title. 3 were given second-class, 1 second, 3 third-class scholarship. i treasure each and every school the opportunity to experiment, the requirements in the theoretical basis of their enhanced skills constantly. lively and cheerful personality, positive thinking and motivated for my rich and varied extra-curricular life, i actively participated in various community activities and serious for a lot of input from the harvest, these fully trained exercise my ability of oral communication, organization and management capacity and analytical ability to solve problems.

by understanding the company's strict management system, business objective and more efficient to improve the work of my love and passion, and i sincerely hope that the company can fulfill the development of greater strength, really look forward to working with you to meet, you can notified of the time i interviewed, that is: tel xxx49486 (phs) qq: xxx9609 e-mail: xxxhua6

when you put the letter in this sub-job, i thank you from the bottom of my heart, at the same time would like to thank you for a minute to consider my personal capacity and, where appropriate. wish the company success is booming!

Sincerely,

xxx

建议专报信息范文大全17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v^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加强领导,统一部署,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深入开展,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现将今年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其作为促进政务公开、创新管理方式、增强服务能力、建设服务型机关的一项重要任务来部署,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年终考核项目相结合。及时成立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了一名副职分管此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机构、成员以及具体职责,有力地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另外,要求基层学校也成立信息工作机构,确定专职信息员,为政府信息公开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完善制度,加强信息报送。

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准确、及时、高效,按照《^v^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建立预审制度、民主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教育动态等,并完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了局机关信息公开的内容和方式。建立公开文件、信息领导审核签阅制度,全局各股室发布的文件、信息都必须经过分管领导签阅方可正式公布公开,保证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另外,我局将信息工作纳入基层学校年终目标考评,以提高基层信息工作的积极性。

三、开展培训,提高信息质量。

年初,通过局机关大会,组织全局职工认真学习《^v^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我县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使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和原则、范围和内容、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有明确的了解。同时,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我县有关部门组织的各类信息业务培训,提高信息采编水平。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xx年我局主动公开了概况信息、发展规划、工作动态、公共服务和其他需要公开的信息。全年共报送信息85条,超额完成全年报送任务。我局按照上级规定,未收取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任何费用。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xx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虽然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群众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质量有待提高。二是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发布还不够规范。三是信息公开保障措施还不够完善,个别信息更新公开不够及时等。

20xx年我局将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建设,健全监督考核机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推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建议专报信息范文大全18

当前,高考改革已成为国家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适逢《湖北招生考试》正在开展“中国高考向何处去”的专题讨论,现借此平台,将有关高考改革的思考与建议提出:

建议之一:确定改革目标,提出基本框架

现行高考的“基本框架”,形成于上世纪五十年代,定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今,中国国情已发生重大变化,计划经济体制改为市场经济体制,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已具体为小康社会,又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高等教育也从“精英阶段”进入了“大众化阶段”,今天我们已处于新的历史高度。现行的高考已经不能适应当今中国的国情,迫切需要进行整体的、重大的改革。据悉,教育部正研究高考改革问题。建议,首先确定改革的总目标,提出一个“基本框架”,先把基本的东西确定下来,再讨论细节。

建议之二:实行分类高考,把研究型大学的招生考试单独分立

统一考试的优越性是主要的,但现行统考的缺陷是“共性多,个性少”。分省命题后,地区差异的问题可能改善,但不能解决招生学校、考生群体之间差异的问题。

在大众化阶段,高等学校分为不同类型,这些大学的培养目标、对质量的要求是不一样的(见《中国教育报》20xx年12月30日)。因此,有专家建议,按学校的类型分别考试、录取。如广西就曾把职业技术类的学校分离出去,根据这类学校的要求,单独考试、录取。这样,可以因材施教,考生各得其所,既有利于高校选拔择优,又有利于中学减轻负担。

目前,中央提出建设创新型国家。国务委员^v^同志指出,这对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挑战。她强调要继续实施“211工程”和“985工程”。她说,“建设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是关系到建设创新型国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增强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重大问题,是中央经过深谋远虑作出的具有长远战略意义的重大决策。我们要坚定不移、持之以恒地推动一流大学和高水平大学建设”(见《中国教育报》20xx年12月30日)。教育部高教司司长也认为,研究型大学“应当为社会培养精英人才”(见《中国教育报》20xx年1月5日)。不区别不同类型学校的不同要求的统考,可能把“精英”淹没在“大众化”中。

建议,把研究型大学的招生考试单独分立。在教育部宏观政策指导下,这类学校自愿参加,组成招生委员会,委托某考试机构组织考试,提供分数及有关资料;学校还可以加试,由中学按一定比例推荐德智体比较好的毕业生报考,招生学校单独录取。

建议之三:完善高中毕业生会考制度,或高考单独设水平考试

高考科目设置,自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反反复复,始终处于两难之中:一方面要求新生全面完成高中课程,反对文理偏科;另一方面,又希望新生具有特长。上世纪九十年代决定,由高中毕业会考承担第一方面的任务,而考生特长则由“3+X”中的“X”体现。然而,二十多年来,实践结果与原决定相距甚远,以至又出现了许多“综合”。

建议,或者完善高中毕业会考,或者由高考单独设置一个“水平考试”,范围包括“语数外”以外高中文化课,不计入总分,只作为资格。高考的选拔考试科目仍为“3+X”,“X”由大学选择。

建议之四:坚决把录取新生的权力还给高校

现在高考中最大的怪现象是高等学校几乎完全不关心高考的改革。究其根本原因是政府“定、办”太多。因此,高考改革几乎根本没来自高等学校的动力。

建议之五:将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改变为具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

上述各项过去曾多次议论,都因“工作量太大”而告吹。建议,各级招生考试机构改为“有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量决定人员编制,实行个人所得报酬与工作量挂钩。

建议之六:以法治考。加大考试立法、考试法制化的力度,加快考试法制化建设的速度,尽快制定考试法,可先由^v^制订《高考条例》或《考务管理规则》。

建议之七:高考在考查知识的基础上应注重考查能力。坚持不懈地进行考试内容与形式的改革,在考查知识的基础上,应注重考能力。

以上建议,是我长期从事考试管理实践和考试理论研究的结果,是否妥当,求证于方家。

建议人:xxx

20xx年x月x日

建议专报信息范文大全19

我局积极贯彻实施《条例》、《规定》,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工作基础,规范有序公开政务信息和医疗卫生机构信息。20xx年,我局卫生信息和政务公开整体工作有序运行,并取得新进展。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文件公开属性认定、保密审查、发布协调等方面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明确了卫生局卫生信息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二是加大重要信息发布工作力度。在着重做好医改等重点工作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及时发布重要卫生工作动态、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事项的卫生相关信息。三是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下发相关文件,强化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制度建设,以及公开内容和形式等具体要求,并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对医院评审管理和考核范围。

一、加强领导

卫生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此项工作纳入到年度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一名信息公开工作联系人。

二、注重实效

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密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目标,认真贯彻、落实《^v^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认真办理完成相关工作任务,为公众提供快捷、方便的服务,全面提升了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现将20xx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为加强对公安机关警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20xx年,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为组长、政委为副组长、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明确政治处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上报、更新、维护、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同时要求信息维护人员要在拓宽信息渠道、加快信息更新速度及服务群众等方面下功夫,按照综合性、经验性、时效性、多样性、便民性、服务性的要求,力求所发布的信息能够多层次、多角度地反映出本地区公安工作动态和队伍建设情况。

二、形式多种多样,内容更新及时

(二)开展宣传活动进行信息公开

交警、治安、出入境、消防等警种不断拓展公开渠道,通过led电子显示屏、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等方式,主动向广大群众公开和群众息息相关的业务工作流程、行政审批流程等信息和查询服务,节省了群众办理业务的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增进了与群众的互动交流,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

(三)通过各种媒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我局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其他媒体形式,进一步扩大公安宣传工作阵地,搭建警民沟通的新渠道,公开各类警务信息,净化了社会环境,震慑了违法犯罪。

三、已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xx年,我局没有发生一例因政府信息未公开或者公开不及时而造成的事故或群众投诉案件,实现了无举报、无投诉和无失泄密。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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