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_小组支部书记会主任先进事迹材料简短一
领导小组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制。重大问题由集体讨论决定并报街道批准。领导小组在组长领导下开展工作。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开展工作,并负责所属系统的普法教育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组长负责。领导小组支持街道普法办开展各项工作,并提供一定的方便。小组成员要与街道普法办保持经常联系,为小组成员服务。
每年初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如有需要可临时召开领导小组全体会议。会议由组长召集并主持,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召集并主持。会议主题由普法小组成员提出,报组长确定,也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确定。会议日期和议题,一般应提前一周通知各小组成员。小组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须在会前向组长或副组长请假,并提出对会议议题的意见或建议。会议决定事项,由组长和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并向小组成员通报有关情况。
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的文件,由普法依法治理小组成员负责起草,经全体普法依法治理小组成员审核后,报请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并签发,发送企业或单位内各相关部门。
每年年初,领导小组要向街道党
工委汇报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和下一步工作计划。
领导小组每年制定调研计划,确定调研课题,抓住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由普法依法治理小组负责组织落实。调研工作要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重要寻求基本规律,探索新的途径,指导实际工作,切实解决制约普法依法治理进程的深层问题。
领导小组负责对小组成员和各部门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对本单位、本系统开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有关情况及时通报街道普法办。督促检查工作要形成制度,健全机制,确保普法依法治理各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领导小组每年负责对各部门、各单位的法制宣传骨干进行培训,由街道普法办负责组织。各成员单位也可结合年度工作和本部门实际,对本单位、本系统的干部职工进行法制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及时报送街道普法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