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范文一
(本合同适用于存货抵押)
合同编号:
河北决策律师事务所 宗方超律师制
抵 押 人: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抵 押 权 人:
地 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根据 (债务人)与抵押权人(保证人)签订的编号为 号 《委托担保合同》的约定,抵押权人为债务人与主债权人签订编号为 号 的《 合同》(主合同)所借人民币(大写) 万元借款提供担保。抵押权人并与主债权人签订编号为 号 的《保证合同》。为确保借款合同项下债务人的债务履约和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抵押人愿以抵押方式向抵押权人提供反担保。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抵押物
1、抵押人自愿以 库存商品作为抵押物。
2、抵押物(库存商品)的价值不低于(按进货价值) 万元(其最终价值以抵押权实现时实际处理抵押物的净收入为准)。
第二条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
抵押反担保的范围包括:
(1)直接损失:代偿之全部款项,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所约定的本金、利息(含复息、罚息)、追索费以及违约金、赔偿金、滞纳金、违约金(主合同)等,以及抵押权人因实现抵押权所支出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抵押权人支出的与债务人借款相关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保全费、调查费、公告费、邮寄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差旅费、电话费等);
(2)可得利益损失:
□抵押权人承担担保责任之次日起,抵押人按照主合同约定的包括但不限于利息(含透支利息)、罚息、复利、超限费、滞纳金、追索费、违约金等向抵押权人支付,直至清偿之日止。或者
□抵押权人实际代偿本息×10倍(可放贷款比例)× %/年(担保服务费);以上各项合称“被担保债务”。
第三条 抵押期限和抵押期间
抵押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抵押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第四条 抵押人承诺
1、抵押物上不存在任何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1)抵押人对抵押物拥有充分的、无争议的所有权,且抵押人行为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2)抵押物依法可以流通或转让。
(3)抵押物没有被查封、被扣押或设定他项权等情况。
(4)抵押人已就本合同项下抵押事宜征得抵押物共有人书面同意。
(5)如法律规定并本合同必需,抵押人保证签订本合同已依照法律规定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得到抵押人上级主管部门或抵押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股东大会等有权机构的批准,并取得所有必要的授权。
(6)抵押物不存在其他影响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2、抵押人确保抵押权人收到:
(1)经抵押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真实有效签章并加盖公章的本合同的正本;
(2)经证明为真本的抵押人设立的批准证书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抵押权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有关公司成立文件;
(3)抵押人依其公司章程就本合同相关事项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会决议,其内容为:有效同意抵押人与抵押权人签订本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以及履行本合同,有效同意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提供本合同定义的抵押物作为担保;经证明为真本的抵押人股东会成员名单、身份证明文件及其签字样本;
(4)抵押物的权属证明文件正本、抵押登记文件正本、保险单正本;
(5)抵押权人合理要求抵押人提供的其他文件。
以上文件为原件,如经抵押权人同意提供复印件,则须经抵押人加盖公章确认该复印件为真实、完整、有效的文件。
抵押权人未及时取得并持有该等文件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抵押人承担。
第五条 抵押权的效力
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物的从物、从权利、代位权、附合物、混合物、加工物和孳息。
抵押权与其反担保的主债权同时存在,主债权不消灭,抵押权也不消灭。
第六条 抵押人权利与义务
1、抵押人承诺对本合同项下抵押财产拥有完全所有权和处分权,本合同签订之时,抵押财产不存在其他担保物权、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及质量瑕疵;
2、抵押人保证其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任何对抵押人及其资产有约束力的规定或约定,不违反任何抵押人与他人签署的担保协议、其他协议以及其他任何对抵押人有约束力的文件、约定和承诺的内容;
3、合同签订后,如出现或可能出现导致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任何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现非正常负债、涉及诉讼导致财产保全、产生抵押财产权属争议等),抵押人应于3日内向抵押权人通报,并就抵押财产减少的价值向抵押权人另行提供担保;
4、抵押人非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得擅自采取企业分立、合并、股权转让、以物抵债等形式变相减少抵押财产价值,如需进行上述行为须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并就抵押财产减少的价值向抵押权人另行提供担保,否则由此造成抵押权人损失的,抵押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人如发生分立、合并,由变更后的机构承担或分别承担本合同项下义务。抵押人为自然人的,继承发生后,本合同项下义务由继承人承担。变更后的机构或继承人应于抵押人变更或发生继承后 3 日内完成相关变更抵押登记的手续并承担相关费用。抵押权人根据本合同对抵押物拥有的抵押权不受上述变更、继承情形的任何影响。
抵押人被宣布解散或破产,抵押权人有权提前处分其在合同项下的抵押物。
6、抵押人保证在抵押财产确定后,积极配合抵押权人实现抵押权,不以任何理由或行为阻挠或干扰抵押权人为实现抵押权所采取的相应措施;
7、抵押人在接到抵押权人要求履行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后3日内,向抵押权人履行付款义务。逾期支付,每日按照抵押权人主张款项的 ‰支付违约金并赔偿抵押权人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抵押人因怠于履行抵押财产的范围确定及登记义务造成抵押权人损失的,参照前述约定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
8、当主合同债务人同时面临抵押人履行反担保责任后的追偿和抵押权人在委托担保合同项下的任何支付要求,抵押人同意主合同债务人优先偿付其对抵押权人的欠款。
9、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经抵押人同意,抵押人继续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担保责任:
(1)主合同当事人协商变更主合同,未加重主合同债务人的债务或履行期限进而加重被担保债务或其履行期限的;
(2)因主合同采用浮动利率而导致“被担保债务”发生变更的;
(3)抵押权人将“被担保债务”之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但须及时通知抵押人转让事宜)。
10、当借款人不履行其债务时,无论主债权人或第三方是否向抵押权人提供其他反担保,抵押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抵押人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
第七条 抵押权人权利与义务
1、抵押权人在因借款人未履行还款义务承担保证责任或出现确定浮动抵押财产范围的情形后,对抵押人负有告知义务,应向抵押人出具要求其履行担保责任或确定担保物及进行登记的书面通知;
2、抵押权人有权对抵押人的生产经营状况进行监督,并有权要求抵押人对产生或可能产生抵押财产价值非正常减少的事项向其书面告知;
3、抵押权人不得以对抵押人财产已设定浮动抵押为由,对抗已向抵押人支付合理价款并已实际取得抵押财产的买受人,也不得干扰抵押人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处分抵押财产的行为。
第八条 抵押财产的确定
本合同第一条确定的浮动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发生时确定:
1、借款合同履行期限届满,借款人未能如期履行还款义务;
2、借款人未能按贷款用途使用贷款或将贷款挪作他用;
3、浮动抵押财产价值减少达到贷款合同本金 %时,抵押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抵押权人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
4、抵押人在日常经营过程中,违背诚实信用、公平交易原则处分浮动抵押财产;
5、抵押人进入破产、清算等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撤销;
6、抵押人因生产经营需要进行企业分立、合并、股权转让等情形;
7、严重影响抵押权人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第九条 应收账款质押
抵押人承诺与抵押权人已就抵押物的全部售款及/或租金收益,抵押物毁损、灭失而获得的保险金、补偿金、赔偿金及其他权益合同(如有)下的收入或应收款项或应收收益设定质押担保事宜并签订了《应收账款质押反担保协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办妥了质押登记公示手续。抵押人须将抵押物每月的租金收入、售款及其他收益等存放于抵押权人指定银行,开户行: 行,开户行账号: ,用于优先偿还被担保债务,具体见《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第十条 抵押物的占管
1、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由抵押人占管。抵押人对抵押物负有妥善管理的义务,抵押人在占管期间应维护抵押物的完好,不得采用非合理方式使用抵押物而使抵押物价值产生减损。抵押权人有权随时监督和检查抵押物的管理情况。
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不得对抵押物做出赠与、转让、出售、出租、再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抵押人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优先清偿抵押权人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被担保债权的履行期未届满的,抵押人转让、出租、出售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划付至抵押权人指定的账户设定质押担保,具体按《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约定处理。抵押人应如实告知买受人/承租人/其他第三方抵押物已抵押于抵押权人的事实,无论抵押权人就抵押人转让/出租抵押物的行为出具何种书面或口头承诺/同意,该承诺/同意均不构成抵押权人放弃法律赋予抵押权人的权利。
3、本合同有效期内,抵押物毁损、灭失或被征用的,抵押人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同时立即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抵押人由此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优先清偿抵押权人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
4、抵押期间,抵押物价值减少,抵押权人有权要求抵押人恢复抵押物的价值或提供抵押权人认可的与减少价值相当的反担保。上述情形下,如抵押人不恢复抵押物价值或提供相应担保的,抵押权人可以按照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抵押权实现方式提前拍卖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应划付至抵押权人指定的账户,为被担保债务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 抵押物的保险
1、本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抵押人到有关保险机构办理抵押权人为第一受益人、投保金额不得低于 元(大写)的抵押物的财产保险,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抵押权人权益的条款,且保险单据原件由抵押权人保管。
2、保险的期限应长于主债务履行期限至少六个月。其间,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或撤销保险。如保险中断,抵押权人有权代为办理保险手续,一切费用由抵押人承担。
3、抵押物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金应优先清偿抵押权人所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务及相关费用。
4、若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赔偿金不足以抵偿本合同项下被担保债务或抵押物的损毁不在保险责任笵围以内,抵押权人有权立即要求抵押人将相当于不足部分予以清偿和/或要求抵押人提供抵押权人能够接受的其他担保。
5、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销地委派和指定抵押权人为其真实合法的代理人,享有充分的代理权和代表权,并可全权代表抵押人(费用由抵押人承担),以抵押权人认为合适的方法履行或实施保单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
6、抵押物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毁损、灭失等保险事故的,抵押人不得放弃对第三方的求偿权。
7、在保险期内,如发生保险范围以外的因抵押人过错的毁损,由抵押人于二日内提供其他同等价值的财物等进行担保。
第十二条 抵押物的登记
抵押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到有关登记机关与抵押权人共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如抵押登记事项发生变化,依法需要进行变更登记的,抵押人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与抵押权人共同办理变更登记手续,以上费用均由抵押人承担。抵押物的他项权利证书、抵押登记文件等正本原件交由抵押权人保管,抵押权人未及时取得并持有该等文件而导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抵押人承担;如抵押人未履行办理抵押登记义务,则由抵押权人代为办理相关抵押登记手续,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抵押人承担,且抵押人无条件地提供一切登记所需文件。
第十三条 抵押权的实现
抵押权人在履行保证责任发生代偿后,抵押权人有权依法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抵押权人可以提前实现抵押权:
1、抵押人以其库存的产品从事关联交易或者低价交易(如不得以低于市场价格一定比例的价格出售库存的产品,一旦出售价格低于约定的比例,可以提前实现债权);
2、抵押人的库存产品数量低于其整个库存量的 %。(一旦低于该比例,可提前实现抵押权)
3、抵押人为其他损害抵押权人的行为。
第十四条 违约责任
1、抵押人在本合同中作虚假承诺,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并按抵押物权利价值的百分之十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
2、抵押人在抵押物占管项下违约,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并按抵押物权利价值的百分之十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
3、抵押人不按第九条设置质押担保或违反该条相关约定的,或不按第十条办理保险手续或违反该条相关约定的,或不按第十一条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或违反该条相关约定的,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并按抵押物权利价值的百分之十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
4、本合同生效后,抵押人应及时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如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所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抵押物权利价值百分之十的违约责任,并赔偿抵押权人实际损失
万元。
5、如因抵押人的过错造成本合同无效,抵押人应在原抵押反担保范围内赔偿抵押权人的全部损失。
6、抵押人在发生抵押财产价值减少(包括但不限于抵押人出现非正常负债、涉及诉讼导致财产保全、产生抵押财产权属争议等)等任何本合同约定的应当另行提供担保义务的情形的,抵押人在抵押权人通知其另行提供担保之日起二日内,未按本合同相关规定及时另行提供担保的,应按未提供担保数额日万分之九支付迟延履行金,给抵押权人造成损失的应给予全额赔偿,并按抵押物权利价值的百分之十向抵押权人支付违约金。
上述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属于本合同第二条约定之“被担保债务”范围。
发生上述违约情况的,除支付相应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外,抵押权人还有权视情况采取以下任何一项或数项措施:
1、行使抵押权人在委托担保合同项下所享有的违约救济措施;
2、要求抵押人提前承担反担保责任;
3、行使抵押权人就被担保债务可能享有的任何其他担保权益。
第十五条 费用承担
本合同项下抵押物的包括但不限于登记、评估、保险、鉴定、公证、提存等费用由抵押人承担,上述费用属于第二条约定的“被担保债务”范围。
第十六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可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以下第 1 种方式解决。
(1)诉讼、由抵押权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2)仲裁、提交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须履行。
第十七条 其他事项
1、抵押人已收到并阅知抵押权人所签订的《保证合同》和《委托担保合同》。
2、在签署本合同时,质权人就本合同的全部条款已向出质人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和解释 ,双方对合同的全部条款均无异议,并对双方有关权利义务、责任限制及免除条款等概念、内容及法律后果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3、出质人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签订并依约履行本合同。
第十八条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受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合同共 份,双方各 份,备案登记机构 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附件: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签字页】
抵押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传 真:
抵押权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或授权代理人):
联系电话:
送达地址:
传 真:
签约地点:
合同填写人: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推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范文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装修工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地点: 。
2、工程承包方式: 。
3、工程期限 天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4、双方商定,本工程的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 ,本合同生效时甲方向乙方预付 作为合同定金。
5、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验收通知后两天内组织验收,填写工程验收单。在工程款结清后,办理移交手续。
6、本工程自验收合格双方签字之日起保修一年。双方应在验收合格签字后,即填写工程保修单。
7、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后如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
8、凡因本合同双方当事人中的一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本市有关政策,受到罚款或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均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9、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损失。
10、甲、乙双方直接签订合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1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手印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推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范文三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20_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皖教秘督【20_】1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反馈芜湖市三山区接受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所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市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面客观分析问题,对标对表做好整改工作。
为更好的发挥教育督导机构监测引导作用,市督导办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和三山区相关教育部门,认真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明确整改时间和要求,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并按时向省督导办上报了整改方案,具体如下:
(一)整改目标:
20_年12月31日前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降到接近全省检出率左右,20_年12月31日前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降到全省检出率以下,20_年12月31日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降到全国以下。
20_年12月31日前学生肥胖率降到全省肥胖率以下,20_年12月31日前学生肥胖率降到全国肥胖率以下。
(二)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确保学校开齐开足体育健康课程。督促学校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和饮食习惯;
2.加强对学校“两操”开展情况督查,督促学生坚持做眼保健操,强化学生户外体育锻炼;
3.全面落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要求,改善学校视觉环境;
4.鼓励学校创新大课间活动的安排,严格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户外体育锻炼。
(三)整改时限:20_年12月31日
(一)整改目标:
确保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设数学和体育课程。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学校落实国家课程工作的检查,确保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设课程;
2.强化教育督导和督学工作,重点督查教师是否按照课表授课,将检查结果与对学校管理考核挂钩;
3.加强教科研工作,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效率,转变教师依靠挤占课时提高教学质量的观念。
(三)整改时限:20_年12月31日
(一)整改目标:提高学校运动场地的配备和使用率。
(二)整改措施:
1.开展学校运动场地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制定学校运动场地建设规划,按要求建设学校篮球场、排球场等运动场地;
2.全面落实课程计划,加强对学校开设体育课程情况的督查,确保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安排体育课程,提高场地的使用率;
3.督促学校开展大课间活动,切实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户外体育锻炼。
(三)整改时限:20_年12月31日
(一)整改目标:
培训形式多样化,采取理论研究与跟岗学习相结合,培训时间尽量安排在寒暑假。
(二)整改措施:
1.区教研室组织的学科培训活动。进行教师问卷调查,了解教师对培训工作的需求。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力争多开展一些专业技能方面培训、结合课例的专题培训和现代信息技术运用技能培训。
2.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深入开展调研,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开展一些形式多样的培训。
3.各种培训尽量安排在寒暑假期间举行。
(三)整改时限:20_年12月31日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协调统筹,加强过程性督导,督促指导三山区切实推进落实整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推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范文四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做好20_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发现问题的整改方案》(皖教秘督【20_】15号)的文件精神,结合反馈芜湖市三山区接受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所反馈的四个方面问题,市分管领导高度重视,要求全面客观分析问题,对标对表做好整改工作。
为更好的发挥教育督导机构监测引导作用,市督导办组织协调相关科室和三山区相关教育部门,认真研究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整改,明确整改时间和要求,以促进教育教学质量全面提高。并按时向省督导办上报了整改方案,具体如下:
(一)整改目标:
20_年12月31日前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降到接近全省检出率左右,20_年12月31日前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降到全省检出率以下,20_年12月31日学生视力不良检出率降到全国以下。
20_年12月31日前学生肥胖率降到全省肥胖率以下,20_年12月31日前学生肥胖率降到全国肥胖率以下。
(二)整改措施:
1.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确保学校开齐开足体育健康课程。督促学校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健康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用眼和饮食习惯;
2.加强对学校“两操”开展情况督查,督促学生坚持做眼保健操,强化学生户外体育锻炼;
3.全面落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的要求,改善学校视觉环境;
4.鼓励学校创新大课间活动的安排,严格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户外体育锻炼。
(三)整改时限:20_年12月31日
(一)整改目标:
确保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设数学和体育课程。
(二)整改措施:
1.进一步加强对学校落实国家课程工作的检查,确保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开设课程;
2.强化教育督导和督学工作,重点督查教师是否按照课表授课,将检查结果与对学校管理考核挂钩;
3.加强教科研工作,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课堂教学效率,转变教师依靠挤占课时提高教学质量的观念。
(三)整改时限:20_年12月31日
(一)整改目标:提高学校运动场地的配备和使用率。
(二)整改措施:
1.开展学校运动场地调查摸底,结合实际制定学校运动场地建设规划,按要求建设学校篮球场、排球场等运动场地;
2.全面落实课程计划,加强对学校开设体育课程情况的督查,确保学校严格按照国家课程计划安排体育课程,提高场地的使用率;
3.督促学校开展大课间活动,切实落实中小学生每天一小时户外体育锻炼。
(三)整改时限:20_年12月31日
(一)整改目标:
培训形式多样化,采取理论研究与跟岗学习相结合,培训时间尽量安排在寒暑假。
(二)整改措施:
1.区教研室组织的学科培训活动。进行教师问卷调查,了解教师对培训工作的需求。丰富培训内容和形式,力争多开展一些专业技能方面培训、结合课例的专题培训和现代信息技术运用技能培训。
2.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培训。深入开展调研,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开展一些形式多样的培训。
3.各种培训尽量安排在寒暑假期间举行。
(三)整改时限:20_年12月31日
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协调统筹,加强过程性督导,督促指导三山区切实推进落实整改工作,确保按时保质完成整改任务。
推荐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反馈问题的整改方案范文五
为了贯彻〈红古区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大力推行素质教育,促进我校进一步端正教育思想,规范办学行为,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我校将“环境育人、学科育人、管理育人、活动育人”相结合。依据〈红古区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指标体系〉,学校自评小组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工作,采集、整理各类资料和数据,现就我校素质教育的实施情况汇报如下:
我校是一所全日制完全小学,现有教职工14名,在校学生57名,教学班6个。我校从实际出发,在上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办学条件极大改善,校园大部分硬化、不断绿化、美化,环境怡人,育人气氛浓厚,教学设备不断添置更新,学校管理逐渐制度化、规范化,教学质量逐年稳步提高,得到了主管领导的好评。
1、办学思想
我校办学方向明确,始终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服务师生为宗旨,以教学质量为核心,以课改为导向,以培养学生全面发展为目的”的办学理念,以“爱国、文明、守纪、好学”为校风,以“求真、务实、创新”为教风,以“乐学、善思、博学”为学风,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学校、教师的计划里都把素质教育放在重要位置,措施得力,大大扭转了素质教育不只是搞几个兴趣小组的片面认识,而是把素质教育的实施落实在课堂上。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巩固率达100%,无留级学生。
2.制度建设
学校充分发挥教职员工民主管理学校的职能,实行教务会制度,讨论并审议学校的各项工作。几年来,学校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包括教师、学生、卫生、安全、后勤、收费等多个方面,力求使各项制度成为一个系统、一个序列,体现了科学化、规范化的基本原则。
3.办学行为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五育并举,全面育人;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兴趣小组,发挥特长;优差平等,多元评价。学生在校时间不超过6小时,课外作业符合规定,无“三乱”现象,学校对劳技、活动、实践活动与其它课同等对待,节假日不补课,每学期进行一次期末考试。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的评价采用等级制。
4.德育工作
学校德育机构健全,学校对班主任工作有明确的职责要求,对德育工作的相关人员有定期的培训、完善的考核方案和健全的德育工作常规制度;每学年、学期均制定出比较具体的可操作的,突出实效的德育工作计划,做到了学期有分析研究。定期召开德育工作会议。学校重点抓好学生的思想教育、道德教育、养成教育和阵地建设,使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在工作中,我们不断完善德育管理机制,精心配备班主任,优化班主任队伍,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作用,由各班自编节目,反映身边新人新事,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我管理。加强各项常规评比制度,坚持规范每周一的升旗仪式,国旗下讲话有计划、有内容,形成序列,利用橱窗、板报,定期展出国情图片资料,向学生介绍历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人物。充分挖掘地方传统文化、节庆文化对学生的教育功能,利用各种传统节日、法定节日、纪念日,在学生中大力弘扬爱国主义和传统美德。通过定期上门家访、定期召开家长会等形式,密切与家庭、社会的联系,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更好地形成合力,促使学生健康成长。
5.课堂教学
学校能按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教师按照教学计划、课程表、教案、进度上课,讲求教学策略,创新使用新课程改革所提倡的新的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进行教学。学校认真落实“三项常规”,月月检查教案、作业批阅、辅导记录、班务记录,每学期每个人都要进行公开课,并说课,他人评议,好的教法得到推广。学校的实验开出率为100%,学校进行监控,仪器使用率高。
6.办学成效
我校办学条件能基本满足现行教育教学的需求,促进了我校素质教育的有效实施。我校学生毕业率100%,学生道德行为合格率100%,《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100%。学生具有积极向上精神风貌,学生个性与特长得到一定发展,学科教学成绩整体优良。受到社会各界广泛赞誉。
1、家庭资源开发与利用的较少,与学生家长联系较少。
2、教师配备缺失较大,一名教师兼任多门课程或跨年级任课,没有专职的音、体、美教师,导致音、美、体教学质量较低;
3、评价体系不完善,对综合实践活动的评价以及地方课程、校本课程的评价,有种无从下手的困境,操作很困难。
1、认真组织教师学习党的有关教育方针和政策,解放思想,更新观念,认识素质教育的重要性,制定素质教育的目标,上下团结,拧成一股劲,务实、高效地开展素质教育。
2、以教师培训为重点,培养一流的教师队伍。创建学习型学校,提升教师教学水平。充分调动教师的积极性,抓好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培养教师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鼓励教师参加各类业务进修,教研教改活动,并为他们提供方便,制定切实可行的奖惩措施,推进素质教育不断进展。
3、以校本教研为主导,认真落实教育教学目标。继续开展课堂教学改革,探索大面积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
4、完善评价体系,建立积极向上的学生评价机制,对学生的素养进行全面评价。学科统考、学科成绩反馈、学科考试结果反馈,均以等级形式进行。
总之,我们不断规范办学行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狠抓常规管理工作,优化课堂教学,强化德育教育,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还有相当的差距。因此,我们将齐心协力,再接再厉,不骄不操,埋头苦干,脚踏实地,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