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支部委员会记录和感想一
大家好!
我是村党支部委员,分管组织、纪检等工作,今年以来,本人在村党支部、村委会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履行职责、勤奋工作,当好领导的参谋助手,为村本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本人一年来的工作情况述职述廉如下:
作为一名村级基层组织的村干,本人在工作中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思想认识,不断提高自身修养,牢固树立廉洁奉公的思想意识,注重政治学习,抓住理论结合实践学习,注重学习农村工作所需的各方面业务知识,理论结合实践做好农村工作。
随着社会科学快速发展的今天,不断地拓宽自己的业务知识面,增强自身的工作能力,遇到重大事项主动请示汇报,认真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依法办事确保公平公正处理好各项事务。
发扬务实的工作作风,服务基层,服务群众,在实践中锻炼自己,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讲究工作方法,能深入村组,深入群众,了解民情民意,针对群众难点热点问题能及时了解,解决化解问题矛盾,推进工作顺利开展。
在村支部我主要负责组织、纪检工作。本人在支部的领导下,积极组织党员开展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教育活动,学习党章、各级领导讲话,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x大、十x大会议精神,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认真做好基层党建的各种软件工作,各种党建资料基本达到上级的要求标准,协助支部加强党员管理,支部五党员9名,四党员10名,三党员23名,按时收缴党费,并做好党务公开、村务公开、农廉网公开。今年七一,我本人被乡党委授予“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村内其它日常事务工作,本人主要负责林业、环境卫生等工作,在支部的领导下,积极组织搞好新建育苗基地等工作,育苗任务基本完成,成活率达85%以上,现已进入管理阶段,村内街道、公厕环境卫生管理基本保证整洁,积极完成支部、村委分配的后小河河道治理工程的协调、监督、管理工作,现此项工程已按时、按质、按量完成,配合支部、村委搞好其它村内日常事务工作。
有时工作标准不够高,要求不够严,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组织管理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等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平常工作中较少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各位领导、广大党员、老干部,针对以上自己的述职述廉,我将虚心接受各位同志对我的评议,提出宝贵意见越多,对我的进步帮助越大,我在村里所做的一切工作都离不开你们的支持与监督,在今后工作中,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和监督,使我不断地提高自己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为xx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为本人一年来的述职述廉情况,不足之处,敬请各位领导、党员同志们提出批评、指正。
推荐支部委员会记录和感想二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
(四)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他们中间的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六)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生产、工作第一线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七)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八)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一)党支部书记的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同支部委员、行政负责人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众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搞好“一班人”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二)党支部组织委员的职责
党支部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会同宣传委员提出组织生活计划。适时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了解入党积极分子情况,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手续;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具体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根据本支部实际情况,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认真搞好评选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活动,接转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做好党员和党组织的统计工作。另外,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由组织委员负责。
(三)党支部宣传委员的职责
(1)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以及文化业务知识,组织党课学习,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做好宣传鼓动工作。
(3)协同行政和其他群众组织推动本部门群众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开展文化体育活动等。
(4)搞好本支部的通讯报道工作。
推荐支部委员会记录和感想三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中共 xxxx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中共 xxxx 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由 xxx 主持。
二、中共 xxxx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属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共 xxxx 党支部委员会由 3 人组成。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委员候选人按多于应选人数 20%的差额提出"的规定,本次大会支委委员候选人 3 名,差额 1 名。
四、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五、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除外)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x";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姓名后边的空格内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
八、选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选票上的符号部分不清部分无效,全部不清全部无效。选举人将选票填写好后,亲自投入票箱,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替填写选票和投票。
九、大会设监票人 2 名,其中总监票人 1 名。监票人由党员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荐,总监票人由上届支委会从监票人中提名,经大会表决通过。监票人在上届支委会的领导下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计票工作人员由上届支委会指定,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工作。选举得票情况由总监票人公布;选举结果由大会主持人宣布。
十、大会公布计票结果和宣布选举结果时,按姓氏笔画为序。
十一、本选举办法由上届支委会提出,经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本办法未尽事宜,由上届支委会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或请示xx 机关党委,并征求党员意见后决定。
推荐支部委员会记录和感想四
支部委员会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负责,同时,也向上级党组织负责,接受上级党组织领导。支部委员会的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2)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和党员发展工作,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3)处理好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
(5)领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组织的工作,充分发挥其作用。
(6)保证监督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党支部委员会分工及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组织制定和落实支部工作计划。
(2)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3)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经常同支部委员、行政负责人以及工会和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5)抓好支部委员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委民主生活会,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负责支部的组织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根据需要提出党小组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适时做好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补选支部委员的准备工作。
(2)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收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材料,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鼓励的建议。
(3)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和考察,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手续;具体办理接转组织关系。
(4)做好党员管理工作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抓好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等评选工作。
(5)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宣传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提出加强党员教育的意见。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时事政策以及文化业务知识。组织党课学习,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2)围绕本单位的中心任务,做好宣传工作。
(3)指导和推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化、科学、技术知识学习和体育活动。
(4)抓好党团工作宣传队伍建设,提出党团宣传建设合理化建议,经支部委员会同意后组织实施。
纪检委员是在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检组织的双重领导下进行工作,分管党支部的纪检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根据不同时期党的工作重心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本单位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实际,提出教育工作计划和意见,经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后,具体组织实施。
(2)对党员进行党内法规、党风党纪的教育。
(3)检查本单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4)研究本单位党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支部委员会提出加强党风建设的意见和措施。
(5)经常了解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检部门反映本单位党员遵纪守法状况。
(6)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受理党员和群众的申诉和控告,并及时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
(7)对党员违反党纪的问题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受处分的党员进行经常的考察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党总支委员会成员职责同上。
推荐支部委员会记录和感想五
1、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选举办法。
2、本次换届选举实行两推一选的方法。
两推一选,即党员推荐、群众推荐、党内大选。
也就是说,首先党员和大众推荐产生初步候选人,通过组织调查,党委审定,确定正式候选人后,召开党员大会选举新的党支部委员会,最后支部书记、副书记在支部委员会选举。
3、选举采取差价选举,差价占应选人数的20%,实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正式参加会议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参加会议人数超过参加会议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4、召开选举会议时,建议发生在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
5、到会党员因故无法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人或大会工作人员代写,但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得委托他人代表投票。
6、新支委会成员的赞成票应超过实际选举权党员的一半以上,赞成票超过选举权人数的一半时,按票数依次当选。
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可以对不足的名额在落选候选人中进行差额选举,获得票的人多当选,也可以在大会上同意不足的名额不再选举,之后再追加,已经进行了两次选举没有被选中的情况下,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7、在新支委会的第一次会议上选举分部书记、副书记,向镇党委报告审查。
1、根据《党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选举办法。
2、本次换届选举实行两推直选的方法。
两推直选即乡镇党委根据党员推荐、群众推荐结果,考察提出村党支部成员候选人名单,村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
3、选举采取差价选举,差价占应选人数的20%,实行无记名投票的方法。
正式参加会议的党员人数:有选举权的参加会议人数超过参加会议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4、召开选举会议时,建议发生在监票人、计票人和唱票人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
5、到会党员因故无法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信人或大会工作人员代写,但未能出席选举会议的党员,不得委托他人代表投票。
6、一次投票选举根据投票结果,采用以下方法确定支部书记:如果书记票的一半以上只有一人,此人被选为支部书记的书记票的一半以上,书记票、副书记票、委员票累计票的一半以上,书记票的多人被选为书记的书记票、副书记票、委员票累计票的一半以上的人中书记票的多人相等,累计票最多的人被选为书记的三职累计票的一半以上的人多,票数相等,票数相等的人再次投票
确定副书记也用这种方法处理。
但是,计算副书记的票数时,必须加上收入书记的票数。
计算委员票时,应加上书记、副书记所得票数。
党支部委员如何选举。
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问答。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章第三条和第六章第三十四条,党员各级领导干部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以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二)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于现代化建设,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开拓创新,取得实绩(三)坚持实事求是,认真调查研究,把党的方针、政策与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说实话,实事求是,反对形式主义
(四)具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具有实践经验,具有适合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清洁廉洁,勤奋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与大众密切联系,坚持党的大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大众的批评和监督,反对官僚主义,反对滥用职权、寻求私利的不正当风格
(六)坚持和维持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意见不同的同志工作。
召开党员大会进行分部交替选举时。
一般来说,有以下程序:
(1)计算会议人数。
大会主持人向大会报告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实际参加大会的党员人数(指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
确认有选举权的参加者人数符合规定人数后,可以进行选举
(二)通过选举细则(或选举方法)
(三)推选(通过)监票人、计票人
(四)公布下届分部委员会委员名额和候选人
(5)大会工作人员当场检查票箱,分发票,说明填写票的注意事项
(六)选举人填写选票,按一定顺序投票
(7)检查选票,确认选举是否有效
(八)投票人在投票人监督下投票
(九)发表选举结果和当选人名单。
党支部委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上届委员会提出候选人,报上级党组织审批同意后,在整个委员会会议上产生,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但是,有些党支部党员人数不足7人,这样的党支部没有设立支部委员会,只设立党支部书记(必要时可以增设副书记)主持工作。
这些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由党支部全体党员提名,根据很多党员的意见,报告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报告上级党组织批准。
党的基层组织书记、副书记候选人提名,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结合的方法。
一般程序是,上次委员会提出成为下次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候选人的定员和条件的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党员制定推荐的很多党组织和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的初步候选人,组织进行调查理解的全体委员会议讨论确定候选人的预备名单,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审查的新候选人委员会的全体会议,根据很多委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
在选举过程中,参加选举的党员在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下不能自己填写选票的情况下,可以委托参加选举的其他党员代。
被委托人应按委托人意愿填写选票。
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应视为缺席,不得委托他人投票。
《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规定,在举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参加人数超过参加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但是,从实际情况来看,由于各种特殊原因,也有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
为了保证选举顺利进行,党员在以下情况下不能参加选举的情况下,通报党总支部同意(直属支部通报学校党委同意),通过支部党员大会,可以不计算在参加者数以内。
(一)患精神病或其他疾病无法表达本人意志的;
(二)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
(三)留党没有看到以上党纪的处分,但正在服刑
(4)年高体弱卧床不起,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立的;
(5)工作调动、外派锻炼、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毕业分配等,按规定不转移正式组织关系。
不属于上述情况的党员,应计算在应该参加会议的人数之列,实际上不允许参加会议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擅自减少应该参加会议的人数,决不允许在大会场外进行流动投票。
党员7人以上党支部设立分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分工一般应设立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立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根据配合强党支部书记的要求,《中国共产党普通高中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福建省委员会实施细则第6章第29条规定,教师党支部书记一般兼任教研室(研究室)主任或副主任,时应考虑,原则上要求中级以上职务的教师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