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信息安全整改情况反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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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01-08 21:01:23 发布时间:24小时内

最新信息安全整改情况反馈范文一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了市扶贫办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协副主席、市扶贫办主任温会礼为组长,市扶贫办副主任罗开莲为副组长,周邦春、刘守敏、廖明伟、陈大林、钟敏兰、赖外来等同志为成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并明确了相关工作职责。

2、落实相关措施。一是明确本单位各科室的信息公开内容。秘书科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提供劳动力转移培训及“一村一名中专生和中高级技工”培养的指标分配、资金安排等方面的政务工作内容;计财科主要负责提供扶贫项目资金安排、项目计划审批、项目及资金管理要求、贫困人口变化及其他有关的政务工作内容;社会扶贫科主要负责提供定点单位扶贫帮扶重点村情况及市本级社会捐赠资金、物资使用管理等方面的政务工作内容;移民扶贫科主要负责提供省分配的移民搬迁指标、移民扶贫集中安置点审批、移民搬迁对象审批等方面的政务工作内容;监察室主要负责提供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各类扶贫资金管理使用监督检查、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处理等方面的政务工作内容。二是确保信息公开时限。要求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三是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要求各科室做到谁提供、谁负责;对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内容,做到谁负责、谁受理、谁答复。四是拟定了不予公开的政务内容。

3、规范工作机制。为加强政务公开工作,本单位建立了“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公开公示制、失职追究制”等六项制度,同时结合机关效能年活动,制定下发了“提高机关干部素质和能力的实施方案、改进机关作风的实施方案、建立和健全ab岗工作制的实施方案”,较好地转变了扶贫办机关工作作风,提高了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促进了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4、深化学习宣传。为进一步加深对《条例》的学习理解,我单位结合各种会议对《条例》进行了培训,利用下乡检查指导工作的机会对《条例》进行了宣传。同时,专门建立了包括学习制度在内的《市扶贫办机关管理制度》,特别是建立的学习制度,明确了学习时间、学习方法、学习内容、学习要求等,把对《条例》的学习作为重要学习内容,要求全体干部要进一步加深对《条例》的理解,强化学习的主动性、自觉性和积极性,按要求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并结合工

作业务撰写学习心得体会文章。通过对《条例》多形式的学习、宣传、培训,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落到了实处。

本单位共有23台计算机,其中5台存在各种问题,基本无法正常使用。由于工作性质不同,我单位的工作内容无涉密性质的内容,基本属于可以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因此, 23台计算机全部为非涉密计算机。尽管如此,我办还是按要求开展了安全检查。一是对所有计算机进行了编号,并分别张贴了“非涉密”标识;二是对本单位信息系统的帐户、口令等进行了一次专门的清理检查,并及时将软件更新和升级,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强化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对所有接入政府网络的计算机设备进行了全面安全检查,对发现有操作系统存在漏洞、防毒软件配置不到位的计算机进行全面升级,确保网络安全;四是规范信息的采集、审核和发布流程,严格信息发布审核,确保所发布信息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经检查,未发现在非涉密计算机上处理、存储、传递涉密信息,在国际互联网上利用电子邮件系统传递涉密信息,在各种论坛、聊天室、博客等发布、谈论国家秘密信息以及利用qq等聊天工具传递、谈论国家秘密信息等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现象。

一是明确了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罗开莲副主任负责信息安全工作,指定秘书科副科长赖外来为兼职信息安全员,落实了信息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信息管理原则;二是为确保国庆期间的网络信息安全,我办对国庆期间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专门部署,在国庆期间将执行值班制度,要求值班人员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三是加强了信息安全教育培训,计算机使用人员基本掌握了信息安全常识和技能。

最新信息安全整改情况反馈范文二

责任单位:

为明确各互联网接入单位履行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互联网络与信息安全,营造安全洁净的网络环境,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责任人应落实如下责任:

一、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公安机关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不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 传播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有害信息。不从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三、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或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网络资源或者经营活动发生变更,到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或进行补充、变更备案登记;

四、建立和完善计算机网络安全组织:

1、建立信息网络安全领导小组,确定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人;

2、制定并落实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人岗位责任制;

3、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必须经过公安机关组织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定期参加信息网络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4、保持与公安机关联系渠道畅通,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网监部门业务监督检查;

5、制定网络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五、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

1、信息发布审核、登记制度;

2、信息监控、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3、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4、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5、电子公告系统用户登记制度;

6、帐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7、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8、其他与安全保护相关的管理制度。

六、建立和健全以下信息网络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1、互联网接入单位应提供网络拓扑结构和ip地址及分配使用情况。

2、在计算机主机、网关和防火墙上建立完备的系统运行日志,日志保存的时间至少为60天。

3、用户上网行为审计日志保存60日以上,包括登陆帐号、登陆时间、源ip地址、目的ip地址、连接时间、登陆行为等信息记录。

4、具有信息安全审计或预警功能,有害信息封堵、过滤功能

5、开设邮件服务的,具有垃圾邮件清理功能;

6、开设交互式信息栏目的,具有身份登记和识别确认功能;

7、计算机病毒、网络攻击等防护功能;

8、关键字过滤技术;

9、其他保护信息和系统网络安全的技术措施。

七、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责任单位:

责任人:

签署日期:

最新信息安全整改情况反馈范文三

1、建设公司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和技术保障体系;

2、梳理、评估公司信息安全管理水平,从物理安全、网络安全、应用安全、信息安全、运营安全、业务连续性及容灾等多个角度设计公司安全架构;

3、制定或修订现有信息安全管理政策、制度与流程,规范信息技术应用的安全规格和标准;

4、监督并控制公司信息安全风险,预防并处理信息安全事件,杜绝重大信息安全事故的发生;

5、负责信息安全技术及相关产品及项目的引入实施和运营维护;

6、负责对整体信息架构安全隐患地挖掘、追踪与消除;对信息安全问题导致的紧急与突发事件制定应急预案,并做好预防性措施及定期演练;

7、定期进行安全审计,并协助安全事件的调查;

8、定期组织信息安全技术培训,完善信息安全知识库、工具建设;

9、敏锐感知行业信息安全最新动态,了解前沿信息安全管理政策,定期发出信息安

最新信息安全整改情况反馈范文四

信息化管理处信息安全责任书(系统管理员)

为了保证信息系统以及网络、硬件设备的正常运行,切实加强系统管理的严密性与保密性,促进系统设备管理的有效性,特下达本责任书:

第一条:签订对象:信息化管理处网络管理员。

第二条:责任期限:系统管理员任职期间。

第三条:在责任期内,杜绝因管理不善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具体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遵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福建农林大学校园网络管理规定》、《福建农林大学校园网安全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管理机房内系统设施。

二、应有维护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运行的足够能力,设置安全可靠的防火墙,安装防病毒软件,定期进行安全风险分析与系统漏洞测试,适时对软硬件进行升级,具有防止病毒入侵以及电脑黑客攻击的能力,确保系统安全、可靠、稳定地运行。

三、定期查看设备的外观状态、power状态、cpu利用率、硬盘空间、进程状态日志检查、网络接口状态、安全状态,确保设备系统的正常运行。

四、根据设备的服务功能,负责整机的系统管理、主要服务进程的健康性检查以及日常的物理维护;

五、所有设备的超级用户口令需提交给安全管理员掌握,每次修改均需重新提交。

六、为每台设备建立“运行登记簿”,记录所有与该机器有关的信息。

七、有权在所管辖的机器上增减用户账号(除超级用户账号),但要在确保不影响系统安全的前提下进行。

八、设备配置或账号要写明用途或身份。

九、负责设备软件包的管理和维护;应对本机所安装的软件有详细的清单,包括系统软件的名称、版本,所装应用软件的名称、版本、功能及安装时间

十、系统管理员在服务器上增减软件,需要做好记录。

十一、email/dns服务器/其他应用服务器:每天做一次增量备份;每周做一次全备份。备份数据保存6个月以上。

十二、用户密码的制定和维护规则:

(一)任何账号生成后,禁止使用缺省密码作为密码使用;

(二)长度应大于6位,且应是字母(大小写)﹑符号﹑数字混合使用;

(三)避免使用自己(或亲属﹑朋友)的姓名﹑生日等易被人猜到的信息作为密码;避免使用与自己的用户名相关的信息作为密码;

(四)用户要妥善管理自己的账号/密码,用户的密码严禁被他人使用(若有需求,可以在“设备管理员”的同意下开临时账号)。

(五)由于设备用户自己的账号/密码管理不善,造成系统安全性问题(如,口令过于简单,被黑客猜到,进入系统),由该密码的所有者负相应的责任。

(六)当用户登录设备(输入密码)的时候,应让他人回避,以避免密码泄露。

(七)设备用户最少每月修改一次自己的密码;超级用户口令最少每月检查一次,最少2个月修改一次;

第四条: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生效

责任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最新信息安全整改情况反馈范文五

为进一步加强网络安全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制,严防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安全和谐的网络信息环境,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不利用互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从事犯罪活动。

二、不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1.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2.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3.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4.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6.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7.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8.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9.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三、不从事下列危害网络信息安全的行为:

1.制作或者故意传播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破坏性程序;

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应用程序;

3.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四、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部门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实时审核,发现有以上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24小时内向报告。在工作中,服从监督,对出现重大事故并造成重大损失和恶劣影响的,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并将依法追究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

五、本责任书的执行情况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签订本责任书的责任人工作如有调整,继任者承担本责任书的责任。

责任单位:

负责人:

*年**月**日

最新信息安全整改情况反馈范文六

为保障互联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承诺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82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以下法定义务:

一、依法进行备案登记

1、在网络正式联通后的三十日内到郴州市公安局网技支队进行备案登记;

2、向公安机关提供本单位互联网资料、网络拓扑结构和接入本网络的接入单位和用户情况;

3、向公安机关提供本单位ip地址范围、分配给本网联网用户ip地址和详细使用情况。

4、与郴州市公安局网技支队建立联席制度和用户资料报告制度,确保用户ip等资料及时更新。

二、依法从事信息服务业务

不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发布、传播下列信息:(注:据修订后的292号令的相关内容进行修改)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发现网络传输的信息明显属于上述所列内容之一的,立即停止传输,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对网络传输的信息内容难以辨别的,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发布。

三、切实履行安全保护职责

建立并落实以下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和技术保护措施:

(一)信息发布、审核制度;

(二)信息监视、保存、清除和备份制度;

(三)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制度;

(四)违法案件报告和协助查处制度;

(五)账号使用登记和操作权限管理制度;

(六)安全管理人员岗位工作职责;

(七)安全教育和培训制度;

(八)防范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者行为的技术措施

(九)重要数据库和系统主要设备的冗灾备份措施;

(十)记录并留存用户登录和退出时间、主叫号码、账号、互联网地址或域名、系统维护日志的技术措施,信息内容留存六个月以上,日志信息留存12个月以上;

(十一)在公共信息服务中发现、停止传输违法信息,并保留相关记录;

(十二)提供新闻、出版以及电子公告等服务的,能够记录并留存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发布时间;

(十三)开办门户网站、新闻网站、电子商务网站的,能够防范网站、网页被篡改,被篡改后能够自动恢复;

(十四)开办电子邮件和网上短信息服务的,能够防范、清除以群发方式发送伪造、隐匿信息发送者真实标记的电子邮件或者短信息;

(十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落实的其他安全保护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提供微博客、博客、论坛、即时通讯等交互式信息服务的,还应落实以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一)专职信息安全员管理制度,按照日均发帖1万条以下的配备1名,10万条以下配备3-5名,100万条以下不少于20名,500万条以下不少于50名,超过500万条的不少于60名的标准配备安全员;

(二)用户实名注册保护管理制度及措施;

(三)7*24小时公共信息巡查制度;

(四)信息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制度及措施。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落实的其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四、配合公安机关互联网管理工作

1、按公安机关通知要求,第一时间对含有违法有害内容的地址、目录或者服务器进行关闭或删除;

2、当公安机关依法查询、追踪和查处通过计算机信息网络实施的违法犯罪活动时,如实提供有关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

3、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联系制度,保证公安机关可以随时与本单位安全责任人沟通联系。本单位法定代表人为第一负责人,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负责人,并确保联系畅通。

4、网站提供信息服务项目、网站网址、接入服务商、安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发生变更的,相关情况应于变更后一个工作日内报告公安机关。

若有违反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

单位电话:__________ 单位传真: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及联系电话:__________

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人及联系电话(所有相关部门安全负责人均应列明):

此承诺书一式两份,一份报公安机关网络安全保卫部门备案,一份单位/个人留存。

单位盖章(个人签名):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最新信息安全整改情况反馈范文七

网络与信息安全责任书

为明确互联单位、接入单位、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责任,确保互联网信息与网络安全,营造安全和谐的网络环境,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等有关法规规定,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单位单位应认真落实以下责任:

一、自觉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有关规定,接受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如有违反上述法律法规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责任单位警告、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等行政处罚。

二、不利用国际联网危害国家安全、泄漏国家秘密,不侵犯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从事犯罪活动。

三、不利用国际联网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四、不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五、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保障本单位网络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

六、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本单位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工作,设立信息安全责任人和信息安全审查员,对发布的信息进行实时审核,发现有以上二、三、四点所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公安机关网安部门报告。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本单位网络中含有以上第二点内容的地址、目录或关闭服务器。

八、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网络资源或终止经营活动,应及时到属地公安机关网安部门办理有关备案变更手续。

责任单位: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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