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前调解民间借贷案例范文1
第三条 借据约定了还款日期
指南:借条或欠条上双方当事人约定了还款日期的,诉讼时效从约定日期开始计算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内发生中断或中止情形的除外。
出借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起诉的,其主张的债权受法律支持。出借人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起诉的,法院应当立案,但借款人由此取得时效抗辩的权利,得以对抗出借人行使债权,出借人最终有可能无法实现债权。
第四条 借据未约定还款日期
指南:出借人依据未约定还款期限的借条提起诉讼,从出借人要求借款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
出借人依据未注明还款期限的欠条提起诉讼,从出具欠条的第二天开始计算诉讼时效,但名为欠条,实为借条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第五条 超过诉讼时效的补救措施
指南:出借人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发出催收通知,借款人在通知单上签字或盖章的,应视为对原债权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应受法律保护。
第六条 如何延长诉讼时效
指南:借款人在两年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作出分期履行、部分履行、提供担保、请求延期履行、制定清偿债务计划等承诺或者行为的,应当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同意履行义务。”
诉讼时效从新计算两年。
第七条 借款人如何主张诉讼时效
指南: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在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其基于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当事人的请求权已过诉讼时效期间的情形除外。
第八条 分期履行的债务该如何计算时效
指南:借款当事人约定同一债务分期履行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 民间借贷案件的管辖法院
第九条 一般管辖
指南: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适用合同纠纷案件管辖的一般原则,由被告住所
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第十条 特殊的一般管辖
指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法复[1993]10号),出借人住所地为合同义务履行地,但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另有约定的除外。
出借人住所地作为合同履行地,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
第十一条 协议管辖
指南:借贷双方在不违反民事诉讼法有关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情况下对诉讼管辖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四 民间借贷案件原告与被告的确定(诉讼主体)
第十二条 借款人与出借人的资格认定
指南:持有借据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推定为债权人,具有原告主体资格。借据上署名的借款人推定为债务人,具有被告主体资格。
第十三条 出借人为多人的情况
指南:出借人两人以上的共同债权,仅一个或者部分出借人对借款人提起诉讼的,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出借人为共同原告,但明确表示放弃向借款人主张权利的其他出借人除外。放弃债权的其他出借人对借款人另行提起诉讼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第十四条 借款人为多人的情况
指南:对于共同债务人为两人以上的借贷纠纷,出借人仅起诉部分借款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借款人为共同被告。
第十五条 借款人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情况
指南: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签订的借款合同,人民法院应当列个人为当事人;企业法定代表人以企业名义签订的借款合同,人民法院应当列企业为当事人。
五 民间借贷中的利息
第十六条 民间借贷约定利息才是有偿
指南:民间借贷可以有偿,也可以无偿。借贷双方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第十七条 民间借贷与“高利贷”的区别
指南:借贷双方对借款期限内的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约定的利率超过借贷行为发生时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四倍的(以下简称四倍利率),超过部分的利息,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超过四倍利率就是高利贷。
第十八条 本金中预先扣除利息
指南:借据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
利息已经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本金应当按照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 第十九条 如何计算复利
指南:债权人出示的借据系双方对前期借款本金和利息进行滚动结算后重新出具,计算复利的,折算后的实际利率没有超出四倍利率的,借据确认的欠款金额可以认定为本金;折算后的实际利率超出四倍利率,超出部分的利息应当从本金中扣减。
第二十条 逾期利息的计算
指南: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从其约定。超出四倍利率的,超出部分的利息,法院一般不予保护。
逾期利率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仅约定借期内的利率,没有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约定的利率或者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
[]251号)第三条关于罚息利率的规定,以约定利率再上浮30%-50%的利率,向借款人主张逾期还款利息的,可以予以支持,但均以不超出四倍利率为限;
(二)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的,出借人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基准利率,向借款人主张自借款逾期之日起或者自权利主张之日起的利息损失的,应当予以支持。
第二十一条 违约责任与逾期利息的关系
指南:借贷双方对逾期还款的责任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的,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或者违约金,但均以不超过四倍利率为限。
出借人同时主张逾期利息和违约金,折算后的实际利率没有超出四倍利率的,法院可以予以支持。
第二十二条 违约金与实际损失
指南:我国的违约金以补偿原则为主,以惩罚原则为辅。违约金不能过分高于实际损失。
借贷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超出四倍利率的,法院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减少,但债务人明确表示自愿给付的除外。
第二十三条 不当得利
指南:债务履行完毕后,借款人以利息或者违约金超过司法保护幅度为由,起诉请求出借人返还其已支付的利息或者违约金的,一般不予支持。
超过四倍利率的利息或违约金具有合同的约定,很难认定为不当得利。
六 借款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第二十四条 借款合同的成立与生效
指南:借贷双方可以通过签订借款合同、出具借条、欠条、发送手机短信、电子邮件等以书面、口头或者其他方式达成借贷合意的,借贷合同成立。
依法成立的民间借贷合同,自款项实际交付借款人或者借款人指定、认可的接收人时生效。
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可以不履行
指南:依法成立的借款合同,在出借人实际履行合同义务之前,出借人可以选择不履行合同,而不用承担违约责任。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实践性合同,该合同的生效不仅需要当事人之间达成借款的合意,还需要出借人实际履行才生效。没有生效当然不用承担违约责任。
七 举证责任的分配
第二十六条 出借人的举证责任
指南:出借人人应当对借贷金额、期限、利率以及款项的交付等借贷合意、借贷事实的发生承担证明责任。借款人提出抗辩的,应当提供反驳证据证明。 第二十七条 借款人的举证责任
指南:借款人主张借款本金、利息等债务已经归还或者部分归还的,应当承担证明责任,不能提供证据或者举证不足,对其主张不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款项交付凭证的不足
指南:出借人人仅提供款项交付凭证,未提供借贷合意凭证,借款人提出双方不存在借贷关系或者其他关系抗辩的,出借人人应当就双方存在借贷合意提供进一步证据。
第二十九条 有借据而没有款项交付凭证
指南:对于现金交付的借贷,债权人仅凭借据起诉而未提供付款凭证,债务人可对款项交付提出合理异议。
诉前调解民间借贷案例范文2
民间借贷还款协议书
甲方:杨玉宝,男,身份证号码: 乙方:柳志强,男,身份证号码: 担保人:,男,身份证号码:
乙方于20_年2月1日向因资金周转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十二万元(¥120_0元),现经甲、乙及担保人三方友好协商,本着互解互谅、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将乙方抵押的车辆鲁HBR719号工程车返还给乙方。 二、乙方保证在20_年2月6日返还借款给甲方人民币伍万元(¥50000元);余款人民币柒万元(¥70000元)在20_年4月6日返还给甲方。
三、如乙方未按上述时间约定还清任何一笔(即足额),鲁HBR719号工程车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变更车辆的所有权登记(即车辆行驶证登记)。
四、乙方保证:在甲方给予还款宽限期期间,不转移、不出售、不抵押、不变卖,否则,自愿承担违约金伍万元。
五、如到期未还清,愿按月利率
‰(大写:)计付逾期利息,并承担因追偿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公告费等等,诉讼管辖地为:莱西市人民法院。立此为据。
甲方:
乙方:
担保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诉前调解民间借贷案例范文3
二、 执行依据 (20_)XX民初 XX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或者(20_)陕 XX民终 XX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
三、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由____市____区人民法院__年__月__日作出(________)__号民事判
第 2 页 共 3 页 决书,现该判决书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为此,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
根据该判决书,被申请人应在本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申请人______元,利息、违约金(利息按月利率__%、违约金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罚息利率计算至本判决指定给付之日)及案件受理费____元,保全费____元。申请人对被申请人____位于____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
现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____ 市____ 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年____ 月____ 日 附件:
1、一审判决书原件和复印件两份 2、强制申请书三份(自己保留一份)
3、个人需要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单位需要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企业营业执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份,被执行
4、生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诉前调解民间借贷案例范文4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双方基于20xx年元月20日签订的二份《借款合同》,甲方借取乙方20xx万元,在借款逾期后,甲方仍然不能还款。针对还款事宜,双方经过协商一致特签订此还款协议:
一、甲方借取乙方的20xx万元本金,自20xx年x月x日起仍按月利率35%计息。此xx万元本息,甲方分三次全部还清,分别于xx年x月x日偿还乙方本息x万元、于20xx年x月x日偿还乙方本息x万元、余下的借款本息于20xx年x月x日前全部还清。还款方式按先息后本、利随本清的方式进行。
二、在甲方未还清乙方的20xx万元借款本息前,乙方有权参与甲方的位于武汉市青山区的______________项目的销售资金管理,甲方有义务配合和保障乙方参与该项目的销售资金管理,具体方式是在位于武汉市青山区的_____________项目的所有的销售资金银行帐户的印鉴中加入乙方本人的印章,该印章由乙方保管和使用,在甲方还清借款本息后,由甲乙双方共同取消或变更该印鉴印章,乙方退出该项目的资金管理。
三、甲方若违反本协议约定,除借款本金仍按月利率35%计息外,还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x万元,同时将乙方的借款本息一次性全部还清。
四、丙方自愿为甲方履行上述协议承担连带担保责任,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息及违约责任。
五、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由三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了,在乙方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六、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甲方代表:
乙方:
丙方:
20xx年x月x日
诉前调解民间借贷案例范文5
借款民事调解协议书
甲方:xxx,男,汉族,195x年7月11日出生,住成都市xxx路516号7栋1单元10楼1001号,身份证号:5125011955071。
乙方:xxx,男,汉族,196x年12月3日出生,住宜宾xxx街南段61号,身份证号:512527196xxx。
甲方与乙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xxx民法院受理,案号为(XXXX)xxx。现甲方、乙方在xxx人民法院的调解下,经充分协商,就该案件达成如下调解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乙方共同确认:
1、乙方尚欠甲方借款本金45万元人民币(大写:肆拾伍万元整);;
2、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利息按原约定的月息2分计,自XXXX年X月X日起(XXXX年X月X日之前的利息已经支付),暂计至XXXX年X月X日为27000元,以后按借款的约定的借款利率计至实际还款日止;
3、乙方应向甲方偿还甲方律师费计22500元;
4、该案件诉讼费由乙方承担;
5、该案件财产保全费由乙方承担;
6、甲方就乙方提供的坐落于成都市xxx1幢11层1104号房产中登记乙方及其配偶xxx名下的产权份额享有抵押权,并有权就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二、乙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3日内向甲方付清本协议第一条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项。
三、如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向甲方付清本协议第一条第1、2、3、4、5款所指的全部款项,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乙方提供的上述抵押物,并就抵押物处置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四、本协议自甲方、乙方均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由xxx人民法院根据本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
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提交xxx人民法院一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委托代理人:
乙方: 委托代理人:
XXXX年X月X日